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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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方向和课程开设情况,从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中选定。由导师指导学 生选课。其中,学科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主要由集中教学阶段开课单位开设,专业课 主要由培养单位开设。
(四)公共选修课(含社会科学、人文科学和管理科学类课程等)。根据集中教学 阶段开课单位的课程开设情况,由导师指导学生选课。
(五)专业选修课(除学位课和公共选修课之外的其他课程)三至五门。专业选 修课应考虑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学科进展和学科综合等内容。根据集中教学阶段开 课单位或论文阶段培养单位的课程开设情况,由导师指导学生选课。
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为确保我所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国科 学院研究生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结合声学所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声学所主要从事声学和信号信息处理研究,特色研究领域包括水声物理与水声探 测技术、环境声学与噪声控制技术、超声学与声学微机电技术、通信声学与语音信号 处理技术、声学制导与数字系统集成技术、网络新媒体与高性能网络技术。声学所研 究生教育为声学、信号信息处理领域培养创新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一)初步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观点及核 心内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具有高度的精神文明和科研道德,遵纪守法, 愿意献身科学事业,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在本学科专业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熟悉所从事的研 究方向的发展动向,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的能力,并掌握必要的实 验技能。 (三)能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 (四)有健康的体魄。 二、学习年限 (一)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学制为 3 年,一般不得延长。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 者,需经主管所领导批准,延长期最长不得超过 1 年,在学年限最长不超过 4 年。 (二)硕士生如提前完成了规定的学习课程和学位论文,可申请提前进行论文答 辩,提前毕业,但实际用于论文工作的时间应不少于 1.5 年。 (三)提前或延迟毕业均需在毕业时间前半年提出申请,并经研究生部批准。 三、研究方向 (一)声学专业:水声物理、海洋声学、声学材料、声学换能器、检测超声、声 学探测、固体声学、超声传播与成像、压电材料及材料化学、医学超声、噪声控制、 声振耦合理论、物理声学、声学信号处理、声场智能控制、建筑声学、环境声学等。 (二)信号与信息处理专业:水声信号处理、阵列信号处理、数字信号处理、VLSI 信号处理、水声成像与图像处理、海洋声学技术与水声信号处理、高分辨率成像、声 场的信号处理、语音信号处理、声学信号处理、音频信号处理、自然语言理解、通信 声学、通信声学信号处理及应用、音视频信号处理、音乐信息检索、声学与振动 MEMS、
(六)硕士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原则上以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的课程设置方案为 基础,但由于研究方向的需要,研究生院没有的专业课,可在回所后选修其他院校的 课程,或由我所自行开课。
(七)硕士研究生的总学分应不低于 35 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低于 30 学分, 其他必修环节不低于 5 学分。具体学分要求可参见《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关于硕士研 究生学位课程及学分的暂行规定》,具体课程设置请见附件,根据科研要求经导师批准 可以跨专业选修其他课程。
(四)在研究工作中,重点培养研究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专门技术的训 练。
(五)中期考核:硕士生入学第五个学期,实行相对标准考核。 五、培养计划的制定 (一)制定培养计划要根据本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研究生的研究方向和个人特 点,在研究生报到后一个月内完成。填写《中科院声学所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计划表》, 一式两份,原件报送管理部门备案。 (二)制定培养计划要以导师为主,并听取研究生本人的意见,共同商定。 (三)培养计划的内容包括:培养目标和要求(指专业方面),研究方向,论文选 题范围,参加科研工作内容,阅读的文献,选学的课程,研究工作和学位论文工作的 大致进度安排等。 六、课程设置和要求 (一)硕士研究生选修的课程分为学位课(含公共学位课、专业学位课)和非学 位课(含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学位课不低于 19 学分,其中公共学位课 7 学分,
(二)硕士研究生培养采取“两段式”的培养模式,包括课程学习和科研实践两 个阶段;硕士研究生的主要学位课程于入学后第一学年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完成, 从第二学年开始进入声学所参加课题研究工作,补修部分选修课程,并开始进行学位 论文工作。
(三)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第一年在研究生院北京教学园区集中参加课程学习,期 间遵循《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课程集中教学管理规定》,完成基础理论和专门知 识的学习。硕士研究生从入学后第二年开始进入导师所在的研究室,依托导师所在单 位的科研项目、科研条件和科研设施,进行科研实践和开展学位论文工作,培养研究 生科学研究能力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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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电薄膜和器件、声学微传感系统、微声学器件及信号处理系统等。 具体请见附件三。 四、培养方式 (一)实行导师或导师小组负责制。由学术水平较高并在研究工作中有成就的副
研究员(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担任导师。从制定培养计划、论文选题、科学研究、 撰写论文到学位论文答辩均由导师或导师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导师或导师小组负责指 导研究生科研工作,关心研究生政治思想品德,并在严谨治学、科研道德和团结协作 等方面对研究生严格要求,配合、协助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做好研究生的各项管理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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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课不低于 12 学分;非学位课中公共选修课不低于 3 学分。 (二)公共学位课三门。包括自然辩证法与科技革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
实践、硕士学位英语。 (三)专业学位课三至四门。由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或专家组结合学科发
(四)公共选修课(含社会科学、人文科学和管理科学类课程等)。根据集中教学 阶段开课单位的课程开设情况,由导师指导学生选课。
(五)专业选修课(除学位课和公共选修课之外的其他课程)三至五门。专业选 修课应考虑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学科进展和学科综合等内容。根据集中教学阶段开 课单位或论文阶段培养单位的课程开设情况,由导师指导学生选课。
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为确保我所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国科 学院研究生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结合声学所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声学所主要从事声学和信号信息处理研究,特色研究领域包括水声物理与水声探 测技术、环境声学与噪声控制技术、超声学与声学微机电技术、通信声学与语音信号 处理技术、声学制导与数字系统集成技术、网络新媒体与高性能网络技术。声学所研 究生教育为声学、信号信息处理领域培养创新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一)初步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观点及核 心内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具有高度的精神文明和科研道德,遵纪守法, 愿意献身科学事业,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在本学科专业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熟悉所从事的研 究方向的发展动向,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的能力,并掌握必要的实 验技能。 (三)能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 (四)有健康的体魄。 二、学习年限 (一)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学制为 3 年,一般不得延长。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 者,需经主管所领导批准,延长期最长不得超过 1 年,在学年限最长不超过 4 年。 (二)硕士生如提前完成了规定的学习课程和学位论文,可申请提前进行论文答 辩,提前毕业,但实际用于论文工作的时间应不少于 1.5 年。 (三)提前或延迟毕业均需在毕业时间前半年提出申请,并经研究生部批准。 三、研究方向 (一)声学专业:水声物理、海洋声学、声学材料、声学换能器、检测超声、声 学探测、固体声学、超声传播与成像、压电材料及材料化学、医学超声、噪声控制、 声振耦合理论、物理声学、声学信号处理、声场智能控制、建筑声学、环境声学等。 (二)信号与信息处理专业:水声信号处理、阵列信号处理、数字信号处理、VLSI 信号处理、水声成像与图像处理、海洋声学技术与水声信号处理、高分辨率成像、声 场的信号处理、语音信号处理、声学信号处理、音频信号处理、自然语言理解、通信 声学、通信声学信号处理及应用、音视频信号处理、音乐信息检索、声学与振动 MEMS、
(六)硕士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原则上以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的课程设置方案为 基础,但由于研究方向的需要,研究生院没有的专业课,可在回所后选修其他院校的 课程,或由我所自行开课。
(七)硕士研究生的总学分应不低于 35 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低于 30 学分, 其他必修环节不低于 5 学分。具体学分要求可参见《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关于硕士研 究生学位课程及学分的暂行规定》,具体课程设置请见附件,根据科研要求经导师批准 可以跨专业选修其他课程。
(四)在研究工作中,重点培养研究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专门技术的训 练。
(五)中期考核:硕士生入学第五个学期,实行相对标准考核。 五、培养计划的制定 (一)制定培养计划要根据本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研究生的研究方向和个人特 点,在研究生报到后一个月内完成。填写《中科院声学所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计划表》, 一式两份,原件报送管理部门备案。 (二)制定培养计划要以导师为主,并听取研究生本人的意见,共同商定。 (三)培养计划的内容包括:培养目标和要求(指专业方面),研究方向,论文选 题范围,参加科研工作内容,阅读的文献,选学的课程,研究工作和学位论文工作的 大致进度安排等。 六、课程设置和要求 (一)硕士研究生选修的课程分为学位课(含公共学位课、专业学位课)和非学 位课(含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学位课不低于 19 学分,其中公共学位课 7 学分,
(二)硕士研究生培养采取“两段式”的培养模式,包括课程学习和科研实践两 个阶段;硕士研究生的主要学位课程于入学后第一学年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完成, 从第二学年开始进入声学所参加课题研究工作,补修部分选修课程,并开始进行学位 论文工作。
(三)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第一年在研究生院北京教学园区集中参加课程学习,期 间遵循《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课程集中教学管理规定》,完成基础理论和专门知 识的学习。硕士研究生从入学后第二年开始进入导师所在的研究室,依托导师所在单 位的科研项目、科研条件和科研设施,进行科研实践和开展学位论文工作,培养研究 生科学研究能力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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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电薄膜和器件、声学微传感系统、微声学器件及信号处理系统等。 具体请见附件三。 四、培养方式 (一)实行导师或导师小组负责制。由学术水平较高并在研究工作中有成就的副
研究员(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担任导师。从制定培养计划、论文选题、科学研究、 撰写论文到学位论文答辩均由导师或导师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导师或导师小组负责指 导研究生科研工作,关心研究生政治思想品德,并在严谨治学、科研道德和团结协作 等方面对研究生严格要求,配合、协助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做好研究生的各项管理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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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课不低于 12 学分;非学位课中公共选修课不低于 3 学分。 (二)公共学位课三门。包括自然辩证法与科技革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
实践、硕士学位英语。 (三)专业学位课三至四门。由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或专家组结合学科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