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防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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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防护方案

为防止塌方,保证施工安全,在基坑开挖深度超过一定限度时,土壁应做成有斜率的边坡,或加以临时支撑,以保持土壁的稳定。

一、基坑防护措施及原则

1、基坑工程应贯彻先设计后施工;先支撑后开挖;边施工变检测;边施工边治理的原则。严禁坑边超载,严禁相邻基坑施工相互干扰等做法。

2、基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必须遵守相关规范,结合当地成熟经验,因地制宜地进行,深基工程施工方案应经主管部门审批或经专家论证。

3、应建立健全基坑工程档案,内容应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及检测等方面的有关资料。

4、土石方作业和基坑支护的设计、施工应根据现场的环境、地质与水文情况,针对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大小,综合考虑支护方案、土方开挖、降排水方法以及对周边环境采取的措施。

5、土方施工前应进行勘察,范围应根据开挖深度及场地条件确定,应大于开挖边界外按开挖深度1倍以上范围布置勘探点。应根据土的性质、含水情况以及基坑环境合理选定土压力参数。应查明作业范围周边环境及荷载情况,包括地下各种管线分布及现状,道路距离及车辆载重情况,影响范围内的建筑类型以及地表水排泄情况等。

6、基坑、边坡、基础桩作业前,施工单位应按设计单位要求,根据地质情况、施工工艺、作业条件及周边环境编制施工方案,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项目分管负责人主旨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

二、土方施工中的安全防护要点

1、土方开挖前要做好排水处理,防止地表水、施工用水和生活废水渗入施工现场或冲刷边坡,从而影响边坡的稳定,下大雨时,应暂停土方施工。

2、挖土方应从上而下分层挖掘,层高不宜超过1米,两人操作间距应大于2.5米。严禁采用掏挖的操作方法。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挖土机作业的边坡应验算其稳定性,当不能满足时,应采取加固措施。在停机作业面下挖土应选用反铲或拉铲作业,当使用正铲作业时,挖掘深度应严格按其说明书规定进行。有支撑的基坑使用机械挖掘时,应防止作业中碰撞支撑或损伤支护结构、降水措施。

配合挖土机作业人员,应在其作业半径以外工作,当挖土机停止回转并制动后,方可进入作业半径内工作。

3、开挖基坑当深度超过1.5米时,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放坡或加可靠支撑,并设置工人的上下坡道或爬梯。开挖深度超过2米时,必须在边沿设立两道1.2米高的护身栏杆。在

危险处,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4、挖土时要随时主页土壁变动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塌落现象,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或加固。基坑土方施工中对支护结构、周围环境进行观察和监测,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待回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基坑、边坡和基础桩施工时,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指挥、监护,出现位移、开裂及渗漏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将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待险情排除后,方可作业。

5、基坑边1米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基坑边与建筑物、构造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当基坑开挖深度大于相邻建筑的基础深度时,应保持一定距离或采取边坡支撑加固措施,并进行沉降和移位观测,必须采取有效技术措施,并报上级安全技术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准施工。

6、基坑开挖深度超过3米以上、用吊车吊运弃土时吗,起吊设备距离坑边一般不小于1.5米,坑内操作人员在起吊时马上离开吊点正下方。

当深基坑施工中形成立体交叉作业时,应合理布置桩位、人员、运输通道,并设置防止落物伤害的防护层。

7、施工中如发现不能辨认的物品、古墓、文物时,应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所在地有关部门处理,严禁随意敲击、玩弄、甚至哄抢。

8、基坑开挖至设计标高后,应对基坑进行保护,经验槽合

格后,方可进行垫层施工。对特大型基坑,宜分块挖至设计标高,分区分块及时浇筑垫层,必要时,可加强垫层。基坑土方工程验收必须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

9、雨期施工,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排水畅通。深基坑特别是稳定性差的土质边坡,施工方案应充分考虑雨季施工等诱发因素,提出预案措施。

10、冬季解冻期施工时,施工单位应对基坑和基础桩支护进行检查,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施工。

三、坑壁支护的安全要求

1、支护结构的选型应考虑结构的空间效应和施工要求,选择既安全可靠又有利于施工的结构型式,必要时,可采用几种型式结合。

2、当采用悬臂式结构支护时,基坑深度不宜大于6米。基坑深度超过6米时,可选用单支点和多支点的支护结构。地下水位低的地区和能保证降水施工时,也可采用土钉支护。

3、寒冷地区基坑支护设计应考虑土体冻胀力的影响。

4、支撑必须按设计位置进行,施工过程严禁随意变更,挡土板或板桩与坑壁间的回填土应分层回填夯实。

5、支撑的安装盒拆除顺序必须与设计工况相结合,并与土方开挖和主题工程地施工顺序相配合。

四、地表水和地下水控制

1、基坑工程的设计施工必须充分考虑对地下水进行治理,采

取排水、降水措施,防止地下水渗入基坑。

基坑周围在雨季前应挖好截水,排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

2、基坑施工除降低地下水水位外,基坑内尚应设置明沟和集水井,以排除暴雨和其他突然而来的明水倒灌。

3、膨胀土场地应在基坑边缘采取抹水泥地面等防水措施,封闭坡顶及坡面,防止各种水流入坑壁。不得向基坑边缘倾倒各种废水并应防止水管泄露冲走桩间土。

4、软土基坑、高水位地区应做截水帷幕,应防止单纯降水造成基土流失。

5、截水结构的设计,必须根据土质、水文资料开挖深度等条件进行,截水结构必须满足质量要求,且支护结构必须满足变形要求。

6、在降水井点与重要建筑物之间宜设置回灌井,在基坑降水的同时,应沿建筑物地下回灌,保持原地下水位,或采取减缓降水速度,控制地面沉降。

7、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区域内临时排水系统规划,临时排水不得破坏相邻建筑物的地基和挖、填土方的边坡。在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可能发生滑坡、坍塌的地段挖方时,应由设计单位确定排水方案。场地周围出现地表水汇流、排泄或地下水管渗漏时,施工单位应组织排水,对基坑采取保护措施。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边坡和基础桩时,施工单位应合理选用降水措施降低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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