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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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科生毕业以后可从事什么样的职业?

同学们好!

我想问一下大家,这里有没有同学听过我去年在三水校区做的一个讲座呢?

我给大家上的既然是法律职业规范课程,那么,既然是讲“规范”,大家觉得我们首先是不是先得订一个上课的规范呢?尽管我是一个不喜欢约束、管制别人的人,但我觉得,做为一名学生,还是要遵守上课的规矩的,尤其是作为一名法学院的学生,我们将来绝大多数都是要从事法律职业或与法律职业有关的工作的,如果我们连一个上课的规范都不愿意遵守,那还谈什么遵守法律?更谈何执行法律?是不是?因此,虽然我的课讲的不一定精彩,也不一定对大家的味口,尽管我也不喜欢约束和管制别人,但我想,既然我是搞法律工作的、既然大家是学法律的,上课还是得有上课的规矩。其实,我的规矩也不多,就二十二条军规!哈哈!大家吓着了吧,其实我真是吓唬一下你们的,其实只有二加二条:第一、上课不要迟到,倒不是因为你不尊重我,而是因为守时是一个守信的人首先要做到的,何况我们是学法律的人?第二、上课不能玩手机、接打电话,因为这样会影响到别人,而且,我相信大家也没有什么特急的事情,非得在上课的时候处理。但是第一堂课例外,因为我们要建一个微信群,以便于大家交流学习和布置作业。说到做到,现在我们就面对面建一个群吧,由班长做群主。建完群,我还要请哪位同学帮我拍张照片,我等了二十年才等到

今天,所以,我今天一定要留下这个珍贵的场景,还要要发一个朋友圈!当然,我也要遵守规则,上课的时候我是不会发朋友圈的,也不会接打电话。下面说第三个规矩:不能交头接耳,我在上面讲、大家在下面讲,不但影响别人听课,而且严重影响我讲课的心情,所以有什么亲蜜的话儿请留在课后,找一个幽静的地方,在没有旁人在场的情况下尽情的讲!第四个规矩;上课的时候不要走进走出,大家还这么年轻,45分钟不上洗手间,我相信大家还是能撑得住的吧?暂时就定这么四条,大家觉得这四条规矩严不严格?大家能够遵守吧?!大家说到做到啊!不要欺骗我啊,谁要是违反上述规则的话,大家说每违反一次扣几分比较合适?

从今天开始,我就要和大家开始相处一个学期了,虽然每周五才能和大家见面,但我心里还是非常的高兴,因为,做大学老师是我追求了近二十年才达到的愿望。1997年,我刚毕业的那一年,那时候我们是最后一批包分配的大学生,我当时被分配到了我们县法院,在院机关政工办呆了一个月左右,了解了法院的大致情况后,就被送到了一个离县城60多公里的一个山区法庭。那个时候,你们可能刚刚出生或者还在妈妈肚子里吧,那个时候的交通还远远没有现在这么发达,每天只有一两趟去县城的班车,而我只有每个月到院机关报报表和报财的时候才能回到县城看看。你们猜猜我参加工作后的第一个月的工资是多少?。。。。。。我告诉你们吧,是392元,那时候的正式干警每个月大概7、800元一个月,因为是在试用期,所以才能拿到392元,但是对于一个刚刚参加工作的人来说,那时候可算是一笔巨款了。

同学们猜猜我是怎么样处置了我的第一个月工资的呢?哎呀,刚才说到做老师是我追求了20年才达到的愿望,怎么说到花钱了呢?是不是扯得太远了?说句说句实在话,我很想天天和大家在一起学习,想吃住在学校,天天看着年轻和充满朝气的同学们,也老得慢一点。但是,因为我的工作今年确实很忙,所以不能天天呆在学校里,只能利用晚上的时间备课了。这样,可能会影响我上课的质量。

法科生的就业方向和渠道,大家知道有哪些吧?!我想大家都应该有所了解,主要是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和律师事务所,以及到公司做法务人员,也可以到行政部门从事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或行政服务工作。当然,对学术感兴趣的同学可以选择继续深造去读硕士、博士,然后从事法律研究和教育工作,到大学做老师,到研究机构从事法学研究工作,但这类人毕竟是少数。那么,对于这些你们即将从事的职业,你自己有所了解吗?我相信,大多数同学对这些职业的了解恐怕不是很深入,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中国的司法环境和司法制度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并且正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即使你们之前通过其他渠道或者老师告诉你们的对于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的介绍,对这些职业有过一些基本的了解,但是,在今天看来,这些了解可能都是过时了的信息。对于这些信息,老师和书本是绝对无法告诉你的,所以,我想在这里花一点时间给大家做一个基本的介绍,用我自己的亲身经历,说说这些职业的基本情况、特别是他们的现状,以便给同学们一个参考。当然,每一个法律职业都是一门深奥的学问,在这短短的时间之内,我不可能把每一个法律职业都说的很透彻,只能是走

马观花、点到即止。以后要是有机会的话,再一个职业一个职业的慢慢聊。关于法律职业,完全可以做一个系列讲座,建议法学院或者团委组织这么一个系列的讲座,请各行各业优秀的法律人来和大家一起分享,我相信同学们肯定很有兴趣。对不对?!要不咱们做个现场调查,对这个系列讲座有兴趣的同学举一下手我看看。如果没有人或很少有人举手的话,学校的领导也就不用考虑我刚才的建议了。看来,有兴趣的人还是很多嘛,那么,我今天的介绍就当做是一个引子吧,希望能起到一个抛砖引玉的作用。

先说说法官

在所有的法律职业里面,法官的地位应该是最高的,也是最神圣的。马克思早就说过:“法官是法律帝国的国王,法官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看起来,中国的法官的法律地位是很高的,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法官,特别是基层法院的法官,从目前来的现状来看,其实并没有这么神圣和高贵:他们处理的大多是一些“小案件”,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基层法院的法官,大部分的民事案件都是:离婚、债务、侵权、相邻关系、土地山林等家常里短的纠纷,刑事案件以盗窃、故意伤害、诈骗等常见多发案件为主,当然,东部经济发达的地区,经济案件或者听起来高大上的案件会多一些。并且案件量很大,例如,广州2015年法官人均结案162件。这样的工作量是很大的,在所以,在基层法院做法官是很辛苦的,他们常常以“司法民工”来自嘲。而且,由于以

往的司法腐败,导致在普通老百姓心目中,已经对法官形成了一个很不好的印象:“大盖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而且,随着司法改革一步一步向“深水区”推进,法官办案要实行终身负责制,就是说你承办的案件,就算你退休了,如果发现有什么问题,也要追究你的责任。所以,最近两三年来,有一大批业务能力很强的骨干法官离开了法院去从事律师职业或者到公司做法务人员,2015年,全国法院辞职的法官达到1000多人,在全国共20万法官中占比0.5%左右。辞职的原因中,既有收入低、压力大、晋升慢等传统的痼疾,也有追责终身制、员额制等新的背景,这两者相加的结果,是法官这一曾让很多法律人趋之若鹜的职业,吸引力不复从前,今年6月,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辞职的消息,将近几年呈增长态势的法官辞职现象推向了高潮,孙军工曾被称为“中国法院系统最大的吹鼓手”。在6月下旬,48岁的他,被证实已卸任最高法新闻发言人、新闻局副局长、副厅级审判员等一系列职务,转投阿里巴巴,任公共事务部副总裁。那么,是不是因为基层法官办的案件不大,没有多大的影响力,就不能显示法官的重要性了,而且,法官的责任越来越重,办案压力越来越大,同学们就不想去做法官特别是基层法院的法官了?如果你们这样想的话,就想得太肤浅了。

第一、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虽然很辛苦,但也是最能锻炼人、最能把我们学到的法律知识在司法实务中加以检验的地方,这一点我是深有体会的。我大学毕业后一开始是分配到我们县离县城60多公里的山区法庭工作,报到第二天,法庭就开庭审理一个人身损害赔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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