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保健信息上报制度

合集下载

卫生保健登记统计制度

卫生保健登记统计制度

卫生保健登记统计制度卫生保健资料登记统计制度是幼儿园保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提高保教质量,保健人员需要负责收集、整理各项儿童保健方面的统计资料和表格,并及时上报。

同时,要注意日常资料的积累、收集和保管,以确保资料的真实性、连续性和完整性。

为了使散乱无章的资料逐渐趋向系统化、条理化,每学期需要进行科学的、有目的的分组归纳,通过列表、画图、分类归纳等方法进行整理。

保健人员需要熟练掌握各项数据的计算方法,以确保分析结果最终能真实地反映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质量。

此外,根据工作目标制定年度保健工作计划,并对各项资料进行统计分析,正确反映幼儿的健康状况,反映幼儿在园的表现情况,并总结本年度保健工作质量。

在幼儿入园时,保健人员需要向家长了解幼儿健康状况,并正确录入各项表格,建立建全幼儿健康档案。

此外,保健人员还需要及时填写每日的晨午间检查情况,检查落实班级的全天观察记录和消毒记录的填写,并对每天的消毒情况、幼儿的特殊情况均做好记录。

对在园患病或发生意外事故的幼儿,保健人员需要及时填写疾病登记表或事故登记,并分析原因,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每周抽查一次体育锻炼情况,并做好观察记录。

每周一次卫生检查,做好百分评比登记。

多发病及传染病统计每月上报疾控中心一次。

每周制定带量食谱,每季度进行营养计算与营养分析,并将计算分析结果报疾控中心。

每学期进行幼儿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对漏种项目做好登记并督促补种。

按时做好各种疫苗的预防接种登记统计。

每次幼儿体检后,保健人员需要做好体格发育和血色素评价分析,填写缺点矫治记录、体弱儿管理记录和幼儿健康档案,并向家长反馈体检结果。

同时,保健人员还需要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做好职工每年体检结果的录入,并每学期向疾控中心上报幼儿园基本情况表。

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及质量控制制度

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及质量控制制度

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制度1、为规范妇幼卫生信息上报工作,及时、准确、全面、科学的收集妇幼卫生及项目信息,为卫生行政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特制订本制度。

2、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设有专(兼)职妇幼卫生信息管理人员,并保证其工作相对稳定。

3、妇幼卫生信息按照属地收集和逐级上报的原则进行管理。

上报前各级信息管理员按要求进行逻辑检查,确保各项统计数据准确无误。

4、上报妇幼卫生信息必须有填报人和主管领导签名、单位盖章后,按照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要求由填报人亲自报送。

信息上报要求全面、及时,严禁虚假数据事件发生。

5、妇幼卫生信息报表分为月报、季报和年报。

月报上报内容包括新生儿月报、孕情月报、孕产妇儿童基本信息月报及各妇幼项目月报表;季报上报内容包括妇幼卫生6种国报表及各项目季度报表,监测点同时上报0-4岁以下儿童死亡季度报表。

半年及年报上报内容:季度报表内容加妇幼卫生及0-4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质控报表。

6、妇幼卫生信息上报程序: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和各镇卫生院收集辖区内各类妇幼卫生信息,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到县妇幼保健院。

县妇幼保健院收集、汇总县内妇幼卫生信息后,按照规定时间上报到市妇幼保健院。

7、为确保妇幼卫生信息数据质量,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严格按照信息质量控制规范要求进行质量控制检查,对院内各科室和村级(社区)信息工作进行督导。

上报质量控制信息资料;县妇幼保健院每半年抽调人员进行信息数据质量控制调查并召开全县信息汇审会。

8、定期对辖区内妇幼卫生信息数据进行分析,为卫生行政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妇幼卫生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一、为了加强妇幼信息安全管理,及时、准确、科学地收集我县妇幼卫生工作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及时、全面的信息资料,防止信息数据丢失和外泄,保持信息系统库正常运行,特制定安全保密制度。

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信息保密和信息发布管理的法律法规。

安全保障对象包括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和妇幼卫生监测、孕期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监测等信息资料以及孕产妇和儿童的个人信息。

《妇幼卫生信息医院报告制度》

《妇幼卫生信息医院报告制度》

《妇幼卫生信息医院报告制度》妇幼卫生信息是国家法定的统计信息,准确科学地收集妇幼卫生信息是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的法定职责。

《母婴保健法》第23条规定:医疗保健机构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为落实《母婴保健法》及配套法规、规章制度,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高度重视,依法做好妇幼卫生相关信息报告工作。

一、妇幼卫生信息统计报告是指孕产妇死亡、围产儿及五岁以下儿童死亡及新生儿出生缺陷监测报告,以及卫生部和省卫生厅制定、经统计部门批准的妇幼卫生信息的统计报告。

二、信息报告的内容及上报流程、时间(一)入院登记。

凡15-49岁育龄妇女、5岁以下儿童,均应在入院登记时,即注明本市户籍、本省外市、外省。

(二)高危孕妇管理。

执行《福建省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规范》设立高危门诊,重度高危孕产妇由主治以上医师诊治,向上级医院转诊由专人陪护,失访应通知辖区内妇幼保健机构协助追访;高危孕产妇由医务科报告所辖区卫生行政部门。

(三)孕产妇死亡。

各医疗保健机构发生孕产妇死亡,医务科应于24小时内将死亡孕产妇的一般情况(真实姓名、详细住址、户口地址、丈夫姓名、联系电话)电话通知所辖的区妇幼保健院,1个月内书面提供死前经过、抢救诊疗措施及死因诊断。

(四)五岁以下儿童(含婴幼儿)死亡。

凡有收容5岁以下儿童的各相关科室(可能涉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均应建立《危重抢救登记本》、《出入院登记本》、《死亡讨论登记本》、《危重病人自动出(转)院登记本》、《死亡网络直报登记》及《死亡证明存根》,必须详细记录姓名、年龄、性别、住址、诊断名称,以及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

每年10月底或11月初,需向辖区内的区妇幼保健院提供一份统计时限内的(从上一年10月1日至当年的9月30日止)5岁以下儿童在医院期间死亡的一览表。

(五)围产儿死亡、婴儿出生缺陷:监测医院于每年4、7月20日前及10月10日前将《围产儿数季报表》、《出生缺陷儿登记卡》、《围产儿死亡登记卡》上报辖区的区妇幼保健院。

妇幼卫生信息医院报告制度范本(三篇)

妇幼卫生信息医院报告制度范本(三篇)

妇幼卫生信息医院报告制度范本一、目的:妇幼卫生信息医院报告制度是为了加强对妇幼卫生相关信息的管理和统计,及时掌握和分析妇幼卫生工作的情况,为改善妇幼卫生服务质量提供依据,并为医院和相关部门的决策提供参考。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中心等妇幼卫生机构。

三、报告内容:1. 产科信息报告:- 出生人口统计:按照性别、分娩方式、胎儿情况等分类统计出生人口数;- 分娩方式统计:按照自然分娩、剖宫产、产钳助产等方式统计分娩情况;- 新生儿情况报告:统计新生儿性别、体重、窒息等情况;- 不良妊娠结局报告:统计流产、早产、死产等不良妊娠结局情况;- 妊娠合并症报告:统计妊娠期合并症,如妊娠期高血压综合征、妊娠糖尿病等。

2. 儿科信息报告:- 新生儿疾病报告:统计新生儿出生后出现的重大疾病情况;- 儿童常见疾病统计:统计儿童常见疾病,如呼吸道感染、胃肠道疾病等;- 儿童疫苗接种情况报告:统计儿童疫苗接种情况,包括疫苗种类、接种率等。

3. 妇科信息报告:- 妇科手术报告:统计妇科手术情况,如宫腔镜手术、子宫切除术等;- 妇科疾病报告:统计妇科常见疾病,如乳腺癌、宫颈癌等;- 妇科保健服务报告:统计妇科保健服务项目情况,如妇科体检、妇科门诊就诊量等。

四、报告流程:1. 相关科室应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供报告数据;2. 数据管理员负责汇总、整理和分析报告数据;3. 数据管理员将汇总后的报告数据提交给医院负责人及相关部门;4. 医院负责人及相关部门根据报告数据进行分析,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五、责任和义务:1. 医院负责人应负责监督和落实本制度的执行;2. 相关科室应按时提供报告数据,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3. 数据管理员负责报告数据的汇总、整理和分析;4. 医院负责人及相关部门应根据报告数据进行相应决策和措施的制定。

六、制度评估:1. 定期评估该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2.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和改进制度内容和流程。

幼儿园卫生保健信息收集的管理制度

幼儿园卫生保健信息收集的管理制度

幼儿园卫生保健信息收集的管理制度一、引言幼儿园是儿童成长的重要场所,其卫生保健工作直接关系到儿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了加强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提高幼儿园卫生保健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卫生保健信息收集的目的和意义1. 了解儿童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健康问题,保障儿童身体健康。

2. 掌握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情况,为幼儿园卫生保健决策提供依据。

3. 提高幼儿园卫生保健服务质量,提升幼儿园整体水平。

4. 促进幼儿园与家长、卫生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共同保障儿童健康。

三、卫生保健信息收集的内容和范围1. 儿童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联系方式等。

2. 儿童健康状况:包括身高、体重、视力、听力、口腔、心肺功能等。

3. 儿童生活习惯:包括饮食、睡眠、运动、洗手等。

4. 儿童疾病史:包括既往病史、家族病史、传染病史等。

5. 儿童疫苗接种情况:包括疫苗接种记录、疫苗接种反应等。

6. 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情况:包括卫生设施、卫生消毒、膳食营养、健康教育等。

7. 幼儿园与家长、卫生部门的合作情况:包括沟通、协调、合作等。

四、卫生保健信息收集的方式和途径1. 入园体检:儿童入园前进行健康检查,填写入园体检表。

2. 定期健康检查:幼儿园定期对儿童进行身高、体重、视力、听力等健康检查,填写健康检查记录表。

3. 日常观察:幼儿园教师和保育员在日常工作中观察儿童健康状况,记录异常情况。

4. 家长反馈:通过家长会、家访、电话等方式,了解儿童家庭健康状况和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情况。

5. 卫生部门检查:卫生部门定期对幼儿园进行卫生保健检查,填写检查记录表。

6. 幼儿园内部自查:幼儿园定期进行卫生保健内部自查,填写自查记录表。

五、卫生保健信息收集的程序和要求1. 信息收集程序:幼儿园设立卫生保健信息收集小组,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和反馈工作。

2. 信息真实性:幼儿园确保收集的卫生保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幼儿园卫生保健信息收集制度

幼儿园卫生保健信息收集制度

幼儿园卫生保健信息收集制度幼儿园卫生保健信息收集制度一、导言幼儿园是儿童的第二家,对于幼儿的健康管理至关重要。

为了提高幼儿健康管理水平和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制定本幼儿园卫生保健信息收集制度。

二、目的本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规范幼儿园卫生保健信息的收集、管理和使用,以确保幼儿健康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中的所有信息的收集、管理和使用。

四、责任分工1. 幼儿园保健医生负责卫生保健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

2. 幼儿园教职员工负责按照规定内容主动提供幼儿的卫生保健信息。

五、信息收集内容及方式1. 幼儿健康档案:包括幼儿的基本信息、疾病史、体检记录等。

幼儿园保健医生负责收集、整理和维护幼儿的健康档案。

2. 幼儿病情记录:记录幼儿生病的症状、治疗情况等。

幼儿园教职员工负责记录幼儿生病情况,并及时向保健医生报告。

3. 幼儿体温记录:记录幼儿每天的体温变化情况。

幼儿园保健医生负责记录和监测幼儿体温。

4. 幼儿用药记录:记录幼儿使用药物的种类、剂量、时间等。

幼儿园保健医生负责记录和管理幼儿用药情况。

六、信息管理和保密措施1. 幼儿园保健医生负责健康档案和病情记录的管理。

对于幼儿的健康档案和病情记录,保健医生有责任保密,并定期进行备份。

2. 幼儿园保健医生和教职员工应定期进行健康管理知识和信息保密的培训,提高信息安全意识。

3. 未经幼儿家长同意,禁止向其他部门和个人透露幼儿的健康信息。

七、信息使用1. 幼儿园保健医生可根据幼儿的健康档案和病情记录为幼儿提供诊疗服务和健康指导。

2. 教职员工在日常管理中可根据幼儿的卫生保健信息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和管理措施。

八、监督管理1. 幼儿园保健医生负责监督卫生保健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2. 幼儿家长有权监督幼儿园卫生保健信息的收集、管理和使用情况,并可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

九、修订和解释1. 本制度的修订由幼儿园行政部门负责,经过讨论后正式生效。

妇幼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制度

妇幼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制度

妇幼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妇幼卫生工作,提高妇幼卫生服务质量,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目标妇幼信息统计上报工作旨在全面、准确、及时地收集、整理、分析妇幼卫生相关信息,为政策制定、决策支持、工作评估和科学管理提供依据,推动妇幼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组织机构1.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全国妇幼信息统计上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2.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妇幼信息统计上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3. 地市、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妇幼信息统计上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4.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负责本机构妇幼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四、工作内容1. 收集妇幼卫生相关信息,包括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服务机构的服务情况、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等。

2. 整理妇幼卫生相关信息,进行数据清洗、录入、核对、分析等。

3. 编制妇幼卫生信息统计报表,包括年度报表、季度报表、月度报表等。

4. 上报妇幼卫生信息统计报表,按时向上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相关部门报告。

5. 定期发布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分析报告,为政策制定和决策支持提供依据。

五、工作流程1. 制定方案:各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妇幼信息统计上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责任、时间等。

2. 培训指导:各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开展妇幼信息统计上报工作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 数据收集: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按照要求,收集、整理本机构妇幼卫生相关信息。

4. 数据上报: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按照要求,按时上报本机构妇幼卫生信息统计报表。

医院妇幼健康信息管理制度

医院妇幼健康信息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院妇幼健康信息管理,提高妇幼健康服务水平,保障孕产妇和儿童的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医院信息科负责全院妇幼健康信息管理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2. 妇幼保健科负责孕产妇、儿童健康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

3. 各相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的妇幼健康信息管理工作。

三、信息收集与录入1. 孕产妇、儿童健康信息收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的原则。

2. 各科室应按照统一格式和标准,及时、准确地将孕产妇、儿童健康信息录入医院信息系统。

3. 信息录入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确保信息录入质量。

四、信息管理与利用1. 妇幼保健科负责对孕产妇、儿童健康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和统计分析。

2. 医院信息系统应具备信息查询、统计、分析和报告等功能,方便各部门、科室及管理人员查询和利用。

3. 各科室应定期开展妇幼健康信息质量检查,确保信息准确性。

五、信息共享与协作1. 医院妇幼健康信息应实现院内共享,为临床、科研、教学等提供支持。

2. 医院应与其他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区域内妇幼健康信息互联互通。

3. 医院应加强与社区、家庭等合作,共同推进妇幼健康信息管理工作。

六、信息安全管理1. 医院应建立健全妇幼健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信息安全。

2. 各科室应严格遵守信息安全规定,不得泄露孕产妇、儿童个人信息。

3. 医院应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防范信息安全事故。

七、信息培训与宣传1. 医院应定期对妇幼健康信息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2. 医院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信息宣传,提高全员信息意识。

八、监督与考核1. 医院信息科负责对妇幼健康信息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2. 各科室应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妇幼健康信息管理制度。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院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卫生保健信息收集制度范文

卫生保健信息收集制度范文

卫生保健信息收集制度范文卫生保健信息收集制度篇11、按规定收集、统计、整理和归档园内的卫生保健工作的情况。

2、各项记录工作要做到完整清晰。

不得弄虚作假。

各种卫生检查均做好记录,对每天的消毒情况、幼儿的特殊情况均做好记录。

3、每学期初,对新入园的幼儿进行登记,并做好幼儿健康情况的记录。

4、对幼儿的每次体检、职工体检均做好记录,根据体检情况对幼儿体格发育和膳食营养进行评价。

5、发现传染病疫情况时,采取及时上报和信息采集措施。

对幼儿的各种疾病做好记录,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措施。

6、加强对幼儿日常晨检、午检保健资料的登记及统计。

7、认真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业务指导部门要求,建立卫生保健登记、统计幼儿园档案,按要求及时准确地做好记录与统计。

8、园长为本园卫生保健信息收集第一责任人,园卫生保健员为本园卫生保健信息收集的具体实施人,负责卫生保健登记与统计幼儿园档案,确保信息及时、完整、准确。

9、按上级业务指导部门要求及时填报卫生统计报表,并由本单位负责人审阅并签字、盖章后上报。

10、资料的整理与分析:对全园的卫生保健登记与统计应定期进行整理分析(每年一次),对一次体检资料应有小结。

11、资料的存储:资料的长期保持有利于进行长期的动态的比较与分析,对有相关卫生保健资料按要求保存,并保密。

卫生保健信息收集制度篇2一、建立健康档案,包括: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儿童入园健康检查表、儿童健康检查手册、儿童转园健康证明。

二、对卫生保健工作进行记录,内容包括:出勤、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膳食管理、卫生消毒、营养性疾病、常见病、传染病、伤害和健康教育等记录。

三、工作记录和健康档案应当真实、完整、字迹清晰。

工作记录应当及时归档,至少保存3年。

四、定期对儿童出勤、健康检查、膳食营养、常见病和传染病等进行统计分析,掌握儿童健康及营养状况。

五、应用计算机软件对儿童体格发育评价、膳食营养评估等卫生保健工作进行管理。

卫生保健信息收集制度篇31、做好十项记录工作,记录要清楚。

幼儿园卫生保健信息收集制度

幼儿园卫生保健信息收集制度

幼儿园卫生保健信息收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幼儿园是儿童成长的重要阶段,健康是保障儿童良好成长的基础。

为了确保幼儿园儿童的健康,建立一个有效的卫生保健信息收集制度至关重要。

该制度的目的是通过收集相关信息,及时了解和掌握儿童的健康状况,为幼儿园提供科学有效的卫生保健指导,保障儿童的健康成长。

二、制度内容1.收集幼儿基本信息2.收集健康史和疫苗接种信息收集幼儿的健康史和疫苗接种情况,包括过敏史、慢性病史、传染性疾病史等。

及时更新幼儿园的疫苗接种记录,确保每个幼儿按时接种疫苗。

3.收集健康状况监测数据每日对每个幼儿进行身体健康检查,记录幼儿的体温、心率、呼吸频率等健康状况指标。

根据幼儿的身体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体温异常、咳嗽、呕吐等症状。

4.收集疾病及传染病的统计数据及时记录幼儿园出现的疾病和传染病情况,包括传染病名称、患病人数、患病具体情况等。

对于传染病,需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5.收集卫生保健措施的落实情况记录幼儿园卫生保健措施的落实情况,包括每日卫生消毒、儿童手卫生教育、室内通风等。

并对卫生保健措施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幼儿园家长对卫生保健工作的评价和建议。

6.分析整理卫生保健数据根据收集的信息,进行数据分析和整理,制作各类报表和统计图,以便于幼儿园管理者更好地了解儿童的健康情况和卫生保健工作的效果。

三、实施步骤明确制度的目的、内容和范围,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2.收集幼儿信息通过家长会、家访等方式,收集每个幼儿的基本信息和健康史,建立档案。

3.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每天对幼儿进行健康检查,记录相关健康指标。

4.建立疾病及传染病监测机制根据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需要,建立传染病监测机制,及时收集和报告疾病和传染病情况。

5.落实卫生保健措施要求全体教职工严格执行卫生保健措施,并记录措施的落实情况。

6.整理和分析数据定期对收集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制作报表和统计图,为幼儿园管理者提供参考。

四、制度评估和改进定期对该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了解制度的有效性和可行性,根据需要进行相应的修订。

妇幼健康信息报告制度

妇幼健康信息报告制度

妇幼健康信息报告制度
一、院妇幼健康信息科负责院内妇幼健康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二、医院内部与妇女、儿童的出生、死亡、出生缺陷有关的科室(妇产科、儿科、新生儿科、急诊室、病案室、内科、外科等)要建立健全分娩登记本、死亡登记表及报告卡、出生缺陷登记本及报告卡、出生缺陷线索登记表、放弃治疗登记表、危重病人抢救登记本等。

三、医院内发生的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围产儿死亡、出生缺陷应做好相关登记并及时上报本院信息科及保健部,信息科应于1周内上报辖区妇幼保健院。

四、本院建卡的孕妇及儿童,分娩产妇信息、艾滋病、乙肝、梅毒数据,新生儿筛查及听力筛查等妇幼健康信息由相关科室及时录入直报系统中。

每月5号前必须录入上月全部信息。

五、信息科汇总所有妇幼健康信息报表后,审核无误后按规定上报到辖区妇幼保健院。

六、妇幼健康信息工作小组要做好院内妇幼健康信息的质量控制,查漏补漏。

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制度范本(3篇)

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制度范本(3篇)

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工作,及时准确地掌握妇幼卫生工作的进展情况,保障妇女和儿童的健康权益,提高妇幼卫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制度是指妇幼卫生机构按照规定格式、程序和时间要求,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报告妇幼卫生工作的情况及有关指标的实施情况。

第三条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制度适用于各级妇幼卫生机构,包括医院、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第四条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应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妇女和儿童健康状况、服务项目、服务效果、专科技术指标、人力资源、设备设施、财务状况等。

第五条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应当充分保障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六条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周期进行,具体时间由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确定。

第七条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应当遵循信息公开的原则,及时公布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相应的妇幼卫生信息报告指标,对各级妇幼卫生机构的报告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及时向上级机构汇报。

第二章报告程序第九条妇幼卫生机构应当按照上级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格式,填写妇幼卫生信息报告表。

第十条妇幼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报送妇幼卫生信息报告。

第十一条妇幼卫生机构应当保留报告中所使用的原始数据及相关资料,以备核查。

第十二条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审查、归档和发布妇幼卫生信息报告,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章监督与评估第十三条妇幼卫生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卫生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的人员对其妇幼卫生信息报告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四条妇幼卫生机构应当配合卫生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提供必要的数据和材料。

第十五条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妇幼卫生机构的信息报告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和风险分析,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和指导。

第十六条妇幼卫生机构应当对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监督和评估意见进行及时整改和回复,并提供整改报告。

儿童保健数据收集和信息管理制度

儿童保健数据收集和信息管理制度

序作为儿童保健领域一项重要的工作,数据收集和信息管理制度对于儿童保健服务的提供和改进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儿童保健数据的收集和管理不仅可以帮助实现对儿童健康状况的全面了解,也可以为政府和相关机构提供科学依据,从而为儿童保健政策的制定提供有力支持。

文章一、数据收集的重要性儿童保健数据收集,即对儿童的健康状况、生长发育情况、疾病患病率等信息的搜集和整理,是保障儿童健康的关键一步。

通过数据收集,我们可以及时了解儿童的身体发育情况,掌握儿童的健康状况,有助于及时发现健康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数据收集也可以为儿童保健政策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帮助政府和相关机构更好地了解儿童保健的现状和需求,从而优化政策和资源配置。

(接下来的段落继续阐述数据收集的重要性,并且逐渐扩展到信息管理制度的意义和功能。

)二、信息管理制度的建立建立完善的儿童保健信息管理制度是保障儿童健康的重要举措。

信息管理制度应该包括数据收集的流程、标准和方法,以及数据存储、分析、报告和应用的一整套流程和规范。

只有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制度,才能确保儿童保健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从而为儿童保健服务的提供和改进提供可靠的依据。

(接下来的段落逐步展开信息管理制度的内容和流程,比如数据收集的标准化、信息存储的安全性和隐私保护,信息分析的方法和工具等。

)三、对儿童保健数据收集和信息管理制度的思考和展望作为儿童保健的重要环节,数据收集和信息管理制度也面临着许多挑战和问题。

比如儿童保健数据的收集面临着隐私保护和数据安全问题,信息管理制度的建立也需要时刻跟进科技发展并应对变化的需求。

对儿童保健数据的收集和信息管理制度的思考和展望,需要我们不断地改进和完善,使其在儿童保健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

(接下来的段落可以从个人经验和理解出发,谈谈对儿童保健数据收集与信息管理制度的个人看法,以及对其未来发展的展望。

)四、总结通过对儿童保健数据收集和信息管理制度的探讨,我们可以看到,它对保障儿童健康和完善儿童保健服务有着重要的意义。

妇幼卫生统计报表制度(儿保)

妇幼卫生统计报表制度(儿保)

妇幼卫生统计报表制度一、妇幼卫生报表总说明(一)调查目的:了解妇幼保健工作、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等情况,为制定妇女和儿童保健政策和规划提供依据。

(二)统计对象:广西户籍妇女、孕产妇和儿童。

非广西户籍儿童死亡、孕产妇死亡统计在“非户籍儿童与孕产妇健康状况报表”。

(三)主要内容:孕产妇与儿童保健和健康、婚前保健、新生儿疾病筛查、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出生医学证明、妇女常见病筛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接产机构业务情况、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监测。

(四)报告期及调查方法:1.妇幼保健工作情况(卫统36表-卫统41表):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收集辖区内医疗机构和社区相关数据后汇总逐级上报,自治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中心通过电子邮件和保密途径上报自治区卫生厅。

报告期实行月报、年报。

调查方法为全面调查。

2.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其原因(卫统42表至卫统卫统43表-1表):41个妇幼卫生监测县(市、区)收集辖区内孕产妇、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报告卡网络直报,实行季报、年报,进行网络直报,调查方法为抽样调查。

3.出生缺陷(卫统44表和卫统45-1表):实行月报,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收集辖区内医疗机构和社区相关数据后汇总逐级上报,自治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中心通过电子邮件和保密途径上报自治区卫生厅,调查方法为全面调查。

(五)报表的统计时限月报表:上月26日~本月25日。

统计年:上年的9月26日~本年9月25日。

自然年:上年的12月26日~本年12月25日。

(六)报表的上报时间月报表上报时间:每月5日上报统计年年报表上报时间:每年10月15日自然年年报表上报时间:每年1月10日逢法定国家节假日顺延2个工作日。

(以上是市级上报时间,卫生院须前移5-7天,以便县级妇幼能按时上报市妇幼)(七)报送方式以数据库、电子版和原件三种方式上报。

1.原件盖章后寄广西妇幼卫生信息管理中心;2. 数据库、报表电子表格(扩展名为.XLS)按月上报自治区服务器上的“报表上报”文件夹中的指定专项文件夹。

妇幼卫生信息上报制度

妇幼卫生信息上报制度

妇幼卫生信息上报制度一、高度重视妇幼信息逐级报告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报告工作。

二、各种资料登记齐全,上报数据及时准确。

必备的登记资料有:出生登记、分娩登记、5岁以下儿童死亡登记、育龄妇女死亡登记、死胎死产及出生缺陷登记、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登记、高危孕产妇筛查记录、高危孕产妇抢救转诊登记及随访记录、培训记录、下村记录,孕产妇及儿童保健管理手册、新生儿疾病筛查记录、新生儿听力筛查登记、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登记、出生医学证明登记等。

三、报告程序:村保健员收集本辖区妇幼信息后上报至乡级妇幼卫生信息员,乡级妇幼卫生信息员收集、整理、核实本辖区及本机构信息后上报至县妇幼保健院信息员;县级医疗保健机构收集院内各相关科室的数据,认真核实后上报至县妇幼保健院信息员;妇幼保健院信息员整理、汇总全县妇幼卫生信息后上报至市妇幼保健院。

四、妇幼卫生信息上报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时间:出现危重孕产妇、转诊及死亡、艾滋病阳性个案立即上报;3日内填报艾滋病阳性个案卡、梅毒阳性个案卡;月报表每月3日前上报;季报于下一季度初月5日前上报;年报于10月8日前上报;三网监测于下一季度5日前上报。

五、认真核查上级反馈妇幼卫生信息资料,及时反馈本市内流动妇幼卫生信息。

六、加强信息质量控制,保证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

七、服务信息对口管理,保证信息资源统一规划和共享。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管理卫生信息资料,保证信息安全,依法开展信息咨询服务。

八、执行国家有关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制度工作规范和信息系统标准,贯彻落实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制度。

九、开展与辖区内各类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公安户籍机构和民政部门的信息交流与协作。

妇幼卫生信息医院报告制度一、高度重视妇幼卫生信息填报工作,依法做好妇幼信息管理。

二、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填报,指定专人收集院内各相关科室的数据,认真核实后填报。

医疗机构应将负责妇幼卫生信息工作的人员名单,按属地管理原则报所在辖区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备案。

医疗保健机构妇幼健康信息报送制度

医疗保健机构妇幼健康信息报送制度

医疗保健机构妇幼健康信息报送制度
1、医疗保健机构信息人员定期参加辖区保健院组织召开的信息工作例会及培训会。

2、统一使用妇幼卫生相关表、卡、册,并规范填写,保管完善,作为信息来源的原始依据备查。

3、及时上报本机构所开展妇幼项目的相关信息,纸质报表或电子报表,纸质报表需有单位负责人及填报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保证上报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

4、医疗保健机构上报表卡种类及时间要求
月报:每月5日前上报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相关月报表;每月5日前上报妇幼卫生信息月报表。

季报:各级医疗机构在每季度结束后的10日内上报妇幼卫生信息季报表。

妇幼卫生信息三网监测机构按照要求上报三网监测材料。

年报: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在1月10号前将上一年妇幼卫生年报表上报至辖区妇幼保健院。

各区县妇幼保健院每年1月31前完成本辖区妇幼卫生年报表网上报送,并导出纸质版年报表,加盖公章报送省级;。

个案卡:HIV及梅毒感染个案卡在确认感染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辖区保健院;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卡及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在发生后7天内报送辖区保健所。

5、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做好院内妇幼健康信息的质量控制,查漏
补漏,县区级一年最少两次质量控制,市级一年最少一次质量控制。

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制度(5篇)

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制度(5篇)

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制度一、高度重视妇幼卫生信息填报工作,依法做好妇幼信息管理。

二、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填报,指定专人收集院内各相关科室的数据,认真核实后填报。

医疗机构应将负责妇幼卫生信息工作的人员____,按属地管理原则报所在辖区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备案。

三、认真填报妇幼卫生相关信息。

凡开展妇产科、儿科、妇幼保健科、计划生育科、产科b超检查及产前筛查诊断工作的医疗保健机构,严格执行相关登记制度。

四、严格执行报告程序和时间要求。

“孕产妇死亡报告卡”于孕产妇死亡后____个工作日内报告,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等信息实行季报制,将报表和死亡报告卡报送辖区内的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

五、加强信息质量控制。

为保证填报资料的真实、准确,各医疗保健机构要加强对院内数据的检查核实,加强与所在辖区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的业务联系,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或妇幼保健机构的业务指导、质量控制和相关检查。

浦北县中医医院信息安全制度一、制定和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二、维护计算机信息安全,装杀毒软件及管理软件。

三、维护管理软件正常运行四、对用户需要设置权限,不得擅自进入系统,篡改他人信息五、对信息进行有效管理并保证其信息的安全保密六、计算机网络日志文件要有专人负责、备份等操作七、建立信息编辑、审核、发布责任制及流程,信息发布之前必须经过相关人员审核八、一旦发生信息安全事故,就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并保存记录按规定报告有关部门九、对有害的信息进行过滤,用户信息进行保密浦北县中医医院妇幼卫生信息监测质量考核制度一、考核方法实行日常考核与年终相结合,并对考核并及时进行反馈和通报二、由分管保健的副院长____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三、实行妇幼卫生信息奖惩制度。

对妇幼卫生信息相关表卡的填写每错漏一项扣____元,每漏报一例孕产妇死亡、____岁以下儿童死亡、育龄妇女死亡、出生缺陷扣____元,每漏报一例传染病扣____元。

四、为了提高妇幼监测质量,调动妇幼信息监测负责人员的积极性,年终测评侯表彰优秀监测员。

儿童保健数据收集和信息管理制度

儿童保健数据收集和信息管理制度

儿童保健数据收集和信息管理制度【序】儿童保健数据收集和信息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儿童成长过程中,保持良好的健康状况是至关重要的。

儿童保健数据的收集和信息管理制度不仅有助于了解儿童的健康状况,还能为相关机构和决策者提供有效的指导和依据。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两个层面,对儿童保健数据收集和信息管理制度进行全面评估和探讨。

我们将介绍儿童保健数据的收集方法和流程,然后深入讨论儿童保健数据的信息管理制度,并结合案例和个人观点展开分析和解读。

我们将总结全文,并回顾性地探讨儿童保健数据收集和信息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潜在挑战。

【一、儿童保健数据的收集】1. 重要性:儿童保健数据的收集对于评估儿童的健康状况、制定有效的预防和干预措施至关重要。

通过收集身高、体重等基本指标,可以评估儿童的生长发育是否正常;通过收集疫苗接种情况,可以判断儿童的免疫水平是否达标。

2. 方法和流程:(1) 医疗机构数据:从儿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收集的儿童保健数据,是最常见的数据来源。

这类数据包括出生医学证明、健康档案、诊断报告等,通常由医务人员在患者就诊时记录。

(2) 家庭问卷调查:通过向家庭发放问卷,了解儿童的饮食习惯、睡眠情况、生活环境等方面的信息。

问卷调查能够全面、客观地收集儿童的个人和家庭情况,为制定个性化的保健建议提供依据。

(3) 大数据分析: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儿童保健数据的收集也越来越倚重于大数据分析。

通过对海量的匿名化儿童保健数据进行统计和挖掘,可以揭示出潜在的规律和趋势,为公共卫生政策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二、儿童保健数据的信息管理制度】1. 数据收集与存储:合理规划数据收集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建立安全可靠的数据存储系统,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

2. 数据分析与应用:(1) 数据分析:通过数据统计、模型构建等方法,深入挖掘儿童保健数据中的信息,为医疗决策和监测提供科学依据。

利用数据分析技术,可以提前发现儿童健康问题,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2024年儿童保健工作制度范本(三篇)

2024年儿童保健工作制度范本(三篇)

2024年儿童保健工作制度范本1、遵循妇幼卫生政策,确保儿童保健服务的顺利执行。

2、执行儿童保健门诊服务,管理体弱儿童群体,并定期对村级儿科医生提供业务指导。

3、依据儿童各生长阶段的发育特性,开展有效的健康教育活动。

4、规范记录和汇总各类账册信息,并进行详尽的分析。

5、实施____岁以下儿童的生命监测调查,以确保数据的精确性。

6、确保集体儿童管理资料的完整性。

7、对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工作人员进行年度健康检查,以及在园儿童的入园检查和“六一”体检,定期对幼儿园进行卫生保健指导和监督。

新生儿访视程序1、在辖区内新生儿出生后立即建立儿童保健管理卡。

2、保健医生需在新生儿出生后第3、7、14和____天进行家访。

3、定期记录新生儿的访视情况,提供科学的婴儿保健和喂养指导。

4、确保新生儿的家访率达到____%。

儿童保健人员职责1、在防保所长的指导下制定并执行工作计划,及时汇总和分析,按时上报。

2、有效管理门诊散居儿童,实施体弱儿分类管理。

3、负责辖区内托幼机构儿童的入园体检和“六一”体检。

4、负责教职工的健康检查工作。

5、严格遵守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防止差错事故。

6、按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做好数据统计、分析和汇总。

7、定期对村级医生进行业务培训,确保统计数据的及时、准确上报。

8、协助区筛查办进行新生儿筛查工作,按时上报活产数和新生儿听力筛查情况。

____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规程1、医疗和保健机构在____岁以下儿童死亡后,需填写死亡报告卡,上报给当地的妇幼保健院。

在家死亡的儿童由所在辖区的儿保人员调查并填写报告。

2、死亡儿童的医院或保健机构应在死亡后当月将死亡报告卡逐级上报至当地妇幼保健院。

3、每年进行____次的儿童死亡监测和补漏调查。

4、对儿童死亡相关数据进行汇总、分析,计算死亡率,提出干预措施,并及时上报给妇幼保健院。

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制度1、在防保所长的指导下,负责管理辖区内的妇幼卫生信息。

妇幼健康信息医院报告制度

妇幼健康信息医院报告制度

妇幼健康信息医院报告制度
(一)各医疗保健机构指定固定科室专人负责收集院内各相关科室的数据及辖区内相关数据,认真核实后上报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做好填报资料的保存、管理,统计人员备案至辖区妇幼保健机构。

(二)建立并完善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等相关原始登记,认真审核上报妇幼健康信息资料,包括妇幼信息原始表册、卡。

(三)严格执行报告程序和时间要求。

月报:次月5日前上报;季报末首月10日前上报,年报一般次年首月15日前上报,其余报表以上级要求为准。

除系统输入内容外,其余报表均按要求报送至辖区妇幼保健院。

(四)加强信息质量控制。

为保证填报资料的真实、准确,各医疗保健机构要加强对院内及辖区内相关数据的检查核实,加强与县级妇幼保健院的业务联系,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或妇幼保健机构的业务指导、质量控制和相关检查。

(五)各机构所报数据及内容须经各报送科室负责人、统计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出,年报数据除经以上人员审核外,还须经医院总负责人(院长)审核后方可报至辖区妇幼保健院。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儿童保健信息上报制度
篇一:幼儿园卫生保健登记统计和信息上报制度
白石塘幼儿园卫生保健登记统计
及信息上报制度
一、应按常规及时准确地做好保健资料的记录与登记,定期分析,按时上报,
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不可为了应付检查而涂改、补写。

三、除了十二种日常必须的登记表和六种每年一次的汇总表,可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增加记录本,但应避免内容重复,造成保健员过重负担。

四、资料应妥善保存,至少保留三年以上,以备日后查阅。

五、上报上级的信息必须及时、真实的填写。

六、上报的信息及时有效的上报。

篇二:妇幼卫生信息报送制度
妇幼卫生信息报送制度
一、高度重视妇幼卫生信息填报工作。

《母婴保健法》第23条规定:“医疗保健机构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因此,各社区、卫生院和医疗保健机构要高度重视,要依法做好妇幼信息管理和填报工作。

二、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填报工作。

各医疗保健机构要明确职能科室负责妇幼卫生信息填报工作,指定专人收集院内各相关科室的数据,认真核实后填报,并按属地管理原则上报县级妇幼保健机构。

三、认真填报妇幼卫生相关信息。

对妇幼卫生年报主要指标进行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核查生命指标以及孕产妇
和儿童保健服务指标。

生命指标主要包括:活产数、新生儿死亡数、婴儿死亡数、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孕产妇死亡数、死胎死产数及产后7天内死亡数等。

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服务指标主要包括: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住院分娩率、孕补和增补叶酸率、高危管理率、剖宫产率、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检测率、孕产妇产前筛查率、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等、体弱儿管理、出生缺陷儿数等。

四、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建立健全以下资料
(一)建立原始登记,包括分娩记录登记、围产儿及儿
童死亡登记、孕产妇死亡登记、育龄妇女死亡登记、出生缺陷儿登记、高危妊娠管理登记、体弱儿童管理登记、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登记、产前筛查与诊断登记、新生儿疾病筛查登记、妇女病普查普治登记、婚前保健登记、叶酸发放登记等相关登记花名册。

(二)填报围产儿及儿童死亡报告卡、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出生缺陷儿报告卡,死胎死产严格执行报告程序和时间要求。

“孕产妇死亡报告卡”于孕产妇死亡后7个工作日内报告,儿童死亡等信息实行季报制,各医疗保健机构每季度填报一次,分别于每年12、3、6、9月份的28日前填报本季度“妇幼卫生信息季报表”和“儿童死亡报告卡”,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季报表和死亡报告卡报送县
妇幼保健机构。

五、明确妇幼卫生信息报告的职责
(一)各基层卫生院妇幼信息报送人员,要切实提高对做好妇幼卫生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信息报告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各基层卫生院完成本辖区范围内的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按规定程序和时限收集整理、汇总、审核上报各类妇幼卫生信息。

(二)各基层卫生院按照属地化管理和逐级上报的原则,根据《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要求,确定专人负责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健全原始登记,完善医院妇幼卫生信
息统计报送制度,认真填写有关基础性表格,按规定时限将信息材料报告仪陇县妇幼保健院。

六、做好妇幼卫生台帐管理及质量控制
(一)村级卫生室要建立全村育龄妇女死亡、孕产妇死亡、围产儿儿童死亡台帐,建立孕产妇保健管理、高危妊娠管理、产后访视管理及7岁以下儿童出生花名册、儿童保健管理、体弱儿管理等妇幼保健工作台帐,按月实施质量控制后,向乡卫生院妇幼干部上报,并以年为单位装订成册保存。

(二)乡卫生院、社区要建立全乡育龄妇女死亡、孕产妇死亡、围产儿儿童死亡台帐,建立孕产妇保健管理、高危妊娠管理、产后访视管理、新生儿疾病筛查及7岁以下儿童出生花名册、儿童保健管理、体弱儿管理等管理台帐,按季度开展信息质量控制,相关信息上报旗妇幼保健所,以年为单位装订成册保存。

(三)妇幼保健院要建立全县育龄妇女死亡、孕产妇死亡、围产儿及儿童死亡管理台帐,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信息质量控制,上报仪陇县妇幼卫生年报及有关调查表至南充市妇幼保健院,撰写年度质量控制报告,与年报调查表一起装订成册保存。

七、加强信息质量控制。

为保证填报资料的真实、准确,各医疗保健机构要加强对院内数据的检查核实,加强与所在辖区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的业务联系,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或。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