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工法管理办法201190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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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X局集团工法管理办法-精选规章制度

中铁X局集团工法管理办法-精选规章制度

中铁X局集团工法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铁X局集团(以下简称“局”)工法开发、管理和推广应用工作,促进企业的技术创新和技术积累,提高企业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现结合企业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局工法管理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组织管理、课题管理、经费管理、成果管理。

第二章工法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三条局科学技术委员会是全局工法工作领导机构,局科学技术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下称“局科委办”)负责日常业务工作,局科委办设在局技术中心,在局总工程师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四条局工法管理实行局、子(分)公司两级管理。

一、局技术中心归口管理全局工法工作,设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局工法管理部门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部有关工法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技术法规和标准规程等,执行股份公司有关工法管理办法;2.组织制定局工法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1——3.负责组织局工法立项、过程监控、评审、审定、上报、推广应用及参与奖励等工作;4.指导下属单位工法开发和工法编写工作;5.参与组织局优秀工法项目评选工作。

二、各子(分)公司科技管理部门归口管理本单位工法工作,在公司总工程师领导下开展工作,并设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各子(分)公司工法管理部门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法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规程等。

执行局工法管理制度,接受局主管部门领导,创造性地开展本单位工法工作。

2.组织编制本单位工法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3.负责组织本单位工法立项、过程管理、评审、审定、上报、推广应用及参与组织奖励等工作;4.指导各课题组进行工法开发和工法编写工作,负责审核上报资料。

第三章工法课题立项第五条局工法立项原则上每年进行两次。

各单位要根据本企业专业技术发展方向和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情况及时选题,并15前和9月10前将立项申请材料报送局审批。

第六条工法的开发立项,要与科研、工程紧密结合,在保证技术、工艺先进性前提下,兼顾时效性。

中交工法管理办法

中交工法管理办法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促进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交建)技术创新,加强技术积累,提高施工技术,规范工程建设工法的管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法的开发、申报、评审和成果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工法,是指以工程为对象,以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的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第四条工法分为土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工业安装工程三个类别。

第五条工法分为企业级、中国交建工法(省部级)和国家级。

企业级工法由中国交建各单位通过工程实际应用,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和市场需求编写,经单位组织评审和公布。

中国交建工法由中国交建各单位自愿申报,经中国交建科学技术部(省部级工法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和公布.国家级工法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评审和公布。

中国交建在已公布的中国交建工法中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工法。

第六条工法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适用性,能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提高施工效率和综合效益,满足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要求。

第七条中国交建各单位应当建立工法管理制度,根据自身特点制定工法开发计划,定期组织企业级工法评审,并将公布的企业级工法向中国交建科学技术部备案。

第八条中国交建工法每两年评审一次,一般在10月份进行评审。

第九条中国交建工法申报遵循自愿原则,每项工法由一家企业申报,主要完成人员不超过5人。

申报企业应是开发应用工法的主要完成单位.第十条中国交建由主管科技工作的副总裁负责工法的领导工作,科学技术部负责中国交建工法的归口管理,负责组织召开中国交建工法的评审会、中国交建工法的公布和推荐申报国家级工法的工作。

第十一条中国交建工法评审委员会负责中国交建工法的评审,评审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若干人(实行动态管理),委员由中国交建工法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第十二条中国交建工法申报条件(一)已公布为企业级工法;(二)工法的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中国交建或行业领先水平,管理手段科学规范。

建筑施工企业工法管理办法[失效].doc

建筑施工企业工法管理办法[失效].doc

建筑施工企业工法管理办法[失效]发文单位:建设部建筑业司文号:建[1996]163号发布日期:1996-3-22执行日期:1996-3-22生效日期:2005-8-31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工法的编写第三章工法的审定与公布第四章工法的推广应用第五章工法的考核与奖励第六章其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我国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工法开发、编写和推广应用工作的发展,促进企业进行技术积累和技术跟踪,提高企业的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加速科学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工法,是指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

它必须具有先进、适用和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等特点。

第三条工法是企业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开发应用新技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企业技术水平和施工能力的重要标志。

天下房地产法律服务网第四条工法分为国家级(一级)、省(部)级(二级)和企业级(三级)三个等级。

企业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有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国家级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省(部)先进水平、有较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省(部)级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本企业先进水平,有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企业级工法。

第二章工法的编写第五条企业应由分管施工生产的副经理或总工程师负责推行工法的领导工作,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归口工法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承办。

第六条企业要根据承建工程任务的特点,制订工法开发与编写的年度计划,由项目领导层组织实施。

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工法,应指定专人编写。

第七条工法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前言:概述本工法的形成过程和关键技术的鉴定及获奖情况等。

1、特点:说明本工法在使用功能或施工方法上的特点。

2、适用范围:说明最宜采用本工法的工程对象或工程部位。

3、工艺原理:说明本工法工艺核心部分的原理。

中建总公司工法管理办法及格式要求

中建总公司工法管理办法及格式要求

中建总公司工法管理办法及格式要求-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附件1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施工企业工法制度管理办法中建科字〔2000〕 7号第一条为了总结中建总公司直属施工企业在工程建设中形成的先进成套施工技术,促进中建总公司集团的技术积累、技术跟踪、技术转让和推广工作的开展,使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力,逐步形成施工技术管理新机制,以促进施工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水平的迅速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法是具有指导企业施工与管理的一种规范化文件,是企业施工技术水平和施工能力的重要标志,是施工企业技术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技术、高科技发展以及推广ISO—9000系列标准的必然趋势。

第三条工法是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把先进技术与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综合配套技术的应用方法。

它要具有新颖、适用、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和保证施工安全等特点。

第四条工法的内容包括:1、前言;2、特点;3、适用范围;4、材料性能;5、工艺原理;6、工艺流程及操作方法;7、机具设备;8、劳动组织;9、质量标准及检验办法;10、安全措施;11、效益分析;12、工程实例。

第五条工法要反映企业和总公司的管理技术水平、应用和推广水平及效果。

在现有基础上为推动工法的编制工作进入新的阶段,大力提倡搞系列工法;提高工法应用水平及采用现代化表达方式,如声像技术、多媒体技术等。

第六条工法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格式编写,文字要简练、通俗、用语准确规范、标题明确。

第七条工法的编制责权要明确,编制单位、执笔人、审批要著名,对某些关键性的技术要保密,具体的保密内容,由各编制单位视具体情况自行掌握。

参加工法评审的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应对工法成果保密,不得向外提供或泄露资料内容。

第八条工法分为一级(国家级)、二级(总公司级、省级)、三级(企业级)三个等级。

其关键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有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一级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总公司或地区先进水平、有较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二级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工程局先进水平、有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三级工法。

工法管理办法

工法管理办法

中铁六局集团北京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工法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工法管理办法》、《铁道建设工程管理办法》、《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法管理办法》及《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工法管理办法》,推动北京铁建公司工法开发、编写和推官应用工作,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增强市场竞争能力,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工法,是指以工程对象,以工艺为核心,以科技创新项目为依托,在科研和工程应用基础上,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通过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技术应用方法。

工法必须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实用性,必须能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第三条工法是企业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开发应用新技术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企业技术水平和施工能力的重要标志。

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切实树立“知识产权,抢占先机”的观念,不失时机的开发和申报工法。

第四条工法的等级分为:国家级: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经建设部组织审定确认的为国家级工法,其有效期为六年。

省部级: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行业或地区级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经省(部)组织审定确认的为省部级工法,其有效期为五年。

企业级即中铁六局、公司级: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局级先进水平,有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经中铁六局、公司组织评审确认的为中铁六局、公司级工法。

第五条工法的成果产权归公司所有,工法中的发明创造及提出的“诀窍、绝招”等,应受到知识产权的保护。

工法作者享有对该工法的著作权。

第六条公司科学技术发展部(以下简称科技部)代表公司统一归口管理全公司的工法工作,实行系统分级管理和项目责任制管理。

第二章工法管理的组织体系及职责第七条公司总工程师负责权公司工法的领导工作,公司科技部负责工法的归口管理,负责编制工法开发的年度计划,指导各单位的工法开发、编写、推荐、上报、推广应用及奖励等工作。

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全文

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全文

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全文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全文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自二○○五年八月三十一日开始实施,下面是yjbys店铺整理的办法全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第一条为推进我国工程建设工法的开发和应用,促进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和技术积累,提升我国整体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和工程科技含量,加强对工法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建设工法的开发、申报、评审和成果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工法是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的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

工法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工业安装工程三个类别。

第四条工法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必须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特点。

第五条工法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和企业级。

企业根据承建工程的特点、科研开发规划和市场需求开发、编写的工法,经企业组织审定,为企业级工法。

省(部)级工法由企业自愿申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或国务院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负责审定和公布。

国家级工法由企业自愿申报,由建设部负责审定和公布。

第六条国家级工法每两年评审一次,评审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20项。

国家级工法具体评审工作委托中国建筑业协会承担。

第七条国家级工法的申报条件:(一)已公布为省(部)级的工法;(二)工法的关键性技术属于国内领先水平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工法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尚没有相应的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应已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建设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审定。

(三)工法经过工程应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四)工法的整体技术立足于国内,必须是申报单位自行研制开发或会同其它单位联合研制开发;(五)工法编写内容齐全完整,应包括:前言、工法特点、适用范围、工艺原理、施工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效益分析和应用实例。

国有工程局有限公司工法管理办法

国有工程局有限公司工法管理办法

工程局有限公司工法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工法开发、管理和推广应用工作,促进企业知识产权建设,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根据铁建协《铁道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及《中国股份公司工法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发展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工法,是指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

第三条工法是企业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施工与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和新技术推广应用的重要途径,是实施技术积累、提高施工能力和管理水平的重要载体。

第四条工法是企业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司技术水平和施工能力的重要标志。

工法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必须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特点。

第五条公司工法管理遵循统一管理、注重质量、开发与推广应用并重的原则。

工法的成果产权归公司及开发单位共同拥有。

工法中的发明创造及保密点应受到知识产权保护。

第六条公司建立工法制度有利于提高公司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加速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提高公司知名度和市场竞争能力,有利于推动公司技术工作标准化和推广应用新技术,可简化施工组织设计和投标文件的编制,增加技术积累。

第七条工法管理主要内容包括工法开发(包括过程管理)、申报、评审、考核、推广应用以及工法中具有的发明、专利、有偿转让权等。

第八条工法分为国家级工法、省部级工法和企业级工法。

国家级工法: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省部级工法: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省部级工法含股份公司一级和二级工法。

企业级工法: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公司先进水平,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章工法管理机构、职责第九条为全面推行工法制度,工法管理由公司、子公司、公司工程指挥部(或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工指)分级管理,分别由公司、子公司和工指总工程师负责本单位工法制度的建立和推行,确定归口管理部门(室)、设置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工法管理办法

工法管理办法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工法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法的开发和应用,促进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和技术积累,提升企业的整体施工技术管理水平。

根据《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铁道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及《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工法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工法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法是以工程为对象,以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进行有效的结合,经过一定的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是指导企业施工与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工法必须符合国家建设的方针、政策、标准及有关技术规范,必须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实用性,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和工程成本,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特点。

第四条工法工作是对施工、生产、企业资质动态管理进行评价的重要条件。

积极开发、推广先进的和优秀的工法,对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推动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和加强现代化管理等方面,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第五条工法管理主要内容包括工法开发、申报、评审、考核、推广应用以及工法中具有的发明、专利、有偿转让权等。

第六条各单位应将工法开发、推广应用纳入企业管理、技术进步和推先范畴,尽快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提高技术储备和施工管理水平。

第七条集团公司设立专项基金用于工法的开发、编制和推广应用。

第八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子、分公司。

各单位可依据本办法,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编制本单位的工法管理细则。

第二章工法等级和内容第九条工法的等级共分为:一级(国家级):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国家先进水平,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级(铁道工程建设行业级):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级(企业级):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相当局级集团公司施工企业先进水平,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十条开发工法的规模,由建设项目单项、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到一个关键工序都可以建立工法。

铁路建设工程工法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工程工法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工程工法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企业科技创新,促进铁路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提高铁路施工水平和工程质量,加强和规范铁路建设工程工法的管理,根据铁道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建设工程工法是以铁路工程为对象,以施工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的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

第三条铁路建设工程工法分为国家级、部级和企业级。

铁路建设工程企业级工法(以下简称企业级工法)由施工企业审定和公布;铁路建设工程部级工法(以下简称部级工法)由铁道部组织审定和公布;铁路建设工程国家级工法由铁道部在部级工法中进行筛选并向国家级工法主管部门推荐。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部级工法的开发、申报、评审和成果的管理以及铁路建设工程国家级工法的筛选推荐。

企业级工法管理可参照执行。

第五条铁路建设工程工法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铁道部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必须符合国家和铁道部工程建设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

第六条铁路建设工程工法必须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必须能够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第七条铁道部鼓励施工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积极开发和推广应用铁路建设工程工法,不断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促进铁路建设水平提高。

第二章管理第八条铁道部建设管理司为铁路建设工程工法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以下工作:1.对铁路建设工程工法工作实施管理;2.组织对部级工法进行评审;3.颁发部级工法证书;4.向国家级工法主管部门推荐铁路建设工程国家级工法。

第九条中国铁道工程建设协会受铁道部建设管理司委托负责部级工法具体管理工作:1.承办申报受理;2.组织评审专家进行初审;3.建立铁路建设工程部级工法及国家级工法档案,实施日常管理;4.提出将有关部级工法纳入铁路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建议;5.开展工法推广应用工作。

最新铁路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2)

最新铁路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2)

最新铁路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2)2017最新关于铁路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评审标准:(一)关键性技术达到铁路行业领先水平。

(二)管理手段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三)保证施工安全、运输安全和职业健康的措施具体,行之有效。

(四)经过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实践,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实用价值较高,安全性能可靠,应用前景广阔。

(五)环保和节能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节约能源的规定,措施有力,效果明显。

(六)编写内容齐全,层次分明,数据可靠,用词准确规范,附图清晰。

第十八条评审程序:(一)初审组织单位对申报工法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进行合规性审查。

(二)初审组织单位分专业组建专家评审组,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分送各专业专家评审组进行初审。

(三)专家评审组经讨论,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超过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提出初审意见,并提出部级工法及国家级工法的推荐建议。

专家评审组评审中,必要时可请工法开发单位答疑。

(四)初审组织单位经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将初审通过的工法送有关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征求意见(主要针对工法应用中的质量、安全情况)。

(五)评审领导小组召开评审会,听取专家评审组初审意见及有关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的'反馈意见,初步确定部级工法及国家级工法的推荐名单。

第十九条对初步确定的部级工法,在国家铁路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有异议的,由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核实有关情况。

公示无异议后,国家铁路局正式公布,对部级工法申报单位和主要完成者颁发证书。

第二十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级工法开发单位按国家级工法推荐要求,开展申报事宜。

第四章成果管理第二十一条部级工法有效期为8年,开发企业应加强技术跟踪,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及时对原编工法进行修订,保持工法的先进性和实用性。

开发企业对原编工法的主要内容或核心技术作重大修改的,可重新申报新的部级工法。

超出有效期的部级工法仍具有先进性的,工法完成单位可重新申报。

第二十二条施工企业或其上级单位对部级工法开发积极、推广应用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可按本企业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工法管理办法制度

工法管理办法制度

工法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建设部《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铁道部《铁道建设工程工法管理办法》、总公司《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工法管理办法》及《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工法管理办法》,进一步推动公司工法开发、编写和推广应用工作,促进企业进行技术开发、积累、跟踪,提高企业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逐步形成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力的新机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工法,是指以工程为对象,以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

它必须具有先进、适用和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环保节能等特点。

第三条工法是指导企业施工与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是企业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开发应用新技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和企业技术水平、施工能力的重要标志。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技术素质,包括以下内容:一种辨识不同技术及其用途的能力;一种知晓技术不仅有正面也有负面效果的能力,一种能有效地使用技术并为企业谋取效益的能力。

第五条工法分为国家级(一级)、省(部)级(二级)和企业级(三级)三个等级。

企业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有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国家级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省部级先进水平,有较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省(部)级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集团公司先进水平,有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企业(集团)级工法。

第六条工法的成果产权归企业所有,工法中的发明创造及提出的“诀窍、绝招”,应受到知识产权保护。

工法作者享有对该工法的著作权。

第七条本办法制定参照《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工法管理办法》(中铁建工技〔2010〕86号)。

第二章工法的管理第八条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公司工法的管理工作,工程管理部负责工法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编制工法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指导工法编写、评选、推荐上报、推广应用及奖励等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先进的施工技术进行总结,形成工法,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集团工法管理办法

集团工法管理办法
第四条 企业工法是企业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技术水平和施工能力的重要标志。工法必须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和缩
短施工工期,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等特点。
第五条 集团公司技术领导小组承担工法的开发、申报、评审、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法的编写
第六条 集团由分管技术工作的技术负责人负责工法的开发、推广应用工作,工程部负责工法的日常管理,并指定专人承办。
第三条 企业工法包括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拥有的国家级、省(部)级和企业级三个等级的工法。企业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集团公司领先水平、有一定经济效益或社
会效益的可形成企业级工法; 其关键技术达到省领先及以上水平、有较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可申报为省(部)级工法;其关键
技术达到国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显著的可申报为国家级工法。
7.工法关键技术涉及有关专利的,应在“关键技术及点”栏注明专利名称和专利号。
工法名称
类别











工法
应用
工程
情况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房屋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专业分类

工业安装工程
1、
联系人
办:
手机:
2、
联系人
办:
手机:
3、
联系人
办:
手机:
工作单位
职务
工程名称1、
开竣工时间工程所在地
工程名称2、
开竣工时间工程所在地
7.质量控制:说明工法必须遵照执行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规名称和检验方法,并指出工法在现行标准、规中未规定的质量要求,并要列出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质量要求,以及达到工程质量目标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

铁道部关于公布2009-2010年度铁路建设工程部级工法评审结果的通知

铁道部关于公布2009-2010年度铁路建设工程部级工法评审结果的通知

铁道部关于公布2009-2010年度铁路建设工程部级工
法评审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铁道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0.12.30
•【文号】铁建设函[2010]1818号
•【施行日期】2010.12.3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铁路
正文
铁道部关于公布2009-2010年度铁路建设工程部级工法评审
结果的通知
(铁建设函〔2010〕1818号)
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
根据《铁路建设工程工法管理办法》(铁建设函〔2008〕156号)规定,经专家评审、铁道部部级工法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CRTS I型板式无砟轨道底座板及凸台施工工法、铁路V型墩连续刚构桥转体施工工法等119项工法,被评为2009~2010年度铁路建设工程部级工法,现予公布。

请各单位积极借鉴应用国家级工法和部级工法,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认真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并严格按照执行,切实提高标准化作业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日2009~2010年度铁路建设工程部级工法名单。

建设总公司企业工法管理规定

建设总公司企业工法管理规定

建设总公司企业工法管理规定—、总则(一)为总结公司在工程建设中形成的先进成套施工技术,促进公司的技术积累、技术跟踪、技术转让和推广工作的开展,使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力,逐步形成施工技术管理新机制,以促进施工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工法管理办法》和XX建筑工程总公司《施工企业工法制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工法是企业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开发应用新技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施工企业技术水平和施工能力的重要标志。

(三)工法是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把先进技术与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综合配套技术的应用方法。

它既可是单项工程工法,也可是综合工程的系统工法。

它要具有新颖、适用、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和保证施工安全等特点。

(四)工法分为一级(级)、二级(总公司级、省级)、三级(企业级)三个等级。

本公司各单位编制的工法均为三级工法,因此各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工法管理办法,并对本单位形成的工法进行评定、管理。

二、工法管理机构(一)工法管理由各单位分别管理,即公司总部负责公司直营公司、公司直管型项目和委托型项目的工法管理,各区域公司(分公司)分别负责本单位的工法管理。

(二)公司总部企业工法在公司总工程师领导下进行, 公司工程部归口管理,并指定专人承办,负责公司本部工法的编制、申报、审定、推广应用及考核与奖励等工作。

各单位工法在本单位总工程师领导下进行,技术主管部门归口管理。

(三)公司各直营公司工法在本公司总工程师领导下进行,区域公司(分公司)技术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指定专人承办,负责本公司工法的编制、申报和推广应用等工作。

公司委托型项目编写的工法由受委托公司有关技术主管部门管理,负责组织编制、申报等工作。

公司直管型项目由公司工程部直接配合项目的管理、组织编制、申报等工作。

三、工法的编写要求(一)工法的内容一般包括:1、言:概述本工法的形成过程和关键技术的鉴定及获奖情况等。

90号附1

90号附1

公司办〔2011〕223号
关于印发《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基建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工程公司,集团公司工程项目(指挥)部、托管项目部:现将《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基建档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落实。

各级要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细化分工,明确责任,持之以恒地搞好项目基建档案收集、整理、立卷、移交工作,为企业保存全面、完善、有价值的历史资料。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建议,请反馈到集团公司档案室,以便对本办法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主题词:综合档案办法通知
抄送:集团公司领导、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三总师副职、纪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公司办、工程部、技术部、安
质部,存档。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2011年6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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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工法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总公司工法的开发和应用,促进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提升企业整体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和工程科技含量,加强对工法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系统工法的开发、推广应用、管理及总公司优秀工法申报、评审和奖励。

第三条工法是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的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

第四条工法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必须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特点。

第五条本办法制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05】145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工法管理办法》(铁建设【2008】156号)。

第二章工法等级第六条工法分为国家级工法、省部级工法、企业级工法。

总公司优秀工法是总公司推荐铁路建设工程工法和国家级工法的基础和依据。

一级(国家级):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保效益。

二级(省部级):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保效益。

三级(企业级):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本企业先进水平,有一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保效益。

第三章工法编写第七条工法的编写原则:1.工法必须是经过工程实践并证明是属于技术先进、效益显著、经济适用、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施工方法。

未经工程实践检验的科研成果,不属工法的范畴。

2.工法编写应主要针对某个单项工程,也可以针对工程项目中的一个分部,但必须具有完整的施工工艺。

3.工法的编写顺序是工法特点、工艺原理在前,最后引用一些典型工程实例加以说明。

第八条工法的选题分类1.通过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形成有实用价值、带有规律性的先进施工工艺技术。

2.通过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而形成的新的施工方法。

3.对类似现有的工法有所创新、有所发展而形成的新的施工方法。

第九条工法的编写内容及顺序前言、工法特点、适用范围、工艺原理、施工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效益分析和应用实例等。

1.前言:概括工法的形成过程和意义。

说明研究开发单位、关键技术审定意见、查新结论、专利、标准、工法应用及获奖情况。

2.工法特点:说明工法在使用功能或施工方法、效果方面的特点,与传统的施工方法比较,在工期、质量、安全、、环保、造价及管理等方面的先进性和新颖性。

3.适用范围:适宜采用该工法的工程对象或工程部位,某些工法还应规定季节、环境条件及最佳的技术经济条件。

4.工艺原理:从理论上阐述工法施工工艺及管理的基本原理,重点说明关键技术的理论基础。

5.施工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施工工艺流程和操作要点是工法的核心内容。

工艺流程应按施工工艺的顺序编写,重点说明基本工艺流程,讲清工序间的关系、衔接和关键所在,最好采用流程图来表述,同时将劳动组织、人员数量和工种配备叙述清楚,文字难以表述的内容,附以图、表说明。

对于构件、材料或机具使用上的差异而引起的流程变化,应当有所交代。

6.材料与设备:以表格的形式列出工法所使用的主要材料名称、规格、主要技术指标以及主要施工机具、仪器、仪表等的名称、型号、性能、能耗及数量。

以文字的形式说明主要用途、选用理由。

对新型材料、新设备,还应提供相应的检验检测方法。

自主研制的设备或机具,应说明设计原理,附必要的图表。

7.质量控制:说明本工法执行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和规范,及达到标准、规范要求所采取的措施。

现行标准、规范中未规定的质量要求,要列出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质量要求,以及达到工程质量目标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

8.安全措施:说明本工法执行的国家、地方(行业)有关的安全法律法规,结合本工法的具体情况,说明所采取的安全措施。

9.环保措施:说明本工法实施过程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有关环境保护、节约能源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工法的具体情况,说明所采取的措施、达到的指标,以及必要的环保监测和在文明施工中应注意的事项。

10.效益分析:说明本工法与同类工程采用常规施工方法比较,具有哪些优越性,通过有关技术、经济、环保、节能指标的分析对比,对工法取得的经济、环保、节能和社会效益做出客观的评价。

另外,对工法内容是否符合满足国家关于建筑节能工程的有关要求,是否有利于推进(可再生)能源与建筑结合配套技术研发、集成和规模化应用方面也应有所交代。

11.应用实例:说明应用工法的工程项目名称、地点、结构形式、开竣工日期、实物工作量、应用效果及存在的问题等,并能证明该工法的先进性和实用性。

一项成熟的工法,一般应有三个工程实例(已成为成熟的先进工法,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推广的可适当放宽)。

对于在工艺原理、工艺流程、材料与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中涉及技术秘密的内容,在编写工法时可予以回避,申报时只需说明其代号、功能、用途、效益等。

按上述内容编写的工法,层次要分明,数据要可靠,用词用句应准确、规范。

其深度应满足指导项目施工与管理的需要。

第十条工法文本要求1.工法内容要完整,工法名称应当与内容贴切,直观反映出工法特色,必要时冠以限制词。

2.工法题目层次要求:工法名称完成单位名称主要完成人3.工法文本格式采用国家工程建设标准的格式进行编排。

(1)工法的叙述层次按照章、节、条、款、项五个层次依次排列。

“章”是工法的主要单元,“章”的编号后是“章”的题目,“章”的题目是工法所含11部分的题目;“条”是工法的基本单元。

编号示例说明如下:章节条款项(2)工法中的表格、插图应有名称,图、表的使用要与文字描述相互呼应,图、表的编号以条文的编号为基础。

如一个条文中有多个图或表时,可以在条号后加图、表的顺序号,例如图1.1.1-1,图1.1.1-2…。

插图要符合制图标准。

(3)工法中的公式编号与图、表的编号方法一致,以条为基础,公式要居中。

格式举例如下:A=Q/B×100% (8.1.1-1)式中 A—安全事故频率;B—报告期平均职工人数;Q—报告期发生安全事故人数。

4.工法文稿中的单位要采用法定计量单位,统一用符号表示,如m、m 2、m 3、kg、d、h等。

专业术语要采用行业通用术语,如使用专用术语应加注解。

第四章工法的开发、申报、评审第十一条集团公司应根据本单位施工任务的特点和科研发展规划,制定工法开发计划并报总公司备案。

开发计划包括工法项目立题、预计达到的等级,完成时间及实施措施等。

工法的开发由各单位独立开发,或与科研、教学、设计、建设单位联合开发。

第十二条工法的申报、评审一级工法:由省(直辖市、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和行业建设协会向国家工法评审部门推荐,其中铁路建设工程工法推荐申报一级工法,由总公司归口办理。

总公司优秀工法(非铁路专业)申报一级工法,由总公司直接向国家工法评审部门推荐。

二级工法:铁路建设工程工法由总公司推荐,其余由集团公司向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推荐。

三级工法由集团公司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总公司备案。

第十三条三级工法要统一编号(格式为××××---×××工字××号)前四位数为年号,中间为集团公司简称代号(如:十一局集团公司代号为“11G”、铁一院代号为“T1Y”、上海院代号为“SHY”、中铁建设集团公司代号为“JSG”)、中土集团公司代号为“ZTG”,工字后为本年工法编号。

第五章总公司优秀工法的申报及评审第十四条申报条件1.已经正式审定为三级工法。

2.工法所依托的关键技术必须经总公司或省(部)及以上单位科技主管部门组织鉴定或评审。

3.工法的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近三年在铁路、公路、市政等大中型工程项目中经过实践,确认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工法的整体技术必须是企业独立研究开发或与其他单位联合研究开发。

第十五条申报要求:1.工法申报必须经集团公司签章后推荐。

2.申报材料包括:(1)总公司优秀工法申报表(正本的公章为原件),格式见附件;(2)工法内容材料(如工法内容与相关的行业或国家工程技术标准一致,还需提供相应技术标准复印件);(3)企业级工法批准文件复印件;(4)关键技术鉴定(评审)证书复印件;(5)工程应用证明(正本的公章为原件,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加盖公章);(6)经济效益证明(正本的公章为原件,财务部门提供);(7)专业技术情报部门提供的科技查新报告复印件;(8)关键技术专利证书和科技成果获奖证明复印件;(9)反映实际施工中工法操作要点的照片(十张);(10)反映工法实际施工工艺流程、操作要点及关键技术原理的DVD 录像,提供DVD录像确有困难的,可用纸质照片代替;(11)可附加工法对外进行技术转让的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必须齐全,用A4纸打印,软皮纸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及电子版文本光盘一份。

3.申报优秀工法的项目,每项缴纳申报费500元,用于组织评审工作。

第十六条优秀工法设一等奖和二等奖,每年评审一次,四季度进行。

总公司设工法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工法评审委员会由总公司系统相关专家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和委员若干人。

评审日常工作由科技设计部负责。

第十七条评审标准:一等奖:关键技术达到行业领先水平,技术难度大;管理手段科学严密,切实可行;经过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的实践,应用价值高,应用前景广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编写内容齐全,层次分明,数据可靠,用词准确规范,附图清晰。

二等奖:关键技术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技术难度较大;管理手段科学严密,切实可行;经过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的实践,有一定的使用价值,应用前景广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编写内容齐全,层次分明,数据可靠,用词准确规范,附图清晰。

第十八条评审程序:1.科技设计部对申报工法是否符合申报要求进行合规性审查;2.优秀工法评审分为线路路基、桥梁、隧道、房建、电力和电气化、通信和信号等专业,每个项目由二名评委主审,分一审和二审。

3.召开评审会,分专业组听取主审介绍工法情况及主审意见后,进行讨论,提出专业组初审意见。

4.评审委员会听取专业组初审意见,进行讨论、质疑,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以到会评审委员有效投票数的三分之二(含)以上同意为通过。

5.在通过的优秀工法中,由评审委员会评议提出申报铁路建设工程工法和国家级工法的名单及推荐意见。

第十九条评审委员会委员应坚持科学、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评审工作。

第二十条工法评审结果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公示一周后发布。

第六章奖励及其他第二十一条对获得总公司优秀工法一等奖和二等奖的项目,由总公司分别给予每项2000元、1000元的奖金并颁发获奖证书;奖金由总公司科技研发资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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