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债市场的建立、发展历程及一、二级市场方面分析我国国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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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债市场的建立、发展历程及一、二级市场方面分析我国国债市场一、我国国债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历程

国债市场,是国债发行和流通市场的统称,是买卖国债的场所。国债是国家以财政收入作担保, 凭借国家信用发行的债券,是政府弥补财政赤字的工具,主要用于筹集国家建设资金和实施反周期宏观经济调控。

中国国债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历程:

阶段市场特征

1950-1958 传统体制下的国债市场(计划经济体制)

1959-1980 国债市场“空白期”

1981-1987 国债恢复发行和市场机制引入

1988-1991 实物券柜台市场主导时期—早期的场外市场

1991-1996 交易所国债市场主导时期—场内市场创立与发展

1997-2001 银行间债券市场产生并初步发展—场外交易市场兴起2002- 市场的融合与发展阶段及柜台市场的兴起

A、传统体制下的国债市场

(一)1950-1958年,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1、针对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2、不流通3、完全政府行为(二)1959-1980年,“空白期”,无国债发行

B、改革开放后的中国国债市场

(一)1981-1987年,国债恢复发行和市场机制引入:1、经济改

革引发的国债发行(国有企业改革)2、没有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3、国债发行采取行政分配方式4、具有一定的市场化表现,适当提高国债利率并缩短国债期限5、开始面向个人发行国债

(二)1988-1991年,实物券柜台市场主导时期——早期的场外市场:1、1988年,尝试通过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的柜台销售方式发行实物国债,开始出现了国债一级市场,同一年,国债二级市场(柜台交易市场)也初步形成2、1991年,以场外柜台交易市场为主、场内集中交易市场为辅的国债二级市场格局基本形成 3、发行方式逐步由柜台销售、承购包销过渡到公开招标 4、期限品种基本上以3年期和5年期为主

(三)1991-1996年,交易所国债市场主导时期——场内市场创立与发展:1、1990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首次形成了场内场外两个交易市场并存的格局2、国债期货交易开设与关闭3、1995年8月,国家停止一切场外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成为我国唯一合法的国债交易市场4、国债逐步全部采取招标方式发行5、实现了国债发行从零售市场向批发市场的转变6、实现了国债期限品种多样化(四)1997-2001银行间债券市场产生并初步发展——场外交易市场的兴起:1、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商业银行全部退出上海和深圳交易所的债券市场,建立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2、保险公司、基金等机构投资者陆续进入银行间市场 3、银行间市场已经成为中国国债市场主要组成部分

(五)2002年至今——市场的融合与发展阶段及柜台市场的兴起:

1、政府不断的出台新的措施促进交易主体、交易品种、交易平台的融合和统一

2、国债市场产品创新与交易机制的完善

3、柜台市场的兴起

二、我国国债市场由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构成,一级市场为国债的发行市场, 二级市场为国债的交易市场。

A、国债发行市场含义:一级市场(Primary Market)是筹集资金的公司或政府机构将其新发行的股票和债券等证券销售给最初购买

者的金融市场。

(1)发行过程:我国自1981年恢复发行国债之初,主要采取行政摊派方式,由财政部门直接向认购人(主要是企业和居民个人)出售国债,带有半摊派的性质。中国真正意义上的国债发行市场始于1991年。该年4月,财政部第一次组织了国债承销团,有70多家国债中介机构参加了国债承销。1993年建立了一级自营商制度,当时有19家金融机构参加,承销了1993年第三期记账式国债。所谓一级自营商,是指具备一定的条件并由财政部认定的银行、证券公司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它们可以直接向财政部承销和投标竞销国债,并通过开展分销、零售业务国债市场年报,促进国债发行,维护国债发行市场顺畅运转。1994年,在以前改革的基础上,国债发行着重于品种多样化,推出了半年和一年期短期国债和不上市的储蓄国债。1996年开始采取招标发行方式,通过竞价确定国债价格,市场化程度大为提高。我国国债发行市场经过几年的发展已基本形成。其基本结构是:以差额招标方式向国债一级承销商出售可上市国债;以承销方式向承销商,如

商业银行和财政部门所属国债经营机构,销售不上市的储蓄国债(凭证式国债);以定向招募方式向社会保障机构和保险公司出售定向国债。这种发行市场结构,是一种多种发行方式配搭使用,适应我国当前实际的一种发行市场结构。

(2)国债一级市场创新的作用:缩短了债券的发行时间,实现凭证式国债向记帐式国债过渡,降低了债券发行成本,大规模国债发行成为可能,增加了国债二级市场的流动性,为国债二级市场推出更多的金融品种奠定了良好的根基。

(3)一级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1、发行规模偏小 2、债券品种和期限结构有待丰富 3、发行频率较低,而且不稳定 4、定价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4)、完善一级市场的政策建议:1、进一步扩大国债发行规模2、完善债券发行的品种和期限结构 3、提高国债发行频率,稳定发行节奏 4、完善国债发行定价机制,推出国债预发行

B、国债二级市场含义:又称国债流通市场或国债交易市场,是已发行但尚未到期的国债流通、转让的市场。它与国债一级市场相辅相成,对整个国债市场的正常运转有着重要意义。

(1)流通过程:我国从1981年恢复发行国债到1988年的7年期间,还没有国债二级市场。债券在一定期限终止了持券人的购买力,使持券人感到不方便。因此,解决居民手中债券的变现问题,就成为当务之急。1985年的贴现办法,实行起来效果并不好,因而建立国债流通市场是既方便居民,又防止购买力膨胀的重要途径。我国从

1988年开始,首先允许7个城市随后又批准了54个城市进行国库券流通转让的试点工作。允许1985年和1986年的国库券上市,试点地区的财政部门和银行部门设立了证券公司参与流通转让工作。试点主要是在证券中介机构进行,因而中国国债流通市场始于场外交易。1991年又进一步扩大了国债流通市场的开放范围,允许全国400个地区市一级以上的城市进行国债流通转让。同时,国债承销的成功,证券机构迅速增加,这些都促进了场外市场交易活跃起来。时至1993年,场外交易量累计达450亿元,大于当时的场内交易量。但是,由于场外交易的先天弱点:管理不规范,信誉差,拖欠现象严重,容易出现清算与交割危机;场外市场统一性差,地区牌价差价大,买卖差价大;不少场外市场有行无,流动性差,等等。这些因素导致场外市场交易不断萎缩,至 1996年场外市场交易量的比重已不足10%。与此同时,场内交易市场虽然起步较晚,但由于自身优势却获得稳步发展。目前场内交易主要集中在四家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武汉国债交易中心(1992建立,专营国债转让)、全国证券交易自动报价中心。由于这些场所的管理相对规范,信誉良好,市场统一性强,因而保证了场内交易量的稳步增长,至1996年已占整个国债交易总量的 90 %以上。当前中国国债流通市场的结构已形成以场内交易为主、以证券经营网点的场外交易为辅的基本格局,基本上符合中国当前的实际。我国自1991年兴起国债回购市场。有人在卖出一笔国债的同时,与买方签订协议,承诺在约定期限后以约定购回同笔国债的交额动。如果交易程序相反,则称国债逆回购。我国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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