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规划方案设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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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规划方案设计合同
(2012年修订版)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年月日
目录
第一条项目概况 (3)
第二条设计依据 (4)
第三条委托范围及内容 (5)
第四条设计工期 (7)
第五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9)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0)
第七条知识产权 (11)
第八条设计变更及合同价格调整 (12)
第九条设计费用及支付方式 (14)
第十条违约责任 (16)
第十一条项目终止 (18)
第十二条保密条款 (19)
第十三条免责条款 (19)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20)
第十五条其他 (21)
附件一:甲乙双方具签字权人员一览表 (23)
附件二:设计任务书 (25)
附件三: 设计工作进度计划 (26)
附件四:参与本项目的设计人员名单 (27)
附件五:通告声明函 (28)
附件六:廉洁协议 (30)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项目概念规划方案设计工作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1.2 项目地点:
1.3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暂定约万平方米,容积率约为,建筑限高约为。(备注:以政府主管部门最终确定的面积为准。)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 甲方提供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市场分析报告(如有);
2.2项目规划设计批准文件;
2.3概念规划设计任务书;
2.4用地红线图;
2.5基地地形、地貌、地质、水文、市政管网等资料;
2.6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设计的法规、条例和现行相关设计规范以及强制性标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住宅设计规范》;
⏹《建设部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人民防空
工程设计防火规范》、《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卫生、防疫、交通、环保按国家相关规范执行。
第三条委托范围及内容
3.1 阶段一:项目启动与场地分析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设计任务书及相关文件资料后日内,由乙方的规划师、设计师和甲方代表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的内容为场地及周边现状条件和影响规划设计的各种因素。现场踏勘之后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规划设计构想,并由甲乙双方书面确认。
3.2阶段二:概念性规划设计
3.2.1设计目标:
根据甲方和乙方的共同讨论和分析,达成以下共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满足项目所在区域政府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的项目报批要求;
⏹满足甲方实施方案的深度要求并据此指导初步设计;
⏹满足国家相关设计阶段的图纸深度要求。
3.2.2设计内容及图纸要求:
⏹成果内容要求:;
⏹说明书内容要求:对该地块的设计构思、布局结构、配套设施、景观分
析、环保和生态规划、技术经济指标予以详细说明;
⏹图纸及模型;
⏹规划总平面图(1:1000)/位置图;
⏹规划分析图;
⏹周边关系分析图;
⏹规划总平面图、彩色总平面布置图;
⏹道路系统交通及人流分析图;
⏹建筑设计概念说明;
⏹总体鸟瞰图、主要街景及组团效果图(整体鸟瞰效果图-日景、夜景各一张;数量及深度能够反映设计意图)主要景点,建筑组团效果图(10张以上)反映人与建筑、景观间的协调一致;
⏹绿化景观布置图;
⏹地下车库平面图;
⏹场地竖向设计图;
⏹经济技术指标及详细各项面积统计;
⏹建筑各层平面图;
⏹建筑立面图;
⏹建筑剖面图;
⏹分期开发示意图(如有);
⏹建筑意向图片;
⏹乙方认为必要的分析图。
3.2.3设计成果制作要求:
⏹PPT演示文件;
⏹方案本册为A3幅面,各类分析图、效果图均应为清晰的彩色图片,并
在封面标明项目名称、设计单位及完成日期;
⏹工作模型;
⏹提交与方案本册内容一致的电子文件光盘2套,其中:CAD文件为dwg
格式,各分析图、效果图均为Photoshop或JPG\BMP等格式。
第四条设计工期
4.1设计工期
乙方应采取一切措施勤勉工作减少延误,确保按下述设计工期完成设计任务,具体进度要求如下:
⏹阶段一:项目启动与场地分析,完成日期(请选择):
①年月日之前;
②自之日起日历天。
⏹阶段二:概念规划方案设计,完成日期(请选择):
①年月日之前;
②自之日起日历天。
备注:本合同所称之“完成”,以乙方提交该阶段全部设计成果并经甲方审查书面认可为标志;根据上述时间安排,乙方应编制具体的设计进度计划,经甲方认可后执行。
4.2设计审查
4.2.1乙方的设计文件应按甲方认可的设计进度计划,报甲方审查同意,甲方应及时审查;
4.2.2自乙方的设计文件提交甲方之日起,甲方对乙方设计文件的审查期不超过天,审查期限包含在第4.1条约定的设计工期内。乙方因自身原因需要修改已提交的设计文件的,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交修改后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重新起算,设计工期不顺延;
4.2.3甲方对设计文件、图纸存在异议,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说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具体内容。乙方应根据书面说明,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后重新报送甲方审查,审查期重新起算,设计工期不顺延;
4.2.4设计文件需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的,必须符合送审政府部门的各项要求。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设计文件,参与有关咨询工作。对于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乙方应及时修改,如此部分修改是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设计工期顺延并按设计变更条款处理;如是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无偿进行修改,设计工期不顺延。
4.3设计工期延误
4.3.1因甲方原因影响设计工期的(除上述第4.2条约定的正常设计审查外),设计工期顺延并按设计变更条款处理;
4.3.2乙方应采取一切措施减少延误,确保按第4.1条约定的设计工期完成设计任务。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设计进度延误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引起的费用及损失,并应自费采取一切措施加快进度确保按原约定时间内完成设计工作;如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工期延误扩大的,无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设计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设计成果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支付逾期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