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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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1.个人信息1.1 姓名:1.2 性别:1.3 年龄:1.4 联系号码:1.5 联系方式:1.6 家庭住址:2.家庭成员信息2.1 家庭成员数量:2.2 家庭成员姓名及关系:a) 姓名:- 与申请人关系:- 年龄:- 工作情况:- 学历:3.家庭收入情况3.1 个人工资收入:3.2 家庭其他经济来源及金额:a) 养老金:b) 低保金:c) 失业救济金:d) 其他:4.家庭资产情况4.1 房产情况:a) 房产性质:b) 产权情况:c) 房产估值:4.2 车辆情况:a) 车辆型号:b) 车辆价值:4.3 存款情况:a) 存款金额:4.4 其他财产情况:a) 股票:b) 基金:c) 其他:5.目前申请原因5.1 家庭特殊情况说明:5.2 家庭成员是否存在重大疾病、残疾或其他特殊情况: 5.3 家庭是否存在贫困、生活困难或突发事件等:5.4 申请人自述:6.相关证明材料审批6.1 申请人户口本:6.2 家庭成员联系复印件:6.3 就业、失业证明:6.4 资产证明:6.5 医疗证明:6.6 收入证明:6.7 房产证明:6.8 财产证明:6.9 其他支持材料:7.法律名词及注释-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指国家为基本生活无着落的居民提供的一种最低的经济保障。

- 家庭成员数量:指家庭中包括申请人在内的所有家庭成员的数量。

- 个人工资收入:指申请人个人从工作获得的月收入。

- 养老金:指申请人领取的养老保险金。

- 低保金:指申请人领取的城市低保金。

- 失业救济金:指申请人领取的失业救济金。

8.附件8.1 申请人的户口本复印件8.2 家庭成员的联系复印件8.3 就业、失业证明复印件8.4 资产证明复印件8.5 医疗证明复印件8.6 收入证明复印件8.7 房产证明复印件8.8 财产证明复印件8.9 其他支持材料复印件。

2023年最新的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表

2023年最新的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表

2023年最新的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表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下称城乡低保)审核审批工作,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23〕45号)和《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 的通知》(民发〔2023〕220号),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京政发〔2023〕24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北京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和认定指导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23〕63号),结合我市城乡低保审核审批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民政局是本市城乡低保工作的主管部门;区(县)民政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低保的审批和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城乡低保的受理和审核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受申请人委托可以代为提交申请材料,并协助管理机关做好服务工作。

第三条区(县)民政局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城乡低保的审核审批和规范管理等服务,确保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章资格条件第四条户籍状况和家庭经济状况是认定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下称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要件。

第五条持有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北京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指导意见(试行)》规定的,可以申请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持有外地户籍的居民与本市居民结婚后并在本市定居半年以上,且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符合《北京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指导意见(试行)》规定的,也可纳入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第六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一)配偶;(二)父母和未成年子女;(三)父母和已成年的未婚子女,包括在校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四)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五)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低保审批表承诺书授权书

低保审批表承诺书授权书

低保审批表承诺书授权书
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现居住于(详细地址),自愿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并作出以下承诺:
1. 本人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身份信息、家庭经济状况、家庭成员信息等。

2. 本人承诺,如有家庭成员工作、收入、财产等发生变化,将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接受重新审核。

3. 本人承诺,在接受最低生活保障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规定,不从事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4. 本人承诺,如有虚报、隐瞒、骗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等行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关处罚。

5. 本人授权最低生活保障审批部门对本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包括但不限于收入、财产、就业状况等。

6. 本人理解并同意,最低生活保障审批部门有权根据核实结果决定是否批准本人的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7. 本人承诺,如最低生活保障审批部门需要,本人将配合提供进一步的证明材料或接受面谈。

8. 本人承诺,本承诺书授权书一经签署,即视为本人对上述条款的完全同意和遵守。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名: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注:以上内容为模板,具体信息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表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表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表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口性质
□农业口非农业
家庭人口数
联系电结果
口符合条件
口不符合条件
不符合理由
公示时间
公示结果
□有异议,异议内容:
口无异议
该户家庭困难原

□因病口因残口因子女上学口因无住房口因失业口因祸
口因年老(60周岁以上)口因其他
审批意见
口批准
保障类别
口城市低保口农村低保
困难程度
口常补口非常补
保障人数
保障对象姓名
人均补助金额元/月家庭补助金额元/月
理由:
口不批
,□家庭人均收入超过本县(市、区)低保标准;
口家庭财产状况不符合规定,具体表现为:
经办人
签名
负责人
签名
主要领导签名
上述审批意见从年月起执行。
乡镇人民政府
(盖章)
年月日

农村低保复核、申请、调查表

农村低保复核、申请、调查表

元,全家 类保障对象
单位盖章



平川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变更审批表
家庭代码 户主姓名 工作单位 家庭类别 性别 家庭人口 上月保障金额 人,月保障 乡(镇) 年龄 保障人口 村 社
因(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收入、家庭成员)发生变化,原保障 金 元, 现调整为 人,月保障金 元,建议从 年 月
日起执行。
调查人: 年 村委会意见 月 日
乡镇意见
经核实,该家庭月收入 庭月人均补差 应上浮 负责人: 经办人: 年 人,属 元,全家
元,建议该家 元。
经复核,建议该家庭人均补差 全家补差 应上浮 负责人: 元。 人,属 类保障对象。
元,
类保障对象。


经办人: 年 月起调整为 属

Hale Waihona Puke 月日 元。经审查,同意该家庭人均补差从 民 政 局 意 见 经办人: 负责人:

(新)农村低保审批表

(新)农村低保审批表
劳动 能力病情 来自类就业 状况是否 在校
残疾 等级
家庭年 收入 (元)
种植养殖 收入
承包土地收入 加工 ( )亩 收入
劳务 收入
赡养 (抚) 养收入
其他 收入
总收 入
年人 家庭刚性 均纯 支出 收入
车辆情况 家庭实 际生活 状况评 估
工商登记
纳税 情况
拥有家电及其他 农机情况 家庭住房 情况 住房 类别 房屋 结构 房屋 间数 装修 水平 房屋 面积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
编号: 乡(镇) 户主 姓名 家庭 人口 家庭 住址 贫困 类别 信用社 账 号 申请 理由 入户调查情况 家庭成 与户主 性别 员姓名 关系 户主 身份证号码 身体状况 村 性别 民族 乡(镇) 重病口 残疾口 建档立卡贫困户口 开户人 姓名 村民组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村 困难家庭口 户主照片 (一寸免冠) 年 月 日
人享受低保待遇,每人每
(盖章) 经办人: 动态管理记录 年 月 日
调整日期
取消新增
姓名
保障 人口
月保障金(元)
经办人签章
说明:1、此表由县民政局统一印制,一式二份,分别由乡(镇)、县民政局存档; 2、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家庭全体成员户口资料复印件; 3、家庭成员的其他个人证明材料(残疾证、病历)复印件; 4、入户调查情况:住房类别:自建 购买 租房。刚性支出:重大疾病医疗 普通大 中专教育。④身体状况:健康 重病 残疾。
纳入低保,拟保 天,村民评议小组成员参加 人。 (盖章)
负责人: 乡镇 政府 审核 意见
经办人:
年 人,拟保标准

日 元/人/月,
经审核,该家庭情况属实,同意纳入低保,拟保 公示 天。

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

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家庭
人口
家庭月人均收入(元)
赡(抚、扶)养
对象姓名
与赡(抚、扶)养对象关系
每月支付赡(抚、扶)养费(元)
①汽 车( )辆;
②摩托车( )辆;
③空调机( )台;
④其他贵重资产( )件。
家庭成员签名(指印):
表4(由受理单位填写)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审理表
村居
委会
入户
调查
详细
情况
被调查户主签名: 调查人签名(村委会盖章):
1
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表一式三份
2
家庭户口本复印件
3
家庭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4
户主彩色1寸照片一张
5
家庭就业人口的收入、并按指印)
6
有关家庭财产的证明材料原件
7
属法定育龄人员的,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8
16岁以上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身份证明
四、本家庭申请低保如获批准,则本家庭的收入、人员及住址等一旦发生变化,保证在一个月内向民政(主管)部门申报。
五、本家庭全体成员明白,只有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方可享受低保救助,如通过隐瞒相关事实或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低保救助,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户主签名(指印):
家庭成员签名:
年 月 日
表2:
申办低保须知
申请低保需提交的材料
(七)劳动力状况:有、无或部分丧失。
(八)就业状况:填写工作单位,无固定工作单位的填报工种或“无”。
(九)就读状况:填写就读学校、年级。
(十)银行帐号:填写领取低保金的存折帐号。
(十一)选择项的填写:有选择项的,在相应□中打√。
有关名词解释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表怎么填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表怎么填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表怎么填2011-04-29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表怎么填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表怎么填【工作要求】按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关规定,将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且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纳入农村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

采取政府救济与政策扶持、社会互助、家庭保障相结合的方法,实现保障水平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相适应,保障其基本生活。

制定农村低保标准应当采用科学的方法,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搞好与其他社会保障政策和生活性补助措施的衔接,并适当参考其他同类经济发展地区的保障标准,制定的标准应当有利于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有利于促进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就业。

【申报条件】农村低保对象是指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且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

(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户籍所在地为农村,并持有户籍所在地常住居民户口;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农村低保标准。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和抚(扶)养关系、户籍在一起并长期共同生活的成员。

主要包括:(1)夫妻;(2)父母与未成年子女或丧失劳动能力、收入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成年子女,户口已迁出本地的在校大中专学生;(3)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4)子女与无生活来源的父母;(5)兄、姐与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弟、妹,以及丧失劳动能力、收入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的成年弟、妹。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批准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或暂缓办理有关手续:1.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虽然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但实际生活消费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2.经过民主评议和公示,群众有异议或反映强烈的;3.不如实提供家庭收入情况,不接受工作人员核查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4.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无故不从事生产劳动的(在校就读的学生除外);5.法定赡养、抚(扶)养义务人有赡养、抚(扶)养能力但未履行义务的;6.因违法收养、赌博、吸毒、嫖娼等造成生活困难尚未改正的;7.拥有并经常使用高档消费物品的,自费购买、新建、装修住房不满2年的;8.县级以上政府依法规定不能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其他情形。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2023版)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2023版)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一、申请人信息姓名:性别::户口所在地:家庭住址:二、家庭基本情况⒈家庭总人口:⒉家庭成员名单(包括与申请人关系、年龄、工作状况等信息):姓名与申请人关系年龄工作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⒊家庭成员中是否有下列情况(若有,请详细说明):(1) 残疾人:姓名与申请人关系残疾类别残疾等级是否享受其他生活保障---------------------------------------------------------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_______ 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_______ 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_______ 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重大疾病患者:姓名与申请人关系疾病名称医疗证明是否享受其他生活保障---------------------------------------------------------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_______ 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_______ 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_______ 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3) 孤残儿童或孤儿:姓名与申请人关系年龄是否孤残儿童是否享受其他生活保障----------------------------------------------------------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_______ 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_______ 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_______ 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家庭收入情况⒈家庭成员收入来源及收入情况(包括工资、养老金、家庭经营性收入、低保补助等):姓名与申请人关系工资收入养老金收入经营性收入低保补助---------------------------------------------------------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⒉家庭财产情况:(1) 房产情况:产权证号:房屋面积:是否自住:(2) 车辆情况:车牌号码:车辆型号:是否自有:(3) 存款、投资、股权等情况(请详细列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四、申请理由和附件请在此处详细陈述申请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理由,并附上以下附件:⒈联系复印件。

青海区城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

青海区城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

青海省市县(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填表说明:月收入计算:有固定月收入的,按实填写;收入不稳定者,按申请前三个月收入的平均值计算。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承诺书由于家庭生活困难,现代表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政府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做如下承诺:一、在申请及被调查中所有表述的内容完全真实。

如不属实,愿意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规定接受处罚。

二、本人及家庭成员愿意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规定,履行以下义务:1、当城市低保管理审批机关或其委托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入户调查时,愿意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开展调查,并如实反映情况。

2、在领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期间,愿意参加所在社区居委会或者街道(乡镇)组织的公益性社区服务劳动,积极参与社区为我的家庭成员进行的职业培训和介绍工作。

3、当家庭人口或家庭收入发生变化时,保证在1个月内及时向所在的社区居委会申报。

承诺人签字(按印):年月日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相关规定第十四条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警告,追回其冒领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情节恶劣的,处冒领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一)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二)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家庭收入情况好转,不按规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继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第十五条城市居民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作出的不批准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减发、停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的决定或者给予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讼诉。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模板】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模板】
汽车
农用机具
摩托车
电动、自行车
三轮车
船只
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字:年月日
社区编号: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承诺书
由于家庭生活困难,现代表家庭向政府申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做如下承诺:
一、我在申请及被调查中所有提供的内容完全真实。如不属实,愿意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接受处罚。
二、申报理由和各项信息数据准确无误:
表一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婚姻状况
□已婚
□未婚
□离婚
□丧偶
家庭人口
身份证号码
户籍类型
□城乡□农村
户籍地址
现居住地址
现从事职业
联系人联系方式ຫໍສະໝຸດ 家庭成员情况姓名性别
出生年月
与申请人关系
身体状况
有无劳动能力
职业
学习阶段
是否70周岁以上老人
家庭收入申报
工资货币收入
财产转移性或变卖收入
签字:盖章
年月日
说明:1、家庭总收入:是指申请人月收入与家庭成员收入之和(包括应得赡养、抚(扶)养费)。
2、填写“身体状况”,如是残疾人,请写明残疾类别、级别和残疾名称。
3、学习阶段要填写小学、中学、高中(职高)、大学(大专)。
4、填写婚姻、户籍类型,应在相应栏内打“√”。
5、家庭财产状况要在相应栏目下填写数量。
1、申报的家庭共同生活成员基本信息完整真实;
2、申报的家庭收入类别和总额真实,无隐瞒;
3、申报的家庭财产类别和数量真实,无隐瞒;
4、申报的家庭拥有的全部货币财产总额准确,无隐瞒;
5、申报的家庭人均居住面积准确无误。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
月人保障
标准
月人保障金补差额
户月保障金
调查情况意见
居委会
经调查,该户家庭人口
人,其中保障人口人。家庭月总收入元,月人均
元。同意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金,月保障金元。
负责人签字章
年月日
街道乡镇
经核实,该户保障人口
人,月人均收入元,符合最低生活保障金条件,月保障金元。
负责人签字章
年月日
审批意见
县市区民政局
经研究,同意该户从年月始享受城市居民最低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
编号:申请时间:年月日邮政编码:
姓名
性别
年龄
家庭
人口
住址
区街委
身份证号码
申请人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称谓
健康
状况
类别
年龄
工作单位
月收入情况
工资
其它
注:以上由申请人填写“类别”指在职、下岗、退休、无业
单位意见
工会
负责人签字章
年月日
行政
负责人签字章
年月日
家庭人口
家庭收入
家庭月人均收入
生活保障待遇,月保障人数人,月保障金

灌南县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年审复核表镇村居

灌南县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年审复核表镇村居
3、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退出最低生活保障;口
4、家庭成员目前无法联系上,暂停最低生活保障;口
5、其他情况:□
镇民政办调查、审核人签字(2名):、
镇民政情
况(元)
农业生产年纯收入
业产纯入副生华收
经营性年纯收入
存价及息蓄有券”储款证不
赡(扶、抚)养费
产赁入财租收
等保入老会收养社险
工资(务工)性年收入
土地征用收入
他收入其年入
家庭年总收入
家庭月人均收入
低保对象赡养、抚养、扶养人情况
姓名
与户主关系
家庭人口
身份证号
就业单位(需注明所在城市及服务处所名称)
家庭年收入
年赡、抚、扶养费(元)
本人代表家庭所有成员承诺,所提供材料和信息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愿意放弃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承诺人签名(指印):2023年月日
村居意见
该户申报材料属实。
村(居)干部签字:村(居)盖章:
镇审核意见
1、家庭情况无变化,继续按原标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口
2、家庭情况发生变化,需变更家庭保障人口及保障金额(另行填报家庭保障人口或保障金额变更审批表);口
灌南县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年审复核表
镇村(居)
家庭基本情况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身体状况
目前从事职业
联系电话
共同生活家庭人口
享受低保人口
分类施保情况
住房情况(面积、结构等)
主房:边房:
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大型农机、缴纳社保、经商、购买商品房等情况
共同生活
家庭成员
基本情况
姓名
与户主关系
身份证号码
体况
从事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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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区)民政局(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海南省民政厅监制
附件:
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证明及经办材料
注:①此栏由申请人户籍所在镇政府调查组收集核对并粘贴
②无身份证或户口簿须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
③申办过程中产生的民主评议等经办材料一并附后
(相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残疾证、孤儿证、结婚证、离婚证、独生子女证、市县区级及其以上医院疾病证明、医疗费用发票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结算清单、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等)
表6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表
申请家庭基பைடு நூலகம்情况
申请人
姓名
年龄
月收入
健康状况
联系方式
家庭 成员
姓名
年龄
与申请人关系
月收入
健康状况
乡、镇政府(街道办)审核意见
经本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查核实,根据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要求,并通过民主评议,于年月日至月日在申请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申请人家庭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上报审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市、县、区民政局审批意见
根据乡镇政府(街道办)上报的审核意见,经我局派调查核实,并于年月日至月日在申请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公示,公示后无异议,同意批准申请人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核定其家庭保障类别类,月人均补差元,家庭月补差总额为元,发放《海南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和低保金领取存折(卡),从年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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