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机制控制建设-权力制衡机制
高台县开展权力制衡工作的做法与成效

高台县开展权力制衡工作的几点做法结合贯彻落实“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反腐倡廉建设新要求,高台县于去年开展了以加强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监督制约,强化权力相互制衡为主要内容的权力制衡试点工作。
今年,在总结试点经验成果的基础上,集中半年左右的时间,分权力清理、分权制权、编制职权目录及运行流程图、扩大权力公开、健全配套制度等五个重点阶段,在全县各乡镇和28个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权力相对集中的单位集中推进权力制衡工作,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流治理腐败的有效途径,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主要做法1、全面清理权力,彻底摸清权力底数。
对权力进行分解配置、健全监督制约各项制度之前,按照“应清理事项尽清理”的原则,以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三定方案”等为依据,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对单位行政职权进行了全面清理,彻底摸清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权力底数。
在权力清理过程中,将各项行政职权分为行政执法权、重大事项决策权、财务处置权、组织人事权、其他权力等5大类、22小类。
在此基础上,各单位根据单位职能、科室职能、岗位职责、班子分工等情况,明确每一项权力的法律依据、收费标准、办理时限、责任岗位(责任人、责任科室、办)等,将各项权力在单位内部进行详细的分解配置,分单位编制职权目录,形成了《高台县行政职权目录》,使各项权力依据法定化、职责明晰化,创造了强化权力监督制约的良好条件。
2、创新制度机制,促进权力分解制衡。
为促进权力运行各主体、各层次、各环节既互相制衡又互相协调,高台县注重在深化权力改革和制度创新上下功夫,重点抓了权力配置及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等四个方面的创新制度,有效完善了权力分解及制衡机制。
一是创新权力配置制度。
在各乡镇、各部门实行单位一把手不直接分管本单位财务、物资采购、人事工作和工程项目安排为主要内容的“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建立健全与之相配套的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和物资采购制度,将四项重要权力适度分解到了班子副职,努力构建“副职分管,一把手监管,一把手不直管而强监管”的权力运行机制。
最新-建设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 精品

建设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建设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年工作规划》中发〔20〕9号,以下简称《工作规划》,建立我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规范行政权力,提高行政效能,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两个率先奋斗目标,局党委决定,在全局开展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按照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工作意见》的要求,以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和正确行使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强化监控为手段,紧密结合我局实际,着力构建覆盖所有行政权力和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的完整监控链条;逐步形成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做到聚焦目标定位有新举措,领导干部作风有新转变,落实科学发展有新成效,实现两个率先有新进展。
二基本原则一是依法实施、公开透明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推进,同时把公开透明作为行政权力运行的基本准则,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是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原则,遵循和把握行政权力运行规律,着眼于关口前移,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
三是改革创新、开拓进取原则,以解放思想为前导,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发展的办法,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四是统筹兼顾、务求实效原则,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增强机制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保证权力正确行使,不断提高行政效能,保障人民群众权益。
五是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原则,把机制建设与做好反腐倡廉其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区分不同情况,加强政策指导,探索有效途径,不断取得新进展。
三目标任务一是建立行政权力廉政风险评估防范机制。
廉政风险评估防范机制,是指科学分析、识别、评估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腐败问题,在行政权力运行之前,有针对性地提出预警防范措施的机制。
7工作机制控制建设—权力制衡机制

内部控制工作机制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包括: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实行有效分离;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岗位责任制、内部监督机制。
一、经济活动决策、执行、监督实行有效分离。
进行经济活动组织架构和岗位设置,既要服从“九定方案”规定要求,在现有编制内按照内部控制的要求设计,又要从单位经济活动特点出发,建立联合工作机制。
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机制侧重点为:(一)过程分离:决策(授权审批)、执行、监督过程分离。
(二)岗位分离: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执行与监督、决策与监督分离、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财产保管与清查稽核等岗位相分离。
二、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
单位重大经济事项实行班子集体决策制度,防范“一言堂”或者“一支笔”造成的决策风险和腐败风险。
(一)重大经济业务事项内容纳入本制度的重大经济事项包括:1.年度财务预算、决算;2.超过一千元的支出;3.经济分配方案,主要是指职工劳保、奖金及福利待遇分配等;4.非正常经济(资产)损失的处置;5.对外捐赠资金、资产;6.单位基本建设投资;7.资金筹集等其他经济业务重大事项。
(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原则1.科学、依法、民主、集体决策的原则。
重大事项必须集体讨论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坚决禁止校长独断专行的决策行为。
2.专家咨询和评估的原则。
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必须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
3.公示原则。
坚持政务公开、透明特别是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决策,必须进行公示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
4.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
实行重大经济事项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参与决策有关人员在集体讨论时应明确个人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5.财务室充分论证的原则。
财务人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从单位预算资金的安排情况、自有资金状况、资金筹措能力、财务和预算制度等方面对有关重大经济事项的可行性提出意见和建议,对重大经济事项支出的合理性、合法性及预算安排进行审核。
(三)集体决策的程序集体决策采取校长会、教代会的形式,由校长负责主持,财务负责人参加,必要时有关负责人列席参加(会议列席人员由校长确定)。
监督体系五项机制

监督体系五项机制监督体系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法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公务活动进行管理、监督和评价的工作体系。
为了有效实施监督,需要建立一系列机制来保证监督的全面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以下是监督体系中的五项机制。
第一,法律法规机制。
监督体系的首要环节是依法进行监督。
法律法规机制是国家法律与监督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保障,具体包括监察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制定与实施,以及相关条例、规章等细则的制定与宣传普及。
法律法规机制为监督提供了明确的依据和规范,使监督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第二,权力制衡机制。
权力制衡是监督体系中的重要机制之一、行政机关的权力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受到其他机关和社会力量的制约与监督,以防止滥用职权和权力过分集中。
权力监督机制包括立法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对行政机关的审查和监督、审计机关对行政机关的财务监督等,通过权力制衡机制,实现了监督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第三,问责机制。
问责机制是保证监督有效的重要手段。
在监督过程中,一旦发现行政机关或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需要追究责任,并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罚或处理。
问责机制包括政府内部的问责机制、司法机关的刑事或行政处罚机制、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机制、人民代表大会对政府工作报告的监督机制等。
问责机制对于保障权益、提高行政机关工作效率具有重要作用。
第四,民主参与机制。
民主参与是现代社会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众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参与不仅能够促进行政机关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还能够提高行政机关的效能和信任度。
民主参与机制主要包括公众意见征询、听证会、社会评估、社会监察等方式,通过民众的广泛参与,实现了监督的主动性和广泛性。
第五,信息公开机制。
信息公开是现代社会监督体系建设的重要途径,通过将政府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关信息及时、准确地公之于众,增加了公众对行政机关的监督能力。
信息公开机制主要包括信息公开法规的制定与实施、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与完善、信息公开的宣传与培训等。
揭秘中国制度的权力制衡与反腐败机制

揭秘中国制度的权力制衡与反腐败机制中国制度的权力制衡与反腐败机制中国的权力制衡和反腐败机制是中国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国家治理体系的顺利运行以及实现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揭秘中国制度的权力制衡与反腐败机制的运作原理和实践效果。
一、权力制衡的原理与实践权力制衡是指通过分立机关、权力分散、互相制约等手段,有效限制和平衡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以防止滥用职权和权力集中。
在中国,权力制衡体现在各级政府机构之间的相互制约和协作中。
首先,中国政府机构的设置和权力配置保证了权力的分立和平衡。
在中国,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等都分别独立设立,各自具有不同的职权和责任。
这些机构之间相互制约,形成一个相对平衡的权力结构。
其次,中国积极推行政府内部权力分工和监督制度。
这包括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设立监察机构等。
内部审计制度能够通过对政府机构运行情况的全面、客观的审查,及时揭示和纠正各类违法违纪行为,防止权力滥用。
而监察机构则负责对政府机关和公职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和调查,保障政府权力的公正行使。
再次,中国通过建立多元参与和监督机制来实现权力制衡。
中国政府鼓励公民参与政治生活,并建立了多种途径和渠道供公民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和参与。
例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等都可以对政府机关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这样的多元参与和监督机制有利于避免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总之,中国的权力制衡实践表明,通过各级政府机构之间的相互制约、内部审计和监察机制、多元参与和监督等手段,有效限制和平衡了政府的权力,推动了长治久安和社会发展。
二、反腐败机制的建设与实践反腐败是一个社会的底线,对于中国的治理体系来说尤为重要。
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打击腐败行为,建设有效的反腐败机制。
首先,中国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内监督。
党风廉政建设是中国政府防范和打击腐败的重要方面。
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专题学习,强调领导干部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加强党内监督,不断提高干部作风和廉洁修养。
建立健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

建立健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摘要]保证权力正确行使,防止以权谋私、滋生腐败,要靠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臵科学、程序严格、制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这是我们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规律性认识的深化,也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客观需要。
[关键词]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权力制衡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臵科学、程序严格、制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是我们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规律性认识的深化,也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客观需要。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市场经济对权力产生的负面影响不可低估,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权力运用的频率、随机性不断增加,使权力监督制约难度增大。
从滥用权力的主体看,既有领导干部,也有一般干部;从滥用权力的形式看,既有以权谋私的“错位”现象,也有不守规矩的“越位”现象,还有玩忽职守的“缺位”现象;从滥用权力的特征看,既有胆大妄为、明知故犯,也有钻政策空子、打擦边球的。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关键是权力的监控机制不健全,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一、权力的滥用和失控是滋生腐败的源头权力腐败是由权力的双重性决定的:一方面,正确使用权力,它便是为社会、为人民谋利益的工具;另一方面,错误地使用权力,它便成了腐蚀人们灵魂、牟取个人私利的工具。
权力的腐败包括权力的滥用和失控。
权力的滥用是指权力的运行主体超出了授权的范围,随意扩大化,使权力变质越位的行为;权力的失控是指权力的运行避开监督,运作程序颠倒错乱。
权力滋生腐败,就其主观原因是源于邪念的滋生,即理想信念发生动摇,萌发谋取私利的念头。
“物必自腐而后虫生”。
一旦思想长堤崩溃,私欲膨胀,就会利令智昏,千方百计去满足个人的需要,腐败必将乘隙而人,这是滋生腐败的根本条件,而导致权力腐败的客观原因,主要有四:1.设权失当。
即有关组织部门设臵权力时有失恰当。
一是党政不分,职责不清。
有的是党政一肩挑,在具体工作中往往以政代党,或以党代政,忙起来党务工作便被当作软件搁臵一边;有的虽然党政分了家,但彼此职责划分不清。
中央与地方政府的权力关系与制衡机制

中央与地方政府的权力关系与制衡机制近年来,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权力关系一直是政治学者和社会学者们关注的热点话题。
随着中国的政治、经济、社会各方面的发展,这种权力关系的制衡机制也越来越重要。
本文将探讨中央与地方政府的权力关系及其制衡机制。
一、中央与地方政府权力关系在中国政治体系中,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权力关系主要是集中型结构。
然而,地方政府也拥有一定的自治权和决策权。
这种集中型结构是建立在中国政治制度的基础之上的。
同时,中央政府有着坚实的控制力,可以对地方政府进行约束和监管。
整个政治体系的运作是以中央政府为核心的。
地方政府是中央政府的执行机构。
尽管中央政府有很大的权力,但地方政府也有一定的自主权。
地方政府可以独立开展一些项目,也会制定一些相关的政策,例如独立制定税收政策。
这样的政策制定,需要得到中央政府的许可和认可。
在地方政府的工作中,一些有关经济、社会改革等的事项需要在当地解决,不需要中央政府参与,这也体现了地方政府的自主权。
二、中央与地方政府权力关系的制衡机制尽管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存在权力集中型结构,但是政治学家和经济学家们都认为,特别是对于一个大国的政府而言,应该建立一种有效的制衡机制。
在中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制衡机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制度:法律是制衡权利的最有效工具之一。
中央政府可以通过制定法律,来限制地方政府的权力。
这些法律可以强制执行,同时也可以对地方政府的违法行为进行惩罚。
例如,中央政府可以针对地方政府在环保、公共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和惩治。
2. 政策制定:中央政府可以通过制定政策来限制地方政府的权力。
中央政府可以对经济、社会等方面的政策进行制定和推行,地方政府需要根据中央政府的政策来制定地方政策。
中央政府也可以利用财政政策等手段来控制地方政府的行为。
3. 监督机制:中央政府可以通过监督机制来监督和限制地方政府的权力。
例如,在一些重要的领域中,中央政府可以派出专业人员来监督地方政府的行为。
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1. 概述公司治理是指通过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运作机制,确保公司股东权益得到保障,并最大化公司的利益。
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以及有效制衡是构建健康公司治理机制的四个重要要素。
本文将对这四个要素进行详细探讨,并提出一套全面、详细、深入的公司治理机制方案。
2. 权责法定权责法定是指公司内部权力与责任的明确界定和规范化。
在公司治理中,应明确股东的权力范围、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以及各级管理人员的权力和责任。
2.1 股东权力范围明确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他们应享有决策权、监督权、收益权和知情权等。
为了确保股东的权益得到保障,公司治理机制应设立有效的股东代表机制,充分发挥股东大会的决策功能。
股东大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并修改公司发展战略、选举董事会成员、审批财务报表等重要事项。
2.2 管理人员职责明确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是执行股东意愿的重要角色,他们应负责制定和执行公司战略、管理日常运营和决策等。
管理人员的权力和责任应在公司章程和岗位职责中明确规定,以确保其行为符合公司利益和股东意愿。
2.3 中层管理人员权力规范中层管理人员在公司运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他们负责具体部门的运作和管理。
公司治理机制应明确中层管理人员的权力和责任,规定其职责范围和权力边界,避免权力过大或滥用的情况发生。
3. 权责透明权责透明是指公司内部权力与责任的公开和透明。
公开透明的公司治理机制可以提高公司的信任度、增强股东的参与度,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3.1 信息披露规范公司应及时准确地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披露重要信息,包括财务报表、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策等。
披露的信息应当清晰、真实、完整,避免误导投资者和市场。
3.2 内部审计和风险管理公司治理机制应建立完善的内部审计和风险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内部运作的合规性和风险控制能力。
内部审计应独立于公司管理层,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和风险潜在问题。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与权力制衡机制探讨

在E l 常 工作 中 , 加 强 对 领 导 干 部 的诚 信 守 法 方 面 的 考核 , 并 咨询 群 众 的 意 见 , 使 领 导 干 部 真 正 的 想人 民群 众 所 想 , 急 人 民群 众所急 , 求 真 务 实 的抓 好 业 绩 , 这 样 领 导 干 部 的作 风 建 设 才 能 有 所 起 色 。领导 干 部 的作 风 能 力建 设 还需 要 选 贤任 能 , 通 过 民意 调
为主、 班 子 成员 共 同参 与 、 共 同负 责 ” 过程 中的 制衡 因素 , 调动 了班 子成 员 的工 作 积极 性 。
3 . 1 . 2 保证议 事决策 的 民主化
通过 健全 完 善议 事 决 策规 则 , 以一 把手 末位 表 态 制和 票 决制 强 化 班子 成 员 畅 所 欲 言 、 亮 明 观点 、 表 达意 见 的效 果 . 使“ 集 体领 导, 分 工 负责 , 个别 酝 酿 , 民主决 策 ” 的 民主集 中制 原则 能 够得 到进
了认 真地 审视 和分 析 。鉴 于此 . 分 析 了 当前 国有 企 业 领 导 干 部 作 风 建 设 的 现状 , 对 其存 在 的 问题 和相 关 的改 进 措 施 进 行 简要 论 述 。 关键词 : 国有 企 业 ; 做风建设 ; 权 力 制 衡
0 引 言
国有 企 业 领 导 干部 的作 风 建设 离不 开 权 力 制 衡 机 制 的 建 立 和完 善 。 加 强 和改 进 国有 企业 领 导 干部 作 风 建设 具 有 重 大而 深 远 的意 义 . 需 要 社 会 各 界 在思 想 和 行 动 上坚 决 贯 彻 落 实 , 认真学习 其 中的精 髓 。 促进 国有企 业 领导 干 部作 风建 设 是 我 国的 一个 重要 话题 . 引起 了社 会 的 广 泛关 注 , 许 多 热 点 性 的 事 件 也 把 国 有 企业
权力制约机制范文

权力制约机制范文权力制约机制是指对政府权力进行限制和监督的机制,其目的是避免权力滥用和保护公民的权益。
权力制约机制是现代民主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政府的权力进行分立、制衡和监督,确保政府行使权力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权力制约机制包括法治原则、行政监察、司法独立、议会监督、民众参与等多种形式,通过互相配合和制约来实现政府权力的合理行使。
首先,法治原则是权力制约的基础。
在法治社会中,政府的权力是依法行使的,必须遵守法律的规范和限制。
法律是对政府权力进行规范和约束的最基本工具,它确保政府行使权力的公正和合法。
法治原则还包括透明度、公正和可预见性,使公民能够了解政府的权力范围和行使方式,并有能力追究政府的责任。
其次,行政监察是权力制约的重要手段。
行政监察是一种对政府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的制度,旨在确保政府的权力行使符合法律和规章的要求。
行政监察的方式包括巡视、督察、审计等多种形式,通过对政府行政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发现并纠正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保证政府的行政行为合法、高效和廉洁。
第三,司法独立是权力制约的重要保障。
司法独立是指司法机关独立于行政和立法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
司法独立保证了公民的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护,避免政府滥用权力。
司法独立的实质是司法机关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司法机关独立于政府和利益团体,独立地依法行使审判权,并对政府的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四,议会监督是权力制约的重要方式之一、议会是代表公民意志的机构,有权监督政府的行政行为。
议会拥有立法权和预算权,可以对政府的法律和预算进行审查和决定。
议会还可以进行政府工作报告、问责和调查等活动,确保政府的权力行使符合公众利益和法律规定。
最后,民众参与是权力制约的基础和保证。
民众对政府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和参与,可以有效限制政府的权力滥用。
民众参与的方式包括选举、公民投票、请愿、抗议等,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发表意见和参与决策,对政府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和制约。
内控机制建设情况汇报

内控机制建设情况汇报篇一:内控机制建设报告内控机制建设调研报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我们党深刻总结反腐倡廉实践经验、准确把握我国现阶段反腐倡廉形势得出的科学结论,是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
推行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范是实践科学发展观、有效实现反腐败工作关口前移的重要举措,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地税各项领域之中,使其正确行使税务职权,并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廉政风险的有效手段,时刻提醒地税干部筑牢防线、不闯红灯和保护干部,确保系统上下“零发案”的迫切需要。
一、开展内控机制建设的情况将风险管理引入税收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保证权责的正确行使,要做到“收好税、带好队”,就必须通过建立岗位风险内控机制,为干部职工干事创造一个安全廉政的环境,做到权力行使规范、高效和廉洁。
因此分局开展内控机制建设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全面梳理岗责和权力事项结合当前的地税机构改革和税源专业化管理,分局对各岗位职责和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形成完整的岗位目录和“权力清单”,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内部各部门的权力事项,界定部门职能,细化岗位职责,明确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和行为规范,使全体人员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权力行使的责任落实到部门、到岗、到人。
(二)深入排查找准弄清风险点风险排查是推行内控机制建设的关键环节,是在明晰岗位职责的基础上,需要着力做好的工作事项。
风险找不到、找不准、找不全,建立内控机制建设就缺乏针对性,因此,在推进过程中,分局每名干部职工都结合自身岗位职责,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将所在岗位可能存在的风险点找全、找准,通过风险排查,使干部职工清楚自己应履行的工作职责,清楚行使权力时的风险所在,从而达到自我防范、自我纠错的目的。
查找风险点通过自己找、群众帮、领导点、民主评、组织审等多种形式,找准各岗位每一个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和易发生风险的事项,对排查出的各类风险点列出可能发生的违法、违纪、违规情形和涉及的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办法等情况逐一登记,提出防控措施意见和建议,根据风险发生几率和危害程度自我界定岗位风险等级,填写《岗位廉政风险排查表》,并层层审定。
权力的制衡与监督-2019年文档资料

权力的制衡与监督一、概念的厘清权力一直是政治学的核心概念,对权力定义的界定纷繁复杂,鲜有定论。
权力可以是一种能力和力量,如精英权力观的米尔斯认为的,“权力有几分像下述情形:A拥有支配B的权力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他能够使B做某些B否则不会去做的事情”[1];简单的说就是控制或影响他人行为的力量[2];权力本身也是一种关系,是行动者之间指挥、操控或影响对方的关系[3]。
从诸多定义中我们可以提炼出权力的大概,即权力主体通过某种力量或能力对客体施加影响,使其服从主体意志,实现主体利益。
本文所谈及的权力是被限定为由公民权利让渡或授权的,为以政府为代表的公共机关所持有,由国家公职人员所行使的公共的对资源进行支配和分配的政治权力,即公权力。
权力制衡是对权力的限制和平衡,即通过平衡权力之间的关系引发权力之间的公开竞争或者相互牵制来限制权力。
制衡的前提是分权,将权力这一庞然大物进行分割,而不致使其掌握在某一单独的个人或集团的手中。
从古典时期开始,古罗马西塞罗式的混合政体即已体现了分权制衡的理念,执政官、元老院和人民大会代表了君主、贵族和平民三种权力的混合和互相牵制,而执政官“双头制”更是其对君主权的再度分割和制衡。
启蒙运动后,从洛克的分权理论到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试图冲破教权和君权专制统治的近现代政治学家们使得分权制衡思想得到了充分的发展。
联邦党人则在孟德斯鸠以权力制约权力的基础上,补充了以野心对抗野心的原理,从而构成了从动机到手段的比较完整的制衡原理。
[4]权力监督是对权力的监察和督促,是对掌握公权力的机关的问责体系的关键组成部分。
[5]监督拥有三层含义:首先,权力监督是在现代权力理论“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下,用以确保来源于人民之权力的运行符合人民的利益;其次,人民群众能够通过切实有效的载体和机制来保证约束乃至罢免代表他们行使公共权力的“公仆”,有效行使人民对公职人员的监督权利;第三,使所有的公权力都只能在已有的明确规定的有限范围内行使,不逾界、不僭越、不侵犯人民的权利。
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示例文章篇一:哇塞!看到“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这么专业的词,我一个小学生还真有点头疼呢!不过,让我努力来跟您说一说我对它的理解。
您想想,一个公司就像我们班级一样。
在我们班,老师给每个同学都安排了不同的任务,这就有点像权责法定,每个人都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比如说,班长要管理班级纪律,学习委员要帮助大家提高学习成绩。
再说说权责透明,这就好比我们每次考试后,老师都会把成绩公开,让大家都知道自己和别人的情况。
在公司里,如果每个人的责任和权力都能清楚地让大家知道,那不是很好吗?协调运转呢,就像我们班参加运动会接力赛。
每个同学都要跑得又快又稳,交接棒的时候也要配合好,这样整个比赛才能顺利进行。
公司里不同部门的人也得这样,互相配合,才能让公司正常运转。
有效制衡,这个有点难理解。
但我觉得就像我们班选班干部,不能让一个人权力太大,不然可能会出问题。
在公司里也是,如果有人权力太大,又没人能制约他,那可能就会做不好的事情。
您说,一个公司有了这样的治理机制,是不是就像一辆性能超好的汽车,各个零件都配合得完美无缺,能跑得又快又稳?我觉得肯定是!这样的公司一定能发展得特别好,赚很多钱,给员工带来好福利,也能为社会做出大贡献!反正我觉得,“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真的超级重要,没有这样的机制,公司就容易乱套啦!示例文章篇二:哎呀,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这几个词可真是又长又难懂呀!就好像我们在玩游戏的时候,得有清楚的规则,谁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这就是权责法定。
要是没有这些规定,那游戏不就乱套啦?再说说权责透明,这就好比我们班选班长,大家都知道班长要做哪些事,做得好不好大家也都能看见。
要是班长做了啥不好的,老师和同学们就能指出来,这就是透明呀!协调运转呢,就像我们参加接力比赛,每个人跑的速度不一样,交接棒的时机也不一样,可只有大家相互配合好,才能跑得快,这就是协调运转。
制衡机制

制衡机制制衡机制,简单的说,就是一种权利的制约和平衡的制度。
这也是西方政体设计者的出发点。
一般包括公司制衡机制、社会制衡机制、权力制衡机制(或行政制衡机制)、利益制衡机制等等。
下面重点介绍的是公司制衡机制。
从内容上看,公司制衡机制是由内部制衡机制和外部制衡机制共同构成的。
其中内部制衡机制主要包括股东制衡机制和组织制衡机制。
股东制衡机制是指通过股东之间的合作与制衡来实现所有股东权利与义务的平衡,以防止大股东利用自身的表决权优势来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而组织制衡机制则是指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公司权力机关的组织安排和有效运行,来实现所有者与经营者权利义务的平衡,其目的是既要确保经营者有职有权,又要确保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并防止出现股东过度干预和经营者内部人控制问题。
外部制衡机制主要包括市场制衡机制和社会制衡机制。
市场制衡机制是指通过企业及其要素在产品市场、资本市场和经理市场上的竞争和流动来实现对企业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
社会制衡机制是指由监管机构、中介机构、新闻媒体和司法机构等社会外部力量形成的监督约束机制。
在市场制衡机制不尽完善或可能失灵的地方,社会制衡机制发挥着不可或缺的补充作用。
公司内部制衡机制和外部制衡机制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
股东制衡机制是公司制衡机制的内在基础,组织制衡机制和市场制衡机制是公司制衡机制的两大支柱,社会制衡机制则是公司制衡机制的外在保证。
在各国公司治理实践中,英美等国主要依靠外部市场,特别是资本市场来实施公司制衡和控制,故又称市场控制模式;而德日等国主要运用组织行为来实施公司制衡和控制,故又称组织控制模式。
这两种模式各有千秋。
构建企业反腐败的有效制衡机制反对和防止腐败既是当前维护党组织的健康肌体、净化社会风气的重大政治性、社会性课题,也是强化国有企业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保证。
然而,企业怎样才能取得更好的反腐败效果?关键是要按照最近省委常委会议讨论和原则通过的《中共辽宁省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实施意见》的要求,在企业中建立起多方参与的全方位的有效制衡机制,才能有利于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
如何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制度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如何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制度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制度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至关重要。
一个良好的公司治理制度能够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增加企业价值,并为投资者提供保障。
本文将讨论如何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制度,以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
一、明确权责分工,建立权力制衡机制一个健全的公司治理制度首先需要明确各级管理层的权责分工。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应对战略规划和决策负责,中层管理人员应对具体事务和执行负责,而董事会则应对企业整体运营及监督负责。
同时,建立权力制衡机制也是公司治理的重要一环,防止权力过度集中。
董事会可以设立监事会或委员会,对高层管理层进行监督,确保决策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二、建立透明度和信息披露制度为增强公司治理的透明度,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
这包括及时公布财务报表、关键决策、重大事件等信息,让股东和投资者了解企业的运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此外,透明度还包括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确保企业运作的合规性和稳定性。
三、加强独立董事和外部监督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他们应具备独立思考的能力和全面的知识背景,为董事会提供中立意见。
企业应加强对独立董事的选拔和培训,确保其履行监督职责的能力。
此外,引入外部监督力量如第三方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也有助于提升公司治理的水平,增强对高层管理层的监督效果。
四、制定激励机制,提升管理人员绩效一个健全的公司治理制度应该能够激励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企业可以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期权激励计划等方式,将管理人员的利益与企业的长期发展紧密联系起来。
同时,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制度,明确管理人员的工作目标和责任,对其进行绩效评估和奖惩,鼓励良好的管理行为。
五、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树立良好形象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制度不仅仅是一套机制和规则,还需要注重企业文化建设。
企业应树立以诚信、透明、合规为核心的企业价值观,倡导员工遵守道德和法律规范,培养良好的企业公民意识。
完善国有企业权力制衡机制——兼谈深化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

洁政治 、 深化国企 反腐倡廉建设 的客观 需要 。 应 当看 到 , 现 阶段不少 国有企业 的运行 架构相 当程度 上还能够观察 到某些行政机关 的影子 , 领导 人员尤其是主要领 导人员 的党性修养 、 知识素养 、 工 作经验 、 掌控 能力等对企 业经营业绩 、 运行 质态 、 发 展走 向关联度极大 , “ 领导人经济”的说法也很适用
弄权力 、 权钱交易 、 中饱私囊 。因此 , 反对腐败 , 必须 下决心 约束权力 , 使得公权真正公 用 , 公权在 阳光下
公平 、 公开 、 公正地运行 。
党 的十八大提 出了建设廉 洁政治 的重 大任 务 。 在这样 的大 背景 下 , 国有企业 的反腐倡廉建设 必须 拓展深度 、 提升 高度 , 包括企业 的廉洁经营文化 、 经 营管理层 的廉洁素养 、 全体员工的廉洁从业意识 ; 包 括企业在生产 、 经营 、 改革 、 发展 各个环节廉政 风险 的防范与管控 , 等等 , 都有待 进一步深化 。在 国有企 业反对腐败 、 建设 廉洁政治 , 一 方面 , 要求 国企领 导 人 员树立远大理想 , 培养高尚的人格情操 , 要把矢志 做 大做强企业作 为铸就人生辉 煌 的不懈追 求 , 要在
悉市场经济 、 勇于开拓进取 的领 导团队 , 又需要对企 业领 导人员的用权行 为加 以有效监 督和制 约 , 确保 行权履职过程的廉洁 、 有序 、 高效 , 惟有如此 , 企业 的
权力制 衡机 制是 国有企 业建设 廉洁 政治 的关键 抓
手, 也是深化 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 的切入点 。 制 衡是一种相互牵制 、 互为监 督的关系 , 制衡属
制衡机 制 , 才 是有 效遏制 腐 败 的治 本之 策 , 正所 谓 “ 必须把权力关进制度 的笼子里” 。考察 目前 国有企 业的运作模式和管理架构 , 可以认 为 , 完善 国有企业
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六必须”

.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六必须”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是国有企业发展的前提和保证。
党的十七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中央纪委监察部在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等方面,每年都作出新的部署,不断取得新成效。
但不容忽视的是,一些新的腐败行为滋生,顶风违纪案件仍时有发生,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
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要做到“六个必须”:一、必须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要建立权力制衡机制。
根据我国国有企业的现状,董事会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托,负责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企业经营与战略决策,以及重大项目、重大经营活动和重大改革发展规划的实施,并决定高层管理人员的聘用或管理。
监事会负责对国有资产的监管、企业高管人员的监督以及企业经营的监察。
经理班子负责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计划、调度、运作、协调和实施。
董事会履行决策权,监事会履行监督权,经理班子履行经营管理权。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三大权力机构的相互制约和相互促进,这是抓好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的基础。
二是要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与生产经营管理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业绩评定的依据。
要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环节,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三是健全内控制度。
要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内部会计制度、内部控制激励机制等,运用现代科技,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系统,认真查找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关键风险点,梳理业务流程,建立起完善的内控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
四是健全述职述廉、廉政谈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礼品礼金上交等制度。
二、必须制约“一把手”的权力。
权力的失控是导致国有企业违法违纪案件发生的重要原因。
国有企业的“一把手”处于领导班子的核心,一旦监管不力,就会给党、国家、企业和职工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公共管理中的权力制衡与监督机制

公共管理中的权力制衡与监督机制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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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公司治理是指公司内部的管理机制和决策程序,以确保公司能够有效地运转、发展和监管的一种制度。
在任何一个公司内部,都需要一个规范的公司治理机制来确保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协调运转,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的最大化。
1. 规范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在一家公司内部,各个部门和岗位都需要有明确的职责分工。
从高层管理人员到基层员工,每个人都应该清楚自己的责任范围,以及与其他部门的协作方式。
这样才能确保整个公司的运转效率和协调性。
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财务预算和报告,市场部门负责产品的营销推广,生产部门负责产品的制造等,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2. 责任落实,各负其责除了明确职责分工外,责任落实也是公司治理机制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每个人在工作中都要承担起自己的责任,确保工作任务得以完成。
对于责任的落实还应该进行考核和奖惩机制,激励员工为公司的利益努力工作,同时也要制约那些不认真履行职责的人。
只有这样,公司的运行才能更加有序。
3. 协调运转,确保高效在一家公司中,各部门之间经常需要合作完成一些复杂的任务。
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需要保证各个部门之间的沟通顺畅,协调合作。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公司整体的运转效率和质量。
在协调运转方面,中高层管理人员的角色尤为重要,他们需要起到桥梁和协调者的作用,确保各个部门之间的合作和沟通畅通。
4. 有效制衡,确保公司利益除了内部的职责分工和合作协调外,公司治理机制还需要在管理层和董事会层面进行有效的制衡。
管理层负责具体的公司经营管理,而董事会则需要对管理层的决策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公司的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避免出现利益冲突和权力过度集中的问题。
有效的制衡可以确保公司的长期利益和稳定发展。
总结回顾以上是关于公司治理机制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一些思考。
在现代企业管理中,一个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是非常重要的,它不仅能够保证公司内部的秩序和效率,还能够确保公司的长期发展和利益。
加强权力横向制衡深化反腐机制建设——浅谈决策、监督、执行三分离模式的建立与实践

2 1 年是 中央 部署 在 工程 建 设 领域 开 展 专项 02
工作的攻坚年。中央纪委在 《 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 控 的指导意见》( 中纪发 [ 0 1 4 2 1 ] 2号文 )中明确
治理活动的收官之年 ,也是落实深化廉政风险防控
3 4
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 52 1 / 2 0 要求 ,“ 进一步规范和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要 坚持市场优先和社会 自治原则 ,对权力进行科学分 解和配置 , 重点在行政审批、 行政处罚 、 行政给付 、 政府投资项 目、 公共资源交易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 使用等领域 ,建立健全决策权 、执行权 、监督权既
素降低 ,行贿行为减少 。网上招投标系统 的应用 ,
使得评委、招标人 、招标代理等人员对招标结果人 为因素的影响大大降低 , 从源头上遏止 了腐败行为 的发生。 ⑥是实现了信息公开透明, 实现阳光运行 :
招投 标 活动 中所涉 及 的所有 环节 均可在 网上 进行 ,
标企业的总分及排序 ,最终确定 中标企业 。 经过几年来的努力 ,电子招投标系统 的优势和 成效得到了充分显现。①是实现了全程无纸:从发 布招标公告、文件制作 、信息传输 到评标 ,电子招
化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 、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起到 了积极的作用。但是 ,在取得成果的同时 , 也应该
看 到 ,在 部分 地 区 由于权力 集 中或权 力 配置 的不科
机构负责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协调 ,以及有关交易办 法 的制定等 ;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负责对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的管理和监督 ,以及公共资源交易的 1常 3 监管与执法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公共资源交易 程序的具体操作和实施。
手段 ,难 以培 育 良好 的市场 环境 。 标 管理体 制建 设 中 “ 策 、监管 、执行 ” 三分 离模 决 式 的建 立提供 了法 律依 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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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工作机制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包括: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实行有效分离;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岗位责任制、内部监督机制。
一、经济活动决策、执行、监督实行有效分离。
进行经济活动组织架构和岗位设置,既要服从“九定方案”规定要求,在现有编制内按照内部控制的要求设计,又要从单位经济活动特点出发,建立联合工作机制。
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机制侧重点为:(一)过程分离:决策(授权审批)、执行、监督过程分离。
(二)岗位分离: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执行与监督、决策与监督分离、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财产保管与清查稽核等岗位相分离。
二、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
单位重大经济事项实行班子集体决策制度,防范“一言堂”或者“一支笔”造成的决策风险和腐败风险。
(一)重大经济业务事项内容纳入本制度的重大经济事项包括:1.年度财务预算、决算;2.超过一千元的支出;3.经济分配方案,主要是指职工劳保、奖金及福利待遇分配等;4.非正常经济(资产)损失的处置;5.对外捐赠资金、资产;6.单位基本建设投资;7.资金筹集等其他经济业务重大事项。
(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原则1.科学、依法、民主、集体决策的原则。
重大事项必须集体讨论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坚决禁止校长独断专行的决策行为。
2.专家咨询和评估的原则。
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必须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
3.公示原则。
坚持政务公开、透明特别是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决策,必须进行公示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
4.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
实行重大经济事项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参与决策有关人员在集体讨论时应明确个人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5.财务室充分论证的原则。
财务人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从单位预算资金的安排情况、自有资金状况、资金筹措能力、财务和预算制度等方面对有关重大经济事项的可行性提出意见和建议,对重大经济事项支出的合理性、合法性及预算安排进行审核。
(三)集体决策的程序集体决策采取校长会、教代会的形式,由校长负责主持,财务负责人参加,必要时有关负责人列席参加(会议列席人员由校长确定)。
1.确定议题。
会议议题由校长根据分管校长和相关部门的提议确定。
2.准备材料。
会议所需文件、审议需要的决策方案、草案及说明等资料,由分管校长组织相关部门提前准备。
3.酝酿意见。
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必要的会议材料应于会前送达。
与会人员要认真熟悉材料,酝酿意见,做好发言准备。
4.充分讨论。
议题由分校校长或有关负责人作简要说明,与会人员应就议题充分讨论并发表明确的意见。
讨论时,坚持一把手本位表态制,校长在听取其他与会人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意见。
5.逐项表决。
会议实行逐项表决,议题经充分讨论后,进行表决。
6.作出决定。
校长根据会议讨论、表决情况,对决策事项作出通过、不予通过、修改或者再次审议的决定。
作出通过决定的,由校长签发;作出修改决定的,由承办部门依照会议要求修改后报分管校长审定,由校长签发;属重大原则或者实质内容修改的,作出再次审议决定,按程序重新审议。
7.形成纪要。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和整理会议纪要。
校长否定多数人意见作出最后决定的,须在会议纪要中说明理由。
会议作出的决定,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任何个人无权改变。
在执行过程中,确需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的,应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
进行集体决策重大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组成人员到会方能举行,并且分管校长必须到会,如分管副校长因故无法到会,除特别紧急事项须立即进行决策外,该事项应留待下次会议决定。
遇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如来不及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的,分管副校长长应及时报告。
三、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校内各岗位职责及分工,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加强对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
(一)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按照权责对等原则建立健全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及分工,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1、岗位构成。
内部控制关键岗位是指与预算业务管理、收支业务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和内部监督等经济业务有关的审批、执行和监督等岗位。
主要包括预决算编制和绩效评价、资金管理、票据管理、印章管理、物资和固定资产的采购和管理、以及内部监督等。
2、制定岗位责任制的原则。
岗位责任制的制定要坚持:才能与岗位相统一的原则,职责与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和考核与奖惩相一致的原则。
3、岗位责任制的形式和内容。
以书面形式描述关键岗位的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要求,明确岗位职责、岗位权利以及与其他岗位的关系。
(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管理1、实行轮岗制度。
单位经济活动关键岗位实行轮岗制度,轮岗周期为5年(特殊原因或特殊岗位可适当缩短或延长轮岗时间)。
2、把好人员入口关。
关键岗位人员选拔要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的资格和能力,包括:知识、技能、专业背景和从业资格等。
3、加强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在每年的学习计划中安排相应内容,对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进行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及时、全面、准确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不断提升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职业道德修养。
四、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稽核机制。
学校成立内部监督稽核机构(人员兼职),负责检查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及人员设置情况等,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一)内部监督检查频率: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向监督检查,必要时根据需要不定期地对内部控制开展各项专项检查、抽查等监督检查工作。
(二)内部监督检查内容:第一、单位层面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具体包括:1、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是否实现有效分离;权责是否对等;议事决策机制是否建立;重大经济事项的认定标准是否确定而且一贯地执行。
2、内部管理制度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尤其是国家明确的标准、范围和程序;内部管理制度是否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
3、授权审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关责任是否明确;授权审批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未经授权审批就办理业务的情形;是否存在越权审批、随意审批情形。
4、岗位责任制是否建立并得到落实;关键岗位轮岗制度是否建立或采取了替代措施,是否存在不相容岗位混岗的现象。
5、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是否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
第二、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建立和执行情况,具体包括:1、预算业务重点检查: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制度否建立并得到有效执行;预算执行分析机制是否建立并得到有效执行;预算与决算相互反映、相互促进的机制是否建立并得到有效执行;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是否建立并得到有效执行等。
2、收支业务重点检查:收支是否实施归口管理并得到有效执行;印章和票据的使用、保管是否存在漏洞;相关凭据的审核是否符合要求;定期核查的机制是否建立并得到有效执行等。
3、政府采购业务重点检查:府采购活动是否实施归口管理并得到有效执行;政府采购与财会、资产管理等岗位之间是否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并得到有效执行;政府采购申请的审核是否严格;验收制度是否建立并得到有效执行;是否妥善保管政府采购业务相关资料等。
4、资产管理重点检查:各类资产是否实施归口管理并得到有效执行;是否按规定建立资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和账实核对等财产保护控制措施并得到有效执行等。
(三)监督检查程序1、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内部监督机构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方案中应当明确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实施计划、人员构成等相关内容。
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实施监督检查。
2、实施监督检查:第一步,内部监督机构获取相关的文件和资料,掌握内部控制建立情况。
例如,单位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图、内部控制关键岗位的岗位责任书,以及相关的财务数据等。
通过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了解内部控制在建立上是否覆盖了单位的全部经济活动,是否符合单位的实际情况,是否针对风险点选择了恰当的控制措施以及以前期间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采取措施整改等。
第二步,根据了解的经济活动业务流程,确定监督查的范围和重点,综合运用各种检查方法对内部控制建立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测试,记录测试结果,编制工作底稿。
根据测试结果,分析查找内部控制缺陷。
第三步,复核和验证。
在实施监督检查的过程中,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如实反映检查测试中发现的问题。
对于检查测试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时与相关业务部门沟通,并就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与相关业务部门达成一致。
监督检查的结果和改进建议应当经过相关工作人员复核和验证。
3、编制自我评价报告。
自我评价报告内容包括:1)内部监督检查和评价的依据,即《学校内控规范》和单位相关内部管理制度;2)内部监督检查和评价的范围,即全面检查评价还是就某特定业务内部控制的检查和评价;3)内部监督检查和评价的程序和方法,即内部监督工作流程以及现场测试采用的主要方法;4)以前期间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其情况;5)本次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改进意见或建议;6)内部控制建立和执行有效性的评价、结论及改进意见和建议。
对内不能控制建立和执行有效性评价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
侧重于单位层面内部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内部控制建立的合法性,即行政事业单位在对内部控制建立过程中,是否做到以内部控制的基本原理为前提,以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以及《学校内部控制规范》作为依据。
2)内部控制建立的全面性,即内部控制的建立是否覆盖了所有经济活动、经济活动的全过程、所有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各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和相关工作任务都具备约束力。
3)内部控制建立的重要性,即内部控制的建立是否重点关注了单位的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
4)内部控制建立的适应性,即内部控制的建立是否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自身条件的变化适时地调整关键控制点和控制措施。
二是对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
主要侧重于业务层面内部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各个业务控制在监督检查期内是如何运行的。
2)各个业务控制是否得到了持续、一致的执行。
3)相关内部控制机制、内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内部控制措施是否得到了有效执行。
4)执行业务控制的相关工作人员是否具备必要的权限、资格和能力。
4、提交自我评价报告。
自我评价报告应当提交单位负责人,由单位负责人对拟采取的整改计划和措施作出决定,以改进单位内部控制。
5、应用自我评价报告。
自我评价报告应当作为行政事业单位完善内部控制的依据和考核评价相关工作人员的依据。
对于执行内部控制成效显著的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提出表扬表彰,对违反内部控制的部门和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对于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牵头部门应当根据单位负责人的要求提出整改建议,要求责任部门或岗位及时整改,并跟踪其整改落实情况;对已经造成损失或负面影响的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