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重点知识
最新商标法重点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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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重点知识题型:名词、简答、论述1、商标的概念:商标是法律实体或自然人将自己的商品或服务同其他法律实体或自然人的商品或者服务区别开来的标记。
2、集体商标的概念: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专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3、按照商标的构成要素分类:•文字商标、图形商标、记号商标、组合商标、立体商标、全息商标、音响商标、气味商标4、商标法的概念:商标法是调整因商标注册、使用、转让、管理和保护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5、商号的概念:商号,或称字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商号包括两种含义,一是指企业或商店的名称,而是指使用该商号的企业或商店本身。
狭义的商号是指企业名称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用以区别不同企业的主要标志,其来源于我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企业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法组成:字号(或者商号,下同)、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6、商标的注册审查:一、对形式条件的审查1、申请人的资格符合规定2、申请文件完备、齐全、符合规定3、符合商标申请原则:一个商标一份申请原则、商标注册的分类申请原则4、申请手续完备、申请费用交齐二、对实质性条件的审查1、合法性审查:符合法定的商标构成要素、不得含有法定禁用标记。
2、显著性审查: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3、在先性审查:符合申请在先原则、符合优先权原则、不得与在先的商标权冲突、不得与已失效不到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
4、不得损害他人已有的在先权5、非功能性审查:主要针对三维立体商标注册申请的,要求作为立体商标注册的三维标志不能具有“功能”特征。
7、商标权的内容:1.专有使用权、禁用权、续展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争议权、变更权、标记权、注销权、起诉权、质押权、禁止侵权商品进出口权8、商标权的限制:•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司法考试必备:商标权法重点知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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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程序(一)申请(二)审查和核准1.初步审查及公告。
2.异议和对异议的处理。
(1)异议主体。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
(2)异议裁定。
对于通过初审并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将商标异议书副本及时送交被异议人,限其自收到副本之日起30日内答辩。
被异议人不答辩的,不影响商标局的异议裁定。
(3)申请复审。
当事人对于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的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复审委员会做出裁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4)起诉。
当事人对复审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复审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商标局做出的裁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裁定不向法院起诉的,裁定生效。
3.注册并公告。
(1)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2)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经裁定异议成立的,不予核准注册。
4.对不合格申请的驳回及司法救济。
对于不符合商标法规定条件的,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审决定书之日起的30日内向法院起诉。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商标局做出的决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决定不向法院起诉的,裁定生效。
商标的种类(一)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依据商标所使用的对象不同,商标可以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1.商品商标是指使用于各种商品上,用来区别不同的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商标。
2.服务商标是指使用于服务项目,用来区别服务提供者的商标。
(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依据商标的功能可以将商标划分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
商标法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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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重点内容【实用版】目录1.商标法的定义与作用2.商标法的重点内容3.商标法的保护对象与范围4.商标申请与审查流程5.商标法的法律责任与处罚6.我国商标法的发展历程与现状正文商标法是一部关于商标注册、使用、管理和保护的法律。
它的主要作用是保障商标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
本文将重点介绍商标法的定义与作用、重点内容、保护对象与范围、商标申请与审查流程、法律责任与处罚以及我国商标法的发展历程与现状。
一、商标法的定义与作用商标法是一部调整商标注册、使用、管理和保护等有关活动的法律。
它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商标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
商标法的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保护商标所有者的权益,防止他人侵犯其商标专用权;2.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3.促进公平竞争,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4.引导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商标法的重点内容商标法的重点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商标定义:商标是指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颜色组合等;2.商标注册:商标注册是商标所有者依法向商标局申请,经审查批准后,获得商标专用权的过程;3.商标使用:商标使用是指商标所有者为了表示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将商标用于商品或服务上的行为;4.商标管理:商标管理是指对商标注册、使用、续展、撤销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的工作;5.商标保护:商标保护是指通过法律手段,制止他人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三、商标法的保护对象与范围商标法的保护对象是经商标局审查批准的注册商标。
商标法的保护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商品商标:用于区别商品来源的标志;2.服务商标:用于区别服务来源的标志;3.集体商标:用于表示某个组织或团体的标志;4.证明商标:用于证明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地理来源等特征的标志。
四、商标申请与审查流程商标申请与审查流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申请:商标所有者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2.受理:商标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3.审查:商标局对申请商标进行实质审查,判断商标是否具备注册条件;4.公示:商标局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5.注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商标局予以注册,并发给商标注册证。
《商标法基本知识》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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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与侵权人协商、谈判、调解等 方式解决纠纷。
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
侵权人需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 失等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
侵权人需承担被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责
任。
刑事责任
严重商标侵权行为可能涉嫌犯罪 ,侵权人需承担刑事责任。
05
商标管理与发展
商标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商标管理机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是负责 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的主管机构 。
职责
负责全国商标的注册、审查、异议、 争议处理和保护等工作,确保商标注 册的公正、公平和有效。
商标国际注册与保护
国际注册
商标可以在多个国家和地区进行国际注册,以获得更广泛的 保护。
保护
通过国际条约和协议,如《马德里协定》和《巴黎公约》, 加强商标在国际范围内的保护。
《商标法基本知识》ppt课件
目 录
• 商标法概述 • 商标注册流程 • 商标权利与保护 • 商标侵权与救济 • 商标管理与发展 • 案例分析
01
商标法概述
商标的定义与功能
总结词
商标的定义是指用于标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具有显著性和识别性。商标的 功能包括品牌塑造、市场区分和消费者保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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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中世纪的欧洲,当时商人开 始使用商标来标识自己的商品,以区别于其他商家的 同类产品。随着商业贸易的发展,各国政府开始认识 到商标对于商业竞争的重要性,因此制定相关法律来 保护商标权益。现代商标法逐渐走向国际化,形成了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和《商标法条约》等国 际条约,旨在加强各国在商标保护方面的合作与协调 。
商标法要点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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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要点笔记商标,是指用以与他人的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相区别的具有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标志。
具有识别功能、品质保障功能、广告宣传功能。
一、商标与有关概念的区分1。
商品名称与商标的区分:(1)商品名称具有大众性,原则上不受《商标法》保护;商标具有专有性,受到《商标法》保护。
(2)商品的通用名称用来区别不同种类的商品,特有名称用来区别同种类的特定商品;商标用来区别不同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
(3)商品的通用名称不具有显著性,不能作为商标注册;商标可以申请注册。
商标可能淡化为商品通用名称。
2.商标与商品装潢的区分:商品装潢是指为识别与美化商品而在商品或其包装上附加的文字、图案、色彩及其排列组合.(1)商标受《商标法》保护,商品装潢可以作为美术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知名商品的装潢还可以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
(2)商标必须具有显著性,而法律未具体规定商品装潢的构成要件。
但任何经营者不能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装潢使用。
(3)商标专有权主要通过注册取得,商品装潢的权利无需履行登记注册手续,可以基于其存在自动受到法律保护。
(4)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驰名商标除外);但法律未规定商品装潢的保护范围.(5)商标与商品质量的联系较为紧密,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商品装潢与商标质量、信誉无直接关系。
3。
商标与商号的区分:商号:广义的商号是商事主体从事商事活动时所使用的名称。
狭义的商号是指企业的字号。
字号是指商业主体在进行商事活动时为表明自己并区别于其他主体而使用的标记性字词,是商事主体所使用名称中的核心字词部分.(1)商标适用商标法;商号适用《民法总则》、《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2)商标标识商品的来源;商号标识生产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企业。
(3)一个企业只能有一个商号;但可以有多个商标。
商标法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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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重点内容1.商标注册的原则商标注册的原则是商标法的重要基础,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注册在先原则和申请在先原则。
注册在先原则指的是,商标一经注册便享有专用权,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他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该商标。
申请在先原则是指,在同等条件下,先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人将优先获得商标注册。
此外,诚实信用原则也是商标注册过程中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申请人在申请商标注册时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侵犯他人权益。
2.商标注册的程序商标注册的程序包括以下步骤:(1)商标查询:在申请商标注册前,申请人需要进行商标查询,以确保所申请的商标未被他人注册或申请注册。
(2)申请: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并缴纳相关费用。
(3)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申请进行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申请文件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真实性,实质审查则是对商标是否具有可注册性进行审查。
(4)核准:如果申请人的商标通过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会予以核准注册,并公告。
(5)登记:在公告期内无人异议或异议已解决,申请人需缴纳注册费用,并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商标注册证》。
3.商标权的规定商标权的取得通常基于商标注册。
一旦商标被注册,申请人即获得了在特定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商标的专用权。
此外,商标权还包括转让权和继承权。
申请人可以将自己的商标权转让给其他人使用,也可以在申请人去世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4.商标的保护商标的保护十分重要,因为商标不仅是企业的标志,还代表着企业的声誉和信誉。
如果商标被他人盗用或冒用,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失。
因此,国家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商标权人的权益。
当商标权受到侵害时,商标权人可以采取法律措施进行维权,包括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同时,国家也建立了健全的商标管理制度,对商标的申请、审查、核准、登记等环节进行严格把控,确保商标注册过程的公正、公平、合法。
5.商标的变更与转让商标的变更与转让也是商标法重点内容之一。
有关商标法的知识点总结
![有关商标法的知识点总结](https://img.taocdn.com/s3/m/10f6b256c381e53a580216fc700abb68a982ada2.png)
有关商标法的知识点总结一、商标的定义和保护范围商标是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特定标识,可以是文字、图形、字母、数字、颜色或其组合。
商标具有独特性、显著性和不会引起公众混淆的特点。
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包括在注册地区内对同类商品或服务的排他性使用权,并且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和保护。
二、商标注册的条件和程序商标的注册受到一定的条件限制,如不能与现有商标相同或近似、不能违反公共秩序或社会主义道德、不能为普通名称或标志。
商标注册程序一般包括商标注册申请、初步审查、公布、实质审查和注册证书颁发等环节。
成功注册后商标持有人取得了商标的排他使用权。
三、商标使用和保护商标的使用是商标权产生的前提条件,商标持有人应当主动使用商标,保护其商标不受侵权。
商标权的保护主要包括主张侵权责任、终止侵权行为、请求获赔偿或损害赔偿、请求恢复商标权等。
四、商标侵权与纠纷处理商标侵权是指他人未经授权使用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持有人的商标权益。
商标侵权的主要形式包括擅自使用、冒用、仿冒、争议商标注册、商标资产权纠纷等。
商标侵权可以通过授权合法使用、提起诉讼、申请行政干预等方式进行纠正和制止。
五、商标权的许可和转让商标持有人可以出让或转让商标权益给他人,并在一定条件下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商标,这需要经过合法的许可和转让程序,并注明在商标注册证书上。
同时商标持有人有权收取使用费用,并保证商标的质量和管理。
六、国际商标的保护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国际商标保护成为一个重要议题。
国际商标注册系统和多边协定为商标持有人提供了在多个国家或地区保护自己商标权益的便利途径。
而国际商标保护也涉及到与多国商标法律体系的协调和对接,需要特别留意各国的商标法规定。
商标法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对企业和市场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不仅为商标持有人提供了有效的保护手段,更是维护市场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基石。
希望大家在商标的使用和管理中,严格遵守商标法律法规,合法合规做好自己的商标权益保护工作。
商标知识点总结大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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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知识点总结大全集一、商标概念及作用商标是指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进行表示,以识别不同商品和服务的符号,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颜色、声音等。
商标在市场经济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是企业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标识,可以帮助消费者快速识别并记住商品或者服务。
因此,商标不仅是企业的财富和资产,也是一种文化和品牌的象征。
二、商标的分类1.根据商标注册地区的不同可以将商标分为国际商标、国内商标。
国际商标是指适用于多个国家或地区的商标注册,国内商标是指适用于某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商标注册。
2.根据商标注册人的不同可以将商标分为个人商标、企业商标。
个人商标是指由个人所有的商标,企业商标是指由企业所有的商标。
3.根据商标代表的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可以将商标分为商品商标、服务商标。
商品商标是指代表商品的商标,服务商标是指代表服务的商标。
4.根据商标的构成部分的不同可以将商标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文字加图形商标、颜色商标、声音商标、三维商标等。
三、商标的注册流程1.商标查询: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之前,需要对商标进行查询,以确保所申请的商标没有被他人注册,可以通过商标局的官方网站或者商标代理机构进行查询。
2.商标申请:准备好商标的申请书和相关资料,通过邮寄或者电子申请的方式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3.商标初审:商标局对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审查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如果符合则颁发初审公告。
4.商标公告:商标初审合格后,经商标局公告,公告期满后无异议的,商标局核准注册,并颁发商标注册证书。
5.商标注册:商标注册完成后,商标局将颁发商标注册证书,商标注册证书有效期为10年。
四、商标的使用和保护1.商标使用:商标注册后,注册人需要在商品的包装上、商品本身或者与商品有关的文件上标注商标,以确认商标的使用权。
2.商标保护: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提起侵权诉讼、要求行政保护、提出撤销商标等方式保护自己的商标权益。
3.商标维权: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维权诉讼、专利申请等方式保护自己的商标权益。
商标法的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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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的基本知识商标是企业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重要资产,它不仅是产品或服务的标识,更是企业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
商标法作为保护商标权益的法律法规,对于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合法权益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介绍商标法的基本知识,包括商标的定义、注册制度、权利保护以及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
一、商标的定义及保护范围商标是指用以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特定标识,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颜色组合等。
商标的主要功能是使消费者能够辨别并识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具有表示商品来源、质量保证、广告宣传和企业声誉等功能。
商标法对商标的保护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商标的保护范围包括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是指经过商标局注册并取得合法商标权的标识,享有更广泛的法律保护;未注册商标是指未进行法定注册的商标,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已经获得了一定的知名度和商业价值,也可以受到法律保护。
二、商标的注册制度及程序商标的注册制度是商标法保护商标权益的核心内容。
商标注册制度旨在为商标提供法律保护并确保商标权益的依法得到实现。
商标的注册程序通常包括商标搜索、申请、审查、公告和注册等环节。
商标注册程序的第一步是商标搜索,即对待注册商标的相似或相同商标进行查询和比较,以确定是否存在冲突。
若商标搜索结果不存在冲突,商标申请人可进入商标申请阶段。
商标的申请包括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提交商标样品及付款等手续。
商标局在收到商标申请后,将进行初步审查,主要检查商标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包括是否能够区分商品或服务,是否与已有商标冲突等。
若初步审查合格,商标将进入公告阶段。
商标公告是指商标局将申请商标的相关信息予以公示,以给第三方提供异议和撤销商标的机会。
公告期一般为三个月,若无异议或撤销请求,商标将进入注册环节。
商标注册成功后,商标局将核发商标注册证书,并公告注册商标信息。
商标注册有效期一般为十年,商标权人可以通过缴纳续展费用来延长商标的有效期。
三、商标权利的保护商标权利的保护主要体现在商标的独占权和法定权益。
商标法基本知识宣讲图文PPT教学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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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制度
1、清晰无胡乱图画的商标设计样式图;
2、填写好的商标申请注册书;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4、商标委托代理注册合同书(一般有代理机构的,才需要准备这份材料,自行注册的商家不用。
5、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商标注册制度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由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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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X.XX.XX
代用名
商标注册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所属的商标局提出。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45
类
商标国际分类共包括
31
类
商品
11
类
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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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重点法条及意思分解
![《商标法》重点法条及意思分解](https://img.taocdn.com/s3/m/620c2b10f111f18583d05ad9.png)
《商标法》重点法条及意思分解概述《商标法》的年均律考分值为5分左右,同《专利法》相当,题型基本上限于选择题,自1996年以来一直未有案例分析题出现。
从历届考题看,本法的重点内容有以下四个方面:1、注册商标的申请、续展、撤销及变更;2、注册商标的许可使用;3、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4、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形态及法律责任。
本法的理论性不强,几乎所有考题的解答都是对相关法条的直接援用或翻版,且所考查的多为细节性内容,故对考生熟读熟记法条提出了较高要求。
对此,我们在评述中会帮助读者理清并掌握这些重点法条。
一、重点法条:第3条。
第4条。
相关法条:本法第34、36、37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2条。
意思分解:1、我国商标法对商标注册采自愿原则(第5条有例外),惟注册商标始受法律保护,注册人对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
2、商标注册人的专用权仅限于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第3、37条)。
3、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第4条第3款)。
4、注意商标注册主全包括哪些人(第4条第1款;《商标法实施细则》第2条)。
二、重点法条:第5条。
相关法条:本法第33、36、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7条。
意思分解:特别注意强制商标注册的两种商品: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商标法实施细则》第7条。
三、重点法条:第7条。
相关法条:本法第8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26条。
意思分解:1、商标使用人的注明义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26条)。
2、重点掌握第8条:(1)不得使用的文字、图形种类(第1款)。
3、地名不得用作商标,但有例外:商标法实施前已使用地名的商标有效。
四、重点法条:第9条。
第10条。
相关法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3条第2款、第14条第2款。
意思分解:外国人在中国申请注册商标,必须委托国家工商局指定的商标代理商代理。
律考中常考查是哪下机关指定的代理商代理。
五、重点法条:第13条。
第14条。
意思分解:1、注意在第13条情形下,应另行申请注册。
商标法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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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局审查通过后,将初步审定公告并下发《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若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 成立,商标局将核准注册并下发《商标注册证》。
商标注册证的使用和管理
商标注册证的使用
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人可以 在其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或者其他附着物上标明“注册 商标”或者注册标记。使用注册标记,应当标注在商标的右 上角或者右下角。
商标许可使用的类型和规定
商标许可使用类型
独占使用许可、排他使用许可、普通使 用许可。
VS
规定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 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 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 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 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 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 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商标注册证的管理
商标注册人应当妥善保管《商标注册证》,不得随意涂改、 转让或出借。若发生变更、转让或续展等事项,应及时向商 标局申请办理相应手续并更换新的《商标注册证》。
04
商标转让、许可使用和续展
商标转让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商标转让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 证明。
注意事项
商标转让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并共同 向商标局提出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经 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 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商标法的主要作用在于保护商标 专用权,维护商标信誉,保障消 费者和生产者、经营者的利益, 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商标法的体系结构
01
02
03
04
05
总则
商标注册的申请 和审查批准
商标专用权保护
商标使用的管理
商标法重点知识产权法期末考试重点内容
![商标法重点知识产权法期末考试重点内容](https://img.taocdn.com/s3/m/b3deb304e3bd960590c69ec3d5bbfd0a7956d50d.png)
商标法重点知识产权法期末考试重点内容◎商标的构成要件①合法性:不属于法律规定明确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商标法第10、13、15、16条】②显著性:是否具有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能力【商标法第9、11条】③标志的非功能性:商标对商品的用途、目的不是至关重要的,也不会影响商品的成本或质量【商标法12条】在先性(非冲突性):【商标法9、12条】◎商标权撤销,是指商标主管机关对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的行为给予处罚,终止其原注册商标权的一种行政制裁手段(商标法49条)(一)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商标法24条)、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商标法41条,实施条例30条)(二)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三)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
◎商标注册的无效,是指商标不具备注册条件但取得注册的,依法定程序使其商标权归于消灭的制度。
【直接向商评委申请裁定;在商标侵权诉讼中提出无效抗辩请求】(一)因违反绝对条件而无效(商标法44条第一款)【任何人,无时间限制】(二)因违反相对条件而无效(商标法45条第一款)【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5年】效力(商标法47条):自始即不存在不具有溯及力商标注册人恶意造成的损失应给予赔偿◎商标权的限制(一)叙述性合理使用(商标法59条第一款)对叙述性商标以善意正当的方式进行商业性使用,不视为商标侵权行为。
(二)说明性(指示性)合理使用在商业活动中,使用者为了说明有关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信息,使用他人商标的行为。
(三)商标先用权(商标法59条第三款)是指在他人获得商标权之前已经使用该商标的所有人,享有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
构成要件:①具有在先使用的客观现实“使用”是强调商标在商品或服务上的实际使用和投放市场,是连续一定时期的使用并产生了商标的识别功能,而不是象征性的使用②在先使用的商标相同或相似且使用的商品相同或类似③在先使用的商标应有一定影响商标先用权行使的限制①使用范围的限制②附加适当区别标识③在先使用人出于善意④在先使用商标具有知名度的要求⑤在先商标权转移的限制(四)商标权用尽和平行进口商标权用尽,是指经商标所有人同意将带有商标的产品首次投放市场后,任何人使用或销售该商品,商标权人无权禁止。
商标法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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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笔记:1.商品包装,装潢能够识别商品来源,那么也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法保护》的范围。
2.商标法16条规定的地理标志,不具有独占性,不能够转让。
3.商标权人,以行为人合理使用的原产地域专用标志侵权为由诉讼至法院的,不会得到支持。
4.商标代理机构义务: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的义务,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义务,按照委托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义务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义务。
保密义务。
告知义务。
业务禁止义务。
不得自行申请注册商标义务。
5.他人在先取得权利:商号权,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姓名权,肖像权。
6.P35:商标权具有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
7.P38商标使用许可更好的发挥了商标促进商品生产和流通的作用。
8.P38许可分为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
9.商标的使用还是使商标获得识别性,显著特征以及使商标驰名的重要途径。
10.是否造成市场混淆是判断商标是否近似的重要性因素之一。
11.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根据商标法-49条申请撤销注册商标的,注册人需要在收到通知之后2个月内,提交证明自己有三年使用过该证明商标的证据。
12.撤销连续3年不使用的商标目的在于清理闲置商标,激活商标资源,撤销只是手段不是目的。
13.目前我国必须使用商标的商品为烟草制品。
14.地理标志是真实存在,是有真实地点的,只有该地理地理标志标示地区的生产经营者才能在其商品上使用该地理标志。
使用的地理标志必须有特定的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其他特征由该地区的人文因素和自然因素决定,地理标志具有独占性,不能转让。
15.诚实信用原则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申请商标注册和使用商标的过程中,必须意图诚实,善意,讲信用。
行使权力时不侵害他人与社会的利益,履行义务时信守承若和法律规定。
在商标使用过程中,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就是要求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实用的商品质量负责。
16.商标是一种能将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区别开来的标志,生产和经营者可以自行决定是否采用商标,以表示某一项产品和服务来自于自己。
商标法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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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重点商标法重点1、商标的合理使用(ppt265~269 书本P104~110)1)概念:合理使用,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他人善意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的标记,不引起混淆或误认,就不构成对商标权的侵犯,商标权人不能以商标专用权排除他人的这种使用。
2)分类A、对商标的叙述性使用条例第四十九条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B、对商标的指示性使用包括为说明商品特点、服务的内容等而对他人商标进行的合理使用;对商品零部件、配件或重新包装的商品等作说明时使用他人商标;在比较广告中使用他人商标3)正当使用商标标识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构成正当使用商标标识的行为应当具备以下要件:(1)使用出于善意;(2)不是作为自己商品的商标使用;(3)使用只是为了说明或者描述自己的商品。
4)哪些行为属于正当使用商标标识的行为?满足本解答第26条规定要件的下列行为,属于正当使用商标标识的行为:(1)使用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2)使用注册商标中直接表示商品的性质、用途、质量、主要原料、种类及其他特征的标志的;(3)在销售商品时,为说明来源、指示用途等在必要范围内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4)规范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自己的企业名称及其字号的;(5)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自己所在地的地名的;(6)其他属于正当使用商标标识的行为。
2、认定商标近似的基本原则(ppt196 书本P128~13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2号)第十条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认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一)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二)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三)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商标法基本知识点及相关习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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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与商号的区别:1)标识对象不同。
商标与商品或服务紧密联系;商号与特定经营主体相联系。
2)显著性不同。
商号只是企业称谓,不要求一定具有显著性。
3)产生的权利不同。
商标有独占性,只能一注册人。
商号可多个使用人。
4)功能不同。
商号是称谓,商标是标记。
商标与商务用语的区别:1)商务标语虽具有区分功能,但不及商标的区分功能强。
2)商务标语不能由原创人独占使用;商标则以商标权人的独占使用为特征。
3)商务标语稳定性差,常常因时因地改变;而商标则不能随意变更。
4)具有独创性的商务标语可受著作权法保护,但不受商标法保护。
商标与外观设计1.外观设计及与商标的联系。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2.外观设计同商标一样,都是是一种工业产权。
3.使用目的不同。
外观设计是为了装饰商品,使商品美观,吸引消费;而商标是为识别和区别。
4.受法律保护的条件不同。
同一图案,可作商标注册,也可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但法律后果不同。
外观设计有保护期;而商标的保护期可通过续展实现永久保护。
美国“可口可乐”开始以外观设计保护,期满后采用商标保护,至今100多年历史。
防御商标和联合商标的区别与联系:防御商标和联合商标对最先创设的商标都起着一定的防护作用。
二者的区别:1)联合商标主要是在同种商品中起防护作用,而防御商标则是在非同类商品中起防护作用。
2)防御商标要求驰名商标使用,联合商标无此要求。
商标法调整的对象一是纵向的商标管理关系;二是横向平等主体间的商标关系;三是商标管理机关内部的商标关系。
商标法的渊源一)宪法二)法律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四)司法解释五)国际公约商标法第三次修订的内容2013年8月颁布,2014年5月1日施行。
主要修改5点:第一,新商标法首次明确商标注册审查时限,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第二,新商标法在申请方式上确立了电子申请的法律地位;增加声音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商标法重点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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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重点知识题型:名词、简答、论述1、商标的概念:商标是法律实体或自然人将自己的商品或服务同其他法律实体或自然人的商品或者服务区别开来的标记。
2、集体商标的概念: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专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3、按照商标的构成要素分类:•文字商标、图形商标、记号商标、组合商标、立体商标、全息商标、音响商标、气味商标4、商标法的概念:商标法是调整因商标注册、使用、转让、管理和保护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5、商号的概念:商号,或称字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商号包括两种含义,一是指企业或商店的名称,而是指使用该商号的企业或商店本身。
狭义的商号是指企业名称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用以区别不同企业的主要标志,其来源于我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企业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法组成:字号(或者商号,下同)、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6、商标的注册审查:一、对形式条件的审查1、申请人的资格符合规定2、申请文件完备、齐全、符合规定3、符合商标申请原则:一个商标一份申请原则、商标注册的分类申请原则4、申请手续完备、申请费用交齐二、对实质性条件的审查1、合法性审查:符合法定的商标构成要素、不得含有法定禁用标记。
2、显著性审查: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3、在先性审查:符合申请在先原则、符合优先权原则、不得与在先的商标权冲突、不得与已失效不到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
4、不得损害他人已有的在先权5、非功能性审查:主要针对三维立体商标注册申请的,要求作为立体商标注册的三维标志不能具有“功能"特征。
7、商标权的内容:1.专有使用权、禁用权、续展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争议权、变更权、标记权、注销权、起诉权、质押权、禁止侵权商品进出口权8、商标权的限制:•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商标产权法律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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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产权法律知识点商标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是企业品牌形象的重要体现和市场竞争力的体现。
而保护商标的产权也成为了关注焦点。
为了加强对商标产权的保护,让我们来了解一些商标产权的法律知识点。
一、商标的定义和特点商标是指用以标识商品和服务来源的特定符号,可以是文字、图形、颜色、声音、形状等多种形式。
商标的主要作用是区分企业的商品和服务与其他竞争者的商品和服务,帮助消费者做出选择。
商标应具备与其他商标有较大区别度、独一无二的特性。
二、商标设计与注册商标的设计应具有与商品和服务特点相符合的视觉效果,能够准确地传达企业的核心价值观和特点。
商标的注册程序需要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申请和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获得商标的注册证书。
商标的注册期限为10年,可续展。
三、商标的使用商标的使用是指在实际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商标,并以公开形式展示给第三方。
商标注册后,企业需要按照商标使用的规定使用商标,否则可能会被他人提起无效宣告或侵权诉讼。
同时,商标使用也是维护商标权益的一种方式,有助于消费者对企业品牌的认知和信任。
四、商标权的取得和保护商标权可通过商标注册取得,商标注册证书是商标权的法律依据。
商标权的保护主要通过侵权诉讼、无效宣告等方式进行。
在商标权的保护中,可采取民事、行政和刑事诉讼等手段。
在民事诉讼中,权利人可以请求对商标侵权行为进行制止、赔偿等。
在行政诉讼中,权利人可以请求侵权商标的撤销和行政处罚。
在刑事诉讼中,对严重侵犯商标权行为,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五、商标的转让和许可商标权可以通过转让或许可方式变更使用人。
商标转让是指商标注册人将商标权转让给新的权利人,转让后需进行商标转让登记。
商标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与他人签订许可协议,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商标。
商标转让与许可可以帮助企业获得资金支持和扩大市场份额,但在进行转让或许可时需注意合同的有效性和权利人的权益。
六、国际商标保护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国际商标保护逐渐成为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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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法律常识了解商标法商标法是指保护商标权益的法律规定和制度。
商标是企业或个人在商品或服务中使用的标识,用以区别其商品或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
商标法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商标权益,防止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他人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标识,从而造成消费者混淆,损害商标所有者的利益。
一、商标的定义和作用商标是指商业实体为了区别其商品或服务与其他商业实体的商品或服务而使用的特定标识,包括文字、图形、符号、颜色等。
商标的主要作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识别来源:商标可以帮助消费者快速识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从而帮助消费者做出购买决策,增强消费者的购买信心。
2. 保护利益:商标作为企业的重要资产之一,可以帮助企业建立品牌形象,增加市场竞争力,保护企业的商业利益。
3. 推广营销:商标可以成为企业宣传推广的重要工具,帮助企业在市场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吸引消费者的关注。
二、商标法的法律规定商标法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商标的注册:商标法规定商标的注册程序和条件,包括商标的可注册性、商标的注册申请程序和注册费用等。
商标的注册可以给商标所有人带来法律保护,确保其商标权益不受侵犯。
2. 商标权的取得和保护:商标法规定商标权的取得方式,包括通过商标注册、商标受让和商标使用等方式。
商标的所有人可以通过商标法维护自己的商标权益,防止他人侵权行为。
3. 商标的使用和管理:商标法规定商标的使用要求和管理办法,商标所有人应当合法合规地使用商标,并进行商标的管理,保证商标的有效性和权益的得到保护。
4. 商标的侵权和纠纷解决:商标法对商标的侵权行为进行明确界定,并规定了商标侵权的责任追究和纠纷解决的途径与程序。
三、商标法的适用范围商标法的适用范围涵盖了商标的注册、商标的取得和保护、商标的使用和管理以及商标的侵权和纠纷解决等方面。
商标法适用于所有从事商品或服务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
商标法的适用还涉及到国际商标注册和保护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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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重点知识题型:名词、简答、论述1、商标的概念:商标是法律实体或自然人将自己的商品或服务同其他法律实体或自然人的商品或者服务区别开来的标记。
2、集体商标的概念: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专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3、按照商标的构成要素分类:•文字商标、图形商标、记号商标、组合商标、立体商标、全息商标、音响商标、气味商标4、商标法的概念:商标法是调整因商标注册、使用、转让、管理和保护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5、商号的概念:商号,或称字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商号包括两种含义,一是指企业或商店的名称,而是指使用该商号的企业或商店本身。
狭义的商号是指企业名称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用以区别不同企业的主要标志,其来源于我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企业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法组成:字号(或者商号,下同)、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6、商标的注册审查:一、对形式条件的审查1、申请人的资格符合规定2、申请文件完备、齐全、符合规定3、符合商标申请原则:一个商标一份申请原则、商标注册的分类申请原则4、申请手续完备、申请费用交齐二、对实质性条件的审查1、合法性审查:符合法定的商标构成要素、不得含有法定禁用标记。
2、显著性审查: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3、在先性审查:符合申请在先原则、符合优先权原则、不得与在先的商标权冲突、不得与已失效不到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
4、不得损害他人已有的在先权5、非功能性审查:主要针对三维立体商标注册申请的,要求作为立体商标注册的三维标志不能具有“功能”特征。
7、商标权的内容:1.专有使用权、禁用权、续展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争议权、变更权、标记权、注销权、起诉权、质押权、禁止侵权商品进出口权8、商标权的限制:•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在先权利: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时间限制•地域限制•商标权人无权禁止他人对商标的正当使用(善意使用)9、与商标有关的其他违法行为:违法注册商标、违法使用注册商标、违法许可使用注册商标、违法使用未注册商标、非法印制或者买卖商标标识、其他涉及犯罪的违法行为。
题型:案例1、商标侵权案例:某工商执法人员根据举报依法对某公司进行检查。
在检查现场,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堆放的MP3播放器成品、半成品及包装盒上均标有与苹果图形相近似的图形标志。
经查证,苹果图形为美国苹果电脑公司在第九类商品上注册的商标,而该公司使用的标志与苹果公司的注册商标极为近似,且未经过注册人的许可。
问:本案中的苹果图形属于哪一类型商标,该公司是否构成商标侵权?答:商标是一种用来标示商品或服务的经营标志,按其外在特征的不同,一般可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和组合商标等。
本案中的苹果图案即属于图形商标。
本案中,苹果图形为美国苹果电脑有限公司在第九类商品上注册的商标,且该商标在有效期限内,苹果公司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
某公司未经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许可,在类似商品即MP3播放器上使用与苹果图形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图形商标的行为,构成了《商标法》第52条第一款规定的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2、立体商标案例:甲饮料公司称,其申请注册的“芬特”饮料瓶下半部有密集的环绕棱纹,商标图形为瓶型三维标志,该设计产生了独特的效果。
同时,他们还认为,“芬特”瓶型商标已在多个国家获得注册,充分证明该商标具有显著性,应予核准注册。
但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芬特”饮料瓶的设计比较简单,整体缺乏显著性和独创性,不符合我国商标法中相关规定。
另外,根据地域原则,申请商标在别国获准注册不能成为在中国必然获准注册的理由,决定予以驳回,不予初步审定公告。
问:如何判定立体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答:具有显著性是商标发挥其指示商品或服务特定来源功能的必然要求,否则就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
本案中甲饮料公司欲注册的“芬特”饮料瓶体可以看成是一种三维标志,应当属于我国《商标法》规定的立体商标。
《商标法》第12条为防止不适当注册,对用三维标志申请注册的商标又进行了一些限制。
这些限制规定为:(1)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不得注册;(2)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不得注册;(3)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本案中,甲公司欲以“芬特”饮料瓶体作为三维标志申请注册立体商标,但该瓶体在形状或外观上缺乏辨识度,在实际上无法使一般消费者将“芬特”商品与其他同类商品区分开来。
且该瓶体与其他饮料瓶体相比,在设计上缺乏商标应具备的显著性。
商标评审委员会驳回申请是妥当的。
3、注册商标案例:某果汁厂虽然刚刚起步,但产品已经在当地颇受欢迎,有人建议早日将果汁商标注册,厂长认为等企业发展壮大了也不迟。
几年后,企业越做越大,厂长决定办理商标注册,但发现,该厂使用的商标早已被某食品公司注册为果汁饮品商标。
商标被抢注,使果汁厂不得不更改商标,这一行为造成很多包装及宣传成本的损失,突然改换商标,客户不认同,销量锐减。
问:未注册商标是否完全不受法律保护?答:我国《商标法》第4条明确规定,自然人、法人对生产、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从该条文义来看,商标只有经过注册,方产生商标专用权。
但在本条所体现的原则之外,我国基于多种考虑尚通过《商标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做出了多个例外规定。
因此,全面地看,若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商标即使未注册仍能够得到一定的保护。
但保护强度不高,保护手段与保护注册商标的也不同。
问:若该商标注册人明知果汁厂已经使用该商标,果汁厂是否可请求撤销该商标?答:未注册商标能否阻止他人抢先注册的考量要素,是该商标是否属于驰名商标。
本案中的果汁厂所使用的商标由于使用时间较短、广告宣传不够,尚未形成一定影响,难以构成驰名商标。
所以,即使他人明知果汁厂使用在先,由于商标不属于驰名商标,仍然无法受到法律保护。
4、显著性案例:A公司研制出一种新型材料,在特定低温环境下呈现电阻为零的“超导态”。
A公司随后向商标局提出“超导”商标的注册申请。
商标局发给申请人《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以为万无一失,便随即花费大量成本,完成了商品包装及宣传材料的设计工作。
不料之后申请人收到商标局发出的《商标驳回通知书》,驳回理由是“该商标用于本商品上表示了本商品的功能用途等特征,不具有显著性”。
问:本案中商标局的理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答:“超导”一词的本意是指某物质能在特定低温环境下呈现电阻为零的“超导态”。
本案中,商标注册申请人所生产的商品正是具备该特性的特殊材料。
一方面,由于该词反映了产品的功能和用途,其他同类商品免不了也需要以“超导”自称,若允许其注册,那么其竞争者就再也不能称自己的产品具有“超导”特性了,显然这是与公共利益相悖的;另一方面,“超导”一词难以使相关公众将产品与特定经营者联系起来,消费者看到“超导”商标,只知道这是具备“超导”特性的材料,但绝不会想到该产品是由A公司生产。
综上所述,“超导”一词不能在这种产品上作为商标注册。
5、案例:广西某公司在3类牙膏、洗发液等商品上向商标局提出“田七”商标的注册申请,被驳回,申请人不服,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委员会认为,“田七”作为商标已与申请人建立了特定对应的联系,能够起到区别作用,获准注册。
但其他商品(非牙膏)驳回其部分申请。
问:为何商标评审委员会允许该公司在牙膏类商品上注册表示商品原料特征的“田七”商标?答:田七原为中草药名称,使用在牙膏上也仅可表示该商品的原料中含有田七成分。
按我国《商标法》第11条禁止注册“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其他特点的标记”,应当依法驳回其注册申请。
申请商标“田七”采用一定独创性的书法字体,从而增强了申请商标的显著性;申请人又提交了有关使用、宣传证据,可以证明申请商标在实际使用中已经具有了较高的知名度,能够起到区别商品来源的作用。
各国均认为,经过经营者的使用行为,可以使该商标除了原有的含义之外,在消费者心中出现“第二含义”。
该“第二含义”的存在,被认为能够将该商标与特定商品联系起来,即该标记能够起到商标应有的功能。
因此,商标评审委员会准予其初步审定。
但是,权利人的权利也要受到一定限制,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将之作为表示商品质量的说明性文字加以正当使用。
6、案例:广东甲体育用品公司于2007年3月申请注册“福星及图”商标,同年5月,北京奥组委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该商标的申请。
申请理由为,“福星及图”商标非法使用了北京奥运会吉祥物“福娃”奥林匹克标志,严重侵犯了北京奥组委的合法权利。
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审查,认为广东甲公司的商标系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违反了《商标法》第31条的规定。
问:《商标法》第31条中的“在先权利”是否包括所有权利?《商标法》第31条规定,“申请注册商标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对本条“在先权利”的理解,应当从条文文义整体出发。
本案中,商评委即适用该条前段撤销了“福星”商标。
《商标法》第31条前段中所指的“在先权利”应当包括他人在先著作权、企业名称权、特殊标志权、肖像权等权利类型,不应当包括他人的商标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