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监管协议书
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
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尊敬的预售资金监管方:根据我方与您方之间的合作协议,特此达成以下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1. 合作背景及目的为确保预售商品的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保障预售资金的安全,双方决定共同实施预售资金监管。
本协议的目的在于明确双方义务和责任,严格依法合规,确保预售资金的安全,开展合规监管。
2. 资金监管责任2.1 我方承诺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管理和监督预售资金,并按照监管方的要求开设专门的资金监管账户,用以存储、监管预售资金。
2.2 监管方有责任对预售资金的流动情况进行监管,确保预售款项的安全运作和合规使用。
2.3 双方应妥善保管资金监管账户的账户信息和密码,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资金账户不被非法侵入。
3. 资金监管流程3.1 预售方将预售款项存入指定的资金监管账户,并随即提供存款凭证给监管方。
3.2 监管方在收到存款凭证后,将核实预售款项的存入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及协议约定进行监管操作。
3.3 预售方如需要使用预售资金,应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给监管方,由监管方按照法律法规及协议约定审批并操作。
3.4 监管方有权对资金监管账户的资金流动情况进行监督和抽查,并根据需要要求预售方提供相关的账户流水等材料。
4. 资金监管的终止4.1 正常情况下,预售期结束并经监管方确认预售款项全部退还给购房者后,本协议终止。
4.2 在未到预售期结束的情况下,预售方提前履约并完成所有退款后,监管方会协助预售方办理相关手续以便提前终止资金监管。
4.3 协议解除后,双方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处理预售资金余额,并完成相关结算手续。
5. 保密条款双方应对涉及对方商业机密、合作事项以及资金监管账户等内容进行保密,并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6. 其他事项6.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并自协议生效日起开始执行。
6.2 本协议的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解决。
预售资金监管方(盖章):日期:预售方(盖章):日期:。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同协议书范本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同协议书范本合同编号:_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同协议书范本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第一条合同标的1.1 本合同的标的为甲方出售给乙方的该房屋,房屋具体信息如下:(1)房屋坐落:__________(2)房屋结构:__________(3)房屋面积:__________(4)房屋用途:__________1.2 乙方支付的预售资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元。
第二条预售资金监管2.1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该房屋的预售资金支付至本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具体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
2.2 甲方应确保预售资金的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乙方支付的预售资金。
2.3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和金额向甲方支付预售资金。
2.4 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开户银行为:__________,账号为:__________。
第三条房屋交付及质量保证3.1 甲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3.2 甲方保证该房屋符合国家关于房屋质量的相关规定,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交付乙方。
3.3 甲方应在交付房屋时,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房屋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
第四条违约责任4.1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预售资金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约定的预售资金的1%。
4.2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预售资金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约定的预售资金的1%。
4.3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房屋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约定的预售资金的1%。
第五条争议解决5.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同协议书范本 律师整理版
甲方(监管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监管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开发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市市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等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现就丙方开发并拟预售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按照市住建局委托对丙方商品房预售资金的交存、支取等行为进行监管,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甲方对商品房预售资金进行监管。
二、预售商品房概况开发项目名称:,项目坐落:,本批拟预售楼栋范围:,拟预售面积:平米,拟预售房地产工程建设资金总额:人民币万元。
三、预售资金监管范围丙方对第一条载明的商品房进行预售取得的资金收入均应当接受甲方的监管,包括承购人自行支付的购房资金和通过购房贷款支付的资金。
预售资金实际监管金额为工程建设资金总额的1.2倍,即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
四、预售资金监管帐户(一)丙方在乙方开设预售款收款帐户,作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帐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
商品房预售的购房款(包括一次性购房款、分期付款、按揭首付款)由丙方协助承购人直接存入专用账户;承购人申请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的,丙方应向贷款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书面告知预售资金监管事宜,由贷款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贷款银行将贷款资金转至专用账户。
对上述资金,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收存。
(二)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名称:;帐号:。
五、预售资金交存管理1、丙方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注明资金监管及专用账户等信息,协助承购人将购房款直接存入专用账户,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收取房款。
2、承购人在乙方柜台交存房款的,乙方应向承购人出具资金交存凭证,丙方应当根据乙方出具的资金交存凭证为购房人换取收款票据。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同协议书范本 完整版
编号:____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开发企业):乙方(监管银行):甲方开发并拟预售的商品房项目建筑物名称为,坐落,拟预售楼栋号,拟预售面积万平米。
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甲乙双方同意严格遵照《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签订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对上述商品房预售资金的存入、支取进行监管。
甲方授权乙方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账务信息及相关业务数据传送至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用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二、甲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的商品房预售资金,包括定金、首付款、购房贷款及其他形式全部购房款,全部存入其在乙方开立的专用账户。
专用账户名称(开发企业名称+建筑物名称):;账号: 。
三、乙方严格监管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预售项目重点监管额度,并监督甲方预售资金入账情况。
乙方发现甲方预售资金未按时、足额存入专用账户的,将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四、甲方按照项目用款计划中确定的用款节点申请使用被监管的预售资金。
专用账户内资金超出剩余工程建设节点用款额度后,甲方可向乙方申请支取超出部分的资金优先用于工程建设或偿还开发贷款。
如甲方以该预售项目向乙方申请并使用房地产开发贷款的,则超出重点监管额度的资金在转出时,须征得乙方同意并转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封闭管理账户。
该项目完成初始登记前,专用账户内的资金不得低于重点监管额度的5%。
五、甲方申请使用被监管的预售资金时,应向乙方提交以下材料:(一)地下结构完成节点,提交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等单位签字(章)的《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记录》;(二)建设层数达、、节点,提交由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等单位签字(章)的相应层数的《主体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三)主体结构完成节点,提交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等单位签字(章)的《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四)竣工验收备案节点,提交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章的《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预售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预售资金监管机构)乙方:_________(房地产开发企业)丙方:_________(购房者)鉴于甲方作为预售资金监管机构,负责对乙方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的监管,确保购房者权益,乙方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将其预售资金交由甲方监管,丙方购房者同意将购房款支付至甲方监管账户,现三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方、乙方、丙方在预售资金监管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预售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
二、监管范围1. 乙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预售过程中所收取的购房者购房款,包括首付款、按揭款等。
2. 乙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上述预售资金存入甲方指定的监管账户。
3. 甲方对预售资金进行监管,确保资金按照规定用途使用。
三、监管方式1. 乙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将预售资金存入甲方监管账户。
2. 甲方对预售资金进行实时监控,确保资金安全。
3. 甲方应定期向乙方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预售资金监管报告。
4. 甲方应定期向丙方购房者提供预售资金监管信息。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 甲方有权对预售资金进行监管,确保资金按照规定用途使用。
2. 甲方有权对乙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遵守本协议。
3. 甲方应保证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4. 甲方应按照规定,及时向乙方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预售资金监管报告。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 乙方应按照规定,将预售资金存入甲方监管账户。
2. 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确保资金安全。
3. 乙方应按照规定用途使用预售资金,不得挪用、侵占。
4. 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六、丙方的权利与义务1. 丙方有权了解预售资金监管情况,包括资金使用、监管报告等。
2. 丙方有权要求乙方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预售资金监管报告。
3. 丙方应按照规定,将购房款支付至甲方监管账户。
4. 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预售资金监管工作。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乙方(银行机构):丙方(开发企业):为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本项目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省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等法律、文件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现就坐落于,规划许可证号号,项目名称为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事项达成以下协议:一、该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收存、拨付和使用均应遵守本协议。
该项目施工单位和预售资金监管额度如下:多层商品房为元其它商品房均为元数。
)二、乙方应严格履行账户管理、资金收存、资金划拨等监管义务,积极配合丙方收取售房款工作,并向丙方与购房人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三、丙方在乙方开设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监管账户户名:监管账号:该监管账户的使用范围仅限本项目预售资金的收存、拨付和使用;该监管账户不可支取现金,不得办理除查询功能以外的网上银行业务,不得办理质押,不得作为保证金账户及办理其他业务。
四、丙方应协助购房人通过资金监管专用pos机,或以支票、现金等方式将购房款直接存入在乙方开设的监管账户,不得另设其他账户收存本项目预售资金,不得直接收存房价款。
若购房人因乙方信贷政策差异或其它原因未能办理按揭的,乙方出具证明经甲方同意后,丙方可为该购房人在其他银行办理按揭,相关款项直接转入乙方监管账户。
五、丙方应按照基础完工、主体结构封顶、竣工验收、完成初始登记四个环节设置资金使用节点,分别申请支取不超过监管资金总额的%、%、%、%的款项,优先支付上述相关施工单位建筑、安装、装饰等费用。
超出监管总额部分的预售资金,应优先偿还乙方本项目到期贷款。
六、乙方必须收到甲方拨付通知后,方可向丙方支付监管总额内相关款项。
对丙方申请使用、支取监管总额外的预售资金,乙方可直接拨付。
七、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核对、查询工作,甲方可不定期核查项目销售情况与资金入账情况。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则
7.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附件:
1.项目பைடு நூலகம்售许可证
2.监管账户信息
3.项目建设进度计划
4.监管费用支付凭证
5.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的监管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之日止。
四、监管费用
4.1甲方应按约定的费率向乙方支付监管费用。
4.2监管费用由甲方在项目预售款中直接扣除,由乙方收取。
五、违约责任
5.1甲方如违反本协议约定,乙方有权停止划拨预售款,直至甲方改正违约行为。
5.2乙方如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监管职责,导致预售款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鉴于:
甲方(以下简称“开发商”)系一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拥有合法的房地产开发资质,正在开发位于__________的商品房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乙方(以下简称“监管机构”)系一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金融机构,具备预售款监管资质和能力;
二、预售款监管
2.1乙方对甲方预售款进行监管,确保预售款专款专用,用于项目的建设。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公布日期】2010.09.30•【字号】成房发[2010]68号•【施行日期】2010.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成房发【2010】68号)各区(市)县房管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试行)》已经第14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试行)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督管理,保障预售商品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范交易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商品房预售款监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预售款的定义)本办法所称的商品房预售款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其开发的商品房在竣工验收备案前出售,由购房人按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支付的预购房款。
第四条(主管部门)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商品房预售款的主管部门。
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房屋产权监理处具体负责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及高新区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管。
其他区(市)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辖区内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管。
第五条(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实施情况。
第六条(监管协议)开发企业应当将监管协议纳入预售方案。
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当根据预售情况,按幢、按建设项目分期规模或建设项目全部,自行选择本市范围内的商业银行签订监管协议,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以下简称预售款专用账户)。
原则上一个预售许可对应一个预售款专用账户,预售规模较大的,可设立不超过3个预售款专用账户。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5则范文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5则范文第一篇: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甲方:(银行机构)乙方:(房地产开发商)丙方:(工程监理单位)为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确保商品房建设顺利进行,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开发建设并拟进行预售商品房项目的预售资金监管事宜取得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开发建设的项目,坐落位置:,土地证证号:,土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甲方作为监管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银行,丙方为监管项目的工程监理单位。
二、监管项目预售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预设资金账户账号三、甲方依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湖南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等规定,负责实施对本协议确定的上述监管项目预售资金的收存和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四、甲方应当做好金融服务工作,方便乙方和购房人办理预售资金存转业务和按揭贷款、结算等手续。
五、乙方在甲方开立资金账户,作为监管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的唯一专用存款账户。
商品房预售的购房款(包括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等)由购房人直接存入该资金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收存;各银行机构发放的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直接划入上述资金账户内,不得直接支付给乙方或者转作他用。
六、乙方必须根据有关规定,接受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并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给购房人。
七、协议的终止本协议项下监管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根据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和乙方提出的资金账户撤销申请,经协议三方一致书面同意,资金账户内的商品房预售资金方可解除监管,同时本协议终止。
乙方应当及时将预售资金监管撤销情况报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资金账户监管协议书5篇
资金账户监管协议书5篇篇1本协议于XXXX年XX月XX日由以下两方签订:甲方:(监管方)__________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同意进行资金账户监管业务,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甲乙双方在进行资金账户监管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确保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
1. 乙方将其资金账户交由甲方进行监管,账户名称为_____,账号为_____,开户银行为_____。
2. 甲方负责对乙方的资金账户进行监管,确保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
3.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协助甲方完成资金账户监管工作。
三、监管期限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月。
期满后,如双方继续合作,可续签本协议。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资金账户进行监管,并保障资金的安全。
2. 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金融法规及本协议约定,履行监管职责。
3. 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账户监管信息和咨询。
4. 甲方有权收取监管费用,具体费用标准按照双方另行签订的费用协议执行。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2. 乙方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合理使用资金账户。
3. 乙方应对其资金账户的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
4. 乙方应按照约定支付监管费用。
六、监管措施1. 甲方可采取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等措施对乙方的资金账户进行监管。
2. 乙方应配合甲方的监管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3. 如发现乙方存在违规行为,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暂停支付、冻结账户等措施,以保护资金安全。
七、违约责任1. 如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预售资金监管合作协议(2篇)
预售资金监管合作协议本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日期】签订:甲方(委托方):【甲方全称】地址:【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受托方):【乙方全称】地址:【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人:【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是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乙方是一家专业的资金监管机构,双方就甲方开发的【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预售资金监管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一、合作内容1.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收取的预售资金进行监管,确保预售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
2. 乙方负责对甲方预售资金的收支进行审核、监督和管理,确保预售资金的专款专用。
3.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向乙方支付监管费用。
二、监管期限本协议的监管期限自甲方取得预售许可证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止。
三、监管账户1. 甲方应在乙方指定的银行开设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以下简称“监管账户”),并将预售资金存入该账户。
2. 甲方应将监管账户的信息报送给乙方,并保证监管账户的唯一性。
3.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随意变更监管账户。
四、监管资金的收支管理1.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及时将预售资金的收支情况报告给乙方。
2.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预售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审核,甲方应配合乙方的审核工作。
3. 甲方使用预售资金时,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用途和金额进行,不得挪作他用。
4. 乙方有权对甲方使用预售资金的用途和金额进行审核,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监管费用1.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监管费用。
2. 监管费用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六、保密条款1.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经营信息等,应予以严格保密。
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经营信息等。
房屋资金监管协议6篇
房屋资金监管协议6篇篇1本协议旨在确保房屋交易过程中交易资金的安全、公正和透明,买卖双方及监管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就房屋资金监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房屋交易资金的安全,规避交易风险,确保买卖双方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二、资金监管范围1. 本协议涉及的房屋交易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购房定金、首付款、按揭贷款等。
2. 买卖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将交易资金存入监管账户,待房屋过户完成后再行划转。
三、监管方职责1. 设立专门的监管账户,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2. 对监管资金进行安全管理,确保资金不受损失。
3. 在房屋过户完成后,按照本协议约定将监管资金划转至卖方账户。
4. 监管方有权对房屋交易过程进行监督,确保交易合法合规。
四、买卖双方职责1. 买卖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将交易资金存入监管账户。
2. 买方应按时支付购房款项,卖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收款账户信息。
3. 买卖双方应配合监管方进行房屋交易资金的监管和划转工作。
五、资金监管流程1. 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向监管方提出资金监管申请。
2. 监管方设立监管账户,并告知买卖双方相关账户信息。
3. 买方将购房款项存入监管账户,并提供相关凭证。
4. 监管方核实款项到账情况,并出具资金监管证明。
5. 房屋过户完成后,监管方将监管资金划转至卖方账户。
6. 交易结束,监管方结束资金监管工作。
六、违约责任1. 买卖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未按时支付购房款项或提供虚假账户信息,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 监管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职责,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买卖双方的损失。
七、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买卖双方及监管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条款1. 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甲方(开发商):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购房者):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监管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商品房预售方,乙方为商品房预售购买方,丙方为预售资金的监管方,为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确保预售资金的专款专用,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资金监管账户1. 甲方应在丙方开设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账户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乙方支付的商品房预售款项应直接存入上述监管账户。
第二条资金使用1. 甲方使用预售资金应专款专用,仅限于商品房建设及相关费用。
2. 甲方使用预售资金前,应向丙方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 丙方在审核甲方提交的申请及证明材料后,按照本协议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管。
第三条资金监管期限1. 资金监管期限自乙方首次支付预售款项之日起至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止。
2.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甲方可向丙方申请解除资金监管。
第四条违约责任1. 甲方未按约定使用预售资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乙方未按约定支付预售款项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 丙方未履行监管职责,导致预售资金被挪用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争议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他1. 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注:本协议书为示例文本,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实施细则(试行)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成房发【2010】72号各区(市)县房管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实施细则(试行)》已经第16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实施细则(试行)为贯彻落实《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预售款内容《办法》第三条所称商品房预售款,包括定金、首付款、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个人住房贷款等商品房项目预售收入款项。
二、监管银行选择1、预售人在选择监管银行时,应首先选择预售项目设定抵押的开发贷款银行。
如果预售项目存在多家银行贷款模式,预售人应选择开发贷款银行作为监管牵头行。
因开发贷款银行自身原因不担任预售款监管行或监管牵头行,应由开发贷款银行出具情况说明。
2、预售项目存在多家银行监管,各监管银行应在牵头行的主持下,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及《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相关规定,订立书面联合监管协议,建立协调机制,明确各家银行之间的监管责任和义务。
3、《办法》中可选择的监管银行应为具备在本市(含五城区、高新区以及下属区市(县))从事金融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
三、确定监管资金总额1、签订监管协议前,监管银行应通过项目工程预算清册(如系以招、投标方式确定工程建设方或施工方,还应结合投标、中标通知书),核定所监管项目工程建设资金总额。
具体可参照报建方案成本执行。
2因《办法》采用分期前置拨付款项模式,为确保末期工程建设,实际监管资金总额为工程建设资金总额的1.1倍。
3、建设资金总额指项目工程建设各分项费用之和,项目建设资金使用计划不同于预售人针对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
4、纳入监管范围的预售款,除《办法》规定可调拨情形外,在预售商品房项目竣工验收前,只能用于项目建设必需的建筑材料、设备购置等土建工程费用、设备安装工程费用以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三方联合监管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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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房地产开发企业):
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乙方(牵头监管银行):
土地使用权证书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监理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监管范围:憧号 ;总层数:层(其中地上:—层; 地下:层)
竣工日期: ;工程建设资金总额: 元。
三、监管账户
1、甲方在乙方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 监管项目的所有预售款 应进入监管账户。
预售账户名称:
账号:
2、甲方在丙方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 监管项目的所有预售款 应进入监管账户。
预售账户名称:
账号:
四、监管资金总额
乙方、丙方根据甲方项目工程预算清册核定所监管项目工程建 设资金总额,可参照报建方案成本执行。
因《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 (试行)》采用分期前置拨付 款项模式,为确保末期工程建设,实际监管资金总额为工程建设资 金总额的1.1倍。
监管项目预售过程中因重大设计、规划变更、设备更型或其他 法定情形导致甲方需调整监管资金总额的,应按照《成都市商品房 预售款监管办法》及实施细则规定变更监管协议。
甲方因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或违反《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 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未及时将预售款存入监管帐户的,乙方、 丙方可以将情况予以通报相关部门并可根据相关规定作出不核准使 用预售监管款项的决定。
如因乙方、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及《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 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因此给甲方使用预售款过程 中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尊敬的双方,根据《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为了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管理和监管,确保购房者的权益得到保障,我们特此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内容如下:一、监管银行本协议将由合作银行(以下简称“监管银行”)对受监管对象的商品房预售资金进行监管。
二、受监管对象受监管对象指由预售方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约定的购房者支付的商品房预售资金(包括首付款、贷款手续费、升值款等),金额由购房者根据合同约定在预售合同签订后向预售方支付的全部资金。
三、监管账户1.预售方应当将受监管对象的商品房预售资金全部存入监管银行指定的监管账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2.监管银行根据购房者的要求,为购房者在监管账户上开立个人账户,并告知购房者账号和密码等相关信息,购房者须妥善保管相关信息和证件,自行负责账户的安全。
四、监管银行的职责1.监管银行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严格履行监管职责,确保资金安全,对受监管对象的商品房预售资金进行监管,确保购房者的资金得到保障。
2.监管银行应当对监管账户进行日常监管,监测资金的变动情况,并定期向购房者提供相关资金监管情况的报告。
五、购房者的权益和义务1.购房者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向监管账户支付资金,并确保所支付资金的来源合法合规。
2.购房者有权要求监管银行提供监管账户的资金监管情况。
3.购房者应当妥善保管个人账户相关信息和证件,自行负责账户的安全。
六、违约责任1.如监管银行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受监管对象的商品房预售资金进行监管,导致购房者的权益受损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购房者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监管账户支付资金,或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导致资金监管有缺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协议的解除和变更1.本协议一经签订即生效,除非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否则不得变更或解除。
2.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请求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作协议银行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注:以上签字、日期栏需由各方当事人亲自填写,以确保协议的有效性。)
-有义务在项目竣工后,及时向丙方交付合格的商品房。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有权对甲方的预售资金使用进行监管。
-有义务确保预售资金的安全,专款专用。
-有义务定期向甲方和丙方报告监管账户的收支情况。
-有义务在甲方违规使用资金时,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监管部门。
3.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有权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支付购房款项。
2.知识产权归属:
-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著作权等,归各自权利人所有。
-未经权利人书面同意,其他方不得使用或侵犯上述知识产权。
3.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法律适用: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作协议银行
一、合同相关方信息
甲方(开发商):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 Nhomakorabea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监管银行):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1.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的生效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变更与解除: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应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其他方。
-经三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协议进行变更或解除。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三方协议书合同范本模板
甲方:(房地产开发商)乙方:(银行机构)丙方:(工程监理单位)为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确保商品房建设顺利进行,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开发建设并拟进行预售商品房项目(以下简称监管项目)的预售资金监管事宜取得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协议。
一、监管项目概况1.监管项目名称:。
2.坐落位置:。
3.土地证证号:,宗地土地面积:M2。
4.申请预售面积:M2,套数:套。
5.预计售楼款约为:万元,工程预算清册总额:万元,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预售资金监管额度:万元。
二、资金监管范围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监管项目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监管额度内的商品房预售资金收入均属监管范围。
预售资金是指甲方将监管项目的商品房在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预先出售给购房人,由购房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预购房款(包括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和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
三、监管资金的使用范围甲方同意监管额度内的商品房预售资金仅限于支付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监管项目工程预算清册内的费用,同步归还本项目已支付的用于本工程建设的房地产开发贷款。
四、监管资金账户开立甲方向乙方申请开立监管项目预售资金存款账户,向乙方提供以下资料:1.项目预售资金监管额度意见书。
2.监管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表。
3.监管项目各阶段资金使用计划。
4.监管项目工程预算清册。
5.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协议。
6.。
乙方负责为甲方开立预售资金专用监管账户,账户名称:。
账号:。
五、预售资金的收取1.甲方同意并保证监管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资金全部委托乙方代为收取,存入其在乙方设立的预售资金专用监管账户。
乙方在收到购房款后,向购房人出具缴款凭证,甲方凭乙方的缴款凭证向购房人开具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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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__
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监管
协议书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
甲方(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乙方(监管银行):
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规范商品房预售款使用行为,根据《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及《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方协商,现就商品房预售款监管事宜议定如下:
一、监管行选定
甲方选定乙方为其开发的商品房项目预售款的:
□监管银行□联合监管银行中的牵头行。
联合监管的其他监管行及监管账户为:。
乙方应按照《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就甲方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预售项目预售款的入账、支付等进行监管,履行相应监管职责。
二、监管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坐落:
土地使用权证书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监理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监管范围:幢号。
总层数:(其中地上:层。
地下:
)
竣工日期:。
工程建设资金总额:
三、监管账户
(一)甲方在乙方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
监管项目的所有预售款应进入监管账户预售账户名称:。
账号:。
(二)双方确认本协议约定的监管帐户是预售款监管项目的:
□唯一监管帐户□联合监管账户中的一个监管帐户。
四、监管资金总额
乙方根据甲方项目工程预算清册核定所监管项目工程建设资金总额,可参照报建方案成
本执行。
因《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试行)》采用分期前置拨付款项模式,为确保末期工程建设,实
际监管资金总额为工程建设资金总额的 1.1倍。
监管项目预售过程中因重大设计、规划变更、设备更型或其他法定情形导致甲方需调整
监管资金总额的,应按照《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及实施细则规定变更监管协议。
五、监管款项申请及拨付
(一)甲方申请使用商品房预售款时,应当向乙方提交下列资料:
1. 商品房预售款使用申请表。
2. 该项目的监理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3. 监管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二)乙方应当在收到商品房预售款使用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对符合监
管协议用款条件的,应当自审核通过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不予核准使用预售款:
1. 无正当理由超出用款计划额度的。
2. 实际用途、收款单位与申请不符的。
3•已拨用款未按规定使用的。
4. 开发企业未将预售款足额存入预售款专用账户的。
5. 未按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或履行处罚的。
6. 其它违反本办法规定使用预售款的。
(四)其他约定
六、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预售上述商品房所得价款应当存入预售款专用账户。
甲方在监管资金总额度内支取的资金,在项目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之前,只能
用于项目建设必需的建筑材料、设备购置等土建工程费用、设备安装工程费用以及工程
建设其他费用,不得挪作他用。
甲方不按规定的金额、用途等使用预售款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应按《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做好金融监管、服务工作,方便甲方办理商品房预售款缴存业务。
甲方因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或违反《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未及时将预售款存入监管帐户的,乙方可以将情况予以通报相关部门并可根据相关规定
作出不核准使用预售监管款项的决定。
如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及《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的有
关规定,因此给甲方使用预售款过程中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提供上述预售款监管账户一式二份的对账单。
八、超额支取
监管账户实行封闭管理。
存入预售款监管账户的款项总额超过监管资金总额的,甲方可按一般账户管理程序支取超过部分资金,用于其它用途。
开发贷款或其他款项已用于支付了相应期间工程建设费用,满足建设要求的,已支付款
项可折抵预售监管账户中相应金额的监管款项,并按照资金使用计划予以调用。
九、监管账户注销
项目竣工后,甲方凭《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向乙方申请办理监管账户销户手续,符合
销户条件的,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乙方办理结算手续,注销账户。
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十、其他约定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