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著作权)的基本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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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的概念是什么

版权的概念是什么

版权的概念是什么版权是指创作出的作品或者发明创造的成果,按照法定的程序和要求,授予著作人或者发明人享有的专有权利。

这些专有权利包括复制权、发放权、出租权、展览权、改编权、翻译权等,也就是说,版权是指创作人或者发明人对其创作或者发明成果进行保护和授权的一种权利。

在现代社会,版权的范围已经十分广泛,它不仅仅涵盖了文学、艺术等创作领域,还包括了软件、音乐、影视、设计等各种领域的创作和发明。

只要是独创性的作品或者发明,都可以享有版权,只要符合版权法规定的要求。

版权对于一个社会的文化和经济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版权可以鼓励创作和发明,因为创作人和发明人能够获得相应的报酬和认可。

其次,版权可以促进文化的传播和创新的进步,通过保护创作人的知识产权,他们会更加勇于创造和创新,从而推动文化和经济的发展。

同时,版权还能保护消费者的权益,防止制假售假和侵权行为,在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同时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关于版权的保护,国家和国际社会已经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条约。

在中国,版权相关的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这些法律规定了版权的范围、保护期限、诉讼程序等内容。

同时,国际上也有很多规定保护版权的条约,例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例》、《伯尔尼公约》等。

在现代互联网和数字化时代,版权保护也面临更加复杂和严峻的挑战。

互联网和数字化技术的发展,使得知识产权的侵权更加灵活和难以控制。

因此,各个国家和国际组织正在积极寻求更好的版权保护方式,如通过数字版权技术、解决数字版权管理问题等,创造更加安全和可控的版权保护环境。

总之,作为一种专有权利,版权对于创作、发明和社会文化经济发展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和作用。

版权保护不仅仅是保护创作人和发明人的利益,更是维护合法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手段。

我们应该重视版权保护,同时也应该加强国际合作,不断推动版权领域的标准规范化和创新化发展,为社会和人类的未来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设计师必须了解的10个版权常识

设计师必须了解的10个版权常识

设计师作为创意行业的从业者,版权意识和知识是非常重要的。

在创作过程中,设计师必须考虑到版权的规定和保护,以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受到侵权的损失。

下面我们就来探讨一下设计师必须了解的10个版权常识。

1. 版权的概念版权是指对于各种创作的著作权人所享有的权利,包括了表现形式、内容和表演等。

设计师在创作过程中所设计的作品也属于版权保护的范畴内。

在使用和创作作品时必须留意到版权的问题。

2. 版权的取得方式一般来说,版权的取得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自动取得,另一种是通过登记取得。

自动取得是指当作品一经创作,即自动获得版权。

而通过登记取得是要通过相关机构的登记程序获得版权。

3. 版权的保护时间根据我国《著作权法》,作品的版权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50年。

在此期间,任何未经授权使用作品的行为都会涉嫌侵权行为。

4. 版权的转让作者对于自己的作品拥有转让版权的权利,也就是说作者可以出售自己的版权给其他人。

而转让版权必须通过书面合同的形式进行,合同中必须明确转让的范围、方式以及约定的权利义务等。

5. 侵权行为的认定侵权行为是指未经版权人授权或者违反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作品进行使用、传播、复制、展览等行为。

在设计作品中使用未经授权的图片、图标等素材,都可能构成侵权行为。

6. 版权的保护方式在作品完成后,设计师应该及时进行版权保护,可以通过登记、备案等方式进行保护。

另外,在作品上添加版权标识、水印等也是一种常见的保护方式。

7. 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如果遇到了侵权行为,设计师可以依据《著作权法》、《知识产权法》等法律进行维权。

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版权权益。

8. 版权合同在与客户进行设计合作时,设计师通常需要签订版权合同。

合同中必须明确双方对于作品的使用、转让、修改等权利义务,并对违约情况进行约定。

9. 作品的署名权署名权是指作者享有在自己的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设计师在合作过程中,应该在合同中明确署名的方式和要求。

10. 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合作随着全球化的加剧,知识产权的保护已经成为国际合作的重要议题。

著作权与版权的区别有哪些

著作权与版权的区别有哪些

著作权与版权的区别有哪些版权与著作权是否意思真的是相同的,也许很多人会存在疑问,特别是接触到著作权比较多的人,那么你知道著作权与版权的区别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著作权与版权的区别有哪些基于上文笔者对著作权概念的界定,立足社会实践,笔者认为版权与著作权有五点明显区别:(一)主体不同。

从狭义上看,版权是指出版者权,其主体是出版者。

在中国,出版业被当作意识形态的重要领地长期为国家专营,由国有的出版机构(出版社或出版公司)具体运作。

所以,在我国版权的主体只能是国有出版机构,自然人不能成为版权的主体。

而著作权的主体是作品的作者。

客观上,只有自然人是作品的唯一事实作者,自然人以外的其他社会组织和民事主体;只能在特定情况下才能被视为“法定作者”。

(二)客体不同。

出版者权的客体为书刊及音像出版物。

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著作权法保护的只是作品,而非作品的载体,因为作品载体可以有许多种,而作品本身只能是一个。

(三)形成机制不同。

(四)内容不同。

以我国为例,出版者对其出版作品享有的版权,包括专有出版权、版本权、出版作品的形式和内容的修改权、删除权。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权。

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出版权、发行权、复制权、演绎权、翻译权、演绎权)、传播权(表演权、播放权、展示权、朗诵权)等权利。

(五)期限不同。

在我国,出版者对作者授权出版的作品享有一定时限的专有出版权。

时限长短由出版人与著作权人协商签约产生,并规定合同有效期限不超过10年。

著作人身权的保护一般不受限制,其中某些内容具有一身专属性的权利理应受到永久的保护。

对于著作财产权,各国都规定了一定的时间界限,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去世后50年,截止于作者去世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止。

著作权(版权)业务专业培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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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版权)业务专业培训资料一、著作权概述著作权指的是对表达形式的原创作品的权利,著作权的对象包括文学、艺术和科技作品等。

著作权是一种法定的独占权,著作权的持有人可以决定对作品进行复制、发行、演出以及其他方式的利用。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护知识创造者的合法权益的法律制度。

二、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定1. 著作权保护的原则著作权保护的基本原则是以保护作品的表达形式为主,而不是保护作品所包含的思想、发现、理论等。

著作权保护的范围主要是包括作品的表达形式、作品所体现的思想、观点和学术、科研成果以及作品的结构、内容等。

2. 著作权的权利和限制著作权的权利主要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然而,著作权并不是绝对的权利,它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如公共利益、社会道德风尚以及他人合法权益等。

3. 著作权保护的主体和作品要件著作权的主体可以是个人或者法人、其他组织。

在著作权法中要求作品满足一定的创作要件,即对于文学、艺术作品来说,应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和表现力,对于科技作品来说,则需要达到实用性、创造性和技术性的要求。

三、著作权登记及法律保护1. 著作权登记的意义和程序著作权登记是指著作权人通过向著作权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取得著作权证书的合法手续。

著作权登记的意义在于为著作权人提供了便捷的法律证据,可以明确著作权的归属、内容和范围。

著作权登记的程序包括提交登记申请、审查和核准等环节。

2. 著作权的法律保护著作权在法律上获得了较为全面的保护措施,包括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著作权人可以对侵权行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等;同时,著作权的侵权行为也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侵权者将面临刑事追诉和处罚。

四、著作权的侵权及应对措施1. 著作权侵权的形式及特点著作权侵权主要表现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复制、发行、演出、放映等行为。

著作权侵权的特点是具有隐蔽性、扩散性和高技术性,给著作权人和侵权行为的监管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著作权 20个字以上

著作权 20个字以上

著作权定义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

在我国,著作权即指版权。

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我国《著作权法》称之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年修正),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内容: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

2.《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2013年修订),发布部门:国务院,内容:为实施《著作权法》的具体规定。

3.《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2013年修订),发布部门:国务院,内容:为了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的权益,调整计算机软件在开发、传播和使用中发生的利益关系,鼓励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与应用,促进软件产业和国民经济信息化的发展。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内容:为了正确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内容:为正确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及时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权利主体1.著作权主体的概念著作权的主体(著作权人)是指依照著作权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作者在通常语境下指创作作品的自然人,侧重于身份,但作者并非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法律意义上的作者是依照著作权法规定可以享有著作权的主体。

2.著作权主体的种类以主体的形态为标准,著作权的主体分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创作是一种事实行为,不论创作者的年龄、智力水平如何,都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一般而言,自然人是作品的作者,即一般情况下自然人才能成为著作权的主体,但为平衡、保护不同利益方的利益,以及考虑到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创作作品时付出的组织、物质等支持,法律也允许法人或其他组织成为著作权的原始主体。

版权管理细则

版权管理细则

版权管理细则在当今的知识经济时代,版权已经成为了一项重要的资产。

无论是文学作品、音乐、电影、软件,还是其他形式的创意成果,都凝聚着创作者的智慧和努力,并且具有相应的经济价值。

为了保护创作者的权益,促进创意产业的健康发展,建立一套科学、合理、有效的版权管理细则显得尤为重要。

一、版权的定义与范围版权,即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

版权所涵盖的范围广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文字作品,如小说、诗歌、散文、论文等。

2、口述作品,如演讲、授课等。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二、版权的归属1、一般情况下,作品的版权归作者所有。

作者是指创作作品的自然人。

2、如果作品是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享有版权。

3、对于受委托创作的作品,其版权的归属可以通过合同约定。

如果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版权归受托人所有。

4、职务作品的版权归属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作品是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而创作的,并且主要利用了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一般情况下,作者享有署名权,单位享有其他权利;如果作品是在单位的业务范围内,由作者自发创作的,版权归作者所有,但单位在业务范围内有优先使用权。

三、版权的保护期限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 12 月 31 日。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 12 月 31 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版权基础知识

版权基础知识

版权基础知识著作权又称版权,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以下是由店铺整理关于版权基础知识,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版权基础知识著作权作为一项民事权利,既具有人身权性质,又具有财产权性质。

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主要是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具体来说可以表现为复制权,表演权,播放权,展览权,发行权,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权,改编权,翻译权,编辑权,许可他人使用其作品权,获得报酬权等多项权利。

其中,著作权的财产权利是可以被继承的。

公民个人创作的作品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能随意侵犯。

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限不受限制,而发表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是有保护期限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一位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著作权是一种权利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依法对他的作品享有的一系列的专有权。

它表现为:第一,享有著作权的作者可以决定是否对他的作品进行著作权意义上的使用;第二,他可以决定是否就他的作品实施某些涉及他的人格利益的行为;第三,他可以在必要时请求有关的国家机关以强制性的协助来保护或实现他的权利。

著作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

它与工业产权构成知识产权的主要内容。

在广义上,它也包括法律赋予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或出版者对其表演活动、音像制品、广播电视节目或版式设计的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根据我国的著作权制度,著作权是一种包含若干特殊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混合权利,行使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往往涉及其中的人身权。

例如,作者将他的作品首次交出版社出版时,不仅是在行使出版权,往往也是在行使发表权。

著作权也是一种内容不断发展的权利。

在世界各国,著作权包含的内容并不是永远固定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文明的不断发展和使用作品的新技术的不断产生,也在得到不断的发展和补充。

第四章版权法概述

第四章版权法概述

第四章版权法概述第一节版权基本知识一、版权(著作权):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一)版权的经济权利:复制权,出版权,发行权,演绎权(翻译权、改变权、注释权、汇编权、制片权),传播权(播放权、表演权、展览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追续权(转售的版税权),质押权(二)版权的精神权利:发表权(是否及如何公之于众),署名权(真名、笔名及是否署名),修改权,保持作品完整权(禁止歪曲、篡改、贬毁作品),收回权(收回并禁止他人发行自己申明收回的作品)二、版权的邻接权(作品传播者权):表演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广播组织权三、版权与版权邻接权的关系四、版权法五、版权与工业产权的比较第二节版权保护的客体一、版权保护的对象:主体及客体(一)作品(二)作品的分类:职务作品,非职务作品,委托作品,合作作品,单位作品,汇编作品,演绎作品,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二、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一)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作品,戏剧作品,曲艺作品,舞蹈作品,杂技艺术作品,美术作品,建筑作品(有审美意义),摄影作品,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图形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模型作品(二)我国著作权不保护的客体: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国家机关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时事新闻;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公约及WTO 以外国家作者的作品首次出版国不是公约成员国,与中国没有版权保护协定,如伊朗(三)我国著作权法中邻接权保护的客体:出版者权(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表演者权(表演者的表演行为),录制者权(录音录像作品,广播电视组织权(广播、电视节目)第三节版权的权利归属一、版权的归属(一)版权原始归属的基本原则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组织是作者,著作权归作者。

(二)单位作品(三)职务作品(四)委托作品(五)合作作品(六)汇编作品(七)演绎作品(八)影视作品(九)作者不明:除署名外,原件持有人行使其他著作权“著作权限制”:将中国已发表个汉文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将已发表的作品改为盲文,可以不经同意,不付报酬二、版权的继受归属(一)公民死亡后(二)单位变更、终止后(三)作品原件所有权转移后(四)作者不明作品的继受第四节版权保护期一、版权保护期的起算二、版权的保护期三、邻接权的保护期对外国录音录像制品按版权保护,不是按邻接权保护,保护水平比国内高(出版物版式设计保护期10年)第五节版权的内容和限制一、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著作权二、邻接权的保护三、著作权法规定的权利限制(一)权利限制的原则(二)合理使用(三)法定许可:编写出版教科书,报刊转载,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作品(四)版权对邻接权限制第六节版权和邻接权保护的条件一、版权和邻接权保护的条件依法自动产生保护二、版权和邻接权的侵权出版者、制作者对合法授权承担举证责任盗版问题三、版权和邻接权的侵权责任版权侵权的刑事责任,更多采用非法经营罪司法解释不断降低犯罪标准,提高打击力度(2004、2007年的解释)四、版权和邻接权纠纷的解决方式案例:电视纪录片《诗人徐志摩》著作权纠纷案徐志摩,是位才华横溢,有如天马行空的诗人,其活动于文坛不过十年,但留下了无数令人惊叹的永难磨灭的瑰丽果实。

著作权常识

著作权常识

第四章著作权常识1. 出版活动的前提是由作者创作的作品。

2. 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对其所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

处于著作权权利范围核心的,是作者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也是这两类权利。

此外,由作品的传播者(如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出版者、广播组织等)所享有的邻接权,也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3. 著作权属于一种知识产权,具有无形性、专有性、实践性、地域性和可复制性特征。

4. 我国著作权法的立法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5. 我国著作权法立法的两项根本原则:一是保护作品创作者和传播者的利益;一是鼓励优秀作品的创作与传播。

我国著作权法立法中的另一项原则是:尊重国际著作权保护惯例,积极参加国际性的著作权保护。

6. 我国有关著作权法的主要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以及与《著作权法》相配套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一些司法解释,也是我国著作权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7. 作品是著作权所指向的对象,又称为“著作权的客体”。

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应具有独创性、合法性,同时还需要考虑该作品的作者身份和出版地等条件。

前两个具有普遍意义,第三个条件主要涉及对外国人的作品是否予以保护的问题。

8. 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有:(1)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2)时事新闻;(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9. 著作权人通常称为“著作权的主体”。

著作权人分为两类:一类是“原始著作权主体”,一类是“继受著作权主体”。

10. 原始著作权主体就是作者,他既享受人身权,又享有财产权。

作者分为两种:(1)直接意义上的作者;(2)视为作者的组织。

11. 继受著作权主体,是指通过继承、遗赠、转让等方式或者在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下依法取得著作权的自然人或组织。

版权的基本知识与执法实务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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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 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 (3)时事新闻; • (4)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将和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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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 版权执法的概念 • 版权执法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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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执法的概念:
是指在实现国家著作权公共行政管理职 能的过程中,拥有版权行政执法权的行政 机关或组织,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著作权行 政法律法规,维护公共利益,保护权利合 法权益,服务社会的行政行为,通俗的说 就是查处版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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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 一、版权执法的两法衔接
• 二、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 三、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 1、数额较大 • 2、其他严重情节 • 3、复制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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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 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 规定
• 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关于打击侵犯著作权 违法犯罪加强配合衔接的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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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的基本知识与执法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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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 一、著作权的概念 • 二、著作权与版权同义? • 三、著作权的历史法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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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的概念:
• 著作权的定义: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依法对他的 作品享有的一系列的专有权。
• 其表现三点特征: • 第一,享有著作权的作者可以决定是否对他的作品进行著作权意范围:
• 一般包括出版行政处罚与行政处罚权相关 的版权强制,与行政处罚相关的版权监督 检查。
• 所谓的行政处罚是指版权部门依照法定权 限和程序对实施版权违法行为的当事人, 给与行政处罚的具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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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 版权行政处罚的实体法 • 版权行政处罚的程序法

版权知识点总结

版权知识点总结

版权知识点总结引言版权是指作者以其所创作的作品享有的权利。

版权法是维护知识产权的一种法律形式。

版权法的主要目的是保护作品的创作者和发行者,使其能够获得合理的报酬,并在一定的时限内享有其作品的独占权。

版权的定义、内容和保护范围很大程度上受当地法律的规范。

在全球范围内,版权涉及到文学、音乐、美术、摄影、电影、录音、广播、电视、软件、数据库、工艺品、工业设计、商标等各类作品。

一、版权的基本概念1.1版权的含义版权是指对于具有原创性的作品所享有的合法权利。

它是一种法律规定的权利,可以在一定的时间内,让作者拥有独占性使用、发布、复制、表演和改编等权利。

1.2版权的内容根据国际惯例和各国家的法律规定,版权的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复制权:拥有对作品进行复制的权利;(2)发行权:拥有对作品进行发行的权利;(3)表演权:拥有对作品进行公开表演的权利;(4)广播权:拥有对作品进行广播的权利;(5)信息网络传播权:拥有对作品进行信息网络传播的权利;(6)改编权:拥有对作品进行改编的权利;(7)翻译权:拥有对作品进行翻译的权利。

1.3版权的保护对象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法》的规定,版权保护的对象包括:文学作品、音乐作品、戏剧作品、艺术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录音作品、广播作品、电视作品等各种创作的作品。

1.4版权的保护原则版权的保护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原创性原则:作品必须具有一定的创造性成果;(2)固定性原则:作品必须以某种形式进行了固定,才能受到保护;(3)合法性原则:作品的创作和发行必须合法才能受到版权保护;(4)国际公约原则:根据国际公约的规定,对作品享有的权利将得到国际的保护。

1.5版权的有效期限根据不同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版权的有效期限一般在作者终身加50年到作者终身加70年之间。

对于企业或法人单位创作的作品,版权的有效期限则是50年。

1.6版权的转让和许可版权可以通过转让或者许可的方式,让其他人使用。

著作权的定义及相关概念

著作权的定义及相关概念

国际间合作与协调机制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
负责协调各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立法和执法活动,促进国际间合作。
国际著作权和邻接权保护与执行协会(ICC)
由各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组成,旨在促进国际间在著作权领域的合作与协调。
国际刑警组织(INTERPOL)
协助各国警方打击跨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维护国际知识产权秩序。
VS
委托作品归属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 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 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04
著作权限制与例外
合理使用制度
1 2
定义
在特定条件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 作品,而不必征得权利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 酬的合法行为。
情形
包括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介绍、评论或说明 问题;新闻报道;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等。
合作作品归属原则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于合作作者共同所有,除非另有约定。
合作作品和委托作品归属
合作作品归属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合作作者应当协商一致行使著作权。 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 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许可他 人专有使用、出质以外的其他权利,但 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 者。
《世界版权公约》:规定了与《伯尔尼公约》类似的著作权保护原则,但保护水平相对较低 ,适用于发展中国家。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规定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标准,包括著 作权保护。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CT)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 WPPT):针对数字技术和网络环境对著作权保护的影响,规定了新的著作权保护规则。

著作权概论

著作权概论

第一章概论第一节著作权的概念著作权,也称版权,本意是作者的权利。

在国外,除英语、日语等少数语种看不出这项权利的主体外,绝大部分语种,特别是欧洲大陆国家的语种,都将著作权直接称为“作者权”,即作者因创作了文学、艺术作品而享有的权利。

在我国称为“著作权”,与著作权的概念直接自日本引进有关。

“版权”一词也来自日本,后因在日语中已成不再使用的“死词”,在我国民法界也被“著作权”一词代替,但在我国历史上确实有两词交替使用的情况(注1),故我国著作权法及其修订本都明文规定:著作权与版权系同义词。

著作权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著作权不仅指作者的权利,还包括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后者又称“邻接权”(见第三章第七节);狭义著作权仅指作者的权利。

(注1)刘波林:《关于“版权”和“著作权”两个用语的由来和使用情况》,“版权参考资料”1985年第6期第8-15页,文化部出版局出版小案例:/news/workslaws/20030702155146.html/zz/001.htm第二节著作权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一、著作权与物权从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各国的著作权法看,著作权同民法中的物权有相同之处。

各国都将著作权规定为一种对世的、排他的、独占的权利,因此,著作权,特别是著作财产权,应属于物权的一种。

英国版权法将著作权视为动产,亦说明该权利的性质。

著作权与民法中的物权又不完全相同,主要表现为民法中的物权通常都和权利指向的有形物紧密相关,有形物转移或者消灭,权利也随之转移或者消灭。

而著作权指向的是作者对某种思想的表达,即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不是记录该作品的物理载体,即使该载体转移或者消灭,权利并不发生转移或者消灭,作品也依然存在。

例如,画家将其创作的美术作品卖给画店,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作品的著作权并未随着作品的出售而转移给画店,而是仍属于画家本人;即使该美术作品的原作不存在了,也未改变画家创作过该作品的事实。

也就是说,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可以脱离于记录作品的物质载体存在,是一种抽象的财产。

版权的法律效力(2篇)

版权的法律效力(2篇)

第1篇一、引言版权,又称为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独占性权利。

在我国,版权法律制度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对保护作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版权的定义、法律效力、保护范围、侵权行为等方面,对版权的法律效力进行详细阐述。

二、版权的定义版权是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独占性权利,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

在我国,《著作权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了作品的范围,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图形作品、模型作品、建筑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

三、版权的法律效力1. 独占性版权的独占性是版权法律效力的核心。

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独占的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权等权利,未经作者许可,他人不得擅自行使这些权利。

版权的独占性体现了作者对其作品的权益保护,有助于激发创作热情,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2. 有效性版权的法律效力具有长期性。

在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保护期为五十年。

保护期限届满,作品的著作权归国家所有。

3. 不可转让性版权的不可转让性是指作者对其作品的著作权不得随意转让。

在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作者可以将作品的著作权转让给他人,但转让行为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并取得国家版权局的批准。

4. 保护范围版权的保护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复制权:作者对其作品享有复制权,未经作者许可,他人不得擅自复制、翻印、影印、复印等。

(2)发行权:作者对其作品享有发行权,未经作者许可,他人不得擅自发行、销售、出租等。

(3)出租权:作者对其作品享有出租权,未经作者许可,他人不得擅自出租。

(4)展览权:作者对其作品享有展览权,未经作者许可,他人不得擅自展览、展示。

(5)表演权:作者对其作品享有表演权,未经作者许可,他人不得擅自表演。

版权的名词解释

版权的名词解释

版权的名词解释版权是指对于创作出来的文字、音乐、图像、电影、软件等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益。

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护创作者权益的基础。

一、版权的概念和起源版权最初起源于欧洲的印刷术发明之后。

在印刷术推广后,印刷书籍开始大规模流通,这也导致了盗版问题的出现。

为了保护作者的利益,法律制定了版权法,并通过法律手段确保了作者对其作品的著作权。

版权的概念因此诞生。

二、版权涵盖的内容版权涵盖了各种形式的创作作品,包括文字、音乐、戏剧、美术作品、摄影、电影、电视、软件等。

这些作品都是创作者的智力成果,他们在创作过程中付出了很多努力和心血,版权是对这些创作者的一种保护。

三、版权法的基本原则版权法的基本原则是保护知识的产权,保护创作者的权益。

这包括对作品的独家使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和放映权等。

创作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作品的利用方式,并从中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

四、版权的保护范围根据国际上的规定,作品即使没有注册也可以获得版权保护,只要作品表现出了一定的创作性。

但是,一旦发生侵权,版权的保护就是需要具备注册的证据。

在许多国家,版权局提供了版权注册服务,侵权方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五、版权保护的措施为了保护版权,许多国家建立了版权集体管理组织,代表创作者和版权使用者谈判,制定合同,分配收入。

此外,技术保护措施也采用了数字水印、防盗链等技术手段,以防止电子作品的便宜复制和传播。

六、版权的挑战与争议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版权保护也面临着新的挑战与争议。

例如,互联网的兴起给版权保护带来了巨大的挑战,数字化领域的盗版问题也变得更加普遍。

此外,如何平衡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也成为了争议的焦点。

七、未来版权的发展趋势随着科技发展和法律制度的完善,版权的保护手段也在不断完善和发展。

未来,随着技术的不断创新,如区块链技术的应用,版权保护可能会变得更加便捷和安全。

同时,国际间版权合作也将进一步加强,以促进全球知识产权保护的共赢局面。

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基本知识

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基本知识

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基本知识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创作、发明、设计、运用智力所获得的权益。

为了保护知识产权并促进创新活力,各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以确保创作者、发明家和企业能够享有其所创造的成果。

在本文中,我们将介绍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的基本知识。

一、著作权法1. 著作权的定义和范围:著作权是指对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包括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戏剧作品、美术作品、电影作品、电子作品等。

著作权的范围包括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改编权和翻译权等。

2.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根据不同类型的作品有所不同。

一般情况下,个人创作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70年,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创作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创作完成之日起70年。

二、专利法1. 专利的定义和分类:专利是指对于发明的权利。

根据不同的创造性质,专利可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发明专利主要保护发明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主要保护产品或者方法的新型实用性改进,外观设计专利主要保护产品的外观形态。

2. 专利的保护要求:为获得专利保护,发明必须具备可实施性、创造性和新颖性三个基本要素。

具体而言,发明必须有实际可行的技术方案,必须对于同领域的专业人员来说有创造性,并且在申请日之前不得被任何人披露或者在任何地方公开。

三、商标法1. 商标的定义和作用:商标是指以文字、图形、字母、数字、颜色、声音等形式表示商品或者服务的标识,具有识别来源和区别同类商品或者服务的功能。

商标的作用在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防止商品和服务之间的混淆。

2. 商标的注册和续展:商标的注册是指将商标纳入国家商标注册系统,取得商标专有权。

商标的续展是指在商标注册有效期届满前,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商标注册续展手续,以保持商标专有权的持续有效。

四、版权法1. 版权的定义和范围:版权是指对于音乐作品、戏剧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电视节目和计算机软件等表现形式的原创作品的权利。

知识产权基本知识

知识产权基本知识

知识产权基本知识知识产权基本知识:1-知识产权的定义知识产权是指知识和信息的创造者或拥有者对其创造或拥有的知识和信息所享有的权利。

它是以知识、信息为基础的一种财产权利。

2-知识产权的分类(1) 版权:指对文学、艺术作品等表达形式的独占性权利。

(2) 商标权:指对商品或服务的标识符号的独占性权利。

(3) 专利权:指对发明创造的独占性权利。

(4) 工商秘密:指商业活动中保持的不为公众所知的商业信息。

(5)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指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独占性权利。

3-版权(1) 版权的定义:版权是对文学、艺术作品等表达形式的独占性权利,包括著作权和邻接权。

(2) 著作权:指对文学、艺术作品的创作权,包括文学作品、音乐作品、美术作品等。

(3) 邻接权:指对与著作权相关的权利,包括表演权、录制权、广播权等。

4-商标权(1) 商标的定义:商标是对商品或服务的标识符号的独占性权利,用来区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

(2) 商标的作用:商标可以保护企业的商誉,防止他人在同类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或类似的标识。

5-专利权(1) 专利的定义:专利是对发明创造的独占性权利,可以保护技术创新。

(2) 专利的种类: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3) 专利的保护期限:专利的保护期限一般为20年。

6-工商秘密(1) 工商秘密的定义:工商秘密是商业活动中保持的不为公众所知的商业信息,具有商业价值,并且采取了保密措施。

(2) 工商秘密的保护:工商秘密的保护主要通过保密协议、保密合同来实现。

7-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1)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定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是指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独占性权利,用来保护集成电路的设计。

(2)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保护期限: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保护期限一般为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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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名词及注释:1-知识产权:指知识和信息的创造者或拥有者对其创造或拥有的知识和信息所享有的权利。

2-版权:对文学、艺术作品等表达形式的独占性权利。

版权管理实施办法

版权管理实施办法

版权管理实施办法大家知道版权吗?著作权呢?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

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关于版权的实施管理办法,欢迎阅读!著作权基本介绍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

分为著作人格权与著作财产权,其中著作人格权的内涵包括了公开发表权、姓名表示权及禁止他人以扭曲、变更方式,利用著作损害著作人名誉的权利。

著作财产权是无形的财产权,是基于人类智识所产生之权利,故属知识产权之一种,包括重制权、公开口述权、公开播送权、公开上映权、公开演出权、公开传输权、公开展示权、改作权、散布权、出租权等。

著作权要保障的是思想的表达形式,而不是保护思想本身,在保障私人之财产权利益的同时,须兼顾文明之累积与知识之传播,算法、数学方法、技术或机器的设计均不属著作权所要保障的对象。

其是有期限的权利,在一定期限经过后任何人皆可自由利用。

版权管理实施办法全文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第三条著作权法所称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

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工作,均不视为创作。

第四条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中下列作品的含义:(一)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二)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三)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四)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五)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六)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七)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八)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九)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十)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十一)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十二)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十三)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第1章 著作权概述

第1章  著作权概述

第1章著作权概述目次第1节著作权概念及其特征第2节著作权法及其演进第1节著作权概念及其特征一、著作权的定义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

从逻辑学的角度看,著作权、版权与作者权之内涵是基本相同的。

但是,其外延有较大的差异:版权是英美法系上的概念,来源于“copyright”一词,它着重于财产性权利,基本不考虑精神性权利;而作者权是以人为本哲学理念的体现,它着重于精神权利,同时兼顾财产性权利;著作权则是版权与作者权折中的结果,它将财产权利与精神权利同等对待,偏向性不明显。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版权与著作权系同一概念。

二、著作权的外延不同国家或地区使用的“著作权”概念所具有的内涵尽管也存在一定的差别,但大体一致,都是指“由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产生的专有权利。

但著作权的外延存在较大距离,归纳起来大体有三种:(1)仅指著作财产权采用这种体制的代表是《日本著作权法》,它使用的“著作权”、“人格权”和“邻接权”三个概念相互平行,互不包含。

(2)同时包含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身权采用这种体制的国家非常多,如法国、德国和俄罗斯等。

它们使用的著作权与邻接权是平行的。

(3)既包含著作财产权,又包含著作人身权,还包含邻接权的内容采用这种体制的国家不多。

由此可见,在不同的国家或者地区,著作权的外延是有差异的。

三、著作权的特征除具有知识产权共有特征外,与专利权、商标权等其他种类的知识产权相比,著作权还有自己的独特品质。

(1)内容的双重性著作权内容的双重性,是指由文学、艺术或者科学作品能依法同时产生财产权和人身权两个方面的权利。

著作权的这一特性,是专利权、商标权等不具有的。

(2)具体化的专有性如甲、乙、丙三人分别先后独立地创作出相同的作品,那么,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甲、乙、丙三人各自对自己的作品享有著作权,任何人不得以作品完成的先后次序而否定他人的著作权。

具而言之,著作权的专有性就是禁止他人对其作品进行复制、抄袭、剽窃、翻译等,或者进行其他的利用,而不能阻止他人独立地创作出相同或者相似的作品,并因此而获得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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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著作权法》称呼,在中国版权又称为著作权。

无论称为版权,还是著作权,首先要搞清楚:版权和著作权是一种权利,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权利。

这种权利是人创造的,是人们运用自己掌握的专业知识、技能和智慧,在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各种作品中创造的。

作者在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各种原创作品的同时,也为自己创造了一种权利,这种权利就称为版权,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著作权。

由此可见,版权是受法律保护、决定作品归属和所有权的一种权利。

版权与法律保护的其他权利相同之处,是这种权利可以由权利人授权使用或者转让。

就像受法律保护的财产权,权利人可以授权其他人使用或者转让一样,受法律保护的版权,经权利人同意,也可以授权其他人使用,也可以将版权转让给其他人。

版权与其他权利的最大不同,是版权可以随着作品的传播复制而被转移和复制。

也就是说,随着原创作品的传播和复制,原创作品的版权随之转移到原创作品的传播品和复制品当中。

法律不仅保护权利人的原创作品版权,而且保护权利人的原创作品传播品复制品的版权,以及因为原创作品的传播复制而产生的相关邻接权。

例如,某作家创造了一篇长篇小说,法律不仅保护该作家对这篇长篇小说原创作品的版权,而且保护该作家对这篇长篇小说复制品的版权,以及将这篇小说翻译成外文的翻译权,改编成电影或电视居的改编权。

简而言之,版权是一种人类创造的、受法律保护的、存在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各种作品中的无形的、可转让的、可复制的一种权
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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