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档案分类排序及编目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名录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名录第一类:履历材料:履历表和属于履历性质的登记表材料。
包括1979、1988、1999年制干部履历表,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委员简历,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协委员简历。
第二类:自传材料: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新增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如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表。
第三类:考察、考核、鉴定材料:干部考察材料;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料;定期考核材料,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工作调动、转业等鉴定材料;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等材料。
注意:此类包括重大政治事件中的考核(考察)材料、现实表现材料,各年度考核登记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后备干部登记表(考察材料)。
另外,干部在学习、培训期间形成的考核考察材料统一调整到第四类归入学习、培训材料;干部提拔任用时的考察材料、现实表现材料调整到九类,作为当次任免审批表的附件进行归类。
第四类包括学历学位、职称评聘、科学技术水平、培训材料四类材料,并相应分为四个小类,编目为4-1-1,4-2-1:第一小类是学历学位材料,包括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中专毕业生登记表;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校、军队院校报考登记表,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专家推荐表;学生在校期间的各类考核表,学生实习鉴定表,思想品德鉴定表,学生(学员、学籍)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党校学历证明、党校党性锻炼考评表;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等参加出国(境)学习和中外合作办学学习的有关材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授权单位出具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
第二小类为职业(任职)资格材料,包括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或职业(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
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呈)报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等材料。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排序、编目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排序、编目一、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依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十大类内容的原则划分如下:第一类履历材料:干部履历表(书)、简历表,干部、职工、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等各类人员登记表;个人简历材料;更改姓名的材料(报告与批件)。
说明:1.学生就读期间填写的反映其本人经历的登记表放第一类,而中学、大学报考登记表与成绩单和毕业生登记表共同构成一整套学历材料,放第四类。
2.反映党、团员一般经历的登记表或简历表放第一类,而在整党或重新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党、团员登记表,则放第六类。
3.干部履历鉴定书(表)或履历表、简历表有鉴定的,以履历为主的放第一类,以鉴定为主的放第三类。
4.可以确认干部参加工作时间的登记表(如应征入伍登记表、兵役登记表、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登记表等材料),归第九类。
5.没有实际内容的表格(如待业人员登记表等材料),不归档。
如确有保存价值的(如工会会员登记表),可放第十类。
第二类自传材料:是由本人撰写的叙述自己经历、思想变化过程、社会关系等情况的材料,包括自传、干部自传以及其他自传性质和以自传为主的材料。
说明:1.有的干部没有写过自传,可将含有自传内容较多的入党申请书放第二类,并在干部档案目录中标明“代自传”。
2.组织上要求干部本人交待的有关本人经历、家庭情况或社会关系等材料,凡有专题调查报告、调查材料及结论性意见的材料,应合并一起放第五类。
3.一般性的科技干部业务自传、技术自传,不归档。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以鉴定(含自我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干部表现情况材料,作为干部任免、调动依据的正式考察综合材料,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离任审计材料等。
说明:1.含有成绩(或有“同意毕业”、“准予毕业”意见)的毕业生鉴定表放第四类。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排序、编目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排序、编目一、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依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十大类内容的原则划分如下:第一类履历材料:干部履历表(书)、简历表,干部、职工、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等各类人员登记表;个人简历材料;更改姓名的材料(报告与批件)。
说明:1. 学生就读期间填写的反映其本人经历的登记表放第一类,而中学、大学报考登记形与成绩单和毕业生登记表共同构成一整套学历材料,放第四类。
2. 反映党、团员一般经历的登记表或简历表放第一类,而在整党或重新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党、团员登记表,则放第六类。
3. 干部履历鉴定书(表)或履历表、简历表有鉴定的,以履历为主的放第一类,以鉴定为主的放第三类。
4. 可以确认干部参加工作时间的登记表(如应征入伍登记表、兵役登记表、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登记表等材料),归第九类。
5. 没有实际内容的表格(如待业人员登记表等材料),不归档。
如确有保存价值的(如工会会员登记表),可放第十类。
第二类自传材料:是由本人撰写的叙述自己经历、思想变化过程、社会关系等情况的材料,包括自传、干部自传以及其他自传性质和以自传为主的材料。
说明:1. 有的干部没有写过自传,可将含有自传内容较多的入党申请书放第二类,并在干部档案目录中标明“代自传”。
2. 组织上要求干部本人交待的有关本人经历、家庭情况或社会关系等材料,凡有专题调查报告、调查材料及结论性意见的材料,应合并一起放第五类。
3. 一般性的科技干部业务自传、技术自传,不归档。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以鉴定(含自我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干部表现情况材料,作为干部任免、调动依据的正式考察综合材料,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离任审计材料等。
说明:1. 含有成绩(或有“同意毕业”、“准予毕业”意见)的毕业生鉴定表放第四类。
干部人事档案的分类、排序、编目
干部人事档案的分类、排序、编目
干部人事档案的分类、排序、编目通常按照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 分类:根据档案的内容和性质分类,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档案、工作履历档案、考核评价档案、培训教育档案、奖惩记录档案等。
2. 排序:在同一类档案中按照时间顺序进行排序,以记录干部的个人发展历程和工作经历。
在排序过程中,还可以按照重要性、紧急性等因素进行优先级排序。
3. 编目:对于每个档案进行编目,包括编写档案编号和档案标题,以便于检索和管理。
编目可以按照一定的规范进行,如按照年份、科室、姓名、档案类型等进行编码。
同时,还可以建立索引,方便查找和使用档案。
通过分类、排序和编目,可以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有序管理和使用,保证档案的完整性,便于使用者快速查找和获取需要的信息。
此外,还可以制定详细的档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人事档案整理的步骤和顺序
人事档案整理的步骤和顺序
人事档案整理的步骤和顺序如下:
1. 收集材料:建立、健全立卷归档制度,确立归档范围、归档时间、保管期限,对遗缺不全的档案,采取不同措施,积极收集齐全。
2. 分类:将人事档案材料根据其内容特征分为十大类,具体的材料分类方法中组部有相应的规范标准。
3. 排序:将每一类别的材料按其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或内容的内在联系进行排列,并通过编写类别号、顺序号和页码把材料位置固定下来。
4. 编目:按照档案材料排列顺序和档案整理流程,逐份逐项进行目录编制,做到目录清楚,填写准确。
5. 技术加工: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进行技术加工,例如幅面过大的材料要进行规范折叠,折叠后的材料要平整,便于展开阅读。
有些材料有订书钉或曲别针等金属物品需要拆解下来。
6. 装订:档案目录置于卷首,卷内材料排列和目录顺序相符,装订好的档案不漏页、不倒页、不压字、不损坏文件,如果一份人事档案太厚,可分成两卷进行装订。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的方法步骤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的方法步骤根据《新任中管干部档案整理细则》修订稿进行介绍。
整理的第一个环节是鉴别,也是对准备归档的材料进行审查,甄别材料的真伪,判定材料的保存价值,确定其是否属于归档范围,是否符合归档要求。
鉴别工作的内容包括归档材料是否办理完毕,是否对象明确、齐全完整、文字清楚、内容真实、填写规范、手续完备;对经过鉴别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要区别不同情况,采取转出、退回、留存、销毁等不同方式进行处理。
除了鉴别以外,一般来讲,整理工作包括分类、排序、编目、技术加工、装订五个步骤:第一步,分类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应根据其内容特征分为十大类。
第一类:履历材料。
包括以反映干部本人自然情况、经历、家庭和社会关系等基本情况为主要内容的材料。
主要有:1988年、1999年两版履历表,参加工作后填写,填写1999版可以填当前时间,填写要规范,前后一致,培训两个月以上的填写,需在四类中有材料。
还要有属于履历性质的登记表,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简历,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协委员简历归此类。
第二类:自传材料;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自传材料包括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自传材料的归类,应该以内容和用途为依据,不能单纯按名称归类。
一些以自传为主的履历或简历表也应该归在第二类。
第二类中新增加了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第三类:考察、考核、鉴定材料;审计材料。
包括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中,组织、人事部门通过各种途径,对干部德能勤绩廉进行调查、评价的材料。
具体有: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青海省95年度开始考核)每年需归档,援青、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工作调动、转业、学校、党校学习纯属鉴定不带成绩的各类鉴定(带成绩的归在第4类中);调任时审计材料(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后备干部登记表。
第四类:学历学位材料;职业(任职)资格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材料;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培训材料。
干部档案十大类内容
干部档案十大类内容第一类履历材料(按时间顺序排放)包括以反映干部本人自然情况、经历、家庭和社会关系等基本情况为主要内容的材料。
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简历,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协委员简历的归类,此次明确归入第一类。
履历材料一定要有本人照片、本人签名、填表时间和组织印章。
招工登记表(审批表)、入伍登记表、退伍登记表归第一类,此次统一调整到9-2类(老档案不用调整,新档案按新标准分类)。
学生登记表此次统一调整到第四类。
第二类自传及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家史材料)(按时间顺序排放)自传一定要有本人签字和时间。
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归入此类。
(现有关事项报告表是6页,而且每年都有,建议不放)。
第三类考察、考核、鉴定材料(按时间顺序排放)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料;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工作调动、转业等鉴定材料;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等材料;审计工作中形成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注:1、由于干部职务任免而形成的考察(表现)材料归9-2类,放在任免表之后作为附件。
2、1993年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须收集齐全,或在档案中有相应记载。
第四类分成四大块(均按时间顺序排放)以前顺序为学历材料-各类培训资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资料,现统一调整为学历学位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资料-科研学术水平材料-各类培训资料学习(培训)鉴定表、学习(培训)考核表归第三类,此次统一调整到第4—4类。
第一块学历学位材料(卷中材料序号上要标注4-1-)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中专毕业生登记表;普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校、军队院校报考登记表,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研究生推免表,专家推荐表;学生(学员、学籍)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党校学历证明;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等参加出国(境)学习和中外合作办学学习的有关材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授权单位出具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排序、编目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排序、编目一、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依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十大类内容的原则划分如下:第一类履历材料:干部履历表(书)、简历表,干部、职工、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等各类人员登记表;个人简历材料;更改姓名的材料(报告与批件)。
说明:1. 学生就读期间填写的反映其本人经历的登记表放第一类,而中学、大学报考登记形与成绩单和毕业生登记表共同构成一整套学历材料,放第四类。
2. 反映党、团员一般经历的登记表或简历表放第一类,而在整党或重新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党、团员登记表,则放第六类。
3. 干部履历鉴定书(表)或履历表、简历表有鉴定的,以履历为主的放第一类,以鉴定为主的放第三类。
4. 可以确认干部参加工作时间的登记表(如应征入伍登记表、兵役登记表、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登记表等材料),归第九类。
5. 没有实际内容的表格(如待业人员登记表等材料),不归档。
如确有保存价值的(如工会会员登记表),可放第十类。
第二类自传材料:是由本人撰写的叙述自己经历、思想变化过程、社会关系等情况的材料,包括自传、干部自传以及其他自传性质和以自传为主的材料。
说明:1. 有的干部没有写过自传,可将含有自传内容较多的入党申请书放第二类,并在干部档案目录中标明“代自传。
”2. 组织上要求干部本人交待的有关本人经历、家庭情况或社会关系等材料,凡有专题调查报告、调查材料及结论性意见的材料,应合并一起放第五类。
3. 一般性的科技干部业务自传、技术自传,不归档。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以鉴定(含自我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干部表现情况材料,作为干部任免、调动依据的正式考察综合材料,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离任审计材料等。
说明:1. 含有成绩(或有“同意毕业、”“准予毕业”意见)的毕业生鉴定表放第四类。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类参考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类参考正本干部人事档案正本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干部情况的材料构成,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干部档案正本材料分类如下:第一类履历材料第二类自传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第四类学历、评聘专业技术情况材料第五类政审材料第六类加入党团材料第七类奖励材料第八类处分材料第九类任免、工资、待遇审批及各种代表会代表登记表材料第十类其他供组织上参考材料第一类履历材料(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记载干部个人经历等基本情况的表格材料:1、干部登记表、简历表、履历表2、党员干部登记表、简历表、履历表3、土改、镇反、三反、肃反、社教运动工作队员登记表4、公安人员、军人、职员、工人、教师、学生、学员、行政工作人员登记表、简历表5、主要内容是干部简历的审查表、调查表、履历变化补充表6、干部个人革命活动简历材料7、申请更改姓名的材料(二)本类材料说明:1、本人填写的简历表、登记表、兼有组织鉴定等其他内容的,可按其主要内容、材料性质,确定归入第一类、第三类或其他类。
带有自传性质的归二类;2、部队转业干部档案中,凡《履历书》中履历、自传、鉴定、政历问题审查结论在一起的,需拆开装订,分别归一、二、三、五类等;3、此类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登记目录,要及时做好干部工作单位变化(职务任免应登记在《职务变动登记表》上)的登记工作。
第二类自传材料(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自传性质的材料:1、自传、干部自传2、其他带有自传性质的材料(二)本类材料说明:1、本人所写的叙述经历、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的自传性质的材料一般应归本类2、此类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对干部优缺点的评定材料和考核、考察材料:1、以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性的干部表现情况材料(1)自我鉴定、个人鉴定(2)干部、职工、学生、学员鉴定(3)党员鉴定(1970年在整党建党阶段的“党员鉴定表”和非党干部的“干部鉴定表”不存档)、团员鉴定(4)毕业鉴定、结业鉴定(以此认定学历的放第四类)(5)劳动鉴定、工作调动鉴定(6)出国鉴定(7)社教工作人员鉴定表(8)专业人员工作鉴定意见(9)思想工作总结、工作小结、劳动思想小结后面附有自我鉴定、小组意见、支部意见、组织鉴定的,如一九五一年、一九五二年思想工作总结报告等(10)后备干登记表(职务提拔后放入三类,没有提拔的不存入本人档案)(11)年度考核表、领导干部年终总结报告表(12)学生品德鉴定表(有成绩)以鉴定为主(13)挂职干部鉴定表(14)专家情况鉴定表(15)学生社会实践表(有鉴定意见)(16)离任审计材料(有鉴定意见)2、考核、考察材料(1)作为干部任免、调动依据的正式考察综合材料(2)干部考核登记表(3)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二)本类材料说明:1、归档的考察、考核材料,需经组织上审定盖章,草稿不归档;2、从本人档案中摘录的优缺点不归档,班组、科室搞的月考核材料不归档;3、此类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干部人事档案分类排序及编目
11、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昭雪更正通知、决定
12、对于个人历史状况的个人交代资料
13、已经查证清楚的相关干部政历问题的举报资料、查证资料,虽无组织意
见也可归档
14、选拔学生政审表
〈二〉本类资料说明:
1、凡审察资料,都是系列资料,一般包含批复、结论、报告、证明、自己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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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类处罚资料
〈一〉纳入本类的资料是干部违反党纪、政纪、国法等资料:
1、违纪处罚资料
处罚(免予处罚);
检查报告
个人检查、个人申述
2、刑事裁决书,劳教审批资料
3、"三反"、"五反"运动中受处罚和复议资料
4、"三反"坦率交代贪污百万元以下登记表
5、整风反右派运动中受处罚和更正的资料
复查结论
复查报告
复查所依照的主要证明资料
原结论或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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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文革"中受处罚的昭雪资料
党组织最后做出的
复查结论
复查报告
同复查结论相关的主要证明资料
自己交代资料和主要申述资料
9、"文革"中高为"三种人"、"犯严重错误"和"一般错误"的
上司批复
处罚决定
审察结论
复查所依照的主要证明资料
原结论〈或决定〉
注:复查不完全,更正结论中留有“尾巴〞又进行复查,在改正后的结论中注明原更正结论的文号、日期,第二次改正结论的日期,并与自己会面后存其档案,
原更正结论抽出销毁。
6、整风反右倾运动中受处罚的或别昭雪资料
干部人事档案分几类
因此,要求参加整理档案的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1、在整理档案时,严禁吸烟,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要挑选政治和业务素质较好的党员干部,并具有一定的干部人事工作业务知识,文字书写工整的人员参加。
抽调人员的数量可根据整理档案数量的多少来定。
整理人员确定后,在整理前,要对他们进行严格的业务培训,要学习文件、熟悉业务、掌握有关的政策规定,明确工作要求和整理工作的各道工序、步骤以及实际操作技术。
第四类 学历 学位 成绩 培训 专业性材料1、报考高等学校学生登记表、审查表;高校招生(报考)登记表;2、学习(培训结业)成绩表;3、毕业登记表;4、学历、学位、学绩、培训材料;5、选派留学生审查登记表;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聘任表;7、专业技术职务考绩材料;8、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目录。
第八类 违反党纪、政纪、国法等材料1、所犯错误结论、处分决定、甄别、复查报告;2、本人的检查、交代材料;对处分决定的意见;3、上级批复及本人意见;4、通报批评材料;5、法院审判工作形成的判决书等材料。
第九类 工资级别待遇等材料1、工资级别登记表、调资审批表;2、定级和解决待遇的审批材料;3、干部任免审批表;4、公务员资格审批表、录用和聘用审批表、聘用合同书、续聘审批表、解聘、辞退材料;5、学生毕业分配表、报到通知书;6、出国、出境人员审批表;7、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工青妇等群团代表大会、民主党派代表大会登记表。
(一)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的类型1、新建档案的整理。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类参考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类参考————————————————————————————————作者: ————————————————————————————————日期: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类参考正本干部人事档案正本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干部情况的材料构成,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干部档案正本材料分类如下:第一类履历材料第二类自传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第四类学历、评聘专业技术情况材料第五类政审材料第六类加入党团材料第七类奖励材料第八类处分材料第九类任免、工资、待遇审批及各种代表会代表登记表材料第十类其他供组织上参考材料第一类履历材料(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记载干部个人经历等基本情况的表格材料:1、干部登记表、简历表、履历表2、党员干部登记表、简历表、履历表3、土改、镇反、三反、肃反、社教运动工作队员登记表4、公安人员、军人、职员、工人、教师、学生、学员、行政工作人员登记表、简历表5、主要内容是干部简历的审查表、调查表、履历变化补充表6、干部个人革命活动简历材料7、申请更改姓名的材料(二)本类材料说明:1、本人填写的简历表、登记表、兼有组织鉴定等其他内容的,可按其主要内容、材料性质,确定归入第一类、第三类或其他类。
带有自传性质的归二类;2、部队转业干部档案中,凡《履历书》中履历、自传、鉴定、政历问题审查结论在一起的,需拆开装订,分别归一、二、三、五类等;3、此类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登记目录,要及时做好干部工作单位变化(职务任免应登记在《职务变动登记表》上)的登记工作。
第二类自传材料(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自传性质的材料:1、自传、干部自传2、其他带有自传性质的材料(二)本类材料说明:1、本人所写的叙述经历、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的自传性质的材料一般应归本类2、此类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对干部优缺点的评定材料和考核、考察材料:1、以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性的干部表现情况材料(1)自我鉴定、个人鉴定(2)干部、职工、学生、学员鉴定(3)党员鉴定(1970年在整党建党阶段的“党员鉴定表”和非党干部的“干部鉴定表”不存档)、团员鉴定(4)毕业鉴定、结业鉴定(以此认定学历的放第四类)(5)劳动鉴定、工作调动鉴定(6)出国鉴定(7)社教工作人员鉴定表(8)专业人员工作鉴定意见(9)思想工作总结、工作小结、劳动思想小结后面附有自我鉴定、小组意见、支部意见、组织鉴定的,如一九五一年、一九五二年思想工作总结报告等(10)后备干登记表(职务提拔后放入三类,没有提拔的不存入本人档案)(11)年度考核表、领导干部年终总结报告表(12)学生品德鉴定表(有成绩)以鉴定为主(13)挂职干部鉴定表(14)专家情况鉴定表(15)学生社会实践表(有鉴定意见)(16)离任审计材料(有鉴定意见)2、考核、考察材料(1)作为干部任免、调动依据的正式考察综合材料(2)干部考核登记表(3)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二)本类材料说明:1、归档的考察、考核材料,需经组织上审定盖章,草稿不归档;2、从本人档案中摘录的优缺点不归档,班组、科室搞的月考核材料不归档;3、此类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人事部档案分类、排序、编目
一、人事部档案分类、排序、编目
二、具体档案分类
1、入职职工档案分类(分为工人和干部两类。
两者以职等划分或者以职位、工作性质划分)
A、工人档案
(档案编号以员工工号或入职编号为准)
内容:
一)履历材料;
(二)自传材料;
(三)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四)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定技能的考绩、审批等材料);
(五)政审材料;
(六)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七)奖励材料;
(八)处分材料;
(九)招用、劳动合同,调动、聘用、复员退伍、转业、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出
国、退休、退职等材料;
(十)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B、干部档案
(档案编号以员工工号或入职编号为准)
内容:
第—类:履历材料
入职登记表、简历表;
第二类:自传材料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第四类: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考绩、审批材料)
第五类:政治历史情况审查材料(包括甄别、复查材料和依据材料、党籍、参加工作时间等问题的审查材料)
第六类:参加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第七类:奖励材料
第八类:处分材料
第九类:录用、劳动合同、任免、聘用、转业、工资、待遇、出国、退(离)休、退职材料等材料
第十类:其他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
2、招聘档案分类
3、培训档案分类
4、薪资档案分类
5、人事规章制度档案分类
6、其他文件资料档案分类。
人力资源知识 干部人事档案分类排序编目方法讲义
人力资源知识干部人事档案分类排序编目方法讲义一、干部人事档案的分类1.干部人事档案应按照年龄、职务、专业等方面进行分类。
2.按照干部层次,可以将干部人事档案分为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科级、办事员级等。
3.按照干部类型,可以将干部人事档案分为领导干部、专业技术干部、工勤干部等。
4.按照档案形式,可以将干部人事档案分为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等。
5.按照干部任职情况,可以将干部人事档案分为在职干部和离退休干部等。
二、干部人事档案的排序1.按照干部姓名的汉语拼音首字母排序。
2.按照干部的年龄排序,年龄小的排在前面。
3.按照干部的职务排序,职务高的排在前面。
4.按照干部的专业排序,同一专业的干部排在一起。
5.按照干部的工作经历排序,先按照工作时间长短排序,再按照工作岗位等级排序。
6.按照干部的学历排序,学历高的排在前面。
7.按照干部的荣誉、奖励等情况进行排序。
三、干部人事档案的编目方法1.编目方式(1)全宗编目法:适用于干部人事档案大量,内容分散,取材复杂的情况。
(2)单卷编目法:适用于干部人事档案数量较少,内容相对简单的情况。
2.编目要素(1)全宗:指文件保管系统中分类标准的最高一级分类单位。
(2)一级目录: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的分类方法设置的具有一定代表性的。
目录单位。
(3)二级目录:是指在一级目录下的细分单位。
(4)三级目录:是指在二级目录下的细分单位。
(5)具体内容:是指在三级目录下的详细记录单位。
3.编目流程(1)制定编目标准:根据文件保管系统的性质,组织编目人员制定编目标准和编目规范。
(2)建立分类系统: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的分类要求,建立分类系统。
(3)编制编目表:将分类系统中的每个分类单元均以目录录入编目表中。
(4)草拟编目提要:对每个鉴定的目录单位,草拟编目提要。
(5)审核编目提要:对编目提要进行审核。
(6)编制编目册:由审核通过的编目提要组成编目册。
(7)校对编目册:编制编目册完成后,要进行校对、检查,以保证编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完整版)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排序、编目(上)(内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排序)一、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依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十大类内容的原则划分如下:第一类履历材料:干部履历表(书)、简历表,干部、职工、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等各类人员登记表;个人简历材料;更改姓名的材料(报告与批件)。
说明:1.学生就读期间填写的反映其本人经历的登记表放第一类,而中学、大学报考登记形与成绩单和毕业生登记表共同构成一整套学历材料,放第四类。
2.反映党、团员一般经历的登记表或简历表放第一类,而在整党或重新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党、团员登记表,则放第六类。
3.干部履历鉴定书(表)或履历表、简历表有鉴定的,以履历为主的放第一类,以鉴定为主的放第三类。
4.可以确认干部参加工作时间的登记表(如应征入伍登记表、兵役登记表、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登记表等材料),归第九类。
5.没有实际内容的表格(如待业人员登记表等材料),不归档。
如确有保存价值的(如工会会员登记表),可放第十类。
第二类自传材料:是由本人撰写的叙述自己经历、思想变化过程、社会关系等情况的材料,包括自传、干部自传以及其他自传性质和以自传为主的材料。
说明:1.有的干部没有写过自传,可将含有自传内容较多的入党申请书放第二类,并在干部档案目录中标明“代自传”。
2.组织上要求干部本人交待的有关本人经历、家庭情况或社会关系等材料,凡有专题调查报告、调查材料及结论性意见的材料,应合并一起放第五类。
3.一般性的科技干部业务自传、技术自传,不归档。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以鉴定(含自我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干部表现情况材料,作为干部任免、调动依据的正式考察综合材料,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离任审计材料等。
说明:1.含有成绩(或有“同意毕业”、“准予毕业”意见)的毕业生鉴定表放第四类。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地分类、排序、编目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排序、编目一、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依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十大类内容的原则划分如下:第一类履历材料:干部履历表(书)、简历表,干部、职工、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等各类人员登记表;个人简历材料;更改姓名的材料(报告与批件)。
说明:1.学生就读期间填写的反映其本人经历的登记表放第一类,而中学、大学报考登记形与成绩单和毕业生登记表共同构成一整套学历材料,放第四类。
2.反映党、团员一般经历的登记表或简历表放第一类,而在整党或重新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党、团员登记表,则放第六类。
3.干部履历鉴定书(表)或履历表、简历表有鉴定的,以履历为主的放第一类,以鉴定为主的放第三类。
4.可以确认干部参加工作时间的登记表(如应征入伍登记表、兵役登记表、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登记表等材料),归第九类。
5.没有实际内容的表格(如待业人员登记表等材料),不归档。
如确有保存价值的(如工会会员登记表),可放第十类。
第二类自传材料:是由本人撰写的叙述自己经历、思想变化过程、社会关系等情况的材料,包括自传、干部自传以及其他自传性质和以自传为主的材料。
说明:1.有的干部没有写过自传,可将含有自传内容较多的入党申请书放第二类,并在干部档案目录中标明“代自传”。
2.组织上要求干部本人交待的有关本人经历、家庭情况或社会关系等材料,凡有专题调查报告、调查材料及结论性意见的材料,应合并一起放第五类。
3.一般性的科技干部业务自传、技术自传,不归档。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以鉴定(含自我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干部表现情况材料,作为干部任免、调动依据的正式考察综合材料,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离任审计材料等。
说明:1.含有成绩(或有“同意毕业”、“准予毕业”意见)的毕业生鉴定表放第四类。
干部人事档案分几类
第九类 工资级别待遇等材料1、工资级别登记表、调资审批表;2、定级和解决待遇的审批材料;3、干部任免审批表;4、公务员资格审批表、录用和聘用审批表、聘用合同书、续聘审批表、解聘、辞退材料;5、学生毕业分配表、报到通知书;6、出国、出境人员审批表;7、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工青妇等群团代表大会、民主党派代表大会登记表。
(四)整理档案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整理工作中,集中了大量的档案材料,只有做好安全保密工作,才能保证整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因此,要求参加整理档案的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1、在整理档案时,严禁吸烟,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以此类推,页页覆盖,形如梯状,因此叫梯形托裱法。
三、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装订及验收1、装订需注意的问题:(1)目录与材料核对无误。
(2)把全卷材料理齐。
材料条件好的要做到四边齐;材料条件差的要保证三边齐、上边基本齐。
(3)在材料在侧用切纸打孔机竖直打好装订孔,孔距规格应和档案夹或档案卷皮相符。
档案卷皮书定档案人姓名,使用新型干部人事档案夹的,姓名、籍贯、档案号要书写规范,书写姓名不得用同音字或不规范的简化字。
对这些大小不一,卷角折皱和破损的档案材料在不损害档案材料的文字内容,保持档案历史原貌的前提下,对其外部形式进行技术性处理的工作,就是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技术加工,它是整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档案材料技术加工主要的几个方面: 对一些纸张不规则、破损、卷角、折皱的材料进行技术加工的方法有:剪裁或折叠;裱糊;加边与包边;拆除档案材料上的大头针、曲别针、订书钉等金属品,以防止氧化锈蚀材料。
人事档案整理
人事档案的整理和方法人事档案整理包括:分类、排序、编目、技术加工、装订等五个步骤。
第一步、分类按以下规则对档案材料进行分类第一类:履历材料包括以反映干部本人自然情况、经历、家庭和社会关系等基本情况为主要内容的材料。
主要有:干部履历表(书)、简历表,干部、职工、教师、军人等各类人员登记表,个人简历材料等。
注意: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委员或修补委员的简历,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协委员的简历,此次明确规定归入第一类。
第二类:自传材料;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包括自传或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自传材料的归类应该以内容和用途为依据,不能单纯按名称归类。
比如:一些以自传为主的履历表或简历表也应该归在第二类。
第二类中新增加了报告个人事项的材料。
第三类:考察、考核、鉴定材料;审计材料。
包括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中,组织、人事部门,通过各种途径、对干部德、能、勤、绩、廉进行调查、评价的材料。
注意:此次修订《细则》时统一规定,“干部任免审批表及其相应的考察材料或表现材料归到第九类”。
这里所谓“相应的考察材料或表现材料”,是指由于干部职务任免而形成的考察材料或表现材料。
第四类:学历学位材料;职业(任职)资格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材料;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培训材料。
包括记载和反映干部学习、技能、科研水平的各种材料。
注意:过去学生登记表归在第一类,学习(培训)鉴定表、学习(培训)考核表归在第三类,此次都统一调整到了第四类。
第五类:政审材料;更改或认定姓名、民族、籍贯、国籍、出生日期、入党入团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材料。
注意:过去更改或认定姓名的材料是归在第一类的,此次调整到第五类。
档案审核工作中形成的“三龄一历”、“三龄两历”认定材料也归在第五类。
第六类: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这一类主要包括干部参加党、团组织的有关材料。
注意,此类包括民主党派的入党材料。
第七类:表彰奖励材料。
这一类主要包括对干部给予奖励或表彰的材料。
注意,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材料有的归在第四、七、九类,此次统一规定在第七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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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档案内容分类参考正本干部人事档案正本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干部情况的材料构成,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干部档案正本材料分类如下:第一类履历材料第二类自传材料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第四类学历、评聘专业技术情况材料第五类政审材料第六类加入党团材料第七类奖励材料第八类处分材料第九类任免、工资、待遇审批及各种代表会代表登记表材料第十类其他供组织上参考材料第一类履历材料〈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记载干部个人经历等基本情况的表格材料:1、干部登记表、简历表、履历表2、党员干部登记表、简历表、履历表3、土改、镇反、三反、肃反、社教运动工作队员登记表4、公安人员、军人、职员、工人、教师、学生、学员、行政工作人员登记表、简历表5、主要内容是干部简历的审查表、调查表、履历变化补充表6、干部个人革命活动简历材料7、申请更改姓名的材料〈二〉本类材料说明:1、本人填写的简历表、登记表、兼有组织鉴定等其他内容的,可按其主要内容、材料性质,确定归入第一类、第三类或其他类。
带有自传性质的归二类;2、部队转业干部档案中,凡《履历书》中履历、自传、鉴定、政历问题审查结论在一起的,需拆开装订,分别归入一、二、三、五类等;3、此类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登记目录,但材料排序时,将近期《干部履历表》放在首位,要及时做好干部工作单位变化(职务任免应登记在《职务变动登记表》上)的登记工作。
第二类自传材料(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自传性质的材料:1、自传、干部自传2、其他带有自传性质的材料(二〉本类材料说明:1、本人所写的叙述经历、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的自传性质的材料一般应归本类;2、此类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对干部优缺点的评定材料和考核、考察材料:1、以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性的干部表现情况材料〈1〉自我鉴定、个人鉴定〈2〉干部、职工、学生、学员鉴定(3〉党员鉴定(1970年整党建党阶段的"党员鉴定表"和非党干部的"干部鉴定表"不存档)、团员鉴定〈4〉毕业鉴定、结业鉴定(以此认定学历的放第四类)〈5〉劳动鉴定、工作调动鉴定〈6〉出国鉴定〈7〉社教工作人员鉴定表〈8〉专业人员工作鉴定意见〈9〉思想工作总结、工作小结、劳动思想小结后面附有自我鉴定、小组意见、支部意见、组织鉴定的,如一九五一年、一九五二年思想工作总结报告等〈10〉后备干部登记表(职务提拔后放入三类,没有提拔的不存入本人档案)〈11〉年度考核表、领导干部年终总结报告表〈12〉学生品德鉴定表(有成绩)以鉴定为主〈13〉挂职干部鉴定表〈14〉专家情况鉴定表〈15〉学生社会实践表(有鉴定意见)〈16〉离任审计材料(有鉴定意见)2、考核、考察材料〈1〉作为干部任免、调动依据的正式考察综合材料〈2〉干部考核登记表〈3〉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二)本类材料说明:1、归档的考察、考核材料,需经组织上审定盖章,草稿不归档;2、从本人档案中摘录的优缺点不归档,班组、科室搞的月考核材料不归档;3、此类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第四类学历及评聘专业技术情况材料(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反映干部学历、学位、学绩、培训和专业技术情况的材料:1、报考高、中等学校学生登记表、审查表、毕业登记表、学习(培训结业)成绩表〈试卷不存档〉、学历证明材料、初高中毕业生登记表、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2、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考绩材料聘任、解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批表套改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审批表专业技术职务任免审批(呈报)表3、干部的创造发明、科研成果及有重大影响的论文(如获奖或在全国性报刊上发表的)等目录4、反映干部学历才识,专业技术方面的其他材料5、学生档案袋〈有高考成绩〉6、正式会计证审报表7、会计师注册表8、社会科学进步奖审批表9、教师资格过渡审批表10、省拔尖人才专家登记表11、特级教师审批表12、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登记表13、体育达标登记表14、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表、资格审查表、成绩表15、业务自传(二)本类材料说明:此类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第五类政审材料(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反映干部有关政治历史等方面问题的材料:1、参加反党团、会道门、敌伪军、政、警、宪、特和被俘、被捕、叛变、脱党、脱离革命队伍及包庇反革命、有敌特嫌疑等历史问题的审查材料2、党籍问题的审查材料3、更改入党入团和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审查材料4、下乡时间审定表,参加工作时间批注5、更改民族、年龄、解决国籍的审查材料6、家庭出身、本人成份的证明材料7、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证明材料,干部爱人情况登记表8、有组织审查结论的"调查表"、"审查表"9、审干、肃反中被限制使用、复查后的决定及原决定材料10、因隐瞒历史问题、家庭出身等原因受处分的审查材料11、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平反改正通知、决定12、关于个人历史情况的个人交代材料13、已经查证清楚的有关干部政历问题的检举材料、查证材料,虽无组织意见也可归档14、选拔学生政审表〈二〉本类材料说明:1、凡审查材料,都是系列材料,一般包括批复、结论、报告、证明、本人交代或申请;2、同一案件的复查、甄别、平反材料放在原审查、处理材料前面;3、在审查过程中形成的非正式调查报告,同一证明人多次写的内容重复的证明材料可取出登记销毁;4、此类按材料的主次,如批复、结论、报告、主要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按问题集中排列〉、检举材料、本人检查交代或主要申诉材料排列。
套与套之间按时序法。
第六类加入党团材料〈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反映干部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国共产党及民主党派情况的材料:1、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退团报告和上级团组织批复、团员登记表2、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表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4、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和组织审批材料5、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6、整党不予登记的决定、组织审批意见及所依据的材料7、暂缓登记期满后的组织决定及有关材料8、已被吸收参加民主党派的材料〈二〉本类材料说明:1、入党申请书较多的,可选择1-2份全面系统的归档;2、未办理转正手续的入党材料暂由干部所在单位的党组织保存。
批准入党后的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归六类)及政审材料(归五类)归入本人档案;3、上级党委没有批准入党的,其入党志愿书不归档;4、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其入党志愿书、申请书连同上级批示材料归六类;5、凡被开除团籍、党籍的,其入团、入党材料不撤出,可在志愿书封面上注明何时由何机关开除出团、出党。
有关处分材料,按其性质(政历问题或违纪案件)分别归入五类、八类;6、此类材料按入团、入党、入民主党派材料分别排列,志愿书放在各套材料前面,其他材料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如入团志愿书、申请书、入党志愿书、申请书、转正申请书、入民主党派材料等,套与套之间的排列借助于时序法。
第七类奖励材料(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县团或相当县团级以上单位批准授予的党内外奖励〈包括科技和业务奖励〉、荣誉和先进事迹材料:1、三好学生登记表优秀班干部登记表、优秀团干部登记表2、优秀团员登记表优秀党员登记表3、正式命名授予的英雄、模范、先进工作者、三八红旗手、优秀教师、特级教师、新长征突击手、五讲四美先进个人等各种荣誉称号的审批表和先进事迹材料、从事专业工作三十年人员登记表、审批表4、立功受勋、嘉奖材料5、创造发明、业务、技术奖励材料6、县团以上单位对干部个人的通报表扬材料7、个人突出贡献奖8、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登记表(单纯表彰)9、其他正式的奖励材料〈二〉本类材料说明:1、未正式批准,也未盖公章的各种先进人物事迹材料不归档;2、班组、科室搞的一般性月奖、季奖材料不归档;3、此类材料按时间先后排列,但每次的奖励应将组织的审批材料放在前面。
第八类处分材料〈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干部违犯党纪、政纪、国法等材料:1、违纪处分材料处分(免予处分);调查报告个人检查、个人申诉2、刑事判决书,劳教审批材料3、"三反"、"五反"运动中受处分和复议材料4、"三反"坦白交代贪污百万元以下登记表5、整风反右派运动中受处分和改正的材料复查结论复查报告复查所依据的主要证明材料原结论〈或决定〉注:复查不彻底,改正结论中留有“尾巴”又进行复查,在修改后的结论中注明原改正结论的文号、日期,第二次修改结论的日期,并与本人见面后存其档案,原改正结论抽出销毁。
6、整风反右倾运动中受处分的或别平反材料甄别复议结论甄别结论7、四清运动中受处分和改正材料复查结论复查报告复查所依据的主要证明材料原结论或处分决定8、"文革"中受处分的平反材料党组织最后做出的复查结论复查报告同复查结论有关的主要证明材料本人交代材料和主要申诉材料9、"文革"中高等院校记录在案人员,记录在案的综合材料10、核查中定为"三种人"、"犯严重错误"和"一般错误"的上级批复处分决定审查结论调查报告本人检查对结论的意见申诉材料11、通报批评材料12、确属错误〈如道德品质、生活作风、经济等〉,组织上不予处分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检查材料13、离任审计有问题的各类表(二)本类材料说明:1、"文革"以前没有明确处理规定的错案材料或不属于错案材料的处理,主要依据中组部组通字〔1979〕51号文件;2、政治历史问题与违纪错误混同一起给予处分的结论、调查报告、处分决定等材料一律归第八类;凡未给予处分,以政治历史问题为主的,归第五类,以违纪错误为主的归第八类;3、举报干部工作、思想、经济、作风等违纪问题,经查属一般问题,不归干部档案,存干部部门参考;4、此类按材料的主次关系排列,凡经复查已对原结论、决定处分撤销改正的,可将撤销改正结论或决定放在本系列材料前,原结论决定放在后;5、违纪处分的举报材料,证明材料应存处理机关的案件档案。
第九类任免、工资、待遇、各种代表会代表登记表材料(一)归入本类的材料走由组织上整理填写、呈报、审批手续已经完备的反映干部录用、任免、聘用、转业、工资、待遇、出国、退(离)休、退职及各种代表会代表登记表等材料:1、干部任免呈报〈审批〉表录用、聘用干部审批表聘用干部合同书、续聘审批表、解聘、辞退材料撤销突击提干材料2、干部工资级别登记表工资升级表转正定级表解决待遇的审批材料补发知青工龄津贴表3、招工登记表"以工代干"转干审批材料4、兵役登记表应征入伍审查表〈确认入伍时间〉应征入伍批准书晋级、晋衔报告表复员军人登记表军干转业审批表荣军登记表5、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工、青、妇代会代表登记表,民主党派代表登记表(出席县团级以上的)6、调动、退职、辞职、退休、离休审批表、离休干部提高待遇审批表7、出国、出境人员审批表8、享受政府特贴表(单独表彰的放七类)9、专家情况登记表10、公务员资格审查表11、公务员免试审查表12、上山下乡审批表13、运动员试用期协议书14、试用期干部任免审批、登记表15、大学毕业生选调登记表16、评定法官等级审批表17、评定检察官等级审批表18、劳动用工合同19、选拔领导干部推荐表〈二〉本类材料说明:1、任免通知不归档;2、新汶矿业集团公司采用(一)干部工资(二)干部任免(三)其他材料分类,各类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