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古纤道新材料有限公司差别化纤维-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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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古纤道新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10万吨差别化纤维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 简写本)

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ENVIRONMENTAL SCIENCE RESEARCH DESIGN INSTITUTE OF ZHEJIANG PROVINCE

国环评证:甲字第2003号

二○一○年五月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古纤道新材料有限公司10万吨/年差别化纤维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浙江古纤道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项目选址位于绍兴市袍江工业区越东路现有企业西侧,总用地面积72199m2。项目东面为古纤道公司现有厂区;南面为望海路,隔路为一片农田;西面为一片农田;北面隔中心河为绍兴市金盛钢管有限公司、绍兴功兴印染公司。距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西侧1100m处的三江村。

(2)建设规模与产品方案

本次拟建项目具体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见表1-1。

表1-1 本项目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一览表

(3)工程投资及预计产值:总投资4990万美元(33932万元)。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值139400万元、税后利润12656万元。

(4)生产制度及定员:聚酯装置和纺丝装置的年操作时间均为330天,日操作时间24小时,全年操作7920小时,新增劳动总定员1001人。

(5)建设内容:聚酯装置和纺涤纶长丝主要生产装置,辅助生产装置和公用工程装置,以及生化处理污水站、酯化反应废水汽提塔预处理装置、聚酯尾气热媒炉焚烧系统等环保工程装置。

(6)古纤道公司扩建规划:浙江古纤道新材料有限公司顺应国内化纤行业产能向大企业集中、向市场集中、向民营企业集中的这一发展趋势,充分利用已形成的生产技术体系、管理体系及良好的市场资源,在现有厂区西侧新征土地,分四期建设,最终形成年产60万吨差别化纤维的规模,在扩大生产规模的同时,对现有生产品种进一步拓展,生产国内外市场需要的产品。本项目为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年产10万吨差别化纤维。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可降低综合能耗及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并使公司成为具有技术优势、规模优势、成本优势的世界级生产企业。

(7)项目组成

本次拟建项目的项目组成情况见表1-2。

表1-2 项目组成情况

二、污染源强分析

2.1工艺流程简述

1、聚酯

聚酯装置以精对苯二甲酸(PTA)和乙二醇(EG)为原料,乙二醇锑为催化剂,二氧化钛为消光剂,经酯化、预聚、终聚得到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PET),熔体加工成聚酯切片。

2、纺丝

高粘度熔体经由齿轮泵出料,经过滤器过滤后,由增压泵将熔体经熔体分配管道送至纺丝箱体,通过纺丝计量泵增压计量,经纺丝组件从喷丝板喷出,经过特殊的缓冷装置,然后进入骤冷区域,经侧吹风冷却凝固成纤。从纺丝甬道下至拉伸-卷绕区域,在进行拉伸前,先上纺丝油剂,然后再进行预拉伸、一级拉伸、二级拉伸、热定型、松弛定型等拉伸工序,最后卷绕成筒。卷绕丝筒经物理性能测试和外观鉴定,分级、包装、入库。

2.2污染源强分析

拟建项目污染源强汇总见表2-1~表2-2。

表2-1 本项目污染源强汇总

备注:“*”废水污染物排放量为纳管量。

表2-2 扩建前后古纤道公司污染物排放变化比较清单

备注:“*”废水污染物排放量为排入环境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

三、周边环境及保护目标

1、保护目标

(1)大气环境:厂址附近居民

(2)地表水环境:厂区附近内河水质

(3)声环境:厂址附近居民

主要保护目标见表3-1,项目周围敏感点分布见附图1。

表3-1 项目周围主要保护对象

2、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根据监测结果,除PM10外,SO2、NO2小时监测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乙醛小时监测浓度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一次值、非甲烷总烃小时浓度符合相应的环境标准。PM10超标原因为袍江工业区以工业企业为主,车流量较大,且开发建设的施工场地较多而导致空气中PM10超标。

(2)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拟建地附近的地表水已无法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标准。

地下水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拟建地地下水无法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3)声环境质量现状

由监测可知,各个监测点昼夜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4)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由监测结果可知,各监测项目土壤标准指数<1,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四、环境影响主要结论

1、环境空气

(1)根据委托监测结果,除PM10外,SO2、NO2小时监测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乙醛小时监测浓度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一次值、非甲烷总烃小时浓度符合相应的环境标准。PM10超标原因为袍江工业区以工业企业为主,车流量较大,且开发建设的施工场地较多而导致空气中PM10超标。

(2)正常工况下,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SO2、乙醛、非甲烷总烃的地面小时、日均、年均贡献浓度较小,在叠加背景最大监测值后符合相应的环境标

准。

(3)结合新项目的建设,企业将新建热媒中心,现有企业的供热亦有新热媒中心供应,现有的老热媒中心将被拆除,则现有企业燃煤烟气污染物将被削减,SO2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少。

(4)非正常工况下,根据预测SO2和非甲烷总烃的对各敏感点的小时贡献浓度均有上升,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加大,因此必须要切实落实废气治理措施,保证去除效率,杜绝事故的发生。

(5)通过分析,本项目恶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6)通过对大气环境保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的计算,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保护距离,但应设置2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

2、水环境影响简析

(1)地表水

本项目实施后,项目废水在水质、水量等方面都能与绍兴污水处理厂完好衔接,能够纳入绍兴污水处理厂,故不会对周围地表水产生影响。

(2)地下水

只要加强管理,做好防渗工作,对地下水影响也较小。

综合分析来看,本项目废水排放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影响均较小。

3、固废影响简析

本项目固废产生处置情况见表4-1,由该表可见本项目固废均能得到有效处置。聚酯线、纺丝线、切片线的废渣、废包装材料均为危险废物,项目建成后须委托给有资质的绍兴华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全妥善处理(处理协议见附件);纺丝线废丝、废油剂、热媒站煤渣和热媒站脱硫渣出售再利用;污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负责清运填埋。

此外,本项目危险固废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申报转移的“五联单”手续,并在贮运过程中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贮存、运输和监管的有关规定,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一般不会对当地环境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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