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资料
重点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管理办法(最终)
为了加强重点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管理,保证竣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特制定重点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管理办法,望遵照执行。
1、重点工程项目档案资料实行统一管理,建立档案资料管理网络,档案室档案人员负责跟踪、检查、指导档案资料工作的质量,工程项目部及各专业组应配备专(兼)职资料员、各施工、监理、设计等参建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2、重点工程项目档案工作应纳入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中,与项目建设实行同步管理,工程项目部资料室根据项目建设网络计划负责收集、整理、组卷各阶段工程项目的档案资料,建立项目档案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相关人员岗位责任制。
3、重点工程项目形成的前期文件资料(指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以及工程准备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必须在工程开工后的三个月内,由发展规划部和工程项目部负责收集、整理、组卷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未向档案室移交归档按规定考核。
4、工程设计图和厂家寄来技术资料(图纸),统一由工程项目部归口管理,所有的图纸、资料进出都要进行登记,工程竣工前由工程项目部负责整理向档案室移交归档,若需晒复制工程图纸、资料由工程项目部填写晒图申请单送档案室晒制,施工单位需晒复制工程图纸、资料可写申请先到财务部交钱后到档案室晒复制工程图纸。
5、工程项目部在签订技术协议(合同)时必须注明由厂家按规定提供两套技术资料(包括厂家外委标准设备说明书等)。
6、物资供应公司签订设备供货协议时,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制造厂家提供 2 套技术资料。
设备到货后,如资料不齐全,工程项目部列出清单,物资供应公司负责联系提供。
7、物资供应公司向施工单位清点设备时(即外购设备开箱时),必须事先通知工程项目部资料员和档案室人员参加,随箱来的资料由资料员认真登记造册,存档两份,施工单位需借一份,则办理借阅手续 ,待工程施工完毕后向档案室归还 ,如有破损、污渍、乱画、损坏的资料,施工单位负责造价赔偿。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多篇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多篇工程档案管理办法3篇工程档案管理办法1第一条为加强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项目档案的归档整理工作,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与安全,充分发挥公司项目档案在工程建设、管理、维护及综合验收中的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档案是指公司开发房地产项目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也可称为基建档案。
第三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工程档案的形成和归档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第四条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立卷、整理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第五条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分包单位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立卷、整理后及时移交总承包单位。
建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立卷、整理其承包项目所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第六条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由行政办公室档案室集中统一、分级管理的管理制度。
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由档案室负责管理、组织、协调、知道和监督,各业务部门负责分级落实工程档案的收集、立卷、整理归档工作。
第七条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应建立档案管理网络。
各部门、各参建单位明确一位领导分管档案工作并指定一名或多名兼职档案人员,形成工程档案管理网络。
第二章基本术语和定义第八条建设工程项目(construction project)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
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工程所组成。
第九条单位工程(single project)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并构成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
项目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质量,保障项目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工程资料档案的管理,包括项目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接收、移交等各个阶段的资料档案管理。
第三条项目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应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标准管理、安全管理的原则,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质量。
第四条项目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流程、完善控制措施,确保项目工程资料档案的安全可靠、便于查阅和利用。
第五条项目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工作应实行责任制,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按照本制度履行管理职责,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项目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工作应不断加强技术培训和管理经验交流,提高相关人员的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七条项目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工作应与项目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相互配合,形成整体化的管理体系。
第八条项目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工作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第二章项目工程资料档案的管理第九条项目工程资料档案包括设计文件、施工记录、验收报告、技术规范、施工图纸、质量检测报告、安全生产资料等,应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整理和归档。
第十条项目工程资料档案应建立统一的档案编号和目录体系,确保档案的准确归置和方便查阅。
第十一条项目工程资料档案的存放应选择干燥通风、温度适宜、无火灾、防潮防尘等条件较好的地方,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档案材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项目工程资料档案的查阅和利用应遵守相关规定,实行有序管理,遵循保密原则,不得随意泄露或外传档案信息。
第十三条项目工程资料档案的借阅应经过审批和登记,借阅期限应按照规定执行,并做好档案材料的登记和保护工作。
第十四条项目工程资料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应定期进行,对已经过时或废弃的档案应及时予以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破坏档案材料。
制度范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上级档案管理办法、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建设项目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参控股公司纳入公司预算管理的建设项目;其它建设项目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档案是指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更新与购置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资产大维修项目,自立项开始直至竣工验收过程中所形成的、能够真实反映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具有保存与查考利用价值的、并经过系统整理的各类不同载体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四条项目责任主体应将项目档案工作纳入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与项目建设实行同步管理,建立各级项目档案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相关人员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委托其他单位代建的项目,代建单位与项目管理责任共同承担主体负责。
第二章归档职责第六条公司档案中心负责在项目建设管理的全过程中,建立档案动态管理网络、采取随时与定期相结合等措施,对已交工的单项工程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等工作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和指导;对项目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等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七条项目责任主体或代建单位负责项目决策和实施准备阶段形成的项目立项文件、可行性研究文件、设计基础文件和设计文件的收集汇总、系统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项目代建单位负责项目实施和验收阶段形成的项目管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监理文件、试生产文件和竣工验收文件的收集汇总、系统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
并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检测和监理等参建单位的工程竣工文件的形成、积累、编制和归档工作。
第八条项目责任主体和代建单位在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特别是与勘察、设计、施工、检测和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或合同条款中,必须明确档案工作责任。
主要包括归档范围、时间、数量、载体、质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重大项目建设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重大项目建设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系统,提高档案利用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重大项目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政府投资、企业投资以及社会投资等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档案管理工作。
三、档案管理职责(一)建设单位应设立档案管理机构,负责重大项目建设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配合建设单位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三)档案管理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明确岗位职责,加强业务培训。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一)档案收集1.档案收集范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合同、招投标文件、验收报告、验收资料、变更设计文件、竣工图纸、监理资料、验收意见、验收鉴定书等。
2.档案收集要求:档案收集应全面、准确、及时,确保档案资料完整、真实、可靠。
(二)档案整理1.档案整理要求:按照国家档案局《档案分类与编号规则》进行分类,建立档案目录,编制档案索引。
2.档案整理方法:采用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档案资料便于查询和利用。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一)档案保管1.档案保管要求:档案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尘、防磁、防高温、防辐射的专用档案库房。
2.档案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档案局《档案保管期限表》执行,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和销毁。
(二)档案利用1.档案利用要求: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公开、便民的原则。
2.档案利用方式:档案利用可通过查阅、复制、扫描等方式进行。
六、档案信息化管理(一)档案信息化建设1.档案信息化建设应遵循国家档案局《电子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
2.档案信息化建设应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二)档案信息化应用1.档案信息化应用应实现档案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
2.档案信息化应用应方便档案的查询、利用和共享。
七、监督检查(一)档案管理机构应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四川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精品文档19页
四川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川档发[2019]45号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确保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2019]2号)及《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19)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重大建设项目。
重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包括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和重大技术改造项目。
第三条重大建设项目档案(以下简称项目档案)是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四条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机制,协调解决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应将当年建设项目名单抄送同级档案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按要求做好项目档案登记工作,参加项目档案验收。
省档案局对全省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并对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组织项目档案验收;各市(州)、县(市、区)档案局负责对当地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组织或参加项目档案验收。
第五条建立项目档案登记制度。
项目开工后直至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前每年应进行项目档案登记,填报《四川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附表1)。
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属于省级项目主管部门的,由省级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填写,归口在市(州)人民政府的,由市(州)档案局组织填写,每年10月底前报省档案局。
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由同级档案局组织登记。
第六条项目建设单位(法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应当把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纳入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与项目建设实行同步管理,建立项目档案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相关人员岗位责任制,并有相应的检查、控制及考核措施。
项目档案资料的管理办法
项目档案资料的管理办法为了加强重点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管理,保证竣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特制定重点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管理办法,望遵照执行。
1、重点工程项目档案资料实行统一管理,建立档案资料管理网络,档案室档案人员负责跟踪、检查、指导档案资料工作的质量,工程项目部及各专业组应配备专(兼)职资料员、各施工、监理、设计等参建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2、重点工程项目档案工作应纳入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中,与项目建设实行同步管理,工程项目部资料室根据项目建设网络计划负责收集、整理、组卷各阶段工程项目的档案资料,建立项目档案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相关人员岗位责任制。
3、重点工程项目形成的前期文件资料(指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以及工程准备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必须在工程开工后的三个月内,由发展规划部和工程项目部负责收集、整理、组卷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未向档案室移交归档按规定考核。
4、工程设计图和厂家寄来技术资料(图纸),统一由工程项目部归口管理,所有的图纸、资料进出都要进行登记,工程竣工前由工程项目部负责整理向档案室移交归档,若需晒复制工程图纸、资料由工程项目部填写晒图申请单送档案室晒制,施工单位需晒复制工程图纸、资料可写申请先到财务部交钱后到档案室晒复制工程图纸。
5、工程项目部在签订技术协议(合同)时必须注明由厂家按规定提供两套技术资料(包括厂家外委标准设备说明书等)。
6、物资供应公司签订设备供货协议时,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制造厂家提供2套技术资料。
设备到货后,如资料不齐全,工程项目部列出清单,物资供应公司负责联系提供。
7、物资供应公司向施工单位清点设备时(即外购设备开箱时),必须事先通知工程项目部资料员和档案室人员参加,随箱来的资料由资料员认真登记造册,存档两份,施工单位需借一份,则办理借阅手续,待工程施工完毕后向档案室归还,如有破损、污渍、乱画、损坏的资料,施工单位负责造价赔偿。
{档案管理制度}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档案管理制度}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档案管理制度是指国家在重大建设项目中对文件的归档要求和档案整理规范进行的管理和规定。
建设项目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到各个环节和部门,而文件是项目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因此,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这些文件,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档案管理制度。
一、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中,文件归档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文件归档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文件分类归档:根据文件的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归档,便于管理和检索。
一般来说,可以分为项目决策文件、设计文件、施工文件、合同文件、经济管理文件等多个类别。
2.文件编码归档:为了方便管理和检索,每个文件应该有唯一的编码。
文件编码可以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编排,比如按照项目编号、文件类型、文件版本等进行编码。
3.文件存储归档:文件归档应该选择合适的存储介质,比如纸质档案、数字档案、光盘、硬盘等。
同时,要确保文件的存储安全,防止损毁和丢失。
5.文件保管归档:归档的文件应该有专门的保管人员和保管地点。
保管人员要负责文件的安全和整理工作,并确保文件的可追溯性。
档案整理是指对归档的文件进行整理和整顿的工作。
为了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检索性,档案整理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
1.文件分类整理:档案整理应按照文件的种类和目录进行分类整理,以便于管理和检索。
可以采用文件分卷、分册、分卡等方式进行整理。
2.文件编号整理:对文件进行编号整理,建立唯一的编码体系。
可以按照文件的性质、项目和日期等进行编码,以便于管理和检索。
3.文件排序整理:按照文件的建立日期或使用顺序进行排序整理,保证文件的顺序和完整性。
档案整理可以采用数字化工具,比如数据库、电子表格等,提高整理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4.文件检查整理:档案整理后,需要进行检查和核对。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文件的完整性、编号的准确性、索引的正确性等,确保整理工作符合规范要求。
5.文件保管整理:整理完成后的档案应该有专门的保管人员和保管地点。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工作,确保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和《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风力发电企业科技文件归档与整理规范》《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水电建设项目文件收集与档案整理规范》,结合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项目档案是经过鉴定、整理并归档的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包括建设项目在立项、审批、招标采购与投标、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监理、检测、试生产及竣工验收等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的全部文件材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建、扩建、改建的风电、太阳能、中小水电等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
合作并购项目在签订合作协议时应明确档案相关条款,按照本办法移交档案。
第四条本办法中建设单位指对项目实施履行组织管理的并在项目建设过程负总责的组织。
一般指项目法人、项目投资方组建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受委托的项目管理公司等。
第五条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和集团公司、公司保密工作相关规定。
第二章组织管理与职责第六条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公司办公室是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各区域机构对本区域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建设单位全面负责本项目档案工作,组织有关单位对所有应归档建设项目文件材料按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整理、组卷、编目,负责建设项目档案的日常检查、指导,业务上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明确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分管领导,配备满足建设项目档案工作需要的档案人员。
档案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保持相对稳定,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满足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需要。
广州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管理办法
广州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确保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广东省档案条例》、《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城市建设档案归属与流向暂行办法》、《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广州市档案管理规定》、《广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广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穗府[2013]9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市人大会议审议通过,由广州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市重点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重点建设项目档案(以下简称“项目档案”)是指在重点建设项目的立项、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到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并经整理归档的各种形式、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以下简称“项目档案工作”)是指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管理活动中开展的档案工作组织管理、系统规范整理和安全保管等方面的一系列工作。
第二章项目档案工作管理体系和职责第五条广州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区、县级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市直属单位、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开展项目档案工作的管理,负责统筹和组织项目档案管理登记、项目档案工作专项验收。
区、县级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既属市又属所在区、县级市的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组织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和专项验收。
第六条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负责项目档案的监督、指导、进馆验收、接收保管和利用工作。
第七条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建立项目信息共享机制,定期交换项目信息。
市直属单位负责对下属单位项目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并参与项目档案工作专项验收。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对项目档案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明确项目档案工作管理机构与分管领导,配备具有档案专业技能的项目专、兼职档案人员,建立包括各参建单位在内的档案工作网络;项目档案工作经费列入项目预算;组织项目档案工作预检。
黑龙江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黑龙江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全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确保项目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使档案工作更好地为项目建设和管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黑龙江省档案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组织或委托组织进行竣工验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本办法所称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各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和具有投资管理职能的经济(贸易)部门。
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指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组织或委托组织进行竣工验收的新建、在建、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
第三条项目档案是指项目在申请立项、建设、管理和验收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四条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应明确一名领导分管项目档案工作,成立项目档案管理部门,配备档案管理人员,对项目档案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
项目各参建单位,均应明确一名领导分管项目档案工作,配备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工作。
第五条项目各参建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文件材料收集、整理、保管、统计、鉴定、利用、销毁、移交等制度。
将档案工作纳入分管领导、档案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岗位责任制。
应建立考核机制,按规定兑现奖惩。
第六条项目各参建单位应履行的职责:(一)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应将项目档案工作纳入项目建设计划和经费预算,对项目档案工作统一领导,加强管理。
将项目档案工作纳入项目建设合同和项目建设程序管理,使项目档案工作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
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二)项目各施工单位应使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工作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使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及时归档,并达到完整、准确、系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档案安全。
应按要求向项目建设单位(法人)移交应归档的项目档案、档案检索工具和档案工作自检报告。
(三)项目监理单位应把项目档案管理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按照项目建设单位(法人)的要求,对项目各参建单位移交的档案、档案检索工具和档案工作自检报告进行认真审核,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并监督整改。
(整理)四川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四川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川档发[2008]45号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确保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2006]2号)及《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重大建设项目。
重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包括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和重大技术改造项目。
第三条重大建设项目档案(以下简称项目档案)是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四条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机制,协调解决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应将当年建设项目名单抄送同级档案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按要求做好项目档案登记工作,参加项目档案验收。
省档案局对全省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并对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组织项目档案验收;各市(州)、县(市、区)档案局负责对当地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组织或参加项目档案验收。
第五条建立项目档案登记制度。
项目开工后直至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前每年应进行项目档案登记,填报《四川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附表1)。
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属于省级项目主管部门的,由省级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填写,归口在市(州)人民政府的,由市(州)档案局组织填写,每年10月底前报省档案局。
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由同级档案局组织登记。
第六条项目建设单位(法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应当把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纳入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与项目建设实行同步管理,建立项目档案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相关人员岗位责任制,并有相应的检查、控制及考核措施。
重大项目档案登记验收与移交管理办法
年月日
建设内容和规模
档案工作情况
分管领导
主管领导
档案部门负责人
档案部人员数量
电话
传真
填表人(签字):年月日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填表单位(盖章):
附件2重大项目档案管理信息表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地址
建设单位(法人)
地址
项目主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及电话
主要设计单位
主要监理单位
主要施工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地址
建设单位(法人)
地址
项目主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及电话
建设总投资
万元
建设总规模
建设内容
开工日期
年月日
竣工日期
年月日
验收负责人
验收日期
年月日
经现场审查,该项目□有□没有完整的档案资料,□基本符合□不符合《重大项目档案管理登记与档案验收移交办法》的规定。对存在的问题应当及时整改,整改合格后,向市档案局申请复查。
第十条市档案局负责组织重大项目档案验收。验收组由市档案局、项目主管部门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人数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组长由市档案局人员担任,必要时可以邀请有关专业人员参加验收。
第十一条申请重大项目档案验收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一)重大项目主体工程和辅助设施已按照设计建成,能满足生产或使用的需要;
(二)重大项目试运行指标考核合格或者达到设计能力;
项目地址
建设单位(法人)
地址
项目主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经办人及电话
项目立项批准单位
立项批准文号
(万元)
建设性质
□前期□新建□续建□竣工
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是指针对重大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所制定的一系列制度和规范。
该制度旨在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保障档案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信度,提高档案的利用价值和保护效益。
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档案管理职责:明确各部门和人员在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中的职责和责任。
包括项目组织建档、立卷、分类归档、整理、保管等方面的职责分工。
2. 档案管理标准:规定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标准和要求,包括档案的整理、保存、转移、销毁等方面的规定,确保档案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管理。
3. 档案管理流程:明确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流程和程序,包括档案的建设立卷、档案流转的审批和备案工作等,确保档案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4. 档案管理措施:规定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具体措施,包括档案的装订、封存、存储环境的控制、档案的保密管理等,保障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5. 档案利用和保护:明确对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的利用方式和使用范围,规定档案的保密、复制和传递等管理措施,促进档案的有效利用和保护。
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有效防止档案遗失、破坏和滥用的问题,保障档案的权益和公共利益,为重大建设项目的后续管理和评估提供必要的依据和参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8)财务、器材管理文件
①工程概算、预决算、审计等文件齐全; ②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 清册等齐全(缺一项)。
14
(9)涉外文件
①合同及附件、谈判协议、议定书、谈判记录 齐全完整; ②设计阶段联络文件、技术问题等来往函电、 审查议定书齐全完整; ③设备随机文件、开箱记录、海关、商检、索 赔及国外技术人员现场提供的文件等齐全 (没有形成涉外文件不作要求)。
(6)工艺设备、科研等文件
①设备采购、开箱、安装调试、性能鉴定等文件材 料的齐全完整(包括使用说明书、装箱单等); ②科研项目立项、研究过程、技术鉴定成果申报、 审批、推广等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 ③考察报告、重要课题研究报告齐全(包括项目建 设过程中没有形成设备、科研文件材料) 。
13
(7)生产技术准备、试生产文件
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何 明
1
一、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的几个重要 规范性文件
1、2002年,国家档案局《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材 料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DA/T28—2002。 2、国家档案局、国家发改委《重大项目档案验收办 法》(档发[2006]2号),2006.4.14。 3、四川省档案局、四川发改委、四川省经委、四川 省建设厅《四川省重大项目档案管理办法》(川档 发[2008]45号),2008.7.1。
11
(5)监理文件
①监理合同、大纲、规划、细则及批复、备忘 录、会议纪要、日志、月报等文件材料的齐 全完整; ②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等文件材料 的齐全完整; ③合同管理、组织协调等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 ④其他应归档监理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 ⑤监理单位对项目文件质量审查记录的齐全完 整。
12
5
(2)各参建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在基建工 作中,要做到“四同时”
即把档案工作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 同时考核。绝不能重视施工、安装,轻视档案资 料。 (3)建立档案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档案工作人 员,形成档案网络;配备必要的档案库房;配备 必要的设施设备,如计算机、复印机、照相机、 扫描仪等。 (4)在建设项目单位的领导下,由监理牵头,形 成设计、施工、监理、调试等单位有关人员参加 的档案领导小组和档案协作组,保证建设项目档 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15
(10)声像电子文件
①施工前旧貌、开(竣)工仪式、施工过程、 隐蔽工程、领导视察等声像材料齐全; ②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有电子文件,并及时 归档; ③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一一对应。
4
四、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 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强化档案意识,加强项目档案管理(《验收测 评表》第一大项) 1、强化档案意识。包括:领导意识、各部门(档案人 员)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真正把档案形成、收集、 归档看成是份内的事。从事档案工作的人员要参与 工程建设全过程,不能只是简单地收集、整理、保 管,要参与合同管理、参与有关活动、了解工作管 理规律。 2、领导高度重视。 (1)建设项目单位的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档案工作。 建立和落实项目档案工作领导责任制,将档案工作 纳入工程质量行政领导人责任制进行监督。
6
(5)建立健全符合本行业项目档案管理 的各项规章制度。
一是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档案收集、 整理、移交、保管、利用等制度。 二是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移交要纳入合同管理。这是做好项目档案 至关重要的一环,如不将项目档案材料的 收集、归档、整理、移交纳入合同管理, 必定会造成档案材料的不齐全完整。故我 们在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首先就要做好这 项工作。(DA/T28—2002 4.2款)
7
(二)制定实可行的措施,确保项目 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规范
(《验收测评表》第二大项) 1、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的收集: 要求:齐全完整。 (1)制定相关制度、措施。特别是在合同中对 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关于档案文件材料 的齐全、完整、整理规范提出明确要求。
8
(2)管理性文件材料
①项目来源及其批准文件、可行性研究、任务书等的齐 全完整; ②征用土地、移民、拆迁、安置、红线图等文件材料的 齐全完整; ③项目计划、投资、统计、管理等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 ④招投标、承发包文件材料及合同、协议、索赔等文件 材料的齐全完整; ⑤环保、劳卫、安全、消防及其他应归档文件材料的齐 全完整。
3
三、重大建设项目档案 的重要性
1、重大建设项目档案是整个建设工程的重要 组成部分。是建设项目管理、维护、解决 纠纷、科研的重要依据。 2、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是整个重大建设 项目验收中的一个子项目,重大建设项目 档案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该项工程不 能进行竣工验收。(档发《办法》第四、 二十一条;川档发《办法》第十三条)
2
二、重大建设项目档案 的概念
首先明确什么是重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简 而言之,指经国家、省、市、县发改委(或经济、贸 易部门)批准立项的项目。它包括重大基本建设项目 和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投资主体:可能是政府、可能 是企业、也可能是合资等。 其次明确什么是重大建设项目档案(以下简称项目档 案):是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 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它包括项目立项、审批、 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设备 等方面的档案及有关项目的电子、声像等特殊载体的 文件 。
9
(3)设计文件
①地质、水文、气象、地震等设计基础文件的 材料齐全完整; ②设计评价、鉴定及审批等文件材料的齐全完 整。
(4)施工文件
①开工报告、技术交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 方案及报批等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
10
②原材料检测、试验及施工定位测量、基础处 理记录等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 ③设计变更、更改洽商、技术变更等文件材料 的齐全完整; ④工程质量检测、评定,焊接探伤记录、隐蔽 工程验收记录、交工验收记录等的齐全完整 (包括工程质量评定文件材料;隐蔽工程验收记 录); ⑤设备、管线、电气、仪表等其他应归档施工 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