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制度【最新版】
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6篇)
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6篇)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通用6篇)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篇1为了提高学校经费使用效率,合理采购,杜绝浪费,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请遵照执行。
学校物资和办公用品实行“请购——审批——采购——验收——保管——领用(借用)——维修”一条龙制度。
一、请购1、各科教师凡要采购教学用品、教学设备等,均应填写物品采购申请表。
特殊情况应事先征得校长或总务主任同意后,并及时补填物品采购申请表。
2、各班主任一般应在开学初制定采购计划,报总务主任统筹安排。
二、审批凡请购学校办公用品者,均应由学校校长审批。
三、采购1、购买仪器、设备、材料等各种物品,由总务处按计划统一购买,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买。
在特殊情况下,必须自已购买时,须经校长批准,由总务处验收入库。
2、采购员必须凭领导审批的物品采购申请表采购,特殊情况,如:教学仪器设备可选派内行的同志协助采购,并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3、采购员必须认真负责,确保采购用品的质量,采购的用品必须交总务人员验收、登记、保管。
4、采购员不得将未进库的物品交请购者使用。
四、验收保管员必须严格审核物品采购申请表、发票与采购的物品是否相符,然后验收签名,并登记造册。
五、报销采购员向出纳报销时,发票应有采购员的经办签名,保管员的验收签名及学校领导的签批,同时要把物品采购申请表一齐上缴,出纳员方可给予报销。
六、领用1、所购物品,必须实行登记入帐制度,属固定资产类要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凭证,属低值易耗品要由学校保管员登记入帐后再领用。
所购物品要切实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2、凡属易耗物品,以不浪费为原则,根据工作需要,由使用者经总务处批准向保管室办理领用登记手续。
七、借用凡属耐用性物品,都应填借条或借用物品登记表,期限一到应及时归还。
1、校内教职工或科室借用,由校长审批出借。
2、校外单位或个人借用,须经学校领导审批,保管室方可出借。
3、若出现人为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采购供应商管理制度(10篇)
采购供应商管理制度(10篇)采购人员须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或作参与。
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3、低价搜索原则: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4、廉洁原则:(1)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物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3)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4)加强学习,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市场信息。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5、招标采购原则:凡大宗或经常使用的物品,都应通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企管、财务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的供应商、价格,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对于价格随市场变化较快的物品,除缩短招标间隔时限外,还应随时掌握市场行情,调整采购价格。
6、审计监督原则:采购人员要自觉接受财务部或公司领导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
对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违犯廉洁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对相关人员依照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等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采购流程1、采购申请:物品(物资)需求部门根据生产或经营的实际需要,由企管部负责采购物品每月25日前、由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采购物品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提出采购申请,填写《请购单》,请购单要求注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需求日期、参考价格、用途等,若涉及技术指标的,须注明相关参数、指标要求。
按采购申请流程,由各相关部门审批,经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部门采购。
各审核环节对采购申请提出议异者,应于2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给采购申请部门。
2、询价比价议价:(1)每一种物品(物资)原则上需两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报价。
(2)采购员接到报价单后,需进行比价、议价,并填写《询价记录表》,按低价原则进行采购。
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暂行办法
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保证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依法成立,具有法人或生产经营资格和良好信誉;并经各级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办)认定,具备向采购单位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包括境内外供应商(下同)。
第三条凡进入本省政府采购市场的供应商均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凡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取得本省政府采购的境内供应商资格:1、具有法人资格或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4、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5、国家有关部门和采购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取得本省政府采购境外供应商资格:1、经省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家有关部委批准,一次性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境外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2、根据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公约、条约、协定所承诺的准许进入我国政府采购市场的境外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第六条凡取得本省政府采购资格的供应商,方可向本省采购机构或采购单位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
第七条凡需取得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者,应当向政府采购办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提供下列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其他有关资信证明;2、机构的设置(含维修、服务网点)、法人代表及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简况;3、机构的章程、业务规范、工作程序及内部管理制度;4、业务经营情况及业绩工程证明;5、承担政府采购货物供应、工程和服务的能力分析^p ;6、特约经销、维修等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第八条政府采购办对申请单位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核发由省政府采购办统一印制的《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证书》,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单位。
【管理制度)成都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成都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成均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第壹条为加强政府采购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廉政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均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用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以确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购买、租赁等形式,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本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以下统称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的,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政府采购应当公开、公平、公正,遵循竞争、择优、效益的原则,实现政府采购领域政务公开。
第五条市政府采购领导小组领导全市的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政策;审定政府采购目录;协调管理政府采购工作;决定政府采购重要事项。
第六条市财政部门负责管理监督全市的政府采购工作。
主要职责是:拟订全市贯彻国家和省政府采购的有关政策;收集、发布和统计分析政府采购信息;组织政府采购人员培主,指导区(市)县的政府采购工作;确定且调整招标采购范围的限额标准;办理全市政府采购中的投诉事项。
第七条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市级采购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
主要职责是:按照政府采购的政策,编制且公布市级采购单位政府采购目录;管理市级机关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的工作;协助办理政府采购中的投诉事项。
第八条采购服务中心按照经审定的政府采购计划具体承办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采购活动。
第九条采购单位负责编制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计划;组织实施政府采购目录之外的其它采购活动;参和采购服务中心组织采购本部门采购项目的招标、开标、评标、定标的全过程;验收货物且履行合同;采购项目属于固定资产的,纳入国家有资产管理。
第十条政府采购计划的确定,应于年度部门预算内由采购单位分别向市财政部门和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提出书面采购申请。
采购申请经市财政部门和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汇总审核后,报市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审定实施。
采购部供应商管理制度,供应商的开发、评估、维护、优化
供应商管理制度1、总则1.1、目的为了确保公司采购的货品满足使用和销售的要求,有效控制采购成本,规范供应商开发、评估、维护及优化等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对供应商的资格预审、选用、续用等过程的管理。
1.3、使命1.3.1采购开发主要负责供应商的开发、信息库建立、评估与考核、负责供应商资质的审核、售后服务的跟踪与评价、负责与供应商进行商务谈判和签合同;采购操作负责采购订单的下发、供应商的维护及优化。
1.3.2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1.4、公司对供应商的定义1.4.1供应商指为本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公司。
公司供应商主要有以下几种:〔1〕产品供应商--直接为我公司提供标准产品的厂商。
〔2〕产品代理商--依据协议要求为我公司提供标准产品的经销商。
〔3〕 OEM--按照规定要求提供完全属于我公司品牌的产品生产商。
〔4〕由可信或有密切合作关系的外部企业推举其选定的供应和服务商。
2、供应商开发实施2.1.1、接收任务采购开发接收由销售部发出的产品开发计划。
2.1.2、了解产品通过向相关人员了解,掌握物料本身的性能、参数,以及使用环境和使用要求,必要时要了解加工工艺,检验方法等与之相关的知识。
2.1.3、收集信息采用访问互联网、查找企业网页、参加各种展览会等多种途径,广泛收集供应商信息,找到大量的厂家备选。
2.1.4、联系供应商与找到的厂家逐一联系,通过沟通和邮件交流,进一步深入了解供应商的实力,如初步判定其所生产〔经销〕产品能满足项目的必须要,则视为潜在供应商,要求他们提供营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代理商授权证,开发人员审核、确认公司的资质和证件,完成《供应商基本信息表》。
2.1.5、询价发出询价单,收集有效报价单,制作比价表。
2.1.6、资料移交汇总资料,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批准为合格供应商后,待建入ERP系统。
2.2.1、供应商的评估只针对新开发的供应商;2.2.2、因增加或改变采购渠道而产生的新供应商,无须进行评估,资质合乎规范,供应商直接报价,参加竞争;2.2.3、必须要现场视察的,由采购部门、质量部门组成考核小组,从被视察企业的一般经营状况、制造能力、技术能力、管理能力之绩效、品质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实现资源配置的优化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第四条政府采购的管理体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分级分类负责。
各级政府应当设立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政府采购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政府采购的信息公开制度,实行采购过程公开、采购结果公开和采购监督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采购计划和预算管理第七条政府采购计划应当根据财政预算和实际需要编制,明确采购的项目、内容、数量、预算金额和采购方式等。
第八条政府采购预算应当细化到项、到具体商品或服务,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第九条政府采购预算的执行情况,应当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
三、采购方式和程序第十条政府采购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和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第十一条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明确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和商务条件。
第十二条采购人可以自行采购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
第十三条政府采购程序分为采购准备、采购实施、采购验收和支付结算等阶段。
第十四条采购人在采购结束后,应当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第十五条政府采购资金的支付,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规定执行。
四、采购合同和验收管理第十六条政府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事业单位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最新)
事业单位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为加强对单位采购活动的内部控制和管理,防范采购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责任1、办公室采购人员负责按照采购预算实施采购活动,包括确定采购方式、询价议价、拟定采购合同、完善采购文件。
2、办公室仓库保管人员负责所购货物的验收与入库,并完善相关记录。
3、单位聘请法律顾问负责对采购合同协议的审核。
4、单位聘请项目监管部门负责对货物、工程验收的审核。
5、分管副主任负责审核采购价格、验收入库和监督完善采购文件。
6、主任负责对采购合同、付款的。
审批。
7、财务科负责审核确定采购方式、发票真伪、支付货款。
二、采购流程1、各科室根据实际所需填写“申购单”,经科室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定期报办公室。
2、办公室将各科室申购单汇总后,每月统一提出申购计划,先报分管领导审核,然后经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交由采购人员实施采购。
大宗物品须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实施采购。
3、单项2千元(含)以上或批量2万元(含)以上的大宗物品、1万元(含)以上的维修工程,必须通过政府采购途径购买;单项2千元以下或批量2万元以下的小额零星物品、1万元以下的维修工程,可以自行购买,并索要正式、合格发票。
对小额零星采购,按照“比质比价、货比三家”的询价原则,确保公开透明,降低采购成本。
4、对大宗物品,办公室负责与供货单位拟订采购合同,然后由法律顾问审核,报主任审批后存档备案。
5、对到货物品,由办公室仓库保管人员进行验收入库,出具验收证明。
对重大采购项目或维修工程要成立验收小组。
对验收不合格的物品要及时上报处理。
6、办公室采购人员将应付款项目报财务科审核,并经逐级审批同意后由财务科执行付款结算。
三、其他相关控制措施1、单位应当确保办理采购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并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采购业务的人员定期进行岗位轮换,防范采购人员利用职权和工作便利收受商业贿赂、损害单位利益。
2、加强采购业务的记录控制。
采购部门的供应商管理规章制度
采购部门的供应商管理规章制度一、引言供应商管理是采购部门日常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一个高效、稳定和可靠的供应商管理规章制度能够确保采购部门与供应商之间的良好合作关系,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保障采购质量。
本文将就采购部门的供应商管理规章制度进行详细讨论。
二、供应商评估与筛选1. 供应商注册为了建立一个可信赖的供应商数据库,采购部门应要求所有潜在供应商在注册前提交相关资料,例如企业注册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等。
采购部门应严格审查这些材料,确保供应商的合法性和资质。
2. 供应商评估标准采购部门应制定供应商评估标准,例如供应商的财务状况、技术实力、生产能力、质量管理体系等。
评估标准应根据采购部门的具体需求来确定,并定期进行评估,以确保供应商的稳定和可靠性。
3. 供应商筛选根据供应商评估结果,采购部门应进行供应商筛选,选择出与企业最匹配的供应商。
在筛选过程中,采购部门应充分考虑供应商的价格、交货周期、交货可靠性等因素,以确保最佳的采购决策。
三、供应商合同管理1. 合同签订在与供应商进行业务合作前,采购部门应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供应商的质量要求、交货期限、价格、付款方式等。
合同的签订应遵守企业的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
2. 合同履行监督采购部门应严格监督供应商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包括按时交货、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等。
如发现供应商存在违约行为,采购部门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供应商绩效评估1. 绩效评估指标采购部门应建立供应商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根据供应商的交货准时率、质量合格率、售后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估。
评估指标应量化和可衡量,以便对供应商进行客观的评估。
2. 绩效评估周期采购部门应设定供应商绩效评估周期,例如每季度或每年进行一次评估。
评估的周期应根据企业的采购规模和需求来确定。
3. 绩效评估结果分析采购部门应将绩效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及时发现供应商存在的问题,并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和改进。
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办法
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和依据】为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进一步规范供应商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供应商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江苏省政府采购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参加江苏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第三条【监管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对参加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实施监管。
下列职责由省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履行:(一)指导全省供应商管理工作;(二)制定全省供应商监督管理制度;(三)组织建设全省供应商库;(四)对省本级注册供应商进行监督管理。
各市、县(市、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负责对参加本级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的注册登记、诚信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社会监督】政府采购当事人有权对供应商的行为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反映,并配合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的违法行为,有权控告和检举,有关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应当依法调查处理。
第五条【供应商行为准则】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平竞争、诚实信用原则。
第六条【供应商权益保护】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法权益应当依法得到保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手段损害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监管工作原则】供应商监管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坚持公开透明、全省联动、分级管理、奖优罚劣、信息共享的原则。
第二章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供应商权利】供应商参加江苏政府采购活动,享有下列权利:(一)【参与政府采购权】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有权自由进入江苏政府采购市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非法予以阻挠或者限制。
政府采购管理规章制度最新修订(精选7篇)
政府采购管理规章制度最新修订(精选7篇)政府采购管理规章制度(篇1)第一条:办公用品的采购1、本制度规定的办公用品是指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低值易耗品,包括耗材及软件、办公文具、卫生用具、照明用具等。
购买单位价格在100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各部门负责人填写申购表交党政办安排购买;购买单位价格在100元以上200元以内的,但不需进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采购的物品,各部门事前填写申购表,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交党政办安排专人购买;单位价格在200元以上的须经乡主要领导审批以后,交办公室统一采购。
2、对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物品,由乡各部门填写申购单,经乡主要领导批准后交党政办公室,财政所按照有关规定到县政府采购中心办理采购手续,由党政办公室统一领回发放。
3、一般性采购和不需在政府采购中心完成的采购,由党政办公室负责采购、管理、发放。
急用现买零散性采购实行双人采购制度。
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私自采购。
4、采购人员须尽职尽责,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认真做好市场调查,充分掌握所需购物品的性能、价格等情况,力求货比三家,购得质优价廉商品。
5、不属政府采购范围的物品的采购程序:需用部门提出申请→相关领导审批→党政办采购、发放→采购人在发票上经手签字→相关领导审核→乡主要领导审核→财政所核销。
第二条:办公用品的领取1、物品领用实行一次一领、专领专用原则。
2、领取人在领用办公用品时须在《办公用品领取登记单》上写明日期、物品名称及规格、数量、用途等内容并签字。
单位价格在100以内的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单位价格在100元—200元的由分管领导签字;单位价格在200元以上的须乡主要领导签字。
3、大件物品领取后应列入固定资产管理序列,部门应明确使用管理责任人。
4、除党政办指定的专人采购外,其他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在外单独购买办公用品或在指定采购点处签单。
第三条:办公用品的使用1、办公用品应为办公所用,不得据为已有,挪作私用。
2、要爱护办公设备和相关物品,不得随意丢弃废置,严格执行注销制度。
采购供应商管理制度(4篇)
采购供应商管理制度一总则1制定目的:为了规范供货商的供货活动,保证供货商的供货质量,提高经营者的合理化水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合本公司所有供货商。
3权责单位:采购部负责制定,修改,废止和起草。
品管部负责执行。
总经理负责制定,修改,废止和核准。
二供货商管理制度1凡本公司供货商都就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如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的资质证明。
如果相关资质过期应立刻更新,并将新的资质材料复印件送至本公司备案。
2如果供货商有资料变更,就应立即通知本公司相关人员。
3供货商在每次备货时应按照请购单来备货并按照本公司需要的标准和规格来备货。
备货时称好分量,数好个数,同时对所送货物的品质进行检查。
4每次应在午前10:00之前送到,过时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送货签单时,就应按照先来先签的原则。
6供货商应协同验收人员一齐做好验收工作。
7每次签好单据后,就应按照指定的场所放置后方能够离开。
8对当天需要补货就应及时补货。
9供货商用来运输食品的交通工具就应每日进行消毒一次。
10退货场合,供货商检查所退回货物的数量,型号,规格是否与退货单据一致。
三供货商量化评定制度我公司会每个月对供货商进行量化评定。
标准如下:(满分100)1每次抽检合格率的评定标准(____分)2交货及时率的评定标准(____分)3货物质量是否达标评定标准(____分)4品质改善和及时性评定标准(____分)5服务态度评定标准(____分)6货品位置摆放评定标准(____分)7文件,电话回复及时性和合理性评定标准(____分)8交通工具消毒评定标准(____分)说明如下:a级(____分以上)b级(____分—-____分)c级(____分—-____分)d级(____分以下)奖励方式(1)a等供货商能够悠闲取得交易机会。
(2)a等供货商能够获得优先支付货款和缩短货款支付期限。
(3)a等供货商能够获得产品免检或放宽检验。
(4)a,b,c等供应商,可参加本公司举办之各项训练与研习活动。
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最新版】
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最新版】采购管理最首要的职能,就是要实现对整个企业的物资供应,保障企业生产和生活的正常进行。
下文为大家提供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全文,仅供参考!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工作运行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家测绘局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心政府采购是指中心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使用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筹资金,采购国务院公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政府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为加强中心政府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主管政府采购工作的中心领导、财务处、办公室、部、行政服务部及纪检监察的人员组成。
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的职责是;(一)指导规范本单位政府采购行为;(二)监督和检查本单位政府采购活动的运作过程。
第六条政府采购工作由财务处统一归口管理。
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二)确定政府采购项目以及政府采购方式;(三)组织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四)组织和参与实施本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五)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六)编报中心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
第七条办公室的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办公家具、汽车等设备的政府采购工作。
第八条网络技术部的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计算机类设备和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专用设备、系统集成与服务的政府采购工作。
第九条行政服务部的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公用设备(空调等)的政府采购工作。
第十条其它部门的职责是:负责本部门项目中涉及技术服务的委托业务费支出,符合政府采购限额的,由本部门提出采购需求,经财务处商业务处审核确认后,部门组织实施采购工作。
供应商管理规定最新版
供应商管理规定最新版
一、目的
本文档旨在规范我司与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关系,确保供应商的选择和管理符合法律法规,保障企业的利益和声誉。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我司所有与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的部门和人员。
三、供应商选择
1. 我司选择供应商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供应商无任何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选择供应商应经过合理的筛选和评估。
2. 供应商的背景调查应严格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查验其营业执照、经营资质、信用记录等。
3. 为了确保供应商的质量和服务达到要求,我司应与供应商签订正式的合作协议,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供应商管理
1. 我司应建立健全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评估、考核、培训等环节,确保供应商的持续合作质量。
2. 对于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我司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终止合作关系等。
五、合作纠纷解决
对于与供应商之间的合作纠纷,我司应积极寻求和解,通过协商或其他合适的方式解决。
如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六、制度遵守与执行
1. 我司所有员工应遵守本规定,严格执行供应商管理制度。
2.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我司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职、解雇等。
七、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须经相关部门审核并经公司批准后方可执行。
以上为供应商管理规定最新版,适用于我司所有与供应商合作的部门。
请各部门严格遵守、执行。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促进公正、透明、高效、廉洁的采购活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合用于所有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行为,合用于使用财政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等资金实施的采购行为。
第三条政府采购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以质量、价格、配送期限、售后服务等评价指标为基础进行评审和决策。
第四条政府采购应把握市场状况和供求关系,注重品牌管理和质量监督,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切实维护政府采购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采购流程第五条采购需求确定阶段1、采购需求确认:采购人应根据实际需求、市场情况和财政预算等综合考虑,确定采购 goods/works/services 的种类、规格、数量、质量等基本要素;2、采购计划编制:采购计划编制应充分考虑财务和履约风险,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并同步上报主管部门审核;3、公告预告: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依法对外发布采购公告或者采购预告。
第六条投标文件要求采购人应根据采购实际情况可以要求投标文件中包括以下信息:1、投标文件的格式和目录结构;2、投标人的组织形式、基本情况和经验;3、投标 goods/works/services 的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4、投标 goods/works/services 的质量标准和质量评价方法;5、投标 goods/works/services 的配送期限、售后服务等要素。
第七条开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公示1、开标评标:采购人应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公开评审投标文件,采用不同的评标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按照合理的方法进行排序,最终确定中标人。
2、中标结果公示:采购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公示中标结果,并同时发布未中标的供应商名单。
第八条合同签署和履约1、招标代理和采购人应共同签署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goods/works/services 的质量、数量、技术参数、价格、交期、售后服务等条款;2、供应商应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并保证goods/works/services 的质量、数量、技术参数、交期等。
完整版供应商管理制度及流程
七、持续改进
7.1内部审计与评估
(1)公司定期对供应商管理制度及流程进行内部审计,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2)采购部门根据审计结果,调整供应商管理策略,提高采购效率。
7.2供应商满意度调查
(1)公司定期开展供应商满意度调查,了解供应商对公司采购活动的评价和建议。
(2)根据调查结果,公司及时调整管理措施,优化供应商合作体验。
7.3培训与提升
(1)公司组织内部培训,提高采购部门员工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2)鼓励员工参加行业交流活动,了解行业动态,提升公司整体采购水平。
八、信息技术支持
8.1采购信息系统
(1)公司建立完善的采购信息系统,实现供应商信息的电子化管理,提高数据处理效率。
(3)供应商按约定时间交货,采购部门负责验收,并办理入库手续。
3.2质量控制
(1)采购部门在签订合同时,明确产品质量要求,并与供应商达成一致。
(2)采购部门对到货物料进行抽检,如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与供应商沟通,要求整改或退货。
(3)生产部门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物料质量问题,及时反馈给采购部门,采购部门协同供应商解决。
(2)惩罚措施应严格按照公司制度执行,确保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十五、市场动态与竞争分析
15.1市场动态监测
(1)公司应关注市场动态,了解行业趋势,为供应商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建立市场动态监测机制,定期收集、分析市场信息,为供应商选择和评估提供支持。
15.2竞争分析
(1)分析竞争对手的供应商管理策略,借鉴其成功经验,优化自身供应商管理流程。
十四、激励机制
14.1供应商奖励
单位物资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物资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确保物资质量,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物资采购活动,包括办公用品、设备、原材料等。
第三条供应商管理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第二章供应商选择与管理第四条供应商选择1. 供应商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1)质量可靠:供应商提供的物资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保证产品合格率。
(2)价格合理: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选择价格合理的供应商。
(3)服务优质: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及时解决采购过程中的问题。
(4)信誉良好: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行业口碑。
2. 供应商选择程序:(1)收集供应商信息:通过市场调研、同行推荐、网络查询等方式收集供应商信息。
(2)筛选供应商:根据选择原则,对收集到的供应商信息进行筛选。
(3)实地考察:对筛选出的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其生产能力、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情况。
(4)确定供应商: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合格的供应商。
第五条供应商管理1. 供应商合同管理: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采购活动合法、合规。
2. 供应商考核: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包括产品质量、供货及时性、售后服务等方面。
3. 供应商评估:根据供应商考核结果,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对表现良好的供应商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的供应商进行整改或淘汰。
第三章物资采购与验收第六条物资采购1. 采购计划:根据单位需求,制定采购计划,明确采购物资的种类、数量、质量、价格等要求。
2. 采购方式:根据采购物资的特点和需求,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如直接采购、招标采购、询价采购等。
3. 采购流程:按照采购计划,执行采购流程,确保采购活动规范、高效。
第七条物资验收1. 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单位内部规定,对采购的物资进行验收。
2. 验收程序:采购人员、质量检验人员共同参与验收,确保验收过程公开、透明。
3. 验收结果:对验收合格的物资进行入库,对不合格的物资进行退换或处理。
行政供应商管理制度
行政供应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行政供应商的选择、评估、合作与管理,确保供应商能够提供优质、高效、合规的产品和服务,满足公司行政工作的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行政采购相关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设备设施、劳保用品、物业服务、餐饮服务等供应商。
三、供应商分类根据采购金额、重要性和风险程度,将行政供应商分为以下三类:1、重要供应商:提供关键产品或服务,对公司运营有重大影响,采购金额较大的供应商。
2、一般供应商:提供常规产品或服务,对公司运营有一定影响,采购金额适中的供应商。
3、次要供应商:提供辅助性产品或服务,对公司运营影响较小,采购金额较小的供应商。
四、供应商选择标准1、资质合法:供应商应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相关行业资质和经营许可证等。
2、产品质量: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公司的质量要求。
3、价格合理:供应商的报价应具有竞争力,在同等质量和服务条件下,价格相对优惠。
4、交货能力:供应商能够按时、按量交付产品或服务,具有良好的交货记录。
5、服务水平: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能够及时响应和解决问题。
6、信誉良好:供应商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口碑,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供应商开发与引入流程1、需求提出:行政部门根据公司的实际需求,提出供应商开发的需求。
2、市场调研:采购人员通过网络搜索、行业推荐、展会等渠道,收集潜在供应商的信息。
3、初步筛选:对收集到的潜在供应商进行初步筛选,剔除明显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4、实地考察(如有必要):对于重要供应商或存在疑虑的供应商,采购人员进行实地考察,了解供应商的生产经营状况、质量管理体系等。
5、样品测试(如有需要):对于需要提供样品的供应商,进行样品测试,评估样品的质量和性能。
6、商务谈判: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商务谈判,确定合作意向、价格、交货期、服务等条款。
7、合同签订: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正式的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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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制度
为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建立供应商诚信档案,促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依法诚实经营和公平竞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供应商的确定
(一)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的项目,以发布公告的形式确定供应商。
(二)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的项目,可以通过发布公告、从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以书面推荐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
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的,在报政府采购管理股审批前,应当在指定媒体上先进行公示,并将公示情况一并报政府采购管理
股。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
(二)具有建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具有履行合同的条件和能力并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供应商入库需提交的材料
供应商在信息库登记后,应当向政府采购管理股出示下列材料的原件,同时提供下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备案: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三)经营场所相关证明材料(房产证,租房协议等);
(四)银行开户许可证;
(五)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六)企业法人资格代表证及其授权书;
(七)企业法人身份证;
(八)企业经营相关业务的资质证书(特许经营许可证、业务资质证书、品牌授权代理证书);
(九)公司简介及公司经营主要业绩介绍;
(十)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凡是涉及工商、税务、经营资质等重要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提供有效的书面材料,以便及时更改和调整。
四、供应商诚信档案记录内容
(一)供应商积极响应采购的情况,包括参加公开招标的投标次数和表现,以及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的表现;
(二)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行为规范,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三)供应商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状况,是否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否提供良好售后服务。
供应商有以上规定情形之一,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情节较轻的,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加本县政府采购活动,并由政府采购管理股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