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kennyvip 3级被浏览3072次 2013.03.08满意回答ph50443级采纳率:49% 2013.03.08 检举【发布单位】财政部【发布文号】财政部令第35号【发布日期】2006-05-30【生效日期】2006-07-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 2006年5月30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障行政单位履行职能,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各民主党派机关(以下统称行政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各级行政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行政单位的国有(公共)财产。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包括行政单位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调拨给行政单位的资产、行政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等。
第四条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一)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二)推动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三)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四)监管尚未脱钩的经济实体的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五条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评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产权登记、资产清查、资产统计报告和监督检查等。
第六条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二)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三)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
第七条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一、概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指对行政事业单位所拥有的国有资产实施全面管理与监督,确保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行为,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国家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二、资产管理的原则1. 安全性原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应注重资产的安全性,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损失、浪费和滥用。
2. 效益性原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应注重资产的效益性,追求资产的最大化利用,提高资产的投资回报率。
3. 公平公正原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应以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遵循市场化、法制化的规范,提高资产配置的效率。
三、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1. 行政事业单位: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行政事业单位应承担维护资产安全和有效利用的责任,制定和完善资产管理制度。
2. 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指导和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加强对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3. 资产管理机构: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专门的资产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资产管理工作,包括资产评估、资产处置、资产维修等。
四、资产管理的内容1. 资产评估:行政事业单位应定期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确保资产估值的准确性,为资产的合理配置提供依据。
2. 资产处置:行政事业单位应合理利用闲置或低效的国有资产,通过出售、租赁或转让等方式实现资产的增值。
3. 资产维修: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维修和保养工作,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转和延长使用寿命。
4. 资产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资产监督机制,对资产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资产管理的措施和要求1. 制定资产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制定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管理的流程和责任分工。
2. 加强人员培训: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资产管理水平,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2006年5月30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障行政单位履行职能,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各民主党派机关(以下统称行政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各级行政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行政单位的国有(公共)财产。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包括行政单位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调拨给行政单位的资产、行政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等。
第四条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一)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二)推动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三)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四)监管尚未脱钩的经济实体的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五条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评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产权登记、资产清查、资产统计报告和监督检查等。
第六条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二)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三)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
第七条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八条各级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
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本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负责资产配置事项的审批,按规定进行资产处置和产权变动事项的审批,负责组织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统计报告、资产评估、资产清查等工作;(四)负责本级行政单位出租、出借国有资产的审批,负责与行政单位尚未脱钩的经济实体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五)负责本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六)对本级行政单位和下级财政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七)向本级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ﻫ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统称行政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行为和其他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活动。
ﻫ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包括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调拨的资产、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其管理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ﻫ(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ﻫ(二)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ﻫ(三)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
ﻫ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主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ﻫ第六条行政单位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
其主要职责是:(一)依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二) 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三)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采购、验收、维修和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四)负责办理本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处置、出租、出借等事项的报批手续;ﻫ(五)负责与本单位尚未脱钩的经济实体的国有资产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并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ﻫ第七条事业单位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
其主要职责是:(一)依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ﻫ(二)负责本单位资产购置、验收入库、账卡管理、维护保管、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ﻫ(三)负责办理本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的报批手续;(四)负责本单位用于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的资产的保值增值,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国有资产收益。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一、引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保障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物质基础。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对于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促进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原则(一)资产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原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单位依法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
(二)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原则通过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实现资产配置的科学合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并重原则既要注重资产的实物形态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又要重视资产的价值核算和管理,真实反映资产的价值状况。
(四)规范管理与提高效率相统一原则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流程,同时注重提高管理效率,为单位履行职能提供有力保障。
三、资产范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包括:(一)流动资产,如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二)固定资产,如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等。
(三)无形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
(四)对外投资,如债权投资、股权投资等。
(五)其他资产,如在建工程、待处理资产等。
四、资产配置(一)配置标准根据单位的职能、人员编制、业务需求等因素,制定资产配置标准。
资产配置标准应当明确各类资产的配置数量、价格上限等。
(二)配置程序单位申请资产配置时,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经主管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审批后,方可购置。
(三)优先调剂在满足单位工作需要的前提下,优先通过调剂方式配置资产,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
五、资产使用(一)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产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资产使用责任,规范资产使用行为。
(二)出租出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并签订合同,明确租金、租期等事项。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一、总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效益而制定的。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行政事业单位,旨在保护和发挥国有资产的作用,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二、国有资产管理原则1. 保护原则国有资产的保护是国有资产管理的最基本原则。
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资产保管、保险和风险防范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完整和安全。
2. 合理配置原则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和工作任务,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3. 收益最大化原则行政事业单位应通过合理经营和有效管理,努力实现国有资产的收益最大化。
三、国有资产管理体制1. 资产管理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协调各项资产管理工作,制定并实施资产管理制度。
2. 资产管理人员行政事业单位应聘请具备相关资产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四、资产管理程序1. 资产登记行政事业单位应对所有国有资产进行登记,建立资产档案,明确归属和使用情况。
2. 资产评估行政事业单位应定期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确保资产估值的准确性。
3. 资产处置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闲置、报废、损坏或无效的国有资产进行及时处置,以充分发挥资产的使用价值。
五、财务管理1. 资产评估和会计核算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和会计核算,确保资产价值的准确反映和正确计量。
2. 资金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应合理安排资金运作,加强资金监督和内控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高效利用。
六、监督与评估1. 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内部监督制度,加强对资产管理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2. 评估考核行政事业单位应定期对资产管理工作进行评估考核,确保资产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以下简称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平安和完整,提高资产运用效益,保证国家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行政事业资产是指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运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全部、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
包括国家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
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全部的资产。
行政事业资产的表现形式为:流淌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三条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保障资产的平安和完整;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运用;对经营性资产实行有偿运用并监督其实现保值增值。
第四条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产权的登记、界定、变动和纠纷的调处;资产的运用、处置、评估、统计报告和监督;向同级财政通报状况等。
第五条国家对行政事业资产的管理,坚持全部权和运用权相分别的原则,实行国家统一全部,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运用的管理体制。
其次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是政府专司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机构。
中心和地方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根据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本级政府管辖的行政事业资产施行综合管理。
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会同财政部门制定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三)负责组织行政事业资产的产权登记,清查统计,资产评估,纠纷调处;并会同财政部门对产权变动、资产处置进行审批;(四)会同财政部门对用于经营性资产的审批和保值增值的考核监管工作;(五)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和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工作。
第七条各主管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统一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占有、运用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
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二)负责制定本部门的资产管理方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三)负责组织本部门的资产清查、登记、统计汇总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四)负责规定权限范围内资产的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的审批;(五)负责本部门用于经营性资产的审核和实现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工作;(六)向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并报告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一、引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保障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履行职能的重要物质基础。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对于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公共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原则与目标(一)管理原则1、资产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原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单位只有使用权和管理权。
2、安全完整原则: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资产流失和损毁。
3、合理配置原则:根据单位职能和事业发展需要,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4、勤俭节约原则:在资产购置、使用和处置等环节,遵循勤俭节约的原则,避免浪费。
(二)管理目标1、实现资产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等行为。
2、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资产的作用,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3、保障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加强资产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资产被盗、损毁和流失。
三、资产的分类与登记(一)资产分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按照性质和用途分为以下几类:1、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2、固定资产: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如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等。
3、无形资产: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
4、对外投资:指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5、其他资产:指上述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如长期待摊费用等。
(二)资产登记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登记制度,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登记。
资产登记应当包括资产的名称、数量、价值、来源、使用部门等信息。
资产登记应当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在国有资产管理领域,行政事业单位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中国国务院于2008年发布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本文将对该法规的主要内容进行介绍,以确保读者对其了解和应用。
一、法规背景及目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实施背景是为了适应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与运营。
该法规旨在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国有资产的效益和保值增值能力,促进行政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
二、国有资产管理的原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明确了国有资产管理的六大原则,包括保值增值原则、合理配置原则、公开透明原则、风险控制原则、社会效益优先原则和依法管理原则。
这些原则为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提供了指导。
三、国有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根据该法规,行政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是国有资产管理的主体,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监督和评估,并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行政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必须履行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责,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运营。
四、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国有资产管理提出了具体的规定,包括资产评估、资产保管、资产增值和利润分配等方面。
法规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定期资产评估,确保资产价值的准确把握。
同时,行政事业单位要加强资产保管和监管,妥善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
五、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与责任追究为了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有效实施,法规明确了监督与责任追究的机制。
相关部门和监管机构要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监督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也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有效管理国有资产。
六、国有资产管理的创新与改革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也需要不断创新与改革。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鼓励行政事业单位采用市场化的管理手段,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益,增强国有资产的市场竞争力。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增强国有资产的综合效益,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和保值增值能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注重综合运用各种管理手段和经济手段,做到科学管理、规范运作。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目标是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护和增值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运营,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应当综合运用多种管理手段,包括财务管理、项目管理、审计管理、绩效管理等,统筹安排和管理国有资产。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制度,明确责任、权限和程序,完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防范各种经营风险和安全隐患。
第二章国有资产的分类和管理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按照性质、用途等进行分类管理。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应当加强科学规划和合理配置,根据事业发展需要进行优化调整,提高资源利用效益。
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应当加强事后监督和评估,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第九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应当依法进行,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出售等经营性行为应当按照市场原则进行,确保谁的产权权益。
第三章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第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应当注重盈利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应当加强资产评估,确保资产估值准确,提高资产价值。
第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经营项目应当按照市场原则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投资决策,确保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应当加强对风险的识别和评估,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控制和防范,确保资产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第四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行政事业单位:指由政府设立,从事行政管理和公益服务的法人机构。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全文.doc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全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以下简称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证国家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事业资产是指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国家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行政事业资产的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三条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使用;对经营性资产实行有偿使用并监督其实现保值增值。
第四条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产权的登记、界定、变动和纠纷的调处;资产的使用、处置、评估、统计报告和监督;向同级财政通报情况等。
第五条国家对行政事业资产的管理,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是政府专司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机构。
中央和地方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本级政府管辖的行政事业资产施行综合管理。
主要职责是:(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 合同财政部门制定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三) 负责组织行政事业资产的产权登记,清查统计,资产评估,纠纷调处;并会同财政部门对产权变动、资产处置进行审批。
(四) 会同财政部门对用于经营性资产的审批和保值增值的考核监管工作;(五)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和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工作。
第七条各主管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统一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促进国有资产的增值和保值,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活动。
第三条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合理、高效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实现国有资产的价值和效益。
第四条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进行,并经批准部门审核或者备案。
第二章资产处置的规划和管理第五条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制定国有资产处置规划,明确处置目标、原则、方式、程序和责任。
第六条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处置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处置活动的合法性、安全性和效率性。
第七条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国有资产档案管理制度,对资产处置的相关文件、数据进行归档和保存,并做好备份工作。
第八条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应当配备专门的资产处置管理人员,确保资产处置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资产处置的程序和方式第九条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应当按照程序和方式进行,包括公开招标、拍卖、协议转让、租赁等方式。
第十条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程序包括资产处置方案的制定、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部门的审批、合同签订等环节。
第十一条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应当依法进行评估,确定资产转让价格,并及时公示。
第十二条对于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可以依法通过商议、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第四章资产处置的监督和评估第十三条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应当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产处置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十四条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应当建立风险评估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资产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问题。
第十五条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应当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资产管理工作的参考和改进依据。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以下简称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证国家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事业资产是指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
包括国家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
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行政事业资产的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三条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使用;对经营性资产实行有偿使用并监督其实现保值增值。
第四条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产权的登记、界定、变动和纠纷的调处;资产的使用、处置、评估、统计报告和监督;向同级财政通报情况等。
第五条国家对行政事业资产的管理,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是政府专司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机构。
中央和地方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本级政府管辖的行政事业资产施行综合管理。
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会同财政部门制定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三)负责组织行政事业资产的产权登记,清查统计,资产评估,纠纷调处;并会同财政部门对产权变动、资产处置进行审批;(四)会同财政部门对用于经营性资产的审批和保值增值的考核监管工作;(五)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和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工作。
第七条各主管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统一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
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二)负责制定本部门的资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三)负责组织本部门的资产清查、登记、统计汇总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四)负责规定权限范围内资产的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的审批;(五)负责本部门用于经营性资产的审核和实现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工作;(六)向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并报告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规范国有资产的流转和使用,保护国家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地方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活动,以及与国有资产管理相关的其他行政事业单位。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模式。
第四条国家鼓励行政事业单位依法使用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
第二章国有资产管理责任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是国家的法定代表人,享有一定的自主权,应当对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负有管理责任。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的负责人是国有资产的管理者,应当依法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第七条国有资产管理主要责任包括:制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规范,明确决策权和管理权的职责划分,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督和评估工作。
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第三章国有资产评估和登记第九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对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评估,确保国有资产的价值准确反映在财务报表中。
第十条国有资产的评估应当依法进行,选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第十一条国有资产应当进行登记,做到实物与账面一致。
第四章国有资产的流转和处置第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可以通过租赁、出售等方式对国有资产进行流转,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经过相应的程序。
第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出售,应当经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买家,保证公平竞争。
第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对闲置的国有资产应当及时进行处置,不得长期占用、闲置。
第五章国有资产的监督和检查第十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的监督机制,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十六条监察机关有权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对于违反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办法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以下简称国有资产)是指国家所有、由行政事业单位管理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以下简称国有资产管理)是指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利用、增值和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国有资产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的原则,依法保护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经济价值管理和社会效益管理,认真落实“公有为主、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方针,推动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优化配置。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其派出机构、下级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有效配置和重大决策的科学决策,防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流失、损失和滥用;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当协同合作,共同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和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内容第五条国有资产管理应当贯彻以下基本原则:(一)政府领导、市场导向。
政府强化自身在国有资产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发挥市场在资本价值评价、投资决策、资产流转等方面的导向作用。
(二)保值增值、效益优先。
国有资产管理应当综合考虑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强化投资决策和经营管控,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稳健运营。
(三)规范管理、制度保障。
国有资产管理应当坚持依法治理,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制度执行和绩效考核,不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四)透明公开、信息公开。
国有资产管理应当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国有资产的管理情况、投资运营情况和财务会计情况,提高管理公开透明度和社会监督能力。
第六条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制定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
(二)依法保护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和调查,及时掌握国有资产的流向和使用情况。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一、总则行政事业单位是指受行政机关牵头组织,依法行使管理公共事务和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
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和保值增值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二、资产管理原则1. 法定原则: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合规管理国有资产,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
2. 尊重市场原则:行政事业单位应当运用市场化的手段进行资产管理,推行审慎经营原则,增加资产的收益和价值。
3. 公平公正原则: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保持资产管理的公平公正,依法对内部和外部单位一视同仁,避免利益输送和不当专项利益。
4. 效益优先原则: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应当以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为目标,确保资产的最大化使用和保值增值。
三、资产管理内容1. 资产登记与核实: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资产登记制度,对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清查和核实,确保资产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资产收入与支出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资产收支管理制度,对资产收入和支出进行统一管理,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3. 资产使用与维护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合理规划和利用国有资产,加强对资产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资产长期稳定运行。
4. 资产评估与处置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确保资产价值的准确反映,并及时处置那些无法继续使用或者处置能够带来更大收益的资产。
四、监督与责任1. 监督机制: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资产管理活动的监督和检查,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
2. 责任追究:对于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五、附则1.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2. 对于已经存在的其他行政法规和规章与本办法存在冲突的部分,以本办法规定为准。
总结:以上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旨在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确保资产的有效利用和增值收益。
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38号
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正文:---------------------------------------------------------------------------------------------------------------------------------------------------- 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38号1992年8月31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国有资产,促进国有资产合理使用,维护资产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各级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行政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的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以下简称国有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通过财政拨款、各种预算内和预算外收入、接受捐赠等形成的各类资产。
第三条国有资产管理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和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
第四条省国有资产管理局主管全省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地、市、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主管本地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各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国有资产的管理,并接受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五条国有资产分为四类:固定资产;材料和低值易耗品;货币资金;其他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核算单价在规定起点(一般设备为200元,专业设备为500元)以上,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使用过程中能保持其实物形态的资产。
单价虽然不够规定的核算起点,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资产,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具体的会计核算起点,由业务主管部门根据行业规定确定。
材料和低值易耗品是指使用以后即行消耗或逐渐消耗而不能复原的物质,以及不够固定资产标准但可多次使用的器具设备。
货币资金是指银行存款、库存现金、有价证券。
其他资产是指不属于以上各类的其他各种资产。
第二章国有资产的管理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登记和使用、保管制度,建立资产帐目,及时、准确地记录国有资产的存量、增减、分布等情况。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24.08.16•【文号】财资〔2024〕116号•【施行日期】2024.08.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4〕116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规范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保障国家所有者权益,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等规定,我们制定了《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2024年8月16日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能,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和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以下统称各部门)的机关本级及其所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有关中央管理企业所属的各级事业单位。
第三条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方式包括单位自用、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等。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应当首先用于本单位履行职能和保障事业发展、提供公共服务,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出租出借、对外投资。
第四条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使用国有资产应当遵循安全规范、节约高效、物尽其用、公开透明、权责一致的原则,严格执行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的规定,加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最新)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最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处置管理,合理利用和配置国有资产,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和监管,提高资产价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处置,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确保资产的合理利用和保值增值。
第三条本办法适合于行政事业单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置国有资产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买卖、租赁、招标拍卖、出借等。
第二章国有资产处置的程序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依法甄别国有资产,确定处置范围和方式;二、编制国有资产资料、出售方案或者出借方案;三、按照程序报批并进行公示;四、组织实施资产的出售或者出借;五、办理完税、协议转让和权属登记手续;六、办理文件整理和归档。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方式包括:一、出售:按照市场价格以货币形式或者股权形式处置国有资产;二、出借:将国有资产出借给符合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取得资产使用权期间的使用费或者租金收益。
第三章国有资产处置的具体程序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具体程序如下:一、依法甄别国有资产,确定处置范围和方式:(一)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确定资产价值和处置方式。
(二)根据评估结果,行政事业单位自行或者委托拍卖公司、中介机构编制出售方案或者出借方案。
(三)确定出售或者出借方式,包括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拍卖、协议转让等方式。
二、编制国有资产资料、出售方案或者出借方案:(一)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国有资产资料,包括资产名称、规格、数量、所在地、使用状况等。
(二)依据资产评估结果,行政事业单位应当编制详细的出售方案或者出借方案,包括资产信息、处置方式、价格、申请条件等。
...本文档所涉及附件如下:1. 国有资产评估报告2. 出售方案或者出借方案3. 资产权属证明文件4. 文件整理和归档清单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国有资产:指由国家所有或者国家行政事业单位所有的资产。
甘肃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甘肃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公共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下文是小编收集的甘肃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甘肃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促进各项事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包括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调拨的资产、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其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二)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三)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对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主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
第二章资产配置与产权登记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应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已规定配置标准的资产,应按照标准进行配置;对没有规定配置标准的资产,应从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合理配置。
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要求配置的资产,能通过调剂解决的,原则上不重新配置。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应当遵循同一地区、同一级别、同一标准的原则,配置标准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需要以及地方财力状况等共同制定。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由同级人民政府统一管理、统一配置。
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性资金购置资产,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按以下程序报批:(一)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前,行政事业单位审核资产存量,提出本单位下一年度拟购置资产的品目、数量,测算经费额度,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二)财政部门根据本级资产配置标准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存量状况进行审批;(三)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后,各单位方可将资产购置项目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并在上报年度部门预算时附送批复文件等相关材料,作为财政部门审批部门预算的依据;(四)行政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确需临时购置资产的,应提出资产购置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五)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将资产购置项目列入部门预算和单位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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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选择题1.负责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对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职能的政府部门是()。
财政部门/国资部门监察部门审计部门2.下列关于“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表述不正确的是()。
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国有(公共)财产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3.下列不属于行政单位资产处置方式的是()。
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无偿转让出售、置换报损、报废4.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内容的是()。
管理机构及职责资产配置及使用资产处置对外借款/5.负责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行使监督职能的部门是()。
各级人民政府各级财政部门/各级工商部门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6.事业单位的下列情形中,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的是(?)。
整体或者部分改制为企业合并、分立、清算整体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行政、事业单位下属的事业单位之间的合并、资产划转、置换和转让/7.行政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执行()。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8.行政单位资产统计报告分析属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是()。
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外部监督9.行政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非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执行()。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10.下列行为中,行政单位不需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的是()。
取得的没有原始凭证的资产拍卖、有偿转让国有资产无偿转让国有资产/ 置换国有资产11.行政单位不包括()。
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部队/12.下列不属于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的是()。
国有资产处置取得的收入 /利用国有资产提供担保取得的收入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取得的收入对外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13.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属于政府部门直属特设机构,该部门为()。
上一级财政部门上一级政府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本级政府14.下列有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说法正确的是()。
税务局令38号财政部令35号财政部令36号/税务局令37号15.行政单位拟将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必须事先经过审核批准,该审核批准部门为()。
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国资部门税务部门16.行政单位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管理,下列有关其主要职责表述不正确的是()。
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负责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采购、验收、维修和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审批本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处置、出租、出借等事项/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17.《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有关下列规定正确的是()。
对货币性资产损失的处置,无论金额大小,都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审批车辆由占有、使用单位处置后,凭相关部门的处置文书报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备案/在办理土地处置手续前,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进行前置性审批房屋建筑物根据市政建设规划要求需拆迁的,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进行合规性批复18.发生分立、合并、部分改制的事业单位,应当办理()。
占有产权登记撤销产权登记变更产权登记/注销产权登记19.根据规定,事业单位进行隶属关系发生变化的,应当办理(??)。
占有产权登记变更产权登记/ 注销产权登记不需任何登记20.行政单位干预评估机构独立执业,主要表现不包括()。
时间干预评估人员干预/评估值干预收费干预21.下列单位不执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是()。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行政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非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社会团体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22.主管部门在配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或者审核、批准国有资产使用、处置事项的工作中违反规定的,财政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予以(??)。
罚款警告/ 注销罚金23.对行政单位提出的资产购置项目具有审批权的是()。
行政主管部门上级行政单位同级财政部门/上级财政部门24.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等有偿使用收入()。
可以直接用于发放津贴、补贴可以直接用于发放奖金、福利可以直接用于开支招待费必须上缴同级财政专户,支出由同级财政部门按批准的计划和用途从财政专户中拨付/25.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问题作出了全面规定的是()。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公司法》26.下列属于对资产进行的定期清查的是()。
会计主体发生改变发生自然灾害和意外损失更换资产保管人年终决算前/27.有权制定资产清查实施办法的最低级别部门是()。
中央财政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28.地市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29.行政单位出租、出借的国有资产所形成的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
专项专用统筹安排收支两条线/其他方式30.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活动,不应当遵循的原则是()。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风险管理相结合/31.下列各项不属于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应遵循的原则是()。
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32.将应界定为国有资产的捐赠物资,擅自占有、使用,该财政违法行为处于国有资产管理的()。
登记环节/ 核算环节使用环节处置环节33.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应当遵循的原则为()。
公开、公正、公平/公正、公平、合理公开、合理、公正公开、合理、合情34.下列不属于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的是()。
国有资产处置取得的收入/利用国有资产提供担保取得的收入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取得的收入对外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35.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内容不包括()。
预算管理形式/单位性质、主管部门单位名称、住所、负责人及成立时间单位资产总额、国有资产总额、主要实物资产额及其使用情况、对外投资情况36.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需要对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资产评估的是()。
事业单们的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事业单位分立事业单位部分改制为企业行政单位下属的事业单位之间的合并/判断题37.财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国有资产管理的部分工作交由有关单位完成。
()正确/错误38.经批准召开重大会议、举办大型活动等需要购置资产的,由会议或者活动主办单位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程序报批。
()正确/错误39.事业单位向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申请项目经费的,有关部门在下达经费前,应当将所涉及的规定限额以上的资产购置事项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正确/错误40.行政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非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独立核算的企业执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不执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正确/错误41.事业单位资产不可以用于对外投资。
()正确错误/42.发生分立、合并、部分改制,以及隶属关系、单位名称、住所和单位负责人等产权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事业单位,不需办理变更产权登记。
()正确错误/43.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复的统计报告,应当作为资产管理的依据和基础,但不可以作为预算管理的依据。
()正确错误/44.行政单位可以要求评估机构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评估报告。
()正确/错误45.因依法撤销或者整体改制等原因被清算、注销的事业单位,办理注销产权登记。
()正确/ 错误46.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状况,是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编制和安排事业单位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
()错误正确/47.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属于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错误/正确48.行政事业单位拟购置资产,购置的品目、数量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错误正确/49.行政单位国有资产评估工作可以自己对自己评估。
()错误/正确50.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错误正确/51.财政部门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具体管理。
()正确错误/52.对于事业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或者超标准配置的资产,原则上由主管部门进行调剂,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正确/错误53.事业单位接受捐赠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国有资产的监管范围。
()错误正确/54.事业单位资产处置需报主管部门审批,主管部门将审批结果定期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错误/正确55.行政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正确/错误56.行政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处置。
()正确/错误57.事业单位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正确错误/58.59.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应当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并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即可使用。
()错误/正确60.事业单位出售、出让、转让、变卖资产数量较多或者价值较高的,应当通过拍卖等市场竞价方式公开处置。
()错误正确/61.行政单位出租、出借的国有资产,其所有权性质不变,仍归国家所有;所形成的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错误正确/62.行政单位不得用国有资产对外担保,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错误正确/63.64.行政单位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计价、验收,并登记入账。
()正确/错误65.66.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收益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和担保等取得的收入应当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错误正确/67.对行政单位中超标配置、低效运转或者长期闲置的国有资产,同级财政部门无权调剂使用或者处置。
()错误/正确68.财政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错误正确/69.财政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进行资产清查的实施办法,由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正确错误/70.财政部门应当对行政单位资产统计报告进行审核批复,不可以委托有关单位进行审计。
()错误/正确71.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使用包括单位自用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担保等方式。
()正确/错误72.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应当符合规定的配置标准;没有规定配置标准的,应当从严控制,合理配置。
()错误正确/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