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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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最新招商引资负面清单

2024最新招商引资负面清单

附件招商引资负面清单一、规范通过财政奖补与税收优惠等政策进行不当招商引资的行为不得违规通过财政奖补、财政返还等方式对项目进行恶性争夺。

除法律、行政法规已有规定外,各县(市)区不得超出权限出台税收优惠政策,不得违规实施税收减免或返还。

不得采取与税收、非税收入等挂钩方式对企业、个人给予奖励、补贴,变相返还财政收入。

除国家允许的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等有关优惠政策外,不得违规利用财政资金或通过融资平台公司为企业建设厂房、购买设备或代为承担经营成本。

二、规范违规实施非税收入和社会保险费优惠进行不当招商引资的行为各县(市)区要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社会保险制度,不得对企业违规减免非税收入,不得违规减免、缓征或代为承担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保险缴费,不得允许企业违反统一的缴费费率和缴费基数规定。

三、规范通过违规提供土地优惠进行不当招商引资的行为招商引资相关开发建设活动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各县(市)区在招商引资中不得低于协议出让最低价标准违规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不得以各种名义减免土地出让收入,或者以土地换项目、先征后返、补贴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

经依法批准转让原划拔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不补缴上地出让价款;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在符合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前提下,由受让方依法依规补缴土地出让价款。

不得违规设置土地竟买条件,不得将产业项目引进与房地产用地出让捆绑或变相捆绑。

四、规范过度配置资源开展招商引资的不当行为在招商引资中要客观评估区域资源禀赋和环境条件,落实节约集约用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制度。

各类园区应确定工业标准厂房需求,建立监测预警机制,防止过度建设。

引进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应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产业园区规划环评要求和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充分考虑碳排放达峰目标,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区域消减要求,确保符合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和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

某市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工作方案

某市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工作方案

某市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的随着经济发展和市场开放,各类企业投资项目呈现井喷式增长,但也出现了一些不合规、违法、不符合环保和社会责任的投资项目。

为了规范市场秩序,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市决定实施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

本方案旨在明确负面清单的范围、管理机制和实施措施,以提高市场行为规范程度,促进可持续发展。

二、负面清单范围1.环境污染类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对大气、水源、土壤等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项目;2.重金属类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产生重金属污染物的项目;3.生态破坏类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破坏自然生态系统、破坏生物多样性的项目;4.社会影响类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对当地社会稳定、民生问题等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5.违法违规类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违法行为、违规操作、虚假宣传的项目。

三、负面清单管理机制1.制定负面清单:由市发改委牵头,联合环保、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制定负面清单,明确投资项目的不可投资范围;2.定期更新负面清单:每年对负面清单进行评估和修订,及时纳入新的负面项目;3.建立负面清单公示平台:在市发改委官网上设立负面清单专栏,公示负面清单和相关信息;4.建立投诉举报渠道:市发改委设立投诉举报窗口,接受公众和相关企业对违反负面清单规定的项目进行举报;5.配合审批程序:各相关部门要在审批过程中,对涉及负面清单的项目进行严格审查、把关;6.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市发改委要加大对负面清单项目的监管力度,对违反规定的项目进行查处和追责;7.启动评估程序:市发改委应在每个季度对所有项目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从负面清单中剔除。

四、负面清单的实施措施1.银行贷款风险控制:银行业要加强对负面清单项目的风险控制,对涉及负面清单的企业不得提供贷款支持;2.限制政府项目合作:政府不得与违反负面清单的企业进行项目合作或直接投资;3.加大问责力度:对于违反负面清单规定的企业,相关部门要严肃追责,包括罚款、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审批限制等;4.宣传教育:加强对企业和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对负面清单管理的认识和理解,形成全社会共同压力。

地方投融资负面清单:7大类40条(收藏)

地方投融资负面清单:7大类40条(收藏)

地方投融资负面清单:7大类40条(收藏)7月16日,银保监会公布处罚。

民生银行、浦发银行、交通银行被罚的原因是为地方政府违规提供融资,进出口银行被罚的原因是违反国家压降地方债务的政策要求,变相支持地方政府举债等。

(因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四家银行被重罚因此,特整理地方投融资负面清单,共7大类40条,以飨读者。

一、通过或变相通过企事业单位等举借政府债务(8条)1、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

2、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承诺为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的融资承担偿债责任。

3、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为企业举债承担偿还责任或提供担保。

4、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为企业融资提供财政资金安排、代扣代还等说明或承诺。

5、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以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国有资产为其他单位或企业融资进行抵押或质押。

6、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文件、会议纪要、领导批示等任何形式要求或决定企业为政府举债或变相为政府举债。

7、各类财政支持政策要纳入预算管理,并不得与企业偿债责任直接或间接挂钩。

8、企业债务不得推给政府偿还。

二、通过或变相通过融资平台举借政府债务(8条)1、除另有规定外,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机构和主要依靠财政拨款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均不得以财政性收入、行政事业等单位的国有资产,或其他任何直接、间接形式为融资平台公司融资行为提供担保。

2、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公益目的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以出具担保函、承诺函、安慰函等任何形式为融资平台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3、只承担公益性项目建设或运营任务、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偿还债务的融资平台公司,不得以财政性资金、国有资产抵(质)押或作为偿债来源进行融资(包括银行贷款、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信托产品、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各种形式)。

4、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将公益性资产作为资本注入融资平台公司。

市第一批项目投资负面清单【模板】

市第一批项目投资负面清单【模板】

附件2
**市第一批项目投资负面清单
一、钢铁产业
1.不能实现减量置换、兼并重组、升级改造,仅简单搬迁和新增产能的钢铁冶炼、热轧项目;
2.有效容积1200立方米一下炼铁高炉;
3.公称容量100吨以下炼钢转炉、电炉。

二、煤炭产业
1.国有煤矿矿区范围(国有煤矿采矿登记确认的范围)内的各类小煤矿;
2.未报批矿区总体规划、资源回收率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单井井型低于30万吨/年的煤矿项目。

三、电力产业
大电网覆盖范围内,热电联产外的燃煤发电项目。

四、装备制造业
1.非数控金属切削机床制造项目;
2. 8.8级以下普通抵挡标准紧固件制造项目;
3.直接以燃煤为主要能源,余气、粉尘不能综合利用,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铸造、锻造项目、人工翻砂铸造生产线。

五、化工产业
1.不进入园区的化工项目;
2.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项目。

六、建材产业
1.水泥熟料及普通水泥项目;
2.平板玻璃项目。

七、轻工产业
1.单线5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普通刨花板、高中密度纤维板生产装置和1万立方米/年以下的胶合板、细木工板生产线;
2.化学制浆造纸。

八、纺织产业
1. 25公斤/小时以下梳棉机、200钳次/分钟以下精梳机、5万转/分钟以下气流纺设备的棉纺生产线;
2.入纬率小雨600米/分钟的剑杆织机、小于700米/分钟的喷气织机、小于900米/分钟的喷水织机的织布生产线。

九、农林产业
1.种植前溴甲烷土壤熏蒸;
2.湖泊、水库投饵网箱养殖;
3.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开荒性农业开发项目。

投资审计的负面清单(11类23项)和审计事项清单(13类41项)

投资审计的负面清单(11类23项)和审计事项清单(13类41项)

投资审计的负面清单(11类23项)和审计事项清单(13类41项)一、投资审计负面清单(11类23项)(一)项目前期准备阶段1、建设程序执行(1)不参与项目立项决策。

(2)不参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概算编制及前置审核等工作。

(3)不参与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工作环节2、房屋征收与补偿(1)不参与征收补偿方案的确认(2)不参与对被征收内容的清点核量和确权。

(3)不参与评估报告的编制及前置审核(4)不参与特殊补贴、奖励和“一事一议”的前置审核。

(5)不参与补偿协议的谈判和确认。

3、招投标及政府采购(1)不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制及前置审核。

(2)不参与招标资格预审。

(3)不参与评标、开标监督。

(4)不参与中标结果的确认。

(5)不参与各类材料设备的规格、品牌和供应商的选择及价格的确认或前置审核。

4、合同或协议的签订(1)不参与竞争性谈判及其他商务谈判。

(2)不参与合同或协议的起草及前置审核。

(二)项目实施阶段1、变更及索赔不参与各类变更、索赔等事项的确认及前置审核。

2、工程签证不参与施工方案调整、现场签证和隐蔽工程量等事项的确认及前置审核。

3、工程计量不参与工程计量款前置审核。

(三)项目竣工交付阶段1、工程结算(1)不参与竣工验收及各类单项工程验收签字(2)不参与项目竣工结算前置审核,不对未经建设单位确认的工程结算进行审计。

2、工程财务不参与资金拨付的前置审核环节。

3、竣工决算不参与项目竣工决算编制。

(四)项目全过程不参与各类与审计法定职责无关的、可能影响依法独立进行审计监督的议事协调机构或工作,不参加项目决策、管理、咨询、评审等会议,发表意见并签署会议纪要。

二、投资审计内容清单(13类41项)(一)投资决策1、对建设项目的研究、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计。

2、对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计。

(二)履行建设程序1、对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设计审查、施工许可等审批、核准、备案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计。

中央企业投资负面清单

中央企业投资负面清单

中央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2017年版)一、禁止类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投资项目。

2.未按规定履行政府审批程序的投资项目。

3.不符合经国资委审核的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的投资项目。

4.不符合企业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的投资项目。

5.未明确融资、投资、管理、退出方式和相关责任人的投资项目。

6.项目资本金低于国家相关规定要求的投资项目。

7.非主业投资超过国资委认定的非主业投资比例的投资项目。

8.投资预期收益低于5年期国债利率的商业性投资项目。

9.国资委债务风险管控企业推高企业负债率的投资项目。

10.非房地产主业中央企业新购土地开展的商业性房地产投资项目。

二、特别监管类1.未纳入年度投资计划的非主业投资项目。

2.单项投资额大于中央企业合并报表净资产50%的投资项目。

中央企业境外投资项目负面清单(2017年版)一、禁止类1. 未按规定履行完成必要的审批程序的境外投资项目。

2. 不符合经国资委审核的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的境外投资项目。

3.不符合企业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的境外投资项目。

4.投资预期收益率低于投资所在国10年期国债利率的商业性境外投资项目。

5.项目资本金低于国家相关规定的境外投资项目。

6.单项投资额大于中央企业合并报表净资产50%的境外投资项目。

7.未明确融资、投资、管理、退出方式和相关责任人的境外投资项目。

8.国资委债务风险管控企业推高企业负债率的境外投资项目。

9.国资委债务风险管控“特别监管企业”的境外投资项目。

二、特别监管类1.投资额在20亿美元(含)以上的境外特别重大投资项目。

投资管理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投资管理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投资管理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一、引言为加强对投资管理负面清单的管理,规范投资管理行为,减少风险,提高投资回报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投资管理的部门和人员。

三、投资管理负面清单概述投资管理负面清单是指在投资管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的禁止性规定和限制性规定。

目的是规范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保障投资者权益,维护投资安全。

四、投资管理负面清单内容1. 禁止投资对象禁止投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被政府监管机构处罚或行政处分的企业;(2)被证券交易所处罚或被强制摘牌的企业;(3)正在进行重大重组、破产重整、诉讼仲裁等非正常经营状态的企业;(4)被列入失信名单或被法院判决违法的企业;(5)其他符合禁止投资标准的企业。

2. 限制投资对象限制投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未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披露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报告的企业;(2)财务状况不稳定、盈利能力欠佳、经营风险较高的企业;(3)不能提供足够担保或质押等风险控制措施的企业;(4)所在行业处于过剩产能、严重竞争等风险较高的企业;(5)其他符合限制投资标准的企业。

五、投资管理负面清单制度1. 负面清单制度的建立建立负面清单制度的主体责任为公司总经理,负责制定并颁布本制度。

各部门主管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

2. 负面清单管理机构设立投资管理负面清单管理机构,负责负面清单制度的执行、监督与检查,并对违反负面清单的行为进行处理。

3. 负面清单的更新和调整负面清单须定期进行检查和审查,及时修订、更新和调整,保持与市场变化和公司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4. 投资决策的约束投资决策应当符合负面清单的相关规定,否则将被视为违反负面清单制度的行为。

5. 违规处理对违反负面清单规定的行为,将根据公司相应管理制度进行纪律处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监督与检查1. 负面清单制度的监督公司领导对负面清单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企业投资项目正负面清单制模版模版

企业投资项目正负面清单制模版模版

x x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投资项目正负面清单为进一步做好风险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我司的投资优势,集中优势资源,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特建立正面清单。

所有列入正面清单,都是公司计划未来将投资重点领域。

对过剩产业、淘汰产业、高危行业、涉诉企业、限制发展项目等,建立负面清单,实施准入限制。

所有列入负面清单的,投资部门均不予立项。

正负面清单由风险管理部负责制定和修订,由董事长办公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正负面清单制定、修订和审议等具体工作,由风险管理部具体落实。

本清单将随着市场发展变化而动态调整。

一、正面清单在世界新技术、新产业迅猛发展的背景下,新一轮产业革命即将爆发,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的战略性新兴产业1因其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且具有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等特点,正在成为引领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转型加快,传统拉动经济增长的粗放型发展模式以及出口拉动内需的方式将会发生彻底转变,未来的改革方向必然是向提高经济发展效率并且拉动国内消费需求转变,在此背景下,“十三五”规划中,创新驱动将会上升到核心位置,而新兴产业将持续成为未来驱动经济增长的新引擎。

基于此,云能金控计划未来将投资重点领域确定为以下四大战略新兴产业,包括:能源相关产业(含节能环保)、健康医疗、高端装备、金融产业、集团内的产业协同、其他产业(高原农业、绿色生态农业及文化教育等)。

二、行业负面清单1、《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明确为限制类和淘汰类的条目;2、产能过剩行业(以国务院确定的产能过剩行业为准),包括但不限于: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制造、炼焦、电石、铁合金、多晶硅、煤化工、大豆压榨等行业;3、项目所在地方政府发布的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包括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1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的部署和要求,国务院制定了《“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并明确提出加快培育和发展节能环保、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关于在投资审计的负面清单和审计事项清单

关于在投资审计的负面清单和审计事项清单

关于在投资审计的负面清单和审计事项清单投资审计是指对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查和验证的过程。

在进行投资审计时,审计师需要遵循一定的负面清单和审计事项清单,以确保审计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以下是关于负面清单和审计事项清单的详细介绍。

负面清单是指在投资审计中明确禁止的行为和情况。

这些禁止的行为包括虚假陈述、欺诈、洗钱等违法行为。

审计师在进行审计时,需要对可能存在的负面清单行为进行审查,以确保公司的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如果发现有涉嫌负面清单的行为,审计师需要及时采取措施,如报告给相关的监管机构或中止审计工作。

审计事项清单是指在投资审计中需要关注的事项。

这些事项包括重要的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审计证据等。

审计师在进行审计时,需要对这些事项进行仔细审查和验证,以评估公司的财务报表是否符合相关的会计准则和法规。

同时,审计事项清单还包括对公司的风险评估、前期审计调整等重要事项的审查。

审计师在进行审计时需要按照审计事项清单的要求进行工作,以确保审计的全面性和可靠性。

在投资审计中,负面清单和审计事项清单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审计工作,确保审计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负面清单的存在是为了防止潜在的欺诈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市场的稳定。

审计事项清单的存在是为了确保审计工作的全面性和严密性,提高审计的可信度。

审计师在进行投资审计时,需要严格按照负面清单和审计事项清单的要求进行工作,以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总之,负面清单和审计事项清单在投资审计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它们规范了审计工作的流程和内容,确保了审计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审计师在进行投资审计时需要遵循负面清单和审计事项清单的要求,以保证审计的质量和效果。

在投资审计中,负面清单和审计事项清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它们帮助审计师确保审计工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全面性,以便为投资者和利益相关方提供有关公司财务状况的准确信息。

以下将详细介绍负面清单和审计事项清单在投资审计中的具体内容。

首先,负面清单是指禁止的行为与情况。

关于在投资审计的负面清单和审计事项清单(完整版)

关于在投资审计的负面清单和审计事项清单(完整版)

关于在投资审计的负面清单和审计事项清单(完整版)投资审计是对公司或个人的财务状况和交易进行评估和核实的过程。

在进行投资审计时,审计师需要遵循一系列的准则和规范,以确保审计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在进行投资审计时,存在一系列的负面清单和审计事项清单,用于指导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关注的特定问题和风险。

下面是关于投资审计的负面清单和审计事项清单的完整版:负面清单:1. 虚假财务报表:审计人员需要关注财务报表中可能存在的虚假信息和错误的揭示,以便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

2. 非法行为:审计人员需要关注公司或个人是否参与任何非法活动,如洗钱、贪污等。

这些非法行为可能会导致财务报表的不准确性和不完整性。

3. 高风险交易:审计人员需要关注是否存在高风险的交易,如与失信企业的关联交易、大额贷款等。

这些高风险交易可能会导致财务报表的不准确性和风险暴露。

4. 外部压力和干扰:审计人员需要关注外部压力和干扰的存在,如股东、管理层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对审计结果的影响。

这些外部压力和干扰可能会威胁审计的独立性和准确性。

5. 内部控制缺失:审计人员需要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是否存在缺失或不完善的情况。

这些内部控制的缺失可能会导致财务报表的不准确性和风险暴露。

审计事项清单:1. 资产负债表:审计人员需要审查和核实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包括现金、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等项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人员需要审查和核实公司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以确保公司的收入、支出和现金流量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3. 合同和协议:审计人员需要审查和核实公司的合同和协议,包括与供应商、客户、债权人等的合同和协议,以确保其合规性和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4. 税务事项:审计人员需要审查和核实公司的税务事项,包括纳税申报和缴纳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5. 其他事项:审计人员还需要注意其他可能影响财务报表准确性的事项,如相关方交易、业务扩张、风险暴露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的负面清单和审计事项清单仅仅是一个参考,审计人员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和环境进行判断和处理。

投资项目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投资项目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投资项目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是为了防范投资风险和维护投资者利益而设立的一种制度。

下面是一个典型的投资项目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1. 严禁投资非法、违法或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项目,如赌博、毒品生产和贩卖等。

2. 严禁投资涉及环境破坏、资源浪费或污染的项目,如煤炭燃烧、化学品生产等。

3. 严禁投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项目,如不符合建筑安全规范的建筑物、无证操作的化工厂等。

4. 严禁投资存在重大欺诈行为的项目,如虚假宣传、偷逃税款等。

5. 严禁投资存在重大权益纠纷的项目,如土地征用问题、产权纠纷等。

6. 严禁投资存在重大违约风险的项目,如未能按时履约的供应商或合作伙伴。

7. 严禁投资存在违背道德和伦理原则的项目,如人体器官买卖、动物实验等。

8. 严禁投资存在重大法律风险的项目,如在司法程序中涉及争
议的案件。

9. 严禁投资存在严重竞争风险的项目,如市场份额低、技术落后等。

10. 严禁投资存在经营不善或财务困难的项目,如连续亏损多年、负债累累等。

投资项目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设立可以帮助投资人识别和避免不良项目,保护投资人的权益和资金安全。

同时,也促进了项目的健康发展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

关于在投资审计的负面清单和审计事项清单

关于在投资审计的负面清单和审计事项清单

关于在投资审计的负面清单和审计事项清单投资审计的负面清单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虚假陈述:审计师会关注是否存在虚假陈述,即被审计主体故意提供错误或误导性信息,以误导投资者或其他利益相关方。

2. 重大错误:审计师将关注被审计主体的财务报表中是否存在重大错误,包括但不限于重要账目错误、运算错误、计量错误等。

3. 不合规行为:审计师需要确定被审计主体是否遵守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

如果发现不合规行为,审计师将在审计报告中提出相应的保留意见。

4. 财务舞弊:审计师会关注被审计主体是否存在财务舞弊行为,包括财务数据的篡改、资金的侵占、虚增收入等,以及与其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

5. 不真实交易:审计师会审查被审计主体的交易是否真实和合理。

不真实交易可能包括与关联方的交易、虚假销售、虚假采购等。

这些负面清单是审计师在进行投资审计时所需关注的重点,目的是为了保证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透明度,提供投资者可靠的信息。

另外,审计事项清单是审计师在投资审计中需要关注的具体事项,其内容可能根据被审计主体的特点和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一般而言,审计事项清单可能包括以下内容:1. 会计政策的适用:审计师需要评估被审计主体是否正确并一致地适用了相关的会计政策,以确保财务报表的可比性和准确性。

2. 内部控制评估:审计师需要评估被审计主体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风险控制、信息系统控制、会计处理控制等,以确定其有效性和合规性。

3. 财务报表的披露:审计师需评估被审计主体的财务报表披露是否充分和准确,包括对重要事项的披露、附注信息的详尽程度等。

4. 财务指标分析:审计师可以根据被审计主体的具体情况,对其财务指标进行分析,包括财务比率分析、现金流量分析等,以揭示隐藏的潜在问题。

5. 重大交易审计:审计师需要对被审计主体的重大交易进行审计,包括收购、重组、资本运作等,以评估其真实性和合规性。

通过对这些审计事项的审查和评估,审计师可以提供客观、独立的意见,帮助投资者和利益相关方做出准确的投资决策。

中央企业投资负面清单

中央企业投资负面清单

中央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2017年版)1. 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投资项目。

2•未按规定履行政府审批程序的投资项目。

3. 不符合经国资委审核的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的投资项目。

4. 不符合企业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的投资项目。

5•未明确融资、投资、管理、退出方式和相关责任人的投资项目。

6. 项目资本金低于国家相关规定要求的投资项目。

7. 非主业投资超过国资委认定的非主业投资比例的投资项目。

8. 投资预期收益低于 5年期国债利率的商业性投资项目。

9. 国资委债务风险管控企业推高企业负债率的投资项目。

10. 非房地产主业中央企业新购土地开展的商业性房地产投资项目。

二、特别监管类1. 未纳入年度投资计划的非主业投资项目。

2. 单项投资额大于中央企业合并报表净资产50%的投资项目。

中央企业境外投资项目负面清单(2017年版)1. 未按规定履行完成必要的审批程序的境外投资项目。

2. 不符合经国资委审核的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的境外投资项目。

3. 不符合企业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的境外投资项目。

4. 投资预期收益率低于投资所在国10年期国债利率的商业性境外投资项目。

5. 项目资本金低于国家相关规定的境外投资项目。

6. 单项投资额大于中央企业合并报表净资产50%的境外投资项目。

7. 未明确融资、投资、管理、退出方式和相关责任人的境外投资项目。

8. 国资委债务风险管控企业推高企业负债率的境外投资项目。

9. 国资委债务风险管控“特别监管企业”的境外投资项目。

二、特别监管类1.投资额在20亿美元(含)以上的境外特别重大投资项目。

外商投资负面清单 2024年版本

外商投资负面清单 2024年版本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2024年4月8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0次委务会通过2024年9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第23号公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说明一、《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以下简称《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统一列出股权要求、高管要求等外商投资准入方面的特别管理措施。

《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管理。

境内外投资者统一适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有关规定。

二、境外投资者不得作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从事投资经营活动。

三、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应符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的有关规定。

四、有关主管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对境外投资者拟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内领域,但不符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的,不予办理许可、企业登记注册等相关事项;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的,不予办理相关核准事项。

投资有股权要求的领域,不得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五、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特定外商投资可以不适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相关领域的规定。

六、从事《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禁止投资领域业务的境内企业到境外发行股份并上市交易的,应当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境外投资者不得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其持股比例参照境外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七、境内公司、企业或自然人以其在境外合法设立或控制的公司并购与其有关联关系的境内公司,按照外商投资、境外投资、外汇管理等有关规定办理。

八、《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未列出的文化、金融等领域与行政审批、资质条件、国家安全等相关措施,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九、《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后续协议、《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后续协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其后续协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对境外投资者准入待遇有更优惠规定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湖滨区区管企业投资事项负面清单

湖滨区区管企业投资事项负面清单

湖滨区区管企业投资事项负面清单(实用版)目录一、湖滨区区管企业投资事项负面清单简介二、负面清单的具体内容三、负面清单的意义和作用四、结论正文一、湖滨区区管企业投资事项负面清单简介湖滨区区管企业投资事项负面清单是指湖滨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针对区管企业投资活动中可能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所列出的一项清单。

该清单旨在规范区管企业的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负面清单的具体内容负面清单共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投资决策不规范:包括投资决策过程中未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评估分析,决策程序不合规,决策结果不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等。

2.投资方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包括投资项目属于国家明令淘汰、限制发展的产业,投资规模明显超过企业承受能力,严重影响企业可持续发展等。

3.资金来源不合规:包括违规融资、挪用公款、非法集资等。

4.投资项目管理不规范: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管理混乱、违规分包、质量问题等。

5.投资收益不真实:包括虚报投资收益、隐瞒投资损失、通过关联交易等方式侵占国有资产等。

三、负面清单的意义和作用负面清单对于湖滨区区管企业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1.规范企业投资行为:负面清单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投资行为规范,有利于促使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投资决策,提高投资效益。

2.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负面清单可以帮助企业避免投资决策中的违法违纪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3.提高企业监管水平:负面清单为湖滨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提供了对区管企业投资事项进行监管的依据,有利于提高监管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4.强化企业责任意识:负面清单明确了企业投资决策中的责任和义务,有利于强化企业责任意识,促使企业自觉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

四、结论湖滨区区管企业投资事项负面清单对于规范企业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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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股份投资管理工作负面清单
一、子公司负面清单
1、年度投资计划与企业发展战略不相符、偏离主业。

2、年度投资计划与年度预算控制脱节。

3、年度投资计划内容不健全、不科学。

4、实际项目投资与投资计划不相符时,不进行计划和预算的适当调整或调整工作不遵守调整流程。

5、投资项目先斩后奏、以经营决策等其他方式进行决策等不遵守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和流程。

6、投资项目不按规定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浮于表面、空有形式。

7、投资中的项目不关注外部环境和项目本身情况变化,当外部环境变化时盲目继续上项目,或不如实上报项目实际情况。

二、集团层面负面清单
1、投资管理制度不健全、投资流程不完善。

2、投资过程风险管理体系不健全,投资风险管理未纳入企业实施全面风险管理、加强廉洁风险防控的重要内容。

缺乏投资前、投资中、投资后的管理控制和相应的制度、流程,缺乏整个项目过程的风险控制意识和风险控制机制。

应当强化投资前期风险评估和风控方案制订,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监控、预警和处置,防范投资后项目运营、整合风险,做好
项目退出的时点与方式安排。

3、对子公司的投资计划与其经营实际情况的战略符合性把控不严。

4、决策机制不科学,缺乏必要的风险控制(与决策相关的风险控制),决策形成过程和意见形成无记录、不存档。

5、项目投资完成后年度投资完成总体情况工作与预算控制、经营控制工作脱节。

6、年度投资效果、年度投资后工作开展情况、重大项目进展情况等工作缺失。

7、子公司项目投资与集团投资计划的沟通反馈机制不健全。

8、投资项目经营情况等后续评价文件不存档,投资、经营工作不连贯,不利于形成经验效应,投资历史情况不可查,换一批负责人换一种工作方法。

9、投资项目专项审计工作缺失,或专项审计工作内容不全面。

10、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或不按照责任追究制度实施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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