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规章制度范本范文模板】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
河长工作制度范本
河长工作制度范本河长制度是我国近年来推行的一项重要政策,旨在保护河流生态环境、改善水质,维护公众利益。
河长工作制度范本是指对于河长工作制度的具体规定和实施细则,下面是一份关于河长工作制度范本的示例,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河流和湖泊的保护治理工作,保障人民日常生活用水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河长制度实施。
第三条河长工作是指对于河流和湖泊的保护、治理、管理、监督等工作。
第四条河长工作的目标是保护河流湖泊的水资源,改善水质,维护生态平衡,提高水环境质量,保护公众利益,推动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河长工作的原则是政府主导、各级政府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
第六条河长工作坚持全面、协作、强化、长效原则。
第二章河长的职责和权力第七条河长是指依法负责本辖区内河流和湖泊的保护、治理、管理、监督等工作的负责人。
第八条河长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本辖区河流管理规划,负责河流污染防治和流域生态保护等工作;组织制定河长制度实施方案,推动该方案的落地实施;协调解决河流和湖泊相关问题;监督河流治理和污染防控工作的落实;加强河流环境宣传和教育工作等。
第九条河长享有以下权力:制定河流保护和治理的规划、方案和政策;监督和指导河流保护和治理工作的实施;协调解决河流和湖泊相关问题等。
第十条河长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依法保护河流和湖泊的生态环境,防治水污染,提高水环境质量。
第三章河长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流程第十一条各级政府应当设立河长办公室,为河长提供技术和行政支持,协调河长工作。
第十二条河长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包括:协调河长工作的实施;组织制定河长制度实施方案,并推动该方案的实施;负责河流保护和治理的统计、监测和评估等工作。
第十三条河长办公室应当与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协调各方面资源的整合和利用。
第十四条河长办公室应当组织开展河流环境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河流保护和治理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
河道长效管理制度范文
河道长效管理制度范文河道长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河道的保护和管理,维护河道的生态环境,确保水资源合理利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河道管理工作,包括对河道的巡查监测、维护清理、环境保护等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以生态优先、科学管理为原则,通过制定规范的管理制度和科学的管理方法,改善河道环境,保护河道生态系统稳定。
第四条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河道长效管理机构和相应的河道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河道管理工作。
第二章河道保护和管理第五条河道保护和管理的目标是实现河道水质的达标,保护和提升河道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健康发展。
第六条河道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巡查监测、维护清理、环境保护和宣传教育等。
第七条巡查监测工作的重点是对河道水质的监测和评价,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污染问题。
第八条维护清理工作的重点是移除河道内的废弃物、杂草和淤泥等,保持河道的畅通和流量稳定。
第九条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是加强对河岸带的保护,禁止破坏河道生态环境的行为,促进河道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
第十条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是向广大市民宣传河道保护的重要性,提高市民的环境意识和责任感。
第三章河道巡查监测第十一条河道巡查监测工作应当定期进行,确保对河道水质的全面监测和评价。
第十二条河道巡查监测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河道水质的采样和监测:定期采集河道水样,进行水质检测和分析,评估河道水质的状况。
(二)污染源监测:对可能对河道水质产生影响的工业企业、农业生产、城市生活等进行监测和评估。
(三)流量监测:对河道流量进行定期监测,了解河道的运行状况和水量分配情况。
(四)水生物监测:对河道内的水生生物进行监测,评估河道生态状况。
第十三条河道巡查监测工作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和技术能力的机构或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第十四条河道巡查监测工作的结果应当及时上报,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提出相应的管理建议和措施。
第四章河道维护清理第十五条河道维护清理工作应当定期进行,确保河道的畅通和流量稳定。
河长制规章制度范本
河长制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开展河长制工作,切实加强对河流水质管理、沿岸环境保护和水生态修复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对河长制工作中的监管部门(单位)、河长、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等在河长制工作中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做出规范。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所称的“河长”是指对河流沿线进行综合管理,督促采取措施保护河流水域环境、河道环境,防治水污染等问题负有直接责任的负责人。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所称的“村(居)河长”是指对村(居)附近的河流水域环境、河道环境的维护、管理负有直接责任的负责人。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所称的“河长制主体”包括监管部门(单位)、河长、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等,共同协作,互相配合,推动河长制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河长制的建立第六条监管部门(单位)应当依法依规成立河长制工作机构,明确河长制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制度,并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
第七条监管部门(单位)应当指定专职河长,强化其责任意识,加强对河流沿线环境的监督管理,并确保水质、水量、河道等环境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八条监管部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考核机制,对河长制主体的履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对履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责。
第三章河长制的实施第九条河长应当切实承担起对所管理的河流沿线环境的维护和管理责任,保障河流水域环境的良好状态。
第十条河长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督促解决,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河长应当积极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引导社会公众共同参与保护河流环境的工作。
第十二条村(居)河长应当负责本村(居)附近河流水域环境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及时清理河道垃圾,防止河流水域环境的污染。
第四章河长制的监督和保障第十三条河长制主体应当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主动公开工作情况,接受舆论监督,保证河长制工作的透明度。
(最新版)河长制信息共享制度
河长制信息共享制度为加强河长制工作信息公开共享的规范管理,建立跨单位的信息共享体系,实现河长制全方位工作动态的共享、发布通报机制,促进河长制信息工作安全可靠、互联互通、及时高效,根据《XX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信息公开共享工作原则(一)及时。
重要信息及时发现、及时收集、及时报送。
(二)主动。
信息共享是各单位的责任和义务,责任单位要本着规范公开的原则,主动共享信息。
(三)准确。
共享的信息要确保实事求是,表述、用词、数据、分析务求准确。
第二条信息公开内容。
(一)公告重大决策部署。
重大决策、重要规划、重要制度等信息应在我镇工作平台上进行及时公告发布。
(二)公告河长名单。
河长责任名单应通过各村、社区向居民群众公告。
(三)设立镇河长公示牌。
在全镇所辖河流岸边显著位置竖立镇河长公示牌。
第三条信息公开流程。
拟对外公开的信息,须经镇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审定签发后,通过镇、各村、社区工作平台等方式进行公开,各成员站所在公开涉及河长制工作的重大事项信息前,应与镇河长制办公室沟通。
第四条信息共享内容(一)工作动态信息。
第一河长、总河长、河长及河长制办公室各成员站所工作信息;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等工作推动信息;上级终点督办事项的处理信息;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信息;“一河一策”管理保护重点工作进展、阶段性目标、完成成果信息;河长制实施与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思路、好做法、好经验以及工作中的特色和亮点工作信息。
(二)基础数据信息。
水域岸线使用情况、分级河流名录、分级河长名单等重要基础信息。
重要监测断面水质水量水面监测数据;其他河库管理保护工作所需数据资料。
第五条信息共享流程各成员站所、各河长办为推动河长制工作需技术资料支持,可向资料持有单位提出技术需求。
资料持有单位应在确保数据结果准确无误、表述清晰的前提下,及时向需求方提供相关资料。
涉密数据资料共享应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河长制信息公开通报共享制度
河长制信息公开通报共享制度河长制信息公开通报共享制度一、河长信息公开制度(一)信息公开的内容。
包括各级河长、河长名录、河长职责、河流基本情况、治理目标、联系部门、监督电话等。
(二)信息公开的方式。
各责任单位、各乡(镇)应将可以公开的河长制信息通过报纸、网络、电视、公示牌等主要载体向社会全面公开。
(三)公开信息处理。
各责任单位、各乡(镇)责任人或联络人应确保公开的内容准确无误,报上一级河长制办公室审核、备案后公开。
河长信息发生变动,要在15个工作日完成信息更新,30个工作日内完成河长公示牌更新。
河流治理信息可根据内容重要性,随时通过报纸、网络、电视向公众公开。
二、县级河长制信息通报制度(一)通报内容。
年度工作目标、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河沟道管护中存在突出问题;对重点督办事项的处理进度和完成效果;危害河沟道保护管理的重大突发性应急事件处置;奖励表彰、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
(二)通报范围。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三)通报形式。
县河长制办公室《工作通报》。
部分事项经县级总河长或县级河长审定后在主流媒体或xx党政网站上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1.县河长制办公室承办县级河长制工作通报,由主任负责对通报内容审签。
2.对于需要整改的事项,通报中要明确工作要求、完成期限以及责任河长和责任部门等内容。
3.县河长制工作通报原则上每个季度通报1次,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通报。
重要的工作调度、工作进度以及公众关注的重要事项适时通报。
三、县级河长制信息共享制度(一)信息共享内容。
全面推行河长制成员单位形成的政务信息资源,涉及河沟道管理保护的水资源、水域岸线、水污染、水环境、水生态等方面数据资源。
(二)信息共享途径。
县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信息资源共享工作落实情况。
(三)信息共享范围。
各乡镇党委、政府,河长制成员单位。
(四)信息共享流程1.使用部门应根据履行职责需要使用共享信息。
河长制通报制度
河长制通报制度一、河流概况XX市境内有条河流,流经多个乡镇,全长约XX公里,流域面积XX平方公里,涉及人口约XX万人。
该河流是XX市重要的水资源之一,具有较为重要的生态和经济价值。
然而,由于历史等原因,该河流曾经遭受严重的污染和生态破坏,给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带来较大影响。
二、河长职责为了加强河流管理,落实河长制,XX市政府建立了河长制通报制度。
河长是河流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河流治理工作,推动相关部门和单位协同配合,共同推进河流治理。
具体职责包括:1.组织制定河流治理计划和方案,明确治理目标和任务;2.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3.监督检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4.组织开展河流治理成效评估和总结,及时反馈信息并提出改进意见。
三、治理目标该河流的治理目标是:到2022年底,基本消除河道黑臭现象,水质明显改善;到2025年底,全面恢复河流生态功能,打造水清岸绿的美丽景观。
为实现治理目标,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河道清理和整治,提高河道水流畅通性;2.实施生态修复工程,恢复河流生态系统;3.强化河道管理,加大执法力度,打击违法排污行为;4.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四、治理效果经过近几年的治理,该河流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水质得到明显改善。
通过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和加强河道管理,水质逐渐向好的方向发展,部分断面已经达到Ⅳ类水质标准。
2.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通过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和加强执法力度,河流生态环境逐渐恢复,生物多样性逐渐增加。
3.社会效益显著。
河流治理工作的推进,得到了广大市民的积极支持和参与,提高了公众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同时,河流治理也带动了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就业机会的增加。
五、书面通报为了及时掌握河流治理情况,加强信息沟通与协同配合,河长制通报制度中规定了书面通报这一形式。
书面通报由河长办公室负责编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河流治理进展情况。
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
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河长制是指地方政府设置河长职务,由河长全面负责本辖区内江河湖库水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管理的工作管理系统。
河长制是加强水利管理,推进水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管理重要举措。
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是指各级河长要负责本辖区内江河湖库水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管理的工作,并主要职责之一就是要及时、全面地汇聚、整理、传递辖区内相关水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管理的信息。
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对河长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这个制度要求河长关注辖区内的水环境和水资源,了解水环境和水资源的情况,并及时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的信息。
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要求河长要强化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制度。
河长要制定适当的信息收集手段和信息统计分析手段,加强对水利信息、水文信息、水质信息、水资源信息等的收集,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
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对河长的职责和责任是明确的。
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要求河长需及时收集、分析和报送以下几类信息:一是辖区内水环境的监督管理情况;二是河道清淤、鱼类保护和湿地保护等工作情况;三是重点水域的污染治理和开发利用情况;四是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情况等。
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也要求河长要注意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全面性。
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的实施也有一些困难和挑战。
目前各地实行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还比较薄弱,信息公开和信息传递机制还需要不断完善。
同时,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要求河长对水环境和水资源的了解和管理需有深入的专业知识,这对河长的素质要求较高。
总之,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在推动河长制工作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河长制建设的重要保障。
各级河长要深入贯彻实施好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和信息传递机制,努力促进河长制的建设和完善。
通过这个制度的规范实施,我们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地区能够有效地加强水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管理,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水环境和水资源保护服务。
XX县区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小编推荐]
XX县区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小编推荐]XX县区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试行)为贯彻落实《XX县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加强对全县河长制工作的督察,根据《XX省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试行)》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督察目的及时全面掌握全县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指导、督促各乡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时间节点与目标任务要求积极推行河长制,确保全县河长制工作顺利进行。
二、督察内容(一)河湖分级名录确定情况。
根据河湖的自然属性、跨行政区域情况与对当地经济社会进展、生态环境影响等因素,提出由乡镇级领导分级担任河长的河湖名录。
(二)实施方案制定与落实情况。
全面推行河长制情况包含:实施方案制定情况、印发时间,工作进度、阶段目标设定、任务细化等。
同时抓好实施方案的落实工作。
(三)组织体系建设情况。
包含乡镇河长体系建立情况,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设立及运行情况,乡级河长制办公室设立及工作人员落实情况;河湖管理保护综合巡查执法队伍与护河员管护队伍建立落实情况;河长公示牌的设立及监督电话1畅通情况。
(四)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
河长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察制度、工作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工作验收制度等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五)河长制要紧任务实施情况。
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要紧任务实施情况;与河长巡查、信息公开、宣传引导、经验交流等工作开展情况。
(六)整改落实情况。
河长办与有关单位在督察中发现的问题与媒体曝光、公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具体督察内容可根据各地河湖管理与保护实际情况有所侧重。
三、组织形式由县河长制办公室牵头,县直有关单位参与,构成督察组,对各乡镇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督察。
县河长制办公室具体负责督察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四、督察时间与方式(一)督察时间。
由县河长制办公室根据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确定。
对工作滞后或者存在问题的乡镇,开展专项督察。
【水利制度】蔚县河长制信息共享和报送制度(试行)
【水利制度】蔚县河长制信息共享和报送制度(试行)蔚县河长制信息共享和报送制度(试行)为全面掌握全县河湖管理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县各级河长制办公室、相关责任单位管理信息和动态监测数据共享,便于各级河长履行职责,提高整体效能,确保我县河长制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蔚县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蔚县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蔚办发〔2017〕8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蔚县河长制信息共享和报送制度。
一、基本原则第一条信息共享,互惠互利。
第二条方便快捷,报送及时。
第三条规范有效,准确完整。
第四条合法使用,保障安全。
二、信息共享制度第一条共享内容(一)国家、省、市、县级层面安排部署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文件精神。
(二)各地推行河长制工作安排部署及各地动态。
(三)全县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
(四)相关媒体关注、工作简报、图片报道等。
(五)在推行河长制工作实践中的创意创新、经验做法,主要成果、新思路、新典型。
第二条建立河长制信息共享平台(一)利用蔚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开辟“实行河长制工作专栏”,及时发布河湖(库)保护管理和河长制工作信息,同时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河湖保护管理和河长制工作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二)县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担任县级河长制官方网络平台信息发布审核负责人,凡未经审核的信息严禁上网发布。
(三)严禁涉密信息上网。
三、信息报送制度第一条信息月报。
各乡镇河长制办公室每月22日前,应将河长制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上报至县河长制办公室,各县(区)河长制办公室每月25日前应将河长制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上报至市河长制办公室,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整理汇总上报至省河长制办公室。
主要内容包括工作方案编制、河长及河长制办公室设立、公示牌设立、河长巡河、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各乡(镇)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河长制工作的决策、措施及工作部署情况。
各级河长督导,协调河长制工作重点,难点河湖动态;反映各乡(镇)创新性、经验性、建设性等主要信息;各新闻媒体网络反映的涉及河湖管理保护的热点舆情信息等。
【乡镇制度】东井集河长制信息共享和报送制度
【乡镇制度】东井集河长制信息共享和报送制度东井集河长制信息共享和报送制度为全面掌握全镇河湖管理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镇河长制办公室、相关责任单位管理信息和动态监测数据共享,便于各位河长履行职责,提高整体效能,确保我镇河长制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阳原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阳原县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阳办字〔2017〕43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东井集镇河长制信息共享和报送制度。
一、基本原则第一条信息共享,互惠互利。
第二条方便快捷,报送及时。
第三条规范有效,准确完整。
第四条合法使用,保障安全。
二、信息共享制度第一条共享内容1、国家、省、市、县级层面安排部署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文件精神。
2、各村推行河长制工作安排部署及各地动态。
3、全镇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
4、相关媒体关注、工作简报、图片报道等。
5、在推行河长制工作实践中的创意创新、经验做法,主要成果、新思路、新典型。
第二条建立河长制信息共享平台1、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河湖保护管理和河长制工作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2、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担任镇河长制官方网络平台信息发布审核负责人,凡未经审核的信息严禁上网发布。
3、严禁涉密信息上网。
三、信息报送制度第一条信息月报。
镇河长制办公室每月23前应将河长制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上报至县河长制办公室。
主要内容包括工作方案编制、河长及河长制办公室设立、公示牌设立、河长巡河、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各乡(镇)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河长制工作的决策、措施及工作部署情况。
各级河长督导,协调河长制工作重点,难点河湖动态;镇“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和落实情况;反映镇创新性、经验性、建设性等主要信息;各新闻媒体网络反映的涉及河湖管理保护的热点舆情信息等。
镇河长制办公室每月底前将进展情况表及报告(负责人签字的书面报告及电子版)报送县河长制办公室。
第二条信息年报。
镇河长制办公室对照本镇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县河长制办公室公室制定的年度工作要点,认真梳理总结本镇推行河长制工作年度进展情况,分析取得的经验和成效,找出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和建议。
河长制信息公开通报共享制度
2023-11-08
目录
• 引言 • 河长制概述 • 信息公开通报制度 • 信息共享制度 • 实施方案与计划 • 监督与考核机制 • 结论与展望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1
引言
背景介绍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河流湖泊的水环境问题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为了改善和保护水环境,我国各 级政府开始推行河长制,并且建立了相应的信息公开通报共享制度。
本研究成果具有较好的推广应用价值,可以在全国范 围内广泛适用于各类河流和水域,为推动生态文明建 设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同时,也可 以为其他领域的信息公开通报共享制度建设提供有益 的参考和启示。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调。
A
B
C
D
加强宣传教育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河长制工作的 认识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加强资金保障
各级政府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河长制信息 公开通报共享制度的实施,保障各项工作 顺利开展。
06
监督与考核机制
监督机制的建立与完善
建立完善的监督制 度
加强社会监督
制定河长制信息公开通报共享 制度的实施细则,明确监督主 体、监督对象、监督方式、监 督内容等,确保监督工作有章 可循。
实施责任主体与分工
01
河长及办公室
02
相关部门和单位
负责制定和实施信息公开通报共享制 度,组织开展信息采集、整理、通报 和发布工作,并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 开展信息共享和利用。
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支持和配合河长 制信息公开通报共享制度的实施,及 时提供相关信息,共同推进河长制工 作。
03
社会组织和公众
河长制信息公开通报共享制度
河长制信息公开通报共享制度近年来,随着人们对水资源环境的关注度不断提高,河长制的实施成为了保护水资源、治理水环境的重要手段。
河长制中的信息公开和共享制度则是河长制的重要内容之一,其目的在于提高社会各界的参与度和监督水平,进而推动河流管理工作的不断完善。
为深入贯彻河长制政策,加强对河长制信息公开共享制度的实施与监督,现对我市河长制信息公开共享情况进行通报。
一、河长制信息公开制度的落实情况河长制的信息公开制度包括对河长制工作计划、河长制巡查情况、治水工作进展、投诉举报处理情况等工作内容进行公开。
在我市,各级河长单位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渠道也得到了极大拓展,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政府网站公开河长制相关信息。
各级政府网站通过建立“河长制工作网页”,及时公布河长工作计划、巡查情况、管理成效等信息,同时还提供在线留言和投诉渠道,方便公众了解和参与。
2、媒体报道、宣传。
针对具体的河长制工作,各级媒体及时进行报道和宣传,让公众了解河长制的工作内容、目标和成效,提高社会各界对治水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3、现场公示。
在河长制工作中,各级河长单位还通过现场公示、张贴通知等方式,公布相关信息,让公众了解治水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参与协助各项工作。
二、河长制信息共享制度的落实情况河长制信息共享制度,则是指各河长单位之间开展信息共享,互相借鉴、学习,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
在我市,各级河长单位积极探索合作共进的方式,开展了一些有益的尝试。
1、多部门联动,共同推进。
各级河长单位在工作中,积极与地方政府、环保部门、水利部门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动合作,实现信息的共享和资源的整合。
例如,在治理河流污染方面,环保部门和水利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别负责监测和控制排污源,并将监测数据和水质分析结果共享给各级河长单位,便于他们及时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2、联合开展河流治理。
各河长单位之间还积极开展联合巡查、联合整治、联合宣传等活动,加强河流治理力度。
河长制通报制度
河长制通报制度近年来,为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河流生态环境治理,我国逐渐推行了河长制。
作为一项重要的水治理政策,河长制的实施需要一个有效的信息传递和监督机制,于是河长制通报制度便应运而生。
本文将对河长制通报制度的定义、特点以及实施效果进行探讨,并展望未来的发展方向。
一、河长制通报制度的定义河长制通报制度是指河(湖)长根据一定的规定,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众报告河流的水质、生态环境、河道治理等情况的制度。
通报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加强河(湖)长在管理河流时的责任感和公开透明度,促进相关部门与公众的参与和监督,推动河长制的有效实施。
二、河长制通报制度的特点1. 及时性:河(湖)长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众通报河流的相关情况,确保信息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2. 全面性:通报内容应包括河流的水质、生态环境、防洪治河工作、河务经费使用情况等多个维度,全面了解河流的治理情况。
3. 透明性:通报制度要求河(湖)长公开报告河流的情况,保证信息的透明度,让公众能够及时了解河流治理的进展情况。
4. 参与性:通报制度鼓励公众参与河流治理,通过接收通报信息,公众可以了解河流的问题和进展,提出意见和建议,增加公众参与的意识。
三、河长制通报制度的实施效果河长制通报制度的实施对于提高河流治理的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1. 增强责任感:通报制度要求河(湖)长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众通报工作情况,这种督促机制能够增强河(湖)长的责任感,推动其认真履行职责。
2. 强化监督机制:通过通报制度,公众可以及时了解河流的治理情况,监督相关部门和河(湖)长的工作进展,确保治理工作的公正、透明和规范。
3. 改善水环境质量:河长制通报制度的实施,促使相关部门和河(湖)长加大对河流治理的力度,预警和及时通报污染源,推动水环境质量的改善。
4. 提升公众参与度:通过接收通报信息,公众可以了解到河流治理的问题和进展情况,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增加公众对水环境保护的参与度。
四、河长制通报制度的未来发展方向为进一步提升河长制通报制度的效果,有以下建议:1. 完善制度设计:进一步明确通报的内容和频率,制定通报的标准和流程,确保河(湖)长通报工作的规范化和可持续性。
河长制工作制度
河长制工作制度五化镇河长制工作制度为规范和推进河长制工作,加强各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切实加强河湖保护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五化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建立五化镇河长制工作制度。
一、镇级河长制会议制度第一条镇级总河长会议由镇级第一河长或总河长主持召开。
出席人员为镇、村两级河长、副总河长,镇河长制办公室(简称镇河长办)负责人,其他人员由镇级第一河长、总河长根据需要确定。
第二条会议原则上每年年初召开一次。
根据工作需要,经镇级第一河长或总河长批准,适时召开。
第三条会议按程序报镇级第一河长或总河长批准召开,由镇河长办牵头负责筹备。
第四条会议主要事项:研究决定河长制重大政策、重要规划、重要制度;研究确定河长制年度工作要点和考核方案;研究河长制表彰、奖励及重大责任追究事项;协调解决全局性重大问题;经镇级第一河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
会议形成的文件或会议纪要,经镇级第一河长或总河长审定后印发。
第五条会议研究决定事项为河长制工作重点督察事项,由五化镇政府牵头调度,镇河长办负责组织、协调、督导,镇河长办成员单位承办。
二、镇级河长制信息通报制度第一条镇河长办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村级河长是信息上报的第一责任人。
各村报送时间为每月25日(节假日顺延),信息报送须遵循及时、准确、高效的原则。
第二条村级河长每月应将河长制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上报至镇河长办,镇河长办负责整理汇总上报镇政府。
主要内容包括截污治污、水域管理、堤岸养护、河道疏浚、河面保洁、绿化维护、清障拆违7个方面的内容。
第三条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原则上每个季度通报1次。
通报内容为各村河长制工作进展、公众关注的重要事项、重大突发性应急事件处置、奖励表彰和通报批评情况等。
三、镇级河长制工作巡查制度第一条建立工作巡查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全镇境内江河湖库流域范围及管理范围内的巡查。
第二条巡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各类污染河湖水质、破坏水环境和水生态等涉水违法行为,并逐级上报。
河长制河长责任制度 [--镇河长制工作制度]
河长制河长责任制度[**镇河长制工作制度]**镇“河长制”工作制度为进一步深化“河长制”管理工作,强化河长管、治、保“三位一体”工作职责,巩固“河长制”工作成果,完善长效机制,持续改善全镇饮水质量,特制定**镇“河长制”工作制度。
一、“河长”巡查制度各级河长要加大对包干河道的巡查力度,监管河道污染情况。
镇级河长不少于每月1次,河段长不少于每月3次,河道巡查员、村级河长不少于每周1次,组级河段长要求每日一巡。
巡查的重点是河道截污纳管、日常保洁是否到位;工业企业、畜禽养殖、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行业企业等是否存在偷排、漏排及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各类污水直排口、涉水违建(构)筑物、弃土弃渣、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等。
每次巡查要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特别是发现重大污染事故或污染隐患的,要第一时间报镇河长办公室。
二、“河长”信息公示制度结合治水村务公开,镇、村二级做好“河长制”管理工作情况公示。
做好“河长制”工作的新闻报道和信息报送。
在河流(段)岸上显要位置设立规范的“河长”公示牌,公示牌应包括河流名称、河道长度、河长姓名及职务、联系部门、管治保工作目标及任务、举报电话等信息,信息准确。
一旦人员调整,在3个工作日内务必将“河长”调整到位,“河长”明确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河长”公示牌相关信息报镇河长办,由镇河长办更新到位。
三、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对各类投诉举报和媒体曝光事件,各级河(段)长和要认真记录、登记,及时交相关部门办理,并抓好跟踪落实和情况反馈,做到件件受理、事事回应。
整改结果经河长签字同意后,及时反馈给镇河长办。
对于一般问题,须在报道当日起3天内整改到位,并向镇河长办反馈处理结果;对于需要综合性治理、工作量较大的问题,须在报道当日起3天内提出整改方案并反馈,10天内整改到位或实质性实施整改计划和措施。
四、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制度镇、村两级河(段)长、河道警长要按照明确工作责任、明确进度要求、明确考核办法、明确保障措施与加强督促检查的要求,牵头制定包干河道属地河段“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协调推进河道污染整治,河道日常清淤、保洁、河道两侧违法搭建物拆除等工作。
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
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第一篇: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及时掌握河长制工作动态,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河长制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关于“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息包括专报信息、通报信息、政务简报信息、网络平台信息和工作报告。
第三条信息报送要求(一)及时高效。
第一时间反映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和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做到重要信息不迟报、不漏报、不误报。
(二)准确精炼。
文字表述应简明扼要、概括性强,内容要有理有据,有关数据应认真核实。
(三)真实可靠。
所报信息应实事求是,做到成绩不浮夸,问题不隐瞒。
第二章专报信息第四条专报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市总河长、市副总河长、市级河长批办事项;河长制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突发性事件;需要协调的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问题;反映地方创新性、经验性、苗头性、问题性、建议性等方面的重要信息;新闻媒体、网络反映的河长制热点舆情及处置情况等。
第五条专报信息实行一事一报,由市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或各区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报送。
第六条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对专报信息进行编辑、审核、校对,经市河长制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签发后报市总河长、市副总河长和市级河长。
第三章通报信息第七条通报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市总河长、市副总河长、市级河长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河长制年度工作任务、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重点督办事项处理进度和完成情况;奖励表彰、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等。
第八条通报信息由市河长制办公室进行编辑、审核、校对,经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签发后发布。
涉及奖励表彰、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等重大事项需提交市总河长会议研究确定。
第九条通报信息的发送范围包括市总河长、市副总河长、市级河长,市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区市总河长、区市副总河长、区市级河长和区市河长制办公室。
第四章政务简报信息第十条政务简报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河长制工作动态、工作部署;各区市、各单位的新思路、新举措、典型做法、先进经验及工作创新等。
河长制管理制度范文
河长制管理制度范文河长制是一种有效的水环境治理和保护制度,旨在通过建立健全的河长制管理机制,提升河流管理水平,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改善。
下面是一份河长制管理制度的范文,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河流的保护和管理,提升水环境质量,根据《河长制实施办法》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区域范围内的河流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的宗旨是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河长制管理工作应当依法、科学、公正、公开,落实河长制各项职责,确保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良好状态。
第五条河长制管理工作应当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实际,注重综合治理,推动水环境的持续改善。
第六条河长制管理工作应当强化责任意识,倡导全民参与,形成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第二章河长制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七条设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河长制工作的统筹和协调。
第八条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各级河长及相关单位的负责人担任成员。
第九条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年度河长制工作计划和目标,并监督落实;(二)协调解决河流管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三)组织开展对河流水环境状况的监测和评估工作;(四)研究和推广河流管理的先进经验和技术;(五)委托相关单位开展河流面源污染治理和河道整治等工作;(六)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河流保护的意识和参与度。
第十条设立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具体的河长制工作组织和落实。
第十一条河长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组织协调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二)负责编制河流管理规划和总体方案,并监督实施;(三)组织开展河流巡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四)组织开展河流水质和生态环境评估,及时提出改进建议;(五)指导和监督各级河长和相关单位履行职责;(六)负责河长制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意识。
第三章河长制工作第十二条河长制工作按照"三个重点、两个重要"的原则进行,即重点保护水源地,重点治理入河排污口,重点整治河道环境,重要加强水资源管理,重要推进河流湿地保护与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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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
规章制度包括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四大类。
不同的类别,反映不同的需要,适用于不同的范围,起着不同的作用。
规章制度的主要功能是:
1. 规范管理,能使企业经营有序,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
2. 制订规则,能使员工行为合矩,提高管理效率.
它的重要意义是:
制定企业规章制度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
制定企业规章制度是规范指引企业部门工作与职工行为需要。
企业的规章制度是完善”劳动合同制”,解决劳动争议不可缺少的有力手段。
8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
一、信息报送原则
(一)及时。
重要信息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
紧急或重要信息报送可直呈直报。
(二)准确。
实事求是,表述、用词、分析、数字务求准确。
(三)高效。
以第一手情况、第一道研判、第一时间报送作为工作目标,为实施和推进“河长制”掌握情况、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高效率、高质量的保障服务。
二、信息专报制度
(一)专报信息内容。
包括需立即呈报县级总河长、县级河长的重要工作信息。
主要内容包括县级总河长、县级河长批办事项落实情况;河沟道保护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突发性事;跨流域、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协调问题;反映地方创新性、经验性、苗头性、问题性及建议性的重要信息;新闻媒体、网络反映的涉及河沟道水库保护管理和河长制工作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