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证券代码:600845、900926 证券简称:宝信软件、宝信B 公告编号:临2011-08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分配或转增比例及每股分配或转增比例
单位:股
每10股送股数 3 每股送股数 0.3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 0.30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 0.24 B 股每股现金红利 0.045935美元
●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2011年5月31日 B 股股权登记日 2011年6月3日 B 股最后交易日 2011年5月31日
● 除权(除息)日:2011年6月1日
●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2011年6月2日 B 股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2011年6月8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1年6月14日 B 股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1年6月14日
一、 通过分配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东大会届次和时间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1年4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11年4月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的有关公告。
二、 分配分配、、转增股本方案转增股本方案 (一) 发放年度:2010年度
(二) 发放范围:
截止2011年5月31日(A 股股权登记日),2011年6月3日(B 股股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为2011年5月3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 本次分配以262,244,0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送3股,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0元,共计派发股利78,673,221.00元。实施后总股本为
340,917,291股,增加78,673,221股。
实施日期
三、实施日期
(一)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2011年5月31日
B股股权登记日 2011年6月3日
B股最后交易日 2011年5月31日
(二) 除权(除息)日:2011年6月1日
(三)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2011年6月2日
B股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2011年6月8日
(四) 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1年6月14日
B股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1年6月14日
分派对象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11年5月31日(A股股权登记日),2011年6月3日(B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办法
、转增股本实施
分红、
五、分红
办法
1、公司控股股东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
2、公司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登记结算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派发。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现金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现金红利暂由登记结算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行派发。根据国家税法有关规定:
(1)对于A股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公司委托登记结算公司按照现金红利税率10%、红股税率1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24元人民币。
(2)对于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按照现金红利税率10%、红股税率10%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24元人民币。
(3)对于除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和QFII之外的其他A股股东,所得税自行缴纳,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30元人民币。
(4)B股现金红利以美元支付。按照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1年4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换人民币中间价1:6.5310折算,B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5935美元(含税)。
(5)对于B股非居民企业股东,公司按照现金红利税率10%、红股税率10%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36748美元。
(6)对于除非居民企业外的其他B股股东,公司按照现金红利税率10%、红股税率1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36748美元。
3、本次派送的红股由登记结算公司通过其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持股数量,按送股比例于股权登记日后一交易日自动计入股东账户。送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零碎股份,按照
零碎股份数量从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送1股,直至实际送股数量与本次送股数量一致。零碎股份数量相同的,由计算机系统随机排序。
六、股本变化情况表
股本变化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
送股
公
积
金
转
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家持
股
2、国有法
人持股
3、其他内
资持股
其中:
境内法
人持股
境内自
然人持股
4、外资持
股
其中:
境外法
人持股
境外自
然人持股
有限售条
件股份合
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人民币
普通股
174,244,070 66.44 52,273,221 52,273,221 226,517,291 66.44 2、境内上
市的外资
股
88,000,000 33.56 26,400,000 26,400,000 114,400,000 33.56
3、境外上
市的外资
股
4、其他
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份合计
262,244,070 100 78,673,221 78,673,221 340,917,291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