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室管理办法
教研室管理规章制度
教研室管理规章制度教研室管理规章制度(精选6篇)教研室管理规章制度篇1教研室是教学研究活动的基层单位,为提高教学质量,保证教研室工作的正常开展及严格管理,特指定教研室规章制度如下:1、教研室全体同志必需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2、教研室全体老师应高度重视教学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到、早退和缺课,不得随便自行调课、停课和擅自增减学时数。
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课等,需提前按规定程序申请批准。
坚决杜绝各类教学事故的发生。
3、每位老师应认真备课、写好教案、做好课件。
所讲章节的教案(含电子稿)和教学幻灯片,应作好备份,每月由教研室负责人存档一次。
4、为保证教学质量,坚持老师试讲制度,每位新任课老师和老老师讲新课均要在教研室进行试讲。
5、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鼓舞老师在合理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和设备(如计算机网络和多媒体)的同时乐观探究教学方法的`改革,坚持执行集体备课制度。
6、坚持教研室例会制度,统一教学要求。
7、为了检查和督导教学工作,教研室应坚持听课制度。
教研室管理规章制度篇2一、例会的意义教研室例会是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度和部署、总结、检查教研室教学、科研和其他日常工作的集体会议。
是调整教研室工作正常运行的紧要会议。
二、例会的要求1、由教研室负责人召集与主持,每两周一次教研室例会,每次不少于1小时。
2、每次例会召开时,教研室全体老师都要定时参加、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3、教研室负责人布置人员对每次例会做好认真的记录。
三、例会的内容1、教研室例会重要研究决议本室工作计划、工作分工和重点活动;讨论部署本室阶段工作;学习学院有关紧要会议精神;转达上级紧要文件;通报学院紧要工作布置等。
2、本室老师要在例会上汇报阶段工作完成情况及重要工作计划,教研室负责人要对本室阶段工作进行布置部署。
集体备课制度一、集体备课的目的和意义集体备课是教研室紧要的教学活动,为统一教学内容,统一教学要求,掌握教学进度,解决教学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集思广益,取长补短,有助于青年老师的培养与老师教学本领的提高,形成严谨治学的良好教风。
教研室管理制度[1]
教研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教研室的管理,提高教研室的工作效率和质量,维护教研室成员的权益,订立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的教研室。
二、教研室设置1.教研室的设置应符合公司的业务需求,并在公司内部向上级部门进行申请和备案。
2.教研室的人员配置应符合岗位要求,包括教研人员、管理人员和辅佑襄助人员等。
三、教研室的管理标准1.教研室应确立明确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并落实到每个教研人员。
2.教研室应建立畅通的工作沟通渠道,定期组织教研会议和讨论,适时报告工作进展和问题。
3.教研室应订立认真的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和工作条线。
4.教研室应加强对教研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专业学问和教学本领。
5.教研室应建立科学的学问管理和信息共享机制,定期总结和归档教研成果。
6.教研室应建立健全的绩效评估机制,评估教研人员的工作绩效,并依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和激励。
四、教研室的考核标准1.教研成果评估:评估教研室的教研成果,包括科研成果及其在教学中的应用情况。
2.教研本领评估:评估教研人员的教学本领和教研本领,包括教学质量、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等。
3.教学效果评估:评估教研人员对同学学习进展的促进程度和同学对教研人员的认可度。
4.管理本领评估:评估教研室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果,包括工作计划的订立和执行、团队合作等。
5.师德师风评估:评估教研人员的师德师风表现,包括责任心、正直诚信、敬重同学等方面。
五、违规行为处理1.对于教研室成员的违规行为,应依照《公司违纪违法行为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2.对于教研室成员的失职行为,应依照《公司员工失职行为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3.对于教研室成员的学术不端行为,应依照公司规定和学术伦理进行处理。
4.对于教研室成员的其他违规行为,应依据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六、附则1.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法务部门全部。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作为教研室管理的依据。
3.公司保留随时修改和调整本制度的权利,并将修改后的制度适时通知教研室成员。
教研室管理制度
教研室管理制度一、介绍教研室是学校教学科研的基础单位,起着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教师教学及科研工作的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和提高教研室的管理水平,促进教研室的良好运行,制定本教研室管理制度。
二、管理职责1.教研室负责制定教研计划、组织教学调研和教学研讨、指导课堂教学;2.教研室负责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组织参加学科竞赛和评比活动;3.教研室负责定期组织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培训,并提供相应的教学资源和教学辅导;4.教研室负责指导教师填写教学科研报告,监督教育教学工作的进展。
三、教学考核1.教研室将对每位教师进行定期的教学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励或处罚;2.教研室将根据教师的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评定职称和岗位晋级;3.教研室将组织教师参加学校和区县级别的教学比赛,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
四、组织机构教研室管理结构如下:1.教研室主任:负责教研室的全面管理工作,组织教研活动并向上级汇报。
2.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教研室日常事务管理。
3.教师组长:负责教研室教师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
五、工作流程1.教研计划的制定:教研室主任根据学校的教学目标制定年度教研计划,并征求教师的意见和建议。
2.教研活动的组织: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教研活动,例如教研交流会、教学观摩等,以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3.教学培训的组织:教研室定期组织教师参加内外部培训,提升教师的能力和素质。
4.教学考核的实施:教研室定期对教师进行教学考核,评估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成果。
5.教学资源的建设:教研室负责教学资源的建设和管理,确保教师的教学需要得到满足。
六、奖惩措施教研室将根据教师的教学表现和科研成果,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1.表现突出的教师将给予表彰奖励,例如嘉奖、提拔等;2.教学不合格的教师将受到警告、责令整改等处罚;3.对于严重违反教研室管理制度、教育教学纪律的教师,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教研室与其他部门的合作教研室将与其他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加强教育教学的协同工作:1.与教务处合作,共同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制定教学计划,并对教学质量进行监督;2.与学科组合作,开展学科研究和教学研讨,提高教师的学科专业水平;3.与学生处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学习环境,提供相应的教学服务和指导。
教研室工作管理办法
教研室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教研室是按专业或课程设置的基层教学组织机构,是组织教师进行教学工作,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管理以及专业建设的基本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与规范我校教研室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教学和专业建设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研室是在各教学单位负责人领导下,围绕学校的培养目标,进行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组织教学和开展教研教改活动。
第三条教研室以提高教学质量为工作宗旨,不断加强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
第二章设置与组成第四条教研室的设立、调整必须经学校正式批准。
学校根据各教学单位的教学与科研任务、专业发展动态,宏观调控各教学单位教研室的设置。
第五条教研室按专业(群)或课程体系而设置,并应具备以下条件:1、专任教师原则上不少于5人;2、教研室以专业或课程群为依托,一般应当以专业或课程命名;3、承担本专业和相近专业的教学与科研任务。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应当编入专业相近的教研室,或者相近专业共同组建教研室。
第六条设立与调整教研室的程序:由教学单位提出申请,教务处审核,分管教学副校长审批,校长办公会议通过,同时报人事处备案。
教研室的调整一般以二年为期限。
第三章教研室工作职责第七条教学组织管理。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负责制订或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等教学文件;落实各课程的教学环节,统筹安排教师教学任务;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选用或编写适合的教材;负责课程设计、工学交替和毕业设计等实践教学;在教师编制教学进度、备课、授课、教学检查、教学总结等工作中发挥组织、检查、监督作用,保证各项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第八条课程建设和教研教改。
定期举行教研室活动,有计划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积极开展教学改革,组织教师在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等方面进行研究,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每学期至少组织教学公开课课一次;组织教师指导学生开展课外科技活动和职业技能竞赛;组织或参与校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教学观摩、学术讲座、专题研讨等;做好各级教学研究项目的申报与组织实施、成果鉴定申报和推广应用工作。
学院教研室管理办法
学院教研室管理办法教研室是学校按专业或课程设置的教学研究组织,其主要职能是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及其他环节的教学任务,开展教学研究、科学研究和组织学术活动,组织师资的培养提高及提出补充、调整教师的建议,了解教师完成工作的质量,加强相关实验室和资料室的建设等。
教研室要重视教学研究和教学改,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
一、教研室设立第一条教研室的设立原则:分为以全校性公共课课程设立和专业(高职专业与本科专业相同的合并)设立两种,对组成人数或课程组群较多的教研室可以自行设置课程组。
第二条组成人数:教研室一般由6名及以上基本人员教师组成。
第三条教研室的设立程序:教研室的设立应根据培养目标和教学工作实际需要,由院(部、中心)提出,报学校批准后方可设定。
二、教研室职能第四条制定专业培养计划。
教研室要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结合社会需求和学校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专业培养计划。
第五条落实教学任务。
教研室按照培养计划的要求,组织完成教学任务。
主要包括:落实课堂教学任务和课外辅导工作,准备和组织教学中的实验实习环节;广泛与社会联系,组织完成学生学习期间的社会调查任务,指导毕业生的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及毕业答辩工作。
第六条组织并实施课程建设工作。
教研室是学校课程建设的主体,其主要的职责有:制定课程建设工作规划,根据培养计划组织教学大纲的编写工作,组织对教材的和编写工作,开发多媒体课件,负责与课程相关的实验室和资料室等辅助教学设施的建设。
第七条开展教学研究。
结合课程组群的特点,制定教学研究的规划,并提出年度教学研究项目,主要提出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目标及方案,研究和改专业课程体系和结构,改课程的教学内容,探索教学手段和方法,研制试题库和CAI课件。
第八条开展科学研究和各种学术活动。
教研室应根据学校和本部门的科学研究总体规划,在兼顾社会需求,教研室教学工作和教师专长的基础上,积极申报校内外科学研究课题,鼓励教师在认真搞好基础研究的同时,积极从事应用研究和科技开发。
教研室管理制度
教研室管理制度一、概述教研室是学校教师进行教育教学研究和交流的场所,是推进教师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平台。
为了加强教研室的管理,提高教研品质,制定本制度。
二、教研室管理2.1 教研室成立1.学校依据教研室设置要求,设立教研室。
教研室应当有室长和副室长,室长由教研室成员选举产生,副室长由室长推荐并经校领导批准担任。
2.教研室成员应当在校教师中择优选派,聘请具有较高教育教学科研水平、思想政治素质优秀的专家教授作为顾问。
(此处,根据不同学校的设置可做出合适调整)2.2 教研室会议1.定期召开教研室会议,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由室长确定。
教研室会议应当记录起来,交校领导监管。
2.教研室会议应当认真听取室长的工作报告,并对教研室内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议,提出意见建议。
2.3 教研室活动1.教研室应当定期组织科研、交流活动,开展经验交流、课题研究、教学案例展示等活动,不断提升教研室成员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2.教研室还应当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教学活动、项目申报、教学研究和学科组织工作等,在校内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2.4 教研室管理1.教研室管理应当按照学校管理制度,采用预算制度、信息共享制度、绩效考核制度、财务审计等手段。
2.教研室应当按照校领导的要求和教育教学工作推进要求,制定教研计划、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等工作。
三、教研室管理制度的宣传和推广1.学校应当制作宣传材料,公布教研室管理制度,让广大师生和教师了解教研室的功能和重要性。
2.各教研室室长和老师应当利用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机会,对教研室管理制度进行宣传和推广,让更多的师生和教师了解教研室的重要性,充分发挥教研室的作用。
四、教研室管理制度的评估和完善1.学校领导应当定期对教研室管理制度进行评估,了解教研室的管理情况和工作效果,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存在的问题。
2.教研室内部应当对管理制度进行自我评估,了解是否存在失效情况或者不适合情况,及时进行完善和调整。
五、结论学校应当加强对教研室的管理,通过完善教研室管理制度,提高教研室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推动教学教研工作的发展。
教研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教研室建设与管理办法教研室是学校的基层教学组织,对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发展,培养合格人才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学院领导下,围绕学校的办学目标,由教研室主任组织开展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进行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
为进一步明确教研室职能及教研室主任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作用,规范引导教研室教学、教研、教改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研室的设置与管理(一)教研室设置在学院内,接受所在学院的领导和管理,并接受学校教务处的业务管理与指导。
教研室的设置应基于学院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教育和教学研究工作的开展,以学科体系为基本框架,按照专业(专业方向)或专业群进行设置,也可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学科或课程设置教研室。
(二)面向全校的公共课程,应设置公共课程教研室。
(三)教研室设置应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将教研室设置情况(含教研室名称、教研室主任、专业构成、专业负责人、教研室成员名单等信息)报学校教务处备案,教研室的名称要科学、规范。
(四)教研室应保持相对稳定,如需调整、新建或撤销,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通过,经学院批准后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五)学院要加强对教研室建设与管理的检查、督导工作,每年组织考评小组,根据学校教研室工作评估办法和指标体系对教研室工作进行年度考核。
(六)教研室工作的年度考核先由学院根据学校考核通知要求组织自评,将自评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报教务处备案。
二、教研室的职责(一)组织教师学习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
(二)开展热爱教育事业、忠于职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等职业道德方面的学习和教育活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协助学院党总支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在学院负责人领导下,提出专业招生建议,根据学校整体规划做好专业规划,开展专业建设工作。
(四)负责课程教学管理及组织。
组织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组织教师按课程大纲要求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制订课程教学计划等;负责专业教学资源建设,包括教材编著、数字化资源、试题库、试卷库等。
教研室管理办法大全
教研室管理办法大全第一篇:教研室管理办法大全教研室管理办法为加强教研室建设和管理,规范教学教研行为,发挥教研室作为基层教学组织的重要作用,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研室设置1.教研室的设置要有利于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开展。
教研室设置一般以学科或专业为基础。
2.教研室一般由4位以上的教师组成,设教研室主任1名。
3.原则上每个教研室组成成员至少应有一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并确保教研室成员在年龄、职称、学历等方面合理搭配。
凡具有高校教师资格的教师都应归属相应的教研室。
4.教研室的设置、调整和撤销,由系部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后报教务处审查,教务处审查后报分管校领导处批准后执行、备案。
二、教研室职责1.组织开展课程与教材建设。
包括新课程达标建设,精品课程建设,网络课程建设等。
2.落实常规教学的各项工作安排,履行教学管理职责。
进行日常教学管理,包括教学任务管理,教材征订管理,出卷、阅卷、试卷分析与成绩评卷管理,授课计划管理,教师日常教学工作检查等。
3.组织开展教研室教研活动。
4.参与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实验室建设等。
5.教学资料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归类、整理并定期移交教学资料档案至系部统一保存,移交时做好相关记录备查。
三、教研室主任(一)任职资格1.热爱学校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了解国家、学校有关教学的法令、条例和规定。
2.一般具有中级职称以上或硕士以上学位。
3.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教研室所承担的教学任务,教风严谨。
4.在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秉公办事,严于律己,善于联系和团结群众。
(二)选拔任用教研室主任的任用实行个人自荐与系部提名相结合,由教务处考察确定人选,主管副校长审定,组织人事处备案。
(三)工作职责1.拟定和组织实施本室学期和年度教学工作计划。
2.审核本室成员所担任的各门课程的课程分析、教材选用、学期授课计划、教案(讲稿)、考试(考查)试卷、试卷分析。
3.组织针对本室成员教学情况的学生座谈,通过多种渠道掌握本教研室成员的教学质量情况,并随时进行沟通。
学校教研室工作管理规定
学校教研室工作管理规定一、背景介绍学校教研室是教师教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促进学校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规范教研室的工作,制定教研室工作管理规定是十分必要的。
二、教研室日常工作教研室的日常工作包括:研究制定学科教学改革和发展规划、教学研究课题的申报与管理、教学资源的选用与开发、教学方法与手段的研究、教学评价与反馈、教材教辅的编写与选用推广等。
教研室应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并通过例会、座谈等形式组织教师进行专题研讨和交流,共同进步。
三、教研室的人员配置教研室应根据学科的特点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合理配置教师。
每个学科教研室应设有正科级的主任教师和副主任教师。
主任教师负责协调和组织开展教研工作,副主任教师则协助主任教师完成相关工作。
此外,根据需要,教研室还可以配置教学团队、工作小组等,提供更强有力的支持。
四、教研室的职责和权限教研室的职责主要包括:指导教师进行科学教学研究,提供教学培训与指导,组织教师参加学术交流与培训,推荐优秀教师参加教育教学竞赛等。
教研室需积极主动地向学校反馈教学改革的动态和教研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相关情况。
同时,教研室还有权利自主选择教材和教辅资料,提出有关教学发展和改进的建议。
五、教研室的工作计划和总结教研室应当每学年起草工作计划和总结。
工作计划要综合各方面的需求和实际情况,明确工作重点和时间安排,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工作总结则要详细记录教研室的工作成绩和经验教训,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六、教研室的资源管理教研室要合理管理教学资源,包括教材、教辅资料、实验器材等。
要做好教育经费的管理,确保教研室的研究和发展活动能够顺利进行。
教研室还应建立一套教研成果和创新的评价机制,鼓励教师进行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实践。
七、教研室与其他部门的协作教研室要与学校的其他相关部门进行紧密协作,共同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发展。
要与教务处、校长办公室、学科组等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制定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方案,并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安排和资源配置,确保教研室工作顺利开展。
学院教研室工作管理办法
学院教研室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关于在全省普通高校开展“基层教学组织”和“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明确教研室工作任务和职责,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教学管理、研究和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规范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研室是按学科、专业或课程群(组)设置的教学基层组织,是高校组织教学活动、培养高质量人才的基本单元,承担着组织教学、专业与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管理、教学改革与研究、学术研究等重要任务,在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水平,保证教学质量,加快高水平人才培养,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教研室设置第三条教研室设置是指教研室的设立、调整或撤销等。
学校根据各学院的人员情况、教学与研究等任务,科学设置教研室。
第四条设置原则1.教研室根据专业、课程建设和教学实际,以优化教学基层组织和人员结构为核心,以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目标,按需设置。
2.一般按学科、专业或相近课程群(组)设置。
第五条设置条件1.有5名以上专任教师,其中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不少于2名;2,具有明确的主干学科或集中的课程群(组)。
3,能承担相应的教学和研究任务,水平达到学校规定的标准。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应当编入相近专业或课程群(组)共同组建教研室。
第六条设置程序1.学院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教研室的名称、设置目的、职责、人员组成、教研室主任人选等。
2.教务处、人事处审核并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
3.学校研究并发文批准。
第三章教研室任务和职责第七条工作任务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按照学校工作部署,认真完成所承担的教学任务,抓好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积极开展教书育人活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
教研室及主任管理办法
教研室(部)管理办法为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教学管理、学术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发挥教研室主任(部长)在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中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研室(部)设置原则与程序1.教研室(部)是按学科、专业或课程设置的教学研究组织。
各院(部)应当坚持精简高效的原则,遵循独立学院办学模式,结合教学工作实际需要,科学设置教研室,促进教研室(部)设置的规范化和科学化;2.各院(部)设置教研室(部)应当依据设置原则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设置教研室(部)申请表》后送教务处,由教务处提交主管校长审定。
二、教研室(部)主任(部长)的选聘条件1.能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3.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并获得教研室教师的认可。
三、教研室(部)主任(部长)的聘任程序与期限1.教研室(部)主任(部长)候选人由教师自愿参选,院(部)主任提名(原则上不少于2人),经教研室(部)全体教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获三分之二以上教师通过,填写《教研室(部)主任(部长)聘任登记表》送教务处,由教务处报主管校长审批后发文聘任;2.教研室(部)主任(部长)任期一年,可连聘连任。
四、教研室主任(部长)的权力1.作为教研室(部)工作的直接管理和领导者,有权合理安排教研室各项工作,教研室(部)所有工作人员应服从安排,不得以各种借口推脱;2.对教研室(部)人员定编、定职、晋级聘任和调动的初审权;3.对本教研室(部)教师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和进修学习有推荐权;4.对积极完成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并做出优异成绩的教师,对其提升晋级有建议权。
5.对教研室(部)人员出现教学事故或其他问题时,有处理的建议权。
6.学校或学院赋予的其它权利。
五、教研室主任(部长)的待遇学校对教研室(部)主任(部长)每个月给予200元补助。
大学系(教研室)管理办法
大学系(教研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教学组织和运行机制,促进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规范教学管理,完善学校二级管理体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系(教研室)是在学院(部)下按学科专业设置的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机构,是教学的基层组织,其职能是组织教师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和其它环节的教学任务,开展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协助院(部)开展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改革活动。
第二章系(教研室)的设立第三条设立原则。
系(教研室)的设立要本着从学院(部)实际出发,便于组织教学、教研和科研,便于教学管理,有利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设立条件。
系(教研室)要根据任课教师人数和课程的相关程度设立,学院(部)有本科招生对应专业的,可根据招生专业设立相应系,没有对应招生专业的根据有关条件和实际情况设立教研室;新建立的系(教研室)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
第五条设立程序。
系(教研室)的建立、调整、合并、名称的变动和撤消须由学院(部)依据本规定的相关要求,向学校提出申请报告,经人事处和教务处共同论证、审核后,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学校发文公布。
第六条系(教研室)工作职能(一)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的政策,开展师德师风建设。
(二)积极开展教学与科研活动,组织好集体备课。
(三)组织教师按照人才培养目标,编写和完善教学大纲,拟订教材选用计划,保证教材选用质量。
有条件的系(教研室)可根据教学大纲编写教材和与之配套的教学参考资料、习题、课程试题库等基本教学文件,并组织实施。
(四)执行教学计划,落实教学任务,合理安排教师的教学工作。
(五)组织教师试讲、互相听课、考试命题、试卷评阅、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与答辩、优秀论文的评选等工作。
(六)组织观摩教学,开展教学评议,交流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方法。
(七)制定课程建设规划并组织落实,搞好精品课程建设。
(八)根据教学管理工作的需要,补充制定相应的教学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开展相关的教学检查工作。
学校教研室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教研室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教研室组织机构1. 教研室主任:负责教研室全面工作,主持教研活动,协调各部门工作。
2. 教研员:协助教研室主任开展教研活动,负责教研组内教师的教学研究和业务培训。
3. 教研组:由各学科教师组成,负责本学科的教学研究和业务培训。
三、教研室职责1. 制定教研计划:根据学校教育教学目标和教师专业发展需求,制定年度、学期教研计划。
2. 组织教研活动:定期开展集体备课、听评课、教学研讨、学术讲座等活动,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3. 教学研究:针对教育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总结经验,推广优秀教学成果。
4. 教师培训:开展教师业务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5. 教学资源建设:收集、整理、开发教育教学资源,为教师提供教学支持。
6. 教学质量监控:对教师教学进行质量监控,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四、教研室管理制度1. 教研室主任负责制定教研计划,并组织实施。
2. 教研员负责协助教研室主任开展教研活动,负责教研组内教师的教学研究和业务培训。
3. 教研组负责本学科的教学研究和业务培训,定期向教研室汇报工作。
4. 教研活动应遵守以下原则:(1)集体备课:教研组内教师共同研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2)听评课:组织教师相互听课,交流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
(3)教学研讨:针对教育教学中的问题,开展研讨活动,寻求解决方案。
(4)学术讲座:邀请专家学者进行讲座,拓宽教师视野,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5. 教研室应定期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对优秀教学成果进行表彰。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学校教研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教研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教研室管理制度_教研室管理制度办法
教研室管理制度_教研室管理制度办法教研室管理制度_教研室管理制度办法为规范教研室的管理,提高教研工作效率,应制定规范的教研室管理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教研室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教研室管理制度篇1教研室安全制度:一、教研室设立安全检查登记本并要有专人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作好记录,做好防火、防爆、防毒、防盗等安全工作。
搞好火源,消防器材随时处于可用状态方便取用。
高压容器搬运时禁止碰撞。
充装易燃、易爆气体的气瓶分开存放,远离明火10米以外。
电线和电器设备保持干燥,防止漏电和短路。
下班要注意关好门窗和检查水电,确保安全。
二、进行有毒气体产生的实验应在通风柜中操作。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要有许可证、上岗证。
要注意检测有害射线,防止超剂量伤害。
对病菌的储存、运输、接种、使用要按规定的条件进行,废物要烧毁,防止扩散污染。
实验动物要专室或在笼具中饲养,防止走失造成危害。
三、剧毒品领用要提出申请报告,写明用途和数量,送派出所签字备案,才能办理手续购买。
要两人同行去领取。
领回的剧毒品应存放在具有两把钥匙的专柜中,两人分别保管钥匙,两人同时开柜才能取出使用。
四、保持实验室摆设整齐,走道畅通。
发生以外事故时不要慌乱,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蔓延,并立即上报,对重大事故要保护现场。
五、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要遵守有关规定。
对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应予以表扬和鼓励;对违反安全或玩忽职守造成事故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处分、赔偿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一、实验室的设备应按《海南医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进行管理,要有专人管理,并设卡立帐,做到帐、物、卡相符率达到100%。
二、对教学及实验设备要爱惜,定期检查,使其处于良好状态,如果出自现故障,及时通知有关部门维修,以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仪器设备不准拿作私用,使用时要做实验记录。
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一、在正常操作下,由于实验和仪器本身的特殊性及其他客观原因造成的意外损害,或经过批准试行新的实验操作、检修,虽采取预防措施,仍未能避免的损坏,可免于赔偿。
教研室管理规章制度
教研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教研室的管理,提高教研室工作效率,保障人员安全和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教研室是学校教学科研的重要部门,是教师进行教研和讨论的重要场所,必须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第三条教研室主任为教研室的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教研室的各项工作。
教研室主任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对教研室的工作有深入的了解和熟悉。
第四条教研室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维护教研室的正常秩序,保证教研室的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章教研室的组织管理第五条教研室设立教研小组,由教研主任指定教研小组组长。
教研小组主要负责指导教研工作,组织教研活动,推动教研成果的落实。
第六条教研室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教师会议,主要内容包括总结上学期的教研工作,确定下学期的工作计划,讨论教学改革和创新等重要问题。
第七条教研室要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教师个人档案和教研活动档案。
个人档案主要记录教师的基本信息、教学情况、教研成果等;教研活动档案主要记录教研小组的工作计划、会议纪要、教研成果等。
第八条教研室要建立教师考核制度,包括年度考核、专业评审等。
根据考核结果,奖惩分明,激励优秀教师,促进全体教师共同进步。
第三章教研室的教研工作第九条教研室应当遵守学校教学科研的相关规定,积极参与学校教学科研工作,为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做出贡献。
第十条教研活动是教研室的核心工作,必须定期组织教研小组讨论问题,展开教研活动。
教研活动的内容包括教学方案的研究制定、教学方法的改进创新、教材的开发设计等。
第十一条教研室要建立教学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反馈结果,不断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第四章教研室的日常管理第十二条教研室要建立健全的设备管理制度,保证设备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设备管理员要定期检查设备的状态,及时维修或更换故障设备。
第十三条教研室要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安全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全体教师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大学教研室管理办法
大学教研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教研室(含实验室,以下统称为教研室)在教学组织、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使教学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学术研究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完善的教研室组织能够发挥集体力量的作用,对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有计划地组织教学,推进学科建设和课程建设等方面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学校及学院要高度重视和支持教研室工作,为教研室工作开展服务。
第三条教研室是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学科或性质相近的课程群建立起来直接承担教学任务的基层教学组织。
学院因管理需要可设系(部)以统筹教研室管理。
第二章教研室的设置第四条教研室的设置要有利于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开展。
教研室名称一般应以学科命名,含多个学科的教研室可使用多个学科的名称组合命名或以主学科命名。
第五条教研室一般由5位以上的教师组成;10人以下教研室设教研室主任1名,10—20人的教研室可设正、副主任各1名,20人以上教研室可增设1名副主任。
第六条每个教研室组成成员至少应有一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并确保教研室成员在年龄、职称、学历等方面合理搭配。
凡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和教学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都应按学科归属不同的教研室。
第七条教研室的设置、调整和撤销,由学院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后报教务处审查,教务处审查后报分管校领导处批准后执行、备案。
第三章教研室工作制度第八条会议制度:教研室每月至少举行一次教学研究活动,学习教育理论、交流教学经验、探讨教学方法、帮扶青年教师等;每月至少一次教研室室务会议,讨论处理教研室工作中需集体解决的问题。
第九条听课制度:教研室主任、副主任(以下统称教研室主任)应深入课堂听课,及时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提出改进意见;组织教师集体听课和相互听课。
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应随机听课至少6次,教研室成员随机听课至少2次。
教研室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观摩教学活动。
第十条教学检查制度:除专项检查外,教研室须定期自查教师的授课计划、教案、辅导记录、学生作业、实验、实习报告、论文、设计、试卷等教学档案材料;收集学生反映意见,定期分析与评价教学环节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学校教研室使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教研室的使用和管理,提高教研室的使用效率,保障教研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教研室的使用范围1. 教研室是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学术交流、教师培训等活动的重要场所,其使用范围包括:(1)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2)组织学术交流、学术讲座;(3)进行教师培训、教学研讨;(4)进行学科建设、课程开发;(5)其他与教育教学相关的活动。
2. 教研室不得用于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三、教研室的使用流程1. 申请:申请使用教研室的单位或个人需填写《教研室使用申请表》,经教研室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使用。
2. 预约:使用教研室的单位或个人需提前预约,预约成功后,按预约时间使用。
3. 使用:使用教研室时,需遵守相关规定,保持室内整洁,爱护设施设备。
4. 结束:使用结束后,需将教研室恢复原状,关闭电源,清理垃圾,并填写《教研室使用登记表》。
四、教研室的管理职责1. 教研室负责人负责教研室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制定教研室的使用管理制度;(2)审批教研室的使用申请;(3)监督教研室的使用情况;(4)负责教研室设施的维护和管理;(5)协调解决教研室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 教研室使用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爱护教研室设施设备,不得损坏;(2)保持室内整洁,不乱扔垃圾;(3)按预约时间使用,不迟到、不早退;(4)使用完毕后,及时清理现场,关闭电源;(5)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与教研室负责人沟通。
五、违规处理1. 使用教研室时,如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教研室负责人有权予以制止,并追究相关责任。
2. 对损坏教研室设施设备的行为,将追究损坏者的赔偿责任。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等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教研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教研室管理制度(3篇)
学校教研室管理制度(3篇)学校教研室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教研室建设与管理,促进教研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教研室是学校基层教学组织,直接负责组织教学,进行教学管理,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课程和教学资源建设、师资培养等工作。
第三条教研室按工作职能开展教研活动,教研室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所在系(部)负责实施管理,教务处负责考核。
第二章教研室设置与职能第四条教研室由学校根据学科、专业、课程和学校教学工作实际需要进行设置。
教研室的设立、调整和撤销,由教学系(部)提出意见,教务处审核,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学校发文批准。
第五条教研室设置条件1.原则上应按同一学科、专业的相同或相近课程群设立;2.有一定数量的专任教师。
原则上不少于5人,不足5人的要按相近学科、专业或课程组合的原则进行合并;3.具有一定的开展教学研究的能力和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一般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少于2人;4.能承担本学科和相近学科的教学与研究任务,教学与研究达到一定水平。
第六条教研室主要职能1.执行和落实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及其各环节(含实验、实训教学、实习、研习)的教学任务,并对教学情况进行检查。
2.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校历,组织教师认真制定课程标准(大纲)、教学日历等教学基本文件,做好课程考核的命题组织、阅卷评分、成绩登记、试卷装订、质量分析等工作。
3.加强教师和课程管理,加强教师课堂教学言论监管,执行学校各项教学管理制度。
4.加强课程和教学资源建设,建设精品课程,推进教学资源上网,做好教材的甄选工作。
5.组织开展教学研讨活动,总结交流教学情况和经验,听取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推动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和创新,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6.开展科学研究活动,坚持教研结合、以研促教,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提升科研水平。
7.加强师资培养,组织教师外出学习交流,抓好教师师德和业务水平的培养和提高。
8.完成系(部)和学校布置的其它工作。
教研室工作管理办法
教研室工作管理办法一、教研室与教研室主任的职责(一)教研室职责1、根据学校的安排参与各科目的调研,各科目的教学计划的研讨与拟定.2、根据科目培养目标和指导性教学计划,组织教师研究制定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方案或教学基本要求,确定教学进度安排,研究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使用,积极进行多媒体教学课件的研制或使用,研制教具、绘制教学辅助图表等,以及作好其他各种教学基本文件的建设工作。
3、组织教师相互听课、观摩教学、集体备课,相互取长补短,总结教学经验,研究教学改革,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改进教学手段,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4、结合课程建设、学科建设和地方经济建设开展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深入学科发展前沿,探讨本学科的发展动态和最新科研成果,促进教师更新知识,充实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水平。
组织教师确定科研课题,制定科研计划,并督促教师完成承担教学研究和学科研究任务,多出科研成果。
5、努力开展课程建设工作及课程综合化的研讨与实施,把各科目课程建设当作教研室重点工作来抓,按照学校课程建设要求规划本教研室的课程建设工作,分步、分层次进行课程建设。
逐步实现教学工作与教学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6、教师培养是保障教学质量和课程建设的基础,重视教研室全体教师的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和教师职业素质的培养和提高。
对现有教师采取培训、在职进修、自学提高等方法提高自身素质和学历层次。
对青年教师采取以老带新的方法,对青年教师进行指导、培养,加快他们提高课堂教学水平和科研水平。
并注意培养学术带头人,形成学术梯队;7、涉及实验室的把实验室建设纳入教研室工作日程,配合实验室作好实验室建设工作。
8涉及到实习的把实习基地建设纳入教研室工作日程。
二、教研室主任职责1、带领全体教研室人员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素质教育思想,实施创新教育,做到教书育人,协助教务处的教学,落实师资培养计划;2、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结合教研室实际制定本教研室工作计划并积极实施、检查、总结、完善;3、审批教师的授课计划,落实与指导课堂教学、实践教学、作业批改、考试成绩等教学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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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管理办法
为加强教研室建设和管理,规范教学教研行为,发挥教研室作为基层教学组织的重要作用,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研室设置
1.教研室的设置要有利于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开展。
教研室设置一般以学科或专业为基础。
2.教研室一般由4位以上的教师组成,设教研室主任1名。
3.原则上每个教研室组成成员至少应有一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并确保教研室成员在年龄、职称、学历等方面合理搭配。
凡具有高校教师资格的教师都应归属相应的教研室。
4.教研室的设置、调整和撤销,由系部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后报教务处审查,教务处审查后报分管校领导处批准后执行、备案。
二、教研室职责
1.组织开展课程与教材建设。
包括新课程达标建设,精品课程建设,网络课程建设等。
2.落实常规教学的各项工作安排,履行教学管理职责。
进行日常教学管理,包括教学任务管理,教材征订管理,出卷、阅卷、试卷分析与成绩评卷管理,授课计划管理,教师日常教学工作检查等。
3.组织开展教研室教研活动。
4.参与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实验室建设等。
5.教学资料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归类、整理并定期移交教学资料档案至系部统一保存,移交时做好相关记录备查。
三、教研室主任
(一)任职资格
1.热爱学校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了解国家、学校有关教学的法令、条例和规定。
2.一般具有中级职称以上或硕士以上学位。
3.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教研室所承担的教学任务,教风严谨。
4.在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秉公办事,严于律己,善于联系和团结群众。
(二)选拔任用
教研室主任的任用实行个人自荐与系部提名相结合,由教务处考察确定人选,主管副校长审定,组织人事处备案。
(三)工作职责
1.拟定和组织实施本室学期和年度教学工作计划。
2.审核本室成员所担任的各门课程的课程分析、教材选用、学期授课计划、教案(讲稿)、考试(考查)试卷、试卷分析。
3•组织针对本室成员教学情况的学生座谈,通过多种渠道掌握本教研室成员的教学质量
情况,并随时进行沟通。
4•组织本室成员开展学期工作总结,按照学校和系部的相关要求组织对本室成员教学常
规情况(含授课计划、教案、辅导、作业批改、试卷、教学质量等)的学期考核,撰写考核材料并存档。
5•组织拟定和实施以针对性专题教研活动为主的学期教研活动计划,进行活动记录并及
时撰写总结材料。
6•组织并协助其他成员建设本室所承担的课程。
7•组织集体备课以及教师之间的听课和评课。
8•组织本室成员积极参加系部和学校以及校外开展的教学比赛、教研活动和教学质量工
程。
9•拟定和实施本室科研工作计划,组织本室教师积极申报课题、开展科学研究,争取多出科研成果,并以科研推动教学改革。
10.协助系部拟定和实施本室师资队伍建设计划,落实“老带新”工作。
11.协助系部开展专业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
12.完成学校和系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教研室主任津贴标准
教研室主任津贴只发放教学月,基本标准为:中级及以下职称480元/月,副高职称580 元/月,正高职称760元/月;在此基础上以人数多少控制系数:5人及以下为0.9,6—10人为1.0,11人及以上为1.1。
四、教研室成员
1.教研室的全体教师(包括工作人员)属于教研室成员,教研室成员应坚持不懈地加强职业道德修养,自觉关心教研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2.教研室成员有对教研室的建设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
3.教研室成员要服从教研室主任的工作安排,遵守学校、系部及教研室所制定的规章制
度。
4.教研室全体成员应团结协作,发挥集体力量,教书育人;对有关教研室建设的意见应
提交教研室会议讨论协商。
五、教研室工作评估
教研室工作评估每年组织一次,在每年下学期的第17-18周举行,采用《教研室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作为评估工具。
(一)评估程序
1.各专业、教研室、系部进行自评并向教务处提交自评表、工作总结报告及相关附件
材料。
2.评估小组审阅材料、实地抽查,提出评估意见。
3.学校审定,作出结论。
(二)结果应用
1.相关意见反馈给系部以促进改进工作。
2.相关结论作为教研室主任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教研室主任工作考核
(一)考核内容
以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为依据对教研室主任岗位工作进行考核(具体见《教研室主任考核指标与评分表》)。
(二)考核的实施
1•考核时间:每学期期末对本学期工作进行考核。
2•考核主体:以系部为主,教务处与督导室参加。
3•考核程序:(1)听取和查阅总结报告,会议评议,根据标准量化打分;(2)督导室、教务处、组织人事处汇总全校情况并平衡,拟定初步结论;(3)校长办公会审定结论。
4•考核结论: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全校评为优秀的比例不超
过20%。
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中有较高目标和清晰思路,措施得力,所属教研室在教
学和教学质量工程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可评为“优秀”;能全面履行工作职责的,可评为“称
职”;能较全面履行工作职责、虽个别工作未能按时完成或完成质量较差但事后进行了补救的,可评为“基本称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不称职” :(1)不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导致核心工作未能完成或完成质量较差;(2)因督管不力造成本教研室出现两次及以上教学事故;
(3)因工作不负责造成严重工作失误与不良影响;(4)对反映强烈的教学问题不调查、不
汇报,未作处理而产生不良影响;(5)本教研室期末考试试题不符合教学要求或出现严重错误或因本教研室成员原因造成泄密事故;(6)不组织开展针对性教研活动。
(三)考核结果应用
1•津贴发放。
评为“优秀”的津贴按其标准额度的130%发放;评为“称职”的津贴按
其标准额度发放;评为“基本称职”的津贴按其标准额度的85%发放;评为“不称职”的
津贴按其标准额度的70%发放。
在未考核评等之前按标准额度的70%按月预发,差额部分在考核评等之后统一核发。
2•作为学期和年度考核的依据(但不作为本人学期教学考核依据)。
3•作为续任的依据。
对于不称职教研室主任予以解聘;对于基本称职教研室主任给予一学期考察期,若还达不到称职,予以解聘。
七、其他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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