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环境法概述分解
第一章环境保护法概述
二、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 级意志 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 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第一章境保护法概述
三、法的基本特征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国家强制性 法是以法律条文形式来载明权利和义务的,较为明确和具体
环境保护或与环境纠纷处理有关的规定
第一章环境保护法概述
第一章环境保护法概述
环境保护法的特点
综合性
科学 技术性
区域性
广泛性
可持续 发展性
社会性 和公益性
共同性
第一章环境保护法概述
第二节 环境保护法的目的、任务 和作用
第一章环境保护法概述
一、环境保护法的目的
•《环境保护法》总则第一条指出:制定该法的怒地是
“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 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制 定本法 。
环境保护法
第一章环境保护法概述
第一章 环境保护法概论
第一章环境保护法概述
第一节 法律常识
第一章环境保护法概述
第一节 什么是法
一、法的起源
法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恒 存在的,而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现 象。它随着阶级和国家的产生而 产生,并将随着阶级和国家的消 亡而消亡。 在原始社会前中期 在原始社会末期 法的形成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第一章环境保护法概述
二、环境问题
广义的环境问题:
一切危害人类和其他生物生存和发展的环境结 构或状态的变化。
狭义的环境问题:
环境科学所说的环境问题,一般不包括由自然 因素如地震、火山爆发等引发的环境变化。
第一章环境保护法概述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第五版 第一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环境资源、环境资源问题和环境资源保护
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 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 乡村等。
环境的分类
①根据是否经过人类加工改造,环境可分为自然环境和人为环境。 ②根据人类的视野或人类活动所及的空间范围,可以把人类环境分为许 多层次,如居住环境、生活环境、地面环境、地质环境、区域环境、地球环 境、大气环境、水环境、宇宙环境等。 ③环境的定义不一定必须以人类为中心,一些国际文件和外国法律就摒 弃了以人类为中心的思想,体现出人类是自然界的组成部分的观念。
第一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目录 CONTENTS
环境资源、环境资源问题何环境资源保护 环境法的概念与发展概况 环境法的目的何作用 环境法律关系 环境法的体系
第一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第一节 环境资源、环境资源问题和环境资源保护
环境资源、环境资源问题和环境资源保护
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 伟蓝图,作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大部署。要深刻认识到,建设美丽中国是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一项本质要求。正 确处理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的关系、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的关系、 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的关系、“双碳”承诺和自主行动的关系,对于我们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 理念,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来谋划和推进新征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 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环境法的目的和作用
环境法(1)
其二,环境法是独立的部门法,它的调整对象包括全部 与环境相关的人为活动。
其三,环境法体系的范畴还包括其他调整与环境相关社 会关系部门法的法律规范。
环境法(1)
二、环境法的特征
环境法(1)
自然环境通常是指环绕生物社会的自然界,其 主要组成因素有大气、水、土地、矿藏、森林、 草原和生物等。它是整个生物界赖以存在的物质 基础。
社会环境是指人类为了不断提高物质和文化生 活水平,在自然环境的基础上,进行加工、改造 而形成的环境,如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温泉 区、疗养区、城市、乡村、工厂矿山、人工开发 区等。社会环境是随着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的发 展而不断丰富和完善的。
最近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曲格平在向人大 常委会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的说明”时公开披 露,我国已成为世界上大气污染最严重的国家之一。
在实行环境统计的300个中国城市当中,70%处于或者超 过大气环境质量三级标准,中国已有70%的城市不适合居住。
环境法(1)
四、人类环境观与环境保护 (一)人类环境观
其一,环境法是社会法。环境法除了具有法的一般 性质外,还具有比较明显的社会法特征。
其二,环境法是与科技发展应用密切相关的法律规 范。
其三,环境法以可持续发展观为价值理念。
其四,环境法所调整的法律关系具有特殊性。
环境法(1)
三、环境法的立法目的
综观世界各国环境立法,其立法目的各异。 金瑞林教授认为,可以从理论上把环境法的 目的分为两种:一是基础的、直接的目标,即 协调人与环关系、保护和改善环境;二是最终 的发展目标包括保护人群健康和保障经济社会 持续发展。他认为,在保护和改善环境这一直 接目的方面,世界各国立法都是相同的;但是, 在最终目的方面,各国规定是有差异的。
《环境法学》课程笔记
《环境法学》课程笔记第一章法学基本知识一、法的定义(一)法的基本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
(二)法的特征1. 法的规范性:法对社会行为具有普遍的约束力,为人们的行为提供模式、标准或方向。
2. 法的强制性:法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对违反法律的行为予以制裁。
3. 法的稳定性:法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以保持社会秩序的稳定。
4. 法的普遍性:法适用于国家管辖范围内的所有人和事。
二、我国的法律体系和效力体系(一)法律体系1. 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 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 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4.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5. 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门和各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二)效力体系1.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2.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3.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4.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5.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三、我国的立法体系(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二)国务院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四)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环境法导论》吕忠梅——章节重点
导论◆环境法上所讲的“环境”,是指物质的客观存在,即环绕着人类而存在的由自然要素所构成的物质环境。
◆环境的特征:物质性,生态性,唯一性,有限性,资源性。
◆根据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可以将环境分为天然环境和人为环境。
◆天然环境又称自然环境,是指地球在发展演化过程中自然形成的、未受人类干预或只受人类轻微干预、尚保持自然风貌的环境,如野生动植物、原始森林等。
◆人为环境又称人工环境,是指在自然环境的基础上经过人类改造或人类创造的、体现了人类文明的环境,如水库、道路、公园、城市等。
◆环境问题是一种不利的后果,它指各种因素的影响超过了生态系统的调节能力所引起的生态平衡破坏和环境质量变化。
◆环境污染是指人类活动向环境排入了超过环境自净能力的物质或能量,从而使自然环境的物理、化学、生物学性质发生变化,产生了不利于人类及其他生物正常生存和发展的影响的一种现象.◆自然环境破坏是指人类不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环境的一个或数个要素,过量地向环境索取物质和能量,使它们的数量减少、质量降低,以致破坏或降低其环境效能、生态失衡、资源枯竭而危及人类和其他生物生存与发展的一种现象。
◆因人类活动引发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所造成的对不特定多数人的损害,通常被称为公害。
◆旧八大公害事件:马斯河谷事件、多诺拉烟雾事件、伦敦烟雾事件、水俣病事件、四日市哮喘事件、米糠油事件、痛痛病事件、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
◆新八大公害事件:意大利塞维索化学污染事故、美国三里岛核电站泄漏事故、墨西哥液化气爆炸事件、印度博帕尔农药泄漏事件、原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泄漏事故、瑞士巴塞尔赞多兹化学公司莱茵河污染事故、全球大气污染、非洲大灾荒。
◆《增长的极限》,探索了全球关切的五个主要趋势:加速工业化、快速的人口增长、普遍的营养不良、不可再生资源的耗尽、环境的恶化.◆1972年,联合国召开了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
该宣言在扬弃这两种观点的基础上,提出了对环境问题的新认识:人类既是环境的产物,又是环境的塑造者;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提高了人类认识和改造环境的能力,人类只要对这一能力善加运用,便可以使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关键在于人类必须正确地认识客观规律,认识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源,摆正人类在自然界中的地位,同自然协调发展.◆环境保护是指为保证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以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的关系、保障人类生存和发展为目的而采取的行政、经济、法律、科学技术以及宣传教育等诸多措施和行动的总称,是人类针对环境问题而提出的积极对策。
环境法学》电子教案
《环境法学》电子教案第一章:环境法学的概念与体系1.1 环境法学的定义1.2 环境法学的研究对象与内容1.3 环境法学的学科体系与结构1.4 环境法学的研究方法与意义第二章:环境法的历史发展与现状2.1 环境法的发展历程2.2 我国环境法的发展现状与特点2.3 国际环境法的主要内容与发展趋势2.4 环境法在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与地位第三章:环境法律关系与环境法律规范3.1 环境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3.2 环境法律关系的主体与客体3.3 环境法律规范的种类与特点3.4 环境法律规范的制定与实施第四章:环境法律责任与环境法律救济4.1 环境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4.2 环境法律责任的种类与承担方式4.3 环境法律救济的途径与程序4.4 环境法律救济的实践与问题第五章:环境与资源的保护与利用5.1 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基本原则与制度5.2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5.3 污染防治法律制度5.4 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的法律制度第六章:环境污染防治法律制度6.1 概述6.2 水污染防治法律制度6.3 大气污染防治法律制度6.4 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法律制度6.5 噪声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第七章: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法律制度7.1 生态保护法律制度概述7.2 生物多样性的法律保护7.3 自然保护区的法律制度7.4 生态补偿法律制度7.5 资源利用法律制度第八章: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执法与监管8.1 环境执法概述8.2 环境执法的主体与职责8.3 环境执法的手段与程序8.4 环境监管的现状与问题8.5 环境执法的改进与完善第九章:环境法案例分析9.1 案例选择与分析方法9.2 水污染案例分析9.3 大气污染案例分析9.4 生态保护案例分析9.5 资源利用案例分析第十章:环境法学的实践与展望10.1 环境法学的实践意义10.2 环境法学的挑战与困境10.3 环境法学的创新发展10.4 环境法学的教育与普及10.5 环境法学的未来展望第十一章:环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11.1 环境行政法概述11.2 环境行政行为及其法律规范11.3 环境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11.4 环境行政诉讼的理论与实践11.5 环境行政复议与环境行政赔偿第十二章:环境刑法与刑事诉讼12.1 环境刑法概述12.2 环境犯罪及其刑事责任12.3 环境犯罪的刑事诉讼程序12.4 环境犯罪的法律适用与司法实践12.5 环境犯罪预防与刑事司法合作第十三章:环境合同法与民事诉讼13.1 环境合同法概述13.2 环境合同的订立与效力13.3 环境合同的履行、变更与解除13.4 环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13.5 环境合同案例分析与实践第十四章:环境法与国际法14.1 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与主要内容14.2 国际环境法的形成与发展14.3 国际环境法的实施与监督14.4 我国参与国际环境法的实践与挑战14.5 全球环境治理与国际法律合作第十五章:环境法学的教育与研究15.1 环境法学教育的现状与趋势15.2 环境法学研究的重要领域与方法15.3 环境法学学术团体与交流活动15.4 环境法学教育与研究的未来挑战15.5 环境法学教育与研究的创新发展重点和难点解析重点:1. 环境法学的定义、研究对象与内容、学科体系与结构、研究方法与意义。
1第一章 环境法概述
1. 2环境法的立法体系
一、环境法体系的概念
环境法的体系,是指环境法的内部层次和结构,是由有
关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各种规范性文件所组成的相互
联系、协调一致的整体。 环境法体系分为立法体系和规范体系。 环境法的立法体系,是从立法的角度对环境法体系的概 括。
环境法的规范体系,是指构成环境法的各种法律规范的
4、设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专章
新的环境保护法专章规定了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加强公众对政府 和排污单位的监督。 明确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明确重点排污单位应当主动公开环境信息; 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
(三)新修改《环境保护法》的亮点
5、科学确定符合国情环境基准 新的环境保护法增加了要求科学确定符合我国国情的环境 基准的规定。 6、国家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 新法通过规范制度来保障监测数据和环境质量评价的统一, 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 7、完善跨行政区污染防治制度 对于跨行政区污染防治,现行环境保护法仅在第十五条作 出有关政府协商解决的原则性规定。新法明确规定,国家 建立跨行政区域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联 合防治协调机制,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 实施统一的防治措施。
(二)环境法的含义
3、特征 (1)调整对象的特殊性 作用机制:人—人 人—环境介质—人
环境介质的复杂与不确定:因果关系等
环境法
第一章导论第一节环境一、环境环境是相对于一定的中心事物而言的,与某一中心事物相关的周围事物的集合,就称为这一中心事物的环境。
提及环境这一概念时,必须首先确定其中心事物。
二、人类环境环境科学研究的环境,即人类环境,其主体是人类,客体是人类周边的相关事物。
我国法律意义上的环境主要是指人类环境。
三、人类环境的分类(一)自然环境指所有能够对人类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自然形成的物质、能量和现象的总体,包括阳光、空气、水、土壤、岩石、动植物等自然因素。
生态环境与自然环境不是在同一个层次上相并列的概念。
生态环境与人类环境各有不同指向,自然环境只是人类环境的组成部分之一,不能与生态环境相提并论。
(二)人工环境指在自然环境的基础上,通过人类长期有意识的社会劳动,对自然物质加工和改造所形成的环境体系,包括城市、乡村、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等。
人工环境不同于社会环境。
人工环境与社会环境之间存在根本的差异的,人工环境是指人类在自然基础上通过社会劳动形成的创造性成果,主要表现为物质性要素,而社会环境则侧重于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领域。
四、人类与环境的相互作用和影响(一)环境是人类产生、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人类是环境的产物。
人类仍然不能从根本上摆脱自然环境的决定性影响,任何企图征服自然的意识和观念,在理论上都是错误的,在实践中都是不可能行得通的。
(二)人类不断干预和改造着环境从人类出现之后,自然环境的发展和演化已经不再是纯粹的自然过程,而是不可避免地受到来自人类活动的影响。
人类必须充分认识到自身活动对环境进行干预和改造所产生的影响。
人类对环境进行的干预和改造必须遵循环境自身发展和演化的规律,人类可以在掌握和运用这一规律的前提下认识自然,改造自然,建设环境,从而不断提高人与环境的和谐程度。
第二节环境问题一、环境问题的概念与分类环境问题,是指由于自然界的变化或人类活动的影响导致环境结构和状态发生了不利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变化,由此给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带来的有害影响。
环境资源法(第一章)
第三节 可持续发展概述
总的来说,可持续发展包含两大方面的内 容: 一是对传统发展方式的反思和否定 二是对规范的可持续发展模式的理性设计 就理性设计而言,可持续发展具体表现在: 工业应高产低耗,能源应被清洁利用,粮 食应保证长期供给,人口与资源应保持相 对平衡等许多方面。
第三节 可持续发展概述
[本章概要]:正确地认识人类与自然环境 之间的关系规律。了解环境问题的产生原 因和分类,进一步认识当今环境问题的严 峻性。环境保护已经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 国策。
第一章 环境问题与环境保护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环境与环境问题 环境保护 可持续发展概述 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 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 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 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 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 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 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 大战略思想。
第四节 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其一,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大、总量大, 远远超过环境自净能力; 其二,中国生态环境面临着边建设边破 坏的局面,生态破坏范围在扩大; 其三,老的环境问题尚未解决,新的环 境问题接踵而至。
第四节 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二、科学发展观与环境保护 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科学的发展观 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改革进程中的各种 利益关系。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 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 的全面发展¡ ± 内涵是当代人在创造今世发展和消费的同 时,不能自私地剥夺后代人应当享有的同 等发展和消费的机会,也就是当代人的发
环境法课件 (第一章)
第六节 环境法的基本制度
一、环境法基本制度的概念与特点
环境法的基本制度,是指为实现环境法的目的和任务, 根据环境立法的基本原则而制定的具有普遍意义和起 主要管理作用的法律规范和法律程序。它是环境法基 本原则的具体化,是环境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日本环境法发展概况
日本战后为恢复因战争带来的国土荒废和产业破坏,追求“经济 高度增长”、“产值第一”,以赶上和超过当时欧美发达国家水 平。急剧的经济增长带来了严重的环境破坏,在日本各地的工业 地带相继发生了悲惨的公害病,因公害造成的财产损失也在大幅 度上升。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末,日本制定了关于保护水质和防 止水污染的《水质综合法》和《工场排水法》(1959年)。1962 年又制定了《煤烟控制法》。1967年,日本颁布了《公害对策基 本法》,开始了对公害的综合治理。 1993年日本制定了新的《环境基本法》,从此形成了以宪法关于 环境保护规定为基础,以综合性的环境基本法为中心,其它相关 部门法为补充,以及包括污染防治、自然保护、环境纠纷处理及 损害救济、环境管理组织等内容的环境法律、法规、制度和环境 标准组成的完备体系。
第二,环境法律体系是一国全部现行有关环 境法律规范构成的,历史上已经存在的而目前已 失效的相关环境法律,不是环境法律体系的组成 部分,仅仅作为一种法律文化现象存在。
第三,现行环境法律规范,尽管调整的具体 对象不同,但在客观上是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 同时其法律的精神、指导思想、法律原则是共同 的。
第二种为环境资源法。“环境资源法是指由国家制定 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有关环境资 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治理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 总称;是由环境保护法、自然资源法和区域开发整治法 等组成的法律部门,相当于广义的环境法。” 第三种为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是指调整因保护 和改善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上述三种对环境法概念或法律对环境关系保护的范围 和重心的认识是不同的。
第一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13、He who seize the right moment, is the right man.谁把握机遇,谁就心想事成。21.7. 721.7.7 10:39:0 810:39: 08July 7, 2021
14、谁要是自己还没有发展培养和教 育好, 他就不 能发展 培养和 教育别 人。202 1年7月 7日星 期三上 午10时3 9分8秒 10:39:0 821.7.7
“文化大革命”期间,我国经济濒临崩溃的 边缘,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也达到了触目惊 心的程度
1973年至1978年,我国的环境保护事业开始起 步,但在当时政治形势下,无力阻挡污染加剧 的趋势。中国的环境资源问题处于加剧期。
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环境保护事业得到迅速发 展,国家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的环境保护法律 法规,使我国的环境资源问题有所控制。但由 于过去的环境资源问题历史欠账太多,加之在 近期内中国的经济还需要进一步的发展,许多 地方和部门没有正确处理好发展与环境的关系 问题,因此,环境资源问题不容乐观。
大气污染防治法1987年和草原法1985年1992年6月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使全球环境保护工作和环境法进入可持续发展阶段1993年3月全国人大成立了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简称环资委标志着我国进入第二次环境资源立法高潮从1994年起环资委在加速制定新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的同时开始对原有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法规进行整理修改和完善第三环境法治已经成为环境法制建设的目标环境民主和公众参与正在成为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第四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越来越多地采用经济手段和市场机制第五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采用越来越多的科技手段和技术规范第六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与国外国际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以及地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的协调性日益增强三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立法趋势二推进循环经济的立法为树立科学发展观搭建政策平台五进一步加强国际环境保护方面的合作第三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和作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即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立法目的是指国家希望通过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实施而实现的目标或结果是国家在制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之前必须明确的立法意图属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问题的范畴
环境资源法
环境资源法范围第一章环境资源法概述1、环境的概念,1989年12月26日颁布实施的《环境资源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p32、环境的种类。
1)、以环境的主体不同,可以把环境分为人类环境和生物环境。
2)、以环境要素的不同,可以把环境分为水环境、大气环境、生物环境(如草原环境、森林环境和野生动植物环境等)、土壤环境、地质环境等。
3)、以环境的形成要素不同,可以把环境分为天然环境和认为环境。
P34)、以环境的范围大小不同,可以把环境分为聚落环境、区域环境、地理环境、地质环境、宇宙环境等。
5)以环境的性质不同,可以把环境氛围物理环境、化学环境和生物环境等。
P4自然资源1、自然资源的概念。
自然资源是指一切能为人类提供生存、发展、享受的自然物质与自然条件,及其相互作用形成的自然生态环境和人工环境。
这种思考是将环境整合到资源中去。
而且从环境的整体性出发,把自然资源作为环境的一部分进行思考更加有利于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
P42、环境问题的概念。
环境问题实质由于自然界或者认了活动的影响,致使环境质量下降或者生态破坏,对省会经济发展、公众健康带来损害的现象。
P63、环境问题的种类。
1)、从环境问题的成因看,环境问题可以分为第一类环境问题和第二类环境问题。
2)、从表现形式看,环境问题分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两种形态。
P63)、日本学者宫本宪一以环境问题对人类生活带来的影响为标准将环境问题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与人类的广义的健康(公共卫生)直接相关的公害,另一类是使环境质量或者舒适性恶化的问题(环境舒适性问题)。
P84、环境问题的实质p10—111)、经济学视角。
根据经济学外部化理论,环境问题的实质是私人生产的外部成本由社会承担的结果。
2)、政治学、法学视角。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环境科学 法学-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环境科学法学-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环境与资源保护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全球性问题。
随着人类活动的日益增多和技术的不断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资源短缺问题日益严重。
因此,对环境与资源的保护成为摆在人类面前的一道重要课题。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在这一背景下应运而生。
它是研究和制定法律、规章、政策以及其他相关制度,以保护环境与资源的学科。
这一学科的研究对象包括环境污染、自然资源开发与保护、生态平衡维护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通过制定和实施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有效保护环境与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
环境科学是研究环境与资源的综合性学科,它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工程学等多个学科的内容。
环境科学旨在全面了解和维护环境的状态,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
它通过研究环境的组成、结构、功能以及与人类活动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法学是研究法律的学科,它包括法律的理论、制度和实践等方面的内容。
在环境与资源保护中,法学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通过法学的研究,可以制定和完善环境与资源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本文将重点围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展开讨论,并结合环境科学和法学的相关知识,探讨如何通过法律手段实现环境与资源的保护。
首先将介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研究对象和意义,接着探讨环境科学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支持作用,最后探讨法学在环境与资源保护中的应用和挑战。
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分析和讨论,旨在提供一种全面、系统的视角,促进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1.2文章结构1.2 文章结构本文旨在探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及其与环境科学和法学之间的关系。
为了使读者能够更好地理解本文的结构和内容,下面将详细介绍本文的章节组成和各个章节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引言部分将对本文的主题进行概述,指出本文研究的背景和意义,并简要介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环境科学和法学的基本概念。
第一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PPT课件
三、环境资源保护
(一)环境资源保护的概念
所谓环境资源保护是指为了协调人与自然的关 系,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保证自然资源 的合理开发利用,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采取的行政、经 济、法律、科学技术以及教育等诸多措施和行 动的总称。
(二)人类环境观与环境资源保护
人类环境观是人们对环境的知识、心理、观念 和思维的总和,是建立在一定生产力之上的并 反作用于生产力的一种社会意识形态。人类环 境观大致可以归结为两种:即传统的环境观和 现代环境观。
另一类是指由于人类活动作用于自然界并反过来对人 类自身造成的一切有害影响,这被称为次生环境问题 ,又称人为环境问题或第二环境问题
根据具体的表现形式,第二类环境问题又可分 为两类:
一是环境污染,也称投入性损害或污染性损害,即由 于人类不适当地向环境排入污染物或其他物质、能量 所造成的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和危害;
广义的资源包括自然资源、经济资源、人力资 源等;狭义的资源则仅指自然资源。学术界对 资源的定义也各不相同
人们根据自然资源的分布空间,将其分为地下 资源和地表资源;根据自然资源是否可再生, 将其分为可再生资源和不可再生资源。
(三)环境与自然资源的关系
环境与自然资源既密不可分又相互依存,两者 关系非常紧密。自然资源是环境的组成部分, 是构成环境的要素之一,破坏了自然资源就是 破坏了环境。但破坏了环境不一定破坏了自然 资源,如噪声污染、光污染等,虽说污染了环 境但并没有对资源造成破坏。
因此,我们认为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关系是一种 包含和被包含的逻辑关系
二、环境资源问题
(一)环境资源问题的概念及分类
环境资源问题是指由于自然原因或人类活动使环境条 件或因素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以致影响人类的生 产和生活,给人类带来灾害的现象。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第三版)
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但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一节环境影响评价与“三同时”制度
2 评价报告编写和审批 3 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效力及法律责任 1 规划编制机关的法律责任。 2 规划审批机关的法律责任。 3 建设单位的法律责任。 4 此外,法律还规定,对有关的行政主管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第五节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 环境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为我国环境法所规定或体现的,调整因保护和 改善环境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基本准则,它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 适用于所有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贯穿于整个环境法体系,反映环境 法本质和特征,对贯彻和实施环境法具有普遍的指导作用。
第五节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一、保护优先原则 (一)概念和意义 (二)产生和发展 (三)内容和实施 二、预防为主原则 (一)概念和意义 (二)产生和发展 (三)内容和实施
重要意义。
第二章 环境法概述 第一节环境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环境法的概念
• 环境法的概念可整合为:环境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 力保障和推动的,为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目的,调整有关保护 和改善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等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环境法的特征
1 环境法是生态环境科技与法的结合。 2 环境法是社会法。 3 环境法是综合部门法。 4 环境法是以可持续发展为价值的法。
第二节环境法的目的和价值
二、环境法的价值 (一)环境法的工具性价值 1 环境法的确认性价值 2 环境法的分配性价值 3 环境法的衡量性价值 4 环境法的保护性价值 5 环境法的认识性价值
第二节环境法的目的和价值
(二)环境法本身的价值 1 环境法是国家进行环境管理的依据 2 环境法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法律手段 3 环境法是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环境的法律武器 4 环境法是增强全民环境意识的精神准则 5 环境法是加强国际环境保护合作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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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 主体:指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中享
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或参加者 ;
a.一般角度:国家、法人、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 b.环境管理的角度:管理主体[政府、企业、 社会组织等]和受控主体[企业、个人等]。
• 客体:环境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
和义务所指的对象,包括行为和物 (环境资源和环境资源行为):
黄海某渔场作业时接到台风警报,立即返回港口避 风。在离港口3海里处,“远龙”号遭到台风袭击沉 没。富运渔业公司闻讯后立即展开救援工作,“远 龙”号船员全部获救。但是,这次事故造成该船配 载的30多吨柴油泄漏,污染了邻近的滩涂水产养殖 业。受影响的个体养殖户李某等人要求:富运渔业 公司清除污染并赔偿损失,富运渔业公司拒绝赔付, 理由是这种损害是由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 他们也是受害者。 • 问:富运渔业公司与李某之间的环境法律关系是否 成立?富运渔业公司的拒赔理由是否成立?
★相关法条链接:
• 《环境保护法》41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
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 偿损失。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 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免予 承担责任。
• 《海洋环境保护法》第43条规定:遭遇不可抗拒的自
然灾害,经过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对海洋
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分析:
• 08年初,王女士租用新建居民楼门市房从事餐饮业,在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
未履行环保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张营业。随着居民先后入住,油烟、噪声等 环境问题引起的店群矛盾和纠纷日趋突出。从2010年初开始,该楼住户多次向县政 府、县环保局、县工商局等单位投诉,强烈要求取缔该饭店的违法经营活动。接到 投诉后,环保局会同工商等部门数次责令该饭店进行整改,并帮助解决店群纠纷, 但成效不明显。在10年9月,县环保局、工商局组成了联合执法组,联合签发了《环 境保护听证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未通过法院审查,同年11月,县环
行为:破坏、污染、保护、治理、 利用、开发行为等。 物:主要指具有环境功能的表现 为自然物的各种环境要素;如:水、大 气、土地、森林等。
• 内容:环境法关系主体之间在法律上的权利
和义务。
权利:是指环境保护法赋予主体某种权能、利 益和自由,表现为法律对主体可以作出一定行为或 者可以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许可。
案例分析1
• 1995年7月作业时接到台风警报,立即返回港口避 风。在离港口3海里处,“远龙”号遭到台风袭击沉 没。富运渔业公司闻讯后立即展开救援工作,“远 龙”号船员全部获救。但是,这次事故造成该船配 载的30多吨柴油泄漏,污染了邻近的滩涂水产养殖 业。受影响的个体养殖户李某等人要求:富运渔业 公司清除污染并赔偿损失,富运渔业公司拒绝赔付, 理由是这种损害是由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 他们也是受害者。 • 问:富运渔业公司与李某之间的环境法律关系是否 成立?富运渔业公司的拒赔理由是否成立?
每日一思:人不可貌相
第一章 环境法概述
一、环境保护法的概念与特征 二、环境保护法的任务和目的 三、环境保护法的适用范围 四、环境保护法体系 五、环境保护法基本原则
一、环境保护法的概念与特征
• 1.定义: 是指调整因保护和改善环境、合理
利用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而产生的 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理解定义需把握三点: • 环境保护法是调整人们在环境保护中的社会关系
义务:是指环境保护法规定主体必须履行的责
任,表现为法律对主体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者不作 出一定行为的约束。
环境法律关系的具体内容: 按环境保护法的管理主体和受控主体的权利义务分: a、环境管理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规范制定权、行政处理权、处罚强制权、环 境司法权; 义务:管理性义务、服务性义务[比如国家环保总局 在松花江污染事故后,要制定补救措施和污染恢复计划, 并提供技术支持等]。 b.受控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参加环境资源管理权、环境资源使用权、保 障权、受益权、申诉和控诉权; 义务:遵守环境保护法的义务、服从国家环境管理 的义务、服从制裁的义务。
保局、县工商局又联合签发了《撤销环境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在2010年12
月,县环保局以“未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和‘三同时’制度”为由,单独签发 了《环境保护听证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饭店停止营业。
• 解释:行政处罚是指特定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行政相对人给予行政制
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的法律规范 不能把环境保护法说成是调整人与 自然的关系的法律。 • 环境保护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有特定的范围 只调整环境保护法律关系。 • 环境保护法是指一切调整环境保护关系的法律规 范的总称
2.环境保护法律关系
• 由环境保护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环境
保护法律主体之间在利用、保护和改善环 境的活动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环境法律关系内容的特征 a. 权利和义务的具体内容都与开发、利用、保护、 治理环境有关; b. 权利义务既是把环境保护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双方 联结起来的纽带,又是把环境保护法律关系中的主 体和客体(人与环境资源)联结起来的纽带。 c. 各种主体的权利义务既不均衡,也不对等。
案例分析1
• 1995年7月,富运渔业公司所属的渔轮“远龙”号在
• 相关法条链接:《行政处罚法》第15条规定:行政
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责范围 内实施。
• 问:1.案例中的法律主体、客体和内容分别是什么?2.联合执法机构是否可作为行
政执法主体?
• 法律主体:环保局、工商局[管理主体]、王女士、居
民、附近店群[受控主体];
• 法律客体: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环境卫生)、王
女士的污染行为;
• 法律内容:环保局、工商局有权利和义务对污染行
为实施强制处罚以保护其他人群的利益;受害居民 及附近店群有权利依据法律规定提出申诉以保护自 身利益不受侵害;王女士有义务停止污染环境的经 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