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管理与统计分析的计划和报告指导原则
临床试验的数据管理与统计分析
环境下按数据核查计划内容编写的核查程
序。
主要检查CRF表中数据缺失、误填、
数据逻辑矛盾等问题。
程序核查后人工校对
数据疑问常见类型
1 、补充:
病例报告表中有缺失的项目,或字迹不清楚的数据。
2、 确认:
A.入选/排除标准的确认: B.实验室检查:数值与临床意义判断与各个中心提供的正常值范围不一致。 C.时间的确认:所填写的时间不在试验时间范围内;或所填写的访视时间不 在方案要求的访视时间窗内。 D.合并用药的确认:填写数据与各访视所填内容有矛盾;使用了方案中明确 禁止的药物,药物名称无法编码的。 E.不良事件的确认:填写数据与各访视所填内容有矛盾;各项之间的逻辑关 系有矛盾;判定为严重不良事件。不良事件描述不清楚,无法做编码的。
2、数据管理理员准备一份关键变量的清单, 于会议前交相关人员进行会前审核以便 更充分地发现并解决问题。 3、如果是双盲临床试验,申办方将各中心 随试验用药下发的应急信件收回,交盲 态审核用。 4、提交临床试验总盲底。
3、一般程序
1、全体参会人员通过对总盲底及应急信件的 检查,对双盲临床试验的盲态做出判断。 2、数据管理员报告数据管理的一般情况及数 据库中存在的需要讨论解决的条目。 3、主要研究者、申办方代表、统计分析人员、 数据管理员共同就数据管理员提交的问题 进行讨论并做出处理决定。。
DQF的提问方式
1、XX项数据缺失,请补充 2、出生日期为XXXX年XX月XX日,请确认 3、WBC测定值为11x109/L,临床意义为“正常”, 请确认 4、访一时间为XXXX年XX月XX日,访二时间为 XXXX年XX月XX日,不在时间窗内,请确认 5、不良事件:“XXXX”,为方便编码,请进一步 详细描述
药物临床试验指导原则汇总
引言:药物临床试验是评价新药安全性、有效性和可应用性的重要手段,对于保障患者安全和发展医药技术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的实施,保证试验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制定了一系列指导原则。
本文旨在汇总药物临床试验的指导原则,从试验设计、试验参与者、试验流程、数据收集和伦理要求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以期提高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和可靠性。
概述:药物临床试验指导原则旨在提供全面、规范和安全的药物临床试验指导,保障试验过程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这些原则主要包括试验设计的合理性、试验参与者的选择和知情同意、试验流程的规范、数据收集的准确性和质量控制、试验过程中的伦理要求等方面。
在实施药物临床试验时,必须遵循这些指导原则,严格执行规定,保证试验结果的可信度和可靠性。
正文内容:一、试验设计1.确定试验目标和主要研究问题2.制定试验设计的具体方案,包括研究类型、样本容量、分组方式等3.选择适当的对照组,确保试验结果的比较可靠性4.确定试验终点和评价指标,包括安全性和有效性指标5.建立试验流程和时间计划,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和工作流程二、试验参与者1.选择适当的试验参与者,符合研究对象的特点和需要2.为试验参与者提供充分的知情同意,并确保其理解试验的目的、过程和风险3.确保试验参与者的权益和安全,严格按照伦理要求进行保护4.对试验参与者进行适当的筛选和入组评估,排除不符合要求的个体5.与试验参与者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关系,确保试验的顺利进行三、试验流程1.制定试验操作规程,明确试验流程和要求2.建立试验数据管理系统,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3.建立监测和审核机制,对试验过程进行监控和评价4.对试验过程中的异常情况进行处理和记录,并及时采取适当的措施5.建立试验终止和终结的标准和程序,确保试验的结果得到有效评价和总结四、数据收集1.制定数据收集的具体方法和流程,包括数据源、数据收集表和数据录入规范等2.建立数据质量控制和验证机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3.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解读,有效评价试验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4.对试验结果进行汇总和报告,包括试验流程、试验参与者信息和试验结果等5.对数据进行保存和保护,确保数据的可追溯性和安全性五、伦理要求1.遵守伦理委员会的要求,进行试验计划的伦理审查和评估2.严格按照伦理要求进行试验参与者知情同意和保护3.确保试验过程中的机密性和隐私保护4.对试验结果的报告和公开进行伦理评价和道德审查5.针对伦理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和解决,保证试验的伦理合规性总结:药物临床试验指导原则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证试验的科学性和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
药物临床试验必备文件保存指导原则 英文版
药物临床试验必备文件保存指导原则英文版一、引言药物临床试验是评估新药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关键环节,其结果直接关系到药物能否上市和应用于临床。
在进行药物临床试验时,确保试验数据的完整、准确和可追溯至关重要。
为此,制定一套完整的文件保存指导原则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药物临床试验必备文件的分类、保存要求、期限与审批等内容,以指导研究人员规范地进行文件管理和保存。
二、药物临床试验必备文件分类1.研究方案及相关文件:包括临床试验方案、研究者手册、伦理审批文件等。
2.受试者招募与筛选文件:包括受试者招募广告、筛选表、知情同意书等。
3.临床检测与评估文件:包括检测报告、评估表、病例报告表等。
4.药物制剂与储存文件:包括药物制剂处方、生产工艺、储存条件等。
5.数据管理与统计分析文件:包括数据管理计划、统计分析报告、数据质量控制等。
6.质量控制与审计文件:包括质量控制计划、审计报告、纠正与预防措施等。
三、文件保存要求1.文件格式与内容要求:文件应采用标准格式,内容完整、清晰、准确,便于查阅。
2.文件存储与保管要求:文件应存储在安全、干燥、防潮、防火的环境中,避免损坏和丢失。
3.文件查阅与复制要求:查阅文件时,应遵循相关法规和伦理要求,确保受试者隐私得到保护。
复制文件时,应保证文件质量和完整性。
四、文件保存期限与审批1.保存期限:根据我国法规和国际标准,药物临床试验文件保存期限通常为临床试验结束后的5年。
2.审批流程:文件保存前,需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批,确保文件符合法规要求。
五、国际化标准与我国法规要求1.国际化标准:药物临床试验文件保存应遵循国际公认的指导原则,如美国FDA、欧盟EMA等发布的相关指南。
2.我国相关法规:我国《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对药物临床试验文件保存有明确要求。
六、总结与展望药物临床试验文件保存是保证试验数据真实、完整、可追溯的关键环节。
通过制定完善的文件保存指导原则,有助于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过程,提高药物研发水平。
《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的计划和报告指导原则》
《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的计划和报告指导原则》药物临床试验是评估药物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重要手段,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是确保试验结果准确可靠的关键环节。
为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的过程,制定本《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的计划和报告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旨在提高数据质量、加强分析方法的科学性和统一性,保护研究参与者的权益。
一、数据管理(一)试验设计前数据管理计划的制定1.明确试验项目的统计目标和指标,并制定合理的数据采集和管理方案;2.编制试验所需的电子数据采集系统和数据库,并明确数据采集的时间点、频次和要求;3.指定负责数据管理的专业人员,确保其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4.制定数据管理流程和标准操作规范,确保数据采集、录入、核查和存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5.编制数据清理和质量控制的计划,明确数据清理的方法、步骤和流程。
(二)数据采集和录入的原则1.采集过程中应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完整性;2.制定标准采集表和规范,明确各项指标的定义和录入方式;3.规定采集人员的资质要求,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能胜任工作;4.建立数据采集的监控和质量检查机制,定期检查和核对数据的录入质量。
(三)数据存储和保密的原则1.建立完备的数据存储系统和管理规定,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2.规定数据管理团队和研究人员对数据的访问权限和使用范围;3.妥善保存原始数据和相关文件,确保数据的可追溯性和备份的完整性。
二、统计分析(一)试验前统计分析计划的制定1.明确试验的主要统计假设和试验设计,制定适当的样本容量计算方案;2.选择合适的统计方法和模型,确保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3.规定分析人员的资质要求,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
(二)数据清理和质量控制的原则1.进行数据清理前,应检查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一致性,并记录清理过程;2.制定数据清理的步骤和规则,确保数据清理的科学性和统一性;3.记录数据清理的结果和修改情况,确保数据的可追溯性和审核的可靠性。
药物I期临床试验管理方案计划指导原则
药物Ⅰ期临床试验管理指导原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物Ⅰ期临床试验(以下简称I期试验)的管理,有效地保障受试者的权益与安全,提高Ⅰ期试验的研究质量与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参照国际通行规范,制定本指导原则。
第二条本指导原则适用于Ⅰ期试验,旨在为Ⅰ期试验的组织管理和实施提供指导。
人体生物利用度或生物等效性试验应参照本指导原则。
第二章职责要求第三条申办者应建立评价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程序和标准,选择、委托获得资格认定的I期试验研究室进行Ⅰ期试验。
第四条申办者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对I期试验的全过程进行监查和稽查,确保临床试验的质量,保障受试者的权益与安全。
第五条申办者可以委托合同研究组织(CRO)执行I期试验中的某些工作和任务。
委托前对合同研究组织的研究条件、能力、经验以及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
当合同研究组织接受了委托,则本指导原则中规定的由申办者履行的责任,合同研究组织应同样履行。
申办者对临床试验的真实性及质量负最终责任。
第六条Ⅰ期试验研究室负责Ⅰ期试验的实施。
研究者应遵循临床试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指导原则,执行临床试验方案,保护受试者的权益与安全,保证临床试验结果的真实可靠。
第七条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应在符合《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指南》(以下简称《实验室管理指南》)的实验室进行。
从事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的实验室均应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伦理委员会应针对Ⅰ期试验的特点,加强对受试者权益与安全的保护,重点关注:试验风险的管理与控制,试验方案设计和知情同意书的内容,研究团队的人员组成、资质、经验,受试者的来源、招募方式,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意外情况等。
第三章实施条件第九条Ⅰ期试验研究室应设有足够的试验病房,也可以设有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
试验病房应符合本指导原则的要求,实验室应符合《实验室管理指南》的要求。
药物临床试验数据递交指导原则
药物临床试验数据递交指导原则药物临床试验是评价新药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重要手段,对于新药研发和临床治疗水平的提升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为了确保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的可靠性和科学性,保障患者权益和人体试验伦理的尊重,我国制定了药物临床试验数据递交指导原则。
以下是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介绍。
一、递交原则1.试验者必须按照递交指导原则的要求,按时将临床试验数据递交给相关的药品监管机构。
递交的数据必须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得隐瞒或篡改数据。
2.递交的临床试验数据必须符合药物临床试验的伦理道德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人体试验的备案和伦理委员会的审批。
3.递交的临床试验数据必须符合临床试验的科学性和规范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试验设计的科学性、样本量的合理性和试验结果的可靠性。
4.递交的临床试验数据必须符合药物的注册申请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试验阶段、试验目的和试验终点的设定。
二、递交内容1.递交的临床试验数据必须包括试验计划、试验过程和试验结果等相关资料。
其中,试验计划包括试验设计、样本量计算和试验方法等;试验过程包括试验组织、试验操作和试验管理等;试验结果包括试验数据、统计分析和评估等。
2.递交的临床试验数据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试验报告、试验记录和试验数据记录等。
这些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得隐瞒或篡改数据。
3.递交的临床试验数据必须提供相关的验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试验设备、试验药物和试验问卷等。
这些验证资料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能够对临床试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验证。
4.递交的临床试验数据必须提供相关的解释说明,包括但不限于试验结果的解读、试验数据的背景和试验方法的限制等。
这些解释说明必须能够对临床试验数据的科学性和可信度进行解释。
三、递交流程1.试验者在递交临床试验数据之前,必须对试验数据进行内部审查和质量控制。
试验者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审查和控制,确保试验数据的质量。
2.试验者在递交临床试验数据之时,必须向药品监管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递交的临床试验数据和相关资料。
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管理与统计分析的计划和报告指导原则
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管理与统计分析的计划和报告指导原则1.数据管理计划:临床试验数据管理计划应包括数据收集、监控、验证和清理等方面的详细步骤和流程。
该计划应明确规定数据的记录方式、数据安全和保密措施、数据质量控制等内容,并应根据国家和国际相关指南进行制定。
2.数据收集:试验数据应准确、完整地记录,以确保试验结果的可靠性。
数据应按照预先制定的数据收集表格或电子数据采集系统进行收集,并及时进行数据有效性和一致性的检查。
3.数据监控:数据监控是确保试验数据质量的重要环节。
监控包括源数据的监视、数据诚信性的核查和不合格数据的整改等方面。
数据监控应由专业的数据监控员进行,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数据验证:数据验证是确保试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的关键环节。
数据验证包括逻辑性验证、范围性验证和值域性验证等方面。
数据验证应在数据收集完成后进行,以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5.数据清理:数据清理是对试验数据进行逻辑和统计处理的过程。
数据清理应包括数据缺失值的处理、异常值的检查和删除等环节,以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6.统计分析计划:临床试验的统计分析计划应明确规定统计方法和分析步骤,以及适当的样本量、显著性水平和效应大小等内容。
统计分析计划应在试验开始之前提前制定,并根据试验的目的和假设进行调整和完善。
7.结果报告:试验结果报告应包括详细的统计分析和试验数据,以及对结果的解读和讨论的内容。
结果报告应根据国家和国际相关指南进行编写,并应充分考虑结果的可解释性和一致性。
8.透明度和可追溯性:临床试验数据管理与统计分析应具备透明度和可追溯性,即所有的数据和分析过程都应有明确的记录和文档,以便他人能够验证和重现试验结果。
在药物临床试验中,严格遵循数据管理与统计分析的计划和报告指导原则,能够提高试验结果的可信度和可靠性,并为药物的注册、上市和应用提供科学依据。
ich指导原则m8
ich指导原则m8(原创实用版)目录1.ICH 指导原则 M8 的概述2.ICH 指导原则 M8 的目标和适用范围3.ICH 指导原则 M8 的主要内容4.ICH 指导原则 M8 的实施和影响正文一、ICH 指导原则 M8 的概述ICH(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指导原则 M8,全称为《药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旨在为药品临床试验提供一套统一的国际标准,以确保临床试验数据的可靠性和一致性。
这一指导原则对于药品研发和注册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有助于提高药品临床试验的质量和效率。
二、ICH 指导原则 M8 的目标和适用范围ICH 指导原则 M8 的目标是确保临床试验的设计、实施、数据收集、数据分析和报告等各个环节的质量。
该指导原则适用于药品、生物制品和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为全球范围内的药品研发和注册提供了统一的标准。
三、ICH 指导原则 M8 的主要内容1.临床试验的计划和设计:包括试验的目的、研究对象、试验设计、样本量估计等内容。
2.临床试验的实施:包括试验中心的选择、研究人员的培训、试验操作的规范、受试者招募和知情同意、不良事件的记录和报告等环节。
3.数据收集和质量控制:要求采用可靠的采集方法、数据管理工具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一致性。
4.数据分析和报告:要求采用科学的统计方法和分析工具,对试验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并撰写规范的试验报告。
四、ICH 指导原则 M8 的实施和影响ICH 指导原则 M8 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实施和应用,对药品临床试验的质量管理产生了积极影响。
实施这一指导原则有助于提高临床试验的质量,减少数据不一致和误差,加快药品注册进程,为药品的上市和临床应用提供更为可靠的依据。
临床试验管理规范指导原则
临床试验管理规范指导原则1. 引言临床试验是评估新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医疗干预措施安全性和疗效的重要手段。
为了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以及保护试验对象的权益和安全,制定临床试验管理规范指导原则至关重要。
2. 试验设计(1)目标和研究问题:明确试验的目标和研究问题,确保试验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研究对象选择:明确纳入标准和排除标准,选择合适的研究对象。
(3)样本容量计算:根据试验目的和假设确定合理的样本容量,保证试验结果的统计学意义。
(4)随机分组:采用随机分组方法,确保试验组和对照组之间的比较具有可比性。
3. 伦理审批和知情同意(1)伦理审批:在进行临床试验前,需经过专门的伦理审批委员会审议并获得批准,确保试验的道德、科学和法律合规性。
(2)知情同意:试验对象在知悉试验目的、方法、风险和收益等基本信息后,应签署知情同意书,确保他们了解试验的全貌并自愿参与。
4. 质量管理(1)研究方案和操作规范:制定严格的研究方案和操作规范,确保试验的标准化和一致性。
(2)数据采集和记录:采用标准化的数据采集和记录方法,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监督和审核:建立独立的监督和审核机制,对试验过程进行监督和审核,及时纠正偏差和不合规行为。
5. 安全管理(1)严格的安全监测:建立安全监测委员会,对试验过程中的不良事件进行评估和监测,及时采取保护措施。
(2)风险管理:制定完善的风险管理计划,评估和控制试验过程中的风险。
(3)研究者责任:研究者有责任确保试验对象的安全和健康,并及时向相关机构报告试验中发生的严重不良事件。
6. 数据分析和报告(1)数据统计分析:采用合适的统计方法对试验数据进行分析,确保分析结果准确可靠。
(2)透明度和完整性:试验结果报告应准确、完整地反映试验的整体情况,不得有隐瞒、歪曲等行为。
(3)结果发布:将试验结果及时发布,以促进科学研究的进展和公众的了解。
7. 试验结束和结果应用(1)试验结束:当试验完成或中止时,应及时进行总结和归档,并提交试验报告。
【干货】临床试验数据核查
【⼲货】临床试验数据核查核查的简介核查计划建⽴核查的分类核查的要点核查的信息传递⽬录核查的简介临床试验数据的采集、报告与处理在整个临床试验过程中起⾮常重要的环节,保证数据的完整及清洁有助于得到可靠、可信的结论。
数据核查的⽬的是对临床试验过程中每⼀步骤伴随的错误产⽣进⾏清理,发现并解决数据库中存在的问题,为盲态核查、统计分析和撰写总结报告做好准备。
简介研究⽬的、适应症及分期的不同都会导致数据的⼀定差异。
不同数据模块的核查与清理存在共同性,同时不同模块之间也有⼀定的交叉性,数据的收集即是各个单独的模块构成的⼀个整体,模板之间独⽴⼜互相关联。
除了单个数据点的核查外,通常还涉及模块与模块之间的交叉核查、数据库中的数据与外部数据的核查等。
根据质疑产⽣⽅式的不同分为系统核查、⼈⼯核查等,系统内核查撰写⽅式的不同⼜分为系统内置核查、⼈⼯撰写的逻辑核查等。
01临床数据质量管理规范(Good Clinical Data Management Practices)02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管理与统计分析的计划和报告指导原则(2016年第113号)03临床试验数据管理⼯作技术指南的通告(2016年第112号)04临床试验的电⼦数据采集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16年第114号)05临床试验数据核查指导原则(2016年第8号)核查计划建⽴《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的计划和报告指导原则》中提到,为保证临床试验数据的真实完整、准确可靠、⾼质量和科学性的评价其有效性与安全性。
须事先对数据管理⼯作和统计学分析原则制定详细的计划书。
在进⾏数据核查前,应制定详细的数据核查计划(Data Validation Plan,DVP),以明确数据核查内容、⽅式与核查要求。
相关⼈员根据数据核查计划进⾏编程或⼈⼯核查,之后发出质疑(Query)确认数据。
⽆论是纸质或者电⼦数据采集系统,均应在试验开始初期撰写完备、清晰的数据核查计划,以便能⾼效、准确地对数据进⾏清理。
《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的计划和报告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药物临床试验的生物统计学指导原则
名词解释
意向性治疗原则(Intention-To-Treat Principle): 是指基于有治疗意向的受试者(即计划好的治疗) 而不是实际给予治疗的受试者进行评价的处理策略。 优效性试验(Superiority Trial):是指主要目的为 显示试验药物的效应优于对照药(阳性药或安慰剂) 的试验。 中央随机化系统(Centralized Randomization System):是指在多中心临床试验中为克服人为或 其他未知因素对研究结果的偏倚影响,由一个独立 的组织或机构基于电话语音或网络方式实施药物随 机分配的自动化计算机管理系统。
安全性与耐受性分析
安全性主要关注于药物对受试者的风险,在临 床试验中,通常通过实验室检查结果(包括生 化学和血液学指标)、生命体征、临床不良事 件(疾病、体征、症状)及其他特殊的安全性 检验(如心电图、眼科检查)等手段来评价。 耐受性指受试者对于明显的不良反应的耐受程 度。 大多数试验中,对安全性与耐受性的分析,常 采用描述性统计分析方法,必要时辅以置信区 间进行说明。
名词解释
安全集(Safety Set,SS):安全性与耐受性评 价时,用于汇总的受试者集称为安全集。 处理效应(Treatment Effect):是指归因于临 床试验中处理的效果。在大多数临床试验中感 兴趣的处理效应是两个或多个处理间的比较 (或对比)。 非劣效性试验(Non-Inferiority Trial,NI): 是指主要目的为显示试验药物的效应在临床上 不劣于对照药的试验。
数据变换
分析之前对关键变量是否要进行变换,最 好根据以前的研究中类似资料的性质,在 试验设计时即做出决定。拟采用的变换 (如对数、平方根等)及其依据需在试验 方案中说明,数据变换是为了确保资料满 足统计分析方法所基于的假设,变换方法 的选择原则应是公认常用的。
《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的计划和报告指导原则》
《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的计划和报告指导原则》药物临床试验是评估新药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重要环节,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在临床试验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正确规划和执行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工作,能够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药物上市提供有力的支持。
本文将针对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的计划和报告进行指导原则的解读,希望对临床研究人员有所帮助。
一、数据管理1.数据管理计划(DMP):在开始临床试验前,应编制数据管理计划,明确数据收集、处理、存储和验证的具体步骤和流程,以及质量控制措施。
DMP应包括数据字典、数据采集表、数据清洗规则等内容。
2.数据收集:数据应采用电子数据采集(EDC)系统进行收集,确保数据传输的安全和完整性。
采集的数据应具有时间戳和审计跟踪功能,能够追溯数据的修改记录。
3.数据验证:数据验证应包括逻辑性、一致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的检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验证过程应明确规定数据的处理标准和流程,并进行记录和审批。
4.数据存储:数据应以电子形式存储在安全可靠的服务器上,确保数据的机密性和保密性。
同时应建立备份和恢复机制,以防数据丢失或损坏。
5.数据质量控制:数据管理团队应建立严格的数据质量控制程序,包括数据监控、异常数据处理、数据清洗和统计分析等步骤,确保数据的质量和准确性。
二、统计分析1.统计分析计划(SAP):在开始临床试验前,应编制统计分析计划,明确分析方法、假设和分析流程等内容。
SAP应根据试验设计和研究目的进行制定,确保统计分析的合理性和可靠性。
2.数据分析:数据应按照SAP中规定的分析方法进行处理和分析,包括描述性统计、推断性统计和生存分析等,以评估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结果解释:分析结果应结合试验设计和研究假设进行合理解释,确保结论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同时应注意结果的概括和推断,并进行结果的灵敏性分析。
4.统计报告:统计分析结果应编制成统计报告,包括表格、图表和文字描述等内容,以直观呈现试验结果。
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统计学设计指导原则
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统计学设计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2020年7月目录一、引言 (1)二、疗效终点 (1)(一)总生存期(OS) (2)(二)客观缓解率(ORR) (3)(三)无进展生存期(PFS) (4)(四)患者报告结局(PRO) (6)三、探索性试验 (6)(一)剂量探索设计 (6)(二)单臂试验和首次人体队列扩展 (8)四、确证性试验 (9)(一)一般考虑 (9)(二)试验设计 (10)1. 成组序贯设计 (10)2. II/III期无缝设计 (11)3. 生物标记物引导的设计 (11)4. 主方案设计 (12)参考文献 (14)附录1.词汇表 (16)附录2.中英文对照 (17)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统计学设计指导原则12一、引言3与其他治疗领域一样,抗肿瘤药物在进入临床试验前,应该有足够的基4于临床前实验和既往人体试验的科学证据显示某(些)剂量的试验药物在目5标人群的安全性。
临床试验的主要目的是针对药物研发提出相关的临床问题,6通过恰当的研究设计和统计分析科学地回答这些问题。
随机对照试验7(Randomized Controlled Trial,RCT)是评价药物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金标准,如8果无法开展随机对照试验,则有效性和安全性结论的证据力度将会有所下降。
9在临床研究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研究方案实施,并高质量地收集数据。
10由于肿瘤通常是严重危及生命的疾病,临床用药很大程度上存在未被满11足的需求,所以抗肿瘤药物的临床研发有其特殊性。
比如,早期临床试验以12患者为研究对象,而不是健康受试者;某些情形下利用单臂试验结果申请注13册上市等。
针对不同肿瘤适应症,申办者应有不同的临床研发策略考虑,探14索性试验和确证性试验在不同的研发项目计划中要达到的目的与作用也会不15同。
临床试验设计是决定研发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之一。
良好的试验设计不16仅有助于达到试验目的,同时还能提高研发效率。
刚刚!!!NMPA和FDA近三年来法规文件及指导原则
刚刚NMPA和FDA近三年来法规文件及指导原则以下是2016年和2017年NMPA内容:2017年10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并发出通知。
这是继2015年8月《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之后,又一个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对我国医药产业创新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本文以《创新意见》为线索,对CFDA及CDE自2015年7月22日以来发布的重要文件进行梳理,给各位同仁研究相关政策提供一份参考。
1. 改革临床试验管理•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实行备案管理•支持临床试验机构和人员开展临床试验•完善伦理委员会机制•提高伦理审查效率•优化临床试验审批程序•接受境外临床试验数据•支持拓展性临床试验•严肃查处数据造假行为1.1 法规政策•2016年3月23日,CFDA、卫计委委员会发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25号)•2016年4月7日,CFDA发布关于贯彻实施《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管〔2016〕41号)•2016年12月2日,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修订稿)》的意见•2017年3月17日,总局公开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进口药品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17年5月11日,总局关于征求《关于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改革临床试验管理的相关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2017年第53号)•2017年8月4日,关于征求《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条件和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食药监械管便函〔2017〕42号)•2017年10月20日,CDE关于《接受境外临床试验数据的技术要求》征求意见通知1.2 指导原则•2015年8月4日,CDE关于征求《儿科人群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意见的通知•2016年3月7日,总局关于发布儿科人群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16年第48号)•2015年8月21日,CDE关于征求《药物临床试验的生物统计学指导原则》意见的通知o2016年6月3日,总局关于发布药物临床试验的生物统计学指导原则的通告(2016年第93号)•2015年11月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中药新药临床研究一般原则等4个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15年第83号)•2015年12月24日,CDE关于《药物临床试验的一般考虑》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的通知•2017年1月20日,总局关于发布药物临床试验的一般考虑指导原则的通告(2017年第11号)•2016年1月29日,关于《临床试验数据管理工作技术指南》、《临床试验的电子数据采集(EDC)技术指导原则》和《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的计划和报告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的通知o2016年7月29日,总局关于发布临床试验的电子数据采集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16年第114号)o2016年7月29日,总局关于发布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管理与统计分析的计划和报告指导原则的通告(2016年第113号)o2016年7月29日,总局关于发布临床试验数据管理工作技术指南的通告(2016年第112号)•2016年9月30日,CDE关于征求《新药I期临床试验申请技术指南(草案)》意见的通知•2016年10月11日,总局关于发布中药新药治疗流行性感冒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16年第136号)•2016年10月29日,CDE关于征求《成人用药数据外推在儿科人群药物临床试验及相关信息使用的技术指导原则》意见的通知o2017年5月18日,总局关于发布成人用药数据外推至儿科人群的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17年第79号)•2017年7月3日,关于《创新药(化学药)Ⅲ期临床试验药学研究信息指南(草案)》征求意见的通知2. 加快上市审评审批•加快临床急需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支持罕见病治疗药品医疗器械研发•严格药品注射剂审评审批•实行药品与药用原辅料和包装材料关联审批•支持中药传承和创新•建立专利强制许可药品优先审评审批制度2.1 法规政策•2015年11月1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征求《关于解决药品注册申请积压实行优先审评审批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2015年第227号)•2015年12月24日,总局关于征求《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2015年第283号)•2015年12月3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落实中药提取和提取物监督管理有关规定的公告(2015年第286号) •2016年2月26日,CFDA发布关于解决药品注册申请积压实行优先审评审批的意见(食药监药化管〔2016〕19号)•2016年3月18日,总局关于取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有关事宜的公告(2016年第72号)•2016年1月12日,总局关于征求药包材和药用辅料关联审评审批申报资料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2016年第3号)o2016年11月28日,总局关于发布药包材药用辅料申报资料要求(试行)的通告(2016年第155号)•2016年5月12日,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关于药包材药用辅料与药品关联审评审批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o2016年8月10日,总局关于药包材药用辅料与药品关联审评审批有关事项的公告(2016年第134号)•2016年6月21日,关于征求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意见的函(食药监械管便函〔2016〕40号)o2016年10月26日,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的公告(2016年第168号)•2016年7月21日,CDE关于征求《“首仿”品种实行优先审评评定的基本原则》的意见•2017年7月21日,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关于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2017年10月9日,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中药经典名方复方制剂简化注册审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及申报资料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2.2 指导原则•2017年1月11日,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的意见•2017年2月16日,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申报资料编写指南(试行)的通告(2017年第28号)•2017年3月3日,CDE关于征求《儿科用药非临床安全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意见的通知•2017年3月28日,CDE关于再次征求《新药I期临床试验申请技术指南》意见的通知•2017年4月13日,CDE关于6个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上网征求意见的通知•2017年10月11日,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中药资源评估技术指导原则》意见•2017年10月11日,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中成药规格表述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3. 促进药品创新和仿制药发展•建立上市药品目录集•探索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开展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试点•完善和落实药品试验数据保护制度•促进药品仿制生产•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支持新药临床应用3.1 创新药3.1.1 法规政策•2015年11月6日,总局关于征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和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两个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2015年第220号)o2016年3月9日,总局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的公告(2016年第51号)o2016年5月4日,总局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申报资料要求(试行)的通告(2016年第80号)•2017年5月11日,总局关于征求《关于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加快新药医疗器械上市审评审批的相关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2017年第52号)•2017年5月12日,总局关于征求《关于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保护创新者权益的相关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2017年第55号)3.1.2 指导原则•2017年5月30日,药品审评中心关于征求《药品电子通用技术文档结构(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o2017年10月17日,药品审评中心关于再次征求《药品电子通用技术文档结构》意见的通知3.2 仿制药3.2.1 法规政策•2015年11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征求化学仿制药生物等效性试验备案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2015年第221号)•2015年11月1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征求《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2015年第231号)•2016年3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2016年3月10日,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研制过程中所需研究用对照药品一次性进口有关事宜的意见o2016年7月1日,总局关于研制过程中所需研究用对照药品一次性进口有关事宜的公告(2016年第120号)•2016年3月28日,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程序及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一致性评价申报资料要求意见o2016年8月17日,总局关于发布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申报资料要求(试行)的通告(2016年第120号)•2016年4月1日,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的有关事项的意见o2016年5月26日,总局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有关事项的公告(2016年第106号)•2016年5月26日,总局关于发布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程序的公告(2016年第105号)•2016年4月12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备案与推荐程序的意见o2016年5月19日,总局关于发布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备案与推荐程序的公告(2016年第99号)•2017年6月9日,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2017年8月25日,总局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00号)•2017年9月4日,CDE关于公开征求《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框架意见的通知•2017年9月22日,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办公室关于发布《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申报资料立卷审查技术标准(暂行)》的通知•2017年10月1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开展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的公告(2017年第119号)3.2.1 指导原则•2015年10月30日,1.普通口服固体制剂参比制剂选择和确定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2.普通口服固体制剂溶出曲线测定与比较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3.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o2016年3月18日,总局发布了《普通口服固体制剂参比制剂选择和确定指导原则》《普通口服固体制剂溶出曲线测定与比较指导原则》《以药动学参数为终点评价指标的化学药物仿制药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15年11月27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征求化学仿制药CTD格式申报资料撰写要求意见的通知(食药监办药化管函〔2015〕737号)•2015年11月27日,CDE《以药动学参数为终点评价指标的化学药物仿制药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上网征求意见的通知•2016年4月8日,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豁免指导原则的意见o2016年5月19日,总局关于发布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豁免指导原则的通告(2016年第87号)•2016年9月13日,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改规格药品评价一般考虑的意见•2016年9月14日,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临床有效性试验一般考虑的意见o2017年2月7日,总局关于发布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临床有效性试验一般考虑的通告(2017年第18号)•2016年11月7日,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中改剂型药品(普通口服固体制剂)评价一般考虑的意见•2016年11月7日,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中改盐基药品评价一般考虑的意见•2016年11月29日,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进一步规范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选择等相关事宜的指导意见的意见•2016年11月29日,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分类的指导意见的意见o2017年4月5日,总局关于发布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分类指导意见的通告(2017年第49号)•2016年12月21日,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研究现场核查等指导原则的意见o2017年5月18日,总局关于发布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研制现场核查指导原则等4个指导原则的通告(2017年第77号)•2017年4月28日,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化学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一致性评价复核检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的意见•2017年5月18日,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胃肠道局部作用药物、电解质平衡用药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及特殊药品生物等效性试验申请有关事宜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o2017年5月25日,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胃肠道局部作用药物、电解质平衡用药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及特殊药品生物等效性试验申请有关事宜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2017年5月30日,药品审评中心关于征求《化学仿制药电子通用技术文档申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o2017年10月17日,药品审评中心关于再次征求《化学仿制药电子通用技术文档申报指导原则》意见的通知•2017年6月9日,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受理审查指南(需一致性评价品种)(征求意见稿)》《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受理审查指南(境内共线生产并在欧美日上市品种)(征求意见稿)》及相关单据意见o2017年9月5日,总局关于发布《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受理审查指南(需一致性评价品种)》《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受理审查指南(境内共线生产并在欧美日上市品种)》的通告(2017年第148号)4. 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全面实施•落实上市许可持有人法律责任•建立上市许可持有人直接报告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制度•开展药品注射剂再评价•完善医疗器械再评价制度•规范药品学术推广行为4.1 法规政策•2015年11月6日,总局关于征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和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两个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2015年第220号)•2015年11月12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公开征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食药监办械监函〔2015〕723号)•2016年2月20日,总局公开征求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修订的意见•2016年5月6日,关于征求《医疗器械冷链(运输、贮存)管理指南》意见的函(食药监械监便函〔2016〕61号)o2016年9月22日,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冷链(运输、贮存)管理指南的公告(2016年第154号)•2016年6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41号)•2016年7月7日,CFDA发布关于做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管〔2016〕86号)•2016年9月31日,关于征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控制与成品放行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食药监械监便函〔2016〕127号)•2016年10月31日,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17年2月8日,CFDA发布《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9号)•2017年5月11日,总局关于征求《关于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相关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2017年第54号)•2017年6月21日,总局关于公开征求《网络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17年10月17日,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药品生产场地变更简化注册审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及《药品生产场地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2017年10月27日, 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修订稿)》意见4.2 指导原则•2017年1月10日,CDE关于《已上市化学药品生产工艺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的通知•2017年8月29日,总局关于发布已上市化学药品生产工艺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17年第140号)•2017年3月6日,CDE关于《已上市中药生产工艺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的通知•2017年8月24日,总局关于发布已上市中药生产工艺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17年第141号)5. 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完善技术审评制度•落实相关工作人员保密责任•加强审评检查能力建设•落实全过程检查责任•加强国际合作5.1 配套支持•2015年12月1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征求《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修订稿)意见的公告(2015年第263号)•2016年12月13日,总局公开征求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修订草案意见的通知•2016年5月31日,总局关于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施行电子申请受理的公告(2016年第110号)•2016年6月6日,总局关于发布药物研发与技术审评沟通交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告(2016年第94号)•2016年7月25日,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修订稿)》意见o2017年10月23日,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修订稿)》意见•2016年8月19日,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修订稿)》意见o2017年8月2日,CFDA发布《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4号)•2016年9月20日,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进口药材管理办法(修订稿)》意见•2016年9月21日,关于征求《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修正案意见的函(食药监械管便函〔2016〕62号)•2016年9月30日,总局办公厅关于征求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修订稿)意见的函•2017年9月4日,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2017年第104号)o2017年9月4日,总局关于实施《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有关事项的通告(2017年第143号)•2016年10月10日,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公开征求《药品数据管理规范》的意见o2017年8月25日,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药品数据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o2016年11月22日,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药品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2016年10月31日,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16年12月6日,CDE关于《药品审评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的通知•2016年12月29日,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程序决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o2017年4月5日,CFDA发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药品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o2017年4月6日,CFDA发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医疗器械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2号)•2016年12月29日,总局关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保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2017年2月23日,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关于药品再注册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2017年3月9日,总局关于发布药品注册审评专家咨询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7年第27号)•2017年8月31日,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药品境外检查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2017年9月13日,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关于调整药品注册受理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2017年10月23日,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Clindata目前提供数据管理、生物统计、随机、医学核查、医学编码、独立数据委员会6大服务:Data Management数据管理Fast delivery of high quality and meaningful data means that you can make well informed decisions earlier in the trial. This also ensures patient protection and reliable trial results.迅速发送高质量和有意义的数据意味着您能在试验早期做出正确的决策,也可以确保保护受试者和可信的试验结果。
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管理与统计分析计划和报告指导原则
附件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管理与统计分析的计划和报告指导原则一、前言规范的数据管理计划有助于获得真实、准确、完整和可靠的高质量数据;而详细的统计分析计划则有助于保证统计分析结论正确和令人信服。
为保证临床试验数据的质量和科学评价药物的有效性与安全性,必须事先对数据管理工作和统计学分析原则制定详细的计划书。
在试验完成时,对试验中的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工作进行全面完整的总结至关重要,通过数据管理报告真实反映临床试验过程中的数据质量和试验样本特征,通过统计分析报告为临床试验总结报告的内容和研究结论提供主要依据。
因此,在药物上市注册时,监管部门将数据管理计划和报告与统计分析计划和报告视为评价临床试验结果的重要文件和依据。
虽然我国《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ood Clinical Pr actice,GCP)中对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管理与统计分析进行了原则要求,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发布的有关药物临床试验及其统计学的相应技术指南也涉及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工作的主要环节,但针对数据管理计划和报告、统计分析计划和报告却没有详细的技术规范和指导性建议。
因此,本技术指导原则对此进行了较为详细的介绍和阐述,并提出具体要求,旨在为临床试验的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帮助其更好地完成相关工作以达到监管要求。
二、数据管理的计划和报告(一)一般考虑数据管理计划(Data Management Plan, DMP)是由数据管理人员依据临床试验方案书写的一份动态文件,它详细、全面地规定并记录某一特定临床试验的数据管理任务,包括人员角色、工作内容、操作规范等。
数据管理计划应在试验方案确定之后、第一位受试者筛选之前定稿,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通常数据管理计划需要根据实际操作及时更新与修订。
数据管理工作涉及多个单位或业务部门,包括数据管理、临床研究者、统计分析、医学事务、临床监查、临床稽查等单位或部门。
数据管理的职责可分为负责、参与、审核、批准、告知等,各单位/部门在数据管理各步骤的职责不尽相同。
临床试验管理规范指导原则
临床试验管理规范指导原则一、试验设计和实施:1.确定试验目标和主要研究问题,明确试验的研究设计和方法。
2.制定严格的纳入和排除标准,确保试验对象的选取符合研究目的。
3.制定试验方案和操作规程,明确试验的整体计划和实施细节。
4.设计合理的试验分组和随机分配方法,保证试验结果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5.制定试验的监测计划,包括安全监测、数据监测和质量监测。
二、伦理和道德:1.尊重试验对象的权益和尊严,确保试验对象的知情同意和隐私保护。
2.遵守伦理委员会的审查和监督,确保试验的伦理合规性。
3.处理试验对象的不良事件和不适应症,保护试验对象的安全。
三、数据管理和分析:1.指定试验数据的收集、记录和管理规范,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制定试验数据分析的计划和方法,确保结果的可靠性和统计学意义。
3.进行试验数据的监测和验证,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一致性。
四、结果报告和传播:1.编写试验结果的报告和出版物,确保对试验的结果进行透明和准确的描述。
2.发布试验结果并与科学界分享,促进知识和经验的共享。
3.遵守试验结果的保密和知识产权规定,保护研究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风险管理和合规性:1.管理试验过程中的风险和不良事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护试验对象和研究者的安全。
2.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证试验的合规性和法律责任明晰。
六、试验结果的用途:1.将试验结果应用于医学实践和决策,为临床医生和患者提供有效的治疗方案和指导。
2.基于试验结果进行药物注册和监管决策,确保药物的安全和有效性。
以上是临床试验管理规范指导原则的一些主要内容,这些准则和原则对于确保临床试验的科学性、安全性、道德性和有效性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试验研究者和管理者应遵守这些准则和原则,以确保试验结果的可靠性和质量,为患者和医学发展作出贡献。
临床试验-数据管理与统计分析讲解
描述统计和推断统计
描述统计
主要是指在获得数据之后,通过分组、有关图表、统计
指标等对现象加以描述, 对于计量资料,常需列出均值及标准差、极小极大值、 中位数及P25和P75 对于分类资料,常需列出各类别的例数及百分比
推断统计
指通过抽样调查等非全面调查,在获得样本数据的基础
上,以概率论和数理统计为依据,对总体的情况进行科 学推断; 通过建立回归模型对现象的依存关系进行模拟、对未来 情况进行预测; 统计推断常需列出统计量、P值及可信区间
异常有临床意义的需注明异常原因,异常原因的文字是
否能看清楚
数据核查的内容
合并用药
合并用药有无违背方案规定; 合并用药表的数据是否和各访视所填数据有矛盾; 药物名称、适应症用语是否规范; 用药的次数及剂量是否正确完整的填写,剂量需写上单 位
• qd 每日一次 bid 一日两次 tid 一日三次 qid 一日四次 qod 隔日一次 q4h 每4小时一次 q6h 每6小时一次
Good Clinical Data Management Practices Version 4, September, 2007 Society of Clinical Data Management
(/GCDMP)
Excellent reference for entire field Recommendations for Best Practices and 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s’s (SOP’s)
数据管理参考资料
Take good care of your data, Svend Juul, 2004
(www.epidata.dk/downloads/takecar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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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管理与统计分析的计划和报告指导原则一、前言规范的数据管理计划有助于获得真实、准确、完整和可靠的高质量数据;而详细的统计分析计划则有助于保证统计分析结论正确和令人信服。
为保证临床试验数据的质量和科学评价药物的有效性与安全性,必须事先对数据管理工作和统计学分析原则制定详细的计划书。
在试验完成时,对试验中的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工作进行全面完整的总结至关重要,通过数据管理报告真实反映临床试验过程中的数据质量和试验样本特征,通过统计分析报告为临床试验总结报告的内容和研究结论提供主要依据。
因此,在药物上市注册时,监管部门将数据管理计划和报告与统计分析计划和报告视为评价临床试验结果的重要文件和依据。
虽然我国《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ood Clinical Pr actice,GCP)中对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管理与统计分析进行了原则要求,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发布的有关药物临床试验及其统计学的相应技术指南也涉及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工作的主要环节,但针对数据管理计划和报告、统计分析计划和报告却没有详细的技术规范和指导性建议。
因此,本技术指导原则对此进行了较为详细的介绍和阐述,并提出具体要求,旨在为临床试验的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帮助其更好地完成相关工作以达到监管要求。
二、数据管理的计划和报告(一)一般考虑数据管理计划(Data Management Plan, DMP)是由数据管理人员依据临床试验方案书写的一份动态文件,它详细、全面地规定并记录某一特定临床试验的数据管理任务,包括人员角色、工作内容、操作规范等。
数据管理计划应在试验方案确定之后、第一位受试者筛选之前定稿,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通常数据管理计划需要根据实际操作及时更新与修订。
数据管理工作涉及多个单位或业务部门,包括数据管理、临床研究者、统计分析、医学事务、临床监查、临床稽查等单位或部门。
数据管理的职责可分为负责、参与、审核、批准、告知等,各单位/部门在数据管理各步骤的职责不尽相同。
数据管理计划需明确参与数据管理的相关组织及人员职责。
数据管理各步骤需建立并遵循相应的标准操作规程(Standard Operation Procedure,SOP),数据管理计划应列出项目所遵循的SOP清单。
数据管理报告是在临床研究结束后,数据管理人员撰写的研究项目数据管理全过程的工作总结,是数据管理执行过程、操作规范及管理质量的重要呈现手段。
通常以定性和定量的参数来表达,如数据量、疑问数等,并与数据管理计划一起作为药物注册上市的申请材料提交给监管部门用于对临床试验结果的评价。
(二)数据管理计划的基本内容数据管理计划应全面且详细地描述数据管理流程、数据采集与管理所使用的系统、数据管理各步骤及任务,以及数据管理的质量保障措施。
1.试验概述简要描述试验方案中与数据管理相关的内容,一般包括研究目的和总体设计,如随机化方法及其实施、盲法及设盲措施、受试者数量、评估指标、试验的关键时间节点、重要的数据分析安排及对应的数据要求等。
2.数据管理流程及数据流程列出数据管理的工作流程以及试验数据的流程,便于明确各环节的管理,可采用图示方式。
数据管理的工作流程应包含数据采集/管理系统建立、病例报告表(Case Report Form,CRF)及数据库的设计、数据接收与录入、数据核查与质疑、医学编码、外部数据管理、盲态审核、数据库锁定、解锁及再锁定、数据导出及传输、数据及数据管理文档的归档等数据管理过程。
数据流程应包含临床试验中所有类型数据的生成、采集、传输、导入、导出、存档等的位置、负责单位/人、期限等。
详细列出每一种类型的试验数据流程,便于明确各种类型和介质的数据的管理,如CRF数据、中心实验室检测数据、药代动力学检测数据、电子的患者报告结果(Electronic Patient Reported Out come, ePRO)数据、影像学数据等。
3.采集/管理系统列出采集试验数据的方法,如纸质或电子的CRF、采用的数据采集/管理系统的名称及版本。
描述系统用户的权限控制计划,或者以附件形式提供相应信息,包含权限定义、分配、监控及防止未经授权操作的措施或方法、权限撤销等。
数据采集/管理系统应具备稽查轨迹、安全管理、权限控制及数据备份的功能,并通过完整的系统验证。
4.数据管理步骤与任务(1)CRF及数据库的设计CRF的设计必须保证收集试验方案所规定并满足统计分析需求的所有数据。
不论是何种数据记录方式,均需对相应CRF填写指南的建立和管理有所阐述。
数据库的设计通常按既定的注释CRF和/或数据库设计说明执行,建立逻辑核查,经用户接受测试(User Acceptance Testi ng, UAT)合格后方可上线使用。
数据管理计划中对此过程应进行简要描述和说明。
(2)数据的接收与录入数据管理计划应明确阐述数据采集、接收和录入的方式和过程。
临床试验研究者或临床研究协调员(Clinical Research Coor dinator,CRC)应依照CRF填写指南,准确、及时、完整、规范地填写CRF。
在数据录入前需制定数据录入说明,确定数据录入的要求及方式。
纸质CRF常用双人双份录入,电子CRF由临床研究者或由其指定的CRC直接录入。
纸质CRF表还需定义完成CRF的发送、转运、接收方式,如传真、邮寄、监查员收集等。
同时定义收集频率及记录文件接收的格式等。
(3)数据核查与质疑在进行数据核查之前,应制定详细的数据核查计划(Data Validation Plan, DVP),明确数据核查内容、方式与核查要求。
数据核查通常需要数据管理人员、监查员、医学人员及统计师等共同完成。
(4)医学编码医学编码是把从CRF上收集的不良事件、医学诊断、合并用药、既往用药、既往病史等的描述与标准字典中的术语进行匹配的过程。
如采用医学编码,数据管理计划需详细描述编码流程、编码工具、编码字典及版本,以及执行编码的相关标准文件。
(5)外部数据管理临床试验外部数据包括实验室数据、电子日志、ePRO、随机化数据等。
针对外部数据的管理,数据管理计划中应列出数据传输协议,包括数据类别、数据提供者、数据格式、传输方式、传输频率等,以及对外部数据进行质控的措施,如传输测试、一致性核查等。
对于盲态的外部数据,如血液样品中的药物浓度或某些关键数据等,需描述此类数据的管理流程。
(6)盲态审核列出数据盲态审核的要求,并在计划中描述盲态审核操作的具体流程。
一般地,数据盲态审核时应对所有数据质疑、脱落和方案偏离的病例、合并用药和不良事件的发生情况以及分析数据集的划分进行最终确认。
(7)数据库锁定、解锁及再锁定数据管理计划应详细说明数据库锁定的流程、负责人及执行的SOP文件。
数据库锁定后的解锁和再锁定,应事先规定并详细说明其条件和流程。
(8)数据导出及传输描述数据的导出和传输的文件格式、导出内容(数据库、变量名及变量值编码)、提交程序及传输介质,传输介质应符合国家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
(9)数据及数据管理文档的归档要求试验数据及录入/导入数据库的时间、录入者、数据稽查轨迹及数据管理过程形成的文档都需要完整保存。
数据管理过程形成的数据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临床试验数据、外部数据、数据库元数据信息、实验室检测参考值范围、逻辑检验及衍生数据变更控制列表、数据质疑表和程序代码等。
数据管理过程形成的文件通常包括但不限于:数据管理计划、空白CRF、CRF填写指南、完成CRF的PDF格式文件、注释CRF、数据库设计说明、数据库录入说明、数据核查计划、数据质控核查报告等。
数据管理计划中应明确需要存档的试验数据、管理文件、介质、归档方式及时限。
5.质量控制数据管理计划需确定数据及数据管理操作过程的质控项目、质控方式(如质控频率、样本选取方式及样本量等)、质量要求及达标标准、对未达到预期质量标准的补救措施等。
(三)数据管理报告的基本内容数据管理报告应全面且详细陈述与数据管理执行过程、操作规范及管理质量相关的内容,包括参与单位/部门及职责、主要时间节点、CRF及数据库设计、数据核查和清理、医学编码、外部数据管理、数据质量保障、重要节点时的数据传输记录、关键文件的版本变更记录,并描述与数据管理计划的偏离。
1.参与单位/部门及职责数据管理报告应列出数据管理涉及的所有单位/部门及其在数据管理各步骤的职责。
2.数据管理的主要时间节点数据管理各步骤的时间节点可体现数据管理工作的时效性及数据质量,数据录入与数据清理不及时可能有损数据质量。
可采用列表方式描述各主要时间节点的起止时间,包括数据录入、数据清理、外部数据管理、数据质控、数据锁库、数据传输、文档归档等主要步骤。
3.CRF及数据库设计描述CRF及数据库设计各主要步骤的执行情况及具体工作内容/方法,包括CRF设计、编制CRF填写指南和注释CRF、形成数据库设计说明以及数据录入说明、数据库建库及数据标准、数据库测试情况等。
4.数据核查和清理数据管理报告应描述数据质疑的总体情况,并按照疑问类型进行归类汇总。
为体现质疑的及时性,数据管理报告应描述质疑生成到答疑的时长(中位天数及其范围)。
针对质疑管理中的主要异常问题,数据管理报告应描述出现问题的原因或说明,如质疑数量过高/过低的临床中心/研究者、答疑时间过长等。
数据管理报告应描述是否有不同于临床数据库的严重不良事件数据库,如有则应描述一致性核查情况,包括试验严重不良事件(Serious Adverse Event, SAE)总数、被核查的SAE数量及SAE核查频率等,对未核查的SAE以及经核查不一致的SAE应当详细说明其不一致点和修正情况。
5.医学编码对所采用的医学编码,数据管理报告应描述各项内容编码采用的字典名称及其版本号,并列出各项内容的编码数量。
6.外部数据管理描述外部数据的种类,并描述各类外部数据的来源单位、数据传输协议、数据传输起止日期、传输频率及方式,以及是否执行外部数据的一致性核查和核查结果等。
对盲态的外部数据需重点描述维持其盲态的措施。
7.数据管理的质量评估在数据库锁定前进行数据质量评估,评估并报告的内容应包含计划与实际发生的临床数据录入天数(针对纸质CFR)、质控过程发现并纠正的问题的数量等。
描述数据管理过程中进行数据质控核查的次数,每一次质控核查需描述核查时受试者总例数、关键指标错误率、非关键指标的抽样例数、抽样比例及依据和错误率。
数据管理应当严格按照数据管理计划执行,如实际操作中有任何不一致,报告中需详细描述其发生原因,并进一步阐述对数据质量的影响。
如数据管理接受稽查或视察,应当描述稽查承担单位、稽查时间、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等。
8.重要节点时的数据传输记录试验数据管理过程中可能需要多次数据传输,数据管理报告应描述重要节点的传输记录,包括期中分析的数据传输、数据锁定后向统计分析单位或申办者的传输、以及向药品监管部门的提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