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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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从法人条件和政治、政策、保密、文字等方面进行初审。 ③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予以退回并 说明理由。 (3)审查。 对受理的设立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分别作出提请核准或予以退回修改 的意见。 (4)核准。 对经审查的设立登记申请进行终审,分别作出予以核准或不予核准的 决定。 (5)公告。 ①发布注销通知 ②公告核准注销登记(或备案)的事项 ③事业单位缴纳有关费用。 4、办理机构 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地 址:广州市天河路 13 号润粤大厦五楼西侧; 邮政编码:510070; 电 话:37602500,37602821;传真:37603468。
张美玲
开办资金 20 万
100 万
(2)事业单位应当自变更事项被批准之日起 30 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3)凡提供材料是复印件的应加盖原文件发文机关或主管部门公章, 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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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办理方式 (1)申请 ①网上申请。事业单位通过“事业单位专用光盘”提交网上变更登记 申请。网上申请提交的附件材料通过直接上传、传真、邮寄或面交等方式 报送省登记局。 ②现场办理。事业单位通过“事业单位专用光盘”下载变更登记申请 表格,或到登记局领取有关申请表格,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应附件材料。 (2)受理。 ①查验申请登记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②从法人条件和政治、政策、保密、文字等方面进行初审。 ③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予以退回并 说明理由。 (3)审查。 对受理的设立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分别作出提请核准或予以退回修改 的意见。 (4)核准。 对经审查的设立登记申请进行终审,分别作出予以核准或不予核准的 决定。 (5)发证。 ①核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收缴旧证,变更单位名称的还需收缴原印章。 ③事业单位缴纳有关费用。 (6)公告。 公告核准登记(或备案)的事项。 4、办理机构 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地 址:广州市天河路 13 号润粤大厦五楼西侧; 邮政编码:510070; 电 话:37602500,37602821;传真:37603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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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局。 ②现场办理。事业单位通过“事业单位专用光盘”下载或直接到登记
局领取《年度报告书》,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应附件材料。 (2)受理。 ①查验申请登记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②从法人条件和政治、政策、保密、文字等方面进行初审。 ③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予以退回并
说明理由。 (3)审查。 对受理的设立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分别作出提请核准或予以退回修改
的意见。 (4)核准。 对经审查的设立登记申请进行终审,分别作出予以核准或不予核准的
决定。 (5)发证。 粘贴上年度年检标记。 (6)公告。 公告核准登记(或备案)的事项。 4、办理机构 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地 址:广州市天河路 13 号润粤大厦五楼西侧; 邮政编码:510070; 电 话:37602500,37602821;传真:37603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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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一、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 1、设定依据 (1)《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411 号) (2)《关于批转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央编 办发[2005]15 号) 2、 申报材料 (1)申请法人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一式二份; ②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 ③事业单位章程草案一式二份; ④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 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开办资金验资(审计)报告; ⑥房产证复印件或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一年以上的住所使用权证明; ⑦拟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复印件; ⑧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2)涉及国家实行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管理的业务事项的,须提交资 质证书或执业许可证书及其复印件。如医疗、出版、印刷、非财政拨款学 校、幼儿园、演出、广告等单位应提交相应的执业许可证;技术监督、鉴 定、检测、计量、质量检验、勘探设计、工程施工等单位应提交相应的资 质证书。 (3)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的, 还应当提交举办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4)凡提供材料是复印件的应加盖原文件发文机关或举办单位公章, 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 3、办理方式 (1)申请。 ①网上申请。事业单位登陆 http://sy.china.cn 提交设立登记申请。 网上申请提交的附件材料通过直接上传、传真、邮寄或面交等方式报送省
二、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 1、设定依据 (1)《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411 号) (2)《关于批转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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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发[2005]15 号) 2、 申报材料 (1)申请法人变更登记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
两份及以下材料: ①单位名称:提交新名称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②宗旨和业务范围:提交新业务的批准文件,涉及资质认可或执业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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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业单位法人年检 1、设定依据 (1)《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411 号) (2)《关于批转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央编 办发[2005]15 号) 2、申报材料 (1)申请法人年检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一式二份; 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副本; ③财政补助单位提交主管部门审查盖章的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必须 有年初数和年末数),非财政补助单位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 告; ④已年检的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医疗、出版、印 刷、非财政拨款学校、幼儿园、演出、广告等单位应提交相应的执业许可 证;技术监督、鉴定、检测、计量、质量检验、勘探设计、工程施工等单 位必须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 ⑤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复印件(原法定代表人未超过任职期限的免 交); ⑥单位住所产权证明(原住所证明未超过有效期的免交)。 (2)年检时间为每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逾期不予补办年检。超 过有效期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动废止,申请领取新的《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按照申请设立登记的程序办理。 (3)凡提供材料是复印件的应加盖原文件发文机关或主管部门公章, 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 (4)原登记事项如有变动的提交变动证明材料并申请变更登记;开办 资金上下浮动超过 20%的,应同时申请变更登记。 3、办理方式 (1)申请 ①网上申请。事业单位通过“事业单位专用光盘”提交网上年检申请。 网上申请提交的附件材料通过直接上传、传真、邮寄或面交等方式报送省
可的应提交相应资质证书或执业许可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③住所:提交新住所产权证明文件; ④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及拟任法定
代表人的任职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⑤经费来源:提交新的经费来源渠道批准文件复印件; ⑥开办资金:提交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审计报告; ⑦举办单位:提交主管部门变更名称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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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局。 ②现场办理。事业单位通过“事业单位专用光盘”下载或直接到登记
管理机关领取《设立登记申请表》、《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填写申请表 格并提交相应附件材料。
(2)受理。 ①查验申请登记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②从法人条件和政治、政策、保密、文字等方面进行初审。 ③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予以退回并 说明理由。 (3)审查。 对受理的设立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分别作出提请核准或予以退回修改 的意见。 (4)核准。 对经审查的设立登记申请进行终审,分别作出予以核准或不予核准的 决定。 (5)发证。 ①核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缴纳有关费用。 (6)公告。 公告核准登记(或备案)的事项。 4、办理机构 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地 址:广州市天河路 13 号润粤大厦五楼西侧; 邮政编码:510070; 电 话:37602500,37602821;传真:37603468;
四、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 1、设定依据 (1)《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411 号) (2)《关于批转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央编 办发[2005]15 号) 2、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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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法人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 ②审批机关同意注销的文件或被责令撤销、解散的文件; ③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④发布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的凭证; 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副本及单位印章; ⑥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2)事业单位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 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并于清算组织成立 30 日内至少发布三 次拟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告。 拟注销登记公告的内容要求:XXXX 单位(事业单位名称)根据《事业 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局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 XX 年 XX 月 XX 日起 90 日 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落款、公告 日期。 (3)“清算组织负责人意见”可填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该单位已清算完毕,同意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举办单位意见”可填写“情 况属实,同意上报”。 (4)事业单位应当自清算结束后 15 日内申请注销登记; (5)凡提供材料是复印件的应加盖原发文机关或主管部门公章,并注 明“与原件相符”字样。 3、办理方式 (1)申请。 ①网上申请。事业单位通过“事业单位专用光盘”提交注销登记申请。 网上申请提交的附件材料通过直接上传、传真、邮寄或面交等方式报送省 登记局。 ②现场办理。事业单位通过“事业单位专用光盘”下载或直接到登记 管理机关领取《注销登记申请表》,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应附件材料。 (2)受理。 ①查验申请登记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举例说明:
变更事项
现登记情况
拟变更情况
单位名称 XX 化工研究所
XX 石油化工研究所
举办单位 XX 农业局
XX 林业局
经费来源 财政核补
Baidu Nhomakorabea
自筹
宗旨和业 承担中等学历教育,培养交通人才 承担专科学历教育,继续教育,
务范围
培养交通人才
住 所 XX 市天河东路 31 号
XX 市东风中路 108 号
法定代表人 李焕才
②从法人条件和政治、政策、保密、文字等方面进行初审。 ③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予以退回并 说明理由。 (3)审查。 对受理的设立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分别作出提请核准或予以退回修改 的意见。 (4)核准。 对经审查的设立登记申请进行终审,分别作出予以核准或不予核准的 决定。 (5)公告。 ①发布注销通知 ②公告核准注销登记(或备案)的事项 ③事业单位缴纳有关费用。 4、办理机构 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地 址:广州市天河路 13 号润粤大厦五楼西侧; 邮政编码:510070; 电 话:37602500,37602821;传真:37603468。
张美玲
开办资金 20 万
100 万
(2)事业单位应当自变更事项被批准之日起 30 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3)凡提供材料是复印件的应加盖原文件发文机关或主管部门公章, 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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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办理方式 (1)申请 ①网上申请。事业单位通过“事业单位专用光盘”提交网上变更登记 申请。网上申请提交的附件材料通过直接上传、传真、邮寄或面交等方式 报送省登记局。 ②现场办理。事业单位通过“事业单位专用光盘”下载变更登记申请 表格,或到登记局领取有关申请表格,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应附件材料。 (2)受理。 ①查验申请登记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②从法人条件和政治、政策、保密、文字等方面进行初审。 ③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予以退回并 说明理由。 (3)审查。 对受理的设立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分别作出提请核准或予以退回修改 的意见。 (4)核准。 对经审查的设立登记申请进行终审,分别作出予以核准或不予核准的 决定。 (5)发证。 ①核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收缴旧证,变更单位名称的还需收缴原印章。 ③事业单位缴纳有关费用。 (6)公告。 公告核准登记(或备案)的事项。 4、办理机构 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地 址:广州市天河路 13 号润粤大厦五楼西侧; 邮政编码:510070; 电 话:37602500,37602821;传真:37603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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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局。 ②现场办理。事业单位通过“事业单位专用光盘”下载或直接到登记
局领取《年度报告书》,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应附件材料。 (2)受理。 ①查验申请登记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②从法人条件和政治、政策、保密、文字等方面进行初审。 ③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予以退回并
说明理由。 (3)审查。 对受理的设立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分别作出提请核准或予以退回修改
的意见。 (4)核准。 对经审查的设立登记申请进行终审,分别作出予以核准或不予核准的
决定。 (5)发证。 粘贴上年度年检标记。 (6)公告。 公告核准登记(或备案)的事项。 4、办理机构 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地 址:广州市天河路 13 号润粤大厦五楼西侧; 邮政编码:510070; 电 话:37602500,37602821;传真:37603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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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一、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 1、设定依据 (1)《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411 号) (2)《关于批转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央编 办发[2005]15 号) 2、 申报材料 (1)申请法人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一式二份; ②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 ③事业单位章程草案一式二份; ④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 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开办资金验资(审计)报告; ⑥房产证复印件或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一年以上的住所使用权证明; ⑦拟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复印件; ⑧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2)涉及国家实行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管理的业务事项的,须提交资 质证书或执业许可证书及其复印件。如医疗、出版、印刷、非财政拨款学 校、幼儿园、演出、广告等单位应提交相应的执业许可证;技术监督、鉴 定、检测、计量、质量检验、勘探设计、工程施工等单位应提交相应的资 质证书。 (3)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的, 还应当提交举办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4)凡提供材料是复印件的应加盖原文件发文机关或举办单位公章, 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 3、办理方式 (1)申请。 ①网上申请。事业单位登陆 http://sy.china.cn 提交设立登记申请。 网上申请提交的附件材料通过直接上传、传真、邮寄或面交等方式报送省
二、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 1、设定依据 (1)《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411 号) (2)《关于批转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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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发[2005]15 号) 2、 申报材料 (1)申请法人变更登记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
两份及以下材料: ①单位名称:提交新名称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②宗旨和业务范围:提交新业务的批准文件,涉及资质认可或执业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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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业单位法人年检 1、设定依据 (1)《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411 号) (2)《关于批转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央编 办发[2005]15 号) 2、申报材料 (1)申请法人年检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一式二份; 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副本; ③财政补助单位提交主管部门审查盖章的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必须 有年初数和年末数),非财政补助单位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 告; ④已年检的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医疗、出版、印 刷、非财政拨款学校、幼儿园、演出、广告等单位应提交相应的执业许可 证;技术监督、鉴定、检测、计量、质量检验、勘探设计、工程施工等单 位必须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 ⑤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复印件(原法定代表人未超过任职期限的免 交); ⑥单位住所产权证明(原住所证明未超过有效期的免交)。 (2)年检时间为每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逾期不予补办年检。超 过有效期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动废止,申请领取新的《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按照申请设立登记的程序办理。 (3)凡提供材料是复印件的应加盖原文件发文机关或主管部门公章, 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 (4)原登记事项如有变动的提交变动证明材料并申请变更登记;开办 资金上下浮动超过 20%的,应同时申请变更登记。 3、办理方式 (1)申请 ①网上申请。事业单位通过“事业单位专用光盘”提交网上年检申请。 网上申请提交的附件材料通过直接上传、传真、邮寄或面交等方式报送省
可的应提交相应资质证书或执业许可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③住所:提交新住所产权证明文件; ④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及拟任法定
代表人的任职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⑤经费来源:提交新的经费来源渠道批准文件复印件; ⑥开办资金:提交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审计报告; ⑦举办单位:提交主管部门变更名称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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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局。 ②现场办理。事业单位通过“事业单位专用光盘”下载或直接到登记
管理机关领取《设立登记申请表》、《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填写申请表 格并提交相应附件材料。
(2)受理。 ①查验申请登记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②从法人条件和政治、政策、保密、文字等方面进行初审。 ③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予以退回并 说明理由。 (3)审查。 对受理的设立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分别作出提请核准或予以退回修改 的意见。 (4)核准。 对经审查的设立登记申请进行终审,分别作出予以核准或不予核准的 决定。 (5)发证。 ①核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缴纳有关费用。 (6)公告。 公告核准登记(或备案)的事项。 4、办理机构 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地 址:广州市天河路 13 号润粤大厦五楼西侧; 邮政编码:510070; 电 话:37602500,37602821;传真:37603468;
四、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 1、设定依据 (1)《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411 号) (2)《关于批转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央编 办发[2005]15 号) 2、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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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法人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 ②审批机关同意注销的文件或被责令撤销、解散的文件; ③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④发布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的凭证; 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副本及单位印章; ⑥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2)事业单位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 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并于清算组织成立 30 日内至少发布三 次拟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告。 拟注销登记公告的内容要求:XXXX 单位(事业单位名称)根据《事业 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局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 XX 年 XX 月 XX 日起 90 日 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落款、公告 日期。 (3)“清算组织负责人意见”可填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该单位已清算完毕,同意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举办单位意见”可填写“情 况属实,同意上报”。 (4)事业单位应当自清算结束后 15 日内申请注销登记; (5)凡提供材料是复印件的应加盖原发文机关或主管部门公章,并注 明“与原件相符”字样。 3、办理方式 (1)申请。 ①网上申请。事业单位通过“事业单位专用光盘”提交注销登记申请。 网上申请提交的附件材料通过直接上传、传真、邮寄或面交等方式报送省 登记局。 ②现场办理。事业单位通过“事业单位专用光盘”下载或直接到登记 管理机关领取《注销登记申请表》,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应附件材料。 (2)受理。 ①查验申请登记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举例说明:
变更事项
现登记情况
拟变更情况
单位名称 XX 化工研究所
XX 石油化工研究所
举办单位 XX 农业局
XX 林业局
经费来源 财政核补
Baidu Nhomakorabea
自筹
宗旨和业 承担中等学历教育,培养交通人才 承担专科学历教育,继续教育,
务范围
培养交通人才
住 所 XX 市天河东路 31 号
XX 市东风中路 108 号
法定代表人 李焕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