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赤峰敖汉旗就业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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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就业服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单位综合信息情况表
二、2018年度经济科目支出预算表
三、非税收入预算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表
五、政府购买服务表
六、1999年至2001年调标至2003末未发工资统计表
七、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工资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就业再就业政策,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组织就业再就业的宣传工作,对全旗就业再就业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调研、指导检查。落实全旗劳动力转移、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开发、就业创业指导、创业孵化基地、就业扶贫、职业介绍、就业援助、失业保险等工作。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赤峰市关于就业创业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划;指导就业创业工作。
2、负责全旗劳动力转移、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开发、就业创业指导、创业孵化基地、就业扶贫、职业介绍、就业援助、劳动力转移全面工作指导落实。
3、组织全旗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就业创业证》的办理。
4、负责组织实施全旗失业保险目标计划、失业保险经办的业务管理、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失业动态监测等,负责失业保险基金内控制度和失业保险与就业指导互动建设。
5、负责对全旗就业困难人员中享受各项政策补贴对象的认定,受理享受优惠政策的单位和个人的申报、审定和发放工作;
审核办理小额创业贷款工作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敖汉旗就业服务局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一)敖汉旗就业服务局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局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个,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1个,9个股室中心。
人员基本情况,编制、实有、离退休等。我局机构数1个,属于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编制数17人,全部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实有在编在职、在岗人员16人,空编1人,退休人员6人,返聘人员2人。
(二)敖汉旗就业服务局属单位设置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4,344,656.00元,支出总计4,344,656.00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减少159,394.00元,下降3.5%;支出减少159,394.00元,下降3.5 %。主要原因:是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不用地方财政匹配。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4,344,656.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44,656.00元,占比10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4,344,656.00元,其中:基本支出2,344,656.00元,占比54%;项目支出2,000,000.00元,占比46%。
主要用于“工资、退休费、机构运转、专业活动、就业再就业工作业务经费、创业发展基金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344,656.00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44,656.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4,344,656.00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59,394.00元,下降3.5%;主要原因:是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不用地方财政匹配。
(三)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合计元,其中:基本支出2,344,656.00元,占比54%;项目支出2,000,000.00元,占比46%。
1、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44,656.00元,其中:人员支出1,964,906.00元,主要包括:工资和津贴补贴1,135,182.00元、退休费293,183.00元、绩效工资57,138.00元、住房公积金132,865.00元、社会保障缴费77,923.00元、公务交通补贴(车补)91,800.00元、年终一次性奖金45,400.00元、2017年增资131,415.00元。
一般性、运转支出379,750.00元,主要包括:
1)2018年需就业再就业、劳动力转移、创业指导、就业扶贫、失业保险、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职业培训、创业孵化园、“互联网+”创业园建设项目、就业援助、家庭服务业等专项业务经费29.8万元。
1、业务工作接待费0.82万元。劳务输出春风行动、就业宣传、公益性岗位开发、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指导、就业实训、职业培训等发生的接待费;
2、电费2万元。我局没有任何预算外收入,按往年支出预算,年需电费2万元;
3、邮电费5万元。按往年支出预算,我局有电话12部,局域光纤外网和系统内网专线各一个,自治区社会保险信息系统12333专网费(仅此项每年2.2万元);
4、按往年支出预算,年需水费0.5万元;
5、培训费2万元。自治区、市里和旗里组织的干部培训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