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格尔木八家撤销农村信用社工作领导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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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7.16•【字号】青政办[2008]106号•【施行日期】2008.07.16•【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青政办〔2008〕106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为加强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精神,省政府决定成立青海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徐福顺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副组长:骆玉林副省长王令浚副省长高云龙副省长成员:周贤安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沈传立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董璞省经委副主任李学军省国资委副主任程丽华省财政厅副厅长王建斌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杨峰林省建设厅副厅长何少民省商务厅厅长党明德省地税局局长胡苏华省国税局副局长韩有林省工商局副局长李俊省质监局副局长张晓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韩国荣省旅游局副局长安宁青海银监局局长王建军青海证监局局长葛翎青海保监局局长承列人行西宁中心支行副行长青海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省商务厅巡视员王新宇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指导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向省政府报告全省信用工作建设情况;研究拟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规划和相关标准,规范信用评估、评级行为。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八年七月十六日。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12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青政〔2019〕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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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12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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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12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青政〔2019〕39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精神,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取消和调整12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取消9项行政审批事项,调整3项行政审批事项,现予公布。
各市州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
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要做好工作的衔接;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主动做好承接,规范运行程序,压缩办结时限,切实提高审批效率。
附件: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共计12项)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7日
——结束——。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有关议事协调机构负责人的通知-青政办[2013]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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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有关议事协调机构负责人的通知正文:----------------------------------------------------------------------------------------------------------------------------------------------------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有关议事协调机构负责人的通知(青政办[2013]26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因人事变动和工作分工调整,经省政府研究,现对有关议事协调机构负责人进行如下调整。
1.青海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骆惠宁副组长:徐福顺2.青海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主任:骆惠宁副主任:徐福顺骆玉林沙军高云龙张光荣马顺清张建民刘志强程丽华委员会下设4个应急管理指挥部:事故灾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指挥部总指挥:骆玉林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指挥部总指挥:高云龙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指挥部总指挥:马顺清社会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指挥部总指挥:刘志强3.青海省生态保护与建设领导小组(青海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管理委员会)组长:骆惠宁副组长:徐福顺张光荣马顺清程丽华下设:三江源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协调小组组长:徐福顺副组长:张光荣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工程协调小组组长:徐福顺副组长:张光荣4.青海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长:骆惠宁副组长:马顺清5.青海省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集人:骆惠宁协助召集人:徐福顺骆玉林6.青海省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骆惠宁副组长:徐福顺马顺清(兼办公室主任)程丽华7.青海省重点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徐福顺副组长:骆玉林张光荣高云龙程丽华8.青海省循环经济领导小组组长:徐福顺副组长:骆玉林9.青海省重要能源矿产资源配置领导小组组长:徐福顺副组长:骆玉林程丽华10.青海省新能源开发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徐福顺副组长:骆玉林高云龙11.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主任:徐福顺12.青海省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主任:徐福顺13.青海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徐福顺副组长:骆玉林严金海14.青海省劳动竞赛委员会主任:徐福顺常务副主任:苏宁15.青海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主任:徐福顺16.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徐福顺副主任委员:马顺清17.青海省军事设施保护委员会主任:徐福顺18.青海省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徐福顺副组长:昂旺索南崔长英李松山19.青海省政府融资平台建设协调小组组长:徐福顺副组长:骆玉林高云龙程丽华20.西宁站改造及相关工程建设联合指挥部总指挥:徐福顺21.青海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组长:徐福顺副组长:严金海22.青海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徐福顺23.青海省市场价格调控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徐福顺协助召集人:严金海24.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主任委员:徐福顺25.青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骆玉林26.青海省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骆玉林副组长:马顺清27.青海省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组长:骆玉林28.青海省油页岩开发利用项目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组长:骆玉林29.青海省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协商联席会议召集人:骆玉林30.青海省品牌战略推进委员会主任:高云龙31.青海省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高云龙32.青海省绿化委员会主任:张光荣33.青海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张光荣副总指挥:冶建军34.青海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总指挥:张光荣副总指挥:冶建军35.青海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指挥长:张光荣36.青海省农牧业重大病虫草鼠害防治指挥部指挥长:张光荣37.青海省学位委员会主任委员:马顺清38.青海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主任:马顺清39.青海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任:马顺清40.青海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主任委员:马顺清41.青海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主任:马顺清42.青海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马顺清43.青海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马顺清44.青海省城乡住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张建民45.青海省旅游业发展领导小组组长:张建民46.青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张建民47.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建民48.青海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联席会议主任:张建民49.青海省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建民50.青海省禁毒委员会主任:刘志强51.青海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主任:刘志强52.全省“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协调小组组长:刘志强53.青海省人民政府口岸管理领导小组组长:严金海副组长:李松山54.青海省畜禽屠宰管理领导小组组长:严金海55.青海省打击走私联席会议总召集人:严金海56.青海省就业工作(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总召集人:严金海57.青海省朝觐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严金海58.青海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任:严金海59.青海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主任:严金海60.青海省村务公开和社区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总召集人:程丽华61.青海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主任:程丽华62.青海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程丽华副组长:李松山63.青海省减灾委员会主任:程丽华2013年2月2日——结束——。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青海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成员的通知-青政办函[2011]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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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青海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成员的通
知
正文:
----------------------------------------------------------------------------------------------------------------------------------------------------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青海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青政办函[2011]29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因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省政府决定调整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成员,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任:张光荣副省长
副主任:晁海军省政府副秘书长
纪仁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李志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肖玉海省财政厅副厅长
娄海青省监察厅副厅长
王继卿省审计厅副厅长
成员:郗海明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庆田省经委纪检组长、省国资委纪委书记
艾克元省卫生厅副巡视员
侯涛省地税局副局长
付东明省总工会副主席
刘傲洋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
王晓冬省电力公司(职工代表)
康兵青海正平集团(职工代表)
监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李志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结束——。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0c333cd00242a8956bece44d.png)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通知【法规类别】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发文字号】青政办[2006]9号【发布部门】青海省政府【发布日期】2006.01.20【实施日期】2006.01.20【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通知(青政办〔2006〕9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青海银监局、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我省被国务院列为第二批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省份以来,省委、省政府对我省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相继制定出台了多项符合省情的扶持政策。
2005年7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主要管理职责的通知》(青办发〔2005〕35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支持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和发展放在工作的重要位置,协调安排涉农资金在农村信用社存款和结算,确保农村资金不外流,保证农村信用社资金来源,不断壮大农村信用社支农资金实力。
《通知》下发后,得到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视,针对各自辖内农村信用社的实际,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农村信用社的健康发展。
但目前,“两办”《通知》精神在贯彻落实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个别地区和部门制定出台了一些带有限制性和排他性的政策,强制要求部分涉农资金不得在农村信用社开户结算。
做法既与“两办”《通知》精神相悖,又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农村信用社的支农实力,同时对农村信用社的正常经营和改革试点工作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为保证省委、省政府的政令畅通,促进改革试点工作取得进展,增强我省地方金融的信贷投入力度,促进全省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大支持力度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开好局、起好步,对“十一五”。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青海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青海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https://img.taocdn.com/s3/m/39b9f95e168884868762d6cd.png)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青海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监察
【发文字号】青政办[2012]302号
【发布部门】青海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2.11.21
【实施日期】2012.11.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青海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青政办[2012]302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由于人员变动,决定对青海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成员及联络员名单如下:
组长:高云龙副省长
副组长:吴庆生省政府副秘书长
鸟成云省金融办主任
任三动省公安厅副厅长
成员:梅毅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庞顺泽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张晓容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陈志忠省经委副主任
张谦省公安厅副厅长
娄海青省监察厅副厅长
王新平省财政厅副厅长
朱小川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岳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刘青元省农牧厅副厅长
杨正位省商务厅副厅长
吴解勋省文化新闻出版厅副厅长刘魁省卫生厅副厅长
卫强省审计厅副厅长<。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青海省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青海省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1e842e2c02d8ce2f0066f5335a8102d276a2616a.png)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青海省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1.18•【字号】青政办[2011]278号•【施行日期】2011.11.18•【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青海省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青政办〔2011〕278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为全面贯彻落实《青海省农业保险工作指导意见》,更好地推进我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牧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对发展现代农业提供的保障作用,进一步促进我省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省政府决定成立青海省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长:高云龙副省长副组长:吴庆生省政府副秘书长张文华省政府副秘书长赵衍亮青海保监局局长成员:王长安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景占荣省民政厅副厅长韩德福省财政厅副厅长王功民省农牧厅副厅长赫万成省林业厅副厅长宋玉龙省水利厅副厅长黄文俊省金融办副主任李海俊省扶贫开发局副局长孙安平省气象局副局长韩生玉青海保监局副局长杨菱芳省地税局总经济师杨小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副总经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青海保监局,由韩生玉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1.研究制定发展农业保险的指导思想、方针和政策,明确农业保险的性质以及在促进农业发展和农牧民增收中的地位和作用。
2.结合青海实际,统一规划、组织、协调全省农业保险工作。
研究制定农业保险发展规划、工作机制及实施方案、确定农业保险发展的目标、实施步骤,推动农业保险在全省广泛开展。
3.研究支持和保护农业保险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
包括:针对农业保险的巨灾风险应对措施、宣传措施、保费补贴措施等。
4.指导各州(地、市)成立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全省及各州(地、市)农业保险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为农业保险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对各地农业保险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的通知-青政办[2014]92号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的通知-青政办[2014]92号](https://img.taocdn.com/s3/m/1cfe22552a160b4e767f5acfa1c7aa00b52a9deb.png)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的通知正文:----------------------------------------------------------------------------------------------------------------------------------------------------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的通知青政办[2014]92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省政府决定对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作相应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人员组成通知如下:一、青海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晓省委常委、副省长副组长:巨伟省政府副秘书长黄文俊省金融办主任力本嘉省公安厅副厅长成员: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委宣传部、省综治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新闻出版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审计厅、省金融办、省地税局、省广电局、省工商局、省政府法制办、省体育局、省旅游局、省信访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工商联、人行西宁中心支行、青海银监局、青海证监局、青海保监局有关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金融办,负责承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青海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王晓省委常委、副省长副组长:巨伟省政府副秘书长黄文俊省金融办主任成员:省法院、省委宣传部、省编办、省委农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牧厅、省审计厅、省金融办、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政府法制办、省国税局、财政部驻青专员办、人行西宁中心支行、青海银监局、省农信联社有关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金融办,负责承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青海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晓省委常委、副省长副组长:巨伟省政府副秘书长黄文俊省金融办主任成员: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金融办、省工商局、省政府法制办、人行西宁中心支行、青海银监局有关负责人。
关于格尔木市八家信用社市场退出的案例研究——从CAMEL、金融安全网框架的分析
![关于格尔木市八家信用社市场退出的案例研究——从CAMEL、金融安全网框架的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9be9376c1ed9ad51f01df2ef.png)
案例与故事栏目主持词:案例研究是基于典型案例对经济金融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的一种很好的研究方法,通过分析案例可以总结实践经验,更深入细致地了解经济金融活动的关键环节。
本栏目的这篇文章是一篇较好的案例分析文章,并已在《金融研究》2007年第7期上刊登,希望读者可以参考这篇文章,进一步加强案例研究,创新研究方法,多出研究成果。
读者也可以就身边发生的经济金融事件撰写“故事类”的文章,通过有叙述、有对话的生动活泼的文章形式来反映经济金融活动中的典型事件,本刊将择优刊登在“案例与故事”栏目。
———栏目主持人: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金融研究处钱皓!!!!!!!!!!!!!!!!!!!!!!!!!!!!!!!!!!!!!!!!!!!"!!!!!!!!"!!!!!!!!!!!!!!!!!!!!!!!!!!!!!!!!!!!!!!!!!!!"!!!!!!!!"关于格尔木市八家信用社市场退出的案例研究摘要:本文以2005年被撤销的格尔木市8家农村信用社(由原城市信用社改制而来)为案例,结合金融安全网的三道防线(审慎性监管、最后贷款人制度、存款保险制度)和CAMEL 评级框架,分析了其从“局部支付困难→→风险扩散→→市场退出”这一过程中银行监管和中央银行救助的基本情况,提出要严格资本监管、严格限制异地股东入股地方法人类金融机构、建立规范的最后贷款人制度、信用救助和信心救助同步进行、建立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规程、尽快制定《金融机构破产条例》等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最后贷款人(LLR );市场退出;案例中图分类号:F 830.6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4-0017-2008(1)-0037-10收稿日期:2007-12作者简介刘贵生(63),男,湖南人,经济学博士,现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孙天琦(),男,陕西人,经济学博士,现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从CA M EL 、金融安全网框架的分析一、案例的基本情况2005年经上级批准,格尔木市由原城市信用社改制而来的KL 社等8家农村信用社因长期违规经营、不良资产居高不下、亏损严重而被撤销,实施了强制性市场退出。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乡镇农口各事业站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乡镇农口各事业站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ef4dbe3f59fb770bf78a6529647d27284b73374f.png)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乡镇农口各事业站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01.08.24•【字号】青政办[2001]172号•【施行日期】2001.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乡镇农口各事业站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01]172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促进乡镇农口各事业站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一年八月二十四日关于促进乡镇农口各事业站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乡镇农口各事业站(农技站、农经站、畜牧兽医站、农机站、林业站;水保站等)是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科教兴农兴牧的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乡镇农口各事业站有了新的发展,已初步形成了比较健全的农牧业技术推广网络,农牧业技术推广事业有了长足进步,为推动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在新的形势下,一些地方的乡镇农口事业站存在着人员整体素质较低、工作缺乏活力、服务功能不强、基础设施落后等突出问题,严重影响了农牧业技术推广事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科教兴农兴牧战略的实施进程。
为了促进乡镇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的社会公益性职能,更好地适应农牧业发展新的要求,现就乡镇农口各事业站(以下简称“乡站”)的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改革的总体目标和指导原则(一)总体目标:精简机构,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功能,进一步调动农技推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农牧业技术推广机制。
促进科教兴农兴牧,为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和农牧区经济繁荣提供更好的服务。
(二)指导原则: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坚持在改革中搞活,创新中发展的原则、坚持国家扶持和自我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44项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决定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44项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决定](https://img.taocdn.com/s3/m/d964de1ceef9aef8941ea76e58fafab069dc443c.png)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44项行政审批等事项
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7.08.01
•【字号】青政〔2017〕49号
•【施行日期】2017.08.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44项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决定
青政〔2017〕49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国务院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和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决定精神,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取消和调整44项行政审批等事项,其中,取消26项行政审批事项,调整18项工商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现予公布。
各市(州)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等事项的落实工作,做好工作的衔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
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取消的后置审批事项和改为后置审批的事项,在办理工商登记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审批部门的许可文件、证件。
附件: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共44项)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日
5pt; -ms-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accidx="246">。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入推进格尔木八家撤销社资产处置及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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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入推进格尔木八家撤销社资产处置及清算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青政办[2007]165号【发布部门】青海省政府【发布日期】2007.10.16【实施日期】2007.10.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入推进格尔木八家撤销社资产处置及清算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07〕165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深入推进格尔木八家撤销社资产处置及清算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〇七年十月十六日深入推进格尔木八家撤销社资产处置及清算工作的实施意见(二〇〇七年十月)为了加快格尔木八家撤销社资产处置及清算工作进度,加大资产清收力度,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省经济、金融稳定和繁荣,现就深入推进格尔木八家撤销社(以下简称撤销社)资产处置及清算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原则坚持政府领导和推动原则,各项工作在省、州、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坚持依法追收资产原则,对重大资产和涉诉资产,通过省(市)司法机构的法律援助和支持解决;坚持机制创新原则,委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清收资产;坚持协作与配合原则,加强各级政府、各地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和配合;坚持维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原则。
二、工作重点及目标(一)做好撤销社资产保全工作。
在格尔木市八家撤销农村信用社(原城市信用社)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向司法部门立案并移交清收资产的基础上,委托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对撤销社拥有的企业(个人)资产,在《青海日报》上予以公告,进行催收和资产保全。
同时,对撤销社的省外债务人还可在《金融时报》上予以公告,确保撤销社各项资产的完整。
(二)制定资产清收方案。
要对撤销社各类信贷资产、各类负债、表外资产、表外负债和股东投资等情况,分门别类进行梳理,弄清底数。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青海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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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青海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青政办函[2016]237号
【发布部门】青海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6.09.29
【实施日期】2016.09.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青海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的通知
(青政办函〔2016〕237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对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长:张建民省委常委、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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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青海省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成员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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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青海省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成员及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监察
【发文字号】青政办函[2010]196号
【发布部门】青海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0.09.25
【实施日期】2010.09.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青海省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成员及联席会议办公室成
员的通知
(青政办函[2010]196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电〔2010〕2号)和青海省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及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由青海银监局承担的省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交由省金融办负责,联席会议成员及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变动较大。
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青海省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成员及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予以调整。
调整后成员名单如下:
主席:高云龙副省长
副主席:吴庆生省政府副秘书长鸟成云省金融办主任
任三动省公安厅副厅长
成员:李建青省法院副院长多旦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向明省。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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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工作联
席会议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调配
【发文字号】青政办[2013]290号
【发布部门】青海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3.11.03
【实施日期】2013.11.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的通知
(青政办[2013]29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进一步加大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工作力度,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省政府对青海省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作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
高云龙副省长
副组长:
吴庆生省政府副秘书长
庞顺泽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吴捷省工商局副局长
成员:。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格尔木八家撤销农村信用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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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格尔木八家撤销农村信用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7.10.16
•【字号】青政办函[2007]173号
•【施行日期】2007.10.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格尔木八家撤销农村信用社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青政办函[2007]173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为进一步加强对格尔木八家撤销社资产处置及清算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推进,省政府决定调整格尔木八家撤销农村信用社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
徐福顺省委常委、副省长常务
副组长:
徐连生省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
朱建平格尔木市市长
安宁青海银监局局长
王小平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行长
成员:
董璞省经委副主任
李学军省国资委副主任
韩德福省财政厅副厅长
谢官太省公安厅副厅长
刘小丽省审计厅副厅长
马杰海西州副州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青海银监局,办公室主任由青海银监局副局长孙宗宽同志兼任,副主任由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副行长石海城、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主任马荣华同志担任。
二○○七年十月十六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d34ae5a9d4d8d15abe234e74.png)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青政办[2008]106号
【发布部门】青海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8.07.16
【实施日期】2008.07.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青政办〔2008〕106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加强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精神,省政府决定成立青海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徐福顺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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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62547ae7c9d376eeaeaad1f34693daef5ef7132a.png)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3.10.29
•【字号】青政办[2013]292号
•【施行日期】2013.10.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领导小
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青政办[2013]292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省政府对青海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作了相应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
刘志强副省长
副组长:
娄新年省政府副秘书长
梅毅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力本嘉省公安厅副厅长
王悦现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陈鹏省教育厅副厅长
成员:
靳生寿省民政厅副厅长
王小民省司法厅副厅长
王新平省财政厅副厅长
苏全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王磊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岳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孙文龙省农牧厅副厅长
邓尔平省林业厅副厅长
开哇省商务厅副厅长
张秀萍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贾小煜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李海俊省扶贫开发局副局长
吴捷省工商局副局长
周斌省政府新闻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力本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013年10月29日。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37项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决定-青政〔2020〕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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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37项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决定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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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37项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决定
青政〔2020〕17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决定》(国发〔2019〕19号)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要求,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取消和调整37项行政审批等事项,其中,取消17项行政审批等事项,调整20项行政审批等事项,现予公布。
各市州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等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
对取消的行政审批等事项要做好工作衔接,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主动做好承接,规范运行程序,压缩办结时限,切实提高审批效率。
附件: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共计37项)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9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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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格尔木八家撤销农村信用社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青政办函[2007]173号
【发布部门】青海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7.10.16
【实施日期】2007.10.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格尔木八家撤销农村信用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青政办函[2007]173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格尔木八家撤销社资产处置及清算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推进,省政府决定调整格尔木八家撤销农村信用社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调整后的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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