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民营医院生存发展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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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民营医院生存发展现状

随着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与医疗市场的对外开放,医疗行业出现了多元化的格局,特别是各级政府积极促进民营医院的发展,不允许民营医院承担医保的坚冰打破后,医疗市场受到了投资商的青睐,民间资本纷纷流入医疗市场,民营医院便应运而生,并在偌大的医疗市场中体验着兴衰沉浮。发展民营医疗机构,对于激活医疗市场,改善就医环境,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资源需求有着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县民营医院发展迅猛,已经成为目前医疗市场一股新兴和不可忽视的力量。

一、基本情况

瓮安县地处乌江中游,黔中腹地,黔南北部,东经107°07′—107°42′、北纬26°53′—27°29′之间。与黄平、福泉、开阳县、、湄潭、余庆六县市接壤。南距州府都匀 120 公里,西距省城 174 公里,北距历史名城 150 公里。县域面积 1974 平方公里,全县辖 2个街道办事处,10个镇,1个乡,89个行政村, 6个社区,2个居委会。总人口 48万,以汉族人口为主,少数民族人口占4.3 %。

全县有民营医疗机构12家。有业务用房屋 29855平方米,卫生人力资源615人:其中管理人员69人,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122人,执业护士193人,其它卫生技术人员231人;有高级职称6人,中级职称53人,初级职称246人,无职称310人;有CT、DR等医疗设备价值6069.32万元。

2015年1-10月民营医院门诊就诊50.07万人次,住院1.13万人次,医疗业务收入5756.92元,其过新农合系统收入2976.77万元,占业务总收入的51.71%。

二、我县加快发展民营医院的政策措施

(一)制定政策,鼓励办医。原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为县卫计局)于2013年拟定了《瓮安县加快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呈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以(瓮府发〔2013〕7号)文件下发实施。该实施意见从民营医疗机构的设置标准,审批程序,立项建设,土地优惠政策,税收政策,融资渠道等方面明确了规定,从而为加快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给予了政策保障。

(二)进一步开放医疗市场,降低准入门槛。我局在医疗机构设置准入上,打破了以往先有政府批地,才能批准筹建的前置条件,不管是招商引资、公司投资、还是私人筹建等,凭借房屋租赁合同、地理位置平面图、可行性研究报告、人员资质相关证件等就能到我局申请开办医疗机构,进一步降低了办医准入门槛。2014年至2015年,我局批准设置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6个,其中一级综合医院4个,牙科诊所1个,科诊所1个。

(三)进一步清理和规行政许可事项。根据县委县政府进一步清理规行政许可事项的要求,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我局对所涉及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注册、变更注册、合医定点机构申请、医师护士的注册、变更等行政审批和许可项目进行了进一步的清理,全面清理和取消了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

(四)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政策上支持和指导医院设置和执

业登记。深入贯彻落实“120”制度,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一次告知、二次办结、力争做到零次投诉,对涉及民营医院的行政审批和许可事项的办理条件、程序和办理时限,及时在县卫计局和单位显眼区域进行公示,并承诺在法定行政审批时限上缩减50%时间,在医师、护士注册和变更注册等部分许可上,在非特殊情况下采取及时办理,从政策上和行业上进一步支持和引导社会办医疗机构进行设置和执业登记。

(五)缩短新农合定点机构申报时限。根据《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定点医疗机构的申报前提条件之一,为该机构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满一年,并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准入许可证,经登记机关检验合格。没有合医开展医疗服务一直制约着社会办医的发展,我县积极开展新农合定点机构(试运行)模式,从政策上给予先行审核进入,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医院长时间无病人的状态,减轻民营医疗机构经济负担;另一方面也能稳定社会办医疗机构的人员,同时也便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

三、存在的问题

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相比,存在就诊程序简捷、服务态度较好、收费价格较低等优势,对缓解广大群众看病难、看病贵起到了一定作用,与公立医院形成了一定的竞争态势,弥补了公立医院的不足。但受发展时间短、投资主体复杂、配套政策不完善等因素的制约,当前民营医院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以下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规模不大,医疗队伍稳定性较差。当前我县民营医院大多

数规模不大,只有一家二级医院,投资或固定资产不多,固定资产半数在1000万元以。民营医院的人才结构基本是“两头重、中间轻”,即民营医院大都招聘的是刚大学毕业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生和其他公立医院的退休医生,中青年骨干人员较少,人才队伍出现断档断层现象。一是缺乏人才培养机制。民营医院大多是民间社会资金投资兴办,而一个优秀的医生从大学毕业到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要经过十来年甚至更长的时间锻炼和积累临床经验,而不少民营医院为了追求短期效益,不采取人才储备战略,不注重培养后备人才。二是人才聘用缺乏规性。随着国家对劳动用工的逐步规和劳动者自我权益保护意识的增强,大部分民营医院都与招聘的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但仍有少部分民营医院为了降低成本,以效益不好为借口,只给员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而不缴纳医保等其他险种,甚至有医院每个月固定只给员工补助少量现金,而不缴纳任何保险,让职工缺乏安全感和归属感。三是对财政编制的追求导致跳槽频发。民营医院大多等级不高,实行的是企业化管理,待遇普遍低于公立医院,且工作节奏和强度不低于公立医院,导致应届毕业生难招聘。就是被招聘到了民营医院的医学专业本科生,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大都只将民营医院作为暂时的立足之地,而将考取公立医院作为最终奋斗目标,民营医院基本成了向公立医院输送人才的基地。

(二)医疗技术水平总体较低。全县12家非公立医疗机构中,二级医院只有瓮安仁和医院1家,一级医院有11家,且大部分医院都为综合医院,即使是综合性医院都只是治疗一些常见病。除个别的

医院如明康医院、仁和医院在外科技术方面有较强的专业优势,能做一些二、三级手术外,其他的医院负责人普遍表示,他们通常只治疗一些常见的普通病,如遇大病重症只能转院,医疗技术水平与县级公立医院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三)行业信誉度有待提升。大部分民营医院都秉持着治病救人、救死扶伤的诚信经营原则,但也有少部分民营医院目光短浅,追逐眼前利益,存在一些不规的医疗服务行为,给整个行业的信誉造成不良影响。一是存在虚假宣传的乱象。少部分民营医院借助现代媒体的强大宣传功能,发布严重失实的虚假广告,招揽病人;据相关统计资料显示,80%以上的虚假医疗广告来自民营医院。致使患者对民营医院失去信任,医院自身形象也受到影响。二是存在超围行医的现象。一些民营医院擅自增加诊疗项目、超围行医,通过开大处方、滥做检查、过度治疗来牟取钱财,导致医疗纠纷经常发生,这种过度医疗服务的行为使患者的身体和经济受到极大损伤。三是存在骗取新农合或医保资金的行为。民营医院大都没有规严格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水平较低,加之部分投资者为了追逐利益最大化,常发生费用清单与医嘱不符、虚列医疗费用、虚假住院、串换医保外项目等违规行为,影响了民营医院在主管部门中的形象。经县合医局统计,因违反《瓮安县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而被处罚的民营医院数量远远多于公立医院。

(三)医疗政策有待完善优化。一是医院的税赋偏高。当前非盈利性医疗机构都已免除了营业税,医院普遍表示希望能再免除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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