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包括细部尺寸允许偏差)
(2020年编辑)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一、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10—2001,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
其中,3.1.1、3.1.5、3.2.3、3.2.9、3.3.4、3.3.5、4.1.12、5.1.11、6.1.12、8.2.4、8.3.4、9.1.8、9.1.13、9.1.14、12.5.6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装饰工程及验收规范》(GBJ210—8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301—88)中第十章、第十一章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1年11月1日二、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244号文《关于印发一九九九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在设计、材料、施工等方面的经验,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僵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是决定装饰装修工程能否交付使用的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按施工工艺和装修部位划分为10个子分部工程,除地面子分部工程单独成册外,其他9个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均由本规范作出规定。
本规范共分13章。
前三章为总则、术语和基本规定。
J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 )
12 14 14 15 16
5
外墙防水工程…………………………………………. . . . . . . . .
5. 1
5.2
一般规定……………........………………………………. 砂浆防水工程…………........……………………………. 涂膜防水工程……………………………………........….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p
GB 50210- 2018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quality acceptance of building decoration
2018-02-08
发布
2018 -09-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3. 1
设计…………………………........……………………….
3
3.2
3.3
材料………………………………………………………… 3 施工………………………………………………………… 4
4
抹灰工程…………................…..................…........… 6
4. 1
4. 2
一般规定……………………........…….........………….
6 9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一般抹灰工程
……………........…….........………·…… 7
4.3
保温层薄抹灰工程………………........…………………….
4.4 4.5
装饰抹灰工程……………………………………………… 11
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021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之南宫帮珍创作1 总则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配套使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语建筑装饰装修 building decoration为呵护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采纳装饰装修资料或饰物,对建筑物的内外概况及空间进行的各种处置过程.基体 primary structure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或围护结构.基层 base course直接接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细部 detail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局部采纳的部件或饰物.3 基本规定3.1 设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需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承当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元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设计单元负责.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承当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元应对建筑物进行需要的了解和实地勘察,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需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平安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需由原结构设计单元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元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平安性进行核验、确认.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防火、防雷和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当墙体或吊顶内的管线可能发生冰冻或结露时,应进行防冻或防结露设计.3.2 资料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资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资料.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资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规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资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资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所有资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资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物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陈说;进口产物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资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本规范各章的规定.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资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按时应按合同执行.当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对资料进行见证检测时,或对资料的质量发生争议时,应进行见证检测.承当建筑装饰装修资料检测的单元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资料在运输、贮存和施工过程中,必需采用有效办法防止损坏、蜕变和污染环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资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置.现场配制的资料如砂浆、胶粘剂等,应按设计要求或产物说明书配制.3.3 施工承当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单元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施工单元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经过审查批准.施工单元应按有关的施工工艺标准或经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并应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承当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人员应有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由于违反设计文件和本规范的规定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施工单元负责.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份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施工单元应遵守有关环境呵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用有效办法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施工单元应遵守有关施工平安、劳动呵护、防火和防毒的法律法规,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应配备需要的设备、器具和标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对既有建筑进行装饰装修前, 应对基层进行处置并到达本规范的要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应有主要资料的样板或做样板间(件), 并应经有关各方确认.墙面采纳保温资料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所用保温资料的类型、品种、规格及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设备等的装置及调试应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前完成, 当必需同步进行时, 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等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需符合有关平安管理的规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电器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环境条件应满足施工工艺的要求.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当必需在低于5℃气温下施工时, 应采用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办法.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制品、制品的呵护, 防止污染和损坏.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4 抹灰工程4.1 一般规定本章适用于一般抹灰、装饰抹灰和清水砌体勾缝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抹灰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1 抹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2 资料的产物合格证书、性能检测陈说、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陈说.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4 施工记录.抹灰工程应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宁性进行复验.抹灰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1 抹灰总厚度年夜于或即是35mm时的加强办法.2 分歧资料基体交接处的加强办法.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1 相同资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抹灰工程每500~1000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缺乏500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2 相同资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抹灰工程每50个自然间(年夜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抹灰面积30m2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缺乏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室内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 其实不得少于3间;缺乏3间时应全数检查.2 室外每个检验批每100m2应至少抽查一处, 每处不得小于10m2.外墙抹灰工程施工前应先装置钢木门窗框、护栏等, 并应将墙上的施工孔洞梗塞密实.抹灰用的石灰膏的熟化期不应少于15d;罩面用的磨细石灰粉的熟化期不应少于3d.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 应采纳1:2水泥砂浆做暗护角, 其高度不应低于2m, 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当要求抹灰层具有防水、防潮功能时, 应采纳防水砂浆.各种砂浆抹灰层, 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振动和受冻, 在凝结后应采用办法防止玷辱和损坏.水泥砂浆抹灰层应在湿润条件下养护.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需粘结牢固.4.2 一般抹灰工程本节适用于石灰砂浆、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聚合物水泥砂浆和麻刀石灰、纸筋石灰、石膏灰等一般抹灰工程的质量验收.一般抹灰工程分为普通抹灰和高级抹灰, 当设计无要求时, 按普通抹灰验收.主控项目抹灰前基层概况的灰尘、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 并应洒水润湿.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一般抹灰所用资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宁性复验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产物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复验陈说和施工记录.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年夜于或即是35mm时, 应采用加强办法.分歧资料基体交接处概况的抹灰, 应采用防止开裂的加强办法, 当采纳加强网时, 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需粘结牢固, 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 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一般项目一般抹灰工程的概况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普通抹灰概况应光滑、洁净、接槎平整, 分格缝应清晰.2 高级抹灰概况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 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概况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概况应平整.检验方法:观察.抹灰层的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浆层上;罩面石膏灰不得抹在水泥砂浆层上.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抹灰分格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宽度和深度应均匀, 概况应光滑, 棱角应整齐.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 滴水线应内高外低, 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10mm.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一般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2.11的规定.2)顶棚抹灰, 本表第2项概况平整度可不检查, 但应平顺.4.3 装饰抹灰工程本节适用于水刷石、斩假石、干粘石、假面砖等装饰抹灰工程的质量验收.主控项目抹灰前基层概况的灰尘、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 并应洒水润湿.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装饰抹灰工程所用资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宁性复验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产物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复验陈说和施工记录.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年夜于或即是35mm时, 应采用加强办法.分歧资料基体交接处概况的抹灰, 应采用防止开裂的加强办法, 当采纳加强网时, 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各抹灰层之间及抹灰层与基体之间必需粘接牢固, 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和裂缝.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一般项目装饰抹灰工程的概况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水刷石概况应石粒清晰、分布均匀、紧密平整、色泽一致, 应无失落粒和接槎痕迹.2 斩假石概况剁纹应均匀顺直、深浅一致, 应无漏剁处;阳角处应横剁并留出宽窄一致的不剁边条, 棱角应无损坏.3 干粘石概况应色泽一致、不露浆、不漏粘, 石粒应粘结牢固、分布均匀, 阳角处应无明显黑边.4 假面砖概况应平整、沟纹清晰、留缝整齐、色泽一致, 应无失落角、脱皮、起砂等缺陷.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装饰抹灰分格条(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宽度和深度应均匀, 概况应平整光滑, 棱角应整齐.检验方法:观察.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 滴水线应内高外低, 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10mm.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装饰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3.9的规定.本节适用于清水砌体砂浆勾缝和原浆勾缝工程的质量验收.主控项目清水砌体勾缝所用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宁性复验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复验陈说和施工记录.清水砌体勾缝应无漏勾.勾缝资料应粘结牢固、无开裂.检验方法:观察.一般项目清水砌体勾缝应横平竖直, 交接处应平顺, 宽度和深度应均匀, 概况应压实抹平.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灰缝应颜色一致, 砌体概况应洁净.检验方法:观察.5 门窗工程5.1 一般规定本章适用于木门窗制作与装置、金属门窗装置、塑料门窗装置、特种门装置、门窗玻璃装置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门窗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1 门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2 资料的产物合格证书、性能检测陈说、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陈说.3 特种门及其附件的生产许可文件.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5 施工记录.门窗工程应对下列资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1 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2 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门窗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1 预埋件和锚固件.2 隐蔽部位的防腐、填嵌处置.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1 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及门窗玻璃每10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2 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50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缺乏5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及门窗玻璃, 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 其实不得少于3樘, 缺乏3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 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其实不得少于6樘, 缺乏6樘时应全数检查.2 特种门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0%, 其实不得少于10樘, 缺乏10樘时应全数检查.门窗装置前, 应对门窗洞口尺寸进行检验.金属门窗和塑料门窗装置应采纳预留洞口的方法施工, 不得采纳边装置边砌口或先装置后砌口的方法施工.木门窗与砖石砌体、混凝土或抹灰层接触处应进行防腐处置并应设置防潮层;埋入砌体或混凝土中的木砖应进行防腐处置.当金属窗或塑料窗组合时, 其拼樘料的尺寸、规格、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建筑外门窗的装置必需牢固.在砌体上装置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特种门装置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规定外, 还应符合有关专业标准和主管部份的规定.5.2 木门窗制作与装置工程本节适用于木门窗制作与装置工程的质量验收.主控项目木门窗的木材品种、材质品级、规格、尺寸、框扇的线型及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未规定材质品级时, 所用木材的质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检验方法:观察;检查资料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陈说.木门窗应采纳烘干的木材, 含水率应符合《建筑木门、木窗》(JG/T 122)的规定.检验方法:检查资料进场验收记录.木门窗的防火、防腐、防虫处置应符合设计要.检验方法:观察;检查资料进场验收记录.木门窗的结合处和装置配件处不得有木节或已填补的木节.木门窗如有允许限值以内的死节及直径较年夜的虫眼时, 应用同一材质的木塞加胶填补.对清漆制品, 木塞的木纹和色泽应与制品一致.检验方法:观察.门窗框和厚度年夜于50mm的门窗扇应用双连接.槽应采纳胶料严密嵌合, 并应用胶楔加紧.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胶合板门、纤维板门和模压门不得脱胶.胶合板不得刨透表层单板, 不得有槎.制作胶合板门、纤维板门时, 边框和横楞应在同一平面上, 面层、边框及横楞应加压胶结.横楞和上、下冒头应各钻两个以上的透气孔, 透气孔应通畅.检验方法:观察.木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开启方向、装置位置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制品门的产物合格证书.木门窗框的装置必需牢固.预埋木砖的防腐处置、木门窗框固定点的数量、位置及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木门窗扇必需装置牢固, 并应开关灵活, 关闭严密, 无倒翘.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木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装置应牢固, 位置应正确, 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5.3 金属门窗装置工程金属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开启方向、装置位置、连接方式及铝合金门窗的型材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门窗的防腐处置及填嵌、密封处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物合格证书、性能检测陈说、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陈说;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金属门窗扇必需装置牢固, 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 无倒翘.推拉门窗扇必需有防脱落办法.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目铝合金门窗推拉门窗扇开关力应不年夜于100N.检验方法:用弹簧秤检查.金属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或毛毡密封条应装置完好, 不得脱槽.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钢门窗装置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5.3.11的规定.铝合金门窗装置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3.12的规定.本节适用于塑料门窗装置工程的质量验收.主控项目塑料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开启方向、装置位置、连接方式及填嵌密封处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内衬增强型钢的壁厚及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产物标准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物合格证书、性能检测陈说、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陈说;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塑料门窗框、副框和扇的装置必需牢固.固定片或膨胀螺栓的数量与位置应正确, 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固定点应距窗角、中横框、中竖框150~200mm, 固定点间距应不年夜于600mm.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塑料门窗拼樘料内衬增强型钢的规格、壁厚必需符合设计要求, 型钢应与型材内腔紧密吻合, 其两端必需与洞口固定牢固.窗框必需与拼樘料连接紧密, 固定点间距应不年夜于600mm.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尺量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塑料门窗扇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 无倒翘.推拉门窗扇必需有防脱落办法.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塑料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装置应牢固, 位置应正确, 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尺量检查.塑料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应采纳闭孔弹性资料填嵌丰满, 概况应采纳密封胶密封.密封胶应粘结牢固, 概况应光滑、顺直、无裂纹.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一般项目塑料门窗概况应洁净、平整、光滑, 年夜面应无划痕、碰伤.检验方法:观察.塑料门窗扇的密封条不得脱槽.旋转窗间隙应基本均匀.塑料门窗扇的开关力应符合下列规定:1 平开门窗扇平铰链的开关力应不年夜于80N;滑撑铰链的开关力应不年夜于80N, 其实不小于30N.2 2 推拉门窗扇的开关力应不年夜于100N.检验方法:观察;用弹簧秤检查.玻璃密封条与玻璃及玻璃槽口的接缝应平整, 不得卷边、脱槽.检验方法:观察.排水孔用疏通, 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塑料门窗装置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4.13的规定.本节适用于防火门、防盗门、自动门、全玻门、旋转门、金属卷帘门等特种门装置工程的质量验收.主控项目特种门的质量和各项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生产许可证、产物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陈说.特种门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开启方向、装置位置及防腐处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带有机械装置、自动装置或智能化装置的特种门, 其机械装置、自动装置或智能化装置的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检验方法:启念头械装置、自动装置或智能化装置, 观察.特种门的装置必需牢固.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必需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特种门的配件应齐全, 位置应正确, 装置应牢固, 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和特种门的各项性能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产物合格证书、性能检测陈说和进场验收记录.一般项目特种门的概况装饰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特种门的概况应洁净, 无划痕、碰伤.检验方法:观察.推拉自动门装置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5.9的规定.表 5.5.9 推拉自动门装置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和本节适用于平板、吸热、反射、中空、夹层、夹丝、磨砂、钢化、压花玻璃等玻璃装置工程的质量验收.主控项目玻璃的品种、规格、尺寸、色彩、图案和涂膜朝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单块玻璃年夜于1.5m2时应使用平安玻璃.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物合格证书、性能检测陈说和进场验收记录.门窗玻璃裁割尺寸应正确.装置后的玻璃应牢固, 不得有裂纹、损伤和松动.检验方法:观察;轻敲检查.玻璃的装置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固定玻璃的钉子或钢丝卡的数量、规格应保证玻璃装置牢固.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镶钉水压条接触玻璃处, 应与裁口边缘平齐.水压条应互相紧密连接, 并与裁口边缘紧贴, 割角应整齐.检验方法:观察.密封条与玻璃、玻璃槽口的接触应紧密、平整.密封胶与玻璃、玻璃槽口的边缘应粘结牢固、接缝平齐.检验方法:观察.带密封条的玻璃压条, 其密封条必需与玻璃全部贴紧, 压条与型材之间应无明显缝隙, 压条接缝应不年夜于0.5mm.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一般项目5.6.8玻璃概况应洁净, 不得有腻子、密封胶、涂料等污渍.中空玻璃内外概况均应洁净, 玻璃中空层内不得有灰尘和水蒸气.检验方法:观察.门窗玻璃不应直接接触型材.单面镀膜玻璃的镀膜层及磨砂玻璃的磨砂面应朝向室内.中空玻璃的单面镀膜玻璃应在最外层, 镀膜层应朝向室内.检验方法:观察.腻子应填抹丰满、粘结牢固;腻子边缘与裁口应平齐.固定玻璃的卡子不应在腻子概况显露.检验方法:观察.6 吊顶工程6.1 一般规定本章适用于暗龙骨吊顶、明龙骨吊顶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吊顶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1 吊顶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2 资料的产物合格证书、性能检测陈说、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陈说.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4 施工记录.吊顶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进行复验.吊顶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1 吊顶内管道、设备的装置及水管试压2 木龙骨防火、防腐处置.3 预埋件或拉结筋.4 吊杆装置.5 龙骨装置.。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变化对比
• 1 .将饰面砖工程的外墙饰面砖粘贴工程和内墙饰面砖粘贴工程分开,有利于针对 空鼓等提出合理的验收要求,允许内墙饰面砖粘贴工程边角局部空鼓。
• 2.新标准对外墙防水工程验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改变了外墙大量渗漏水严重影 响正常使用的局面,填补了空白,为有效解决外墙渗漏水难题创造了有利条件。
2018版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细部工程—护栏和扶手制作
旧版:不全面,不规范
护栏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
于12mm的钢化玻璃或钢化夹 层玻璃。当护栏一侧距楼地面
高度为5米及以上时,应使用 钢化玻璃。
栏板玻璃的使用应符合实际要求和 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 规程》JGJ113—2015的规定
6、删除了木门窗制作和散热器罩制作与安装相关条文;
7、幕墙工程列出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 其验收内容、 检验方法、 检查数量由各幕墙技术标准规定。
• 外墙大量渗漏水严重影响正常使用, 尤其是外墙外保温出现的表面开裂和密封不严导致外墙渗漏
水更严重。对此,新标准对外墙防水工程验收提出了具体要求,改变了外墙大量渗漏水严重影响 正常使用无处管的局面,填补了空白,为有效解决外墙渗漏水难题创造了有利条件。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4 抹灰工程 • 5 外墙防水工程(新增) • 6 门窗工程 • 7 吊顶工程 • 8 轻质隔墙工程 • 9 饰面板工程 • 10 饰面砖工程 • 11 幕墙工程 • 12 涂饰工程 • 13 裱糊与软包工程 • 14 细部工程 • 15 分布工程质量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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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新修订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 2018)通过内部整合完善:
• 全面覆盖绿色建筑工程、带装修的装配式建筑工程、住 宅全装修工程质量验收。
[2019整理]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5021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1 总则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 保证工程质量, 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
1.0.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2001) 配套使用。
1.0.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建筑装饰装修building decoration为保护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 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 对建筑物的内外表面及空间进行的各种处理过程。
2.0.2 基体primary structure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或围护结构。
2.0.3 基层base course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
2.0.4 细部detail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局部采用的部件或饰物。
3 基本规定3.1 设计3.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 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 1.2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设计单位负责。
3.1.3 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
3.1.4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了解和实地勘察, 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
3.1.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
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 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 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3.1.6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防火、防雷和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住宅装饰装修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住宅装饰装修中的二次防水、卫生器具及管道安装、电气安装、抹灰、吊顶、门窗制作与安装、轻质隔墙、墙面铺装、涂饰、细部、地面铺装等工程及室内空气质量的验收要求、验收方法和工程质量的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住宅装饰装修新建重建、改建、扩建及维修工程的质量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凡是注明了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 50209-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 建筑给排水及采暧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27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JG142-2002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住宅装饰装修为了美化住宅,完善住宅的使用功能,保护住宅建筑的主体结构,采用装饰装修材料和饰物,对住宅内部所进行的技术和艺术处理。
3.2基体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
3.3基层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
3.4保证项目是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中涉及安全、健康、环保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项目,是本标准规定必须达到的要求。
3.5基本项目是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中涉及使用性能和外观质量要求的项目,是保证工程使用性能和装饰效果的基本要求。
3.6允许偏差项目是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中规定允许有偏差范围的项目。
4 基本规定4.1 设计4.1.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深度应能满足施工要求。
4.1.2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
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原始资料,对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实、确认。
DB11T 1087-2014 公共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目次1 总则 (8)2 术语 (9)3 基本规定 (12)4 基层工程 (14)4.1 一般规定 (14)4.2 吊顶基层工程 (14)4.3 墙、柱面基层工程 (16)4.4 地面基层工程 (18)5 门窗工程 (19)5.1 一般规定 (19)5.2 铝合金门窗安装工程 (20)5.3 塑料门窗安装工程 (21)5.4 木门窗制作与安装工程 (23)5.5 自动门安装工程 (25)5.6 旋转门安装工程 (27)5.7 门窗玻璃安装工程 (28)6 吊顶工程 (29)6.1 一般规定 (29)6.2 纸面石膏板、木质饰面板吊顶工程 (30)6.3 金属板吊顶工程 (31)6.4 纤维类块材饰面板吊顶工程 (32)6.5 格栅吊顶工程 (33)6.6 玻璃吊顶工程 (34)6.7 石材吊顶工程 (35)7 轻质隔墙工程 (37)7.1 一般规定 (37)7.2 板材隔墙工程 (38)7.3 骨架隔墙工程 (39)7.4 活动隔墙工程 (40)7.5 玻璃隔墙工程 (41)8 墙饰面工程 (43)8.1 一般规定 (43)8.2 高级抹灰工程 (44)8.3 饰面砖工程 (45)8.4 石材板安装工程 (46)8.5 陶瓷板安装工程 (47)8.6 木饰面板安装工程 (48)8.7 金属板安装工程 (49)8.8 塑料板安装工程 (50)8.9 裱糊饰面工程 (50)8.10 软包饰面工程 (51)8.11 玻璃板饰面工程 (52)9.1 一般规定 (55)9.2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 (55)9.3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 (56)9.4 彩色喷涂涂饰工程 (57)9.5 细木制品涂饰工程 (58)9.6 美术涂料涂饰工程 (60)10 楼地面工程 (61)10.1 一般规定 (61)10.2 木地板工程 (62)10.3 石材面层 (64)10.4 地砖面层 (65)10.5 塑料地板工程 (66)10.6 地毯工程 (66)10.7 活动地板工程 (67)10.8 楼梯踏步工程 (67)11 细部工程 (69)11.1 一般规定 (69)11.2 窗帘盒、窗台板制作与安装工程 (69)11.3 门窗套制作与安装工程 (70)11.4 隔断制作与安装工程 (71)11.5 护栏、扶手制作与安装工程 (72)11.6 装饰线、花饰制作与安装工程 (73)11.7 检修口制作与安装工程 (73)11.8 变形缝饰面制作与安装工程 (74)12 厕、浴间工程 (76)12.1 一般规定 (76)12.2 穿墙(板)管及楼板孔洞细石混凝土浇筑工程 (76)12.3 防水找平层与保护层工程 (77)12.4 涂膜、涂料防水层工程 (78)12.5 台面工程 (78)12.6 隔板安装工程 (79)12.7 五金配件、玻璃镜及洁具安装工程 (79)13 幕墙工程 (81)13.1 一般规定 (81)13.2 构件式玻璃幕墙工程 (85)13.3 全玻幕墙工程 (88)13.4 单元式幕墙工程 (90)13.5 点支承玻璃幕墙工程 (92)13.6 采光顶工程 (95)13.7 金属屋面工程 (98)13.8 石材幕墙工程 (101)13.9 金属板幕墙工程 (103)13.10 陶板幕墙工程 (105)14.1 一般规定 (108)14.2 干摆、丝缝墙工程 (110)14.3 异形砌体工程 (111)14.4 砖雕刻工程 (112)14.5 琉璃饰面 (112)14.6 石砌体工程 (113)14.7 摆砌花瓦工程 (114)14.8 墙帽工程 (114)14.9 仿古面砖镶贴工程 (115)14.10 石作工程 (116)14.11 花罩的制作与安装工程 (118)14.12 碧纱橱的制作与安装工程 (119)14.13 板壁护墙板的制作与安装工程 (119)14.14 木楼梯制作与安装工程 (120)14.15 天花、藻井制作与安装工程 (120)14.16 木装修雕刻工程 (120)14.17 地仗工程 (121)14.18 油漆工程 (123)14.19 贴金工程 (124)14.20 烫蜡、擦蜡工程 (125)14.21 花墙边、色墙边饰面工程 (125)14.22 大木彩画工程 (126)14.23 斗拱彩画工程 (127)14.24 天花、支条彩画工程 (128)14.25 楣子、芽子、雀替、花活彩画工程 (128)14.26 椽头彩画工程 (129)15 工程质量验收 (130)15.1 基本规定 (130)15.2 公共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 (130)15.3 公共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31)本标准用词说明 (132)引用标准名录 (133)条文说明 (135)1 总则1.0.1为统一北京市公共建筑装饰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加强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管理,促进建筑企业提高建筑装饰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quality acceptance of advancedbuilding decoration目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术语第三章基本规定3.1 设计3.2 材料3.3 施工第四章基层施工4.1 一般规定4.2 吊顶基层工程4.3 墙面基层工程4.4 地面基层工程第五章门窗工程5.1 一般规定5.2 铝合金门窗安装工程5.3 塑料门窗安装工程5.4 木门窗制作与安装工程5.5 自动门安装工程5.6 旋转门安装工程5.7 门窗玻璃安装工程第六章吊顶工程6.1 一般规定6.2 金属板吊顶工程6.3 纸面石膏板、木质胶合板吊顶工程6.4 纤维类块材饰面板吊顶工程6.5 花栅吊顶工程6.6 玻璃吊顶工程第七章轻质隔墙工程7.1 一般规定7.2 板材隔墙工程7.3 骨架隔墙工程7.4 活动隔墙工程7.5 玻璃砖隔墙工程第八章墙饰面工程8.1 一般规定8.2 高级抹灰工程8.3 饰面砖工程8.4 饰面板安装工程8.5 裱糊饰面工程8.6 软包饰面工程8.7 玻璃板饰面工程第九章涂饰工程9.1 一般规定9.2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9.3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9.4 彩色喷涂涂饰工程9.5 细木制品涂饰工程9.6 美术涂料涂饰工程第十章地面工程10.1 一般规定10.2 木地板工程10.3 塑料地板工程10.4 地毯工程10.5 块材地板工程10.6 楼梯踏步工程第十一章细部工程11.1 一般规定11.2 木橱柜制作与安装工程11.3 木窗帘盒、窗台板、暖气罩制作与安装工程11.4 木门窗套制作与安装工程11.5 木隔断制作与安装工程11.6 栏杆、扶手制作与安装工程11.7 装饰线、花饰制作与安装工程第十二章厕浴间工程12.1 一般规定12.2 楼板孔洞细石混凝土浇筑工程12.3 水泥砂浆找平层与保护层工程12.4 聚氨酯涂膜防水工程12.5 五金配件、细木制品安装工程12.6 玻璃镜安装第十三章幕墙工程13.1 一般规定13.2 框架式、隐框玻璃幕墙工程13.3 全玻式玻璃幕墙工程13.4 单元式幕墙工程13.5 点支式玻璃幕墙工程13.6 采光顶工程13.7 石材幕墙工程13.8 金属板幕墙工程第十四章仿古建工程14.1 砌筑工程14.2 石作工程14.3 室内木装修工程14.4 油饰工程14.5 彩画装饰工程第十五章工程质量验收15.1 基本规定15.2 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15.3 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15.4 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附录A 高级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附录B 高级建筑装饰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附录C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附录D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附录E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附录F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第一章总则1.0.1. 为统一高级建筑装饰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加强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管理,促进建筑企业提高建筑装饰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14年修订版)
住宅装饰装修⼯程质量验收规范(2014年修订版)前⾔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是对DB43/262-2005《住宅装饰装修⼯程质量验收规范》的修订,本标准代替DB43/262-2005。
本标准与DB43/262-2005相⽐,主要变化如下:——改为推荐性标准——“⽬次”中对三个⼯程的名称进⾏了修改,⼀是“卫⽣器具及管理道安装⼯程”修改为“卫浴洁具及管道安装⼯程”;⼆是“电⽓安装⼯程”修改为“电⽓⼯程”:三是“墙⾯铺装⼯程”修改为“墙饰⾯⼯程”。
这样修改更贴近现⾏⾏业的习惯叫法和实际操作。
——规范性引⽤⽂件中增加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程质量验收规范》(JGJ/T304)”,因为这是国家最新出台的家装验收规范,具有可借鉴性。
同时⽤“GB50325《民⽤建筑⼯程室内污染控制规范》”替代原“GB/T18883《室内空⽓质量标准》”,因为前者的有害物浓度有些指标限值⽐后者要低,更能体现环保理念。
——在“术语和定义”中增加了“部品”名称,这主要是体现现今家装有关配套产品⼯⼚化⽣产、成品化安装的实际。
——在基本规定中对“4.1.1住宅装饰装修⼯程设计必须进⾏设计”后增加了“承担设计的单位应有室内装饰设计资质,设计⼈员应有室内设计资格证书”,把“并出具完整的施⼯图设计⽂件”这句话调整为“出具的施⼯图设计⽂件应完整,”其后增加“并加盖设计⼈员出图章”。
对4.3.1修改为“承担住宅装饰装修⼯程施⼯的单位应有相应资质,⼯程施⼯⼈员应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
这是为了对⽆证施⼯的家装队伍进⾏限制,保障⼴⼤装修业主的合法权益,减少投诉率,同时为了规范企业持证执业、⼈员持证上岗,也是为了⼀旦出了问题可以溯源。
本标准起草由湖南省室内装饰协会提出。
本标准委托湖南省室内装饰协会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归⼝。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湖南省室内装饰协会、湖南鸿扬家庭装饰设计⼯程有限公司、湖南美迪建筑装饰设计⼯程有限公司、湖南点⽯装饰设计⼯程有限公司、湖南省随意居装饰设计⼯程有限公司、长沙市⾦煌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湖南省⾃在天装饰设计⼯程有限公司、湖南省保康室内装饰装修质量检测中⼼。
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quality acceptance of advancedbuilding decoration目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术语第三章基本规定3.1 设计3.2 材料3.3 施工第四章基层施工4.1 一般规定4。
2 吊顶基层工程4。
3 墙面基层工程4。
4 地面基层工程第五章门窗工程5.1 一般规定5.2 铝合金门窗安装工程5。
3 塑料门窗安装工程5.4 木门窗制作与安装工程5。
5 自动门安装工程5。
6 旋转门安装工程5.7 门窗玻璃安装工程第六章吊顶工程6。
1 一般规定6。
2 金属板吊顶工程6.3 纸面石膏板、木质胶合板吊顶工程6。
4 纤维类块材饰面板吊顶工程6。
5 花栅吊顶工程6。
6 玻璃吊顶工程第七章轻质隔墙工程7。
1 一般规定7。
2 板材隔墙工程7.3 骨架隔墙工程7.4 活动隔墙工程7.5 玻璃砖隔墙工程第八章墙饰面工程8.1 一般规定8.2 高级抹灰工程8.3 饰面砖工程8。
4 饰面板安装工程8。
5 裱糊饰面工程8.6 软包饰面工程8.7 玻璃板饰面工程第九章涂饰工程9.1 一般规定9。
2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9。
3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9.4 彩色喷涂涂饰工程9。
5 细木制品涂饰工程9.6 美术涂料涂饰工程第十章地面工程10.1 一般规定10.2 木地板工程10.3 塑料地板工程10。
4 地毯工程10.5 块材地板工程10。
6 楼梯踏步工程第十一章细部工程11.1 一般规定11.2 木橱柜制作与安装工程11.3 木窗帘盒、窗台板、暖气罩制作与安装工程11。
4 木门窗套制作与安装工程11.5 木隔断制作与安装工程11.6 栏杆、扶手制作与安装工程11.7 装饰线、花饰制作与安装工程第十二章厕浴间工程12。
1 一般规定12.2 楼板孔洞细石混凝土浇筑工程12.3 水泥砂浆找平层与保护层工程12.4 聚氨酯涂膜防水工程12.5 五金配件、细木制品安装工程12.6 玻璃镜安装第十三章幕墙工程1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评价标准
DB 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33/ T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评价标准Zhejiang evaluating standard for qualityof building decoration engineering2011- XX-XX 发布 2011-XX-XX 施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评价标准Zhejiang evaluating standard for qualityof building decoration engineeringDB33/ T主编单位: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部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施行日期:2011年X月X日2010年浙江前言本标准是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浙江省建设厅)建设发(2007)319号文《关于编制二OO七年度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的要求,由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和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
编制组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实践和质量评价经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评价项目及标准;5.评价规定以及附录。
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标准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18号2楼,邮政编码:310005),以便适时修订完善。
本标准主编单位: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标准参编单位: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武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展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银马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深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圣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温州云艺装饰有限公司杭州铭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宏厦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广居装饰有限公司浙江嘉华装饰有限公司浙江天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大荣建设有限公司浙江鸿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中冠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中技建设检测有限公司浙江九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恽稚荣贾华琴崔峻邵凯平王本明叶家丽金睿黄刚周东珊吴建挺周奕周朝杰景士云孙频叶绿程勤功徐海峰陈双汪章国莉陈风雷寿建国汪利明李文龙沈水兴徐正荣陈锦阳詹绍军林晓玲叶宫楼主要审查人:姚光恒赵宇宏毛义华李海波许世文施炯陆锦发陈高鲁王建民陈耀光目次1总则 (1)2术语 (2)3基本规定 (3)3.1 设计 (3)3.2 材料 (3)3.3 施工 (3)3.4 室内环境 (4)4 评价项目及标准 (5)4.1地面工程 (5)4.2 墙面工程 (6)4.3 吊顶工程 (9)4.4 门窗工程 (10)4.5 细部工程 (12)4.6装饰装修相关安装工程 (14)5 评价规定 (16)5.1 评价体系 (16)5.2 评价方法 (16)附录 A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评价汇总表 (119)附录B 建筑装饰装修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评分表 (20)附录C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性能检测评分表 (21)附录D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记录评分表 (22)附录E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汇总表 (23)附录E-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地面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评分表 (24)附录E-2-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墙面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评分表 (25)附录E-2-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墙面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评分表 (26)附录E-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吊顶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评分表 (27)附录E-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门窗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评分表 (28)附录E-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细部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评分表 (30)附录E-6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相关安装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评分表 (31)附录F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观感质量评分表 (32)附录G 建筑装饰装修优良工程的申报及评价程序 (33)本标准用词说明...........................................................................条文说明.. (35)Table of Contents1 General......................................................................................... . (1)2 Terms (2)3 Basic Provision s................................................. . (3)3.1Design......................................................................................... .. (3)3.2Material (3)3.3Construction (3)3.4 Indoor Environment (4)4 Evaluation project and relevant standard.......... .................................. (5)4.1 Ground Works................................................................................ .. (5)4.2 Wall Surface Works..................................... .................................. . (6)4.3 Ceiling Works.................................................................................... .. (10)4.4 Door and Window Works (11)4.5 Details ................................................................................ ... (14)4.6 Installation Works Relevant to Decoration (16)5 Evaluation Regulations………. ………………......……………... ... ... ... ... ..195.1 Evaluation system………........……………………….………………………... ... ... ... .195.2 Evaluation Methods (19)AppendixTable A. Evaluation Summary for Building Decoration and Renovation Works (22)Table B. Grading Table for Quality Guarantee Condition on Jobsite (23)Table C. Grading Table for Property Inspection of Building Decoration and Renovation Works (24)Table D. Grading Table for Quality Check Records of Building Decoration and Renovation Works (25)Table E. Grading Table for Dimensional Deviation Measured on the Spot of Building Decoration and R e n o v a t i o n W o r k s (26)Table F. Grading Table for Visual Quality of Building Decoration and Renovation Works (27)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e Specification (28)Provisions Instruction (29)1总则1.0.1 为了促进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评价的要求和方法,鼓励施工企业创优,规范创优活动,制定本标准。
建筑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建筑装饰装修验收标准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划分地面、抹灰、门窗、吊顶、轻质隔墙、饰面板(砖)、涂饰、细部、幕墙和裱糊软包等十个子分部工程。
一、材料控制把好质量检验关,是工程质量监控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应严格控制不合格的原材料、配件、加工件及设备流入施工现场用在工程上。
对原材料、配件加工件及设备、质量的监控,要从选材定货时抓起。
应要求承包单位选择原材料时,货比三家,择优选用;并与供应厂家签订供货合同,规定质量要求,明确质量责任,有可能时要明确质量索赔或退货规定。
再就是要求承包单位坚持进场验收制度。
材料、配件、加工件及设备进场必须由专人进行验收,对照供货合同的规定和材料、设备供货说明书及有关技术规定,对其外观质量进行全部或抽样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
对某些性能指标要进行技术鉴定,与供货厂家提供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中的技术数据对比,达不到规定指标的要弄清原因,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要坚决按合同退货,防止不合格的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材料配件使用前,还要对照产品合格证进行认真检查,确与合格证指标相符后才能使用。
1、工程用料的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的优劣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构成工程实体的各种原材料的质量状况。
正确合理地使用原材料也直接关系工程成本和企业的经济效益。
凡用于工程的主要原材料,均应按国家规定的各项技术性能指标,严格控制其合格标准。
凡不符合标准的材料,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和用于工程上。
2、工程用料的性能检测搞好原材料的性能检测工作。
严格控制工程用料的合格标准。
工程用料的性能试验工作,必须以定性和定量的方法,科学地鉴定材料的实际性能,为工程节约、合理地使用原材料和保证工程质量提供可靠条件。
3、质量控制措施凡用于工程的原材料,必须具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无合格证明的一律不得用于工程上;新材料、特殊材料及代用材料,需经检试验和技术鉴定,制定出材料使用的标准工艺及操作规程,并符合设计规定的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后,方可推广使用;材料代用和设计变更换用材料时,必须由设计单位批准,并具有变更手续。
住宅室内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住宅室内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篇一: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住宅装饰装修中的二次防水、卫生器具及管道安装、电气安装、抹灰、吊顶、门窗制作与安装、轻质隔墙、墙面铺装、涂饰、细部、地面铺装等工程及室内空气质量的验收要求、验收方法和工程质量的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住宅装饰装修新建重建、改建、扩建及维修工程的质量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凡是注明了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 50209-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 建筑给排水及采暧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27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JG142-2002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住宅装饰装修为了美化住宅,完善住宅的使用功能,保护住宅建筑的主体结构,采用装饰装修材料和饰物,对住宅内部所进行的技术和艺术处理。
3.2基体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
3.3基层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
3.4保证项目是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中涉及安全、健康、环保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项目,是本标准规定必须达到的要求。
3.5基本项目是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中涉及使用性能和外观质量要求的项目,是保证工程使用性能和装饰效果的基本要求。
3.6允许偏差项目是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中规定允许有偏差范围的项目。
4 基本规定4.1 设计4.1.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深度应能满足施工要求。
4.1.2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变化对比
旧目录(2001版)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4 抹灰工程 • 5 门窗工程 • 6 吊顶工程 • 7 轻质隔墙工程 • 8 饰面板(砖)工程 • 9 幕墙工程 • 10 涂饰工程 • 11 裱糊与软包工程 • 12 细部工程 • 13 分布工程质量验收
对比
新目录(2019版)
6、删除了木门窗制作和散热器罩制作与安装相关条文; 7、幕墙工程列出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 其验收内容、 检验方法、 检查数量由各幕 墙技术标准规定。
• 外墙大量渗漏水严重影响正常使用, 尤其是外墙外保温出现的表面开裂和密封不严导致外墙渗漏 水更严重。对此,新标准对外墙防水工程验收提出了具体要求,改变了外墙大量渗漏水严重影响 正常使用无处管的局面,填补了空白,为有效解决外墙渗漏水难题创造了有利条件。
• 1 .将饰面砖工程的外墙饰面砖粘贴工程和内墙饰面砖粘贴工程分开,有利于针对 空鼓等提出合理的验收要求,允许内墙饰面砖粘贴工程边角局部空鼓。
• 2.新标准对外墙防水工程验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改变了外墙大量渗漏水严重影 响正常使用的局面,填补了空白,为有效解决外墙渗漏水难题创造了有利条件。
2018版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
新1当吊顶吊杆长度大于1500时,应设置反向支撑。 增2当吊顶吊杆长度大于2500时,应有钢结构转换层。
3当吊顶吊杆上部为钢屋架、网架时,应设有钢结构转换层。
旧版:轻质隔墙的隔声性能满足GBJ118-88《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的要求 新版:轻质隔墙的隔声性能满足GB50118-2010《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的要求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4 抹灰工程 • 5 外墙防水工程(新增) • 6 门窗工程 • 7 吊顶工程 • 8 轻质隔墙工程 • 9 饰面板工程 • 10 饰面砖工程 • 11 幕墙工程 • 12 涂饰工程 • 13 裱糊与软包工程 • 14 细部工程 • 15 分布工程质量验收
【免费下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8.3 饰面砖粘贴工程9、幕墙工程-9.1 一般规定9.2 玻璃幕墙工程9.3 金属幕墙工程9.4 石材幕墙工程10、涂饰工程10.1 一般规定10.2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10.3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10.4 美术涂饰工程11、裱糊与软包工程11.1 一般规定11.2 裱糊工程11.3 软包工程12、细部工程12.1 一般规定12.2 橱柜制作与安装工程12.3 窗帘盒、窗台板和散热器罩制作与安装工程12.4 门窗套制作与安装工程12.5 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工程12.6 花饰制作与安装工程13、分部工程质量验收14、附录A木门窗用木材的质量要求15、附录B子分部工程及其分项工程划分表16、附录C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17、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 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10—2001,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
其中,3.1.1、3.1.5、3.2.3、3.2.9、3.3.4、3.3.5、4.1.12、5.1.11、6.1.12、8.2.4、8.3.4、9.1.8、9.1.1 3、9.1.14、12.5.6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装饰工程及验收规范》(GBJ210—8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301—88)中第十章、第十一章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1年11月1日8 饰面板(砖)工程8.1 一般规定8.1.1 本章适用于饰面板安装、饰面砖粘贴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说明:8.1.1 饰面板工程采用的石材有花岗石、大理石、青石板和人造石材;采用的瓷板有抛光和磨边板两种,面积不大于1.2m2,不小于0.5 m2;金属饰面板有钢板、铝板等品种;木材饰面板主要用于内墙裙。
GB50210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细则
《建筑(jiànzhù)装饰装修工程质 量验收规范》 GB 5021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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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明确编制本规范的目的。
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装 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
2. 掌握本规范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既有建筑的装 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
3. 了解本规范对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要 求(yāoqiú)是最低要求(yāoqiú)。
含量)。 对房间净高、洞口标高和吊顶内管道、设
备及其支架的标高进行交接检验的规定。 隐蔽工程验收项目,共6项。 有关防火、防锈处理的规定。 一条强制性条文(重型设备严禁(yánjìn)
安装在龙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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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龙骨(lónggǔ)吊顶工程的学习要点
第六章 吊顶工程
本节适用范围。 应符合设计要求的规定(标高、尺寸、起
了解与隔墙工程性能要求相关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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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轻质隔墙工程(gōngchéng) 板材隔墙工程(gōngchéng)的学习要点
掌握板材隔墙工程的适用范围。 了解板材隔墙工程对材料复验、燃烧性能
等方面的要求。 根据板材(现制或预制)的施工方式掌握
墙体与主体结构的连接质量要求(牢固)。 了解对于板嵌缝材料以及接缝方法的质量
框、附框、扇安装必须牢固的规定(固定点距 窗角、中框150-200,中间(zhōngjiān)不大于 600
对配件安装的质量要求。(牢固、位置正确、 满足使用
对内衬增强型钢的要求(与型材内腔紧密吻 合、两端固定牢固,与框连接紧密、固定点 距不大于600
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
塑料门窗框与墙体间隙要用闭孔弹性材料填
湖南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湖南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住宅户内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修)中的给排水管道、电气、抹灰、镶贴、木制品、门窗、吊顶、花饰、涂装、裱糊、卫浴设备等项工程与室内空气质量的验收要求、验收方法和质量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全装修住宅及新建住宅、住宅二次装修的验收。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湖南省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标准》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327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90-2001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 50240-2002 《建筑给排水及采暧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JG142-2002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住宅装饰装修为了保护住宅建筑的主体结构,完善住宅的使用功能,采用装饰装修材料和饰物,对住宅内部所进行的处理和美化过程。
3.2 基体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或围护结构。
3.3 基层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
3.4 细部住宅内部装饰装修过程中局部采用的部件或饰物。
3.5 保证项目是标准条文中规定必须达到的要求,是保证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项目。
3.6 基本项目是保证工程使用性能和装饰效果的基本要求。
3.7 允许偏差项目是工程项目中规定允许有偏差范围的项目。
4 基本规定4.1 设计4.1.1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深度应能满足施工要求。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08—03—11 12:15 发表于:《装修生活手册》分类:未分类一、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10—2001,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3。
1。
1、3。
1.5、3。
2。
3、3。
2。
9、3.3.4、3。
3。
5、4.1.12、5。
1。
11、6.1。
12、8.2。
4、8.3。
4、9.1.8、9.1。
13、9。
1。
14、12.5.6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装饰工程及验收规范》(GBJ210-8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301—88)中第十章、第十一章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1年11月1日二、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244号文《关于印发一九九九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修订而成的.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在设计、材料、施工等方面的经验,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僵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是决定装饰装修工程能否交付使用的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按施工工艺和装修部位划分为10个子分部工程,除地面子分部工程单独成册外,其他9个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均由本规范作出规定.本规范共分13章.前三章为总则、术语和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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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新)
第一部分分部工程验收规范
1.地面工程
1.A基层表面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mm)
强制性条文:
4.9.3.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铺设前必须对立管、套管和地漏与楼板节点之间进行密封处理;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10.8 厕浴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必须设置防水隔离层。
楼层结构必须采用现浇混凝土或整块预制混凝土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楼板四周除门同外,应做混凝土翻边,其高度不应小于120mm。
施工时结构层标高和预留孔洞位置应准确,严禁乱凿洞。
4.10.10防水隔离层严禁渗漏,坡向应正确、排水通畅。
1.B整体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mm)
强制性条文:5.7.4不发火(防爆的)面层采用的碎石应选用大理石、白云石或其他石料加工而成,并以金属或石料撞击时不发生火花为合格;砂应质地坚硬、表面粗糙,其粒径宜为0.15~5mm,含泥量不应大于3%,有机物含量不应大于0.5%;水泥应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32.5;面层分格的嵌条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材料配制。
配制时应随时检查,不得混入金属或其他易发生火花的杂质。
2.B木门制作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2.C木门安装的留缝限值与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
2.D推拉自动门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
强制性条文: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
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3.饰面工程
4.涂料油漆工程
5装饰隔墙工程
6.幕墙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