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制度(包括人事档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档案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公司档案管理以集中管理为主,即公司文书类档案由公司办公室设一名档案员统一管理,有关职能部门的档案如技术档案、财务档案、人事档案、分别由技术部、财务部、人事部管理,便于及时利用,保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公司各部门中(上述三部门业务档案除外)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每年元月10日之前由各部门负责清理后,公司办公室及时整理归档。
第二条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对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的档案管理定期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其具体任务如下:
1、收集、整理、立卷、鉴定、保管公司档案;
2、积极开展档案为公司提供利用的工作;
3、进行档案鉴定;
4、进行档案统计;
5、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之有关制度、档案工作理论、技术和业务知识,掌握立卷的基本方法,保证档案的质量。
第三条立卷的范围
1、上级机关颁发的法令、法规、指示、决定、决议、国家部委颁布的行业标准、法规、报告等;
2、公司向上级机关的请示报告、工作计划等;
3、公司与有关单位的信件、协议书、合同书等;
4、公司会议的原始会议记录、记要和发文(发布的通知、通报、机构调整、任免、奖惩以及全公司的规章制度)等;
5、公司制订的计划、统计、预决算、工作总结;
6、公司主持召开的专业会议的领导讲话、文件和会议纪要及外单位的带回的需贯彻执行的资料文件;
7、公司重要的技术资料、财务账据、人事档案等;
8、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和重要的工作经验资料等。
第四条关于立卷
1、立卷的文件资料应保持其原始形状,按自然形成,历史联系的原则和立卷要求特点及文件内容进行立卷;
2、在一卷内要按问题或文件形成的时间、系统排列;
3、案卷标题要简明正确,整理好的案卷要确定保管期限,原则上分为:永久、长期(十五年以上)、短期(十五年以下)三种;
4、档案归集后,要对案卷统一排列编写档号,然后逐卷登记,填写案卷目录。
5、密级性文件必须由公司机要员专人专柜管理。
第五条档案的借阅
1、内部借阅档案要履行借阅手续。调阅档案,只能查阅,不能带走,必须带走的,应由行政部经理签字同意后方能带走,并要写明事由;
2、密级性文件(包括财务档案、技术档案和人事档案)经总经理
批准后方可查阅,但不准带出机要室,不准影印。
3、参阅人不得转借、拆卸、调换、涂改、损毁所借文件,不得在文件上圈点、划线,未经批准不得影印;
4、调卷人确因工作原因需要复印一般性文件的,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密级性文件需经行政部经理审查,报总经理批准。
附: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一、人事档案的管理归口公司综合办公室管理。
二、人事档案包括人员求职表、个人履历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及专业证书复印件,业绩考核表、考勤记录、奖励、处罚记录等相关资料。
三、人事档案属秘密,一律不得外借,除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外,其它部门查阅须经总经理批准。
四、人事档案须装订整齐、摆放有序、以防错乱丢失。
五、人事档案定期检查核对,以保证其完整、安全。
六、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制做人员名册及人员结构表报公司领导,送公司办公室、财务部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