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中规院总规控规常用分层标准1
[推荐]中规院总规控规常用分层标准1
42
CONTINOUS
M2二类工业用地(框线)
M二类工业
7
CONTINOUS
M2二类工业用地(颜色)
M二类工业-s
44
CONTINOUS
M3三类工业用地(框线)
M三类工业
7
CONTINOUS
M3三类工业用地(颜色)
M三类工业—s
46
CONTINOUS
W仓储用地(框线)
W仓储
7
CONTINOUS
U41雨水、污水处理用地(颜色)
U雨污处理-s
7
CONTINOUS
另加符号
U42粪便垃圾处理用地(框线)
U垃圾处理
7
CONTINOUS
U42粪便垃圾处理用地(颜色)
U垃圾处理-s
7
CONTINOUS
另加标注
U6殡葬设施用地(框线)
U殡葬设施
7
CONTINOUS
U6殡葬设施用地(颜色)
U殡葬设施—s
7
R商住混合
7
CONTINOUS
R31商住混合用地(颜色)
R商住混合-s
40
CONTINOUS
R6配套设施用地(框线)
(托幼、小学、肉菜市场等。)
R配套设施
7
CONTINOUS
R6配套设施用地(颜色)
R配套设施—s
32
CONTINOUS
另加符号
C1行政办公用地(框线)
C行政办公
7
CONTINOUS
C1行政办公用地(颜色)
E6村镇建设用地(框线)
E村镇建设
7
CONTINOUS
E6村镇建设用地(颜色)
(完整版)规划常用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15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17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8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19
《城市绿化条例》
20
22
《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
四、
相关专业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8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7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8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设计规范》 CJJ75-97
9
《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
10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
11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
12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
13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
三、
城市规划技术标准、技术规范
1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50280-98
2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2011
控规指标——精选推荐
控规指标控规指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核⼼是定性、定量、定位和定界,因此,建⽴定性、定量的指标体系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关键。
⽬前进⾏的有关控制性详细规划研究与实践,都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指标的确⽴放在重要的地位。
1、控制指标的内容构成 (1)地块划分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划范围,应从城市的⼀个完整地域结构出发,其第⼀步是根据建设⽤地的区位、⼟地使⽤性质、⼟地出让和房地产开发的要求,综合空间环境结构设想及开发的可⾏性,划分基本地块,编排地块号码。
在此基础上,确定各地块的⽤地⾯积和各项控制指标。
⼀般规定最⼩地块⾯积和宽度、深度,防⽌过⼩尺度的开发活动。
地块边界线要具备可识别性。
地块⼤⼩与⽤地特点有关,⽤地集中、性质单⼀的,地块可⼤⼀点,⽤地零碎分散,地块要⼩⼀点。
地块的⼤⼩还与开发建设的⽅式有关,统⼀开发,地块划分可⼤⼀点,多渠道开发的⽤地,地块划分⼩⼀点。
⼀般⽽⾔划分地块应注意以下⼏点: ①旧城区和沿街地段分块宜⼩,新建居住区分块宜⼤; ②⾄少与⼀条道路相邻; ③⽤地性质尽量单纯; ④同类⽤地控制要求⼤致相同; ⑤保护地段单独划出。
(2)⼟地使⽤性质及兼容范围 确定城市⼟地使⽤性质,⼀般参照《中华⼈民共和国城市⽤地分类标准》(GBJ137-90)将⼟地划分⾄⼩类。
具体的类别划分与所在城市的规模、城市特征、所处区位等有关。
⼀般的规律是⼤城市分类多、⼩城市分类少;⽼城区分类多、新开发区分类少;中⼼区分类多、边缘区分类少等等。
由于国标制定较早,有些分类已不适应使⽤要求,可结合实际要求研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分类,对它进⾏补充和发展。
⼟地的分类还应考虑⼟地使⽤性质的兼容,即以某⼀类⼟地使⽤性质为主,兼容其它性质,如在居住⽤地(R)中,可兼容⼩型的办公⽤地(C)。
近年来在实践中出现了⼀些新的⼟地使⽤功能概念,以混合⼟地使⽤最为常见,它以某⼀类⼟地使⽤性质为主,与其它性质的⼟地相混合,如商住⽤地(C2/R)等。
控制性详细规划规范性要求[1]1
控制性详细规划规范体系
• 国标体系
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 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0大 类,46中类,73小类
•
江苏省标体系
•
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 划规范体系
国标的用地分类中主要包 括了最基本的用地类别, 对于兼容用地设置及公共 设施用地细分不足。 中小学等教育设施、社区 服务设施需依靠图标及文 字标注区分。 兼容性用地表示方法为 (R21/C2)且在备注中应 明确相应比例。
5. 项目名称、图例、图名、院名等宜采用黑体或华文 细黑字体,较美观醒目
6. 地形图导图线宽设置以0.05-0.09为宜,1:5000以 下采用0.05线宽,1:5000以上采用0.09线宽,道路红 线等较细线宜采用0.15mm以下线宽。
打印成果
五、 文本装订:初期方案、中期汇报均采用简装(圈装);专家评审、最终成果采用软胶 装或硬胶装(精装)(投标项目)。
在规划编制体系中的作用
• • • • • 1、作为用地出让的法定性文件,具有严肃的法律效力;是指导土地出让的指导性文件。 2、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基本依据和地价测算的重要依据; 3、提炼控制土地功能的最基本要素,实现上层次规划的可操作性; 4、增加了规划的弹性,能够适应多种开发投资主体的利益多元化要求; 控详的编制过程也是一个协调各方面利益,统筹各方面需求,整合城市空间的一个系统工程。
2. 等高线厚度修改为0
规划层面和深度整理
城市规划工作分类和各级别深度要求城市规划(又称为城乡规划)是一门自古就有的学问,每个民族都有其独特的知识组成。
城市规划(Urban Planning)研究城市的未来发展、城市的合理布局和综合安排城市各项工程建设的综合部署,是一定时期内城市发展的蓝图,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也是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运行三个阶段管理的龙头。
我国城乡规划法中所说的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而对于规划工作人员,除了上述的规划内容外,还有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城市设计。
当然这不属于法定规划的工作范畴,无法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应。
下面将对各项分级规划的工作内容深度的要求进行介绍。
城市发展战略规划:(strategy for urban developent)对城市经济、社会、环境的发展所作的全局性、长期性、决定全局的谋划和规划。
城市是一个复杂的巨系统:城市发展战略是关注城市中整体和长远发展影响的问题,进行重大、全局、决定性意义的规划。
城市发展战略研究关注内容:1、从宏观层面上把握城市发展的定性、定位、定向。
2、重点关注土地利用的空间结构、生态格局、交通系统。
城市发展战略,简单的说,就是结合城市社会经济现状及其区域地位对城市的未来发展所做的重大的、全局性的、长期性的、相对稳定的、决定全局的谋划。
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的主要内容:由于战略规划不是我国城市规划法定体系的部分,规划的内容和要求也没有具体的规定,战略规划过程中更为注重思维的灵活性,主要包括内容组织、工作方式、成果表达等,目前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的编制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空间发展方面空间结构规划是城市发展战略规划最直观的也是首要的方面。
空间结构即是对城市的土地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有效配置,它一般包括城市在区域中的地位和作用、城市结构布局、交通网络等方面的内容。
城市规划设计规范指标大全
居住区内道路纵坡控制指标%雨水口间距和道路坡度的关系多雨地区种植树木与建筑.构筑物水平间距单位:m建设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 1993年城市道路分级单位:m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分级现有城市的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规划人均单项建设用地指标规划建设用地结构住宅建设日照标准注:1.表中方位为正南向0°偏东、偏西的方位角.为当地正南向住宅的标准日照间距m.3.本表指标仅适用于无其他日照遮挡的平行布置条式住宅之间.住宅建筑净密度最大值控制指标%注:混合层取两者的指标值作为控制指标的上、下限值.住宅面积净密度最大值控制指标单位:万㎡/h㎡注 : 1,混合层取两者的指标值作为控制指标的上、下限值. 2,本表不计入地下层面积.各级中心公共绿地设置规定院落式组团绿地设置规定注:1、L --南北两楼正面间距m; L 2--当地住宅的标准日照间m; S 1--北侧为多层楼的组团绿地面积㎡; S 2--北侧为高层楼的组团绿地面积㎡. 道路边缘至建、构筑物最小距离 单位:m注: 居住区道路的边缘指红线;小区路、组团路及宅间小路的边缘指路面边线. 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其道路边缘指便道边线.各种场地的适用坡度%公园各类地表的排水坡度%园路宽度单位:m风景Array林郁密度公园各类单行绿篱空间尺度单位:m公园树木与地面建筑物、构筑物外缘最小水平距离单位:m注:同上.公园栽植土层厚度单位:cm城市等别注:1、城市人口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2、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城市防洪标准注:1、标准上下限的选用应考虑受灾后造成的影响、经济损失、抢险难易以及投资的可能性等因素;2、海潮系指设计高潮位;3、当城市地势平坦排泄洪水有困难时、山洪和泥石流防洪标准可适当降低.。
规划设计规范指标大全
规划设计规范指标大全篇一:规划设计规范指标大全第 1 页共 13 页第 2 页共 13 页第 3 页共 13 页第 4 页共 13 页居住区内道路纵坡控制指标(%)注: L为坡长第 5 页共 13 页篇二:规划设计规范指标大全规划设计规范指标大全中小学幼儿园:每4000居民以上的住宅区应配小学及幼儿园,每8000居民应配中学。
每千人口按40名儿童配建幼儿园。
每千人口按80名小学生配建小学。
每千人口按80名中学生配建中学。
幼托: 4班用地面积不低于 1800 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1200 平方米。
6班用地面积不低于 2700 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 1800 平方米。
9班用地面积不低于 3700 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 2200 平方米。
12班用地面积不低于 4700 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 3200 平方米。
小学: 12班用地面积不低于 9700 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 2900 平方米。
18班用地面积不低于11800 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 4300 平方米。
24班用地面积不低于13600 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 5100 平方米。
30班用地面积不低于15700 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 6200 平方米。
中学: 18班用地面积不低于15500 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 6300 平方米。
24班用地面积不低于18100 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 8200 平方米。
30班用地面积不低于31700 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 9100 平方米。
36班用地面积不低于37000 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11700 平方米。
居住区人口分区控制规模:┏━━┳━━━━━━┳━━━━━┳━━━━━┓┃ ┃ 居住区┃小区┃ 组团┃┣━━╋━━━━━━╋━━━━━╋━━━━━┫┃户数┃10000-15000 ┃2000-4000 ┃ 300-700 ┃┣━━╋━━━━━━╋━━━━━╋━━━━━┫┃人数┃30000-5000 ┃7000-15000┃1000-3000 ┃┗━━┻━━━━━━┻━━━━━┻━━━━━┛停车位┏━━━━┯━━━━━━━━┯━━━┯━━━┓┃ 名称│单位│自行车│机动车┃┣━━━━┿━━━━━━━━┿━━━┿━━━┫┃公共中心│车位/100建筑面积│ 7.5 │ 0.3 ┃┠────┼────────┼───┼───┨┃商业中心│车位/100营业面积│ 7.5 │ 0.3 ┃┠────┼────────┼───┼───┨┃集贸市场│车位/100营业场地│ 7.5 │ --- ┃┠────┼────────┼───┼───┨┃饮食店│车位/100营业面积│ 3.6 │ 1.7 ┃┠────┼────────┼───┼───┨┃医院门诊│车位/100建筑面积│ 1.5 │ 0.2 ┃┗━━━━┷━━━━━━━━┷━━━┷━━━┛居住区用地指标─────────────┬───────────项目│ 平均每居民用地(m*m)─────────────┼─────────── 小区用地│ 14.5-22.0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5-2.0居住区级道路用地│1.5-2.0居住区级公共绿地│1.0-2.0其它用地│ 1.0─────────────┼─────────── 合计│ 19.5-29.0─────────────┴───────────居住小区用地指标──────────────┬───────────│项目│平均每居民用地(m*m)──────────────┼─────────── │住宅用地(住宅层数按4-6层计) │ 8.0-11.0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3.5-5.0小区级道路用地│ 1.0-3.0小区级公共绿地│ 1.0-2.0其它用地│ 1.0──────────────┼─────────── │合计│ 14.5-22.0──────────────┴───────────居住区用地平衡控制指标 (%)────────────┬─────┬─────┬───用地构成│ 居住区│ 小区│ 组团────────────┼─────┼─────┼───1.住宅用地(R01)│ 45-60 │55-65 │ 60-75────────────┼─────┼─────┼───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R02) │ 20-32 │18-27 │ 6-18────────────┼─────┼─────┼───3.道路用地(R03)│ 8-15 │ 7-13 │ 5-12────────────┼─────┼─────┼───4.公共绿地(R04)│ 7.5-15│ 5-12 │ 3-8────────────┼─────┼─────┼───居住区用地(R)│ 100 │100 │ 100────────────┴─────┴─────┴───人均居住区用地控制指标 (m*m/人)────┬───────┬────┬─────┬──── 居住规模│ 层数│ 大城市│ 中等城市│ 小城市────┼───────┼────┼─────┼────│多层│ 16-21 │ 16-22│ 16-25├───────┼────┼─────┼────│ 多层.中高层│ 14-18 │ 15-20│ 15-20 居住区├───────┼────┼─────┼────│ 多.中高.高层│ 12.5-17│ 13-17│ 13-17├───────┼────┼─────┼────│多层.高层│ 12.5-16│ 13-16│ 13-16────┼───────┼────┼─────┼────│低层│ 20-25 │ 20-25│ 20-30├───────┼────┼─────┼────│多层│ 15-19 │ 15-20│ 15-22├───────┼────┼─────┼────│多层.中高层│ 14-18 │ 14-20│ 14-20 小区├───────┼────┼─────┼────│中高层│ 13-14 │ 13-15│ 13-15├───────┼────┼─────┼────│多层.高层│ 11-14 │ 12.5-15 │├───────┼────┼─────┼────│高层│ 10-12 │ 10-13│────┼───────┼────┼─────┼────│低层│ 18-12 │ 20-23│ 20-25├───────┼────┼─────┼────│多层│ 14-15 │ 14-16│ 14-20├───────┼────┼─────┼────│ 多层.中高层│ 12.5-15│ 12.5-15 │ 12.5-15 组团├───────┼────┼─────┼────│中高层│ 12.5-14│ 12.5-14 │ 12.5-15├───────┼────┼─────┼────│多层.高层│ 10-13 │10-13 │├───────┼────┼─────┼────│高层│7-10 │8-10│────┴───────┴────┴─────┴──── 注:本表各项指标按每户3.5人计算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控制指标(m*m/千人)(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 50180-93)────────┬───────────居住规模│ 居住区├─────┬─────类别│建筑面积│用地面积────────┼─────┼─────总指标│1605-2700 │2065-4680│2165-362) │2655-5450)────────┼─────┼─────教育│ 600-1200 │1000-2400医疗卫生│ 60-80│ 100-190(含医院) │(160-280) │(260-360)────────┼─────┼─────文体│ 100-200 │ 200-600────────┼─────┼─────商业服务│ 700-910 │ 600-940────────┼─────┼─────金融邮电│ 20-30│ 25-50(含银行.邮电局│ (60-80) │────────┼─────┼─────市政公用│ 40-130 │ 70-300(含自行车存车处)│(460-800) │(500-900)────────┼─────┼─────行政管理│ 85-150 │ 70-200────────┼─────┼─────其它│-- │--────────┴─────┴─────<续上表>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控制指标(m*m/千人)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 50180-93)────────┬───────────居住规模│ 小区├─────┬─────类别│ 建筑面积│ 用地面积────────┼─────┼─────总指标│1176-2120 │1282-3334│1546-2682)│(1682-4084)────────┼─────┼─────教育│ 600-1200 │1000-2400────────┼─────┼─────医疗卫生│ 20-80│ 40-190(含医院) │ │────────┼─────┼─────文体│ 20-30│ 40-60────────┼─────┼─────商业服务│ 450-570 │ 100-600────────┼─────┼─────金融邮电│ 16-22│ 22-34(含银行.邮电局)│ │────────┼─────┼─────市政公用│ 30-120 │ 50-80(含自行车存车处)│(400-700) │(450-700)────────┼─────┼─────行政管理│ 40-80│ 30-100其它│ -- │ --────────┴─────┴─────<续上表>组团公共服务设施控制指标(m*m/千人)(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 50180-93)────────┬───────────居住规模│组团├──────┬────类别│ 建筑面积│用地面积────────┼──────┼────总指标│ 363-854│502-1070│ (704-1354) │(882-1590)────────┼──────┼────教育│ 160-400│300-500────────┼──────┼────医疗卫生│ 6-20 │ 12-40(含医院) ││────────┼──────┼────文体│18-24 │ 40-60────────┼──────┼────商业服务│ 150-370│100-400────────┼──────┼────金融邮电│ -- │ --(含银行.邮电局)││────────┼──────┼────市政公用│ 9-10 │ 20-30(含自行车存车处)│ (350-510) │(400-550)────────┼──────┼────行政管理│20-30 │ 30-40────────┼──────┼────其它│-- │ --────────┴──────┴────土的松土系数─────────────┬─────────────│ 松土系数土质类别├──────┬──────│ K1 │K2─────────────┼──────┼────── 砂土.亚砂土│ 1.08-1.17 │ 1.01-1.03─────────────┼──────┼────── 种植土.淤泥.淤泥质土│ 1.20-1.30 │ 1.03-1.04─────────────┼──────┼────── 亚粘土.潮湿黄土.砂石混碎石│ 1.14-1.28 │ 1.02-1.05篇三:规划设计规范指标大全工程规划设计各项指标容积率:地上建筑面积/占地面积(不包括市政路)密度:建基面积(最大的投影面积,较多是首层面积)/总用地面积楼体间距:1、若两栋楼座南向北平衡且等高,即其南北距离是0.7 H。
控规标准
表1.1.1-1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续表A 规划文本的编写内容A.1 总则A.1.1 制定规划的依据、原则及目标。
A.1.2 明确规划范围及规划区性质,如:工业区、居住区、旧城改造区、综合区或其他。
A.1.3明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管理权限。
A.2 规划范围的规模及期限A.2.1 规划范围和用地规模。
A.2.2 规划期限。
A.3 土地使用控制A.3.1明确规划范围内地块划分的原则。
A.3.2地块土地使用性质的分类和代码均应符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的规定。
土地使用性质一般划分至小类(新区一些用地可划分至中类)。
地块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具体控制要求应以表格的形式表示,应编制“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A.3.3制定开发模式为整体成片开发或局部改造开发时,地块界线可进行调整,地块可进行合并或细分的原则。
A.3.4 阐明图表所确定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若是安排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已出让的地块,规划主管部门可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在需要时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原拥有者给予相应补偿。
A.3.5制定地块土地使用的各项控制指标——规定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
规定性指标8项,是修建性详细规划和规划管理时必须执行的指标。
指导性指标3项,是设计者和规划管理者参考的指标,必要时也可作为规定性指标提出。
1 规定性控制指标:a.用地性质;b.用地面积;c. 建筑密度;d. 容积率;e. 建筑控制高度;f. 绿地率;g. 交通出入口方位;h. 停车泊位及其他需要配置的公共设施。
2指导性控制指标:a.居住人口;b.建筑形式、体量、色彩、风格要求;c.其他环境要求A.3.6建筑间距的控制应按本规范5.2.1条执行。
A.3.7 为保障土地使用的灵活性,各地块土地使用性质可分为三类土地使用性质:11规划后不可更改的土地使用性质。
22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变更的土地使用性质。
33经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批准方可变更的土地使用性质,并在“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和分图图册中逐一表示。
控规单元界限划定依据
控规单元界限划定依据1. 任务背景控规单元是城市规划中的一种基本单位,用于划定城市建设的范围和界限,确定城市用地的规划和管理。
控规单元界限的划定是城市规划的基础工作之一,它直接关系到城市发展的方向、布局和效果。
本文将介绍控规单元界限划定的依据和方法,以及相关的标准和要求。
2. 控规单元界限划定的依据控规单元界限的划定需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2.1 土地利用规划控规单元界限的划定需要参考土地利用规划,即规划部门对土地用途的规划和布局。
土地利用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了城市用地的分区、功能和布局等内容。
划定控规单元界限时,需要根据土地利用规划确定各个用地功能区的范围和位置,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和连接方式。
2.2 地形地貌条件控规单元界限的划定还需要考虑地形地貌条件。
地形地貌是指地表的地形和地貌特征,包括山地、丘陵、平原、河流、湖泊等。
地形地貌对城市规划和建设有着重要的影响,它限制了城市用地的选择和布局。
划定控规单元界限时,需要根据地形地貌条件确定各个单元的范围和位置,合理安排土地的利用和开发。
2.3 生态环境保护控规单元界限的划定还需要考虑生态环境保护。
生态环境保护是指保护和改善自然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
城市规划和建设应当尊重自然,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和开发资源。
划定控规单元界限时,需要考虑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保护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合理安排城市用地的布局和开发。
2.4 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控规单元界限的划定还需要考虑社会经济发展需求。
城市规划和建设应当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促进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进步。
划定控规单元界限时,需要考虑城市发展的需求和目标,合理安排各个单元的位置和范围,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3. 控规单元界限划定的方法控规单元界限的划定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法:3.1 定性分析法定性分析法是一种基于经验和专家判断的方法,通过对地理环境、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确定控规单元界限的位置和范围。
总规、控规、修规、详规
总规、控规、修规、详规1城市规划是指当地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为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协调城市空间布局等所作的一定期限内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
简单说就是政府根据未来的发展,对未开发的区域做的总体规划,如下图所示,根据色块的不同,土地性质和用途不同。
如黄色是居住用地,红色商务金融用地,可看下面详细的图例:2.以城市总体详细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主要任务是: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详细规划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包括下列内容:(1)详细规划规定所规划范围内各类不同使用性质用地的界限,详细规划规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允许建设建筑类型;(2)详细规划规定各地块的控制指标(包括: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间距、建筑后退红线距离、机动车出入口方位等);(3)详细规划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控制点坐标和标高;(4)详细规划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5)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及建筑管理规定。
控制性详细规划需收集以下基础资料:(一)总体详细规划或分区规划对本规划地段的规划要求,相邻地段已批准的规划资料;(二)土地利用现状,用地分类至小类;(三)人口分布现状;(四)建筑物现状,包括房屋用途、产权、建筑面积、层数、建筑质量、保留建筑等;(五)公共设施规模、分布;(六)工程设施及管网现状;(七)土地经济分共资料,包括地价等级、土地级差效益、有偿使用状况、开发方式等;(八)所在城市及地区历史文化传统、建筑特点等资料。
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的内容要求(一)总则:制定详细规划的依据和原则,主管部门和管理权限;(二)土地使用和建筑详细规划管理通则;1.各种使用性质用地的适建要求;2.建筑间距的规定;3.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距离的规定;4.相邻地段的建筑规定;5.容积率奖励和补偿规定;6.市政公用设施、交通设施的配置和管理要求;7.有关名词解释;8.其他有关通用的规定。
城市规划总规图层标准
H11-S9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H11-U 公用设施用地
H11-U1 供应设施用地
H11-U11 供水用地
H11-U12 供电用地
H11-U13 供燃气用地
H11-U14 供热用地
H11-U15 通信用地
H11-U16 广播电视用地
H11-U2 环境设施用地
H11-U21 排水用地
H11-U22 环卫用地
500KV变电站用地
V14
220KV变电站用地
V15
1000KV输电线路
V16
800KV输电线路
V17
500KV输电线路
V18
220KV输电线路
V2
其他能源供应设施用地
V21
天然气门站用地
H3
V22
天然气分输站用地
H11-S13D次干路用地D
H11-S14 支路用地
H11-S14D支路用地D
H11-S15 其他道路用地
建议线型或字体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Continuous
规划设计各阶段划分标准及范畴
规划设计各阶段划分范畴
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4.1建设条件分析及综合技术经济论证;4.2作出建筑、道路和绿地等的空间布局和
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
4.3道路交通规划设计;
4.4绿地系统规划设计;
4.5工程管线规划设计;
4.6竖向规划设计;
4.7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
资效益。
7、竖向规划;
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般应包括以下
各项:
8.1总用地面积;
8.2总建筑面积;
8.3住宅建筑总面积,平均层数;
8.4容积率、建筑密度;
8.5住宅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
8.6绿地率。
8.7工程量及投资估算。
B图纸部分具体包括:
1、规划地段位置图。
标明规划地段在城
市的位置以及和周围地区的关系;2、规划地段现状图。
图纸比例为
1/500~1/2000,标明自然地形地貌、道路、绿化、工程管线及各类用地和建筑的范围、性质、层数、质量等;
3、规划总平面图。
比例尺同上,图上应
标明规划建筑、绿地、道路、广场、停车场、河湖水面的位置和范围;4、道路交通规划图。
比例尺同上,图上
应标明道路的红线位置、横断面,道路交叉点坐标、标高、停车场用地界线;
5、竖向规划图。
比例尺同上,图上标明
道路交叉点、变坡点控制高程,室外地坪规划标高等;
6、单项或综合工程管网规划图。
比例尺
同上,图上应标明各类市政公用设施管线的平面位置、管径、主要控制点
备注:
1、通常情况下,房地产项目常将“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与“方案设计”阶段合二为一。
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规划单元和分层控制方法_任凯
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规划单元和分层控制方法任凯摘 要: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联系宏观规划与微观实践的中间步骤,在我国目前不具备城市设计审议制度的环境下,能否做到让市民积极有效地参与到控规的生成过程直接影响到其在城市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
本文从控规的定义和它在实际中的作用出发,指出我国目前的控规对城市总体规划严重依赖,缺乏对片区的单独分析,难以对实际的城市建设起到本质的指导作用,最终造成千城一面、亿民同裳的局面。
本文提出规划单元和分层控制两种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方法,规划单元为综合新邻里思想和市民的行为模式对城市进行分片整合,而分层控制是根据城市不同片区起关键作用的大点对其建设模式进行控制指导。
这两种方法将人的实际行为特征和切实需要与城市的客观环境有机结合,为修建性详细规划提供社会调研,最终实现城市规划的最终目的,即创造出积极健康的公共空间。
关键词:规划单元 分层控制 新邻里思想 行为模式 分片整合 建设模式1我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现状1.1控制性详细规划概念分析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导着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1。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主要内容是对土地划定范围、确定性质、规定建设,是对城市或者区域规划的一个补充。
控制性详细规划将宏观城市设计、中观城市设计到微观城市设计的内容,通过具体的设计要求、设计导则以及设计标准与准则的方式体现在规划成果之中,借助其在地方法规和行政管理方面的权威地位使城市设计要求在实施建设中得以贯彻落实。
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独立的城市设计审议制度的情况下,在城市设计的发展与实施控制要求方面,控制性详细规划责无旁贷[1]。
1.2我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位在我国的城市规划编制体系中,城市总体规划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主要起到宏观调控、综合协调和提供依据的作用,而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实现总体规划意图,并对建设实施起到具体指导的作用、成为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对城市建设进行审批、管理的依据。
规划常用规范
规划常用规范规划常用规范是指在进行城市、区域或项目规划过程中,遵循的一系列标准和规则。
这些规范旨在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以便实现规划目标并提高城市和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一、总体规划常用规范1. 规划目标和原则:总体规划应明确规划目标,例如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社会公平等,并遵循一些基本原则,如可持续发展、公众参与、整体性等。
2. 规划范围和界限:总体规划应明确规划范围和界限,包括规划区域的边界、土地利用范围、发展方向等。
3. 数据分析和评估:总体规划应基于充分的数据分析和评估,包括人口统计、经济状况、自然环境等,以便为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4. 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应明确土地利用的布局和规划,包括城市功能区、产业发展区、生态保护区等。
5. 基础设施规划:总体规划应考虑基础设施的需求和布局,包括交通、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的规划。
6. 环境保护规划:总体规划应充分考虑环境保护的问题,包括水资源、空气质量、生态保护等,以确保规划的可持续性。
7. 社会公众参与:总体规划应鼓励社会公众的参与和意见反馈,以提高规划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二、详细规划常用规范1. 用地规划:详细规划应明确不同用地的规划要求和限制,包括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等。
2. 建筑规划:详细规划应考虑建筑的布局和设计,包括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建筑风格等。
3. 道路规划:详细规划应明确道路的布局和设计,包括道路宽度、道路等级、交通流量等。
4. 绿地规划:详细规划应合理规划绿地的布局和设计,包括公园、绿化带、景观等。
5. 水资源规划:详细规划应充分考虑水资源的供应和利用,包括水源保护、供水设施等。
6. 环境保护规划:详细规划应考虑环境保护的问题,包括噪音控制、废物处理等。
7.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详细规划应保护和利用历史文化遗产,包括古建筑、文化景观等。
三、项目规划常用规范1. 项目目标和计划:项目规划应明确项目的目标和计划,包括项目的产出、时间表、预算等。
规划用地划分标准
准 针对主要技术问题开展了科学研究与试验验证工作 并广泛
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 最后 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
稿
鉴于本标准系初次编制 在执行过程中 希望各单位结合规
划工作实践和科学研究 认真总结经验 注意积累资料 如发现
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 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我部中国城市规
划设计研究院 地址 北京百万庄 邮政编码
具有保护价值的古遗址 古墓葬 古建 筑 革命遗址等用地 不包括已作其它用途的 文物古迹用地 该用地应分别归入相应的用 地类别
其它公共设施
除以上之外的公共设施用地 如宗教活
用地
动场所 社会福利院等用地
工业用地 一类工业用地 二类工业用地
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 库房及其附属设 施等用地 包括专用的铁路 码头和道路等用 地 不包括露天矿用地 该用地应归入水域和 其它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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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城市用地分类
第
条 城市用地分类采用大类 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
的分类体系 共分 大类 中类 小类
第
条 城市用地应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和
归类
第
条 使用本分类时 可根据工作性质 工作内容及
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 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但不得增
设任何新的类别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 组团 路或小街 小巷 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
续表
类别代号 大类 中类 小类
类别名称
范
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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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用地
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 经济 文 化 教育 卫生 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 设施的用地 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 设施用地
2015全套规划术语:红线、绿线、蓝线、紫线、总规、控规
2015全套规划术语:红线、绿线、蓝线、紫线、总规、控规2015全套规划术语:红线、绿线、蓝线、紫线、总规、控规阅读引语规划红线一般称道路红线,指城市道路用地规划控制线。
包括用地红线、道路红线和建筑红线,对“红线”的管理体现在...七线:红线、绿线、蓝线、紫线、黑线、橙线和黄线“红线”主要针对道路控制;“绿线”是规划城市公共绿地、公园、单位绿地和环城绿地等;“蓝线”规定城市水面,主要包括河流、湖泊及护堤;“紫线”规定历史文化街区;“黑线”规定给排水、电力、电信、燃气等市政管网。
“橙线”轨道交通管理“黄线”地下文物管理。
"红线"是指道路用地与其它建设用地分界线,红线与建筑控制线之间还有可能存在绿线,黄线等。
红线所谓“建筑红线”,就是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授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划定的用以界定公路两侧能否建盖永久性非公路设施的界线。
建筑红线控制就是路政管理部门按照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建筑红线范围以内建盖永久性非公路设施的管理过程。
建筑红线由道路红线和建筑控制线组成。
道路红线是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规划控制线;建筑控制线是建筑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线。
基地与道路邻近一侧,一般以道路红线为建筑控制线,如果因城市规划需要,主管部门可在道路线以外另订建筑控制线,一般称后退道路红线建造。
任何建筑都不得超越给定的建筑红线。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规定建筑物的台阶、平台、窗井、地下建筑及建筑基础,除基地内连通城市管线以外的其它地下管线不允许突出道路红线。
允许突出道路红线的建筑突出物:1.在人行道地面上空:(1)2米以上允许突出窗扇、窗罩,突出宽度不大于0.4米;(2)2.50米以上允许突出活动遮阳,突出宽度不应大于人行道宽度减1米,并不应大于3米;(3)3.50米以上允许突出阳台,凸形封窗、雨棚、挑檐,突出宽度不应大于1米;(4)5米以上允许突出雨棚、挑檐,突出宽度不应大于人行道宽减1米,并不大于3米。
总体规划图则一般要求
4 用地分类和计算4.1用地分类4.l.l 针对各地在编制镇规划时,用地的分类和名称不一,计算差异较大,导致数据与指标可比性差,不利于规范规划和管理工作,本标准统一了用地的分类和名称,共分9大类、30小类,这一分类具有以下特点:1 概念明确、系统性强、易于掌握。
2 既同城市用地分类方法大致相同,又具有镇用地的特点。
3 有利于用地的定量分析,便于制订定额指标。
4 既同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的精神一致,又同各地编制的镇规划以及制订的定额指标的分类基本相符。
以下就使用中的几种情况加以说明:1 土地使用性质单一时,可明确归类。
2 一个单位的用地内,兼有两种以上性质的建筑和用地时,要分清主从关系,按其主要使用性能归类。
如工厂内附属的办公、招待所等,则划为工业用地;如中学运动场,晚间、假日为居民使用,仍划为中学用地;又如镇属体育场兼为中小学使用,则划为文体科技用地小类。
3 一幢建筑内具有多种功能,该建筑用地具有多种使用性质时,要按其主要功能的性质归类。
4 一个单位或一幢建筑具有两种使用性质,而不分主次,如在平面上可划分地段界线时分别归类;若在平面上相互重叠,不能划分界线时,要按地面层的主要使用性能,作为用地分类的依据。
为适应镇区规划深度的要求,规定了将9大类用地按项目的功能再划分为30小类。
4.1.2 关于用地的分类代号的使用规定。
类别代号中的大类以英文同(近)义词的字头表示,小类则在字头右边附加阿拉伯数字表示,供绘制图纸和编制文件时使用,也便于国际交流。
4.1.3 表4.1.3用地的分类和代号,对各类用地的范围均作了明确规定。
现就有关用地分类的一些问题说明如下:1 关于居住用地为了区别不同类型的居住用地标准,有利于在规划中节约用地,本次修订根据近年来的实践进行了局部调整,将居住用地划分为一类居住用地和二类居住用地两小类。
2 关于公共设施用地鉴于各地对公共设施的小类划分差别较大,现统一分为行政管理、教育机构、文体科技、医疗保健、商业金融和集贸市场六小类。
规划常用规范
规划常用规范规划常用规范是指在进行各类规划编制过程中,需要遵循的一系列标准和规范。
这些规范旨在确保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以便为城市、区域或项目的发展提供指导和支持。
下面将介绍一些常用的规划常用规范。
一、总体规划编制规范总体规划是城市、区域或项目发展的基础性规划,编制过程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
首先,应进行充分的前期调研和分析,包括城市环境、社会经济、自然资源等方面的情况。
然后,制定规划目标和发展战略,明确规划的定位和发展方向。
在编制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相关政策和法规,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
最后,编制出具体可行的规划方案,并进行评估和调整。
二、城市规划设计规范城市规划设计是指对城市空间进行布局和设计,以实现城市的功能、美观和可持续发展。
在进行城市规划设计时,需要遵循一系列规范。
首先,应充分考虑城市的功能需求和人口规模,并进行详细的土地利用规划。
其次,应合理布局城市的交通、绿地、住宅区等基础设施,并确保其互联互通。
此外,还应注重城市的生态环境保护,包括保护自然资源、减少污染和提高环境质量等方面。
三、区域规划编制规范区域规划是指对一个区域范围内的城市、乡镇、农村等进行综合规划,以实现区域的协调发展。
在进行区域规划编制时,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
首先,应进行全面的区域调查和分析,包括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的情况。
然后,制定区域发展的总体目标和战略,明确各个领域的发展方向和重点。
在编制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区域内各个地区的差异性和互补性,并进行有效的协调和整合。
四、项目规划管理规范项目规划管理是指对一个具体项目进行规划和管理,以实现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运营。
在进行项目规划管理时,需要遵循一系列规范。
首先,应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估项目的技术、经济和社会效益。
然后,制定项目的详细规划和实施方案,包括项目的工期、预算和资源配置等。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进行有效的进度控制和风险管理,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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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防护绿地-s
84
CONTINOUS
D1军事用地(框线)
D军事
7
CONTINOUS
D1军事用地(颜色)
D军事-s
55
CONTINOUS
D3保安用地(框线)
安
7
CONTINOUS
D3保安用地(颜色)
D保安-s
57
CONTINOUS
E1水域(框线)
E水域
7
CONTINOUS
E1水域(颜色)
C行政办公-s
6
CONTINOUS
C2商业金融用地(框线)
C商业金融
7
CONTINOUS
C2商业金融用地(颜色)
C商业金融-s
10
CONTINOUS
C3文化娱乐用地(框线)
C文化娱乐
7
CONTINOUS
C3文化娱乐用地(颜色)
C文化娱乐-s
30
CONTINOUS
C4体育用地(框线)
C体育
7
CONTINOUS
E6村镇建设用地(框线)
E村镇建设
7
CONTINOUS
E6村镇建设用地(颜色)
E村镇建设-s
73
CONTINOUS
E7弃置地(框线)
E7弃置地
7
CONTINOUS
E7弃置地(颜色)
E7弃置地-s
9
CONTINOUS
E3露天矿用地(框线)
E3露天矿
7
CONTINOUS
E3露天矿用地(颜色)
E3露天矿-s
总规控规常用分层标准
中规院理论所
内容
层名
颜色
线型
备注
R1一类居住用地(框线)
R一类居住
7
CONTINOUS
R1一类居住用地(颜色)
R一类居住-s
51
CONTINOUS
R2二类居住用地(框线)
R二类居住
7
CONTINOUS
R2二类居住用地(颜色)
R二类居住-s
50
CONTINOUS
R31商住混合用地(框线)
C4体育用地(颜色)
C体育-s
101
CONTINOUS
另加符号
C5医疗卫生用地(框线)
C医疗卫生
7
CONTINOUS
C5医疗卫生用地(颜色)
C医疗卫生-s
1
CONTINOUS
另加符号
C6教育科研设计用地(框线)
C教育科研
7
CONTINOUS
C6教育科研设计用地(颜色)
C教育科研-s
211
CONTINOUS
另加符号
U21公共交通用地(框线)
U公共交通
7
CONTINOUS
U21公共交通用地(颜色)
U公共交通-s
163
CONTINOUS
U3邮电设施用地(框线)
U邮电
7
CONTINOUS
U3邮电设施用地(颜色)
U邮电-s
165
CONTINOUS
另加符号
U41雨水、污水处理用地(框线)
U雨污处理
7
CONTINOUS
75
CONTINOUS
图框
TK
7
CONTINOUS
图例
图例
7
CONTINOUS
标题
标题
7
CONTINOUS
地形
地形
7
CONTINOUS
指北针(风玫瑰)
ZBZ
7
CONTINOUS
比例尺
BL
7
CONTINOUS
U41雨水、污水处理用地(颜色)
U雨污处理-s
7
CONTINOUS
另加符号
U42粪便垃圾处理用地(框线)
U垃圾处理
7
CONTINOUS
U42粪便垃圾处理用地(颜色)
U垃圾处理-s
7
CONTINOUS
另加标注
U6殡葬设施用地(框线)
U殡葬设施
7
CONTINOUS
U6殡葬设施用地(颜色)
U殡葬设施-s
7
E水域-s
130
CONTINOUS
E2耕地(框线)
E耕地
7
CONTINOUS
E2耕地(颜色)
E耕地-s
81
CONTINOUS
E3园地(框线)
E园地
7
CONTINOUS
E3园地(颜色)
E园地-s
91
CONTINOUS
E4林地(框线)
E林地
7
CONTINOUS
E4林地(颜色)
E林地-s
93
CONTINOUS
U供水
7
CONTINOUS
U11供水用地(颜色)
U供水-s
254
CONTINOUS
另加符号
U12供电用地(框线)
U供电
7
CONTINOUS
U12供电用地(颜色)
U供电-s
254
CONTINOUS
另加符号
U13供燃气用地(框线)
U供燃气
7
CONTINOUS
U13供燃气用地(颜色)
U供燃气-s
254
CONTINOUS
C7文物古迹用地(框线)
C文物古迹
7
CONTINOUS
C7文物古迹用地(颜色)
C文物古迹-s
140
CONTINOUS
C9其他公共设施用地(框线)
C其他公设
7
CONTINOUS
C9其他公共设施用地(颜色)
C其他公设-s
241
CONTINOUS
M1一类工业用地(框线)
M一类工业
7
CONTINOUS
M1一类工业用地(颜色)
T机场-s
161
CONTINOUS
S道路广场用地(框线)
S停车场
7
CONTINOUS
S道路广场用地(颜色)
S停车场-s
254
CONTINOUS
另加符号
S1道路用地(框线)
S道路
7
CONTINOUS
S2广场用地(框线)
S广场
7
CONTINOUS
S2广场用地(颜色)
S广场-s
253
CONTINOUS
U11供水用地(框线)
R商住混合
7
CONTINOUS
R31商住混合用地(颜色)
R商住混合-s
40
CONTINOUS
R6配套设施用地(框线)
(托幼、小学、肉菜市场等。)
R配套设施
7
CONTINOUS
R6配套设施用地(颜色)
R配套设施-s
32
CONTINOUS
另加符号
C1行政办公用地(框线)
C行政办公
7
CONTINOUS
C1行政办公用地(颜色)
CONTINOUS
另加标注
U9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用地(框线)
U其他市政
7
CONTINOUS
U9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颜色)
U其他市政-s
9
CONTINOUS
G11公共绿地(框线)
G公共绿地
7
CONTINOUS
G11公共绿地(颜色)
G公共绿地-s
3
CONTINOUS
G2生产防护绿地(框线)
G防护绿地
7
CONTINOUS
M一类工业-s
42
CONTINOUS
M2二类工业用地(框线)
M二类工业
7
CONTINOUS
M2二类工业用地(颜色)
M二类工业-s
44
CONTINOUS
M3三类工业用地(框线)
M三类工业
7
CONTINOUS
M3三类工业用地(颜色)
M三类工业-s
46
CONTINOUS
W仓储用地(框线)
W仓储
7
CONTINOUS
W仓储用地(颜色)
W仓储-s
5
CONTINOUS
T1铁路用地(框线)
T铁路
7
CONTINOUS
T2公路用地(框线)
T公路
7
CONTINOUS
T4港口用地(框线)
T港口
7
CONTINOUS
T4港口用地(颜色)
T港口-s
171
CONTINOUS
另加符号
T5机场用地(框线)
T机场
7
CONTINOUS
T5机场用地(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