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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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档案管理方案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档案管理方案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档案管理方案以下是 8 条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档案管理方案:1. 你知道吗,档案管理就像整理一个超级大的知识库!咱得把每个人的健康信息都妥妥地放好。

你想想,要是有人来查自己的健康记录,咱得马上就能找出来呀!就像在茫茫人海中一下就找到你要找的那个人一样。

咱可以把档案分类清楚,标上各种小标签,这样找起来多方便呀!例子:李大爷来查自己之前的体检报告,工作人员轻松就从分类好的档案里找到了。

2. 嘿,档案管理不能瞎搞哦!得有条有理才行。

这就好比盖房子,基础得打好呀!咱得认真对待每一份档案,不能有丝毫马虎。

不然,出错了可不得了!咱可以安排专门的人来负责,把这个工作当成宝贝一样对待。

例子:小张特别负责档案管理,每次都仔细核对信息。

3. 哎呀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档案管理可太重要啦!这就像我们健康的守护者呀!每个人的情况都在里面呢,可得好好保管。

万一弄丢了或者弄错了,那不是坑人嘛!所以咱们得弄个严格的制度,谁也不能乱碰。

例子:王大妈对负责档案管理的人说:“你们可一定要保管好我的档案啊。

”4. 哇塞,档案管理那可是个细致活儿呀!就像绣花一样,得慢慢来,不能着急。

咱得把每一个细节都考虑到,不能有遗漏。

这就像给一幅画上色,每个地方都要涂得均匀漂亮。

可以定期检查检查档案,看看有没有问题。

例子:工作人员小李在检查档案时发现了一个小错误,赶紧改正了。

5. 哟呵,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档案管理也要跟上时代呀!不能老是老一套。

现在科技这么发达,咱可以利用电脑呀、软件呀啥的。

这多方便呀!不就跟坐高铁一样,一下子就快起来啦!例子:社区使用了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效率大大提高。

6. 嘿呀,管理档案可不是一个人的事儿呀!这得大家一起努力才行。

就像划船一样,大家得齐心协力往一个方向划。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责任,可不能推脱哦!这样咱们才能把档案管理好。

例子:医生和护士一起核对档案信息,互相帮助。

7. 哎呀,档案管理不好,那可真要出大乱子呀!这可不是开玩笑的。

公共卫生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公共卫生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公共卫生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前言公共卫生档案是反映公民健康状况、提高国民健康水平的重要手段之一。

为了规范公共卫生档案的管理和利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公共卫生档案管理的法制、规范、科学、安全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公共卫生档案管理。

二、公共卫生档案管理原则公共卫生档案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1.法制原则公共卫生档案管理应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合法、合规、公正、公平、透明处理公民卫生档案信息。

2.规范原则公共卫生档案管理应按照标准规范的方式管理,确保公民和医务人员填写、留存、利用公共卫生档案信息的规范性和可靠性。

3.科学原则公共卫生档案管理应科学管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信技术和管理方法、手段加强公共卫生档案的信息管理、传递和利用。

4.安全原则公共卫生档案管理应保障公民和医务人员的信息安全,保护公民隐私,防止信息泄密、篡改和滥用。

5.有效原则公共卫生档案管理应对公共卫生保健提供支持和指导作用,确保公共卫生政策的科学和有效实施。

三、公共卫生档案管理的内容公共卫生档案管理主要内容包括:1.公共卫生档案信息管理公共卫生档案应准确无误地记录公民的健康状况和生活习惯,包括出生缺陷、疫苗接种史、疾病史、残疾情况等。

医务人员应采用计算机等信息化手段管理公共卫生档案信息。

2.公开透明公共卫生档案信息应依法对外公开,公民有权查询自己的公共卫生档案信息。

医疗卫生机构应在显眼位置公示规章制度和公共卫生档案信息管理流程。

3.保密安全保障公共卫生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是公共卫生档案管理的关键要素。

医务人员应保证个人隐私信息不会被透露给未经授权的第三方。

4.信息共享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应实现公共卫生档案信息的共享和互通,在保证个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跨机构公共卫生档案信息的运用效率和科学性。

公共卫生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公共卫生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公共卫生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公共卫生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促进全民健康、提高卫生健康水平,建立健全的公共卫生健康档案管理体系,对个人的健康信息进行收集、整理、管理和利用的一种制度。

本文将从档案管理的重要性、相关政策法规、档案管理的内容和方式等方面进行阐述。

公共卫生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于全面提高卫生健康水平、预防与控制重大疾病、及时发现与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建立健康档案,可以及时、全面地了解个体的健康状况和卫生风险,并根据这些信息实施精准干预,为个体的健康提供更有效的服务。

对健康档案的统筹管理,可以为卫生健康政策的制定提供更加科学和精准的数据支持,为公共卫生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建立和完善公共卫生健康档案管理制度,需要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规范和管理。

我国已经出台了《健康档案管理条例》,对健康档案的建立、管理、使用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强调了对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和健康档案信息共享共用的原则。

还需要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统一的健康档案管理平台,实现跨部门、跨地区的信息共享和调阅,确保健康档案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在具体的档案管理内容方面,应包括个人的健康体检记录、疾病诊断和治疗信息、疫苗接种记录、慢性病管理情况以及个人的生活习惯、遗传病史等相关信息。

这些信息可以通过健康管理平台进行整合管理和统一管理。

针对不同的人群和不同的健康需求,可以开展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提供针对性的健康咨询和健康干预。

为了实现公共卫生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管理,包括建立健康档案管理机构和专业人员、开展健康档案管理相关的培训和教育、设立健康档案管理的激励机制和风险管理机制等。

可以通过加强健康档案管理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公众的健康档案意识和参与度,共同维护自己的健康权益。

公共卫生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是公共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我国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和提高全体人民的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公共卫生档案管理规章制度[1]

公共卫生档案管理规章制度[1]

公共卫生档案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公共卫生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公共卫生档案的建立、保存、查询和使用,确保公共卫生信息的精准性和保密性,以保障公众健康和社会安全,订立本规章制度。

二、档案管理职责1. 卫生部门的职责(1)负责卫生行政管理工作的卫生部门应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档案管理系统,引导、协调和监督辖区内公共卫生档案工作。

(2)卫生部门应组织开展公共卫生档案培训,提高公共卫生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3)卫生部门应建立完善公共卫生档案信息系统,保证公共卫生档案信息的适时更新和精准性。

2. 卫生机构的职责(1)卫生机构应依照国家和卫生部门的有关规定,建立、保存和使用公共卫生档案。

(2)卫生机构应订立公共卫生档案管理制度,保障公共卫生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3)卫生机构应组织开展公共卫生档案工作的宣扬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公共卫生档案管理意识和本领。

3. 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1)其他相关部门应对公共卫生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支持和搭配,供给必要的帮助和合作。

(2)其他相关部门应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实现公共卫生档案的电子化管理。

三、档案建立1. 公共卫生档案的对象公共卫生档案的对象包括个人、家庭、单位和地区。

2. 公共卫生档案的内容公共卫生档案的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信息、疫情信息、疾病信息、防备接种信息等。

3. 公共卫生档案的建立程序(1)个人公共卫生档案的建立应由个人所在的居委会或村委会进行登记并交由卫生机构保存。

(2)家庭、单位和地区公共卫生档案的建立应由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和归档。

4. 公共卫生档案的保存期限(1)个人公共卫生档案的保存期限为50年。

(2)家庭、单位和地区公共卫生档案的保存期限由卫生部门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档案查询和使用1. 档案查询的方式(1)个人查询:个人可以通过居委会、村委会或卫生机构等途径查询个人公共卫生档案。

(2)单位查询:单位可以通过卫生部门或相关部门查询单位公共卫生档案。

公卫科档案管理制度

公卫科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卫科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卫科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声像档案等。

第三条公卫科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依法管理原则;(三)便于利用原则;(四)安全保密原则;(五)科学规范原则。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公卫科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文书档案;(二)业务档案;(三)科技档案;(四)声像档案;(五)实物档案。

第五条公卫科档案的归档范围包括:(一)公共卫生政策、法规、规章、标准;(二)公共卫生服务计划、实施方案、总结报告;(三)公共卫生项目、活动、事件的相关文件;(四)公共卫生监测、调查、评估、干预等业务资料;(五)公共卫生科研、培训、交流、宣传等方面的资料;(六)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设备购置、维护等资料;(七)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

第六条公卫科档案的归档时间:(一)年度档案应在次年1月31日前归档;(二)临时性档案应在形成后3个月内归档;(三)重要档案应在形成后立即归档。

第三章档案整理与编号第七条公卫科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类别、时间、内容等进行分类;(二)对每份档案进行编号,编号应连续、唯一;(三)编制档案目录,包括档案名称、类别、编号、形成时间、页数等;(四)填写档案封面,包括档案名称、类别、编号、形成时间、保管期限等。

第八条公卫科档案的编号规则:(一)年度档案编号:G-YYYY-A-B,其中G为公卫科档案代号,YYYY为年份,A为类别代号,B为顺序号;(二)临时性档案编号:G-TYYYY-A-B,其中G为公卫科档案代号,YYYY为年份,T为临时档案代号,A为类别代号,B为顺序号。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公卫科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霉、防火、防盗;(二)档案柜架应摆放整齐,便于查找;(三)档案资料应分类存放,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四)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公共卫生档案管理制度3篇【最新版】

公共卫生档案管理制度3篇【最新版】

公共卫生档案管理制度3篇公共卫生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篇一一、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有专人负责,专人、专柜保管。

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每年进行一次系统整理。

三、卫生监督部门的检查笔录、意见书等相关材料及本单位日常检查记录、奖惩意见等及时归档。

四、档案内容包括:经营单位申请基础资料、单位卫生组织机构、卫生区域划分、各项卫生制度、各种监督检查记录、个人健康检查、禁忌调离通知书、卫生知识培训、用品消毒自检记录、检验报告、用品出入库登记、奖惩登记等。

公共卫生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篇二一、为规范公共场所卫生档案管理,增强公共场所卫生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归档范围: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卫生知识培训情况、各项卫生设施的图纸、文字等材料、卫生许可相关资料、卫生自查记录、监管部门的监督监测资料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三、公共场所的卫生档案管理由卫生档案管理员负责。

四、卫生档案管理员的职责:保证公共场所各部门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五、资料的收集与整理1、公共场所的归档资料实行“季度归档”及“年度归档”制度,即:每年的四、七、十和次年的一月和每年二月份为公共场所卫生档案资料归档期。

2、在卫生档案资料归档期,由卫生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各主管部门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

各主管部门经理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3、凡应该及时归档的资料,由卫生档案管理员负责及时归档。

4、各部门专用的收、发文件资料,按文件的密级确定是否归档。

凡机密以上级的文件必须把原件放入卫生档案室。

5、卫生档案管理员实施卫生档案归档整理。

六、卫生档案的借阅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卫生档案可直接通过卫生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2、因工作需要,公共场所的其他人员需借阅非密级卫生档案时,由部门经理办理《借阅卫生档案申请表》送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核批。

3、公共场所卫生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级别,绝密级卫生档案禁止调阅,机密级卫生档案只能在卫生档案室阅览,不准外借;秘密级卫生档案经审批可以借阅,但借阅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公共卫生科档案管理制度

公共卫生科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共卫生科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公共卫生科各类文件、资料、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

2. 公共卫生科内部产生的各类文件、资料、报表、统计报表等。

3. 公共卫生科与其他部门、单位、个人之间的往来文件、协议、合同等。

4. 公共卫生科举办的各类活动、培训、讲座、研讨会等资料。

5. 公共卫生科承担的科研项目、成果、专利等。

三、档案管理职责1. 公共卫生科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销毁等工作。

2. 公共卫生科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产生的档案负有监督、指导、管理责任。

3. 公共卫生科全体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工作,遵守档案管理制度。

四、档案管理流程1. 收集:对公共卫生科各类文件、资料进行收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2. 分类:按照档案的性质、内容、时间等进行分类,便于查阅和管理。

3. 整理: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整理,包括编目、编页、编卷等。

4. 归档:将整理好的档案按照档案分类体系进行归档。

5. 保管:按照档案保管要求,对档案进行妥善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

6. 借阅:档案借阅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档案的保密和安全。

7. 查阅:档案查阅应提供方便,确保档案的利用价值。

8. 销毁:对超过保管期限、无保存价值的档案,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五、档案保管要求1. 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鼠、防火、防盗。

2. 档案柜应定期清洁、消毒,确保档案的清洁卫生。

3. 档案应按照档案分类体系进行摆放,便于查阅和管理。

4. 档案管理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安全。

六、档案利用与保密1. 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保密的原则。

2. 查阅档案应提供方便,但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3. 档案利用者应遵守档案管理规定,不得随意复制、摘抄、传播档案内容。

公共卫生保障档案管理制度

公共卫生保障档案管理制度

公共卫生保障档案管理制度一、背景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公共卫生保障工作已成为人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当前我国公共卫生保障档案管理制度存在许多问题,如档案管理混乱、信息不准确、数据共享难等,严重影响了公共卫生保障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因此,必须建立完善的公共卫生保障档案管理制度,以提高公共卫生保障工作的水平,促进人民健康。

二、档案管理现状1.档案管理混乱目前,我国的公共卫生保障档案管理工作存在许多混乱和不规范的现象。

一些卫生健康机构档案管理不规范,档案文件乱放、错放,严重影响了档案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2.信息不准确由于档案管理不规范和信息录入不及时,档案中的信息经常出现错误或缺失,这对公共卫生保障工作造成很大的影响,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3.数据共享难各级卫生健康机构之间的协同共享存在很大的困难,信息孤岛现象严重,难以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机构之间的数据共享。

这种情况严重影响了公共卫生保障工作的协同性和效率。

三、建立公共卫生保障档案管理制度的意义建立完善的公共卫生保障档案管理制度对于提高卫生保障工作效率和质量,促进人民健康,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建立公共卫生保障档案管理制度,有利于规范卫生机构的档案管理工作,保障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保护人们的个人信息安全。

其次,建立公共卫生保障档案管理制度,有利于推动信息化建设,提高公共卫生保障工作的效率和协同性,推动卫生保障工作向着智能化、智慧化方向发展,更好地服务于人们的生活。

四、建立公共卫生保障档案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建立公共卫生保障档案管理制度需要遵循一些基本的原则。

首先,要坚持依法依规,遵循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规范卫生健康机构的档案管理工作。

其次,要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关键环节,加强卫生保障工作中的重点领域的档案管理工作,如传染病防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再次,要坚持全面覆盖,推动档案管理系统的全面覆盖,建立起全国统一的档案管理平台。

公共卫生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公共卫生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卫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公共卫生档案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保密;(二)统一标准,规范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三)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水平;(四)便民服务,方便群众查阅和使用档案。

第二章档案管理范围第四条公共卫生档案管理范围包括:(一)居民健康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慢性病管理记录、传染病报告、预防接种记录等;(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档案:包括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控、慢性病防治、职业病防治、食品安全、环境卫生、健康教育等;(三)公共卫生事件档案: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四)公共卫生监督档案:包括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医疗机构卫生、学校卫生等;(五)其他公共卫生档案:包括公共卫生政策、规划、统计、培训、考核等。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应当设立档案管理部门或者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档案管理部门职责:(一)负责公共卫生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二)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三)对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四)对档案工作进行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水平;(五)提供档案查询服务,保障群众查阅和使用档案。

第七条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按照规定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公共卫生档案;(二)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三)对档案工作进行保密,防止档案遗失、损毁和泄露;(四)接受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公共卫生服务个人档案管理制度

公共卫生服务个人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共卫生服务个人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公共卫生服务个人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销毁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公共卫生服务个人档案是指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在开展公共卫生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个人资料。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应按照国家规定和标准,建立健全档案收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第五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准确、完整、连续;(二)尊重个人隐私,保护个人权益;(三)分类合理,便于查阅。

第六条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编目、归档。

第七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将档案资料分为不同类别;(二)对档案资料进行编号、编目,编制目录;(三)对档案资料进行分类、归档,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

第九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鼠、防尘;(二)档案资料应分类存放,便于查阅;(三)档案资料应定期检查,发现破损、霉变等情况,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十条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档案利用制度,确保档案的合理利用。

第十一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资料应公开、透明,便于查阅;(二)档案资料查阅应遵循保密原则,不得泄露个人隐私;(三)档案资料查阅应遵守档案利用规定,不得擅自复制、篡改、损毁档案资料。

第四章档案销毁第十二条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档案销毁制度,确保档案的合法、合规销毁。

第十三条档案销毁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资料销毁前,应进行鉴定,确定销毁范围;(二)档案资料销毁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档案的合法销毁;(三)档案资料销毁后,应做好销毁记录,并存档备查。

公共卫生科档案管理制度

公共卫生科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共卫生科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收集齐全,无遗漏、无损坏,真实反映公共卫生科工作全过程。

2. 准确性原则:档案内容真实、准确,反映公共卫生科工作的实际情况。

3. 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防止档案丢失、损毁、泄密。

4. 有效性原则: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为公共卫生科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三、档案管理职责1. 公共卫生科主任: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督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2. 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借阅、销毁等工作。

3. 科室工作人员: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工作,按照要求归档、借阅档案。

四、档案收集范围1. 公共卫生科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总结、重要会议记录等文件。

2. 公共卫生政策、法规、标准、指南等规范性文件。

3. 公共卫生项目、活动、调研、培训等资料。

4. 公共卫生监测、检验、调查、评估等数据。

5. 公共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咨询等材料。

6. 公共卫生科工作人员个人简历、工作总结、考核、培训等资料。

7. 其他与公共卫生科工作相关的文件、资料。

五、档案整理与归档1. 档案整理:按照档案分类、编目、编号、装订等要求,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整理。

2. 档案归档:定期将整理好的档案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3. 档案编号:采用统一编号方法,方便查找和利用。

六、档案保管1. 档案存放:按照档案性质、保管期限、利用需求等要求,合理存放档案。

2. 档案防护:采取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措施,确保档案实体安全。

3. 档案数字化:对重要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4. 档案销毁:按照规定程序,对过期、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销毁。

七、档案利用1. 借阅档案:需填写借阅申请,经档案管理员审批后方可借阅。

公共卫生保障档案管理制度

公共卫生保障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共卫生保障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公共卫生保障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公共卫生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实施情况;2. 公共卫生保障项目实施情况及效果;3. 公共卫生保障经费使用情况;4. 公共卫生保障相关会议记录、报告、总结等;5. 公共卫生保障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图表、照片等;6. 公共卫生保障其他需要归档的资料。

三、档案管理职责1. 公共卫生保障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借阅、销毁等工作;2. 各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自范围内的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3. 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按照档案管理范围,及时、全面地收集各类档案资料;2. 档案整理: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目、整理;3. 档案归档: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将整理好的档案资料归档。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按照档案保管要求,保持档案的整洁、安全;2. 档案借阅:档案借阅需填写借阅单,经档案管理员批准后方可借阅;3. 档案利用:档案资料可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档案保密制度的前提下,供内部查阅、研究、参考。

六、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需经档案管理员审核,报请主管领导批准;2. 档案销毁时,需严格按照档案销毁程序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七、档案信息化建设1. 加快推进公共卫生保障档案信息化建设,实现档案的数字化、网络化;2. 加强档案信息化管理,确保档案数据的准确、完整、安全。

八、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1. 各级档案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公共卫生保障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档案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2. 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的行为,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由公共卫生保障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公共卫生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公共卫生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共卫生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等公共卫生领域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共卫生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依法管理,规范操作;(三)安全保密,确保档案安全;(四)科学利用,服务社会。

第二章档案管理范围第四条公共卫生档案管理范围包括:(一)公共卫生政策法规、规划、标准、规范等文件;(二)公共卫生监测、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业务档案;(三)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公共卫生人员等相关档案;(四)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卫生监督执法、卫生应急处理等档案;(五)其他与公共卫生相关的档案。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档案管理机构的职责:(一)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二)组织开展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三)制定档案利用计划,提供档案查询、复制、咨询等服务;(四)组织开展档案管理培训和业务指导;(五)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公共卫生人员职责:(一)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整理、归档相关档案;(二)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三)积极参加档案管理培训和业务指导。

第四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八条公共卫生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收集与公共卫生相关的各类档案;(二)及时性: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三)准确性:确保档案内容的真实、准确;(四)安全性:确保档案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第九条公共卫生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档案类别、时间、主题等进行分类;(二)对档案进行编号、登记;(三)编制档案目录、索引;(四)确保档案的整洁、有序。

公卫居民档案管理制度

公卫居民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确保公共卫生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

第三条公卫居民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立健全公卫居民档案管理制度。

(二)科学管理原则: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水平。

(三)保密原则:确保公卫居民档案的安全、完整和保密。

(四)服务原则:为公共卫生工作提供准确、及时、高效的档案信息服务。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公卫居民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基础档案:包括居民基本信息、家庭信息、健康状况等。

(二)疾病预防控制档案:包括传染病疫情、慢性病监测、疫苗接种、健康教育等。

(三)健康体检档案:包括居民健康体检记录、体检报告、健康评估等。

(四)医疗服务档案:包括居民就诊记录、病历、处方、检查报告等。

(五)公共卫生事件档案: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总结等。

第五条公卫居民档案的归档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顺序进行归档。

(二)归档的档案应当真实、完整、准确、规范。

(三)归档的档案应当符合档案管理规范,便于查阅、使用。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公卫居民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收集内容应全面、准确、及时。

(二)收集方式应多样化,包括手工记录、电子文档、网络传输等。

(三)收集过程中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七条公卫居民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整理工作应在档案收集完成后进行。

(二)整理工作应遵循档案管理规范,确保档案的规范化。

(三)整理工作应包括分类、编号、编目、装订等环节。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公卫居民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鼠、防火、防盗。

基本公卫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基本公卫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卫生法》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辖区内所有居住半年以上的居民,包括户籍人口和非户籍人口。

第三条基本公卫健康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记录居民一生各个阶段的健康状况及预防、医疗、保健、康复等信息;(二)连续性:保证档案记录的连续性,确保居民健康档案的完整性;(三)真实性:确保档案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四)保密性:严格保护居民个人隐私,防止档案信息泄露。

第二章档案内容第四条基本公卫健康档案包括以下内容:(一)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二)健康体检信息:一般健康检查、生活方式、健康状况、疾病用药、健康评价等;(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高血压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肺结核患者等人群的健康管理记录;(四)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接诊、转诊、会诊记录等;(五)其他相关资料:疾病家族史、遗传史、生活、工作环境等。

第三章档案建立与管理第五条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一)居民在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申请建立;(二)医务人员根据居民提供的信息,对居民进行健康评估,填写相关表格;(三)将居民基本信息、健康体检信息、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等资料整理归档。

第六条居民健康档案的管理:(一)医务人员负责对居民健康档案进行日常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密工作;(三)定期对档案进行审核,确保档案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档案利用与保密第七条居民健康档案的利用:(一)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根据需要查阅居民健康档案,为居民提供针对性的健康指导;(二)相关部门在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防控、健康促进等方面,根据工作需要查阅居民健康档案。

公共卫生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公共卫生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共卫生档案管理,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各级各类公共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管理人员及公共卫生档案。

第三条公共卫生档案是公共卫生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促进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公共卫生档案管理原则第四条公共卫生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伪造、篡改。

(二)完整性:档案应涵盖公共卫生工作的各个方面,确保档案的全面性。

(三)保密性:档案涉及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应加强保密管理。

(四)连续性:档案应保持时间上的连续性,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贯性。

(五)便于利用:档案应便于查阅、检索、利用,提高档案的使用效率。

第三章公共卫生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共卫生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共卫生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六条公共卫生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职责:(一)负责公共卫生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二)负责公共卫生档案的保管、保密工作。

(三)负责公共卫生档案的查阅、利用工作。

(四)负责公共卫生档案的销毁工作。

(五)参加公共卫生档案管理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四章公共卫生档案管理内容第七条公共卫生档案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一)公共卫生政策法规、规划、标准、规范等文件。

(二)公共卫生监测、调查、评估、报告等资料。

(三)传染病疫情报告、防控、治疗、康复等资料。

(四)慢性病防治、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资料。

(五)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环境卫生等资料。

(六)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调查、处理等资料。

(七)公共卫生人才、设备、资金、项目等资料。

(八)其他与公共卫生相关的资料。

第五章公共卫生档案管理流程第八条公共卫生档案管理流程如下:(一)收集:根据档案管理要求,及时收集各类公共卫生档案。

(二)整理: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登记、编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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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一、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有专人负责,专人、专柜保管。

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每年进行一次系统整理。

三、卫生监督部门的检查笔录、意见书等相关材料及本单位日常检查记录、奖惩意见等及时归档。

四、档案内容包括:经营单位申请基础资料、单位卫生组织机构、卫生区域划分、各项卫生制度、各种监督检查记录、个人健康检查、禁忌调离通知书、卫生知识培训、用品消毒自检记录、检验报告、用品出入库登记、奖惩登记等。

公共卫生档案管理规章制度【2】
一、为规范公共场所卫生档案管理,增强公共场所卫生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归档范围: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卫生知识培训情况、各项卫生设施的图纸、文字等材料、卫生许可相关资料、卫生自查记录、监管部门的监督监测资料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三、公共场所的卫生档案管理由卫生档案管理员负责。

四、卫生档案管理员的职责:保证公共场所各部门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五、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公共场所的归档资料实行季度归档及;年度归档制度,即:每年的四、七、十和次年的一月和每年二月份为公共场所卫生档案资料
归档期。

2、在卫生档案资料归档期,由卫生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各主管部门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

各主管部门经理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3、凡应该及时归档的资料,由卫生档案管理员负责及时归档。

4、各部门专用的收、发文件资料,按文件的密级确定是否归档。

凡机密以上级的文件必须把原件放入卫生档案室。

5、卫生档案管理员实施卫生档案归档整理。

六、卫生档案的借阅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卫生档案可直接通过卫生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2、因工作需要,公共场所的其他人员需借阅非密级卫生档案时,由部门经理办理《借阅卫生档案申请表》送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核批。

3、公共场所卫生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级别,绝密级卫生档案禁止调阅,机密级卫生档案只能在卫生档案室阅览,不准外借;秘密级卫生档案经审批可以借阅,但借阅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秘密级卫生档案的借阅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总经理因公外出时可委托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批,具体按委托书的内容执行。

4、卫生档案借阅者必须做到:
①、爱护卫生档案,保持整洁,严禁涂改。

②、注意安全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

七、卫生档案的销毁
1、公共场所任何个人或部门非经允许不得销毁公共场所卫生档案资料。

2、当某些卫生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卫生档案管理员填写《公共场所卫生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交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凡属于密级的卫生档案资料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销毁;一般的卫生档案资料,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4、经批准销毁的公共场所卫生档案,卫生档案管理员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公共场所卫生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和将要销毁的卫生档案资料做好登记并归档。

登记表永久保存。

5、在销毁公共场所卫生档案资料时,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指定专人监督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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