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制度新旧衔接总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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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问题与对策

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问题与对策

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问题与对策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不断进步,现代化事业单位的数量也在逐年增加。

事业单位作为公共服务领域的主要机构,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对其财务管理的要求也日益提高。

然而,由于历史原因和制度变革的缘故,我国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存在着新旧衔接问题,严重影响了其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透明化。

本文将针对该问题提出相关对策。

1.新旧会计制度的概述(1)旧会计制度:旧会计制度是指我国改革开放以前实行的会计制度。

该制度以“设立公私分账, 记实记账, 末笔必查, 卡片为证”为核心,强调了对财产和负债的完全核算,并按资金运动规律进行记录。

(2)新会计制度:新会计制度是指我国在改革开放之后推出的会计制度。

该制度与国际会计准则高度一致,强调经济事项的真实性和公允性,可比性,以及连续性。

(1)受理事务的不同:旧会计制度只涉及行政事务,而新会计制度不仅包括行政事务,还包括商业和非营利组织的会计规范。

(2)会计要素的不同:旧会计制度强调资金运动规律,重点是对财产和负债的完全核算。

新会计制度强调企业经济活动的全面反映,涉及财务报表的全部要素。

(3)核算方法的不同:旧会计制度自上而下地核算管理,其核算方法决策、预算和决算之间存在较大差异。

新会计制度逐步建立了财务预测、成本管理、绩效评估和风险管理等制度。

(1)旧有会计完成了计量标准化,标准也有一些局限性。

例如,由于物价上涨,资产负债表条目单价显得过份简化,很难反映真实价值。

(2)新会计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遗留了旧会计制度的不足,如在受理行政事务中有时不如旧会计制度严密,财务报表中还存在一些过度缩减、简化地方。

4.对策为了解决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问题,以下是几个有效的对策:(1)完善会计准则的流程,通过逐步规范和优化,将旧会计制度与新会计制度完全吻合。

(2)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培训,提高会计人员对新会计制度的理解和应用。

(3)积极推行新会计制度,尽快实现新旧衔接,避免新旧制度并举,导致会计混乱和财务透明度下降。

政府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政府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附件1:《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我部于2017年10月24日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以下简称新制度)。

目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库〔2013〕218号,以下简称原制度)的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制度,不再执行原制度。

为了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过渡,现对单位执行新制度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一)自2019年1月1日起,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

(二)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衔接的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根据原账编制2018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并按照本规定要求,编制原账的部分科目余额明细表(见附表1、附表2)。

2.按照新制度设立2019年1月1日的新账。

3.按照本规定要求,登记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余额和预算结余科目余额,包括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按照原账科目余额登记新账预算结余科目(行政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转账、登记新账科目对照表见附表3),将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科目,并对相关新账科目余额进行调整。

原账科目是指按照原制度规定设置的会计科目。

4.按照登记及调整后新账的各会计科目余额,编制2019年1月1日的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

5.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

(三)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

单位应当按照新制度要求对原有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实现数据正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

二、财务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一)将2018年12月31日原账会计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1.资产类(1)“库存现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受托代理资产”、“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新制度设置了“库存现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受托代理资产”、“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的上述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附件1:《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我部于2017年10月24日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以下简称新制度)。

目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库〔2013〕218号,以下简称原制度)的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制度,不再执行原制度。

为了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过渡,现对单位执行新制度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一)自2019年1月1日起,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

(二)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衔接的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根据原账编制2018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并按照本规定要求,编制原账的部分科目余额明细表(见附表1、附表2)。

2.按照新制度设立2019年1月1日的新账。

3.按照本规定要求,登记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余额和预算结余科目余额,包括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按照原账科目余额登记新账预算结余科目(行政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转账、登记新账科目对照表见附表3),将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科目,并对相关新账科目余额进行调整。

原账科目是指按照原制度规定设置的会计科目。

4.按照登记及调整后新账的各会计科目余额,编制2019年1月1日的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

5.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

(三)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

单位应当按照新制度要求对原有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实现数据正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

二、财务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一)将2018年12月31日原账会计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1.资产类(1)“库存现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受托代理资产”、“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新制度设置了“库存现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受托代理资产”、“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的上述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

新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核稿后

新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核稿后

附件:新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旳处理规定修订后旳《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财库〔2023〕192号,如下简称新制度)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保证新旧制度顺利过渡,现对财政总预算会计新旧制度衔接问题规定如下: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规定(一)2023年年终止账采用按原制度办理年终转账和结账,按新制度记入新账旳措施。

自2016年1月1日起,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报会计报表。

(二)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旳衔接。

有关工作包括如下几种方面:1.根据原账编制2023年年终转账后旳科目余额表。

2.按照新制度设置2016年1月1日旳新账。

3. 2023年年度终了后,原账中各会计科目余额按照本规定进行调整,按调整后旳科目余额编制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旳期初余额。

原账中各会计科目是指原制度规定旳会计科目,以及按照财政部印发旳有关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补充规定增设旳会计科目。

新旧会计科目对应关系参见本规定附表。

4.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6年1月1日期初资产负债表。

(三)有关资产、债务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新制度规定,于2015年12月20日前向财政总预算会计提供核算反应股权、债权、债务等所需旳有关资料。

(四)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

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应当对原有会计核算软件和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调整,对旳实现数据转换,保证新旧账务旳有序衔接。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一)资产类。

1.货币资金旳结转。

新旧转账时,将原“国库存款”科目中旳存款余额按与否实行国库现金管理辨别,属于实行国库现金管理旳,转入“国库现金管理存款”科目;其他旳转入“国库存款”科目。

将原“其他财政存款”科目中旳存款余额转入“其他财政存款”科目。

采用原“其他财政存款”科目核算国库现金管理存款旳,应将原“其他财政存款”科目余额中属于国库现金管理存款旳部分,转入“国库现金管理存款”科目。

试论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的差异及其衔接问题

试论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的差异及其衔接问题

试论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的差异及其衔接问题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建立的会计核算和报告制度。

随着会计制度的不断改革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的新旧会计制度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及其衔接问题。

一、新旧会计制度的差异1. 会计核算对象的变化旧会计制度下,会计核算主要以财政拨款为主要核算对象,以收支为主要核算内容。

而新会计制度下,会计核算对象从财政拨款扩大到全面核算单位的经济活动,以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收入和费用等为核算对象,为全面核算提供了法律依据。

2. 会计核算方式的改变新会计制度下,引入了成本核算和经济责任制的核算方式,注重划分成本要素和责任单位,加强了成本控制和绩效评价。

而旧会计制度下,核算方式相对简单,主要以收支为核算方式。

3. 会计报告制度的改革新会计制度下,会计报告更加突出信息披露的要求,包括公开透明、真实可靠、以用户为导向等,而旧会计制度下,报告内容相对简单,难以满足信息披露的需要。

二、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问题1. 制度转型的难度由于新旧会计制度的差异较大,行政事业单位在转型过程中面临着制度认识、技术能力等方面的难度。

如何有效衔接新旧会计制度,是一个需要深入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2. 信息系统的整合新旧会计制度在核算对象、核算方式、报告制度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行政事业单位的信息系统需要进行相应的改造和整合,以适应新会计制度的要求。

3. 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持行政事业单位在实施新会计制度时,需要进行人员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会计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同时还需要加强技术支持,引入先进的会计软件和技术手段,提高信息化水平。

4. 经费支持新会计制度下,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报告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需要较大的经费支持进行改造和升级,包括信息系统的整合、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持等。

三、解决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问题的对策1. 落实政策引导相关部门应及时出台政策文件,明确新会计制度下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和报告要求,为行政事业单位提供明确的政策引导。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我部于2017年10月24日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以下简称新制度)。

目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以下简称原制度)的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制度,不再执行原制度。

为了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过渡,现对单位执行新制度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一)自2019年1月1日起,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

(二)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衔接的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根据原账编制2018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并按照本规定要求,编制原账的部分科目余额明细表(参见附表1、附表2)。

2.按照新制度设立2019年1月1日的新账。

3.按照本规定要求,登记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余额和预算结余科目余额,包括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按照原账科目余额登记新账预算结余会计科目(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转账、登记新账科目对照表见附表3),将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科目,并对相关新账科目余额进行调整。

原账科目是指按照原制度规定设置的会计科目。

4.按照登记及调整后新账的各会计科目余额,编制2019年1月1日的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

5.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

(三)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

单位应当按照新制度要求对原有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实现数据正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

二、财务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一)将2018年12月31日原账会计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1.资产类(1)“库存现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无形资产”科目新制度设置了“库存现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无形资产”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的上述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

如何做好新政府会计制度下行政单位的新旧制度衔接工作(行政单位篇)

如何做好新政府会计制度下行政单位的新旧制度衔接工作(行政单位篇)

如何做好新政府会计制度下行政单位的新旧制度衔接工作(行政单位篇)财政部于2017年10月24日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以下简称新制度)。

目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库〔2013〕218号,以下简称原制度)的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制度,不再执行原制度。

为了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过渡,现对单位执行新制度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一)自2019年1月1日起,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

(二)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衔接的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根据原账编制2018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并按照本规定要求,编制原账的部分科目余额明细表(见附表1、附表2)。

2.按照新制度设立2019年1月1日的新账。

3.按照本规定要求,登记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余额和预算结余科目余额,包括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按照原账科目余额登记新账预算结余科目(行政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转账、登记新账科目对照表见附表3),将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科目,并对相关新账科目余额进行调整。

原账科目是指按照原制度规定设置的会计科目。

4.按照登记及调整后新账的各会计科目余额,编制2019年1月1日的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

5.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

(三)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

单位应当按照新制度要求对原有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实现数据正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

二、财务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一)将2018年12月31日原账会计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1.资产类(1)“库存现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受托代理资产”、“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新制度设置了“库存现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受托代理资产”、“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的上述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

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衔接

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衔接

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衔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国家治理结构的不断调整,新的行政单位成立的情况屡见不鲜。

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衔接是确保财务管理的有效实施和信息的连续性的重要环节。

下面将围绕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衔接展开讨论。

一、概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衔接是指新旧行政单位在成立过程中,将原有的会计制度与新的会计制度进行对接和整合,以确保财务管理的连续性和效率。

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衔接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重点。

二、工作重点1.政策研究:新旧行政单位的会计制度衔接需要进行充分的政策研究和分析,了解新的政策规定和要求,并为制定相应的会计制度提供依据。

2.会计政策的整合: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衔接的核心工作是对旧有会计政策和新的会计政策进行对接和整合。

首先,需要对旧有的会计政策进行梳理,了解原有政策框架和设定的目标。

然后,对新的会计政策进行研究,分析新政策的特点和要求。

最后,进行对接和整合,确保新单位的会计制度与新政策保持一致。

3.会计流程的调整: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衔接还需要对会计流程进行调整。

首先,需要对旧有单位的会计流程进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然后,根据新的会计制度要求,调整流程,使之符合新政策的要求。

同时,还需要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会计流程的衔接不会影响其他部门的工作。

4.数据整合和转换: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衔接的另一个重点是对数据的整合和转换。

由于新旧行政单位的会计制度不同,原有的会计数据需要进行整合和转换才能满足新的制度要求。

这需要对原有数据进行清理和分类,同时进行合并和转换,确保新单位的会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5.培训和交流: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衔接还需要进行全员培训和交流。

培训是为了让工作人员了解新的会计制度和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交流是为了解决在衔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加强不同单位之间的合作和配合,共同完成衔接工作。

三、衔接实践实践中,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衔接可以从以下几个步骤进行:1.政策研究:首先,对新政策进行充分的研究和分析,了解政策要求和目标。

行政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

行政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5)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公共基础设施 存货 固定资产
同时,从“固定基金”转入对应“资产基金 ”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6)
(二)负债类 6.原账“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 ➢ 新账“应缴财政款”科目

应缴预算款
应缴财政专户款
应缴财政款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7)
其他项目的填列方法与年度资产负债表的填列方法相同。
收入支出表
项目 一、年初各项资金结转结余 (一)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1.财政拨款结转 2.财政拨款结余 (二)年初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二、各项资金结转结余调整及变动 (一)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调整及变动 (二)其他资金结转结余调整及变动 三、收入合计 (一)财政拨款收入 1.基本支出拨款 2.项目支出拨款 (二)其他资金收入 1.非项目收入 2.项目收入
年初财政 拨款结转
结余
结转 结余
调整年初 财政拨款 结转结余
归集调入 或上缴
单位内部调剂 结转 结余
本年财政 拨款收入
本年财政 拨款支出
年末财政拨款 结转结余
结转 结余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
需要注意的几点:
✓ “调整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栏中各项目,反映行政单位 对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的调整金额。各项目应当根据“财 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科目中“年初余额调整” 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的本年发生额填列。如调整减少年初 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以“-”号填列。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
✓ “单位内部调剂”栏中各项目,反映行政单位本年 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在内部不同项目之间的调剂 金额。各项目应当根据“财政拨款结转”和“财政 拨款结余”科目中的“单位内部调剂”及其所属明 细科目的本年发生额填列。对单位内部调剂减少的 财政拨款结转结余项目,以“-”号填列。

新政府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新旧制度的衔接

新政府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新旧制度的衔接

新政府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新旧制度的衔接摘要: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重大改革举措,为了更全面、科学、真实地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运行情况和财务结果,2019年1月1日起全面推动新的政府会计制度。

关键词:新政府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新旧制度;衔接1新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存在的差异1.1新会计制度中会计科目上的差异对比于旧的会计制度,新的会计制度中所包含的会计科目更为规范、科学、全面。

新会计制度在会计科目上的主要变化是:增添了若干新的会计科目、减除了部分旧的会计科目。

新会计制度中增添的会计科目有:“财政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文物文化资产”、“财政拨款结转余额”等科目。

这些增加的会计科目完善了会计科目的体系,使其更加的完整化,也使得会计核算的内容更加广泛。

另外,减除的会计科目有“拨入专项款”、“拔出经费”、“借入款项”“结转自筹基建”、“结余分配”、“借入款项”、“成本费用”、“销售税金”等科目。

在增添和减除的基础上,新的会计制度还将一些会计科目规范化,例如,“现金”规范为“库存现金”,“应交税金”调整为“应缴税费”,“产成品”、“材料”统一为“存货”等等,这样使得会计科目与其核算内容更加相符,会计制度的更加的完善。

1.2调整和升级会计信息系统如何对新系统进行调整、升级、设计,对新会计政策的运行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

事业单位可对系统进行升级,加入预算会计核算模块;可更换新的会计软件来满足政府会计的核算要求;也可以设置两个账套,一个为财务会计账套,一个为预算会计账套,使用时在两个账套间进行切换。

在新制度完全实施前,会计信息系统需进行2018年12月31日结账后的完全备份,按照新制度的核算规定,更新或更换会计信息系统,以对应新的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科目名称、编码等,而后设立2019年的新账套,将2018年12月31日前的所有会计数据进行转换。

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策略

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策略

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策略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的发展,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也不断的变化和更新,目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主要分为旧制度和新制度两种。

旧制度是指在2013年10月1日之前实施的,新制度是指在2013年10月1日之后实施的。

那么,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问题该如何解决呢?下面,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和分析。

一、转换期应做好期初工作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2012年12月31日之前建立基于旧会计制度的期末财务报告,2013年1月1日至9月30日建立基于新会计制度的期间财务报告。

因此,在转换期间,行政事业单位需要做好期初工作,包括:1.建立新制度的会计科目账户,调整会计档案、账册等账务基础;2.编制新制度下的资产清查表,并核对账面余额和实物清单是否一致;3.对流动资金、存量固定资产等进行重新估价;4.确保旧制度期末留存收款、预收账款、欠款等的准确性和完整性;5.对旧制度期末调整留存抵扣进项税额;6.对旧制度期末结转应交税金、未决损益等进行调整。

二、对旧制度的会计核算进行清理为确保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和实现财务数据的连续性,行政事业单位需要对旧制度的会计核算进行清理,主要包括:1.将旧制度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损益科目等转换为新制度的对应科目;2.进行旧制度与新制度之间的会计口径和会计政策的调整和统一;3.根据新制度的会计标准和要求对旧制度的会计凭证和账务资料进行清理和归档。

三、按照新制度要求进行会计处理行政事业单位在正式实施新会计制度之后,需要按照新制度规定的会计处理方式进行财务数据的采集、处理和报告。

具体措施包括:1.建立新制度的会计记录和账务制度,制定相应的财务制度手册;2.对收支和结转会计处理方法、财务报表及分析等进行培训,并进行实操演练;3.实施新制度后密切关注财务数据的录入和更新,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

综上所述,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是一个系统性的问题,需要行政事业单位在转换期间做好期初工作,对旧制度的会计核算进行清理,按照新制度要求进行财务处理。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附件1:《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我部于2017年10月24日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以下简称新制度)。

目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库〔2013〕218号,以下简称原制度)的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制度,不再执行原制度。

为了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过渡,现对单位执行新制度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一)自2019年1月1日起,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

(二)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衔接的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根据原账编制2018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并按照本规定要求,编制原账的部分科目余额明细表(见附表1、附表2)。

2.按照新制度设立2019年1月1日的新账。

3.按照本规定要求,登记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余额和预算结余科目余额,包括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按照原账科目余额登记新账预算结余科目(行政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转账、登记新账科目对照表见附表3),将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科目,并对相关新账科目余额进行调整。

原账科目是指按照原制度规定设置的会计科目。

4.按照登记及调整后新账的各会计科目余额,编制2019年1月1日的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

5.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

(三)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

单位应当按照新制度要求对原有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实现数据正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

二、财务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一)将2018年12月31日原账会计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1.资产类(1)“库存现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受托代理资产”、“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新制度设置了“库存现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受托代理资产”、“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的上述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

论如何做好新旧《政府会计制度》衔接工作

论如何做好新旧《政府会计制度》衔接工作
三、行政事业单位做好新旧 《政府会计制度》衔接工作的 对策
(一)提高财务人员综合业务 能力
为了更好地完成新旧制度的衔接工 作,行政事业单位应该全面提升财务人 员的综合业务能力。首先,行政事业单 位管理者应该重视新《政府会计制度》 的实施,加快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宣 传,提高职工对新《政府会计制度》的 认识,更好地配合财务做好新旧制度的 衔接工作。其次,行政事业单位应组织
财务人员参加新制度的学习和培训。由 于无论是新旧制度衔接的问题,还是账 务核算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都源于对新制 度理解不够,因此必须适时地针对衔接 过程中碰到的难点、疑点结合实际业务 进行培训、讲解。再次,行政事业单位 应该在内部进行多元化的培训,针对财 务人员的信息技术水平进行全面培养, 这样才能使其综合能力全面提升,为新 《政府会计制度》的应用提供技术保 证。最后,行政事业单位应该在内部建 立一种积极、主动的学习氛围,通过建 立财务人员业务交流平台,倡导财务人 员及时将新制度新规定在平台中发布, 使财务人员及时补充知识点,共同进 步。同时财务人员还可将在工作中遇到 的难点、疑点在平台中进行交流探讨, 共同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保证新制度 有效实施。只有这样财务人员才能与时 俱进,在学习中不断增强业务能力,在 实务处理中不断积累工作经验,更好地 服务于财务工作。
(三)资产管理难度增加 新《政府会计制度》细化了资产 项目,增加了资产科目,要求行政事业 单位在开展会计核算的过程中针对资产 进行更加全面的核算。特别是需将固定 资产重新分类,将固定资产余额分别转 入新设“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科目。 同时新制度要求固定资产需进行补提折 旧,对应的折旧也得分门别类计提。这 样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需要针对资产 进行细化的资产管理,才能更好地开展 资产核算。旧《政府会计制度》对资产 核算不够合面,新《政府会计制度》克 服了这一缺陷,因此行政事业单位的资 产管理难度进一步提升,资产类项目的 会计核算要求也进一步提高,这对行政 事业单位的管理者及财务人员来说都是 一种挑战,需要在摸索中找到管好资 产、用好资产的方法,不断提高资产利 用效率。

事业单位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衔接问题与对策

事业单位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衔接问题与对策

事业单位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衔接问题与对策随着政府会计制度的改革,事业单位在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时面临着一系列的衔接问题。

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事业单位的会计准确性和透明度,也给事业单位管理和运营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需要从多个层面上进行对策制定,以保证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执行顺利进行,并能够达到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

一、新政府会计制度与旧制度的不同之处1.财务核算制度的变革新政府会计制度对财务核算制度进行了一定的调整,不再采用公共财政独立核算的方式,而是采用了国民经济核算系统。

这就意味着事业单位需要对原有的财务核算制度进行一定的调整和改革。

2.会计信息披露的要求提高新政府会计制度对会计信息披露的要求提高了很多,要求事业单位在财务报告中披露更加详细和准确的会计信息。

这对于原有的事业单位会计信息披露机制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3.会计监管和审计制度的强化新政府会计制度对会计监管和审计制度进行了强化,要求事业单位严格按照会计法规进行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

这也对事业单位原有的会计监管和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1.财务核算制度的调整问题事业单位在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时,需要对原有的财务核算制度进行一定的调整和改革。

这就意味着需要对原有的会计制度进行重新审视和调整,以适应新政府会计制度的相关要求。

而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对新政府会计制度的认识和掌握程度不足,也给财务核算制度的调整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1.加强培训和学习事业单位需要加强对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培训和学习,提高财务人员对新会计制度的认识和掌握程度。

这样可以帮助财务人员更好地理解和适应新会计制度的相关要求,从而顺利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

2.完善内部控制机制事业单位需要完善内部控制机制,以满足新政府会计制度对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

这就意味着需要对原有的会计信息系统和内部控制机制进行一定的调整和改革,以确保会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新旧政府会计制度衔接问题探析

新旧政府会计制度衔接问题探析

新旧政府会计制度衔接问题探析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政府会计制度也在不断的更新和完善,从传统的财政会计转型到现代化的公共财务会计制度,这其中存在着新旧政府会计制度衔接问题。

本文将对新旧政府会计制度衔接问题进行探讨和分析。

一、新旧政府会计制度的变化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政府会计制度在不断更新和完善。

传统的财政会计制度主要以核算为主,强调资金的控制和使用,目的是为了保障财政资金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而现代化的公共财务会计制度更加注重全面会计和公开透明,强调政府的财务状况和财政预算的全面、准确和及时反映。

这种变化导致了新旧政府会计制度之间存在的衔接问题。

1. 完善制度框架针对新旧政府会计制度的变化,应完善制度框架,确立相对应的制度理念和会计核算方法,明确会计制度的基本原则和会计核算的基本流程,落实全面会计和监督的要求,做到数据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2. 建立过渡期安排为了确保新旧政府会计制度的平稳过渡,应建立过渡期安排,明确转型期的具体措施和过渡期的管理办法,做到旧制度和新制度的衔接无缝连接,确保政府会计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3. 健全培训机制针对新旧政府会计制度的变化,应建立健全的培训机制,加强对会计人员和财政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适应新政府会计制度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政府会计制度的平稳过渡。

4. 强化监督管理对于新旧政府会计制度的衔接问题,应加强监督管理,落实全面会计和监督的要求,确保会计核算的真实、完整和准确,加强对政府部门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其财务运作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结语在时代的变迁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中,政府会计制度的更新和完善是必然趋势,新旧政府会计制度之间的衔接问题是必然存在的。

要解决新旧政府会计制度的衔接问题,需要完善制度框架,建立过渡期安排,健全培训机制,强化监督管理。

只有通过不断的努力和完善,才能确保政府会计制度的平稳过渡和可持续发展。

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策略

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策略

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策略随着新会计准则的实施,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也随之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从原有的旧会计制度向新会计制度靠拢,对于行政事业单位来说,如何有效地衔接新旧会计制度,确保会计工作的顺利过渡,是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加强培训,提高会计人员技能随着新旧会计制度的不同,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需要通过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和技能,适应新的会计制度。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新会计准则的实施细则、会计核算流程、财务报表编制要求等,通过培训,提高会计人员对新会计制度的认识和掌握,加强对新会计准则的理解和运用,确保会计工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避免出现因为不熟悉新会计制度导致的错误和差错。

二、完善制度,规范会计核算为了使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过程更加平稳,行政事业单位需要逐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会计核算流程。

比如,可以通过制定会计制度衔接方案和会计处理手册等,推进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并确保会计处理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同时,可以制定清晰的会计核算规则和标准,保证会计核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以及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这对于行政事业单位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三、加强沟通,实现信息共享在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过程中,行政事业单位需要加强内部信息共享和沟通,提高信息传递的效率和准确性,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及时性。

比如,在制定会计制度衔接方案和会计处理手册时,可以邀请相关单位和部门共同参与,通过集体智慧的方式,制定出更加可行和有针对性的制度和方案。

同时,也需要注意与外部会计机构和相关监管部门的沟通和合作,更好地适应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和监管要求。

四、加强财务监管,确保会计工作的规范性和合规性在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过程中,行政事业单位需要加强财务监管,确保会计工作的规范性和合规性。

比如,在核算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核算处理,不得违反规定或存在漏洞,确保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和可信度。

同时,也需要加强内部监督和审查,发现并纠正会计差错和漏洞,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策略

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策略

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策略随着新会计准则的实施,许多行政事业单位需要实施新的会计制度。

这将是一个重大挑战,因为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涉及到许多方面,包括预算编制、资产管理、资金管理、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等。

因此,为了确保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顺利过渡到新会计制度,需要制定一套相应的衔接策略。

下面将介绍具体的衔接策略。

第一步:进行财务管理制度分析为了理解新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和对财务管理体系所产生的影响,必须对旧制度进行全面的分析。

该分析涉及以下关键领域:预算编制和执行:预算制度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础。

因此,必须对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调整。

资产管理:资产管理是财务管理的另一个关键领域。

需要分析资产收购、使用和处置的相关规定,以确定需要对固定资产账户进行调整的具体措施。

财务报表:财务报表是财务管理的核心工具。

需要分析旧制度的财务报表,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调整或重新设计。

内部控制:内部控制是确保财务管理合法性和透明度的关键措施。

需要进行分析和审查,以确定是否需要加强内部控制的各种方面。

第二步:确定新旧制度之间的差异在了解旧制度的功能和限制之后,必须确定新旧制度之间的差异。

这些差异可能涉及会计政策、管理原则和财务报表。

以下是需要考虑的一些具体方面:会计政策:新旧制度的会计政策和实践可能不同。

必须确定在新制度下需要调整的会计政策,并对其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估。

管理原则:新旧管理原则之间也可能存在差异。

需要确定在新制度下需要调整的所有管理原则,并确定需要采用的管理方法。

财务报表:新会计制度下,财务报表的结构、内容和格式可能也会发生变化,因此需要调整旧财务报表的结构、格式和内容以符合新制度的要求。

第三步:制定衔接策略制定一个详细的实施计划,以确保所有调整工作及时完成。

建立一个实体账户,以管理新制度下的各项收支。

培训所有相关人员,使他们能够熟悉新制度下的会计准则和管理原则。

确保新旧制度之间的平稳过渡,包括正确迁移旧制度的数据和账户、调整旧财务报表,以使其符合新制度要求等。

政府会计制度新旧衔接问题分析

政府会计制度新旧衔接问题分析

政府会计制度新旧衔接问题分析1. 引言1.1 研究背景政府会计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用于管理和监督政府财务活动的制度和规范。

随着时代的变迁和制度的改革,政府会计制度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

在新旧制度的交替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些衔接问题,影响到制度的正常运行和财务信息的准确性。

政府会计制度新旧衔接问题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议题。

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现代化建设的推进,政府会计制度也面临着诸多挑战。

旧有的政府会计制度可能存在监管不足、数据不准确、流程繁琐等问题,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则需要符合国际规范、适应信息化发展、提高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

如何解决新旧衔接问题,保证制度的平稳过渡和财务信息的连续性,成为当前政府会计领域亟待解决的难题。

本文拟通过对政府会计制度新旧衔接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探讨问题的根源和影响,提出应对措施和发展建议,旨在为政府会计制度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2000字】1.2 研究意义政府会计制度是国家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政府预算执行、财务透明度和风险控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政府会计制度不断进行改革和完善,从传统的财政会计向规范化、现代化的财务会计转变。

而新旧政府会计制度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如会计核算方法、报表格式、财务管理制度等方面都有不同之处。

研究新旧政府会计制度衔接问题的意义在于:1. 促进政府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现代化。

新旧政府会计制度的衔接问题是政府财务管理改革中的关键环节,解决这一问题可以有助于建立更加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2. 提升政府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准确性。

新旧政府会计制度衔接不畅会导致财务信息不准确、不及时,影响政府财务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可能出现财务风险。

3. 为政府财务管理改革提供经验和借鉴。

通过研究新旧政府会计制度的衔接问题,可以总结出一些经验和教训,为其他国家的政府财务管理改革提供借鉴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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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安置房、城镇的限价商品房等构成。
住房保障局、房管局等单位才会 使用“保障性住房”科目
一些学校、乡镇等使用保障 性住房建设等专项资金,建设的
供老师、干部职工午休、居住的
房屋,记入“固定资产——房屋
及构筑物”科目核算。
公共基础设施,是指行政事业单位
为满足社会公共需求而控制的,同时
具有公共基础设施特征的有形资产。
资产的账面价值(原价减去已提折旧后的金额)
础信息。
二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往来款项的管理,全面
开展往来款项专项清理和账龄分析,及时报批
处理往来挂账,做好坏账准备计提的相关工作。
三是进一步清理基本建设会计账务,及时将已交付
使用的建设项目转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按规
定及时办理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手续,为将
基本建设投资业务纳入单位统一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作的监督检查,对未按照政府会
计准则制度进行核算的,应依法
依规予以处理。
长期资产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工 程 物 资
在 建 工 程
公 共 基 础 设 施
文 物 文 化 资 产
保 障 性 住 房
固定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 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
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 1 年
(不含 1 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 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
资产负债 结转结余
支持 分工
政府会计建议 明细核算情况
将基建账套相关数据并入2018年 12月31日原账中的相关科目余额
在2018年原账中直接、简单合并
“基建并账”科目对照表
新旧制度衔接
½ A4纸大小
三、长期资产的核算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单
位资产核算工作的指导;各级财 政部门要加强对单位资产核算工
息系统中,补充固定资产或无
形资产明细金额。
账面固定资产金额<系统金额
在新旧制度衔接中,盘盈固定 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补充入账。
五、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是指 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
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
的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
书上165至170页
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1.文物和陈列品;
做好准备。
四是进一步明晰资产占有、使用和维护管理的责任
主体,按规定将单位控制的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 备物资、保障性住房等资产以及单位受托管理的资 产登记入账,确保国有资产信息全面完整。
二、新旧制度衔接步骤
新政府会计制度衔接 流程
第一步
领导 汇报
核算 明细
第二步
清理 旧账
第三步
衔接 转换
第四步
统一
单位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对于
2018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已经
计入支出、但按照政府会计准则
制度应当计入在建工程成本的固
定资产更新、改造等费用,无需 追溯调整在建工程账面价值。
文物文化资产
核算单位为满足社会公共需求而 控制的文物文化资产的成本。 单位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 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文物和陈列品, 应当通过“固定资产—文物和陈列品 ”科目核算,不通过“文物文化资产 ”科目核算。
11


新旧制度衔接要求 新旧制度衔接步骤 长期资产的核算
目 录
三 四 五 六 七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清查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预算会计与决算
一、新旧制度衔接要求
书上405至408页
对事业单位又颁布了 9个行业的衔接规定
基层医疗 卫生机构
中小 学校
高等 学校 国有林场 和苗圃
医院
38
“固定资产”下设一级明细科目
1、房屋及构筑物 2、通用设备
3、专用设备 4、文物和陈列品
5、图书、档案 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39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 房困难家庭实行分类保障过程中所提供的 限定供应对象建设、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 的住房,具有社会保障性质一般由城镇廉 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城镇公共租赁房、
2.动植物;
3.图书、档案; 4.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 5.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
1. 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开始计提折旧; 2. 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不再计提折旧; 3.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无论能否继续使用, 均不再计提折旧; 4. 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计量标准器具 及量具、衡器
通信设备
不低于5
不低于5 不低于5 不低于5
内容
专 用 设 备
折旧年限(年)
工程机械 农业和林业机械 安全生产设备 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公安专用设备
10-15 10-15 10-20 10-20
3-10
内容
水工机械 专 用 设 备
折旧年限(年)
10-20
水上交通运输设备
专用仪器仪表 文艺设备 体育设备 娱乐设备
10-20
6-10 6-15 6-15 6-15
内容
家具 家具、 用具及 用具、装具 装具
折旧年限(年)
不低于15 不低于5
固定资产的分类
单位在原账中尚未计提固定资产折
旧的,应当全面核查截至2018年12
月31日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已
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等,并按照
新制度规定于2019年1月1日对尚未
48
关于公共基础设施的记账主体
按照“谁承担管理维护职责、由谁 入账”的原则确定公共基础设施的记账 主体。由多个政府会计主体共同管理维 护的公共基础设施,可暂按现有分管比 例各自登记入账。公共基础设施的管理 维护职责尚不明确的,由本级政府尽快 予以明确。
49
关于公共基础设施的记账主体 对于企业控制的公共基础设施,由 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核算;对 于政府将其特许经营权授予企业的存 量公共基础设施,其会计处理由财政 部另行规定。


航 起
政府会计制度衔接总述
政府会计专家 陶慧平老师
已在湖南省、广东省的多个
地区,对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中
小学校进行了政府会计授课,学员 都认为融会贯通,化复杂为简单, 贴近实际,实操性强,轻松工作。
衔接模板、新政府制度、配套PPT等
请加入“政府会计实务交流”
QQ群:480215176; 加群答案:陶慧平
“算头不算尾”
年限平均法,又称为直线 法,是将固定资产的折旧均
衡地分摊到各期的方法。
《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 应用指南
通常情况下,政府会计主体应 当按照《政府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表》规定确定各类应计提折旧的
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关于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 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 补充规定
政府会计适用范围
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直接或者 间接发生预算拨款关系的国家机 关、军队、政党组织、社会团体 、中小学校和其他单位。
中小学校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
国家经常性资助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社会力量举办的
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
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成人 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各级人民政 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 量举办的幼儿园依照本规定执行。
如果是政府前面是广场,主要供 市民参观游览,则需计入“公共基 础设施”核算。
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新
旧衔接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算的
通知(财会〔2018〕34号)
单位应当按照《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 —公共基础设施》的规定,以2019年1月
1日为初始入账日,做好尚未入账的存量
公共基础设施的登记入账工作。
中小学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 医院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
高等学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
政府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书上167页
内容 业务 及 管理 用房 折旧年限(年)
钢结构
钢筋混凝土结构 砖混结构 砖木结构
不低于50
不低于50 不低于30 不低于30
房 屋 及 构 筑 物
简易房
包括为交通系统保障安全正常运 营而建设的公路、轨道、隧道、高 架道路、车站、通风亭、机电设备 、供电系统、通信信号、道路标线 、固定护栏等设施。
水利基础设施
如大坝、堤防、水闸、 泵站、渠道等。
如果是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 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院内的道路 、路灯和宣传栏应计入“固定资产 ——房屋及构筑物”核算。
原参照执行《中小学校会计制
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医院会计制度》《基层医疗
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等行业事 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非政府会计
主体,可参照执行新制度。
原执行《工会会计制度》的各
级工会组织,暂不执行政府会计 准则制度,继续执行《工会会计制
度》。
业务处理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工作难度加大
工作量增大一倍
测绘 事业单位
9个行业的 衔接规定
彩票 机构
科学 事业单位
地质勘查 事业单位
各单位应当在2016年资产清查 核实的基础上,按照落实国务院向 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 情况制度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要 求,扎实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清理核实和归类统计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库存物品、对外投资等资产数据,为 准确计提折旧、摊销费用、确定权益等提供基
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书上146至164页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 耐用时间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 类物资,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办公家具
35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 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 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
分不清 全部作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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