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境口岸常用卫生处理药物中毒急救规程doc-国境口岸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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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境口岸常用卫生处理药物中毒急救规程

SN/T 1411—2004

1X围

本标准规定了国境口岸常用卫生处理药物中毒时的诊断及救治

本标准适用于国境口岸常用卫生处理药物中毒患者的紧急救治

2诊治原则

发生卫生处理中毒事件后,应先撤离现场,尽快查清毒源,明确诊断,以利针对性处理。并根据临床表现,边抢救患者边对事件的原因进行查找,以免延误救治时机。治疗的要点是维持心脑肺功能,保护重要脏器,以及对症支持治疗。经现场初步抢救后,在医护人员的密切监护下,将患者转移到附近医院进行进一步的处理,具体临床急救见附录A。

3诊断

3.1病史

发现急性中毒者时,应首先通过患者或有关人员重点扼要地询问患者病史,了解中毒时间,中毒原因,毒物种类、剂量,出现症状的时间及其发展过程等。

3.2体格检查

应对患者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并注意有关毒物中毒的特异性表现,如有机磷中毒时出现的瞳孔缩小、多汗、流涎、肌纤维震颤等特异性表现。

3.3实验室检查

选择排泄物、呕吐物、胃液、血液、剩余食物等作毒物鉴定,并根据临床表现作必要的特异性化验。如疑为有机磷中毒,则作血胆碱酯酶活性等测定。

3.4现场调查

当病史资料不全,或中毒的症状、体征与所疑毒物有矛盾时,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

4现场急救通则

中毒事件发生后,应迅速将污染区域内的所有人员转移至毒害源上风向的安全区域,以免毒物进一步侵入。应根据患者病情迅速将病员进行分类,作出相应的标志,以保证对危重伤员的救治,具体见附录B;同时应加强对一般伤员的观察,定期给予必要的检查和处理,以免贻误救治时机。救援人员在进行现场救治时,应根据实际情况佩戴适当的个体防护装置,并严格按照区域划分进行工作。

4.2清除毒物

当皮肤被酸或碱性化学物灼伤或被易通过皮肤吸收的化学品污染后,应立即脱去污染的衣服(包括贴身内衣)、鞋袜、手套,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同时应注意清洗污染的毛发。忌用热水冲洗。对化学物溅入眼中者,应及时用无菌生理盐水充分的冲洗,减少组织损害,对没有洁净水源的地方,也可用自来水冲洗,冲洗时间不少于10 min-15 min;吸人中毒患者,应立即送到空气新鲜处,让患者安静休息,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给予吸氧。口服中毒者应用手法刺激咽后壁等方法进行催吐。

4.3心肺脑复苏

患者从毒物现场救出后,如有心脏、呼吸停止,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具体参见附录C。4.4意识丧失患者的处理

意识丧失的患者,应注意瞳孔、呼吸、脉搏及血压的变化,及时除去口腔异物,有抽搐发作时,应及时肌注安定或苯巴比妥类止痉剂。

4.5特效解毒药物的应用

对某些有特效解毒药物中毒的患者,应尽早应用特效解毒药物进行解毒治疗,如有机磷类杀虫剂中毒要及时应用阿托品进行解毒。

5常用熏蒸剂中毒

5.1溴甲烷中霉

5.1.1中毒表现

中毒患者的主要症状为头痛、眩晕、无力、恶心、嗜睡、震颤、视物不清等。较重者出现兴奋、谵妄、共济失调、震颤、肌痉挛,有的可伴有多发性神经炎和肝、肾损伤等。溴甲烷严重中毒时,病人可因脑水肿而呈癫痫样大抽搐、狂躁、昏迷,或因肺水肿或循环衰竭而呈现紫绀;部分病人可发生心律失常和急性肾功能衰竭。极严重中毒者,在几小时潜伏期后可突然出现全身中毒症状,且进展迅速,24 h内可以致死。皮肤接触溴甲烷药液后,可引起灼伤,初为红斑,以后形成水疱,逐渐融合成大疱。

5.1.2救治

治疗上无特效解毒剂。应立即将患者撤离现场,脱去受污染的衣服,用温肥皂水或2%碳酸氢钠清洗受污染的皮肤。让患者吸入氧气。保持环境安静,避免强光刺激。给狂躁症者静注镇静剂,但应避免使用溴剂;给患者静注高渗葡萄糖、维生素C及B族维生素;及时纠正可能出现的酸中毒;给患者服用氯化钠或注射生理盐水,其他对症处理和支持治疗的处理原则同内科等。

5.2硫酰氟中毒

5.2.1中毒表现

硫酰氟急性中毒时患者会出现头昏、恶心和反复发作的惊厥的症状,其脑电图与癫痫患者的形状接近。中毒程度加深时.患者中枢神经系统会发生变化,并出现尿氟升高,但无明显的组织器官病变及其

它任何症状变化。

5.2.2救治

若出现头昏、恶心等中毒现象.应立即让患者离开熏蒸场所.呼吸新鲜空气,脱去受污染的衣服,用大量清水冲洗受污染的皮肤,并使患者面部向下,头稍底于胸部,保持呼吸遭通畅,注意保暖;对呼吸停止的患者应及时施行人工呼吸。

治疗上无特效的解毒剂。主要是进行对症处理,通常采用硫喷妥钠或苯巴比妥钠控制惊厥的发作或采用水合氯醛经肛门给药也可,其他对症处理和支持治疗的处理原则同内科等。

5.3环氧乙烷中毒

5.3.1中毒表现

大量吸人环氧乙烷气体可引起全身中毒。患者口中会感觉到有特殊甜味,并出现剧烈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咳嗽、心动过缓及过早搏动、步态不稳、失眠、烦躁不安的症状。严重者可发生酸中毒、昏迷。此外还可引起肝脏肿大、肝功能障碍(血胆红素增高等)及黄疽以及尿中胆红素、尿胆元增高。

接触环氧乙烷气体可使患者的角膜损伤,接触的皮肤出现红肿,并在数小时后形成大疱。反复接触的患者会产生过敏反应,在原接触部位呈现红斑和发痒。

5.3.2救治

治疗上无特效解毒剂。应迅速将患者移离现场,根据病情需要,给予吸氧、人工呼吸或注射呼吸兴奋剂。注意保暖。严重者可加压给氧,有条件时可采用高压氧疗法。

对喉头痉挛、水肿及呼吸道灼伤,有多量分泌物,导致呼吸困难或窒息的患者,应及早施行气管切开术。对病情较轻不做气管切开术的患者,可让其吸入水蒸气、安息香酊蒸气或3%硼酸溶液蒸气,或雾化吸入1%麻黄碱及抗菌素等,其他对症处理和支持治疗的处理原则同内科、眼科等。

5.4磷化铝和磷化氢中毒

5.4.1中毒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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