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_第四章 物权法律制度(4)_2011年版
《新编经济法教程》第四章:破产法律制度

新编经济法教程 清华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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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又不具备法律规定的不予宣告破 产的条件; 2.企业破产整顿提前终结; 3.整顿期满,企业不能执行和解协议。 二、清算组 清算组又称破产管理人,是破产程序中专门负责破产财产的 管理、变价和分配的职能机构。 清算组的职责主要包括: 1.接管破产企业; 2.保管和管理破产财产; 3.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和辅助活动; 4.变价和分配破产财产; 5.向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破产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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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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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破产宣告与破产清算
• • • • • 一、破产宣告 它具有以下四个特征: 1.破产宣告只适用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务人,对能够清 偿到期债务的债务人,不能适用破产宣告。 2.破产宣告是审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的司法审判行为,除 法院之外的其他任何机构都不得作出破产宣告。 3.破产宣告是开始破产清算的标志,是通过破产程序公平分 配债务人财产的核心阶段。 4.破产宣告发生《破产法》规定的程序效力,主要体现在对债 务人、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在破产程序上的权利限制. 依照《破产法》的规定,只有出现了下列三种情形之一,人民 法院才能宣告企业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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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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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符合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即可召集开会: 1.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 2.清算组要求召开时; 3.占无财产担保总额的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要求召开时. 债权人提出异议的情况主要有两种: (1)决议的通过不符合法定程序; (2)决议违反了法律的实际规定。
第四节 和解与整顿制度
经济法黄金考点第四章

考点1:所有权1.甲、乙、丙、丁、戊、庚六人对一台挖掘机按份共有,甲的份额是2/3,其余五人的份额各为1/15。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没有特别约定时,下列转让挖掘机的行为中,有效的有()。
A.甲将挖掘机转让给辛,乙、丙、丁、戊、庚均表示反对B.甲、乙将挖掘机转让给辛,丙、丁、戊、庚均表示反对C.乙、丙、丁、戊、庚将挖掘机转让给辛,甲表示反对D.丙、丁、戊、庚将挖掘机转让给辛,甲、乙均表示反对【答案】AB【解析】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2.根据物权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关于拾得遗失物的说法正确的是()。
A.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1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B.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公告期为3年C.拾得人因故意致使遗失物灭失的,无须承担民事责任D.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无须向拾得人支付保管遗失物的必要费用【答案】A【解析】选项B,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公告期为1年;选项C,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选项D,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3.根据物权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属于添附的有()。
A.先占B.附合C.混合D.加工【答案】BCD【解析】添附包括附合、混合、加工。
4.按份共有人,可以自由处分其共有份额,除非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
()【答案】正确【解析】按份共有人,可以自由处分其共有份额,除非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
共有人对其份额的处分只能是法律.上的处分,多表现为权利份额分割、转让、抛弃或于份额.上设定担保物权等。
5.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没有约定共有类型,即使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也视为按份共有。
2011经济法第4讲

五、用益物权 五、用益物权
用益物权 指以实现对标的物的使用和收益为目 的而设立的他物权, 的而设立的他物权,是用益物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 围内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依法享有占有、 围内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 收益的权利,主要包括地上权 地役权。 地上权、 收益的权利,主要包括地上权、地役权。
思考
小张在公园游览时, 小张在公园游览时 , 丢失一块价值上千元的手 小王拾得后将表交给有关部门失物招领。 表。小王拾得后将表交给有关部门失物招领。招领期 满后无人认领,有关部门依法对该表进行拍卖, 满后无人认领,有关部门依法对该表进行拍卖,被小 李购得。小李的表又被小偷偷走, 李购得。小李的表又被小偷偷走,小韩从小偷处购得 此表后不久又遗失,被人拾到交有关机关。 此表后不久又遗失,被人拾到交有关机关。在失物招 领时,小李、小韩、小张均去有关机关认领, 领时,小李、小韩、小张均去有关机关认领,谁能取 得手表的所有权呢? 得手表的所有权呢?
经济法
第4讲
2011-4-12
1
简要回顾
物权的特征 物权变动的原则 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
2011-4-12
2
内容提要
所有权的保护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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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四、所有权的保护
根据《物权法》 32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 根据 《 物权法 》 第 32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 , 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 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 、 调解 、 仲裁 、 诉讼等途 径解决。 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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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5. 赔偿损害
37条 第 37 条 任。 侵害物权, 造成权利人损害的, 侵害物权 , 造成权利人损害的 , 权利 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 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
经济法之物权法律制度讲义

经济法之物权法律制度讲义一、物权法概述物权是指人们对物的支配和享有的权利,是法律保护下的所有权利。
物权法律制度是指对物权行为进行规范和保护的一套法律规则。
物权法律制度在经济活动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保护了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二、物权法的来源和发展物权法的来源主要有宪法、民法典以及各种相关法律法规。
在我国,物权法的基本规范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
物权法的发展经历了从传统的所有权观念到现代的利益权观念的转变。
三、物权的主体与客体物权的主体是指享有物权的人,包括个人和组织。
物权的客体是指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物权法通过规定物权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保护了物权主体的权益,维护了社会的秩序和稳定。
四、物权的内容物权的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个方面。
占有是指物的实际控制权;使用是指物的实际使用权;收益是指物所产生的利益;处分是指物的转让、抵押等行为。
物权法对这些内容进行了具体规定,保障了物权主体的权益。
五、物权的保护保护物权是物权法律制度的核心目标之一。
物权的保护主要通过确认权利人和物权的法律地位、规定物权的归属、保护物权的正常行使和追究侵权责任等方式实现。
物权法对于物权的保护具有针对性和强制性,可以保障物权主体的合法权益。
六、物权的限制与制约物权的行使受到法律的限制和制约。
法律规定了特定情况下对物权行为的限制,如保护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等。
物权法对于物权的限制和制约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平衡各方利益,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七、物权法在经济活动中的应用物权法在经济活动中有着广泛的应用。
在合同、担保、金融等各种经济行为中,物权法都起着关键作用。
物权法的适用可以有效保护当事人的权益,促进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八、物权法在跨境经济中的问题与挑战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跨境经济活动越来越频繁。
在跨境经济中,物权法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如不同法系之间的冲突、跨境合同的执行等。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物权法律制度(四)_真题-无答案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物权法律制度(四)(总分100,考试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1. 2010年9月9日赵某在吃饭时丢失了一块手表,餐厅人员谢某拾得后,卖给二手市场的钱某。
10月20日孙某以1000元从钱某买得该手表,将手表送给女友郑某做生日礼物。
11月2日该手表被王某盗走,王某以200元将该手表卖给了不知情的余某。
12月25日赵某发现了余某戴的手表就是自己的。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______。
A.谢某没有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B.2010年12月25日,该手表的所有权人是赵某C.余某并不当然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D.赵某应该在2011年12月25日之前请求余某返还原物2. 下列关于物上请求权的说法中,错误的是______。
A.物上请求权属于直接支配权 B.物上请求权是以物权为基础的一种请求权 C.物上请求权并非必须以诉讼的方式行使 D.请求返还原物属于物上请求权的一种3. 甲向乙出售房屋并订立买卖合同。
双方约定:乙应在一年内分期支付完毕价款;甲先将房屋交付乙使用,一年后转移所有权。
房屋交付后,双方前往房屋登记机构办理了预告登记。
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______。
A.乙已取得房屋所有权 B.若甲未经乙同意,将房屋另行出卖给丙,则甲、丙的买卖合同无效 C.若甲未经乙同意,将房屋抵押给丁,该抵押行为不能发生物权效力 D.若甲因为乙没有按期支付价款而依法解除合同,则预告登记失效4. 甲乘坐地铁末班车时捡到一台笔记本电脑,第二天在地铁站台上看到了乙贴出的寻物启事寻找丢失的电脑,并称“如有人捡到后送回,将给予1000元的酬劳”,甲见其告示中所描述的电脑与自己捡到的完全相同,于是将笔记本归还给乙,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乙如果反悔的,经过说明后可以不支付1000元的报酬 B.乙不得反悔,必须按照悬赏广告中的报酬金额支付 C.乙可以与甲协商支付报酬,但不得低于1000元 D.乙在寻物启事中约定支付报酬的行为违法且违背社会道德,有关酬劳的约定无效5. 下列各项中,属于财产所有权的原始取得的是______。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练习题-第四章物权法律制度-第一节物权法通则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练习题-第四章物权法律制度-第一节物权法通则[单选题]1.吴某在自家院子紧挨邻居陈某房屋的一角开挖地窖,因地窖很深,极可能危(江南博哥)及陈某房屋的安全。
对此,陈某可行使的物权保护方法是()。
A.确认物权B.赔偿损失C.消除危险D.排除妨害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本题中,吴某开挖地窖存在使陈某房屋受到损害的客观危险,但实际损害并未发生,因此,选项C正确。
[单选题]2.2021年3月12日,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于当日办理了预告登记。
合同约定,乙于3月15日支付全款,双方于3月30日前办理过户手续。
乙依约支付房款后,因甲出差双方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
7月13日,甲又将该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2021年8月1日,乙将甲诉至法院,此时()。
A.预告登记有效,但丙取得房屋所有权B.预告登记有效,丙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C.预告登记失效,丙取得房屋所有权D.预告登记失效,但丙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90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单选题]3.甲将自己收藏的一幅名画卖给乙,乙当场付款,约定5天后取画。
丙听说后,表示愿出比乙高的价格购买此画,甲当即决定卖给丙,约定第二天交货。
此时,该名画的所有权属于()。
A.甲B.乙C.丙D.丁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根据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题中,甲将画卖给乙,但是并没有交付给乙,所以所有权没有转移给乙。
甲又将该画卖给丙,但仍然没有交付给丙,所以所有权也没有转移给丙。
最终画的所有权依然属于甲。
[单选题]4.王某乘坐地铁末班车时捡到一台笔记本电脑,第二天在地铁站台上看到了甲贴出的寻物启事寻找丢失的电脑,并称“如有人捡到后送回,将给予1000元的酬劳”,王某见其告示中所描述的电脑与自己捡到的完全相同,于是将笔记本归还给甲。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整理)经济法

第一章第一节导论【例题·多选题】(2015年)下列各项中,属于我国法律渊源的有(AD)。
A.联合国宪章B.某公立大学的章程C.《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公布的案例D.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例题·单选题】(2016年)下列关于法律渊源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
A.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部分修改由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B.部门规章可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增加其义务的规范C.地方性法规是指地方人民政府就地方性事务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D.除最高人民法院外,其他国家机关无权解释法律【例题·多选题】(2016年)甲、乙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甲、乙之间的下列约定中,能够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的有(AD)。
A.甲送给乙一部手机B.二人共进晚餐C.甲将房屋出租给乙D.二人此生不离不弃【例题·单选题】(2015年)下列关于法律关系主体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法律关系主体必须同时具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B.作为法律关系主体的自然人不包括外国人C.分公司具有法人地位D.法律关系主体既包括权利人,也包括义务人【例题·多选题】(2015年)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A.无国籍人B.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C.公立医院D.国家【例题·单选题】(2013年)小明今年3岁,智力正常,但先天腿部残疾。
下列关于小明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
A.小明有权利能力,但无行为能力B.小明有权利能力,但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C.小明无权利能力,且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D.小明既无权利能力,也无行为能力【例题·多选题】(2014年)下列各项中,能导致一定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有(ABCD)。
A.人的出生B.自然灾害C.时间的经过D.侵权行为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例题·单选题】(2012年)下列法律行为中,须经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的是(B)。
第三十二章 物权法律制度(2011年中级经济基础知识)

2011中级经济基础知识第三十二章物权法律制度1、物权和债权构成了市场经济社会的最基本的财产权利。
主体享有物权是交换的前提,交换过程则表现为债权。
2、物权的法律特征:绝对权(对世权,债权为相对权、对人权)、支配权、法定的、客体为一般物、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物权优先于债权、成立有先的物权优先于成立在后的物权)。
3、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物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物权公示原则。
4、物权法定原则包括:物权种类法定化、物权内容法定化、物权效力法定化、物权的变更规则法定化,物权的保护方法法定化。
5、一物一权原则包括:一个特定的标的物上只有一个所有权、同一物上不得设有两个以上相互冲突和矛盾的物权。
6、物权公示原则包括:物权的公示方法必须由法律规定、物权公示的效力必须法律规定。
7、预告登记是为保全一项请求权而进行的不动产登记,该项请求权所要达到的目的,是在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
8、物权分为自物权和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主物权和从物权;法定物权和意定物权;有期限物权和无期限物权。
9、物权的保护方法:行使物上请求权,请求返还原物、请求排除妨害、清除危险。
债权的保护方法:行使债权请求权,赔偿财产损失、恢复原状、返还不当得利等。
10、所有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
11、所有权的特征:独占性、全面性、单一性、存续性、弹力性。
12、所有权的取得:原始取得(生产、先占、添附、发现埋藏物和隐藏物、拾得遗失物、国有化和没收)、继受取得、善意取得。
所有权的消灭包括相对消灭和绝对消灭。
13、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有财产、遗产分割前的共有)。
区别:成立的原因不同、标的物不同、权利的享有不同、对第三人行使权利的不同、分割共有物的限制不同。
14、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由专有权和共有权构成。
15、用益物权制度和所有权制度、担保物权制度构成物权制度的完整体系。
16、用益物权的法律特征:具有独立性的他物权、限制物权、具有使用目的、标的物主要是不动产。
经济法基础教程第二编 民法相关制度第四章

第一节 物权法律制度概述
• 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 义务主体为权利主体以外的不特定的任 何人。其实现无须义务人为积极行为的协助, 而以权利人对物进行 合法支配为唯一要件, 其他任何人则负有不得非法干涉和侵害权利 人物权的义务。故物权的绝对效力就是指物权人之外的一切人均受物 权的约束, 不得实施任何妨碍物权人行使和实现其物权的不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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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物权变动
• 主要包括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 门、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等。
• 统一登记制度即统一登记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主要针对我国 多数地方至今仍然在实行的“二元登记” 及管理混乱现象。根据土 地登记和房产登记办法相关规定, 土地和房屋分别由两个登记机关 进行登记, 造成了登记不便, 导致许多法律上的复杂问题, 我国实 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必须同属一人, 但是“二元登记” 体制 则造成房、地权利的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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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物权变动
• 二、不动产登记
• (一) 登记制度概述 • 1.不动产登记生效制度 • 《物权法》第9 条规定: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 经依法登记, 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 不发生效力, 但法律另有 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 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 不动产物权, 以登记为其公示方法。不动产物权种类繁多, 占有关 系复杂, 为了保护交易的安全稳定, 以主管机关的登记作为不动产 物权的公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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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物权变动
• 不动产登记, 是指将不动产物权的取得、变更与消灭, 依照法定程 序记载于有关机关专门设置的登记簿上。这一制度旨在明晰各种不动 产物权, 以保护物权人的合法权益。
《经济法》第四章 物权法课件

(2)公信原则。按公信原则,法律推定动产占有人对其
占有的动产享有物权,不动产物权的登记名义人享有 登记于其名下的不动产物权。
6、物权取得和行使合法和不得滥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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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内容
一、所有权概述 二、几种主要的所有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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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物权作为民事权利的一种,具有如下特征:
(1)物权是支配权。 (2)物权是绝对权。 (3)物权是财产权。 (4)物权的客体是物。 (5)物权具有排他性。 (6)物权作为一种绝对权,必须具有公
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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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物权的效力
1、物权的排他效力
这是指在同一特定物上,不能同时成立两个以上内容互不相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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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善意取得。所谓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是指 让与人无权处分他人之物,并且已经将该物交付给 受让人或者已经办理物权变动登记,如果受让人是 善意的,即可取得该物的物权。
• 根据我国司法实践,赃物、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 物等都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另外受让人无偿取 得某项财产的,则不论其取得财产时是善意还是恶 意,亦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等妨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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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物权的种类 物权通常分为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四)物权的变动
1、物权变动的概念 物权的变动,又称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是指物权法律关 系的发生、变更和终止。 2、物权变动的形态 3、物权变动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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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 (1)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交付
所谓交付,是指对物的占有的转移。 (2)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登 记
经济法讲义物权分则

经济法3物权分则1. 所有权所有权人依法对自己所有之物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所有权人可以将这四项权能集于一身统一行使,也可以将这四项权能中的若干权能交由他人行使。
(1)种类(了解)●国家所有权●国有财产的范围城市的土地、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矿藏、水流、海域;野生动植物资源;无线电频谱资源;国防资产;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
●国家所有权的行使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授权——国家各级机关、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投资——国有企业的财产自己所有,国家享有出资者的权利●集体所有权(农民集体组织+ 城镇集体组织)●私人所有权(2)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专有部分所有权:单元空间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共有部分所有权: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管理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进行共同管理●专有部分所有权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专属部分享有独立的所有权。
业主在行使专有部分所有权时,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居民住宅商用的,除遵循规约外,应当经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共有部分所有权全体业主对整个建筑物及建筑区划内的公共部分享有共有权。
业主对共有部分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而不履行义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如,地基、电梯、管线、走廊、顶层露台。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其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例题】(1)甲、乙、丙、丁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共四层)的一至四层住宅,并各自办理了房产证。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甲、乙、丙、丁有权分享该住宅楼的外墙广告收入B.一层住户甲对三、四层间楼板不享有民事权利C.若甲出卖其住宅,乙、丙、丁享有优先购买权D.如四层住户丁欲在楼顶建一花圃,须得到甲、乙、丙同意(2)王某有一栋两层楼房,在楼顶上设置了一个商业广告牌。
《经济法》第四章 物权法ppt课件

所有权的取得,是指主体根据一定法律事实获得某物
概念 的所有权,从而在该特定主体与其他人之间发生以该
物为客体的所有权法律关系。
1、所有权的原始取得
(1)先占。先占是指对无主动产由最先占有者取得其所有权。
先占取得的标的仅仅限于动产,对不动产不能先占取得。
条件:(1)标的物为无主物。抛弃物属于无主物。发现的文
取得方式很特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设用地
使用权主要通过国家出让和划拔的方式取得。(4)国有
土地具有商品属性,可以进入市场流通领域。根据我国
相关土地法和城市房地产法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
以依法转让、抵押。
最新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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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使 4、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消灭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一般比较长。根据 《物权法》,引起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消灭的原因 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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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述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就是指业主所享有的、对建筑内不
概念 动产的专有部分的专有所有权,以及对共有部分享有
的共有所有权及共同管理的权利。
① 专有权 ② 共有权 ③ 共同管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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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主大会的权利
根据《物权法》第75条和第76条的规定,业主可以设 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具有如下权利: ①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②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 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③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 委员会成员;④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⑤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⑥改建、 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⑦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 其他重大事项。
☺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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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题·单选题】某失物招领处将一块已经超过招 领期限的手表以拍卖方式卖给甲,乙盗得该表并赠 与丙,丙将该表丢失,被人拾起又送到招领处。经 查,该手表原为丁所有,该表的所有权属于( )。 A.甲所有 B.丙所有 C.丁所有 D.甲、丙、丁三人共有
经济法物权法律制度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在市区某地段开发建设了一处住宅小区,该小区共有20栋住宅楼。
2010年,开发商将小区的一部分住宅楼对外销售,其中包括某业主(以下简称“业主”)购买的位于第15栋的住宅。
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业主购买的住宅面积为100平方米,总价款为80万元,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
合同签订后,业主按照约定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该住宅的产权证书。
2011年,开发商开始对该住宅小区进行配套设施建设,包括绿化、道路、停车场等。
然而,在建设过程中,开发商发现第15栋住宅楼的基础设施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需要拆除重建。
开发商立即向业主告知了这一情况,并提出以下解决方案:1. 开发商承担拆除重建费用,但业主需配合拆除重建工作;2. 开发商赔偿业主因拆除重建造成的损失;3. 开发商与业主协商,重新调整住宅面积和总价款。
业主认为,开发商在未告知其情况下擅自拆除住宅楼,侵犯了其物权,要求开发商承担侵权责任。
双方就此发生纠纷。
二、法律分析1. 物权法律制度概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物权法律制度主要包括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
在本案例中,主要涉及物权法的相关规定。
2. 物权法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物权人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其财产的权利。
”在本案例中,业主作为住宅的物权人,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其财产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条规定:“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存在安全隐患,需要拆除、重建的,应当依法拆除、重建,并保障物权人的合法权益。
”在本案例中,开发商在未告知业主的情况下擅自拆除住宅楼,侵犯了业主的物权。
三、案例分析1. 开发商是否侵犯了业主的物权?根据上述法律分析,开发商在未告知业主的情况下擅自拆除住宅楼,侵犯了业主的物权。
首先,业主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其财产的权利,开发商未经业主同意拆除住宅楼,侵犯了业主的占有权。
经济法-物权法律制度_真题-无答案

经济法-物权法律制度(总分102,考试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1. 下列财产中,只能属于国家所有权客体的是( )。
A. 土地B. 房屋C. 水面D. 矿藏2. 甲乙签订合同,将甲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于乙,但双方未办理登记。
后甲又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于善意的第三人丙并登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乙不得以其设立在先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对抗丙设立在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B. 乙可以其设立在先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对抗丙设立在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C. 甲无权流转承包地D. 乙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3. 甲购买手机一部,交给同事乙请其代为上号。
乙将该手机赠与了其亲戚丙,内受赠时并不知道手机不为乙所有,后小偷将此手机偷走。
手机的所有权应归( )。
A. 甲B. 乙C. 丙D. 小偷4. 科贸房地产开发公司于1995年7月1 日以出让方式获得某市一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使用年限为40年。
经开发建成商品房后,1999年7月1日将该宗房屋一并转让给大洋公司,大洋公司将其作为职工住宅分配给职工居住,职工李某于2000年1月1日搬人新居,此时李某对该土地的使用年限为( )。
A. 40年B. 70年C. 35年6个月D. 36年5.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建筑区划内业主共有所有权的是( )。
A. 建筑物的地基B. 建筑区划内的物业服务用房C. 建筑物的消防设施D. 开发商随房屋出售而赠与业主的停车位6. 甲向乙借款,约定以自己的皇冠车抵押于乙。
双方为此签订了抵押合同,但在抵押登记时,登记为甲的奥迪车抵押给乙。
因甲未能及时还款,乙欲行使抵押权。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乙只能对甲的皇冠车行使抵押权B. 乙只能对甲的奥迪车行使抵押权C. 乙是对皇冠车还是对奥迪车行使抵押权,由乙决定D. 乙是对皇冠车还是对奥迪车行使抵押权,由甲决定7. 下列选项中取得所有权是基于公示原则的是( )。
A. 甲在垃圾堆拾取他人抛弃的旧物B. 甲从市场上以正常价格买到一件赃物C. 甲从乙处买得一台电脑D. 甲误将乙的房子登记为自己的房子,后甲将此房转让给丙,甲丙之间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丙取得该房所有权8.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专有所有权和共有所有权。
第四章 物权法律制度

(二)物权法定原则
• 3、原因 • 物权的对世效力、发挥物尽其用的经济效 益、保障交易便捷和安全、整理现有物权 类型 • 4、作用 • 稳定了社会经济关系,减少了交易成本, 保障了交易安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物 权法定所带来的僵化也可能会损害社会经 济发展的活力。
• (1)留置标的物 • (2)优先受偿 • (3)妥善保管留置物
6、留置权的行使
• 2个月以上的履行期限
• 债务人超过规定的期限仍不履行其债务时, 留置权人可依法以留置物折价或拍卖、变 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第二节 所有权
• • • • 一、概述 二、各类所有权 三、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四、共有与相邻关系
一、概述
• • • • • • • (一)所有权的概念及特征 1、概念 2、特征 (1)完整性 (2)绝对权 (3)排他性 (4)永久性
(二)所有权的权能
• • • • • • 1.占有和占有权 2.使用权 3.收益权 4.处分权 事实上的处分 法律上的处分
中国独创,只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与传统物权类型 “地上权”性质相似。
传统物权类型 中国独创,将特许物权规定在用益物权的“一般规定”之 中,规定了海域使用权(法122),探矿权、采矿权、 取水权、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渔业权)(法123) 确立了不动产抵押、动产抵押(法180)、浮动抵押(法 181)、最高额抵押制度。 确立了动产质权(法208)、最高额质权(法222)、权利 质权(法223)制度 传统物权类型
(2)公信原则 公信原则赋予公示的内容具有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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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一物一权”原则,正确的说法是( )。
A:一物之上只能设立一个用益物权B: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担保物权C:一物之上只能设立一个物权D:一件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物权的基本原则。
一物一权原则是指同一物上只能成立一个所有权,不能成立两个以上的所有权。
包括一件共有物上也只能成立一个所有权,选项D正确。
一物之上是可以存在多个物权的,包括数个担保物权和数个用益物权,选项ABC错误。
2、下列关于物权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物权是指物的所有权B: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也是特定的C:物权的内容是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干涉D:物权的标的是物以及与该物有关的行为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故选项A错误。
物权的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故选项B错误。
物权的标的是物而不是行为,故选项D错误。
3、张某与某新建小区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后开发商将该房屋卖给不知情的李某,且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房屋的所有权归张某B:该房屋的所有权归李某C:张某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由于未办理产权登记而归于无效D:李某与开发商办理的产权登记由于张某签订合同在先而归于无效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物权变动。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所以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
作为物权变动的原因的合同行为的生效,与物权变动无关,所以C选项和D选项错误。
本题中,张某可以依据合同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比如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但是对于那套房子就不能再拥有产权了。
4、甲将自己的一间私房作价2万元转让给乙,乙略加修缮后,居住一年后以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丙,丙居住一年后以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丁。
以上几次转让都签订了买卖合同,但均未办理过户手续。
在丁居住期间,该房屋价格涨至20万元,甲乙丙丁就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
该房屋所有权应属于( )。
A:甲B:乙C:丙D:丁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不动产的物权变动。
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生效要件。
本题中的几次转让均未办理过户手续,所以房屋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
5、甲将自己所有的汽车出租给乙使用,租期未满时,甲又将该汽车卖给丙,甲将其享有的对乙的出租期满后的返还汽车请求权让与给丙。
此种交付方式属于( )。
A:现实交付B:简易交付C:指示交付D:占有改定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指示交付。
指示交付。
又称返还请求权的让与,是指让与动产物权的时候,如果让与人的动产由第三人占有,让与人可以将其享有的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给受让人,以代替现实交付。
本题中,如果甲将汽车出租给乙后,租期未满时,甲又将该汽车卖给乙,则属于简易交付。
6、甲在乙的画展上看中一幅画,并提出购买,双方以5万元成交。
甲同意待画展结束后,再将属于自己的画取走。
此种交付方式属于( )。
A:现实交付B:简易交付C:指示交付D:占有改定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占有改定。
占有改定,指动产物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然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而受让人则取得对标的物的间接占有以代替标的物的现实交付。
本题中,如果成交后,乙当即将画取走,则属于现实交付。
7、集体所有权是指集体组织及集体组织全体成员对集体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下列说法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集体所有权的客体包括不动产和动产B: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由当事人协商决定C: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D: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集体成员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集体成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点是集体所有权。
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
8、甲、乙、丙是邻居。
甲为修房向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建材,乙不同意。
甲遂向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丙要求甲支付占地费200元。
修房过程中,甲搬运建材必须从乙家院内经过,乙予以阻拦;修房过程中,产生巨大噪声,丙要求降低噪声。
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乙有权拒绝甲在其院内堆放建材B:乙有权阻拦甲经其院内搬运建材C:丙有权收取占地费D:丙有权要求降低噪声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相邻关系。
相邻一方因生产和生活上的需要,必须临时或长期通过对方使用的土地的,对方应当提供必要的方便。
9、甲公司与乙公司相邻。
甲公司为通行方便,与乙公司达成协议:甲公司借用乙公司的部分道路,甲公司每年向乙公司支付一定费用。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在乙公司的土地上设立了通行地役权B:甲公司的土地称为需役地C:乙公司的土地称为供役地D:甲公司经乙公司同意可以将该通行权设立抵押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地役权的概念。
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
10、甲从乙处借款10万元,甲以自己的一套高级音响作为抵押,乙要求在借款合同中写明:如果甲不能按期还款,则该音响直接归乙所有。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的要求符合法律规定B:乙的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C:如果甲同意,可以按乙的要求订立合同D:如果改为质押,可以按乙的要求订立合同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流质契约的禁止。
11、某中学为修缮教育设施向银行借款,银行要求该学校提供担保,学校以自有财产向银行设立抵押,以下财产可以抵押的是( )。
A:该学校的办公楼B:该学校的操场C:该学校的小汽车D:与临校存在权属争议的财产答案:C解析:本题是关于抵押权的标的即抵押物的问题。
学校的教育设施不得设定抵押。
所有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也不得抵押。
12、公民张某为筹款经商,以自有的价值20万元的汽车为抵押,向甲借款5万元,1个月后又以该汽车为抵押,向乙借款10万元,均未办理抵押物登记,且合同生效时间相同。
如果张某到期不能还款,该汽车拍卖所得为12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拍卖所得先偿还甲银行的贷款,剩余偿还乙的借款B:由于未办理抵押物登记,两项抵押均无效C:第2次抵押无效D:拍卖所得偿还甲4万元;偿还乙8万元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抵押的清偿顺序。
抵押权没有进行登记的,实现抵押权时,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13、甲家具厂与乙木材公司签订一份长期供货合同,合同约定:甲家具厂以自有的加工设备作为货款的抵押担物,担保金额最高为50万元。
在合同期限内,乙木材公司总计供货10次,货款总额为80万元;甲家具厂总计支付货款20万元,其余60万元无力偿还。
乙木材公司享有优先受偿的数额是( )。
A:20万元B:30万元C:50万元D:60万元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最高额抵押。
抵押权人实现最高额抵押权时,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高于最高限额的,以最高限额为限,超过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
14、在下列选项中,设备占有人不能行使留置权的是( )。
A:甲仓库保管乙工厂的设备,乙工厂未能按约定支付保管费B:甲运输公司运输乙工厂的设备,乙工厂未能按约定支付运费C:甲企业将设备租给乙工厂使用,乙工厂未能按约定支付租金D:甲工厂为乙工厂修理设备,乙工厂未能按约定支付修理费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留置权的行使。
选项C中,设备占有人乙工厂不是债权人,不能行使留置权。
15、甲答应将自己的一辆汽车转让给乙,双方签订了有效的买卖合同,但未办理登记手续。
后甲又将该汽车转让给出价更高且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乙得知后,依据合同要求丙返还该汽车。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甲乙之间,因没有办理登记手续,造成该汽车物权变更没有设立B:该汽车的转让自合同生效时设立C:因为丙属于善意第三人,乙无权要求丙退还该汽车D:乙有权要求丙退还该汽车,因为合同有效E:乙有权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答案:C,E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动产交付。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所以选项AB错误。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可以不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选项A、选项D错误。
16、下列选项中,属于合法征用的行为有( )。
A:某地方政府使用老张的渔船运送救灾物资B:某公司经理使用老李的汽车赶飞机C:某公安干警使用老刘的摩托车追赶犯罪嫌疑人D:某电视剧组使用老王的饭馆拍摄外景E:某车祸司机使用老赵的电话报警答案:A,C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征用。
征用要求必须是为了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
选项B、D、E 主体都不是国家,都不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属于借用或租用。
17、甲、乙、丙、丁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共四层)的一至四层住宅,并各自办理了房产证。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甲、乙、丙、丁有权分享该住宅楼的外墙广告收入B:一层住户甲对三、四层间楼板不享有权利C:若甲出卖其住宅,乙、丙、丁享有优先购买权D:如四层业主丁欲在楼顶建一花圃,无须得到甲、乙、丙同意E:如一层业主甲将自己的住宅改为办公用房,须得到其他有关业主同意答案:A,B,E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
该住宅楼的外墙属于住户共有,所以选项A正确,选项D错误。
三、四层间楼板不属于一层住户所有,一层住户对其不享有权利,故B项正确。
住户出卖其专有部分的,不需其他住户同意,其他住户也没有优先购买权,故C项错误。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故E项正确。
18、根据物权法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才能通过的事项有( )。
A:选举业主委员会B: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C: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D: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E:答案:C,D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共同管理权。
根据规定,业主对于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和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则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19、甲、乙、丙三人各出资2000元买一条船,约定各占1/3的份额。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如果约定甲病故,甲的法定继承人继承甲的份额B:如果将该船出租,甲、乙、丙三人可以各获得1/3的租金C:如果该船需要修理,甲、乙、丙三人可以各承担1/3的费用D:如果乙欲转让自己的份额,丙和张某都愿意以2000元买下,由甲决定卖给谁E:答案:A,B,C解析:本体考核点是按份共有。
共有人将份额出让给共有人以外的第三人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20、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一处住宅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后,对于该使用权,该公司可以自行决定行使的权利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