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计算规则(地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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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地基处理。
1.填料加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地基强夯按设计图示强夯处理范围以面积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建筑物外围轴线每边各加4m计算。
3.低锤满拍按实际面积计算。
4.振冲桩按设计桩截面乘以桩长以体积计算。
5.沉管灌注砂石桩按设计桩顶至桩尖长度加超灌长度(设计没有明确的按)乘以设计桩截面积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桩尖虚体积。
6.水泥搅拌桩:
(1)深层水泥搅拌桩、双轴水泥搅拌桩、三轴水泥搅拌桩按设计桩长加(设计有明确的按设计长度)乘以设计桩外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2)空孔部分按设计桩顶标高到自然地坪标高减导向沟的深度(设计未明确时按1m考虑)以体积计算。(3)插拔型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4)水泥搅拌桩凿桩头按凿桩长度乘桩截面积以体积计算,套用第三章桩基础工程凿桩头灌注钢筋混凝土桩子目,其中,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7.高压旋喷桩:设计桩长加上超灌长度计算。若设计未明确超灌长度的,桩的超灌长度按计算;凿桩头按凿桩长度乘桩截面积以体积计算,套用第三章桩基础工程凿桩头灌注钢筋混凝土桩子目,其中,人工、机械乘以系数。<勘误一>
8.注浆地基:
(1)分层注浆钻孔数量按设计图示以钻孔深度计算。注浆数量按设计图纸注明加固土体的体积计算。(2)压密注浆钻孔数量按设计图示以钻孔深度计算。注浆数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①设计图纸明确加固土体体积的,按设计图纸注明的体积计算。
②设计图纸以布点形式图示土体加固范围的,则按两孔间距的一半作为扩散半径,以布点边线各加扩散半径,形成计算的平面,计算注浆体积。
③如果设计图纸注浆点在钻孔灌注桩之间,按两注浆孔的一半作为每孔的扩散半径,依此圆柱体积计算注浆体积。
二、基坑与边坡支护。
1.打、拔槽型钢板桩按单根钢板桩全长的理论重量乘以钢板桩根数以质量计算。
2.砂浆土钉、砂浆锚杆的钻孔、注浆,按设计文件或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钻孔深度以长度计算。
3.有粘结预应力钢绞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锚固长度与工作长度的质量之和计算。
4.锚杆制作安装按锚杆长度以质量计算。
5.喷射混凝土支护区分有筋与无筋按设计文件或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以面积计算。
6.锚头制作、安装、张拉、锁定按设计图示以“套”计算。
7.木、钢挡土板按设计文件或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支档范围以面积计算。
8.袋土围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9. 人工打圆木桩按设计长度及截面尺寸套相应的材积表以体积计算。<勘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