舰船航速试验规范
航行试验大纲
29.
在主机负荷试验时,测量船体及上层建筑的振动(垂向及水平振动),测点位置为罗经甲板雷达桅处、驾驶甲板两舷及驾驶室中央、其他每层甲板、平台各一点、主机旁、集控室、舵机舱顶部以及其他感觉振动较大的地方(由船东、船级社或设计部门人员在现场指定)。
30.
31.
本试验可结合试航进行,也可在其他时间单独进行。
4.8
4.9
开机并确认在外部相关设备已处于正常工作情况下,AIS应在2min内正常工作并按照规定的报告速率发射本船信息。
4.10
4.11
按照图纸和技术资料检查设备安装、接线的准确和牢固性,通电后用设备试验频道做发射试验,检查其输入数据准确性。
9.
10.
10.1.
10.2.
10.2.1.
10.2.2.
5.2.1,6
5.2.1,7轴向振动报警装置试验。
5.2.1,8
5.2.1,9
5.2.1,10
10.5.
10.6.
10.6.1.
10.6.2.
10.6.3.
10.6.4.
(1)记录蒸汽温度和压力;
(2)
(3)记录给水温度和压力。
(4)
(5)蒸发量测量(流量计应经过标定)。
(6)
10.6.5.
10.6.6.
32.
33.
检查外加电流阴极保护装置(ICCP)的各部件安装是否正确,并作效用试验、测定并记录保护电流密度。防海生物装置作效用试验、测定并记录保护电流密度。
34.
35.
将救生艇吊放至水面,起动艇的推进装置。救生艇在海面绕大船一圈,检查其工作情况。同时测定船首、中、尾两舷标尺的吃水。
36.
37.
2023年船舶航海试验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船舶航海试验安全管理规定____年船舶航海试验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船舶航海试验的安全进行,促进航测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提高航测效率和精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船舶航海试验活动的船舶所有人、经营人、船舶航海试验机构以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船舶航海试验是指利用船舶进行海洋、河流、湖泊等水域的测量、监测、勘测工作及相关科研和教学活动。
第四条船舶航海试验应当按照科学、合理、安全、高效的原则进行。
相关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航测知识和技能,持有合格的船舶航海试验执业资格证书。
第五条船舶航海试验应当符合国家的海洋权益保护政策和海洋环境保护要求。
航测过程中不得捕捞、破坏珊瑚礁和其他海洋生物及生态环境。
第六条船舶航海试验应当按照相关的规划、许可、审批程序进行,确保活动的合法、合规。
第七条船舶航海试验的安全管理应当遵循主体责任、风险管理、安全监管的原则。
相关机构和人员应当加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人员、设备的配置,确保航测活动的安全进行。
第二章安全风险评估第八条船舶航海试验活动前,船舶所有人、经营人、船舶航海试验机构应当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明确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应对措施。
第九条安全风险评估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船舶航行安全、设备故障风险、人员伤亡风险、环境污染风险等。
第十条船舶航海试验活动应当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综合评估,确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安全风险评估应当以科学、客观、可操作性为原则,采用专业的方法和工具进行。
评估结果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第十二条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应当及时提交给相关机构,用于制定船舶航海试验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应当纳入船舶航海试验活动的监管和考核范畴。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四条船舶航海试验的安全管理应当根据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制定安全管理措施,确保航测活动的正常进行和船员及船舶安全。
第十五条安全管理措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船舶维护保养、设备监测维修、人员培训和安全巡查等。
航行试验的试验方法总结
航行试验的试验方法总结船舶航行试验,又称试航,是船舶试验的最后一项试验,也是船舶试验中最重要一项。
船舶航行试验的试验项目、内容、方法、程序和试航计划应该会同船东和船级社等有关方面预先商定,并由船厂、船东和船检机构三方代表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首制船通常还请设计单位参加试航。
在试航前,对主要机械设备再做一次检查,并带足燃料、滑油和淡水及生活给养和救生器具,掌握气象预报情况,试验期间,风速尽可能小,海面尽可能平静,水下部分的船体和螺旋桨尽可能清洁,准备好测试仪器和专用工具,测速前应交验计程仪。
船厂对试航全过程作详细记录,为编写产品说明书提供实际数据。
试航一般在指定航区内进行。
一、主机航行试验在船舶航行试验中,主机是主要的试验对象。
主机试验的目的是在船舶处于航行状态下全面地、切实地检查主机,以及直接为主机服务的各种辅机、系统的安装质量、运行稳定性和工作可靠性,并测知主机实际发出的功率和滑油、燃油的消耗率。
主机航行试验包括平衡试验、负荷试验和性能试验。
1 主机平衡试验主机平衡试验就是对主机各缸进行调整,使各缸发出的功率接近相等。
各缸的平衡可通过调整各缸的热工参数来实现。
2 主机负荷试验主机负荷试验应在汽缸平衡试验符合要求后进行。
主机负荷试验是考验主机持续运转的可靠性,确保船舶投入运行后有较好的续航能力。
3 主机性能试验主机性能试验主要包括操纵性能和使用性能和可靠性能三个方面。
(1)操纵性能试验有启动、换向、调速和限速等试验内容。
(2)使用性能试验有最低稳定转速、临界转速和停缸等试验内容。
(3)可靠性能试验有超速、倒车等试验内容。
二、航速试验船舶的航速是船舶的重要性能指标。
航速试验的目的是为了确知船舶处于不同载况(轻载、重载)和不同螺旋桨转数下的航速及其相应的主机功率、螺旋桨推力,从而求得转数、航速、功率和推力间的关系。
三、操纵性试验1 回转试验回转试验的目的是通过对纵距、横距、战术直径和回转直径的测定来了解船舶的回转操纵性能。
船舶保持航向最小航速的测定方法与流程
船舶保持航向最小航速的测定方法与流程船舶保持航向最小航速是船舶运行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直接关系到船舶的运行效率和燃油消耗。
在实际操作中,船舶保持航向最小航速涉及到多种因素和方法。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来探讨船舶保持航向最小航速的测定方法与流程。
一、船舶保持航向最小航速的定义及重要性在船舶运行过程中,保持航向最小航速是指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和操作,使船舶在保持特定航向的情况下,达到最小航速的状态。
为什么要保持航向最小航速呢?这与船舶的节能减排密切相关。
随着环保意识的增强,减少燃油消耗、降低排放已成为船舶运营的一项重要任务。
保持航向最小航速也能减少运输成本、延长燃油使用寿命,提高船舶运输效率。
二、船舶保持航向最小航速的测定方法1. 流水线法流水线法是一种常见的测定船舶保持航向最小航速的方法。
它通过在船舶周围设置流水线,根据流水线的变化来确定船舶保持航向最小航速的状态。
具体操作流程包括设置流水线,观测流水线的变化情况,并记录相关数据,最终得出船舶的最小航速状态。
2. 模拟试验法模拟试验法是通过模拟船舶在不同航速和航向下的运行状态,进而确定船舶保持航向最小航速的方法。
该方法需要借助模拟设备和软件,对船舶的运行状态进行全方位模拟,最终找出最小航速状态。
这种方法虽然比较复杂,但其测定结果准确性高,具有较强的实用性。
3. 实船试验法实船试验法是将船舶投入实际运行中,通过实时监测航向和航速的变化,最终确定船舶保持航向最小航速的方法。
这种方法的优点在于能够真实地反映船舶在实际运行中的状态,但同时也存在操作风险和成本较高的缺点。
三、船舶保持航向最小航速的测定流程1. 前期准备在进行船舶保持航向最小航速的测定之前,首先需要做好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
这包括确定测定方法、准备必要的设备和工具,对测定过程进行详细的规划和安排。
2. 测定操作根据选定的测定方法,按照操作流程进行测定。
这包括设置流水线、进行模拟试验或进行实船试验等具体操作。
船体系泊及航行试验大纲
E 试验开始和结束时,应测定和记录风向、风速、船舶航向和水流情况。
船体试验试航大纲
第5页
3.2.2惯性试验
测定主机在下列各种变速情况下,船舶的滑行距离和滑行时间,试验时船舶保持正舵,顺流和逆流各作一次。
A全速正车→停车,测定自停车令发出至船舶停止前进时的滑行距离和滑行时间,以及船首方向偏转度数。
试验以船厂为主,会同船检、用船、设计等单位进行。试验前由船厂负责制定具体计划、程序和方法,试验中船厂应认真作好各种测试记录,试验后由船厂将各种试验记录、报告、结论送船检、用船单位和设计单位存查。
2. 系泊试验
2.1试验条件
2.1.1系泊试验应在船、机、电各项目的工程安装完毕后进行。
2.1.2试验前,船厂应按船舶制造检验规程和各种规范定义以及批准的设计文件、图纸中有关要求完成各种检验和初步试验,诸如:
B 试验前使主机转速稳定5-10分钟,舵操至规定角度时,舵角不得摆动,以形成稳定的回转区。
C 试验前应测定记录船舶吃水、风向、风速和水流情况。
3.2.4航向稳定性试验
本试验应在无横风、横流条件下进行,试验前应测定记录船舶吃水、风向、风速和水流情况。
A 船舶全速航行并保持航向不变,测定为了保持航向不变所需要的操舵次数和操舵角,连续测定5分钟,顺流和逆流各测一次。
2.2锚泊设备及绞盘试验
2.2.1核对锚的数量、重量、链长度及直径、锚卸扣和连接卸扣等的备品数量、钢印标志。检查各节锚链之间的卸扣连接的可靠性。
2.2.2检查起锚机、闸刀掣链器、导链轮及锚链筒相对位置的正确性及可靠性。
2.2.3审查起锚机等设备的产品合格证书、试验报告、验收文件和完工图纸。
2.2.4负荷试验
船舶航海试验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船舶航海试验安全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船舶航海试验过程中的安全,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行船舶航海试验的船舶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船舶航海试验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海事组织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船舶所有人、船管部门和试验负责人应承担船舶航海试验的安全管理责任。
第五条船舶航海试验应在符合安全要求的试验场所进行,并保证试验场所的安全性。
第六条实施船舶航海试验前,应进行试验计划编制和安全风险评估,明确试验目标和安全防范措施。
第七条船舶航海试验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应及时报告,并采取必要的救援和补救措施。
第八条船舶航海试验结束后,应进行总结评估,并记录试验过程中的信息和经验教训。
第二章船舶航海试验计划编制第九条船舶航海试验计划应包括试验目标、试验内容、试验环节、试验时间等内容。
第十条船舶航海试验计划应考虑试验场所、条件和环境因素,合理安排试验顺序和时间。
第十一条船舶航海试验计划应根据试验目标和内容制定安全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二条船舶航海试验计划编制应充分考虑试验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能力要求。
第十三条在船舶航海试验计划编制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试验时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并做好应对措施。
第三章船舶航海试验安全风险评估第十四条船舶航海试验安全风险评估应采用科学、客观、全面的方法进行。
第十五条船舶航海试验安全风险评估应考虑试验的时效性和不确定性,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
第十六条船舶航海试验安全风险评估应包括试验场所、设备、人员、天气、海况等方面的风险评估。
第十七条船舶航海试验安全风险评估应明确风险等级和风险管理措施,并进行风险评估结果的跟踪和监控。
第十八条船舶航海试验安全风险评估应与试验计划编制相衔接,确保试验计划中的安全防范措施得到合理实施。
第四章船舶航海试验人员管理第十九条船舶航海试验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且经过相关的安全培训和考核。
第二十条船舶航海试验人员应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服从试验指挥和试验负责人的指挥。
船体试验试航大纲
2.2.3检查各节锚链之间的连接可靠性。
2.3舵设备
2.3.1检查整理舵设备的型号、规格。
2.3.2检查舵系安装是否正确,舵叶转动角度是否符合要求,检查驾驶室内舵角指示器与实际舵角是否一致,其偏差<1°。
2.4救生设备
船体试验试航大纲
Test and trial program
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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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操舵实验
7.1在主机100%最大持续功率,正常电动液压状态下进行操舵实验,测定操舵时间。
7.2船舶全速直线航行,左转舵35°,直至船从原航线左转35°,立即转舵至右舵角35°,直至船的航向为原航向右转35°,立即将舵再次转到左舵角35°,直到船头达到原直线航向,记录从直线至航向偏左35°,再至航向偏听偏左右35°,最后回到原直线航向的总时间。
9.2左右两锚分别以>9m/分的速度起锚,检查链轮、制链器现锚链筒的情况,应无异常跳动、反转、发热、敲击的异常情况发生。
船体试验试航大纲
Test and trial progr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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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密性试验大纲
一、概述
该试验大纲是根据ABS规范对密性试验的要求编制的,本拖轮的密性试验采用冲水试验。
4.航行试验
4.1磁罗径校准
4.2航速测定
4.2.1试验时船舶排水量为轻船状态即空船加20%的油水及试航人员。
4.2.2环境条件:风力不超过蒲氏风标3级,水域宽度为船左右舷至岸距各≥100m,水深≥15m,水域基本平静。
4.2.3船体水下部分光滑,无水生物及障碍物。
船体试验试航大纲
Test and trial program
系泊、航行试验大纲
1.总则:1.1系泊试验应在全船各项工程基本竣工后,能满足本大纲的试验条件要求时进行。
1.2航行试验应在消除了系泊试验中发现的故障,缺陷后进行。
1.3每个项目的试验结果,均应满足试验大纲要求。
1.4作好各种试验记录、试验结束后,应及时整理出试验报告和有关技术文件(一式三份),提交验船部门审核。
2.系泊试验:(船体部分)2.1操舵设备和系统2.1.1检查操舵装置安装的准确性和符合性。
2.1.2检查把舵从一舷转到另一舷时舵角限位器安装准确性。
2.1.3检查舵角指示器与舵的实际位置的相对准确性,偏差应不大于1°。
2.1.4操舵效用试验,记录把舵从一舷35°转列另一舷30°所需时间,不超过20S。
2.1.5舵系统作密性试验,试验压力4Mpa持续5分钟不允许有渗漏。
2.2系泊设备2.2.1检查系榄羊角位置是否符合实际使用要求,并检查其安装质量和水密性。
2.3栏杆、扶手设备2.3.1检查栏杆、扶手的紧固性和可靠性及螺栓穿过甲板处的水密性。
2.4门、窗及舱口盖的检查和试验2.4.1门窗及舱口盖装船后,检查其安装是否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且安装应牢固。
2.4.2检查门、窗及舱口盖是否能正常启闭,铰链及把手应转运灵活。
2.4.3门、窗及舱口盖的淋水试验。
2.5通风2.5.1检查机舱自然通风的效果。
(轮机部分)2.6主机起动试验将起动电瓶充足电,在中途不充电的情况下,柴油机从冷态开始连续进行6次起动,每次间隔不少于1分钟,记录起动前后电瓶电压。
2.7主机负荷试验2.7.1各种工况及试验时间2.7.2主机负荷试验时,因故障停车,在全负荷试验时停车一次超过15min或累计超过30min时应重做试验。
2.7.3试验时要求记录油压、水温、油温等数据。
2.7.4检查尾轴密封效果要求滴水不成线。
2.8燃油系统2.8.1检查燃油管系完整性,并做效用试验。
2.9冷却水系统2.9.1检查海底阀的使用效果和主机进排水效果。
试航测速的工作要领
(1)纵倾要求:船模试验平浮时,纵倾要求控 制在 1%船舯吃水范围内;船模试验有纵倾时,纵倾 要求船艏吃水偏差需控制在±0.1 米范围内;
(2)排水量要求:±2%误差,与船模试验对 应吃水的排水量比;
(3)横倾要求:初始横倾角不超过 0.5°。 吃水的读取:船上液位遥测系统上读取。出航 前,液位遥测系统要调试准确,一般在倾斜试验或 空船测定试验时报验调试完毕。试航时调整压载需 要的时间较长,同时为了兼顾货油舱的强度试验/泡 舱试验等,需要提前做好压载计划,合理安排时间 调整压载。为了节省试航时间,经常是一边航行一 边调整压载。船在航行时,吃水系统上的读数变化 很大,加上船航行时的艏下沉效应等,导致系统上 显示的吃水并不是船舶静态下的吃水。测速前需停 船检查吃水,当船舶停下来后如果发现吃水没有达 到测速吃水要求,还要花时间来调整吃水。调整吃 水可能需要一到两个小时,如果没有考虑还要调整 吃水而通知了船东、船检准备测速的话,就会让船 东、船检觉得没有计划,浪费时间。因此,测速前
(1)扭力仪:测量轴功率示意如图 2。常用扭 矩计算公式如下:
TFS
(VFS )()(E)(4)(D04 D14)
(VEXC)(GF)(N )(16,000)(1 )(GXMT)(D0)
P=9.55Mn M=VTFS E 弹性模量,钢轴一般取 206800N/mm2 出航前需完成扭矩调零,扭矩调零时船舶静止, 并保证螺旋桨周围浪和流尽量小,以减少外界的影 响。 (1)方法:螺旋桨顺时针缓慢转三圈,然后逆 时针缓慢转三圈,正反转后的数值作为 0 扭矩;(2) 转速仪:测量轴转速 RPM;(3)DGPS:测速;(4) 风速风向仪:一般是用船上自带的仪器记录数据; (5)水深:船上测深仪;(6)航向角:船上罗经仪; (7)水温计、水密度计等;(8)浪高仪:目前主要 有以下几种。具体比较见下表 1。
4 快速性试验(船舶性能试验)
h (v m 2 g v )2 2 v m g 2 2 1 g [ v ( m v )2 2 ( v m v )v m 2 ]
令 xv/vm ,整理后得: a Axbm 2 (x22x)
1x 2g
若已知A、a及 v m值即可求出回流的平均速度 。v
池壁修正曲线
•池壁修正2: ΔV/V = m1/(1 - m1 – Fnh2)
一 试验目的和意义(2)
❖ 阻力试验目的
确定船体阻力,研究线型和船体参数变化对船 体阻力的影响,研究各种附体阻力及其对总阻 力的影响,选择优良的线型.
❖ 推进器的敞水试验
研究推进器自身的水动力特性及各种参数变化 对性能的影响.
❖ 自航试验
分析研究各种推进效率成分的重要手段,采用 一定的方法预报实船性能,验证是否满足快速 性要求,同时也可以判断船机桨的匹配性.
5.1 螺旋桨模型试验的相似条件和要求
几何相似;Dm的决定;150mm / 300mm 螺旋桨模型有足够的深度; 试验时雷诺数应大于临界雷诺数。 进度系数相等。
螺旋桨雷诺数采用ITTC推荐表达式:
Re c0.75
va 2(0.75nD )2 v
临界雷诺数一般大于3×105
桨模的沉深深度:h s(0 .62 ~ 1 .5 0 )D m
3 试验速度修正
*注意到池壁影响问题。最简便实用池壁修正方法是根据所 谓的阻塞效应修正船模速度。
*阻塞效应的修正:
计算 v,并将试验曲线 Rtm修v正m 为
Rtm 曲(线vmv)
*根据连续性定理,可得:A m v (A a b h )v m ( v )
v abh
或
vm A(abh)
根据伯努利方程,有
SN361船体系泊及航行试验大纲-终版
总述1.本大纲按照《海船系泊及航行试验通则》GB/T 3471-1995的要求编制。
2.本大纲包括系泊试验及航行试验,涉及电气和轮机的内容,请查找相应文件。
各项目的试验程序由负责船舶建造的管理部门决定。
3.在各项目试验开始前,各有关人员应熟悉该项目的使用说明书及相关的施工设计图纸。
4.试验应在所有系统及辅助设备完工后进行。
5.系泊试验及航行试验所使用的测试设备和仪器,应具有国家有关主管机构签发的有效合格证件。
对与法定和船级检验有关项目的测试设备和仪器,执行检验的单位有权检查其精度等级、定期鉴定的书面文件或记录。
6.本大纲所包括的各设备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各系统可以同时进行试验。
7.试验需由船级社验收时,应通知船检参加,涉及到设计性能的试验项目,应通知设计单位参加。
8.船东代表可参加所有项目的试验。
9.每个项目的试验结果,应符合适用的法规、规则、公约、规范或标准的规定。
10.航行试验前,应按验船部门同意的标准进行倾斜试验,其试验报告应经验船部门批准认可。
11.航行试验前,船厂应消除系泊试验中发现的故障、缺陷,并取得验船部门签发的试航证书。
12.试验结果由船厂质检处检验员记录于规定的表格上。
试验结束后,船厂应整理出有关技术文件和试验报告,并作为检验和交船的必须技术文件,提交给验船部门和用船单位。
13.本大纲试验项目的要求,适用于续造的姊妹船。
第二部分航行试验1.概述1.1本航行试验大纲,各项目的试验程序由负责船舶建造的管理部门决定。
1.2本大纲试验项目的要求,适用于首制船及续造的姊妹船。
1.3在各项目试验开始前,各有关人员应熟悉该项目的使用说明书及相关的施工设计图纸。
1.4本大纲所包括的各设备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各系统可以同时进行试验。
1.5试验需由船级社验收时,试验记录须经船级社验船师过目。
1.6船东代表可参加所有项目的试验。
1.7试验结果由船厂质检处检验员记录于规定的表格上。
1.8海上试航所涉及的机电设备须先行在码头试车结束。
实船测试规程综述
实船测试规程综述1 前言实船试航中常规的船舶性能测试项目有:航速试验、操纵性试验、轴功率试验、船体振动试验和舱室噪声试验等。
对于军船还有耐波性试验和船体结构强度试验。
其测试结果代表了船体设计建造的水平,也是船厂能否顺利交船的重要依据。
遵循相应的测试规程,准确得到各种测试数据,是船东、船检、船厂和设计部门对测试人员的共同要求。
规定船舶性能测试规程的标准比较多,有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行业标准和ISO标准等。
下面根据笔者的多次实船测试工作体会,结合各类测试项目,对相应的测试规程稍作介绍。
2 航速试验在试航中,航速的测量极为重要。
航速测量结果是船东、船厂和船舶设计研究部门都非常关心的。
随着吨位的增大,传统的叠标测速法由于测速场的水深和有效试验海面面积的限制已不能满足测试要求。
用GPS定位测船舶航速的方法已被国际船舶界广泛使用和认可。
目前正式发布的测速规程主要有CB/Z 189-96《水面舰艇实艇快速性试验方法》和CB/T 3767-1996《海船测速试验方法》,都规定了叠标法和GPS测速法,但关于GPS测速法规定并不全面。
由708所起草的船舶行业标准《船舶航速和操纵性的DGPS测试方法》正处于报批阶段,该标准规定了用DGPS接收机测试船舶航速和操纵性的方法,现将其中有关航速试验部分作一介绍。
2.1 DGPS接收机对接收机的选用、检查、维护、坐标和时间、应用软件等作了规定。
要求在差分信号作用200nmile内,定位误差应不大于5m(置信度95%,水平精度因子值不大于4)。
天线安装位置应尽量远离无线电干扰,天线5°仰角以上空间对卫星的视野应清晰,天线接地线应与船的接地系统连接,应能接收到4颗以上有足够强度的卫星信号。
应选择差分信号最强的差分台,保证差分信号良好。
2.2试验条件关于试验条件的规定该标准与其他标准一样。
试验海区应有足够的助航距离和回旋余地,水深满足要求。
风力不应大于蒲氏3级,海浪不应超过2级,潮流平稳。
关于长江江苏段船舶航速规定的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关于长江江苏段船舶航速规定的通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通告第1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关于长江江苏段船舶航速规定的通告为维护长江江苏段水上交通秩序,规范船舶航行行为,提高航道整体通航效率,保障船舶、设施和人命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结合长江江苏段通航实际情况,对船舶航速规定如下:一、船舶在长江江苏段水域航行,应当保持正规了望,注意观察,并采用安全航速航行,防止发生水上交通事故。
船舶安全航速应当根据能见度、通航密度、船舶操纵性能和风、浪、水流、航路状况及其周围环境等主要因素确定。
二、船舶在长江江苏段水域正常航行时,航速不得低于4千米/小时。
三、船舶在长江江苏段下列水域航行时,航速不得超过相应的最高航速限制:一类水域为桥区水域(无障碍桥墩除外)和渡运水域。
船舶进入一类水域前,对航速进行控制,抵达该水域上界或下界线时,逆流最高航速不得超过8节,顺流最高航速不得超过11节;进入该水域后,采用安全航速,谨慎通过,最大航速不得超过三类水域对最高航速限制的规定。
二类水域为通航密集区和交汇区、汊河口水域。
船舶在二类水域航行,逆流最高航速不得超过9节,顺流最高航速不得超过12节。
三类水域为除一类和二类水域以外的其他水域。
船舶在三类水域航行,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顺流最大航速不得超过15节,其它月份最大航速不得超过13节;逆流最大航速不得超过12节。
一类、二类、三类水域具体情况见附件。
四、正在执行公务的公务船舶、正在从事搜寻救助的船舶、以及经海事管理机构核准的其他船舶,可不受最低、最高航速的限制。
五、本规定不免除船舶对于附近正常航行、停泊或作业船舶、设施的浪损责任。
六、本规定不免除船长在限速情形下对安全所负的责任。
七、本规定的航速限制水域如有调整,海事管理机构将及时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长江江苏段一、二、三类水域一览表长江江苏段一、二、三类水域一览表二〇一〇年六月八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长江江苏段船舶航速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长江江苏段船舶航速规定(2010年10月13日发布)为维护长江江苏段水上交通秩序,规范船舶航行行为,提高船舶整体通航效率,保障船舶、设施、人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结合长江江苏段实际通航情况,对船舶船舶航速规定如下:一、船舶在长江江苏段水域航行,应当保持正确瞭望,注意观察,并采取安全航速航行,防止发生水上交通事故。
船舶安全航速应当根据能见度、通航密度、船舶操纵性能和风、浪、水流、航路状况及其周围环境等主要因素确定。
二、船舶在长江江苏段水域正常航行时,航速不得低于4千米/小时。
三、船舶在长江江苏段下列水域航行时,航速不得超过相应的最高航速限制:一类水域为桥区水域(无障碍桥墩除外)和渡运水域。
船舶进入一类水域前,对航速进行控制,抵达该水域上界或下界线时,逆流最高航速不得超过8节(14.816公里),顺流最高航速不得超过11节(20.372公里);进入该水域后,应采用安全航速,谨慎通过,最大航速不得超过三类水域对最高航速限制规定。
二类水域为通航密集区和交汇区、叉河口水域。
船舶在二类水域航行,逆流最高航速不得超过9节(16.668公里),顺流最高航速不得超过12节(22.224公里)。
三类水域除一类和二类水域以外的其他水域。
船舶在三类水域航行,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顺流最大航速不得超过15节(27.78公里),其他月份顺流航速最高不得超过13节(24.076公里)。
逆流最大航速不得超过12节(22.224公里)。
一类、二类、三类具体情况见附件四、正在执行公务的公务船舶、正在从事搜寻救助的船舶、以及经海事管理机构核准的其他船舶,可不受最大最低、最高航速的限制。
五、本规定不免除船舶对于附近正常航行、停泊或作业船舶、设施的浪损责任。
六、本规定不免除船长在限速情形下对安全所负的责任。
本规定的航速限制水域如有调整,海事管理机构将及时发布。
特此通告附件:长江江苏段一、二、三类水域一览表。
船舶航海试验安全管理规定(3篇)
船舶航海试验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为保证航海试验过程中各项作业安全高效,防止发生意外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船舶建造航海试验安全管理。
3管理内容及要求3.1船舶航海试验前的组织准备3.1.1企业应在船舶航海试验前成立航海试验指挥部,负责航海试验全过程的生产指挥和安全管理工作。
3.1.2按照便于员工安全操作的原则,编制船舶航海试验大纲/试验程序。
根据航海试验大纲/程序和合同要求制定航海试验计划,对各航海试验项目进行安全策划,制定出试验过程中所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要求,经航海试验指挥部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3.1.3根据航海试验计划,制定出航行计划,指定试航海域和避风锚地,经航海试验指挥部审核、批准后,报集团安监部备案。
3.1.4航海试验前,召开航海试验准备会,在研究航海试验计划的同时,研究分析安全措施的可靠性。
3.1.5按参加航海试验人员数量合理配置休息室,禁止将灭火系统舱室、驾驶室、集控室等重要场所作为休息室。
3.1.6指派一名随船医生,配备足够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包括常用的感冒、消炎、腹泻、急救等类药品和绷带、担架等器材;确保在应急情况下能够进行必要的应急处置。
3.1.7企业应为试航船舶配置持有合格资质证书且符合船舶航行最低配员要求的船长和船员。
3.1.8做好本企业员工、船东、船检和外聘船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内容要包括航海试验施工、生活以及应急预案中的相关安全要求,所有参加航海试验人员名单应做好统计。
3.2船舶航海试验前的生产物资准备和状态确认3.2.1航海试验配用的职工临时休息区(集装箱)要放置在甲板安全可靠且便于人员行走的区域,并采取措施将休息区(集装箱)固定在甲板上。
3.2.2航海试验备用的氧、乙炔瓶要分开妥善放置,并远离船楼、机舱、装卸油品及船舶要害部位。
3.2.3凡易滚动物件,应采取固定措施,防止船舶摇摆时发生碰撞、伤人。
3.2.4应急逃生口和通道、舱壁直梯(应急梯)不准堆放任何物件,保持畅通无阻。
船舶试航大纲 总体 中英
一、船体部分航行实验sea trials for Hull part1.航速试验(船装计程仪法):speed trials(log to be provided on board)a.试验条件sea trials condition:试验海区有足够的助航距离和回旋余地。
sea trial area to be larger enough for navigation and making circle.风力不超过蒲氏4级,海浪不超过3级,潮流平稳。
wind speed to be not over Beaufort 4 grade, wave not over 3 grade, tide smoothly在压载状态下测速。
The tug to be tested speed in ballast conditionb.试验内容及程序:sea trials content and procedure一次双程往返,主推进马达100%转速(1600rpm)。
One double trip at M/E 100% revolution(1600rpm)一次双程往返,主推进马达90%转速(1440rpm)。
One double trip at M/E 90% revolution(1440rpm)一次双程往返,主推进马达75%转速(1200rpm)。
One double trip at M/E 90% revolution(1200rpm)2.停船试验stopping trials:a.试验条件:sea trials condition试验海区有足够的助航距离和回旋余地。
sea trial area to be larger enough for navigation and making circle.风力不超过蒲氏4级,海浪不超过3级,潮流平稳。
wind speed to be not over Beaufort 4 grade, wave not over 3 grade, tide smoothly在压载状态下测速。
船舶建造试航大纲
目录1、船体部分1.1 总则1.2 测速试验1.3 回转试验1.4 停船试验1.5 全速停车倒退和前进试验1.6 航向稳定性试验1.7 艏侧推试验1.8 船体结构振动测量1.9 抛锚试验1.10 操舵试验1.11 噪声测试2、轮机部分2.1 主机最低稳定转速试验2.2 主机负荷试验2.3 可调桨液压系统操纵速率试验2.4 制淡装置试验2.5 废气锅炉试验2.6 主机燃油转换试验2.7 测量轴系扭振2.8 测量主机轴功率2.9 检查齿轮箱负荷2.10 自动化试验2.11 桥楼遥控操纵试验3、电气部分3.1 失电试验3.2 通导设备试验3.3 主机转速表及螺距指示器调整3.4 电力负荷测量3.5 瘫船启动状态1. 船体部分1.1 总则1.1.1 本试验大纲系根据合同附件主要规格书编制。
1.1.2 本试验大纲应提交船级社和船东代表确认。
1.1.3 试航状态:船处于压载状态。
1.2 测速试验1.2.1 地点和测量方法:地点:长江口。
方法:测量船舶在通过测速柱间距离(1海里)时所需时间。
1.2.2 试航状态和天气船状态:平均吃水:约4.1m;排水量:约4877.1t。
天气条件:风力在蒲氏2~3级,静潮平流。
1.2.3 测试工况测量0.5、0.75、0.9及1.0主机功率(不带轴带发电机)下,船的航速,并按下列公式求出航速:V=(V1+V2)/2 海里/时式中:V――平均航速,海里/时;V1――第一次单程航速,海里/时;V2――第二次单程(返回)航速,海里/时;注:航速需经浅水阻力修正。
1.2.4 测量记录――试验数据和试验地点;――试验区域水深;――试验区域水比重;――艏、舯、艉吃水;――海况、水流方向、天气;――相对风速和风向(由风速表和风向仪测量);――船航向(每次航行由罗盘测定);――船经过测量区域的时间(用秒表);――用扭力仪测量主机轴功率(仅首制船进行测定);――在航速试验同时,校正计程仪初始数据。
实船测试规程综述
实船测试规程综述1 前言实船试航中常规的船舶性能测试项目有:航速试验、操纵性试验、轴功率试验、船体振动试验和舱室噪声试验等。
对于军船还有耐波性试验和船体结构强度试验。
其测试结果代表了船体设计建造的水平,也是船厂能否顺利交船的重要依据。
遵循相应的测试规程,准确得到各种测试数据,是船东、船检、船厂和设计部门对测试人员的共同要求。
规定船舶性能测试规程的标准比较多,有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行业标准和ISO标准等。
下面根据笔者的多次实船测试工作体会,结合各类测试项目,对相应的测试规程稍作介绍。
2 航速试验在试航中,航速的测量极为重要。
航速测量结果是船东、船厂和船舶设计研究部门都非常关心的。
随着吨位的增大,传统的叠标测速法由于测速场的水深和有效试验海面面积的限制已不能满足测试要求。
用GPS定位测船舶航速的方法已被国际船舶界广泛使用和认可。
目前正式发布的测速规程主要有CB/Z 189-96《水面舰艇实艇快速性试验方法》和CB/T 3767-1996《海船测速试验方法》,都规定了叠标法和GPS测速法,但关于GPS测速法规定并不全面。
由708所起草的船舶行业标准《船舶航速和操纵性的DGPS测试方法》正处于报批阶段,该标准规定了用DGPS接收机测试船舶航速和操纵性的方法,现将其中有关航速试验部分作一介绍。
2.1 DGPS接收机对接收机的选用、检查、维护、坐标和时间、应用软件等作了规定。
要求在差分信号作用200nmile内,定位误差应不大于5m(置信度95%,水平精度因子值不大于4)。
天线安装位置应尽量远离无线电干扰,天线5°仰角以上空间对卫星的视野应清晰,天线接地线应与船的接地系统连接,应能接收到4颗以上有足够强度的卫星信号。
应选择差分信号最强的差分台,保证差分信号良好。
2.2试验条件关于试验条件的规定该标准与其他标准一样。
试验海区应有足够的助航距离和回旋余地,水深满足要求。
风力不应大于蒲氏3级,海浪不应超过2级,潮流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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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率(kHz) 301.5 295 287.5 310.5 291 313.5 317 287 307.5 310 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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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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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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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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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用 DGPS 接收机记录船舶运动轨迹及速度,通过接收机输出接口将数据传输到计算
机。记录时间一般为 5min~10min,相应的测速距离应达到 1 n mile 以上。计算船的单
程平均对地航速。
6.5 在同一测速线上往返连续测量两次或三次,取平均值作为对应主机工况下的航速。
测速线上船舶的平均航速按公式(2)、公式(3)计算:
台名 大三山 老铁山 秦皇岛 北塘 成山角 王家麦 燕尾港 蒿枝港 大戢山 定海 石塘
台站位置 35°52´N 121°50´E 38°44´N 121°08´E 39°55´N 119°37´E 39°06´N 119°43´E 37°24´N 122°41´E 36°04´N 120°26´E 34°29´N 119°47´E 32°01´N 121°43´E 30°49´N 122°10´E 30°01´N 122°04´E 28°06´N 121°37´E
数据处理软件,包括采样软件和数据计算分析软件,应经检验合格认可后方可使 用。
4 试验条件
4.1 试验海区 试验海区应有足够的助航距离和回旋余地。除非另有规定,水深应满足公式(1)要
求。
h > 5.52TVmax / LPP ……………………………………………………(1) 式中: h — 试验区水深的数值,单位为米(m);
5 试验项目
一般测量不少于四种主机工况下的航速。
6 试验程序和方法
6.1 试验前的准备
6.1.1 天线安装
天线安装位置应尽量远离无线电干扰。天线 5D 仰角以上空间对卫星的视野应清晰,
天线接地线应与船的接地系统连接。
6.1.2 卫星信号和差分信号接收
6.1.2.1 应能接收到 4 颗以上有足够强度的卫星信号。
6.1.2.2 应选择差分信号最强的差分台,保证差分信号良好。
我国沿海 DGPS 台站及技术参数表参见附录 A。
6.2 按照船舶设计的正车工况,分别测定每一主机工况下的船舶航速。
6.3 使船舶保持直线航行,操舵角应不大于 5°,尽量少操舵。待航速稳定后,开始测
速。航速在 10 分钟内增加或减少不超过 0.1 节,可认为航速稳定。
8 试验报告
舰船航速试验报告一般包括: a. 试验概要; b. 船舶概况和试验海况,见附录 B.1 和B.2; c. 试验仪器; d. 试验方法简要说明; e. 试验结果及分析,航速试验记录表见附录 B.3; f. 结论。
辖区 序号 1
北
2
海
3地4区源自56东 7
海 8
地 9
区 10
11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我国沿海 DGPS 台站及技术参数表
式中: ΔV /V — 相对失速率; Am — 船中横剖面面积的数值,单位为平方米(m2); h — 水深的数值,单位为米(m); V — 航速的数值,单位为米每秒(m/s); g — 重力加速度,g=9.81m/s2。 若 Am / h2 ≤0.05,则第一项取 0。
7.3 当海况不能满足本标准 4.2 款的要求时,征得船东同意,可用船东认可的合理方法 进行风浪修正。 7.4 绘制主机转速、功率、航速关系曲线,以评定舰船航速是否达到设计或规定的航 速。
向等参数及试验时间等。记录表和计算表格式参见附录 B。
7 试验结果的分析和评定
7.1 当试验时的实际排水量与规定排水量相差不超过±5%时,可按海军系数法修正航 速结果。当轴功率不变时,航速按公式(4)修正:
( ) VW = Vs Δ t / Δs 2 / 9 ………………………………………………… (4)
式中: VW — 修正航速的数值, 单位为节(kn); VS — 实测航速的数值, 单位为节(kn); Δ t —实际排水量的数值, 单位为吨(t); Δs —规定排水量的数值,单位为吨(t)。
7.2 当试验时水深不能满足要求时,可按公式(5)进行浅水修正。
( ) ΔV /V = 0.1242( Am / h2 − 0.05) +1−[tanh gh /V 2 ]1/ 2 ………….……………. (5)
舰船航速试验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用差分全球卫星定位系统(DGPS)接收机测试船舶航速的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水面实船航速试验。
2 试验目的
测定船舶航速,检验船舶航速是否达到设计指标。
3 试验仪器、设备
3.1 DGPS 测试系统包括 DGPS 接收机、计算机、打印机。 3.2 DGPS 接收机
DGPS 接收机应符合 GB/T 15527 的规定,且在差分信号作用 200 n mile 内,定位误 差应不大于 5 m(置信度 95%,水平精度因子值不大于 4)。如果为双天线 DGPS 接收 机,航向角误差不大于 5D 。接收机应在标定的有效期内使用。 3.3 坐标和时间 3.3.1 DGPS 测量采用 WGS-84 大地坐标系。 3.3.2 DGPS 测量采用协调世界时(UTC)记录。每秒钟采集一组数据。 3.4 应用软件
两次测速:
Vmean = (V1 + V2 ) / 2 ………………………………………………(2)
三次测速:
Vmean = (V1 + 2V2 + V3 ) / 4 式中:
………………………………………….(3)
Vmean — 平均航速的数值, 单位为节(kn); V1 — 第一次单程航速的数值, 单位为节(kn); V2 — 第二次单程航速的数值, 单位为节(kn); V3 — 第三次单程航速的数值, 单位为节(kn)。 6.6 试验时记录船舶吃水、水深、气温、海水温度、海水密度、风向、风速、航向和流
T — 试验船舶设计型吃水的数值,单位为米(m); Vmax — 试验预计达到的最大航速的数值,单位为节(kn); LPP— 垂线间长的数值,单位为米(m)。 4.2 试验海况 风力不应大于蒲氏 3 级,海浪不应超过 2 级,潮流平稳。 4.3 船舶状态 液货船一般在装载状态,其他船舶可处于压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