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性侵犯防护的相关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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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性侵案件的法律问题(3篇)

儿童性侵案件的法律问题(3篇)

第1篇摘要:近年来,儿童性侵案件频发,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本文从儿童性侵案件的法律定义、法律特征、法律责任、司法实践等方面进行探讨,旨在为我国儿童性侵案件的法律治理提供参考。

一、引言儿童性侵是指对未成年人进行性侵害的行为,包括身体侵犯、心理侵犯、精神侵犯等。

儿童性侵案件严重侵犯了儿童的身心健康,对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

我国法律对儿童性侵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但仍存在一些法律问题亟待解决。

二、儿童性侵案件的法律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侵犯他人性的自由权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儿童性侵案件是指对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的性侵害行为。

三、儿童性侵案件的法律特征1.犯罪主体特定:儿童性侵案件犯罪主体一般为成年人,包括家庭成员、教师、亲属、邻居等。

2.犯罪对象特定:儿童性侵案件犯罪对象为未成年人,年龄未满十四周岁。

3.犯罪手段多样:儿童性侵案件犯罪手段包括暴力、胁迫、欺骗、利诱等。

4.犯罪后果严重:儿童性侵案件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甚至导致终身残疾。

四、儿童性侵案件的法律责任1.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儿童性侵犯罪行,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2.民事责任:受害儿童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包括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等。

3.行政责任:侵权人可能被处以行政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五、儿童性侵案件的司法实践1.提高认识:各级法院、检察院应加强对儿童性侵案件的认识,提高办案效率。

2.完善法律:针对儿童性侵案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法律责任。

3.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媒体、学校、社区等渠道,加强对儿童性侵案件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防范意识。

4.加强协作: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等相关部门应加强协作,形成打击儿童性侵犯罪合力。

六、我国儿童性侵案件的法律治理建议1.完善法律法规:针对儿童性侵案件,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惩处力度。

《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的理解与适用

《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的理解与适用

《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的理解与适用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4•【分类】其他正文《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的理解与适用2013年10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法发〔2013〕12号,以下简称《意见》),就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提出了总体要求,并就法律适用和政策把握中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

这对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大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力度,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为便于正确理解和适用本《意见》,现就《意见》的制定背景和过程、制定原则及主要内容予以说明。

一、制定《意见》的背景和过程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据统计,截至2012年底,我国十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有3亿多,其中十四周岁以下的儿童有2亿多。

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特别是儿童健康安全成长,免受违法犯罪侵害,涉及亿万家庭的幸福和谐,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未来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法律体系日臻健全,司法保护力度不断增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但是,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易受犯罪侵害,特别是遭受性侵害现象突出,这也是当前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严峻问题。

在我国,近年来,对未成年人实施奸淫、猥亵,诱骗、组织、强迫未成年少女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时有发生,虽然在整个刑事犯罪案件中所占比例不高,但是这些犯罪给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在社会上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人民群众反映十分强烈。

去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就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重点是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成立调研课题组,向全国各级法院征集近年来审结的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300多件及调研报告数十篇,先后在江苏、浙江、福建、青海、吉林、北京等地进行专题调研,召开研讨会,听取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民政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部分省市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及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意见,全面收集了解情况,包括其他国家和地区惩治性侵害犯罪及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有益经验和举措,对法律政策适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系统梳理。

性安全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解读

性安全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解读

英国小学生宣言
1、平安成长比成功更重要; 2、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不许别人摸; 3、生命第一,财产第二; 4、小秘密要告诉妈妈; 5、不喝陌生人的饮料,不吃陌生人的糖果; 6、不与陌生人说话; 7、遇到危险可以打破玻璃,破坏家具; 8、遇到危险可以自己先跑; 9、不保守坏人的秘密; 10、坏人可以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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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条【传播性病罪;嫖宿幼女罪】明 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 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并处罚金。 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 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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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宿幼女罪
• 1997年刑法修订,嫖宿幼女罪成为了单独的刑法罪名,与原来刑法中 的强奸罪相区别。 • 嫖宿幼女罪自产生以来,废存之争一直不绝于耳。2011年陕西略阳县 “嫖宿幼女案”(经公安机关查明,6名乡镇干部在20天内县城4处宾馆 酒店, 先后对一名13岁幼女进行嫖宿。涉案7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其中犯嫖宿幼女罪的6名被告人中,有期徒刑最高7年,最低5 年,1人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之后,嫖宿幼女罪更是 被民众诟病。 • 2012年3月,全国妇联副主席甄砚认为设置“嫖宿幼女罪”不利于对未 成年人的保护,有悖国家保护妇女儿童的承诺,呼吁废除嫖宿幼女罪 。 • 201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表示完全赞成废除嫖宿幼女罪。 • 2014年3月,废除嫖宿幼女罪已调研,但无时间表。 •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 议通过,《刑法修正案》(九),嫖宿幼女罪被废除,猥亵罪客体扩 大到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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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小学生守则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 3、热爱科学,努力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有 益的活动。 4、珍爱生命,注意安全,锻炼身体,讲究卫生。 5、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生活习惯文明健康。 6、积极参加劳动,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 7、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礼貌待人。 8、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互相帮助,关心他人。 9、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知错就改,有责任心。 10、热爱大自然,爱护生活环境。 •

预防校园性侵害安全管理制度

预防校园性侵害安全管理制度

预防校园性侵害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预防校园性侵害事件的发生,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

第三条校园性侵害的定义:指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期间,教师、教职员工、学生以及其他与教育教学活动有关的人员,利用职务、地位、年龄等优势,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性侵犯、性暴力等行为。

第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机制,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明确责任,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范意识,确保校园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学校应当成立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德育主任、保卫主任、心理咨询师等为成员,负责全校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一)制定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的实施方案、年度计划和具体措施;(二)组织、协调、监督各部门开展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三)定期对学校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四)对发生的校园性侵害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五)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校园性侵害事件;(六)其他与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相关的事项。

第三章宣传教育与培训第七条学校应当将预防校园性侵害教育纳入学校德育教育体系,通过课堂教学、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性知识、性道德、性法律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第八条学校应当定期对教师、教职员工进行预防校园性侵害培训,提高其防范意识和处理能力。

第九条学校应当充分利用校园网、宣传栏、家长会等渠道,向家长和社会宣传预防校园性侵害的重要性,形成家校社会共同防范的良好氛围。

第四章监督与管理第十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教师、教职员工的监督管理,对有不良记录的人员进行重点关注,必要时调整工作岗位。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宿舍值班、巡查制度,确保学生住宿安全。

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2024年修订)

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2024年修订)

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2024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7.29•【字号】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3号•【施行日期】2024.10.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未成年人保障,未成年人保护正文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3号《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已由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7月29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7月29日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1990年9月5日四川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11年9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24年7月29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家庭保护第三章学校保护第四章社会保护第五章网络保护第六章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第七章特别保护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未成年人的保护,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三条本省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依法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

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不因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状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受到歧视。

第四条政府、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树立正确的成才观,优化完善评价理念,培养未成年人健康体格、人格、性格,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

未成年人性侵犯防护的相关法律制度

未成年人性侵犯防护的相关法律制度

未成年人性侵犯防护的相关法律制度引言在现今社会,未成年人受到性侵犯的案件频频发生,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对于未成年人性侵犯的防护有着严格的规定和法律制度,以期最大程度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

1. 刑法:对性侵犯未成年人的严厉惩罚我国《刑法》在第二百三十四条明确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对于对未成年人进行性侵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对此进行了特别规定:“对未满14周岁的幼女实施奸淫的,以强奸罪论处。

”这体现了我国对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决心和态度。

2. 《未成年人保护法》:全面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做出了全方位的规定,从家庭、学校、社会多个角度出发,旨在实现全面保护。

在防止性侵方面,法律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学校和家庭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性教育,提高其自我保护意识。

3. 《刑法修正案(九)》:重罚性侵未成年人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对性侵未成年人的罪行提出了更为严厉的处罚。

“对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实施猥亵、侮辱,或者诱骗、强迫儿童观看性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一修正案的出台,为未成年人的权益提供了更强的法律保护。

4. 教育法制:学校的责任和义务在教育法制方面,我国也对学校的责任和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学校应当加强德育和法治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同时,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性侵未成年人的预防和应对机制,对于发生在学校范围内的性侵犯案件,学校应负有监护责任。

结语综上所述,我国对于未成年人性侵犯防护的相关法律制度已经比较完善,但是法律的执行力度以及公众的法律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各部门、各单位和每一个公民都应当深入理解和执行这些法律,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未成年人性侵预防的相关法律条文

未成年人性侵预防的相关法律条文

未成年人性侵预防的相关法律条文
1.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奸妇女。

- 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猥亵、侮辱或者其他性侵犯行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 对未满十四周岁的人实施强奸、猥亵、侮辱或者其他性侵犯行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或者其他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4.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六条
-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未成年人受到性侵害或者其他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有权和责任向有关单位报告或者报警。

5.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七条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未成年人受到性侵害或者其他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个人隐私。

6.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八条
-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性教育和性侵害预防工作。

7.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九条
-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其他近亲属和相关单位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性侵害和其他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预防教育,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8.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条
- 对于未成年人受到性侵害或者其他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以上是未成年人性侵预防的相关法律条文,通过这些法律的规定,我们可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打击性侵犯行为,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

学校性侵害制度

学校性侵害制度

一、制度背景近年来,校园性侵害事件频发,严重侵犯了未成年学生的身心健康,破坏了校园和谐稳定。

为了加强对未成年学生的保护,预防和减少校园性侵害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加强对校园性侵害的预防,保障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

2. 建立健全校园性侵害报告、调查、处理机制,确保受害学生得到及时救助。

3. 提高全校师生对性侵害的认识,营造安全、健康的校园环境。

三、制度内容1. 预防教育(1)学校应将性侵害预防教育纳入课程体系,定期开展性教育讲座、宣传活动,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2)学校应加强对教职工的性侵害预防教育,提高教职工对性侵害的识别和处理能力。

2. 报告制度(1)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校园性侵害线索,应当立即向学校或公安机关报告。

(2)学校应设立性侵害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方便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进行举报。

3. 调查处理(1)学校接到性侵害举报后,应当立即启动调查程序,对涉嫌性侵害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

(2)调查过程中,学校应保护受害学生的隐私,避免对受害学生造成二次伤害。

(3)调查结束后,学校应根据调查结果,对涉嫌性侵害的行为进行处理。

4. 处置措施(1)对性侵害行为,学校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

(2)对性侵害受害学生,学校应提供心理辅导、医疗救治、法律援助等关爱和帮扶措施。

5. 责任追究(1)学校应建立健全性侵害责任追究制度,对未履行性侵害预防、报告、调查、处理职责的学校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学校对性侵害事件负有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制度保障1. 学校应将性侵害预防工作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加大经费投入,确保制度落实。

2. 学校应加强对性侵害预防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3. 学校应加强与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维护校园安全。

性侵犯案件处置预案及报告制度

性侵犯案件处置预案及报告制度

一、总则为了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性侵犯案件,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及报告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领导小组:成立由学校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性侵犯案件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性侵犯案件的总体协调和指挥。

2. 案件处置组:由学校保卫处、德育处、心理咨询室等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具体案件的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3. 心理咨询组:由专业心理咨询师组成,负责对受害者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

4. 家校沟通组:由学校教师、家长代表组成,负责与家长沟通,共同做好受害者的保护工作。

三、案件处置流程1. 报案与初步调查:- 一旦发现或接到性侵犯案件举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 案件处置组立即对受害者进行安抚,并对其进行初步调查,了解案件基本情况。

2. 及时报告:- 案件处置组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 同时,学校应及时通知家长,告知案件情况,并要求家长积极配合调查。

3. 调查取证:- 案件处置组应依法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包括现场勘查、询问当事人、证人等。

- 如有必要,可邀请公安机关介入调查。

4. 心理干预:- 心理咨询组对受害者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帮助其尽快走出阴影。

5. 处理与善后:- 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对加害者进行处理。

- 对受害者进行关怀和帮助,确保其身心健康。

- 对学校内部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四、报告制度1. 及时报告:- 学校应建立性侵犯案件及时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现案件,立即报告。

- 报告内容包括案件基本情况、受害者信息、加害者信息、调查进展等。

2. 保密制度:- 学校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案件信息,避免对受害者造成二次伤害。

3. 定期报告:- 学校应定期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性侵犯案件处置情况。

五、宣传教育1.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提高师生对性侵犯的认识,增强法律意识。

小学预防性侵害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小学预防性侵害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小学预防性侵害安全防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预防性侵害安全防范管理工作,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性侵害,是指违反未成年人意愿,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对未成年人实施淫秽、猥亵、性侵犯等行为。

第三条预防性侵害安全防范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全面覆盖、全员参与、全程管理。

第四条我校对性侵害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坚决防范和打击校园性侵害行为,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成立预防性侵害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校长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班主任、辅导员等有关人员组成。

第六条预防性侵害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校预防性侵害安全防范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建立和完善预防性侵害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第七条各部门、各班级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做到预防性侵害安全防范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

第八条班主任、辅导员是预防性侵害安全防范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本班级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第三章预防与教育第九条学校要定期组织学生学习预防性侵害知识,提高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条学校要通过课堂教学、主题班会、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预防性侵害教育,让学生了解性侵害的危害,学会防范和应对性侵害。

第十一条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健康的心理素质,提高学生应对性侵害的能力。

第十二条学校要定期组织对学生进行预防性侵害应急演练,让学生掌握应对性侵害的基本方法和技巧。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三条学校要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门卫制度,防止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实施性侵害。

第十四条学校要加强对教职工的管理,严格执行教职工招聘、考核、培训等制度,防止教职工对学生实施性侵害。

学校未成年保护强制报告制度

学校未成年保护强制报告制度

学校未成年保护强制报告制度一、背景及意义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学校作为未成年人日常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更有义务保障学生的安全和健康。

强制报告制度是指在学校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时,相关机构和人员应向有关部门报告。

这一制度的建立,有助于早期发现和干预未成年人的侵害案件,及时固定证据,打击犯罪,并为受害者提供心理干预和司法救助。

二、报告主体1.学校教职工:教师、辅导员、班主任、保安等。

2.学生:发现同学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的,应当及时报告。

3.家长:发现子女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的,应当及时报告。

4.其他相关人员:如访客、志愿者等。

三、报告情形1.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身体侵害,如殴打、虐待、性侵害等。

2.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心理侵害,如欺凌、恐吓、恶意骚扰等。

3.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权益侵害,如侵犯隐私、强迫劳动、非法限制自由等。

4.其他可能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情形。

四、报告程序1.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时,应当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

2.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并通知家长。

3.学校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4.学校应当对遭受不法侵害的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干预和司法救助。

五、法律责任1.学校及教职工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报告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的,将依法追究报告人的法律责任。

3.恶意报告、滥用报告权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保障措施1.学校应当定期开展未成年保护强制报告制度培训,提高教职工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感。

2.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确保强制报告制度得到有效实施。

3.学校应当加强与家长、公安机关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4.学校应当对报告人予以保护,防止报复行为的发生。

总之,学校未成年保护强制报告制度是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需要全校上下共同努力,切实落到实处。

关于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制度

关于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制度

关于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制度校园性侵害是指在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中发生的性侵犯行为,包括强制性交、强迫亲吻、性骚扰、性虐待等。

近年来,校园性侵害事件频发,严重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给受害者带来终身挥之不去的心理阴影,也败坏了教师的良好形象,社会影响恶劣。

为预防和减少校园性侵害事件的发生,学校必须建立健全的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制度。

一、建立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组织机构学校应成立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德育、安全、教务等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班主任、辅导员、心理教师、校医、保安人员等。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各项预防措施,监督、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学校应定期开展法制教育活动,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师法》、《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让师生了解普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了解未成年人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及所受到的专门保护,了解教师所享有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通过法制教育,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使师生明白法律是保护自己权益的有力武器,也是规范自己行为的准则。

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教师良好形象学校应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定期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强化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通过师德师风建设,使教师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关爱学生,尊重学生,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

四、建立健全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应建立健全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门禁制度、宿舍管理制度、学生外出报告制度等。

加强对校园的巡逻、监控,确保校园安全。

同时,学校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培养师生的自救互救能力。

五、加强性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学校应加强性教育,通过开设性教育课程、举办性教育讲座、开展性教育主题活动等方式,普及性知识,让学生了解自己的身体,了解性侵犯的表现形式和防范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关于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惩治与预防

关于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惩治与预防
提高法律意识
加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教育,提高其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使其了解 自己的权利和如何寻求帮助。
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相结合
家长和学校应共同参与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教育活动,形成有效 的合力,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
04
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策 略
家庭保护
建立健康的家庭关系
家长应该建立与孩子的有效沟通,了解孩子的想法和感受,并教育 孩子如何保护自己的身体和尊严。
培养良好的家庭氛围
家庭成员之间应该互相尊重、理解和支持,为孩子营造一个温馨、 和谐的家庭环境。
增强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
家长应该教育孩子如何识别和避免性侵害,让孩子了解自己的身体 和权利,并鼓励他们勇敢地说出自己的感受和遭遇。
学校教育
加强性教育
学校应该为学生提供全面、科学的性教育课程,让学生了 解自己的身体和权利,并教育他们如何保护自己免受性侵 害。
建立安全校园环境
学校应该采取措施确保校园内的安全,如设置安全监控、 加强校园巡逻等,以保障学生的安全。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
学校应该为学生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帮助他们建立 健康的心理状态,并教育他们如何识别和应对性侵害。
社会宣传
加强宣传教育
政府和社会组织应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 罪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预防的氛围。
研究与学术交流
通过国际学术交流,研究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原因和应对策略,以便更好地预防 和控制此类犯罪。
国际经验与启示
强化法律制度
各国应该加强法律制度的完善,特别是刑事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以便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进行有效的惩治和预防。
提高公众意识
通过教育和宣传,提高公众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认识和意识,加强对犯罪行为的监督和抵制。

防止青少年遭受性侵犯的政策法规

防止青少年遭受性侵犯的政策法规

防止青少年遭受性侵犯的政策法规目标本文档旨在提供防止青少年遭受性侵犯的政策法规,以保护青少年的权益和安全。

法律框架为了实现我们的目标,以下是一些主要的政策法规:1.《未成年人保护法》- 该法律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的权益和保护措施,包括对未成年人性侵犯的预防和处罚。

- 该法律要求建立健全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为受性侵犯威胁或受害的未成年人提供支持和援助。

2.《刑法》- 刑法中明确规定了性侵犯的罪名和刑罚,包括对未成年人的性侵犯。

- 法律对性侵犯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性侵害。

3.《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该法律要求建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机构和措施,包括对性侵犯的预防。

- 法律鼓励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宣传,提高未成年人的意识和保护能力。

4.《网络安全法》- 该法律规定了网络环境下保护未成年人的措施,包括对性侵犯的预防。

- 法律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防止未成年人接触不良信息和遭受性侵害。

政策措施除了以上法律框架外,还有以下政策措施可以帮助防止青少年遭受性侵犯:1. 教育和宣传- 加强对青少年的性教育,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 宣传性侵犯的危害和后果,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预防工作。

2. 建立举报机制- 建立举报性侵犯行为的渠道和机构,保护举报人的权益。

- 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举报,及时发现和制止性侵犯行为。

3. 加强监管和执法- 加大对涉及青少年的性侵犯行为的监管和执法力度,保障青少年的安全。

- 严惩性侵犯犯罪,打击犯罪分子,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

结论为了防止青少年遭受性侵犯,我们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框架,制定和执行相应的政策措施。

同时,加强教育和宣传,建立举报机制,加强监管和执法,都是保护青少年权益和安全的关键步骤。

我们应该共同努力,为青少年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环境。

防止未成年人受到性侵的法律保障

防止未成年人受到性侵的法律保障

防止未成年人受到性侵的法律保障引言未成年人受到性侵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通过法律保障来预防和应对。

本文将讨论一些简单而有效的法律策略,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性侵害。

加强法律制度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我们需要加强相关法律制度。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措施:1. 制定严格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通过制定专门的法律,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权益和保护措施,加大对性侵行为的打击力度。

2. 提高法定性行为年龄:将法定性行为年龄提高到合适的年龄,以确保未成年人在心理和生理上都有足够成熟和保护的能力。

3. 建立性侵受害者保护机制:建立完善的性侵受害者保护机制,包括匿名举报渠道、心理咨询和支持服务等,以鼓励未成年人报案并提供帮助。

教育与宣传除了加强法律保障,教育与宣传也是预防未成年人受性侵的重要手段。

以下是一些建议:1. 学校教育:在学校教育中加入性教育内容,教导未成年人的身体权益,研究辨别性侵行为,并提供应对策略。

2. 家庭教育:加强家庭对未成年人的性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性观念和价值观,以及识别和拒绝不当性行为。

3. 社会宣传:通过各种媒体平台,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对未成年人性侵问题的重视程度,促进社会共同参与和预防。

增强执法力度为了有效打击未成年人性侵犯罪,我们需要加强执法力度。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措施:1. 增加警力和资源:增加专门从事未成年人性侵案件调查的警力和资源投入,提高破案率和打击力度。

2. 建立专门机构:成立专门负责处理未成年人性侵案件的机构,提供专业的调查和支持服务,确保案件得到妥善处理。

3. 合作与信息共享: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共享信息和经验,形成跨地区合力,共同打击跨境未成年人性侵犯罪。

总结为了防止未成年人受到性侵,我们需要综合运用法律保障、教育与宣传、以及增强执法力度等多种手段。

通过加强法律制度、提高社会关注度、加强教育宣传和打击力度,我们可以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好的保护,减少性侵发生的可能性。

关于性侵案件的法律规定(3篇)

关于性侵案件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近年来,我国性侵案件频发,严重侵害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和谐稳定。

为了严厉打击性侵犯罪,我国法律对性侵案件的规定日益完善。

本文将从我国性侵案件的法律规定入手,对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二、我国性侵案件的法律规定1.刑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性侵犯罪作出了明确规定,包括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等。

以下是部分性侵犯罪的法律规定:(1)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制猥亵、侮辱妇女或者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司法解释为更好地指导司法实践,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发布了多个关于性侵案件的司法解释,如《关于办理强奸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

3.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都对性侵犯罪作出了规定,明确了性侵犯罪的法律责任。

三、性侵案件的法律实践分析1.性侵案件的立案与侦查近年来,我国对性侵案件的立案率逐年上升,公安机关对性侵案件的侦查力度不断加大。

在侦查过程中,要注重证据收集,确保案件质量。

2.性侵案件的审判在审判阶段,法院要严格依法审理性侵案件,确保刑罚的公正与公平。

对于性侵犯罪,要依法从重处罚,以起到震慑犯罪的作用。

3.性侵案件的法律援助对于性侵案件的被害人,我国法律规定要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机构要为被害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等服务,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四、完善性侵案件法律规定的建议1.提高性侵犯罪的法律门槛针对部分性侵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情况,可以考虑提高法律门槛,以区分不同情节的性侵犯罪。

xx小学校园性侵害案件防范安全管理制度

xx小学校园性侵害案件防范安全管理制度

xx小学校园性侵害案件防范安全管理制度来自校园的性侵害案件,严重损害着未成年学生的身心健康,给受害者带来终身挥之不去的心理阴影,也败坏了教师的良好形象,社会影响恶劣,应当引起有关部门及学校的高度重视。

学校应当本着对学生的安全、对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建立防范校园性侵害案件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学生开展预防性侵害教育,严把教师的入口关,加强对教师的教育和管理入手,保护学生免受校园性侵害.一、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性知识教育和预防性侵害教育对学生进行适当的性知识教育和预防性侵害教育,早已列入国家的教育计划和大纲.教育部于2007年3月发布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要求,小学4-6年级要了解应对性侵害的一般方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初步了解青春期发育基础知识,形成明确的性别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初中年级要学会应对性侵害等突发事件的基本技能,了解青春期常见问题的预防与处理,形成维护生殖健康的责任感,了解艾滋病的基本常识和预防措施,形成自我保护意识;高中年级要掌握预防艾滋病的基本知识和措施,正确对待艾滋病毒感染者和患者,学习健康的异性交往方式,学会用恰当的方法保护自己,预防性侵害,当遭到性骚扰时,要用法律保护自己。

教育部于2008年12月发布的《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中规定,小学一二年级学生要知道“我从哪里来”的有关知识;三四年级学生要了解身体主要器官的功能,学会保护自己;五六年级学生要知道青春期生长发育特点、男女少年在青春发育期的差异、女生月经初潮及意义、男生首次遗精及意义、青春期的个人卫生知识等;初中阶段要学会识别容易发生性侵害的危险因素,保护自己不受性侵害;高中阶段要了解婚前性行为严重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避免婚前性行为,了解艾滋病的预防知识和方法等。

上述两个《纲要》明确提出了各个年龄阶段性教育的目标及内容,为中小学校进行性知识教育和预防性侵害教育提供了指导依据。

学校在对学生进行性教育的过程中,首先要着力让未成年学生了解隐私权、身体自主权、性侵害的含义,让学生明白身体是自己的,任何人不得随意触碰;自己的身体可以分为“可触碰区域"和“不可触碰区域",对于“不可触碰区域”,特别是隐私处,除父母为自己洗澡或医生检查身体等少数情形外,应当拒绝任何触摸;对于让自己感到不舒服、不自在的身体接触,无论对方是谁,都可以拒绝让其触碰或靠近;如果别人摸了自己并授意甚至恐吓自己要“保守秘密”,那么千万别害怕,一定要告诉父母、自己信赖的老师或其他成年人,否则事情只会变得更糟.其次,学校要让未成年学生明白,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不仅严重损害了他们的身心健康,而且也严重触犯了法律,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再次,学校还应当向未成年学生传授防范性侵害、实施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技能,例如教育学生,陌生人或熟人都有可能是性侵害的加害人;外出、上学或回家的路上要结伴而行,不要在无人的地方停留;和异性独处时不能关上房门,不要独自去异性的宿舍;不要轻易接受陌生人或他人的饮料和食品;在他人欲对自己实施性侵害时要大声呼叫,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如下方式自卫:用手指戳刺对方眼睛,用膝盖顶撞对方裆部(前两者可同时进行),用肘部猛击对方胸部,伺机快速逃跑;一旦不幸遭受性侵害,要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同时不要急于清洗身体,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并按照有关部门的安排及时到医院检查、治疗等.二、严把教师的入口关对学生而言,来自教师的侵害行为往往让其防不胜防.当教师将犯罪的双手伸向自己的学生之时,其后果将是灾难性的.鉴于教师职业的特殊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建立严格的教师行业准入制度.富有爱心,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和健康的心理是从教者的必备条件,不具备者不得从事教师职业。

未成年人性侵防止的规定与方法

未成年人性侵防止的规定与方法

未成年人性侵防止的规定与方法1. 引言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防止未成年人性侵害事件的发生,我国政府和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未成年人性侵预防工作。

本文档旨在梳理相关法律规定、预防措施及实施方法,为未成年人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2. 法律法规根据我国《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未成年人性侵害行为进行严格打击,对犯罪分子依法从重处罚。

同时,政府部门要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监督,确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3. 预防措施3.1 家庭保护1. 家长要关注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和性教育,培养孩子自我保护意识。

2. 家长要时刻关注孩子的行踪,避免孩子单独与陌生人接触。

3. 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法制教育,使其了解性侵害的严重后果。

3.2 学校保护1. 学校应开展未成年人性教育,提高学生的防范意识。

2. 学校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确保教职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侵犯学生权益。

3. 学校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

3.3 社会保护1. 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未成年人性侵害问题的关注。

2. 社会各界要共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未成年人提供健康成长的环境。

3. 政府部门要加强对流浪乞讨、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和保护。

4. 实施方法4.1 加强法制教育1. 利用课堂教学、主题班会等方式,普及未成年人性侵害相关法律法规。

2. 组织专业律师、警察等开展法制讲座,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

4.2 开展性教育1. 家长、学校要适时对孩子进行性教育,使其了解生理、心理发育特点。

2. 邀请专业讲师授课,教授孩子如何防范性侵害。

4.3 强化监管1. 政府部门要加强对公共场所、网吧等场所的监管,杜绝未成年人进入。

2. 加强对娱乐场所、教育培训机构等行业的监管,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5. 总结未成年人性侵防止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努力。

通过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开展性教育、强化监管等措施,我们可以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学校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制度

学校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制度

学校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制度一、强制报告制度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情况包括:1.未成年人的生殖器官或隐私部位遭受或疑似遭受非正常损伤的;2.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怀孕、流产的;3.十四周岁以上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所致怀孕、流产的;4.未成年人身体存在多处损伤、严重营养不良、意识不清,存在或疑似存在受到家庭暴力、欺凌、虐待、殴打或者被人麻醉等情形的;5.未成年人因自杀、自残、工伤、中毒、被人麻醉、殴打等非正常原因导致伤残、死亡情形的;6.未成年人被遗弃或长期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7.发现未成年人来源不明、失踪或者被拐卖、收买的;8.发现未成年人被组织乞讨的;9.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情形或未成年人正在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

学校教职工发现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发现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同时向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备案。

二、防性侵教育制度各班要将预防性侵犯教育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开学后、放假前等重点时段开展预防性侵犯教育,并纳入对教职工的培训和新入学学生教育课程中。

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主题班会、宣传手册、微信、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性知识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要通过具体案例对学生加强警示教育,提高学生自护意识和自救能力。

教育学生特别是女生提高警觉,离家时告知家人出行情况,尽量避免独自外出(尤其是夜间);教育学生牢记父母电话和报警电话,掌握基本安全常识,主动远离危险环境。

各校每学期邀请法制副校长或检察、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的人员到校开展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1次以上,让教职工和学生接受警示教育。

学校要通过开展法治案例讨论会、法治演讲比赛、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有奖征文、开设法治宣传园地、学法活动月等活动,让教职工和学生懂得违法和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

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制度

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制度

制度,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zhì dù,意思有1、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2、制订法规;3、规定;4、指规定品级的服饰;5、制作;6、制作方法;7、规模、样式;8、规制形状;9、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

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制度来自校园的性侵案,严重损害了未成年学生的身心健康,给受害者带来了一生挥之不去的心理阴影,也破坏了教师的良好形象,社会影响恶劣。

我校根据对学员的安全、对教育事业负有高度责任的精神,特别建立校园性侵范案件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学生开展性侵害防范教育,加强对教师的教学和管理。

一、加强教师法制教育、教师德教育的一部分教师走向犯罪,往往与其法制观念淡薄有关。

在生活中,除非自己遇到法律纠纷,否则相当多的教师不会积极学习法律知识。

1.引导教师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刑法》、《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与教师职业、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通过法律教育,我们的教师了解普通市民的权利和义务,了解未成年人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和专业保护,了解教师所享有的权利、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提高教师的法律观念和模范遵守法律的意识,保护学生的自觉主导性。

在预防教师性犯罪问题上,教师应熟悉性侵犯相关法律条款,了解相关罪名和违法者承担的法律结果,让教师认识到保护学生免受性侵犯的重要性。

2.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参照标准,深入学习,加强师德建设,对教师开展师德教育,结果列入个人年终考核,确保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二、对学学生开展必须的性知识教育和防止性侵害教育;1、根据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辅导大纲》中的要求,《中小学健康教育辅导大纲》中的规定对学生开展相关的法律知识教育。

2.着力让未成年学生了解隐私、身体自主权、性侵犯的意思,让学生理解身体是自己的,谁也不能随意接触3.让学生明白,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不仅严重损害身心健康,还严重违反法律,应受到法律的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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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性侵犯防护的相关法律制度
简介
本文档旨在介绍未成年人性侵犯防护的相关法律制度。

未成年人的性侵犯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有明确的法律保护措施来预防和惩治性侵犯行为。

未成年人保护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中国的一部重要法律,其中包含了对未成年人性侵犯的防护措施。

根据该法,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包括性侵犯行为。

对于性侵犯未成年人的行为,法律将严厉追究犯罪责任。

刑法相关条款
中国刑法中也对未成年人性侵犯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对于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猥亵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行为,将被判处刑罚。

此外,刑法还对猥亵、侮辱未成年人的行为进行了相应的处罚规定。

保护令和紧急保护措施
在未成年人受到性侵犯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申请保护令和紧急保护措施来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

保护令是一项法庭命令,可以限制性侵犯者接近受害未成年人或接触其家庭成员。

紧急保护措施则是指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临时措施,以确保未成年人的安全。

心理辅导和支持
为了帮助未成年人性侵犯的受害者,法律制度也提供了心理辅导和支持的措施。

受害者可以获得专业的心理咨询和治疗,以帮助他们恢复身心健康。

社会宣传和预防教育
除了法律制度外,社会宣传和预防教育也是预防未成年人性侵犯的重要手段。

通过广泛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可以提高公众对未成年人性侵犯问题的认识,增强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

结论
未成年人性侵犯防护的相关法律制度是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重要保障。

通过严格执行法律、提供心理辅导和支持、加强社会宣传和预防教育,我们可以共同努力,预防和惩治未成年人性侵犯,创造一个更加安全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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