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条款海洋运输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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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完整版)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完整版)

(合同范本)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YW-HT-008625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Marine cargo insurance clauses of the people's Insurance Company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完整版)一、责任范围本保险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及一切险三种。

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一)平安险本保险负责赔偿: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

当被保险人要求赔付推定全损时,须将受损货物及其权利委付给保险公司。

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的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

推定全损是指被保险货物的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恢复、修复受损货物以及运送货物到原定目的地的费用超过该目的地的货物价值。

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8.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二)水渍险除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关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关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关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及其条款经过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一致,签订保险合同并经批准发给投保人的保险单,与本条款构成保险合同的全部内容。

本保险条款是标准条款,投保人可与保险人依据具体情况协商适当增加或减少约定条款。

第二条保险范围和保险金额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范围为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所运输的货物(包括相关包装)、配件和应付运费,以及保险人所承保的附加权利与利益。

投保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确定货物的实际价值,并按照实际价值向保险人申报保险金额。

第三条损失计算及理赔保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承担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失赔偿责任。

投保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及时向保险人报告损失情况,并提供损失的证明材料和其他必要的资料。

保险人按照约定的赔偿标准以及实际损失情况进行理赔,并在收到必要的证明资料后,应当在60天内结案。

第四条保险费的缴纳本合同生效前,投保人应当支付相应的保险费。

保险费的金额以保险单上所载明的为准。

保险人可以按照实际情况修订保险费率,并于本合同生效前通知投保人。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投保人可以要求变更本合同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限等条款,但需与保险人协商一致并办理相关手续。

未经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不得将保险合同转让给第三人。

本合同经已签订,如需解除,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在书面文本上载明一致意见。

第六条争议解决保险人和投保人应当本着诚信合作、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争议。

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则可以向有关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第七条附加条款本保险合同如有需要,可以增加适当的附加条款。

附加条款的具体内容由保险人和投保人协商一致,并在本合同中载明。

第八条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是一种保险产品,旨在为货物在海洋运输中的损失提供赔偿。

以下是该保险条款的一般内容:
1. 保险范围:保险适用于在航线上进行的国际或国内海洋运输货物。

2. 货物类别:该保险适用于各类货物,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原材料、机械设备等。

3. 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对于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失事、沉没、火灾、海盗、撞击、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损失负责赔偿。

4. 保险金额:货物的保险金额应为实际价值,包括运费和附加费用。

5. 保险费率:根据货物的性质、价值和运输方式等因素,保险公司将确定相应的保险费率。

6. 免赔额:根据具体条款约定,保险公司在赔偿前可能设定一定的免赔额。

7. 保险期限:保险期限一般从货物装运日起至货物抵达目的港或接收该货物的人签收之日止。

8. 赔偿和索赔:在货物损失后,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供证明损失的必要文件和资料。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一般性描述,具体的保险条款可能会因保险公司和具体合同而有所不同。

在购买保险之前,建议您详细阅读所提供的具体条款并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取更准确和详尽的信息。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1981年1月1日修订
一、责任范围
本保险分为平安险、水溃险及一切险三种。

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
保险按照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一)平安险
本保险负责赔偿: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

当被保险人要求赔付推定全损时,须将受损货物及其权利委付给保险公司。

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
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的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

推定全损是指被保险货物的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恢复、修复受
损货物以及运送货物到原订目的地的费用超过该目的地的货物价值。

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电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械少货损的
专注下一代成长,为了孩子。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2024版)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2024版)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2024版)合同编号:__________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2024版)第一章:总则(请填写合同方详细信息)1.2 本合同的保险范围、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保险费用等事项,按照本章节的条款规定执行。

第二章:保险标的2.1 本合同的保险标的是运输途中的货物,包括货物本身及其包装物、附件、备件等。

2.2 保险货物的价值按照实际货值或者约定价值确定,以较高者为准。

(一)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物品;(二)货币、证券、古玩、艺术品、珠宝、贵金属等珍贵财物;(三)文件、账簿、图表、电脑软件等无法鉴定价值的物品;(四)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保险的物品。

第三章:保险责任(一)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二)运输工具碰撞、搁浅、触礁、沉没等意外事故;(三)盗窃、抢劫、 hijacking 等刑事犯罪行为;(四)其他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损坏或者灭失。

(一)货物本身的缺陷、质量问题或者自然损耗;(二)货物包装不当导致的损失;(三)战争、罢工、封锁、禁运等政治原因造成的损失;(四)保险公司已经提醒但被保险人未能采取措施避免的损失;(五)其他依法不属于保险公司赔偿范围的情况。

第四章: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用4.1 保险金额为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货物的价值。

4.2 保险费用根据保险金额、保险期限、保险费率等因素计算。

4.3 保险费率按照保险公司规定的标准执行。

4.4 保险费用支付方式如下:(一)保险费一次性支付;(二)按照运输进度分阶段支付;(三)双方约定的其他支付方式。

第五章:保险期限和赔偿处理5.1 保险期限从货物出发之日起至货物到达目的地之日止。

5.2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当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采取合理措施减少损失。

5.3 保险公司收到赔偿请求后,应当在约定时间内审查并支付赔偿金额。

5.4 赔偿金额根据保险货物的实际损失、保险金额和保险公司规定的赔偿比例确定。

5.5 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额后,有权依法行使代位求偿权。

picc指定的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picc指定的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Picc指定的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随着全球贸易的发展,海洋运输货物保险在国际贸易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作为一种重要的贸易保险方式,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涉及到众多的条款和规定。

合适的保险条款可以保障货物在海上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为贸易双方提供保障和信心。

我国人民保险集团(PICC)是我国领先的保险公司之一,其指定的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备受关注。

以下是PICC指定的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一、保险适用范围1.1 保险期间:本保险合同自生效之时起,至货物抵达目的口岸后交付收货人或货物运输工具之时止。

1.2 保险对象:本保险适用于海洋运输的货物,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设备、原材料等。

1.3 保险地域:本保险适用于全球范围内的海洋运输。

二、保险责任2.1 险别:本保险按照《条例》约定,包括一切险、平安险等。

2.2 保险金额:保险金额应当根据货物的价值和风险程度进行合理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

2.3 保险事故: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和资料。

三、保险费用3.1 保险费率:保险费率应当根据货物种类、价值、运输路线和风险程度等因素进行测定。

3.2 保险费支付:被保险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

3.3 保险费的计算方式:保险费的计算方式应当在合同中明确。

四、理赔责任4.1 理赔申请:被保险人在理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真实、完整的理赔申请书和相关证明资料。

4.2 理赔处理:保险人接到理赔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理赔处理,并根据约定支付理赔金额。

4.3 理赔限制:根据合同约定,本保险对于特定的情况和损失可能有部分或全部的免赔限制。

五、其他条款5.1 签证条款:被保险人进行投保时,应当提供相关的货物价值证明和运输合同等签证文件。

5.2 协商解决:本保险合同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解决。

总结: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是国际贸易中至关重要的一环,PICC指定的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体现了前瞻性、全面性和灵活性,为贸易双方提供了有效的保障和便利。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第1条保险目的本保险条款的目的在于对货物在海洋运输过程中遭受的损失进行保险,包括货物本身的损失以及可能由此引起的其他损失。

第2条保险范围2.1 本保险条款适用于一切海洋运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海上船舶、货运轮船、航空器等)。

2.2 保险范围包括货物从装船地到卸货地的整个运输过程。

第3条保险金额3.1 保险金额以货物的实际价值为基础,由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协商确定。

3.2 保险金额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调整后的保险金额不得超过货物的实际价值。

第4条保险费用4.1 保险费用由被保险人根据保险金额和货物的性质、运输路线、运输方式等因素向保险人支付。

4.2 保险费用应在保险合同生效前一次性支付。

第5条保险责任5.1 保险人承担保险金额以内的损失赔偿责任。

5.2 保险人不承担以下损失的赔偿责任:5.2.1 由货物的自然特性或包装不当导致的损失;5.2.2 由于战争、恐怖袭击、政府行为、罢工、天灾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损失;5.2.3 由于被保险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损失。

第6条保险理赔6.1 被保险人在发现货物损失时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并提供损失的证据和相关文件。

6.2 保险人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进行核查,并根据保险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理赔。

第7条保险终止7.1 保险合同在保险期限届满后终止。

7.2 保险合同在被保险人提前终止或保险人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也可终止。

7.3 终止合同后,保险人应退还未使用的保险费用。

第8条争议解决8.1 本保险合同的解释和争议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解决。

8.2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

第9条附则9.1 本保险条款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并在保险期限届满后终止。

9.2 本保险条款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9.3 本保险条款的其他事项由双方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另行约定。

以上为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的____字范文,仅供参考。

2024版海洋运输保险条款

2024版海洋运输保险条款

2024版海洋运输保险条款合同编号: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货物运输的需要,拟将货物交由乙方运输,为确保双方的权利和利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及运输1.1 甲方同意将下列货物交由乙方运输:(详细货物名称、数量、包装、体积、重量等详见附件一)1.2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将货物安全、准时地运送到指定的目的地。

第二条运输方式及期限2.1 乙方同意采取__________(航空、铁路、公路、海运等)方式运输货物,并保证货物在__________(具体日期)前送达目的地。

2.2 如因特殊情况导致无法按时送达,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尽快解决问题。

第三条保险3.1 甲方同意就本合同项下的货物运输向乙方投保海洋运输保险,保险金额为货物价值的100%。

3.2 甲方应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如实填写投保单,并缴纳保险费。

3.3 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投保手续,并确保保险的有效性。

第四条货物损失及赔偿4.1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如有损失或损坏,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并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4.2 经保险公司查实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4.3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损失或损坏,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费用及支付5.1 乙方运输货物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由甲方承担。

5.2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支付乙方运输费用。

5.3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收费凭证。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6.2 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地点送达货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2021)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2021)

编号:JY-HT-04387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2021) The contract is applicable to effectively regulate the transaction behavior of the parties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2021)一、责任范围本保险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及一切险三种。

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一)平安险本保险负责赔偿: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

当被保险人要求赔付推定全损时,须将受损货物及其权利委付给保险公司。

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的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

推定全损是指被保险货物的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恢复、修复受损货物以及运送货物到原定目的地的费用超过该目的地的货物价值。

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8.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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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文档Contract Template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文档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第三编规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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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一)平安险本保险负责赔偿: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

当被保险人要求赔付推定全损时,须将受损货物及其权利委付给保险公司。

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的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

推定全损是指被保险货物的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恢复、修复受损货物以及运送货物到原定目的地的费用超过该目的地的货物价值。

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2024版海洋运输保险条款

2024版海洋运输保险条款

2024版海洋运输保险条款甲方(保险人):________乙方(被保险人):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2024版海洋运输保险条款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保险标的1.1 乙方将其所拥有的海洋运输货物作为本合同的保险标的。

第二条保险责任2.1 甲方承担对乙方所投保的海洋运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责任。

第三条保险金额及赔偿限额3.1 甲乙双方约定,本次保险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

3.2 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赔偿限额,对乙方因海洋运输货物损失而产生的各项费用进行赔偿。

赔偿限额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损失、装卸费、仓储费、运输费、检验费、鉴定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保险期限4.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五条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5.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费率和保险金额向甲方支付保险费用。

5.2 保险费用的支付方式为:乙方在货物装船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部保险费用。

第六条保险单证及索赔6.1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全部保险费用后,向乙方签发保险单证。

6.2 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如事故报告、损失清单、发票等。

甲方在核实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赔偿范围和限额进行赔偿。

第七条其他条款7.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经甲乙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7.4 本合同的解释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CIC《中国保险条款》(中文)

CIC《中国保险条款》(中文)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国际保险条款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1981年1月1日修订)一、责任范围本保险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及一切险三种。

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一)平安险本保险负责赔偿: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

当被保险人要求赔付推定全损时,须将受损货物及其权利委付给保险公司。

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的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

推定全损是指被保险货物的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恢复、修复受损货物以及运送货物到原定目的地的费用超过该目的地的货物价值。

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8.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二)水渍险除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三)一切险除包括上列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二、除外责任本保险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二)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三)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精选合同协议范本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条款
一、责任范围
本保险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及一切险三种。

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一)平安险
本保险负责赔偿: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

当被保险人要求赔付推定全损时,须将受损货物及其权利委付给保险公司。

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的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

推定全损是指被保险货物的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恢复、修复受损货物以及运送货物到原定目的地的费用超过该目的地的货物价值。

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8.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1。

海洋运输行业保险条款精选2024

海洋运输行业保险条款精选2024

海洋运输行业保险条款精选2024本合同目录一览1. 保险条款1.1 保险范围1.2 保险责任1.3 保险金额1.4 保险期限2. 被保险人2.1 被保险人身份2.2 被保险人责任2.3 被保险人义务3. 保险人3.1 保险人责任3.2 保险人义务4. 保险费用4.1 保险费率4.2 保险费用支付方式4.3 保险费用退还5. 保险理赔5.1 理赔条件5.2 理赔程序5.3 理赔金额5.4 理赔支付方式6.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6.1 合同生效条件6.2 合同变更6.3 合同解除7. 争议解决7.1 协商解决7.2 调解解决7.3 仲裁解决7.4 法律途径8. 合同的适用法律8.1 适用法律9. 其他约定9.1 双方的其他约定10. 合同的签订日期和地点 10.1 签订日期10.2 签订地点11. 附件11.1 保险条款详解11.2 被保险人信息表11.3 保险费率表12. 合同正本及副本12.1 正本数量12.2 副本数量13. 合同的保管13.1 合同正本和副本的保管14. 保密条款14.1 保密内容14.2 保密期限14.3 保密违约责任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保险条款1.1 保险范围本保险合同所指的保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运输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导致的货物损失、损坏或灭失,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1.2 保险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在被保险货物发生保险事故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金额根据实际损失金额与保险金额的比例计算。

1.3 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为双方约定的货物价值,且不超过保险单明示的保险金额上限。

1.4 保险期限保险期限为货物装船之日起至货物卸船日止。

第二条被保险人2.1 被保险人身份被保险人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具备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资格。

2.2 被保险人责任被保险人对货物的运输、保管、装卸等环节应当履行谨慎管理义务,确保货物安全。

2.3 被保险人义务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保险人有关货物的实际情况,并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进行理赔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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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条款海洋运输类全文
由于中国保险行业的保险条款种类非常繁多,且涉及到众多的不同保险类型,因此无法一一列明。

在此,我们仅提供中国保险条款海洋运输类的典型保险条款全文。

具体内容如下:
中国保险条款——海洋运输类
一、货物运输保险
1.保险标的:
本保险条款所称“货物”,是指指定于本保险单上的货物。

2.保险责任:
本保险人承担以下基本保险责任:
(1)因险货物在保险单所载备注栏标注的地点或其他指定地点装运时开始,运输途中因保险单所载险别之危险所生之直接损失。

(2)保险货物在满足保险货物运输规章所要求之条件下,在保险货物担任的海、陆、空运输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所受之损失。

(3)在本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内,在中途停泊、转运、搬移、续保、保管、装卸、熏蒸、仓储、检验、分类、加工等一切与运输相联系之业务所生之损失。

(4)因船舶、航空器或铁路运输工具的碰撞、搁浅、爆炸、火灾、海盗掳船、触礁、沉没、倾覆、毁损或失踪所致之直接损失。

3.保险费率:
保险费率应按照被保险货物的种类、价值、运输方式、运输路线、保险期限、保险责任等情况来确定。

二、海上货物运输保险
1.保险标的:
本合同所称“货物”系指已与投保方签订海运运输合同的货物。

2.保险责任:
保险人对所保险货物在保险期内从装船地开始,经途中各港口(以承运人所规定港口为准),直到到达目的港开舱后的卸货过程中,因海上风浪、暴风雨、海冰、
海啸、海盗、船舶事故、碰撞、火灾、危险品泄漏、爆炸、沉没、失踪、煤气爆炸、自然灾害或由于避免以上险情发生而进行的救助行动等原因所发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保险费:
保险费的计算应根据保险货物的货值、运输方式、保险期限、保险责任、险别等因素进行确定。

以上内容仅为中国保险条款海洋运输类的典型保险条款全文,不代表所有海洋运输类保险条款的内容。

具体的保险条款应结合具体的保险合同而定,且因行业和市场等因素的变化,保险条款可能会不时进行修改和更新。

用户在购买保险时应谨慎选择,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和保险条款中的内容,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和利益不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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