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政策解读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2.09•【字号】常政办发〔2020〕106号•【施行日期】2020.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关于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2月9日关于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为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增创新优势,切实打响“常州服务”品牌,进一步提升城市能级和综合竞争力,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我市“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定位和“五大明星城”建设,以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为核心主题,以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为鲜明主线,加快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加快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加快推动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壮大,着力培育一批有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头部企业,着力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着力构建若干具有较高显示度和较强竞争力的优势服务业集群,基本形成结构优化、服务优质、布局合理、融合共生的服务业发展新格局,积极打造国家“两业”融合发展新标杆、长三角“三新”经济发展新高地。
(二)发展目标服务业贡献度实现新突破。
服务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不断增强,到2025年服务业增加值达到5000亿元以上,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0%左右,服务业税收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达到45%以上,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达到45%左右,服务业投资年均增长10%左右。
济南市人民政府印发济南市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和济南市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印发济南市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和济南市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11.20•【字号】济政字〔2019〕73号•【施行日期】2019.1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印发济南市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和济南市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济政字〔2019〕7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济南市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和《济南市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济南市人民政府2019年11月20日济南市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系列文件精神,推动全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打造“四个中心”、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目标任务,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加快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新旧动能转换为动力,推动服务业与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努力构建规模大、结构优、品质高、竞争力强的服务产业新体系。
(二)发展目标。
到2022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达到7000亿元,现代服务业比重达到62%,服务业“三上”企业达到5500家,营业收入过亿元服务业企业达到1000家。
服务业辐射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形成时尚高端、文旅辉映、品牌荟萃的国家消费中心城市,资源集聚、服务高效、生态友好的产业金融中心,陆海统筹、产业联动、绿色智慧的区域物流中心,开放合作、机制健全、创新活跃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技术领先、跨界创新、全域生态的国际医疗康养名城,建设成为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现代服务业强市。
二、主要任务(一)推动生产性服务业提质增效。
1.金融业。
围绕国际金融城、山东新金融产业园等“一城一园多点”布局,加快发展现代金融产业。
交通运输部关于《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解读
交通运输部关于《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3.12.13•【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解读近日,交通运输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为抓好《指导意见》贯彻落实,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一、出台背景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交通强国、海洋强国建设,指出“经济强国必定是海洋强国、航运强国”。
现代航运服务业是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海洋强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部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快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交水发〔2014〕262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有效促进了现代航运服务业功能进一步完善,服务门类、业务规模不断拓展。
近年来,我国航运金融、保险、海事法律服务等快速发展。
目前,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基本建成,正在向世界一流国际航运中心迈进;天津、大连、厦门等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功能不断完善。
但与伦敦、新加坡等国际航运中心相比,我国航运金融、保险及法律服务等现代航运服务业起步晚,服务能级有待进一步提升。
为加快补齐我国现代航运服务业短板,以政策创新为驱动,推动我国现代航运服务业要素集聚发展,交通运输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出台了《指导意见》。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指导意见》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推进现代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现代航运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航运交易、信息咨询、航运金融保险、海事仲裁、航运人才、技术服务等为重点,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优环境、增功能,全面提升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水平和国际影响力,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服务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海洋强国。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新时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新时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19.10.02•【文号】发改产业〔2019〕1602号•【施行日期】2019.10.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新时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产业〔2019〕1602号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促进我国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关于新时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突出宏观统筹,围绕制约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部署任务,分行业高质量发展由行业主管部门部署实施。
一、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化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传统服务行业改造升级,大力培育服务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着力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品质,持续推进服务领域改革开放,努力构建优质高效、布局优化、竞争力强的服务产业新体系,不断满足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二)主要原则。
以人为本,优化供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多更好满足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优先补足基本公共服务短板,着力增强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供给能力,实现服务付费可得、价格合理、优质安全,以高质量的服务供给催生创造新的服务需求。
市场导向,品牌引领。
顺应产业转型升级新趋势,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公平竞争中提升服务业竞争力。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7.04.17•【文号】发改产业[2007]806号•【施行日期】2007.04.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发改产业[2007]80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最近,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在新时期、新阶段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意见》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为指导,从战略和全局高度,阐述了加快发展服务业的重大意义,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加快发展服务业的目标、任务和措施。
为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增强做好服务业工作紧迫性。
各地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工作方案。
二、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服务业工作。
各地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要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服务业发展和改革的新思路、新方法,进一步研究制定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
三、加强形势分析,把握服务业发展动态趋势。
服务业涉及领域广,行业差异大,要充实力量,下大力气,研究服务业发展中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提出准确、全面、及时的形势分析报告,对制定服务业政策措施提供有效支持。
请各地于6月底前,将贯彻落实《意见》的阶段性情况报我委产业政策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七年四月十七日。
2024年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2024年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一、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端化发展(一)培育生产性服务业企业。
对当年在研发设计、物流系统、数据信息系统、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等方面投入超过300万元且完成纳统工作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按其实际投资额给予20%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责任部门:区发改局)(二)深化“两业融合”。
对当年新评为省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的企业、区域,分别给予不低于50万元、8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新评为国家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的企业、区域,分别给予不低于8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责任部门:区发改局)(三)提高检验检测服务能力。
对新入驻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奖励不超过5万元运行补助。
(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四)促进物流企业提档升级。
对新评定的国家3A、4A和5A级物流企业,分别奖励15万元、30万元、50万元。
对国家A级物流企业且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000万元、1亿元、L5亿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
对其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营运单位一次性奖励0.5万元。
首次纳入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系统的道路货运企业,予以一次性奖励10万元;企业年申报货运周转量超过100OO万吨公里、20000万吨公里、40000万吨公里的,分别予以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
(责任部门:区交通运输局)(五)优化调整运输结构。
鼓励“陆改水”“散改集”,对纳入辖区港口集装箱吞吐量的内河集装箱,给予每标箱不少于100元奖励;对投资建设(含改扩建)300吨级码头以上的,按泊位(包括散货泊位、集装箱泊位)实际建设投入的10%,每个港口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给予奖励;水运企业(含新开企业)新购置500总吨以上船舶,按每艘不少于40万元给予奖励。
超过1年的每增加一年减少2万元(不足一年计一年),船龄超过10年的不予奖励。
关于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关于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制造服务业是指以制造业为基础,通过技术和管理等手段,提供一系列的增值服务的行业。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制造服务业的发展对于我国经济转型升级、提升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的高质量发展,我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优化政策环境,激发制造服务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制造服务业是制造业与服务业的有机结合,需要通过优化政策环境,激发其发展的内在动力。
一方面,要加大对制造服务业的支持力度,出台针对性的优惠政策,例如降低税费负担、加大研发投入等。
另一方面,要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制造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便利。
二、加强技术创新,提升制造服务业核心竞争力技术创新是制造服务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关键。
应鼓励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此外,要促进制造与服务领域的融合,发展新兴技术、新业态,创造更多增值服务。
政府可通过引导资金、人才等资源的集聚,推动技术创新与制造服务业的深度融合。
三、加强人才培养,提高制造服务业人力资源质量人才是制造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支撑。
要加强人才培养,培养适应制造服务业需求的高素质人才。
一方面,要加强职业教育,培养具备实际操作技能的人才。
另一方面,要鼓励高等教育机构与企业合作,培养具备管理和创新能力的人才。
同时,注重引进和培养各类技术人才,提高整体人力资源质量。
四、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制造服务业信誉度制造服务业与产品质量安全密切相关,必须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提升行业信誉度。
政府要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推动制造服务业提升质量标准和生产流程。
同时,要加强行业自律,鼓励企业注重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五、拓宽市场渠道,促进制造服务业扩大外贸出口市场是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
要拓宽市场渠道,促进制造服务业扩大外贸出口。
政府可以采取多种措施,如鼓励企业参与国际展会、加强对外宣传推介等,提升制造服务业的国际知名度和竞争力。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7.08•【字号】豫政[2005]30号•【施行日期】2005.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豫政[2005]3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根据党的十六大关于坚持服务业全面发展的方针和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原崛起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快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和战略机遇(一)加快服务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服务业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其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标志。
加快服务业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全面协调快速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生活需求、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推动和服务于我省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缓解日益加大的资源环境约束、劳动力转移压力的重要举措;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力实现中原崛起的战略选择。
为此,必须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加快服务业发展摆在重要战略地位。
(二)我省服务业发展面临的战略机遇。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服务业得到较快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但从整体上看,我省服务业总量较小,比重偏低,现代服务业发展缓慢,吸纳就业能力不足。
2004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分别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7个百分点和9.6个百分点,均居全国第30位,与我省经济快速发展的总体态势不相协调,已成为制约我省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21世纪头二十年,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服务业发展的关键时期。
2004年我省人均生产总值突破1000美元,经济社会发展跃上新的战略起点,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经济结构、消费结构正发生着深刻变化,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加快服务业发展刻不容缓。
国家发改委等13 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服务供给,加快发展研发设计、现代物流、法律服务等服务业。
制造服务业作为面向制造业的生产性服务业,是提升制造业产品竞争力和综合实力、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在中国经济进入新时代、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时期,2021年3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改产业〔2021〕372号),时机恰当,意义重大。
《意见》提出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明确将实施制造服务业主体培育行动等九大行动,实现制造业与制造服务业耦合共生、相融相长。
制造服务业是面向制造业的生产性服务业,是提升制造业产品竞争力和综合实力、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当前,我国制造服务业供给质量不高,专业化、社会化程度不够,引领制造业价值链攀升的作用不明显,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存在差距。
为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培育壮大服务主体,加快提升面向制造业的专业化、社会化、综合性服务能力,提高制造业产业链整体质量和水平,以高质量供给适应引领创造新需求,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力争到2025年,制造服务业在提升制造业质量效益、创新能力、资源配置效率等方面的作用显著增强,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更加突出。
重点领域制造服务业专业化、标准化、品牌化、数字化、国际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形成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制造服务业集聚区和示范企业。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0〕12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正文:----------------------------------------------------------------------------------------------------------------------------------------------------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进一步加快我市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特制定如下政策意见。
一、创新发展现代金融业1.大力引进金融总部和金融分支机构。
新设立的总部在温注册的银行、保险、证券、期货、金融租赁、金融资产管理等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总部金融机构),实缴资本在1亿元以上的,按实缴资本4%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的开办补助;在新设总部金融机构正式运营后的5年内给予奖励,奖励额度前3年、后2年分别参照其形成地方综合贡献度的100%、80%确定;其中金融总部为本地存量金融机构整合分立而新设的,实缴资本按实际增量计,地方综合贡献度按照每年实际量减机构设立前存量计算。
对总部金融机构副职以上高管人员给予5个名额奖励,奖励额度前3年、后2年参照高管人员个人薪酬所得形成地方综合贡献度的80%、50%确定。
新设立的全国性、地方性银行机构一级分行和保险、证券一级分支机构,在正式运营后的2年内给予奖励,奖励额度参照其形成地方综合贡献度的80%、50%确定;其中存量二级分行升格为一级分行的,地方综合贡献度按照实际环比新增计算。
2.鼓励产业基金落地。
积极探索政府产业基金与优质基金机构合作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
对政府产业基金(含浙江温州转型升级产业基金、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下同)合作对象,5年内参照其形成地方综合贡献度的总额给予奖励,5年内市级提供不超过100平方米的免费自用办公用房或不超过10万元/年的房租补贴。
中共山东省委员会、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中共山东省委员会、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山东省委员会,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9.28•【字号】•【施行日期】2023.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中共山东省委员会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为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业新体系,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服务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和拉动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锚定“走在前、开新局”,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立足全省服务业发展基础和资源禀赋,坚持扩量与升级并重、传统与新兴协同,放大发展优势,加快补齐短板,激活现代服务业发展动力,增强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和拉动作用,助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
到2025年年底,全省服务业增加值三年年均增长5.5%以上,达到5.5万亿元左右。
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数量每年增加1000家以上,总量超过1.5万家。
培育形成现代服务业重点骨干企业1000家、领军企业300家、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200个、现代服务业集聚区120个。
二、着力构建优质高效服务业产业新体系(一)巩固提升六大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优势1.现代物流。
加快推进高速公路、通用机场、港口等重点项目建设,实施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完善联运枢纽网络。
充分发挥铁路运输网络优势,推进物流园区建设。
发挥我省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等物流资源集聚优势,加强冷链物流设施和网络建设,加快推进冷链物流发展壮大。
完善网络货运支持政策,促进网络货运企业快速发展。
关于促进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
关于促进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一、引言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是推动经济持续增长、提升国家竞争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要的关键所在。
为了深入理解关于促进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本解读将从多个维度展开,包括政策出台的背景、目标、主要内容、实施路径、预期影响等方面,全面剖析这一重要政策对现代产业发展的深远意义。
二、政策出台的背景(一)全球产业竞争格局的演变1. 全球化与逆全球化趋势并存在全球化进程中,国际分工不断深化,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产业的跨国转移加速。
然而,近年来逆全球化思潮抬头,贸易保护主义加剧,这对我国现代产业参与国际竞争带来了新的挑战。
例如,一些发达国家通过加征关税、设置技术壁垒等手段,限制我国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如对我国华为公司的技术封锁。
这就要求我国现代产业必须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以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竞争环境。
2. 新兴技术革命的兴起以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量子计算等为代表的新兴技术革命正在深刻改变全球产业格局。
这些技术的应用促使传统产业加速转型升级,同时催生了众多新兴产业。
例如,人工智能在制造业中的应用,实现了生产过程的智能化调度、质量检测的自动化等,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各国都在积极布局新兴技术产业,我国也需要通过政策引导,加快现代产业在新兴技术领域的创新和应用,在全球新兴产业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
(二)国内经济发展的转型需求1.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为经济工作的主线。
传统产业面临产能过剩、产品低端、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
促进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通过提高产业供给质量,优化产业结构,增加有效供给,满足市场多样化、高品质的需求。
例如,在钢铁产业中,通过淘汰落后产能,提高高端钢材的生产比例,满足汽车、航空航天等高端制造业对特殊钢材的需求。
2. 消费升级的推动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费结构不断升级。
关于实施“服务业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关于实施“服务业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实施“服务业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一、总体要求1.加快推进服务业发展,切实提升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和作用,推动经济发展向高质量方向转变。
2.加强对服务业的政策支持和优惠政策,建立健全服务业发展相关机制,激发服务业发展的活力和潜力。
3.加强对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提升,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4.坚持创新驱动,加强服务业与科技创新、数字经济等的融合发展,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服务业。
二、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1.简化服务业市场准入手续,建立健全专门的服务业准入管理制度。
2.改革服务业投资管理制度,吸引和鼓励更多资源投向服务业领域。
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切实维护服务业发展的创新环境。
4.加强对服务业企业的监管和指导,提高市场主体的服务质量和诚信度。
三、推动服务业国际化发展1.加强对服务贸易的政策支持和引导,拓展服务贸易的开放方式和渠道。
2.加快服务业标准与国际接轨,提升服务质量和竞争力。
3.鼓励和支持服务业企业“走出去”,积极开展境外业务,打造国际知名服务品牌。
4.拓展服务贸易合作渠道,积极参与服务业国际组织和机制建设。
四、加强服务业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1.支持服务业企业与制造业、农业等实体经济企业开展合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支持。
2.加强服务业与物流、金融、信息技术等产业的融合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解决方案。
3.推动服务业向价值链中高端延伸,提供更高附加值的服务产品和服务模式。
4.创新协同发展机制,促进服务业与实体经济共同发展。
五、加强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1.加强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和教育,提高服务业人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2.建立健全服务业人才评价机制,激励服务从业人员的创新和创业精神。
3.鼓励高校开设服务业相关专业,培养更多高素质服务人才。
4.加强服务业人才与科研机构、企业的合作,促进知识和经验的共享。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武政规〔2019〕1号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正文:----------------------------------------------------------------------------------------------------------------------------------------------------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武政规〔2019〕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经研究,现将《武汉市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汉市人民政府2019年2月19日武汉市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8〕10号)精神,深入推进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服务业创新要素整合和供给,促进产业创新升级,构建优质高效、特色鲜明、前景广阔的现代服务业新体系,实现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打造服务名城,特制定如下政策。
一、优化发展营商环境(一)提高市场开放程度。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凡国家法律法规未明令禁入的服务业领域,全部向外资、民间资本开放。
全面规范市场准入程序,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查环节外,其他审查环节一律取消。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编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管委会,下同〉)(二)有序推进重点领域对外开放。
认真执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第18号),有序推进服务业领域对外开放,鼓励新兴服务业双向发展。
落实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各项开放便利举措,推动金融服务、电信服务、旅行服务、专业服务等重点领域开放发展。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网信办、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人民政府)(三)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加快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加快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9.12•【字号】益政办发〔2022〕21号•【施行日期】2022.09.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加快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益政办发〔2022〕21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益阳市加快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9月12日益阳市加快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推动全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到2025年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达220家以上、服务业增加值超1100亿元的工作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设立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
从服务外包及电子商务产业、旅游产业、社区养老等市级专项经费中统筹整合,设立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
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园区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本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有效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投向大数据、物联网、文化创意、旅游+、体育+、体验经济等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文旅广体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二、加大对创新发展区的支持力度。
对新认定的省级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优先推荐申报享受各级各类产业引导(专项)资金、产业发展基金及其他扶持政策。
对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内省级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参照所在地开发区工业企业享受同等扶持政策。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三、引导和支持企业主辅分离。
关于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doc
关于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政策意见:一、引导鼓励主辅分离1.制造业企业新分离成立服务业企业的前三年,新分离企业和原企业的年纳税总额(限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大于原企业分离前最后一年纳税额的,对新分离企业分别按其地方综合贡献额(增加值和利润)的80%、50%、5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金额累计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制造业企业分离服务业企业不新增企业用地的,新企业税收可合并计入原企业的纳税总额,原企业按该纳税总额享受亩产税收分类分档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相关优惠政策。
二、持续做强专业市场3.专业市场首次被评为省级三星、四星、五星级市场的,且当年度地方财政贡献额达到10万元(含)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4.新建专业市场固定资产投资额(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核,土地价款除外)达到5000万元(含),改造提升专业市场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2000万元(含),经有资质中介机构审核,在首次开业或改造提升重新开业后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扶持壮大会展产业5.鼓励新办展览项目,在永康国际会展中心新举办经贸类特色展会或工业行业细分类专业展会,且标准展位数达到300个(含)、600个(含),分别给予举办主体10万元、20万元的奖励;首次举办省级、国家级展会的,再分别给予举办主体2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6. 鼓励展会提质升档,对首次引进境外知名企业组团参展我市五金博览会、门博会等大型展会,组团展位数达到50个(含)或者境外知名企业数量达到5家(含),给予举办主体2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引进世界500强境外企业参加我市五金博览会、门博会等大型展会,每引进1家,给予举办主体2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引进中国500强国内企业参加我市五金博览会、门博会等大型展会,每引进1家,给予举办主体5万元的奖励。
7.鼓励外出办展,永康本地注册的会展举办主体,参加市外重要展览项目,展会规模达到2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含)、10000平方米(含)的,分别给予举办主体15万元、30万元、60万元的奖励;“一带一路”沿线省份重要展览项目奖励幅度再提高10%。
关于全面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关于全面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推动我县现代服务业数字化、高端化、品质化、融合化发展,构建优质高效的现代服务业体系,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政策。
一、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端化发展(-)提升检验检测服务能力。
对当年新批准的国家级、省级质检中心,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
对当年新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的企业,奖励20万元。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二)培育生产性服务业企业。
对符合省、市发展导向且年度研发设计、物流系统、数据信息系统、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等方面投入超过300万元的在库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按其实际投资额给予20%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鼓励工业、建筑业企业服务化发展,企业将其研发设计、技术平台、物流运输、投资服务、信息软件服务、售后服务等非主营业务分离并设立服务业企业的,经评定,新设立企业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可保留其自有土地用途暂不变更,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上,分别奖励10万元、20万元、50万元;从获奖次年开始连续三年,对主营业务收入增速超过15%的企业,每年奖励10万元。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商务局)(三)推动跨界融合发展。
对当年新评为国家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的企业、区域,分别给予8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对当年新评为省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的企业、区域,分别给予50万元、80万元的奖励。
引进军民融合综合性服务平台,在平台运行首个年度给予不超过150万元启动资金支持(计入当年补助资金总额),根据运作成效给予不超过300万元/年补助,补助一般不超过三年,运作成效特别显著的可延长补助年限。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二、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发展(四)鼓励景区村庄探索市场化运营模式。
对景区村庄实现整村运营,签署整村运营协议,首次与村集体合作成立运营公司,并正常运营达一年以上,每年给村集体经济带来新增收入50万元以上的,给予运营公司新增收入10%的奖励,每年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
关于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关于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一、引言服务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经济增长、吸纳就业、提升生活品质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随着全球经济格局的演变和国内经济结构的调整,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成为当前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
本政策意见旨在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全方位推动服务业向高质量、高效益、可持续方向发展。
二、总体目标1. 规模增长目标在未来[X]年内,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每年提升[X]个百分点,到[具体年份]达到[X]%以上。
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速保持在[X]%以上,形成一批规模大、竞争力强的服务业企业集团。
2. 质量提升目标服务业劳动生产率年均提高[X]%以上,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等手段提高服务业全要素生产率。
打造[X]个以上在国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服务业品牌,提高服务业的品牌价值和市场美誉度。
3. 结构优化目标现代服务业占服务业的比重提升至[X]%以上,重点发展金融、科技服务、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等领域,促进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
服务业从业人员中高技能人才占比达到[X]%以上,优化服务业人才结构。
三、重点发展领域(一)金融服务业1. 政策支持加大对金融机构在本地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的奖励力度。
对于新设立的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总部,给予一次性[X]万元的开办补贴;对于区域总部给予一次性[X]万元补贴。
对金融机构在本地的业务拓展给予税收优惠。
对金融机构开展普惠金融业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X]%计入收入总额。
2. 创新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创新产品。
设立金融创新专项资金,每年安排[X]万元,对推出创新型金融产品的金融机构给予奖励,单个产品最高奖励[X]万元。
推动绿色金融发展。
对金融机构发放的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业务,按照业务规模给予[X]%的风险补偿,最高补偿金额为[X]万元。
3. 金融生态建设加强金融监管协调,建立地方金融监管信息共享平台,防范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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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政策解读
现将《关于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加快新业态新模式培育,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服务业重点企业引导培育,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嘉政发〔2020〕6号)文件精神,结合平湖实际,制定出台加快我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
二、主要内容
(一)鼓励楼宇经济发展。
对新建商务楼宇、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入驻楼宇、总部企业入驻楼宇、特色企业入驻楼宇、引进市外企业入驻楼宇、入住企业专技人员集聚、楼宇提升改造等多中助力楼宇经济发展的形式制定了具体奖励政策,根据企业综合贡献设定了奖励标准。
(二)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
对新落户在独山港物流园区且不占用土地、岸线资源的贸易公司、运输公司、船代货代公司、无车承运企业及在独山港物流园区从事集装箱业务的企业,根据企业综合贡献和吞吐量进行政策,对物流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标准的,给予奖励。
(三)鼓励金融业发展
对在市金融办备案的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自工商登记之日起5年内,根据企业综合贡献情况给予奖励。
对股权投资企业中个人投资者获得投资收益部分和企业副职以上高管,根据个人综合贡献情况给予奖励。
(四)鼓励电子商务发展
奖励企业争创国家、省级和嘉兴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产业园(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浙江省电子商务产业基地4A、5A级等荣誉。
奖励村级组织获得经省商务厅认定的电子商务专业村(电子商务示范村)等荣誉。
奖励取得相关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公益性电子商务教育培训。
奖励与我市大专院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开展合作电子商务实践基地。
奖励电商企业通过第三方电商平台(自建电商平台)或采用直播方式销售。
(五)提升商贸业发展
奖励国内外知名连锁品牌落户我市。
奖励落户我市的连锁品牌直营门店或销售额达到一定规模。
奖励获得嘉兴市级夜间经济特色街区(高品质步行街),嘉兴市级夜间餐饮、购物、文体休闲等示范名店荣誉的企业,奖励获得由政府机构评定的省级及以上、嘉兴市级餐饮业
名师(名厨)、名店荣誉的企业和个人。
鼓励运管主体对开发数字化智能营销系统并能准确统计入驻商户经营业绩。
(六)培育高质量服务业企业
鼓励制造业企业将物流运输、科技服务、批零贸易等非主营业务分离,对分离出的服务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标准的,分别给予奖励。
鼓励服务业企业首次纳统或提升发展。
(七)鼓励平台经济发展
奖励物流企业实施智能化、信息化技术改造。
对电子商务网络类零售平台年交易额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奖励。
奖励市场主体打造直播电商孵化器(基地、园区)。
支持服务业企业在科技、物流、信息、商务、金融等领域新增投资或采用融资租赁方式新购重要设备。
奖励举办以拉动消费或与我市重点产业紧密结合的各类活动。
(八)鼓励物业服务提质创优
奖励物业服务企业创建国家、省、嘉兴市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浙江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嘉兴市市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等各种荣誉。
奖励物业服务企业在年度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中获得AAA、AA、A级评价。
奖励物业服务企业在平湖市物业管理处年度获得星级评定。
(九)鼓励服务业品牌创建
奖励企业创建国家、省、嘉兴市级特色商业街、“中华老字号”“浙江老字号”、省知名商号、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嘉兴老字号”、平湖市市长质量奖等各种荣誉。
奖励企业主导或参与制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嘉兴市级地方标准。
奖励企业创建“星级文明规范市场”“放心农贸市场”、“省放心肉菜超市”等荣誉。
三、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服务业发展局); 电话(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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