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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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制度建设是指企业围绕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和系统化等所进行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包括制度的建立、执行、修改、完善、责任追究等。
企业制度建设步骤[1]
企业制度建设一般分为八个步骤:
一是疏理,企业要对现有的制度进行全面的疏理,通过疏理确定本企业制度是否缺失、是否与上级规定相冲突、是否适应实际工作和管理的需要、是否可行等,从而确定需要制定和修改完善的制度;
二是调研,对需要制定和修改的制度进行广泛的调研,从而使拟要制定和修改的制度更加适用;
三是策划,召开不同人员参加的会议听取意见,汇总大家意见后由主办部门拿出制定或修改制度的具体意见和方案;
四是建立,根据策划后的方案职能部门要根据上级的规定、企业的实际及领导的要求,安排专人负责起草或修改制度,及时制定出规范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
五是审查,对制定或修改完成的各类制度要召开相关会议(如职代会,领导班子会等)对制度的合法性、规范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等等方面进行审查;
六是发布,对审查通过的制度以文件形式进行发布;
七是执行,确保发布的各项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执行到位;
八是修改完善,针对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上级的新要求及时的进行修改完善,使制度始终保持在适用状态。
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命脉。在知识经济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效率是每一个企业所追求的目标。要使得企业经营有效率,一部完整而又可行的管理规章制度是绝对必要的。建设企业规章制度并不是把别人现成的东西拿来抄袭,而是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方法,自己来拟订。
(一)制度要兼顾公平与效率
公平与效率是一对矛盾,要公平就往往影响效率,要效率又往往损害公平。但是,二者是有机联系的,没有公平,就不会有理想的效率,甚至效率为零;没有效率,公平也就失去了意义,甚至难以维持。因此,在制度建设的问题上要正确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辩证关系,做
到二者兼顾,互相协调。实际工作中,公平与效率绝对协调是不可能的,通常情况下,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二)制度不要生搬硬套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要根据需要来制定,不要制定一些空洞没有内容的规章制度,也不要制定一些根本就用不着或不可行的规章制度,更不能生搬硬套,别人的东西再好,只能适应人家的企业,对我们自己就不一定适用。同时,制定规章制度不能违背国家的法律、法令、法规,也不能违背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违反了就是无效的制度。
(三)制度要威信并重
威与信的关系实质上是质与量的关系。“信”是积累,是“威”的基础和准备;“威”是结果,是“信”的升华与飞跃,二者可以互相转换,“信”可以成为“威”,“威”可以成为“信”。制度建设必须以信誉为基础,有制度就要执行,不能当做橡皮图章;执行就要全面、严格,既不能打擦边球,也不能打折扣。要维护制度的信誉,就要遵循制度的相对稳定性,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制度不是儿戏,不能朝令夕改,反复无常。这样,制度就会威力无比,神圣不可侵犯,真正成为人们行为的准则。
有这样一个故事,《史记》记载了商鞅变法的一则故事,大家可能都知道。“令既出,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徒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徒。复日‘能徒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徒之,辄予五十金”。因为商鞅守信,于是“秦人皆趋令”,
“令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故事寓意。不言自明。
(四)制度要纲举目张
一个企业需要建立的管理规章制度很多,如果没有清晰的思路和严密的逻辑,必然造成制度杂乱无序,以致失败。各项规章制度要有完整的体系,减少各项规章制度之间发生重复或矛盾,规章制度应该先有一套母法,然后再根据母法制定各种办法、规则、准则、办事细则等。
(五)制度要刚柔相济
企业管理制度本身就是一个企业的法度。制者,制约也;度者,规范也;法者,不可违也。因此,任何一项管理制度都具有而且必须强调其鲜明的强制性。但是,如果由此而只强调制度的刚性,未免失之偏颇。作为社会主义企业,一个很重要的目的就是提高广大职工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其制度建设的出发点也应落实到为民谋福利上,其本意就是柔性的。就制度的配套构成而言,既要体现其强制性的一面,又要具备褒扬、激励、教育的一面。就其约束力和操作而言,既要考虑有力,又要考虑有度,既不宽容,也不苛求,二者适度。形象一点说,制度可以是紧箍咒,不犯不痛,但不能削足适履,强人所难。制定规章制度要以发挥激励效果为目的,以事前的防范取代事后的责备,以积极的奖赏取代消极的处罚,达到提高效率的目的。
(六)制度要推陈出新
上面这六个要素是制度建设有效性的核心,需要深刻理解和灵活运用。下面对六个要素深入分析如下:
第一要素:按哪几步做?
我们很多企业的制度要么很简单,无任何价值;要么是杂乱无章,让人摸不着头脑;要么是很空洞,抓不住实质;导致在制度的落实和执行上有章难循,无法操作。最主要的原因是对制度要管理的事务或工作没有深入的理解、掌握和感悟,写出的制度自然难以切合实际,操作性差是不可避免的。作为建立制度人员应该在书写制度前进行深入地了解和分析,把制度所要管理的事务或工作分环节、步骤、方面进行层层细分,细分到不能再细的地步,自然会抓住管理的主线,纲举目张,写起来就会顺理成章,管理的条理性、分工的细致性、制度的逻辑性也在其中得以体现,为建立一个好的制度打下基础。
第二要素:每步如何做?
如果在建立制度时,第一要素抓住了,第二要素就很容易做到,因为在做第一要素时,建立制度人员已经对制度所要管理的事务或工作有了深入地了解和分析,甚至已与当事人进行了沟通和讨论,对制度要管理的事务或工作的整个过程具有深度的掌握和感悟,只需要我们用朴素、准确的语言和文字对每步如何做,做什么内容进行祥细描述就可以了,关键是要把握好各个环节、步骤、方面之间的逻辑关系和上下之间的衔接与配合。因为一个事务和工作的本身是一个独立的主体,但它内含的各个环节、步骤、方面之间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交融,有机配合的。
第三要素:每步由谁来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