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讲_税法总论
第一章 税法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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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税法总论
(三)征税对象。它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税基是 对征税对象量的规定,包括价值形态和物理形态,对应的征税方法 是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 (四)税目。税目是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税项目,是对 征税对象质的界定。 (五)税率 1.比例税率:单一比例税率、差别比例税率、幅度比例税率 2.定额税率 3.累进税率是指按照随着征税对象数量增大而随之提高的税率,即 按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划分为若干等级,不同等级的课税数额分别 使用不同的税率,课税数额越大适用税率越高。 全额累进税率是指把征税对象的数额划分为若干等级,对每个等级 分别规定相应税率,当税基超过某个级距时,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 都按提高后级距的相应税率征税。
第一章 税法总论
(3)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作为一种法律形式,在我国法律形式中处于低于宪法、法 律和高于地方法规、部门规章、地方规章的地位,在全国范围普遍 适用。如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 (4)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税收地方性法规 (5)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税收部门规章 (6)地方政府制定的税收地方规章 2.税收立法、修订和废止程序 提议、审议、通过和公布阶段。 二、税法的实施 包括税收执法和守法。执法原则:一是层次高的优于层次低的法 律,二是同一层次的法律中,特别法优于普通法,三是国际法优于 国内法,四是实体法从旧,程序法从新。
第一章 税法总论
(二)按照税法的职能作用的不同,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税收实体法是指确定税种立法,具体规定各税种的征收对象、征收 范围、税目、税率等。税收程序法是指税务管理方面的法律。 (三)按照税法征收对象的不同,可分为流转税法、所得税法、财 产行为税法、资源税法、特定目的税法。 (四)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分为国内税法、国际 税法和外国税法。 国内税法一般是按照属人或属地原则,规定一个国家的内部税收制 度。国际税法是指国家间形成的税收制度,主要包括双边或多边国 家间的税收协定、条约和国际惯例等。
税法教案1——3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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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第一章税法总论教学目标:1.掌握税收的概念,理解税收的职能,了解税收的产生;2.掌握税法的概念,熟悉税收法规关系,了解税法的作用。
3.掌握税法的构成要素,并能分析运用;4.了解我国税制改革的进展情况;5.掌握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明确目前开征的税种以及税法的分类;教学重点:1.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2.税法的分类。
教学难点:税法的分类教学场所及教具:黑板、粉笔、课件、多媒体投影教学方法:讲授法、案例教学法、讨论法课内外作业:课内:配套学习指导、习题与项目实训教材第一部分的第一章第一节习题训练课外:了解当地税收情况教学过程及主要内容:【教学导入】从同学们谈谈对税收最早的了解引入一、税收的性质(一)税收的概念税收又称为“赋税"、“租税”、“捐税”,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强制地、无偿地参与社会剩余产品分配,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
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来理解.1.税收的本质是一种分配2.税收分配以国家为主体,凭借政治权力来实现3.税收分配的对象为剩余产品4.征税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5.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的特征(二)税收的产生税收是一个古老的历史范畴,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
1.税收产生的条件一般认为,税收的产生取决于相互制约的两个条件:(1)国家的产生和存在。
国家的产生和存在是税收产生的前提条件,(2)私有财产制的存在和发展。
私有财产制度的出现同税收的产生也有着直接的必然联系,是税收产生的经济条件。
2.我国税收发展的历程(1)夏商周时期的“贡助彻”。
夏、商、周时代的贡、助、彻,是我国税收的雏形阶段。
(2)春秋时期鲁国的“初税亩”.初税亩顺应了土地私有制这一必然发展趋势,这是历史上一项重大的经济改革,也是我国农业税制从雏形阶段进入成熟时期的标志,正式确立起了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完全意义上的税收制度。
(三)税收的职能我国税收具有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和监督社会经济活动的职能。
税法讲义之税法总论01:税法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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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讲义之税法总论01:税法概念一、税收与税法的概念及关系什么是税呢?我们先来个说文解字,将税这个字分拆一下:禾和兑,禾,是禾苗、谷物,兑,是兑换、移交、上缴。
谷物上缴即为税,这是最初的实物税形式。
而现代意义上的货币税,我们一般将其定义为: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的规定,强制、无偿地参与国民收入分配而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为了便于理解,我们将税收的概念进行分解,需要大家把握以下几个方面:1.税收分配在形式上是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而本质上是一种利益分配关系;2.税收分配的依据是政治权力,它有别于按生产要素如人力、资本、土地进行的分配;3.税收分配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以及弥补市场失灵,促进公平分配等需要;4.税收分配的主体是国家或政府,而一般分配的主体是各生产要素的所有者;5.税收分配的客体即对象是国民收入或剩余产品价值。
进一步理解税收概念,还需要我们正确理解和把握税收的三个基本特征,也称形式特征,统称“税收三性”。
税收的第一性是强制性,即税收是国家依据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强制征收,不交税或少交税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强制性是保证。
富兰克林曾经说过:“税收像死亡一样不可避免”。
我国宪法也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
税收的第二性是无偿性,即国家征收税款后,不再直接归还给纳税人,而是通过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等方式用于纳税人身上,体现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本质。
无偿性是核心。
税收的第三性是固定性,即税收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征收的,“对谁征税”、“对什么征税”、“征多少税”等都有明确的税法规定,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固定。
税收三性的关系是:强制性决定无偿性,强制性和无偿性又决定和要求固定性。
税收三性是税收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基本标志,也即“是税不是税看三性”。
什么是法呢?法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规范。
什么又是税法呢?税法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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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税收概述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税收的本质特征具体体现为税收制度,而税法则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
一、税收的内涵理解税收的内涵,需要从税收的分配关系本质、国家税权和税收目的三个方面来把握。
1、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
国家要行使职能必须有一定的财政收入作为保障。
取得财政收入的手段有多种多样,如发行国债、收费、罚款等等,而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另外,税收解决的是分配问题,国家参与社会再分配的形式,体现了一种分配关系。
2、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力,它有别于按要素进行的分配。
国家通过征税,将一部分社会产品由纳税人所有转变为国家所有,因此,征税的过程,实际上是国家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过程。
分配问题涉及到两个基本问题:一是分配的主体;二是分配的依据。
分配的主体为国家;;而分配的依据,国家的强制力。
3、国家征税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税收的必要性:公共欲望的满足和公共物品的提供。
·公共欲望:公众可以共同享有的需求,每个个体的享有不影响其他个体的享有,即不具有排他性,只能通过政府途径或公共经济部门来得到满足。
满足公共欲望也是现今各国政府的重要任务。
比如对教育的需求,对医疗的需求等。
·公共物品:因为公共物品不同于私人物品,各类主体对公共物品均可获得等量的、相同的消费,因此,各类主体对公共物品既都需要,又都不愿独自投资,“三个和尚没水喝”的故事,在一定意义上说明了这个问题。
那么,公共物品就只能由公共经济部门去提供,从而使提供公共物品成为国家或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
二、税收的特征(“三性”)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
三性的统一。
三、税收的职能(一)分配收入的职能税收是国家参与社会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
税收分配收入的职能包括两个方面,即获取财政收入和收入的再分配。
获取财政收入:国家通过税收获取财政收入,用于提供公共物品,满足公共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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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税法总论考情分析:本章是整部教材的根底和前导,虽然在历年考试中所占分值不高,但是涉及的概念、根本理论和制度考生应该掌握。
大纲等级为1,特点如下:1.题型只涉及客观题,即单项选择和多项选择题;2.题量不大,最高分值2.5分;3.难度不大,但是考点分散、琐碎,重点不突出。
本章教材变化:关注今年新增的第8节内容-国际税收关系第一节税法的目标一、税收与现代国家治理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1.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
是国家参与社会产品价值分配的法定形式2.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力,它有别于按要素进行的分配3.国家课征税款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二、税法的概念1.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标准的总称,是税收制度的核心内容。
既要保证国家税收收入,也要保护纳税人的权利。
2.税法具有义务性法规和综合性法规的特点:a)义务性并不是指纳税人没有权利,而是由税收的无偿性和强制性所决定b)综合性是由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组成的体系,这一特点是由所调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法律关系的复杂性所决定的,内容涉及到课税的根本原那么、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法律责任等等三、税法的目标〔简单看一下教材〕第二节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一、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局部税法属于一个重要的部门法。
税法主要以维护公共利益而非个人利益为目的,在性质上属于公法。
不过与宪法、行政法、刑法等典型公法相比,税法仍具有一些私法的属性,如课税依据私法化,税收法律关系私法化,税法概念范畴私法化等。
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立法的根底,税法是依据宪法的原那么制定的。
宪法还对国家要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财产所有权和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作出规定2.税法与民法的关系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标准,故民法调整方法的主要特点是平等、等价和有偿。
第一章税法总论(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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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第一章税法总论本章考情分析本章是《税法》学习的基础,但不是CPA考试的重点章。
本章内容繁杂,考点细碎,有些考点不明显,考生在复习时重在理解。
本章的历年考题均以选择题形式出现。
最近3年本章的平均分值为2分。
2014年教材的主要变化1.2014年,本章的结构发生了较大的调整。
将上年教材4节的内容拆分、增加为7节内容,分别为:税法的目标、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税收法定原则、税法要素、税收立法与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税收执法、依法纳税与税法遵从;2.增加对政府征税依据的多种学说的简介;3.增加税收在现代国家治理中的作用;4.增加了税法的义务性强制性、税法本质等方面的表述;5.修改了税法功能的表述,将标题改为“税法的目标”;6.突出“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基本原则中的核心”;7.增加“依法纳税与纳税遵从”的内容。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第一节税法的目标第二节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第三节税收法定原则第四节税法要素第五节税收立法与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第六节税收执法第七节依法纳税与税法遵从第一节税法的目标一、税收与现代国家治理(熟悉,能力等级1)区别税收——税法——税制: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人的一种形式。
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
税收的内涵——从税收分配关系本质、国家税权和税收目标三方面把握:1.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2.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利,它有别于按要素进行的分配这是我国税收理论界长期以来的主流认识。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税收理论界也有一些学者认为用交换说更能说明政府和纳税人之间的关系。
(新增)税收相当于一种价格,公民和法人与政府应该具有某种等价交换的关系,国家行使请求权的同时,负有向纳税人提供高质有效的公共产品的义务;从纳税人这方面来讲,在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的同时,也依法负有纳税的义务。
在这种等价交换中,税收体系了一种平等性,即国家和纳税人之间的对等和平等。
税法 第一章 总论 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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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第一章导论第一节税法的概念和分类1.1税收制度概述1.1.1税收制度的内在规定性→税收制度——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令和征收管理办法的总称,包括各种税收法律法规、条例、实施细则、征收管理办法等。
→税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国家的各种税收法规、税收管理体制、税收征收管理制度以及税务机关内部的管理制度狭义——国家的各种税收法规和征收管理制度,包括各种税法条例、实施细则、征收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的税收规定。
→税收的本质——税制是税收本质的具体体现,其本质就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利对社会剩余产品进行分配的一种特定的分配关系,这种分配关系若要得以实现,必须通过具体的税收制度来落实。
(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它来正式立法制定税收法律,由国务院制定税收法规,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地方性税收法规,相关政府部门制定税收制度)→税制的职能:*取得财政收入*调节社会经济(缩小收入差距)*保护国家利益(贸易保护)→税法的目的:保障国家利益以及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税收秩序;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1.1.2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1)课税对象——对什么征税,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
→商品or劳务:以生产的商品or提供的劳务为课税对象,一般按其流转额课税,所以也叫流转额课税→收益额:对经营的总收益or纯收益课税。
总收益通常指经营收入,从中不扣除成本费用纯收益=经营总收入-成本费用profit=Income-cost expense→财产:对财产的价值or收益课税。
1.1.3税法的特征1)从立法的过程来看——税法是制定法,通过立法程序制定。
2)从法律性质看——税法是义务型法律→从定义推理,税收是纳税人的经济利益向国家的无偿让渡;谁都不可以随意变更or违反法定纳税义务→权利义务对等,是一个基本的法律原则。
从财政角度看,纳税人从国家的公共支出中享受了很多权利,这些权力是通过其他授权法规赋予的。
但是从税法角度看,纳税人以尽义务为主(所以税法是一种义务型法律)→税法虽然是义务性法规,但是并不意味着纳税人没有权利,而是说权利是在纳税义务的基础上的,从属性的。
第1章 税法学总论 《税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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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税收的财政职能 ○ 2. 税收的经济职能 ○ 3. 税收的管理职能
1.2 税法基础理论
1.2.2 税法的概念
1.2.2.1 税法的定义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征纳 活动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税法是指国家立法 机关、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税收方面的法律、 规章和规定等;而狭义的税法仅指国家立法机关或其授 权制定的税收法律,即严格意义上的税法。本书中所说 的税法是指广义上的税法。
1.1 税法学绪论
1.1.2.3 税法学的基本特征
○ 1. 研究内容的规范性 ○ 2. 专业基础的广泛性 ○ 3. 理论知识的实践性
1.1 税法学绪论
1.1.2.4 税法学的学科体系
○ 1. 税法学总论 ○ 2. 税收实体法研究 ○ 3. 税收程序法研究
1.1 税法学绪论
1.1.3 税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1.2 税法基础理论
1.2.5 税法的原则
1.2.5.1 税法原则的研究
○ 1. 西方国家对税法原则的研究。 ○ 2. 我国学者对税法原则的研究。
1.2.5.2 我国的税法原则
○ 1. 公平性与效率性原则。 ○ 2. 法定性与灵活性原则。 ○ 3. 稳定性与连续性原则。 ○ 4. 民主性与可行性原则。
1.1.3.1 税法学与经济法学的关系 1.1.3.2 税法学与财政学的关系 1.1.3.3 税法学与税收学的关系 1.1.3.4 税法学与会计学的关系
1.2 税法基础理论
1.2.1 税收的概念
1.2.1.1 税收的含义
○ 1.税收的依据 ○ 2.税收的特征 ○ 3.税收的范畴 ○ 4.税收的形态
税法第一章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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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地方人大(地方法规)
海南省、民族自治地区
⑤ 部门规章(财政部、国 办法+规则+规 《税收代理试行办法》 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 定+ ② ③ 的 则》 实施细则 ⑥ (省级)地方规章 房产税、城建税、车船税 等暂行条例的实施细则
刘丽霞,武汉科技大学会计系
税法层次与效力例题
• 本质是分配关系 • 依据政治权力 • 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 征纳税的行为准则体系 • 目的是保障利益、权益、秩序和收 入 • 义务性法规
特点
• 无偿性 • 固定性 • 强制性
税收
税法
• 规范性 • 义务性 • 综合性
刘丽霞,武汉科技大学会计系
税法的层次与效力
立法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订的税收法律 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授权立法 国务院制订的税收行政法规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订的税收地方性法规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订的税收部门规章 (省)地方政府制订的税收地方规章
【多选题】下列税种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确定的有 ( )。 A.增值税 B.企业所得税. C个人所得税. D.契税 【答案】BC 【单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法律级次 属于( )。 A.财政部制定的部门规章 B.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立法. C.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 D.全国人大制定的税收法律 【答案】B
刘丽霞,武汉科技大学会计系
税法的适用原则
法律优位原则含义:法律>法规>规章。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一部新法实施后,对新法实 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得适用新法,而只能沿用旧法。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 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一项新税法公布实施之 前纳税义务在新税法公布实施之后进入税款征收程 序的原则上新税法具有约束力。 程序优于实体原则:在诉讼发生时税收程序法优于 税收实体法适用。
第一章 税法总论-税法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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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高的税率。分为全额、超额和超率累进税率。
假如课税对象的金额为1800元。则: A.全额累进:应纳税额=1800×10%=180(元) B.超额累进:应纳税额=1500×3%+(1800-1500)×10%=75(元 ) 全额累进税率与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的差额为速算扣除数。 180-75=105(元) 简化计算,应纳税额=1800×10%-105=75(元) 【典型例题】假设上述金额为8000元。 超额累进:应纳税额 =1500×3%+(4500-1500)×10%+(8000-4500)×20%=1045(元)全
):从量计征。如车船税。 (四)税目: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税项目,反映具体的征税
范围,是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 1.凡列入税目的即为应税项目,未列入税目的,则不属于应税项目。
2.并非所有税种都规定税目。 (五)税率:指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是计算税额的尺度
。 税率的形式: (1)比例税率:指同一征税对象,不论数额,规定相同的征收比例。 分类: a.单一比例税率(如增值税)。 b.差别比例税率:具体又分为产品比例税率(如消费税),行业比例税
2015年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部资料 税法
第一章 税法总论 知识点:税法要素
● 定义: 税法要素是指各种单行税法具有的共同的基本要素的总称
● 详细描述: 具体包括: (一)总则 (二)纳税义务人:即纳税主体,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负税人: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相关概念】 ①代扣代缴义务人:有义务从持有的纳税人收入中扣除其应纳税款并代
2017《税法》笔记 第1章 税法总论
![2017《税法》笔记 第1章 税法总论](https://img.taocdn.com/s3/m/3dd37a73a98271fe910ef9f0.png)
• 10罚则:印花税、征管法等章节都有违章处罚措施。 • 11附则:主要包括两项内容:一是规定此项税法的解释权,二是规
定税法的生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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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税收立法与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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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管理体制的概念
• 税收管理体制是在各级国家机构之间划分税权的制度。我 国税收管理体制的核心内容是税权的划分。
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 3征税对象(★★★)又叫课税对象、征税客体,指税法规定
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 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
– 税基又叫计税依据,是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 它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是对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
• 4税目(★★)是在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征税项 目。反映征税的具体范围,是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税目体现 征税的广度。
目前仅限于海南省、民族自治地区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该级次 规章不得与宪法、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例如:《增值税暂 行条例实施细则》
在税收法律、法规明确授权的前提下进行,不得与税收法律、行政 法规相抵触。例如:城建税、房产税等地方性税种的实施细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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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立法程序
等
主要是对财产的价值或某种行为课税
主要包括房产税、印花税等
主要是为保护和合理使用国家自然资源而课 我国现行的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
征的税
税等
特定目的税税法
对某些特定对象和特定行为发挥特定调节作 用
确定税种立法 税务管理方面的法律
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 税收征收管理法
2020注会-税法-讲义-第01章 税法总论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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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税法总论第一节税法概念一、税收与税法的概念税收与税法的概念(★)(一)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税收的内涵:(1)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
(2)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力,它有别于按生产要素进行的分配。
征税过程实际是国家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过程。
分配问题涉及两个基本问题:一是分配主体(税收分配以国为主体);二是分配依据(国家凭借政治权利)。
(3)国家课征税款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公共支出一般情况下不可能由公民个人、企业采用自愿出价方式。
国家征税的目的是满足提供社会公共产品的需要,以及弥补市场失灵、促进公平分配等需要。
【教材新增】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优化与国家治理体系相适应的税收制度和税法体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为此既需要循序渐进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使征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还需要保持合理的宏观税负水平,激发社会活力;更需要构建有利于促进公平竞争、创新驱动和人力资本积累的税收制度,发挥先进税收制度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促进作用。
(二)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体现为法律这一规范形式,是税收制度的核心内容。
税法具有义务性法规和综合性法规的特点。
【理解】税法具有义务性法规和综合性法规的特点:(1)从法律性质上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以规定纳税人的义务为主——这一特点是由税收的无偿性和强制性特点所决定的。
税法作为强制性规范,即对于一切满足税收要素的纳税人,均应根据税法缴纳税款,而不允许行政机关与纳税人之间达成默契变动法定纳税义务的内容。
(2)税法具有综合性,它是由一系列单行税收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制度组成的体系,其内容涉及课税的基本原则、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税收管理规则、法律责任、解决税务争议的法律规范等——这一特点是由税收制度所调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法律关系的复杂性所决定的。
CPA税法杨军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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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税法总论【考情分析】非重点章,题型为客观题,分值在1-2分。
2016年教材变化不大。
【知识点】税法的概念【考情分析】近几年考试没考核过。
熟悉基本知识点即可。
一、税收与现代国家治理理解税收的内涵需要从税收的分配关系本质、国家税权和税收目的三个方面来把握:1.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
2.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力,它有别于按生产要素进行的分配。
(1)分配主体:税收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一般分配以各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为主体;(2)分配依据: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利的分配,一般分配是基于生产要素进行分配。
3.国家课征税款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二、税法的概念1.概念: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
2.税法特点:(1)义务性法规:并不是没规定权利,权利建立在义务之上,处于从属地位。
税法属义务性法规的这一特点是由税收的无偿性和强制性特点所决定的。
(2)综合性法规。
【典型例题】下列关于税收和税法的描述,正确的有()。
A.税法是调整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关系的法律规范B.税收是本质上是一种分配关系C.税收的分配依据是基于生产要素进行分配D.税法是授权性法规【知识点】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考情分析】近几年考试没考核过。
熟悉基本知识点即可。
一、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税法以税收关系为自己的调整对象,正是这一社会关系的特定性把税法同其他法律部门划分开来。
2.税法主要以维护公共利益而非个人利益为目的,在性质上属于公法。
但具有一些私法的属性。
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依据宪法的原则制定。
宪法是制定税法和向公民征税及公民依法纳税的直接法律依据。
2.税法与民法的关系:①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规范,民法调整方法的主要特点是平等、等价和有偿。
而税法是调整国家与纳税人关系的法律规范,其调整方法要采用命令和服从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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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税法的构成要素
税法构成要素又称课税要素, 是各种单行税法具有的共同的基本要 素的总称。
(一)总则 (二)纳税义务人 (三)课税对象 (四)税目 (五)税率
1. 比例税率 2. 累进税率 3. 定额税率
(六)纳税环节 (七)纳税时限 (八)纳税地点 (九)税收优惠 (十)税务争议 (十一)税收法律责任
二、税法基本概念
税法,通常是指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 定的有关调整国家在筹 集财政资金方面所形成的税收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简而言之,税法就是由国家制定 的有关调整税收征 纳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税法的作用
正确认识税法的功能价值,对于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准确地把握税法的 基本价值取 向,促进税收法制水平,推动税收事业各项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国税法的重要作用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完备的税法体系应具备以下特征:一是完整性。要求每个税种都具有 相应的税法规 范予以规制。二是内在的协调一致性。既要求保证税法的指导 思想、原则、概念、术语 的统一性,还要求下位阶税法规范符合上位阶税法 规范,并且同一层次的税法规范间也 应当保持协调一致,不能相互矛盾。三 是权威性。要求层次较高的税法规范在整个税法 体系中占有较大的比重。四 是科学合理性。要求具有较强的现实操作性,体系内部紧密 衔接,具有较强 的严密性。
第 一 章 税法总论
【学习目标】 1. 了解我国税收法律制度。 2. 掌握税法概念和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内容。 3. 掌握税法要素和税收管理体制的内容。
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书本基础学习 全 知识点 讲义 01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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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书本基础学习全知识点讲义 01第一章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第一章)第一章税法总论考情分析:本章是基础知识,但并非重点章节。
题型均为选择题,历年分值约为3分左右。
第一节税法的概念知识点:税法的概念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从三个方面理解税收的内涵:1.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重要工具,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2.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力,有别于按生产要素进行的分配;3.国家课征税款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是义务性法规和综合性法规的核心要义。
纳税人的权利建立在其纳税义务的基础之上,处于从属地位。
税法属于义务性规范,是由税收的无偿性和强制性特点所决定的,同时也是由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法律关系的复杂性所决定的。
税法要兼顾和平衡纳税人权利,在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稳步增长的同时,也保证对纳税人权利的有效保护。
财政收入、税收、税法、税收制度是密不可分的概念。
税收是大部分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税法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核心内容,税收制度是在税收分配活动中税收征纳双方所应遵守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税收制度包括税法、税收征管支付和税收管理体制。
知识点:税收法律关系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以及各级政府之间在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税收法律关系总体上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都是由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三方面构成的。
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是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1.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征税方:税务机关、海关、财政机关。
纳税方:采用属地兼属人原则。
2.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税收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权利和义务不对等。
税法讲义-第一章税法总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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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讲义-第一章税法总论(2)第二节税法基本理论三、税法的构成要素(掌握,能力等级1)5.税率。
指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
税率体现征税的深度。
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1.比例税率 2.超额累进税率 3.定额税率 4.超率累进税【例题·多选题】中国现行税制中采用的累进税率有()。
(1998年)A.全额累进税率B.超率累进税率C.超额累进税率D.超倍累进税率【答案】BC【特别提示】为了简化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需要将“速算扣除数”设计在超额累进税率表中。
所谓速算扣除数,是按照全额累进计算的税额与按照超额累进计算的税额相减而得的差数,事先计算出来附在税率表中,随税率表一同颁布。
速算扣除数=按全额累进方法计算的税额-按超额累进方法计算的税额速算扣除数也可以用计算公式推算:本级速算扣除额=上一级最高所得额×(本级税率-上一级税率)+上一级速算扣除数结合上述例题,我们也可知上述税率表的速算扣除数第一级为0,第二级为50.1-25.1=25(元),或500×(10%-5%)+0=25 第三级为450-325=125(元),或2000×(15%-10%)+25=125有了速算扣除数,再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税额时,可以简化计算: 按超额累进方法计算的税额=按全额累进方法计算的税额-速算扣除数本例丙应纳税=3000×15%-125=325(元)【例题·计算题】李某2011年3月取得薪金3400元,如何采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500元以下的税率5%;超过500元不超过2000元的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答案】首先计算李某的应纳税所得额:薪金3400元,应纳税所得额为3400-2000=1400(元);然后可以用两种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一种方法是按照上表中超额累进税率定义的分解计算法:500×5%+(1400-500)×10%=25+90=1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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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税法总论【知识点一】税法原则【例题1·多选题】税收法定原则的内容包括()。
A.纳税人法定B.征税对象法定C.税率法定D.征收程序法定【答案】ABCD【解析】税收法定原则是指从实体要件到程序要件都要由法律明确规定。
【例题2·多选题】税收法定原则中的税务合法性原则是指()。
A.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只能由法律明确规定B.开征任何税种都必须由法律专门规定C.各个税种征收的法定程序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D.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征税【答案】CD【解析】税收法定原则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
选项AB属于税收要件法定原则。
【例题3·单选题】我国现行税法中,超额累进税率的适用,体现了税法原则中的()。
A.税收法定原则B.税收公平原则C.实质课税原则D.税收效率原则【答案】B【解析】税收公平原则是指税负与负担能力相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例题4·单选题】税法的制定,要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降低征管成本,这一立法宗旨体现了税法原则中的()。
A.税收法定原则B.税收公平原则C.实质课税原则D.税收效率原则【答案】D【解析】税收效率原则包括经济效率和行政效率。
前者要求税法的制定要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体制的有效运行,后者要求提高税收行政效率,节约税收征管成本。
【例题5·单选题】纳税人甲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无偿转让其股权,当地税务机关则有权重新核定计税依据,这样处理体现了税法基本原则中的()。
A.税收法定原则B.税收公平原则C.实质课税原则D.税收效率原则【答案】C【解析】实质课税原则是指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税负,而不能仅考虑相关外观和形式。
【例题6·多选题】下列关于税法原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7年)A.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基本原则中的核心B.税收效率原则要求税法的制定要有利于节约税收征管成本C.制定税法时禁止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给予特定纳税人特别优惠这一做法体现了税收公平原则D.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体现了法律优位原则【答案】ABCD【解析】选项B:税收效率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经济效率,二是指行政效率。
前者要求税法的制定要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体制的有效运行,后者要求提高税收行政效率,节约税收征管成本。
选项C:税收公平原则,禁止对特定纳税人给予歧视性待遇,也禁止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给予特定纳税人特别优惠。
选项D:法律优位原则,其基本含义为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的效力,还可进一步推论为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
【例题7·单选题】下列税法适用原则中,打破税法效力等级限制的原则是()。
A.程序优于实体原则B.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C.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D.新法优于旧法原则【答案】C【解析】居于特别法地位的级别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较高的税法。
【例题8·单选题】纳税人李某和税务机关在缴纳税款上发生争议,必须在缴纳有争议的税款后,行政复议机关才能受理李某的复议申请,这体现了税法适用原则中的()。
A.新法优于旧法原则B.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C.程序优于实体原则D.实体从旧原则【答案】C【解析】选项ABD虽然属于税法的适用原则,但不符合本题题意。
【知识点二】税法要素【例题1·单选题】下列税法要素中,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是()。
(2016年)A.征税对象B.计税依据C.纳税义务人D.纳税期限【答案】A【解析】征税对象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
【例题2·多选题】下列关于税目的叙述,正确的有()。
A.税目是对征税对象量的规定B.税目体现的是征税的广度C.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都规定有不同的税目D.并非所有的税种都需要规定税目【答案】BD【解析】选项A:税目是对征税对象质的规定;选项C:企业所得税没有设置税目。
【例题3·多选题】下列关于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关系的叙述,正确的有()。
A.所得税的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是一致的B.计税依据是课税对象量的表现C.计税依据是从质的方面对课税作出的规定,课税对象是从量的方面对课税作出的规定D.增值税以增值额为课税对象,以销售额为计税依据【答案】ABD【解析】计税依据是从量的方面对课税作出的规定,课税对象是从质的方面对课税作出的规定。
【例题4·单选题】根据规定,单一比例税率是指()。
A.对不同征税对象,不论数额大小只规定一个比例的税率,税额与计税依据成正比关系B.对不同征税对象,不论数额大小只规定一个比例的税率,税额与计税依据成反比关系C.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数额大小只规定一个比例的税率,税额与计税依据成正比关系D.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数额大小只规定一个比例的税率,税额与计税依据成反比关系【答案】C【解析】单一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数额大小都按同一比例征税,税额与计税依据成正比例关系。
【例题5·单选题】下列我国税法体系中适用单一比例税率的税种是()。
A.车辆购置税B.土地增值税C.个人所得税D.消费税【答案】A【解析】选项B:实行超率累进税率。
选项C:实行超额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
选项D:主要实行产品差别比例税率。
【知识点三】税收立法与我国税法体系【例题1·单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法律级次属于()。
A.财政部制定的部门规章B.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国务院立法C.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D.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答案】B【解析】授权立法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需要授权国务院制定某些具有法律效力的暂行规定或者条例。
【例题2·多选题】下列属于税收部门规章的有()。
A.国务院制定的《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B.财政部颁发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C.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务代理试行办法》D.国务院制定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答案】BC【解析】选项AD均为国务院制定发布的税收行政法规,选项BC,属于税收部门规章。
【例题3·多选题】下列各项中,有权制定税收部门规章的税务主管机关有()。
A.国家税务总局B.财政部C.国务院办公厅D.海关总署【答案】ABD【解析】国务院办公厅不属于税务主管机关,无权制定税收部门规章。
【例题4·多选题】税收征管法属于我国税法体系中的()。
A.税收基本法B.税收实体法C.税收程序法D.税收普通法【答案】CD【解析】选项A:税收基本法是税收的母法,我国目前还没有制定统一的税收基本法;选项B:税收实体法主要是指确定税种立法,具体规定各税种的征收对象、征收范围、税目、税率、纳税地点等。
【知识点四】税收执法【例题1·多选题】税收执法权具体包括()。
A.税款征收权B.税务检查权C.税务稽查权D.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答案】ABCD【解析】四个选项均符合。
【例题2·多选题】下列税种中,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有()。
A.企业所得税B.船舶吨税C.房产税D.进口增值税【答案】AC【解析】选项BD属于海关负责征收的项目。
【例题3·多选题】下列税种中,税收收入属于中央和地方共享的有()。
A.资源税B.环保税C.城建税D.企业所得税【答案】ACD【解析】本题考核的知识点是税收收入的划分。
环保税为地方政府固定税收收入。
【例题4·单选题】下列税种中,其收入全部作为中央政府固定收入的是()。
(2018年)A.耕地占用税B.个人所得税C.车辆购置税D.企业所得税【答案】C【解析】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包括消费税(含进口环节海关代征部分)、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等。
【知识点五】国际税收关系【例题1·单选题】国际重复课税产生的根本原因是()。
A.各国政治制度的不同B.各国经济制度的不同C.各国税收管辖权的重叠D.各国文化制度的不同【答案】C【解析】各国行使的税收管辖权的重叠是国际重复征税的根本原因。
【例题2·单选题】税收管辖权在税收领域中行使的是()。
A.税收管理权B.征税权C.财政分配权D.国家主权【答案】D【解析】税收管辖权属于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中的体现,是一个主权国家在征税方面的主权范围。
【例题3·单选题】国际税收中所指的国际重复征税一般属于()。
A.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B.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C.税制性国际重复征税D.政治性国际重复征税【答案】A【解析】国际税收中所指的国际重复征税一般属于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
【例题4·单选题】下列关于国际重复征税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复合税制所造成的的国际重复征税属于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B.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指不同的征税主体对不同的纳税人的不同税源进行的重复征税C.税制性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不同的征税主体对不同的纳税人的同一税源进行的重复征税D.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指不同的征税主体对相同的纳税人的同一税源进行的重复征税【答案】D【解析】选项A:复合税制所造成的的国际重复征税属于税制性国际重复征税;选项B: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指不同的征税主体对不同的纳税人的同一税源进行的重复征税;选项C:税制性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不同的征税主体对相同的纳税人的同一税源进行的重复征税。
【例题5·多选题】国际避税的主要表现有()。
A.将资金转移出高税国B.利用国际避税地C.将货物转移出高税国D.利用国际税收协定关于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答案】ABCD【解析】四个答案均符合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