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税收法笔记 (2)
税法笔记(法律专业自考新版)
税法笔记第一章税法基本理论第一节税收的概念与根据一、税收概念是政府为实现其职能的需要,凭借其政治权力,按照特定的标准,强制、无偿的取得公共收入的一种形式。
二、税收的形式特征1、强制性。
反映国家意志,规定法定权利和义务。
2、无偿性。
国家不需要付出直接回报。
3、固定性。
法定要素都由法律确定。
五、税收的分类及其法学意义(一)根据征税对象的性质和特点的不同,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和资源税。
1、流转税是以商品交换和提供劳务为前提,以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
征税对象主要是商品和劳务,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
2、所得税是以纳税人的所得或者收益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
主要有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3、财产税是以国家规定的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财产数量或价值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
主要以土地、房屋、车船为特定财产。
4、行为税是以某中特定行为的发生为条件,对行为人加以征税的税种。
可能是由于财政目的,也可能由于对特定行为限制。
5、资源税是以占有和开发国有自然资源获取的收入为征税对象的税种。
(二)根据税收最终归宿的不同,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
1、直接税是由纳税人自行承担税负的税种。
以所得额或财产额为课税对象,多适用累进税率。
2、间接税是纳税人可以把税负转嫁给他人,自己不直接承担。
如增值税。
(三)根据税收管理权和税收收入支配权的不同,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1、中央税是由中央政府征收管理和支配的税种。
包括关税、消费税、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2、地方税是由地方政府征收管理和支配的税种。
但地方税的立法权在中央,地方政府只能在法律授权范围内对地方税税种进行调整。
3、中央地方共享税是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征收管理和支配的税种。
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四)根据计税标准的不同,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1、从价税是以征税对象的价格为计税标准的税种。
流转税大都是,但除消费税中的酒、酒精、成品油等之外。
2023年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三色笔记
2023年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三色笔记2023年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三色笔记导言:2023年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考试是每位考生所渴望通过的重要考试之一。
在这场考试中,财政税收是一个不可或缺的主题,它涉及到国家财政收入的来源与运用。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深入探讨财政税收的相关概念和内容,帮助考生全面理解和掌握这一重要考点。
第一部分:财政税收的基本概念与目的1.1 财政税收的定义财政税收指的是政府依法征收的财政收入,是国家实现财政收入平衡和满足公共支出需要的重要手段。
税收是一种强制性的财政收入形式,涉及到全体公民和企业。
1.2 财政税收的目的财政税收的目的是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和可持续性发展,同时也起到宏观调控和社会公平的作用。
通过税收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政府可以调节经济发展的速度和方向,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部分:财政税收的分类与特点2.1 财政税收的分类根据征收主体、征收对象和税收方式的不同,财政税收可以分为多种类型,如直接税和间接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等。
其中,直接税是指由纳税人直接缴纳的税款,而间接税则是通过商品和服务的交易环节收取的税款。
2.2 财政税收的特点财政税收具有普遍性、强制性、公平性和监管性等特点。
税收一般适用于国家内所有公民和企业,征收过程中具有强制性,同时也需要保证收税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税收还需要政府的监管和管理,以保证税款的合法征收和正确使用。
第三部分:财政税收的影响因素和政策调控3.1 财政税收的影响因素财政税收的征收和运用受到多个因素的影响,如经济发展水平、税收政策和社会需求等。
这些因素相互作用,会对财政税收的规模、结构和效益产生影响。
3.2 政策调控对财政税收的影响政策调控是指政府通过制定和实施相应的税收政策,对财政税收进行调控和管理。
政府可以通过适当调整税收税率和征收范围,来实现财政收入的平衡和社会公平的目标。
第四部分:财政税收的运用与风险防范4.1 财政税收的运用财政税收的运用主要包括财政收入的分配和运用,以及税收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第3章-税收法律制度-学习笔记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复习要点第一节税收概述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一)税收概念与分类1.税收的概念税收,是指以国家为主体,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方式。
它体现了国家与纳税人在征税、纳税的利益分配上的一种特殊关系,是一定社会制度下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
税收是政府收入的最重要来源,是一个具有特定含义的独立的经济概念,属于财政范畴。
它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税收的定义可以从以下三点来理解:(1)税收与国家存在直接联系,两者密不可分,是政府机器赖以生存并实现其职能的物质基础。
(2)税收是一个分配范畴,是国家参与并调节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手段,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3)税收是国家在征税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特殊分配关系,即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因而税收的性质取决于社会经济制度的性质。
2.税收的作用税收具有组织收入、调节经济、监督管理和维护国家政权等方面的作用:(1)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税收组织财政收入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由于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因而能保证其收入的稳定;二是税收的源泉十分广泛,能从多方面筹集财政收入。
(2)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国家通过税种的设置,以及在税目、税率、加成征收或减免税等方面的规定,可以调节社会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3)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国家政权是税收产生和存在的必要条件,而国家政权的存在又依赖于税收的存在。
没有税收,国家机器就不可能有效运转。
同时,税收分配不是按照等价原则和所有权原则分配的,而是凭借政治权力对物质利益进行调节,体现国家支持什么,限制什么,从而达到维护和巩固国家政权的目的。
(4)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在国际交往中,任何国家对在本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企业或个人都拥有税收管辖权,这是国家权益的具体体现。
(二)税收的特征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三个特征。
财政税收法重点
财政税收法重点篇一:财政税收法复习要点财政税收法复习资料1.财政法基本原则,是指财政法中体现法的根本精神、对财政行为具有一般指导意义和普遍约束力的基础性法律规范;财政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财政民主主义、财政法定主义、财政健全主义和财政平等主义。
2.事实上,财政法既属于经济法,又属于行政法。
3.中国奴隶社会财政法的内容主要包括贡赋制度、岁用制度和管理制度;4.财政法的体系可以解构为财政基本法、财政均衡法、财政预算法、财政支出法、财政收入法和财政监督法。
5.现代财政法的概念及其具体内涵。
答:现代财政法是建立在民主宪政基础上、以增进全民福利和社会发展为目标、调整财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内涵包括:1.民主宪政是财政法的制度基础。
财政法的民主性体现为,财政权力与人民,人民可以通过选举组成代议制机构,也可以直接通过全民公决行使财政权力,决定和监督重大财政事项。
财政法与宪政的关系表现为,财政法涉及公权力的分配,因此必须在宪法的框架下运行。
宪法所规定的国家结构形式、政权组织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等都是财政有效施行的前提。
2.财政法的目标在于增进全民福利,促进社会发展。
尽管税法导致公民向国家单方面让渡财产,但从整体上看,财政应该是以维护和保障基本人权,促进人权保护水平不断提高为基本宗旨的。
3.财政法以财政关系为调整对象。
财政关系指的是财政行为未经法律调整以前所引发的社会关系。
通过对财政关系的分析,可以划定财政法的内部体系框架,厘清财政法与其他相关部门法的关系,从而确定财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6.财政法的渊源:有宪法中有关财政的法律规范、财政法律、财政行政法规、财政行政规章、地方性财政法规、国际条约等。
7.中国财政立法的主要任务:是制定财政基本法,规范财政管理体制、健全预算法律制度、完善税收法律制度、健全国家信用管理法律制度、制定财政监督法等。
8.加强财政立法的指导原则是财政立法与财政改革进程相适应、加强财政立法预测,制定财政立法规划、保证财政法律、法规形式和效力统一性、提高立法质量、大胆吸收和借鉴国外经验。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笔记
第一节:税收概述1、税收的概念: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利,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征税的主体是国家。
2、税收的特征: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3、税收的种类(1)按征税对象。
✋流转税。
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所得税。
包括企业/个人所得税。
✋财产税。
包括房产税、车船税。
✋资源税。
包括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行为税。
包括印花税、城建税。
(2)按征收管理分工。
✋工商税类。
由税务机关征收。
✋关税类。
由海关征收。
(3)按征收权和收入支配权。
✋中央税。
包括关税、消费税。
✋地方税。
包括土地增值税、屠宰税、筵席税、个人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享税。
包括增值税、资源税。
(4)按计税标准。
✋从价税。
实行比例税率、累进税率。
包括增值税、营业税、关税、各种所得税。
✋从量税。
实行定额税率。
包括资源税、车船税、行为税✋复合税。
4、税收和税法的关系:税收作为一种经济活动,属于经济基础范畴。
税法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属于上层建筑范畴。
5、税法的分类(1)按税法功能。
✋税收实体法。
税法核心部门。
✋税收程序法。
是关于如何实施税法的规定。
(2)按国家行驶税收管辖权。
分为国内、国际、外国税法。
国际税法效力一般高于国内税法。
(3)按税法级次。
✋税收法律。
效力仅次于宪法。
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税收行政法规。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税收规章。
分为税收部门规章和地方税收规章。
(办法)✋税收规范性文件6、税法的构成要素✋征税人。
征税主体是国家,我国征税主体具体部门有税务部门、财政部门、海关。
✋纳税义务人。
对谁征税。
✋征税对象。
对什么征税。
✋税目。
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
无需设立税目的税种有:企业所得税。
✋税率。
①比例税率。
分为单一比例税率;差别比例税率(产品差别比例税率:消费税、关税。
行业差别比例税率。
地方差别比例税率:城建税);幅度比例税率。
②定额税率。
使用该税率的有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
③累进税率。
财税法 知识点整理
财政法财政法的基本原则财政民主主义着眼于财政的民主基础,财政法定主义着眼于财政的法律形式,财政健全主义着眼于财政的安全稳健,财政平等主义着眼于财政的公平合理。
这四个基本原则虽然独立表述,但相互间仍然存在内在的联系。
总体而言,财政民主主义是现代社会整个财政法的基础,它在财政法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
财政法定主义是对财政法在形式上的要求,它旨在保障民主原则在制度上的实现。
财政健全主义是对财政法在功能上的要求,它旨在降低财政风险,确保财政运行不至于偏离安全稳健的目标。
而财政平等主义则是对财政法在价值上的要求,它保障通过民主机制和法律程序制定的财政法本身是符合正义的。
以财政法治的视角衡量,财政法定是财政法治的形式要素,财政健全是财政法治的功能目标,财政平等是财政法治的价值追求,而财政民主则是上述三者有机结合的制度保障,因此完全可以说,它们紧密统一于财政法治的理论和实践。
1.财政民主主义民主的基本含义与其说是多数人的统治,不如说是个人参与公共事务的决定权。
财政民主所要求的无非也就是赋予普通的公民和企业参与财政事务的权力。
除此之外,财政民主主义还要求人民享有对财政事务的有效监督权。
财政民主的首要内容仍然落脚在人民的财政决策权上。
2.财政法定主义财政法定主义是财政民主主义的具体体现,它以财政民主作为基础,同时也是财政民主非常重要的实现途径。
财政法定主义一般表现在:(1)财政权力(利)法定。
(2)财政义务法定。
(3)财政程序法定。
(4)财政责任法定。
3.财政健全主义财政健全主义所关注的是财政运行的安全稳健,其核心问题即在于,能否将公债作为财政支出的资金来源。
4.财政平等主义从法学的角度看,财政公平包含着对正义的价值追求,从制度上则主要体现一种平等的对待,它既包括财政收入方面义务人的平等牺牲,也包括财政开支方面权利人的平等受益,还包括在财政程序方面的同等条件同等处理,等等。
财政法所追求的公平,既包括起点的公平,也包括过程的公平,无论在实体法还是在程序法上都可以表现为一种平等的对待。
税收知识学习笔记
税收知识学习笔记一、税收分类依据不同的目的和标准形成不同分类。
主要有:(1) 根据课税对象的属性,可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行为税;(2) 根据税收的征收管理权和收入支配权不同,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3) 根据税种在税制结构中的不同地位和作用,可分为主体税和辅助税;(4) 以税收收入的实体形态为标准,可分为实物税和货币税;(5) 以征收的延续时间为标准,可以分为经常税和临时税;(6) 根据计税的标准不同,可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复合税;(7) 根据税收和价格的组成关系,可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8) 根据税收是否具有特定用途为标准,可分为一般税和目的税;(9) 根据课税客体,可分为对人税和对物税;(10)根据税制的总体设计类型,可分为单一税和复合税;(11)根据应纳税额的确定方法,可分为定率税和配赋税;(12)根据征税是否构成独立税种,可分为正税和附加税;(13)依据税收负担的最终归宿,可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
这多种分类均可以从不同方面对不同国家、不同时代、不同环境,内容复杂、名称各异的税收制度进行比较,为本国税收制度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
税收管理体制是指国家根据不同时期政治经济形势的需要制定的找分中央与地方税收管理权限的一项根本性税收制度,它是国家税收的制度重要组织成部分,也是国家经济管理体制和财政管理体制的重要组织重要组成部分。
现行税种:17种,分别是1、增值税2、消费税3、企业所得税4、个人所得税5、资源税6、城市维护建设税7、房产税8、印花税9、城镇土地使用税10、土地增值税11、车船使用税12、船舶吨税13、关税14、耕地占用税15、契税16、烟叶税17、环保税18、车辆购置税。
2023年财经法规税收法律重要知识点归纳
第三章税收法律考点总结第一节税收概述一、税收旳概念与分类(一)税收概念1.税收旳概念税收,是指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旳需要,凭借政治权利,强制免费旳获得财政收入1国家获得收入2政治权利不小于财产权利3满足公共需要4强制免费固定2.税收旳作用税收具有1组织收入、2调整经济、3维护国家政权4维护国家利益等方面旳作用:(二)税收旳特性税收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关键)和固定性三个特性。
(三)税收旳分类我国旳税种分类方式重要有:税收行政法规、(实行细则暂行条例)税收规章(增值税暂行条例实行细则加措施)地方性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效力排序: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税收规(三)税法构成要素1、征税人(征税主体)2、纳税义务人(纳税主体)3、征税对象(最基本旳税法要素区别旳重要标志)4、税目(征税旳广度)5、税率(征税旳深度衡量税负轻重旳标志关键要素)比例税率(单一差异幅度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合计税率(全额超额超率 )6、计税根据(税基从价从量复合)7、纳税环节(从生产到消费增值税多次课征制)8、纳税期限(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缴库期限)9、纳税地点(机构所在地经济活动发生地财产所在地点报关地点)10、减免税(减免税起征点-超过了全额征收免征额—只对超过旳部分收税)11、法律责任第二节重要税种一、增值税(一)增值税旳概念与分类1.概念增值税,是对从事销售货品,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及进口货品旳单位和个人获得旳增值额为计税根据征收旳一种流转税。
征税对象:增值额2.增值税旳分类-生产型增值税:(税基最大)收入-中间产品-收入型增值税:收入-中间产品-固定资产折旧-消费型增值税: (最简便、最体现增值税优越性旳一种类型)(税基最小我国采用)收入-中间产品-固定资产投资额我国从2023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旳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暂行条例实行细则规定旳小规模纳税人原则旳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经济师考试初级财政税收学习笔记
(1)附加减除费用的范围:
1、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人员;
2、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申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专家;
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4、财政部确定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其他人员。
(4)其他行业:参照以上公式进行。
第三节个人所得税制
重点难点及典型例题分析: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所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一、熟悉该税种关于纳税人、征收对象、税率的规定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个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人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必要费用的减除为每月800元。
(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是国家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内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是位于我国境内的,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外的,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具体包括: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
(3)私营企业
(4)联营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内资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定为33%的比例税率。但考虑到一些利润低或者规模小的企业,我国税法在税率设计上增加两档优惠税率。
第12章 财政税收法
2.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扣缴 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 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 但是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 1.未将所有政府收入和支出列入预算或者虚 列收入和支出的。
•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多征、提前 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应征预算收入的。
• 3.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应当上缴国库 的预算收入的。
• 4.违反《预算法》规定,改变预算支出用途 的。
• 5.擅自改变上级政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途 的。
烟叶税、环境 花税、耕地占
保护税。
用税。
三、税收征收管理法
税收征收管理法是有关税收征收管理等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
征收管理法》)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
1992年9月4日通过,自1993年1月1日起施行。
现行
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于2015年4月24日通过并修正。
税收相关法律笔记摘抄(3篇)
第1篇一、税法概述1. 税法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
2. 税法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强制性:税法是国家法律,具有普遍约束力;(2)无偿性:纳税人向国家缴纳税款,国家无需向纳税人支付任何代价;(3)固定性:税法规定了税种、税率、税基等,具有相对稳定性;(4)公平性:税法要求纳税人按照法定税率和税基纳税,实现税收公平。
3. 税法的渊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
二、税收法律关系1. 税收法律关系是指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税收活动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2. 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国家、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3. 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1)纳税人的权利:依法申请减免税、退税、延期纳税等;(2)纳税人的义务:依法纳税、如实申报、按时缴纳税款等;(3)国家的权利:依法征收税款、进行税务检查、实施行政处罚等;(4)国家的义务:依法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服务、依法处理税务争议等。
三、税种与税率1. 我国现行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车船税、船舶吨税、车辆购置税、关税等。
2. 税率分为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
(1)比例税率:对同一税基按同一税率征税,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2)累进税率:对同一税基按不同税率分段征税,如个人所得税;(3)定额税率:对每一单位征税额规定固定的税额,如车船税、船舶吨税等。
四、税收征收管理1. 税收征收管理是指税务机关依法对税收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和监督的活动。
2. 税收征收管理的主要内容:(1)税务登记:纳税人应当依法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2)账簿、凭证管理:纳税人应当依法设置账簿,如实记载和核算经济业务;(3)纳税申报:纳税人应当依法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4)税款征收:税务机关依法征收税款,纳税人应当依法纳税;(5)税务检查: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进行税务检查;(6)税务行政处罚:税务机关依法对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法律专业税法(财政税收法)备考复习笔记汇总
高教自考法律专业税法备考复习笔记第一章导论第一节税收概述一、税收的概念、本质和特点(一税收的概念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一般的社会共同需要,凭借政治权力,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分配关系。
(二税收的本质税收的本质反映了一种特殊的分配关系。
它表现在:1、国家征税凭借的是政治权力。
2、税收体现一定的社会产品分配关系。
(三税收的特征(即三性税收的本质既然是以国家为主体所形成的特定的分配关系,表现为国家占有一部分社会剩余产品,必然要求税收具有三性,即征收上的强制性、缴纳上的无偿性和征收比例或数额上的固定性。
二、社会主义社会税收存在的客观必然性(一税收是以国家为主体对剩余产品进行“社会扣除”的手段之一。
(二多种经济成份的并存,需要通过税收来正确处理国家与它们之间的分配关系。
(三通过税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
(四税收是国家管理经济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经济杠杆。
第二节税法概述一、税法的概念及特点(一税法的概念税法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规定的有关调整国家在筹集财政资金方面形成的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的表现形式有法律、条例、决定、命令、规章等。
(二税法的特点1.税法具有相对稳定性和在执行过程中又具有相对灵活性的法律形式。
2.在确定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上,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具有一种不对等性。
3.在处理税务争议所适用的程序上,税法与其他部门法不同。
首先要分清争议的性质,纳税人对征税发生一般税务争议时,必须先履行纳税义务,以保证国家税款征收任务不受影响,不存在其他部门法所规定的协商、调解程序。
二、税法的调整对象税法的调整对象是参与税收征纳过程的主体之间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税务机关与社会组织、公民个人之间发生的经济分配关系。
2.税务机关与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在征收过程中的征纳程序关系。
3.国家权力机关与国家行政机关之间、上级国家机关与下级国家机关之间,因税收管理权限的划分所产生的具有责权性质的行政管理权限关系。
财政税收考试知识点总结
财政税收考试知识点总结一、税收概念及种类1. 税收的定义:税收是指政府依法向纳税人征收的钱财,用于满足政府支出的一种财政收入形式。
2. 税收的种类:主要包括直接税和间接税两大类。
(1)直接税:是指由纳税人直接缴纳的税,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
(2)间接税:是指由商品和服务的购买者缴纳的税,如增值税、消费税等。
二、税收基本原理1. 纳税义务人:税收的基本原理是广义义务人原则,即凡符合纳税条件的个人或单位都应当依法纳税。
2. 税收征收主体:税收的征收主体是国家,由国家税务机关负责具体的税收征管工作。
3. 纳税范围:税收的征收范围是整个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包括个人所得、企业所得、商品销售等。
4. 税收原则:税收的征收必须遵循公平、公正、普遍、便利的原则,确保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三、税收制度1. 税制:税制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对税收征收对象、计税依据、税率、税收征收方式等进行规范的制度。
2. 税率:税率是税收的一项重要内容,不同种类的税收有不同的税率,税率的确定对于税收的征收有着直接的影响。
3. 报税申报:纳税人需要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税务机关报送相关的税收申报表和证明材料,申报纳税。
四、税收政策1. 宏观税收政策:宏观税收政策是指国家按照经济的全局目标来制定税收政策,以达到宏观经济调控的目的。
2. 细分税收政策:细分税收政策是针对具体行业或领域的税收政策,以调动特定行业的生产要素、促进特定领域的发展。
3. 税收优惠政策:国家对于特定纳税人或特定行业,在税收方面给予的优惠政策。
五、税收征收与管理1. 税收征收:税收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收取税款,并妥善处理纳税人的诉求。
2. 税收管理:税收管理是指税务部门在税收征收的过程中,对纳税人进行纳税指导、税收宣传、税务查验、税务稽查等工作。
3. 税收征管:税收征管是指税务机关对税收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税收的合法性、规范性。
六、税收与经济发展1.税收与经济增长:税收对经济增长有着重要的支持作用,合理的税收政策能够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稳定的财政收入。
经济师考试之中财政税收归纳笔记(1-2章)
经济师考试之中级财政税收归纳笔记1-2章第一章公共财政与财政职能第一节公共产品与公共财政理论公共财政的理论基础是“公共产品”和“市场失灵”理论。
一、公共产品及其特征掌握公共产品的概念:纯公共产品是指这样的产品——每个人消费这种产品不会导致他人对该产品消费的减少。
掌握公共产品的特征:(一)效用的不可分割性公共产品具有共同受益与消费的特点,其效用为整个社会的成员所共同享有,不能分割,如国防。
依据受益范围的大小,可以将公共产品区分为全国性和地区性的公共产品。
(二)受益的非排他性某个人或者集团对公共产品的消费,并不影响或妨碍其他个人或者集团同时消费该公共产品,也不会减少其他个人或集团消费该物品的数量和质量,如航海中的灯塔。
(三)取得方式的非竞争性某一个人或经济组织对公共产品的享用,不排斥和妨碍其他人或组织同时享用。
如国防,航海中的灯塔。
(四)提供目的的非盈利性追求社会效益和社会福利的最大化。
公共产品的核心特征是:受益的非排他性与取得方式的非竞争性。
注意"混合产品"的概念,比如教育。
二、市场失灵与公共财政(掌握)“市场失灵”是财政存在的前提,从而也就决定了财政的职能范围。
市场失灵的表现:(一)公共产品(二)外部效应外部效应的存在,决定了带有外部效应的产品在市场上只能是过多或者过少。
(三)不完全竞争(四)收入分配不公(五)经济波动与失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分配的范围是以“市场失灵”为标准,以纠正和解决“市场失灵”这一问题来界定的。
第二节财政的职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职能可以概括为:资源配置职能、收入分配职能和经济稳定职能。
一、财政资源配置职能(一)财政资源配置职能的含义(掌握)资源配置是通过对现有的人力、物力、财力等社会经济资源的合理调配,实现资源结构的合理化,使其得到最有效的使用,获得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财政资源配置的主体是政府,所以也称为政府资源配置。
在不同的经济体制下,资源配置的方式是不同的。
财税法相关书目读书笔记
财税法相关书目读书笔记摘要:一、前言二、财税法基本概念1.财税法的定义2.财税法的作用三、税收法律制度1.税收的基本概念2.税收的种类3.税收的征收管理四、财政法律制度1.财政的基本概念2.财政管理体制3.预算制度五、税务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六、结论正文:财税法作为一门涉及税收和财政管理的法律学科,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
本文将对财税法相关书目的读书笔记进行概括和总结,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财税法的基本概念和主要内容。
首先,财税法是调整国家财政收入和支出关系的法律规范,旨在保障国家财政的稳定和发展。
财税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维护国家财政安全,保障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二是实现国家财政支出结构的优化,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三是规范财政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税收公平和社会公平。
其次,税收法律制度是财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税收是指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依法向纳税人征收的财产和收入。
税收的种类繁多,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税收的征收管理主要包括税收立法、税收征管、税收执法等方面。
税收立法是制定税收法律的过程,税收征管是实现税收的过程,税收执法是保障税收法律实施的过程。
再次,财政法律制度也是财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财政是指国家为实现其职能,依法进行收入和支出的管理。
财政管理体制主要包括中央和地方财政管理体制、预算管理体制等。
预算制度是财政管理体制的核心,它规定了国家财政的收入和支出计划,是实现国家财政管理目标的重要手段。
此外,税务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也是财税法研究的重要内容。
税务违法行为主要包括逃税、骗税、抗税等。
针对这些违法行为,财税法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刑事责任等。
总之,财税法是一门涉及税收、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学科,对于维护国家财政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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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财政法概论 第一节 财政法的经济学基础 一、财政的含义: (一)国家分配论:财政的基本经济学理论 是指国家为实现一定职能,作为主体无偿(强制)参与社会财富分配的过程。
(二)国家分配理论的发展(三个阶段) 1、对国家概念的发展: 步)最早称为阶级国家(存在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 (2 在这样的国家,财政分配归统治阶级) 公共国家(国家中无绝对阶级对立, 只有阶层划分) 。
中国仍处于此过渡阶段。
2、参与财政分配主体的发展:开始国家为唯一主体,后增加了地方,共存在国 家和地方两个主体。
3、强制性和无强性的突破:最初国家财政收入均为强制和无偿的,后新型财政 行为的出现突破了强制性和无偿性。
如彩票、国库券、国有企业的经营和管理。
二、西方公共财政理论:主要基于 2 个论点 (一)公共需求理论:财政源于需求,有什么样的需求就有什么样的财源,将需 求分为 4 种: 1、私人需求:对应的财政模式为家计财政 对应的经济模式为自然经济。
2、 2、公共需求:最初以国家需求为代表,其所对应的财政模式为计划财政 对 应的经济模式为计划经济。
(计划经济为统收、统支、统一分配,主要为满足国 家利益) 3、公共需求和私人需求的结合:产生的为公共财政 对应的经济模式为市场 经济。
(特点是满足国家和个人需求,二者并重,这是对于西方而言,中国仍以 国家为重) 4、公共产品需求:经济学上的公共产品具有非排他性特征(这种特点容易产生 搭便车行为, 即未在公共产品上投入但享受其带来的利益,因此导致私人不愿意 投入公共产品。
这些公共产品都由国家通过财政投资建设) (二)市场失灵理论:失去对社会资源支配与控制的效力 正常市场经济运行应由市场机制通过自发机制自由调整,不需要政府干预,产生 的是自由经济的经济模式。
1、市场机制:由三种手段调整——价格(核心,具有滞后、盲目、自发性) 、供 求、竞争 三、财政职能及其演变 1、自然经济:财政称之为家计财政,财政所追求的目的主要为满足私人需求。
2、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公共财政。
主要职能(1)配置职能:通过引导机制对社 会资源分配。
(2)分配职能:直接参与,体现在贫富均衡领域,如税收和社会保 障手段,目的是达到公平原则。
(3)稳定职能:通过财政的宏观调控以维持市场 经济整体稳定目的。
3、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计划财政。
主要职能: (1)分配(通过计划手段,达到 绝对公平) (2)调节(通过直接干预的方式,调节不同地区之间的差异) (3)监督(通过计划财政对某些资源的流动性进行监督) 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共财政(中国目前的财政类型) ,与计划经济相比,其 进步之处在于: (1)最大不同在于承认了公共财政(2)经济基础变为市场经济 职能:①弥补市场失灵②利用财政提供公平的服务(达到相同市场主体财政待遇 相同,即社会保障)③ 非营利性:公共财政对于公平的补偿大部分应该是无偿的, 无偿性主要为阻碍财政权利寻租(可通过完善的权利监督和法律机制来约束)④ 法制化的财政:财政权力在民,由公民决定,采用代议制实现。
四、中西方公共财政的不同: ① 所有制不同: (由基本经济制度和组织不同导致)西方财政为私有制,中国为 公有制,两者在公共财政上最大不同为财政资源的不同,私有制干预力度小,公 有制的财政资金雄厚,利用财政手段对经济干预力度强。
② 社会目标不同:西方私有制财政一切以公共需求为目标;中国的公有制财政以 公共目标为主,辅以国家整体目标。
第二节 财税法 一、概念、体系 1、概念:指调整财政收支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1)按法律部门划分体系:① 财政宪法:宪法中含有的规范财政收支行为的 条款,主要起到赋权作用②财政行政法:主要强调通过程序进行控权③财政经济 法:利用财政手段对经济起到干预和调节作用④ 财政刑法:刑法中规范的违反财 政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⑤ 财政诉讼法:通过程序来对违反的经济现象和 行为予以规制。
(2)财政法本身体系:以财政法对内部法律部门起到作用不同进 行划分①财政基本法:规范的是基本制度;在财政法内部具有普遍的效力,可以 看作财政法内部的“宪法”(财政基本法在中国立法为空白)② 。
财政平衡(均衡) 法:主要规范不同主体之间的财政权利的分配,均衡中央和地方,地方和地方之 间财政的分配。
③ 预算法:主要为了规范财政行为的科学化和透明性④ 财政收入 法:主要为了规范获得财政收入的途径、方式和管理,如税收⑤财政支出法:主 要为政府采购法⑥ 财政监督法:我国止前只有一部:审计法(审计对象----) 二、财政法的性质和地位(财政法不是独立的法律部门) ① 经济法说:认为财政法属于经济法,其作用主要为调节、干预和管理------主流 ② 行政法说:原因一是财税法某些调节手段与其相似,如强制性的手段;二是很 多财政主体同时也是行政法主体。
③ 一分为二说: 三、作用: (1)对于建设市场经济体制的作用:① 规范市场主体和市场秩序,创造公平的市场环境 ② 调节社会分配,规范财政收支----手段:平衡公民之间分配不平均(公平税赋) 平衡中央和地方分配不均(转移支出) 平衡地方和地方分配不均③ 通过财税立法发展对外合作。
将财税法作为吸引外资的手段。
(2)在国家财政当中的作用:① 通过财政立法,深化税制改革(财政收入的分 配)均衡中央和地方的分配不均② 通过财政立法健全财政制度③ 加强财政监督, 通过预算立法和决算立法及审计加强。
④ 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
四、财政法的基本原则: 1、财政民主原则:体现为财政人民主权和财政人民监督权。
财政人民主权指所 有财政权利、义务都由人民通过权力委托代理(通过选举方式)方式行使。
这种 方式在西方便称之为民主代议制,现在我国民主代议制主要为人民代表大会;财 政人民监督权指所有财政行为都要置于人民代表及全体代表的监督之下: 一是人 民代表通过预算、 结算方式监督; 二是人民行使监督权前提是财政行为必须透明。
2、财政法定原则:主要在立法中体现 4 个趋势:① 财政权力法定:指政府的财 政收入和支出必须由法律规定② 财政义务法定③ 财政程序法定:任何一种财政行 为所要走的程序都要有严格的法律规定④ 财政责任法定: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了 三种财政责任形式,主要有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分为内部行政责任和外部行政 责任,前者通过内部行政处分体现;后者通过行政诉讼体现。
后者主要为财政相 对人与财政主体之间)和经济责任(出现财政违法后,将原有财产退还并罚款) 。
理论界也出现了民责责任,但仅限于学术讨论范围。
3、财政公平原则:是财政立法的价值体现。
主要体现在:① 税收,要体现量能 克税② 在费用上,按受益主体及受益程度征收费用③ 地区间财政,要求立法规范 地区横向的财政转移④ 财政权力的平等性⑤ 财政支出均衡⑥ 最低人权保障 4、财政健全原则:贯彻量入为出,在制度上要求不出现赤字财政。
财政健全原 则主要靠国债立法,要求控制国债的发行原则。
四个原则之间的关系:财政民主原则是基础,财政法定原则是形式,财政公平原 则是价值追求,财政健全原则是财政立法在功能上的要求。
五、财政法的渊源(主要指形式渊源) 宪法、财政法律、与财政有关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法律、特别行政区的 法律、国际条约、法律解释 六、财政法与财政学 1、联系:研究对象重叠:主要研究财政关系 研究成果可相互共享 2、区别:研究方法不同 财政法主要为逻辑法析 财政学主要为价值分析 研究目的不同 财政法主要目的为公平 财政学主要目的为效率 第二章 财政立法的沿革 第一节 西方主要国家的财政法(了解) 一、德国: 划分为三级财政级次:联邦、州、地方以下为德国财政法的基本结构 预算法典(收支) 以联邦财政基本法为主导 财政均衡法(横向和纵向财政划分) 财政管理法(实施上述行为需要的制度) 其规定了级次和各级财政主体事权的划分 二、日本 1947 年 财政基本法(仿德) ,其规定同德国 以财政基本法为主导,下面还有预算立法、税法和国债立法 日本与德国的共同点为都有基本法,且都规定了两方面的内容。
三、美国 划分为三个级次“联邦、州、地方 没有统一的财政法。
美国的主要财政法为预算法、税法、国债法 第二节 中国历史上的财政法 分为两个阶段:古代和近现代(/show.asp?a_id=855)奴隶社会:贡赋、井田、岁用 (各地诸候对周王承担的义务) 古代 封建社会早期:统一的中央财政,以商鞅变法为代表 封建社会中期:税制和财政体系的前化改革,如租用调制和两税法 封建社会后期:税务进一步统一和改革,标志(明)一条鞭法(赋役合一) 、摊丁入 亩(地丁合一) 半殖民地半封建时期:财政主权丧失(主要指关税和盐税) 太平天国时期:基本沿用清朝财政制度,但额外增加了关卡税 近现代 中华民国: (仿美德)有财政基本法、有明显的财政级次划分(分为三级:中央、 省市、县。
此处市为特别市,类似于直辖市,与省是一个行政级别)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财政立法的特征为:一是以农业税为主;二是财政制度比较 严格。
(中华民国企业图将以农业税为主转向工商税)第三节 新中国的财政法 一、建国初期: (改革之前) 财政立法的特征:统一性(财政主体只有一个,体现在统收统支) 二、改革开放之后: 财政立法分为二个阶段 (一)1978——1994:体现在 5 个方面: ① 出现了财政管理制度,体现在有了初步的财政收支的划分,但比较初级,不具 有市场性 ② 出现了预算法算,初步强调预算的效力 ③ 完善了税收立法,体现在 A、出现涉外税收立法(国外在中国设立企业如何缴 纳制度的相关规定,主要为了吸引外资,增加当地税收)B、出现了利改税(利 指国有企业给国家上缴的利润;税指税收。
给国有企业立一个所得税条例) ④ 出现了国债立法 ⑤ 出现了初步的财政监督制度(二)1994 年之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财税立法 94 年之前是计划和市场并存的双轨制,最大弊端在于容易导致社会不公平。
① 税收管理体制上出现了财税分税制, 正式确立了两大财政主体, 即中央和地方。
确定了中央和地方的收支权益,在税收管理制度上出现了地税,从此,国税和地 税分开。
② 开始正式制定预算法(之前仅是相关的法律) ③ 开始对各种税法进行修订(源于市场经济发生了变化) ,税法的调解整体在对 个税、增值税、消费税进行调整。
(个税体现为在个税里加入了 20%的利息税, 主要为了刺激消费; 增值税为开征土地增值税,之前没有主要国为没有土地的商 品化;消费税则主要针对奢侈品) 第四节 中国财政税收法的立法展望 一、目前财税立法存在的问题 1、体系不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