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
集团机关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
集团机关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一、引言集团机关作为一个大型企业集团,拥有大量的计算机设备和信息系统。
为了保障计算机设备的正常使用和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制定一套完善的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档旨在规范集团机关计算机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计算机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使用,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二、适用范围本文档适用于集团机关各部门和员工使用的计算机设备,包括台式机、笔记本电脑、服务器等。
三、计算机使用权限管理1.集团机关各部门应根据员工的职责和工作需要,合理确定其计算机使用权限。
2.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审核员工的计算机使用权限,并及时调整权限级别。
四、计算机设备的采购和领用1.集团机关各部门计算机设备的采购需经过统一的采购程序,由专门的采购部门负责。
2.部门领导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向采购部门提出计算机设备的需求,并提供相应的购置理由。
3.计算机设备领用需经过部门负责人审批,并做好相应的领用登记。
五、计算机设备的使用和维护1.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更改计算机设备的硬件和软件。
2.计算机设备的放置和摆放应符合相关的安全规定,定期清理和维护设备的环境卫生。
3.计算机设备的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应定期进行更新和升级,以保障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4.计算机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应由专门的技术人员负责,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检和维护。
六、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1.集团机关的信息系统应建立完善的安全保障机制,包括防火墙设置、数据备份和恢复、访问控制等。
2.员工应定期进行信息安全培训,增强信息安全意识,并遵守相关的信息安全规定。
3.不得私自安装、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件和工具,不得非法获取、传播他人信息。
4.集团机关的各部门应定期进行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
七、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集团机关将视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使用权限等。
2.严重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集团机关各部门和员工。
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
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规范计算机网络使用行为,维护信息安全,根据机关职能和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机关内部计算机网络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机关计算机网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计算机网络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服务中心工作,负责保障机关计算机网络的正常运行和信息安全。
第四条机关计算机网络主管单位应建立健全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组织体系,明确责任部门和管理人员。
第五条机关计算机网络的负责人应按规定使用计算机网络,对计算机网络存在的问题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第六条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应当遵循公正、公开、公平、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计算机网络的维护和安全管理第七条机关计算机网络应当制定必要的维护和安全管理措施,确保计算机网络的稳定运行。
第八条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计算机网络的硬件和软件设备,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第九条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人员应当制定和完善计算机网络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好信息安全的保护工作。
第十条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人员应当加密网络传输的敏感信息,不得泄露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
第十一条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人员应当制定数据备份和恢复措施,防范数据丢失和破坏。
第三章计算机网络的使用管理第十二条机关计算机网络使用人员应当按照权限和职责合理使用机关计算机网络。
第十三条机关计算机网络使用人员应当遵守计算机网络使用规程,不得违反职责范围进行无关操作。
第十四条机关计算机网络使用人员不得故意破坏计算机网络的秩序和稳定,不得利用机关计算机网络传播非法信息。
第十五条机关计算机网络使用人员应当保护计算机网络的安全,妥善保管密码和账户,确保账户的合法使用。
第十六条对于机关计算机网络违法行为,机关计算机网络负责人有权采取必要手段进行制止,并按照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第四章附则第十七条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的具体实施细则由机关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总结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的制定是为了规范机关计算机网络的使用行为,保障信息安全和网络稳定运行。
机关单位计算机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计算机管理制度一、背景计算机已成为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各个机关单位也纷纷采用计算机解决日常办公中的问题。
然而,如何规范计算机的操作和管理,确保计算机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单位的信息安全,是机关单位面临的一项挑战。
二、目的和意义制定机关单位计算机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计算机操作和管理,防范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等安全威胁,提高计算机工作效率,保障机关单位信息安全,促进机关单位工作的流程化和规范化。
三、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机关单位使用计算机进行日常办公、信息处理等工作,并在使用过程中建议遵守。
四、计算机使用管理(一)计算机使用权限的划分1.只有在领导批准下方可使用计算机;2.每位用户必须在使用前进行登录并验证自己的身份;3.每位用户只能在自己的个人账户下进行使用。
(二)计算机信息安全保障1.机关单位的计算机须配备杀毒软件和防火墙,并定期进行升级和维护,减少可能性恶意软件入侵和泄漏机密信息。
2.机关单位要求所有计算机用户定期更换密码。
3.机关单位内部网络违反相关规定者将受到相应的管理和制裁。
(三)计算机硬件设备维护1.机关单位对计算机硬件设备的维护应定期进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如有计算机硬件损坏,需要及时报告相关人员进行更换维修。
(四)计算机软件使用1.机关单位应尽可能使用正版软件,避免使用盗版软件来源不明软件,防止不必要的风险。
2.如有必要使用破解软件或去除限制软件,应在保证软件正规前提下,才能使用。
3.机关单位禁止在计算机上安装或使用不符合常规的软件或未经安装和使用的软件。
五、计算机信息管理(一)机关单位有权保护机关单位内部关键信息1.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得向任何外部组织泄露机关单位内部关键信息。
2.所有机关单位资源、信息等均不得向互联网外部提供或发布。
(二)机关单位须保障计算机中的文档、数据库等信息的完整性,防止意外删除。
1.所有机关单位敏感信息,必须进行分类统一存储,确保机密性。
机关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
机关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一、计算机设备及软件管理1、计算机相关耗材管理集团机关各部室日常计算机使用耗材,包括:墨盒、光盘等方面的购置,需先填写《购买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及耗材申报单》交办公室,由办公室根据不同机型配置及集团整体网络系统需要提出意见,报集团领导批准后,办公室出办理通知单,由保卫物业部负责购置。
2、计算机硬件配置。
机关各部门使用计算机显示器、主机、键盘、鼠标等各类硬件需要升级或购置,需由使用部室提交购置、升级申请报办公室,由办公室根据集团整体网络需求和业务工作需要,结合计算机自身配置情况,与技术维护单位共同提出意见,报集团主管领导批准后,办公室出办理通知单,进行相应硬件设备调整或由保卫物业部购置。
3、计算机日常维修各部门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维修前需填写《计算机维修申报单》交办公室,由办公室与计算机维护单位共同提出解决方案。
在送修前相关部室应将硬盘中的重要数据或文件清除,确保无涉密信息。
在维修过程中需更换、添加或减少硬件,经请示集团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出办理通知单,计算机维护单位协助办理。
4、集团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的财产管理统一由保卫行政部负责。
各部室要配合保卫行政部做好财产确认,以及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二、计算机病毒防治1、在使用他人计算机软盘、光盘、移动存储等信息存储设备前,必须先进行病毒检查,确信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2、集团所有计算机的软、硬件资源必须用于与集团有关的业务范围,除通过办公室找有关技术部门给各部门安装的软件、硬件,及本部门工作专业软件外,未经主管领导许可,不得加载安装任何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不得擅自改变机器的配置与系统设施。
3、严禁在集团计算机上玩电子游戏。
4、每周各部门对所使用计算机最少进行一次病毒检查,如发现计算机病毒,及时清除。
5、各部门现存笔记本电脑,需到办公室统一安装网络版杀毒软件。
各部门需设一人负责本部门笔记本电脑的保管及使用,同时负责每周通过集团局域网对笔记本电脑进行杀毒及杀毒软件升级。
人民检察院计算机及互联网使用管理规定
XX县人民检察院计算机及互联网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院计算机及互联网络管理,确保网络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保障院正常办公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互联网信息管理规定》,结合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院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互联网络是指Internet上网环境(简称外网)。
第四条院办公室(技术室)负责全院计算机及互联网络的使用、安全、维护和管理。
其他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院办公室(技术室)做好全院计算机及互联网络管理工作。
第五条外网使用范围为院党组成员、正科级检察员、部门正职(含主持工作的副职)、检委委员;各部门另配一台外网计算机,原则上提供给宣传、调研、查阅资料使用.第二章使用管理第六条院办公室(技术室)确定专人具体负责机关计算机及互联网络运行维护管理、接入控制及服务内容的监管。
第七条院机关工作人员负责所使用的计算机的日常维护管理,停止使用计算机时应当及时关闭电源。
第八条院机关工作人员在使用过程中禁止从事下列行为:(一)在工作时间使用软件上网闲聊或游戏;(二)擅自更改计算机的IP地址设置;(三)擅自拆装配发计算机的硬件设备;(四)加装非配发硬件设备;(五)私自插拔、更换网线及各种计算机连接线;(六)非工作需要,擅自将配发的计算机及设备带离办公场所使用;(七)未经他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计算机及设备.第三章安全管理第九条院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第十条所有涉密设备,不得与互联网(外网)连接。
第十一条院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定期对所使用的计算机进行病毒清理和安全检测,杜绝各类病毒的传播与破坏,并停止带病毒的计算机运行。
第十二条院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下列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一)未经批准将内网数据(包括文件、资料及相关信息)提供给内网用户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二)在互联网上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秘密、有损检察机关形象的各种活动;(三)违规记录、存储、复制涉密信息和留存涉密载体;(四)浏览、制作、复制、传播各种内容不健康的信息;(五)在网上发布不真实信息、不符合检察机关人员身份的言论,散布计算机病毒;(六)存储、使用、传播黑客程序和技术;(七)使用来历不明的光盘、移动磁盘等电子介质;(八)在计算机上安装和运行大型单机或网络游戏;(九)破坏计算机及办公网络的正常运行;(十)未经批准,不得给非本院人员使用计算机、浏览网络信息;(十一)违反检察宣传纪律,擅自发布信息,造成负面影响;(十二)窃取保密信息.第四章维护管理第十三条院机关各部门计算机在正常工作中发生故障时,应当及时告知办公室(技术室),由办公室(技术室)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故障排除.第十四条需更换或者更新计算机配件的,应当先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由所在部门向院办公室提出申请,由院办公室按照规定报批后统一安排购买和更换。
机关单位计算机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计算机管理制度一、总则本制度是为了规范机关单位计算机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加强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提高计算机使用效率,保障机关单位信息系统安全运行,减少计算机信息破坏、丢失、泄露等事故发生而制定。
二、计算机使用(一)计算机使用范围机关单位内部范围内使用的所有计算机设备,包括计算机、服务器、网络设备、存储设备等。
(二)计算机使用原则1.公务计算机只能用于办公、管理、工作等与工作有关的事务。
2.禁止将计算机用于非法交易、观看视频、游戏、聊天、上网等非工作事项。
3.禁止在计算机中储存非法、有害、色情、涉密等违法信息。
4.禁止私自更改计算机配置、软件、硬件或增加外设等操作。
5.机关单位领导应本着不以个人偏好为依据,严格按照计算机使用规定使用计算机设备。
(三)计算机使用管理1.设立计算机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和权限,负责机关单位计算机的日常管理、使用、维护和保障工作。
2.进行计算机使用培训,加强机关单位计算机使用规范和安全意识培育。
3.加强计算机设备的监管,离开时关闭计算机、服务器及其相关设备,确保信息安全和节能减排。
4.坚持试运行,评估效果,及时总结计算机使用管理经验和不足,完善制度。
三、计算机安全(一)计算机安全责任1.机关单位各级领导要深入贯彻网络安全最高指挥体系,认真履行计算机安全保密责任。
2.计算机系统管理员负责计算机安全、防范计算机病毒、木马等电脑黑客行为、保护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系统的完整性和保密性,定期开展安全防范技术培训。
(二)计算机安全保障机制1.制定计算机使用规范,严格执行计算机升级、安装和维护制度。
定期检查计算机防病毒和系统安全防护措施。
2.建立计算机备份制度和防护控制方案,保证机关单位信息系统连续稳定运行及数据及时备份。
3.设立计算机红线,严格禁止非法软件的安装、数据的外传及不得违反国家保密、公用事业、行政管理等各个方面的安全性要求。
(三)计算机异常处理1.发现计算机系统异常,需要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汇报,并配合管理员完成系统维护、补丁更新、漏洞修复等安全事务。
机关涉密计算机的安全和使用管条例
第一条为做好机关涉密计算机的安全和使用管理,切实加强和规范信息保密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涉密计算机是指由省局保密委员会登记备案的用。
于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信息的专用计算机及外部设备。
第三条涉密计算机所处理的涉密信息,应根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并做出密级标识。
第四条省局办公室是涉密计算机的保密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保密管理制度,汇总涉密计算机需求,制定计划,协助设备的采购和配发,定期组织安全保密检查。
信息中心是涉密计算机日常运行和技术维护管理部门,负责各种由保密办指定的软件安装、维护工作;负责机关涉密计算机的维护。
第五条涉密计算机装备实行“统一配备、按岗配发”原则,由办公室根据涉密业务工作需求,提出涉密计算机装备计划。
第六条涉密计算机实行逐台备案制并纳入涉密载体管理范围。
禁止使用未经备案的计算机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第七条涉密计算机装备标准(一)计算机配置标准:原则上使用国产计算机;不得配备网卡、无线网卡等联网设备;不得使用蓝牙、红外和具有无线功能的键盘、鼠标等装置;不安装摄像头、扬声器等视音频设备;或对上述硬件通过技术手段使其处于禁用状态;计算机系统内要安装违规外联监控系统。
(二)移动存储介质配置标准:采用国家保密工作部门配备的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系统;使用省局保密办统一配发的移动存储介质,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三)外部设备配置标准:要配备保密专用打印机、保密专用电源、计算机干扰仪、计算机系统加密锁;同时,应配备存放秘密载体或介质的、经国家保密部门核定的保密柜。
第八条涉密计算机发放与登记(一)省局保密办负责涉密计算机统一登记、配发。
(二)设备领用人对所领用的涉密电子设备的安全使用和保管负管理责任。
各部门申领涉密计算机,设备领用人为部门负责人或机要人员,做好本部门的设备使用登记,落实具体使用人员并报保密办备案。
计算机使用人员离岗离职,须报保密办批准,有关部门应当即时取消其算机信息系统访问授权,收回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等相关物品。
政府办公室电脑管理制度
政府办公室电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办公室电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信息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政府办公室的所有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及其相关设备等计算机设备的管理与使用。
第三条本制度的执行机构为政府办公室领导班子,具体负责实施的部门为信息化办公室。
第四条所有使用电脑的工作人员都应当遵守本管理制度,并接受相应的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电脑使用者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计算机管理的法律法规,严禁非法使用电脑进行危害网络安全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二章电脑设备的管理第七条政府办公室应当建立电脑设备档案,对所有配备的电脑设备进行登记,并定期进行更新维护。
第八条政府办公室应当建立完善的电脑设备检查机制,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及时进行维护和保养。
第九条政府办公室应当加强对电脑设备的安全防护,建立完善的安全维护措施,保障设备的信息安全。
第十条政府办公室应当建立电脑设备的使用登记制度,记录每台电脑的使用人员和使用时间,做到有记录可查。
第十一条电脑设备故障或者遗失时,应当及时向信息化办公室汇报,及时维修或调查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三章电脑使用的规定第十二条电脑使用者应当严格遵守政府办公室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工作任务进行合理使用。
第十三条在使用电脑设备时,电脑使用者应当注意保护设备,禁止出现故意敲打、摔打、碰撞等损坏设备的行为。
第十四条电脑使用者应当保护系统和数据的安全,不得擅自更改系统设置,不得随意下载未经审核的软件。
第十五条电脑使用者应当严格遵守电脑网络安全相关规定,不得从事非法攻击、侵入他人计算机系统等违法行为。
第十六条电脑使用者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账号和密码,不得将账号和密码透露给他人。
第十七条在电脑设备上存储和处理机密文件时,电脑使用者应当根据文件的保密级别进行合理安排,不得泄露机密信息。
第四章罚则第十八条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电脑使用者,将根据违规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办公计算机管理办法6篇
办公计算机管理办法6篇办公计算机管理办法 (1) 为进一步加强对各部门电脑使用的管理规定,提高其使用效能,确保公司电脑的运行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各部门电脑由公司统一配置并定位,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公司同意不允许私自挪用、调换、外借和移动电脑。
二、各部门每台电脑都要由专人负责保管,电脑硬件及其配置由设备管理部登记存挡。
三、电脑损坏保管人应以报告形式将损坏原因及情况上报公司领导,不允许将私人配件用于公司电脑。
四、电脑发生故障时应通知设备管理部检修,不允许私自打开电脑主机箱操作。
五、全体员工应爱惜电脑,按照正常程序操作,如因违规操作使电脑不能正常使用的,由使用人承担相应损失的赔偿责任。
六、公司电脑只能用于办公学习,严禁在工作时间内利用电脑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公司将严肃处理。
七、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内容。
八、电脑使用人下班时必须将电脑关闭,如人为责任造成的损坏,由责任人负责。
九、本规定从二0xx年六月四日起执行。
办公计算机管理办法 (2) 保留区是为未来开发利用水资源预留和保护的水域。
保留区应当控制经济社会活动对水的影响,严格限制可能对其水量、水质、水生态造成重大影响的活动。
办公计算机管理办法 (3) 司法部外事工作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对司法行政系统外事工作(以下简称司法外事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国外事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中发(20xx)17号)确定的外事管理工作基本原则和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司法行政系统外事工作的管理体制(一)司法外事工作包括司法部机关、司法部直属单位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以下简称各司法厅(局))的外事工作。
(二)司法外事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协调配合的原则。
司法部行使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管理权。
(三)司法部司法协助外事司是司法部管理司法外事工作的职能部门,按照中央有关规定和司法部授权行使部分外事审批权。
县财政局机关内部管理计算机管理制度
县财政局机关内部管理计算机管理制度第一条本规定中计算机包括各办公室所有的计算机及其附属设备。
第二条使用计算机必须熟悉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操作规则。
一、开机操作步骤:1、检查系统的线路是否正常、安全。
2、打开电源开关。
3、开打印机、显示器。
4、开主机。
二、关机操作步骤:1、检查驱动器中是否有软盘或光盘,如有请取出,关好驱动器。
2、使用鼠标、键盘或开关关闭主机电源。
3、关闭打印面、显示器。
4、关闭电源插座。
第三条使用计算机结束后,要关闭计算机,方可离开办公室。
第四条主机、打印机、显示器的每次开关时间间隔不要太短,严禁频繁关启电源,关开机间隔在1分钟以上。
严禁随意搬运计算机及附属设备;计算机在使用过程中,严禁晃动或搬运机箱及设备;严禁插、拔各种联结线和接口卡。
第五条实施科学管理,确保每一台电脑都有负责人,设备不得串用或随意调整。
第六条使用连入互联网的计算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严禁利用国际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严禁在计算机上使用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或淫秽、反动信息及软件;严禁利用网络攻击网站,扰乱其它用户;严禁利用网络使用来源不明、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严禁登录、浏览黄色网站。
第七条计算机上严禁搁放物品,严禁将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和磁性物品及有腐蚀性和刺激性固、液、气体物品放置计算机旁。
使用的曲别针、大头针等金属物品应妥善存放,防止进入机器,避免造成事故。
第八条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如异味、冒烟、打火、异常声响等,应及时关闭机器,切断电源,保护现场,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办公室,通知计算机管理人员查修,在故障不明之前严禁启动机器。
非专业人员严禁擅自打开机箱自行修理。
第九条计算机设备应定期保养维护。
对计算机设备每年要至少进行一次全面除尘保养,届时计算机管理人员给予必要的指导。
第十条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重要文件和软件要存档或备份。
保密和保护性文件及软件严禁随意调阅、打印、拷贝和外借。
机关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
机关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为了规范机关计算机的使用,保障机关信息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合法性,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中华人民共和国下发了《机关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
本文将详细阐述该办法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机关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的基本原则是:信息安全至上、依法合规、科学管理、技术先进、服务突出、节约合理。
信息安全至上是指机关计算机系统需要提供完整、保密、可靠、实用的服务。
依法合规是指机关计算机使用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知识产权,不得进行非法活动。
科学管理是指要对机关计算机系统进行集中管理,确保其运行稳定、可靠、高效。
技术先进是指要不断更新技术,提高计算机系统的安全性和应用性。
服务突出是指要根据机关工作特点,提高计算机服务质量与效率。
节约合理是指在计算机使用中,要注意节约资金、资源,合理使用计算机资源。
二、适用范围《机关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机关及其下属单位中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包括计算机软硬件及其网络设备、计算机信息存储等。
并适用于涉及机关计算机使用的各类人员,包括计算机管理员、用户等。
三、机关计算机系统建设机关计算机系统建设是机关计算机使用的基础。
建设必须符合科学性、合法性、稳定性、可控性、高效性、经济性的原则,应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完成合规网络设计、系统配置、应用开发、管理维护等工作,保障计算机系统的稳定运行。
四、机关计算机使用机关计算机使用应根据具体工作需要进行。
严禁进行网络攻击、违反计算机使用规定的违法、犯罪活动。
使用计算机时,应根据网络安全规定对自身数据和资料保密防泄露。
对于重要信息系统需要定期备份数据和资料,以保证信息安全。
五、机关计算机管理机关计算机管理是保障系统安全稳定的关键,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各项计算机管理规定和制度办事。
机关应建立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包括计算机使用规定和全面计算机安全策略,切实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和安全监控。
六、机关计算机维护机关计算机的维护工作应按照现代化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进行,提高设备利用率、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保持计算机系统高效的工作状态。
某政府机关计算机使用规则(计算机采购、使用、维护、报废制度等)
***路街道办事处计算机管理规定为加强我机关计算机管理工作,保证计算机信息安全,保障机关正常办公使用,我街道根据公安部、国家保密局的有关规定,针对新形势下计算机应用的特点,特制订《***路街道办事处计算机管理规定》。
***路街道办事处计算机管理规定中所指计算机是由街道办事处统一购买,用于街道办事处办公事务的各类电子计算机、服务器及相关的附属设备(如打印机、扫描仪、网络设备等)。
一、计算机的采购1.***路街道办事处计算机实行统一采购制度,由街道办事处统一联系政府指定采购点单位实施采购。
2.按照计算机系统规划和工作需要需要购买计算机时,各部门或有关部门提出购置电脑系统的申请,***路街道办事处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经***路街道办事处主任办公会批准方可购买。
3.电脑系统选取型须基于广泛的市场调研,在掌握各类电脑性能、价格之后,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合适的品牌和机型。
4.涉及重大电脑设备的选购,必须经过对政府指定采购点进行询价和招标,并确保电脑的功能升级以及维修服务的承诺。
5.电脑采购过程中,做好硬件的验机工作和软件测试工作,确保电脑系统满足工作需要。
6.凡街道办事处出资购买的计算机及部(配)件,应由街道资产管理部门签署技术意见并验收,确保计算机系统安全,未经验收的计算机及配件不得用于办事处办公用途。
7.计算机设备相关的耗材由街道办公室选择政府指定采购点集中购买。
二、计算机的使用1.为了更有效地管理及应用本单位电脑,街道办公室对公司内的所有电脑及其相关设备进行编号并登记注册,其中包含每台机的型号、使用部门、使用人、用途等。
任何人未经电脑部充许,不得私自更改计算机配置。
2.机关办公电脑不能用于登录不健康网站或进行娱乐(如玩游戏、观看电影等)。
若经发现有登录不健康网站或进行娱乐,一经发现将给与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3.机关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原有已设定的IP地址。
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的信息;不得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机关电脑使用管理制度
机关电脑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电脑使用管理,提高信息化工作效率,保障信息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各部门、单位及工作人员在工作环境中使用计算机设备及网络通信设备的行为。
第三条电脑使用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规范、诚实守信、便民利民的原则。
第四条机关应建立健全电脑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划分权限范围,加强监督管理。
第五条机关应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电脑使用培训,提高信息技术运用能力,提升信息安全意识。
第六条机关应定期检查、维护、更新电脑设备及软件系统,确保正常运行。
第七条机关应加强网络安全防护,严格控制外部访问权限,防范网络攻击和病毒侵害。
第八条机关电脑使用管理部门应与相关部门合作,形成工作协调,共同维护信息安全。
第九条机关应建立健全信息化工作台账,记录电脑使用情况,便于监督管理。
第十条机关应严格保护电脑信息安全,禁止私自泄露、篡改、删除、传播机关文件、数据。
第二章电脑使用权限管理第十一条机关应根据不同岗位工作需要,确定不同权限范围,明确各级别人员的操作权限。
第十二条机关应采取密码、指纹、卡片等多种形式进行身份认证,确保唯一登陆身份。
第十三条机关应定期进行权限维护,对离职、调动人员及时收回权限,防止信息泄露。
第十四条机关应设立权限审批机制,审批权限分配工作,确保权力合法有效行使。
第十五条机关应定期对权限使用进行审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处置。
第三章电脑设备管理第十六条机关电脑设备应经常检查、维护,确保硬件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机关应定期备份重要数据及文件,防止因硬件损坏而丢失重要信息。
第十八条机关应设立电脑设备使用规范,规定工作人员的使用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十九条机关应对电脑设备进行统一规范管理,避免个人私自买卖、调拨、借用。
第二十条机关应设立报废制度,对老旧设备及时更新,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章网络通信管理第二十一条机关应加强网络安全防护,设置防火墙、安全协议等,防止黑客攻击和数据泄露。
二中办公室计算机管理办法范本
二中办公室计算机管理办法范本一、总则1. 为加强对二中办公室计算机的管理,规范计算机使用行为,提高计算机使用效率及安全性,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二中办公室内所有计算机设备的管理和使用。
3. 二中办公室计算机设备包括桌面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服务器等。
二、计算机设备管理1. 二中办公室每台计算机设备必须标明资产编号,并进行登记备案。
2. 计算机设备的采购、维护、报废等事项由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并进行相应的记录和报备。
3. 对于计算机设备的重要文件和资料,应进行定期备份,确保数据安全和可恢复性。
三、计算机使用规范1. 计算机使用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禁利用计算机设备从事非法活动。
2. 计算机使用人员应保护计算机设备及相关软件的安全性,严禁随意更改、删除系统文件或软件。
3. 禁止私自安装未经授权的软件或插件,非必要情况下不得擅自更换操作系统。
4. 禁止私自共享计算机设备的账号和密码,不得将账号和密码泄露给他人。
5. 计算机使用人员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及时锁定计算机或注销账号,防止他人恶意操作。
6. 禁止滥用计算机设备进行个人娱乐、游戏等违反办公室纪律的行为。
四、网络安全管理1. 计算机设备应接入指定的网络,禁止私接外部网络,确保网络安全。
2. 禁止访问、传输和传播带有病毒、木马、恶意代码等危害计算机设备和网络安全的文件和软件。
3. 禁止通过计算机设备访问未经授权的网络资源,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他人计算机系统。
4. 计算机使用人员应定期更换账号密码,设置复杂的密码,确保密码安全性。
5. 发现计算机设备和网络存在安全漏洞,应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五、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计算机使用人员,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等。
2. 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3. 对于严重违反计算机管理规定,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可能会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北京市党政机关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京办发[2001]27号
北京市党政机关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正文:---------------------------------------------------------------------------------------------------------------------------------------------------- 北京市党政机关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京办发〔2001〕27号)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党政机关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各级党政机关的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参照执行。
第三条由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市科委、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国家保密局、市委办公厅机要局、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等单位共同组成市信息安全工作组,负责组织协调本市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管理工作。
市信息安全工作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四条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建立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可以在本单位保密委员会(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充实有关的领导和技术人员,开展各项工作。
第五条本市各级党政机关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应当遵循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强化管理和全面防范的原则。
第六条本市各级党政机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和实施必须符合网络与信息安全建设的相关标准,能够满足安全运行和信息保密的需要。
第七条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建设计算机信息系统,必须同步设计和实施网络与信息安全系统。
用于安全系统方面的投入应不低于工程投资总额的15%。
第八条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市党政机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安全设计方案和实施方案进行审查。
第九条本市各级党政机关计算机信息安全系统的建设和服务,必须由具有资质的企业承担。
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依据有关规定,负责对有关企业进行资质审查。
机关电脑使用管理制度
机关电脑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电脑使用管理,促进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保护信息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内所有电脑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机关电脑使用和管理应遵循合规、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机关应建立完善的电脑使用和管理机构,明确相关职责和权限。
第二章电脑使用规定第五条机关电脑只能用于公务目的,不得用于个人事务和违法违纪活动。
第六条使用机关电脑的人员应遵守计算机使用规定,不得擅自更改电脑设置、安装非授权软件,不得传播病毒或进行其他损害计算机安全的行为。
第七条机关电脑的使用人员应定期将工作文件进行备份,保障重要数据的安全。
第八条禁止使用机关电脑进行非法活动或访问非法网站,禁止发布、传播非法信息。
第九条机关电脑使用人员应保持电脑和软件的良好状态,不得私自修改硬件配置、删除系统文件等。
第十条机关电脑使用人员应定期进行系统和软件更新,确保电脑安全性。
第十一条禁止私自连接未经安全认证的网络或设备。
第十二条机关电脑使用人员应保护电脑的隐私信息,不得非法获取、泄露或篡改他人隐私信息。
第三章电脑使用权限和管理第十三条机关电脑应按照工作需要设立不同级别的账号和权限,确保信息安全和权限管理。
第十四条账号和密码应妥善保管,不得将账号和密码借给他人使用。
第十五条机关应定期对电脑和数据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机关应建立电脑使用日志和操作记录,并定期进行备份和归档,以备查证和审计。
第十七条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电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管,确保规定的使用方式和权限。
第十八条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培训,提高电脑使用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依法进行处罚和纠正。
第四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机关负责人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以上为机关电脑使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具体可以根据不同机关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机关计算机使用管理规定
机关计算机使用管理规定机关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一、计算机设备及软件管理、计算机相关耗材管理集团机关各部室日常计算机使用耗材,包括:墨盒、光盘等方面的购置,需先填写《购买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及耗材申报单》交办公室,由办公室根据不同机型配置及集团整体网络系统需要提出意见,报集团领导批准后,办公述办理通知单,由保卫物业部负责购置。
、计算机硬件配置。
机关各部门使用计算机显示器、主机、键盘、鼠标等各类硬件需要升级或购置,需由使用部室提交购置、升级申请报办公室,由办公室根据集团整体网络需求和业务工作需要,结合计算机自身配置情况,与技术维护单位同提出意见,报集团主管领导批准后,办公述办理通知单,进行相应硬件设备调整或由保卫物业部购置。
、计算机日常维修各部门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维修前需填写《计算机维修申报单》交办公室,由办公室与计算机维护单位同提出解决方案。
在送修前相关部室应将硬盘中的重要数据或文件清除,确保无涉密信息。
在维修过程中需更换、添加或减少硬件,经请示集团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述办理通知单,计算机维护单位协助办理。
、集团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的财产管理统一由保卫行政部负责。
各部室要配合保卫行政部做好财产确认,以及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二、计算机病毒防治、在使用他人计算机软盘、光盘、移动存储等信息存储设备前,必须先进行病毒检查,确信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集团所有计算机的软、硬件资源必须用于与集团有关的业务范围,除通过办公室找有关技术部门给各部门安装的软件、硬件,及本部门工作专业软件外,未经主管领导许可,不得加载安装任何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不得擅自改变机器的配置与系统设施。
、严禁在集团计算机上玩电子游戏。
、每周各部门对所使用计算机最少进行一次病毒检查,如发现计算机病毒,及时清除。
、各部门现存笔记本电脑,需到办公室统一安装网络版杀毒软件。
各部门需设一人负责本部门笔记本电脑的保管及使用,同时负责每周通过集团局域网对笔记本电脑进行杀毒及杀毒软件升级。
交通局机关计算机管理暂行规定
交通局机关计算机管理暂行规定
为加快我局管理现代化和办公自动化进程,充分发挥现有计算机设备的作用,有利于设备的维护和延长使用寿命,防止各种意外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一、计算机使用
(一)全体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一律不得用计算机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看电影、玩游戏、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以及使用BT、EMULE电驴等严重耗用网络资源的软件下载文件,用QQ等聊天工具传输大小超过10M以上的文件等。
一经发现,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第二次扣除当月1/2的奖金,第三次扣除当月全部奖金。
(二)各股室工作人员在使用计算机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爱护设备,保持清洁,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二、计算机耗材购买
(一)各股室的计算机以及计算机的外围设备、耗材及各种软件均由局办公室统一配备和管理。
(二)各种电脑耗材的购买按《XXX交通局机关财产物资管理制度》执行。
三、计算机维护
(一)每台电脑均装有防火墙和杀毒软件,杀毒情况为服务器统一控制,定期杀毒。
各股室人员在使用时不能擅自
更改系统配置,卸载或关闭杀毒软件和防火墙,不得随意对系统文件进行操作。
(一)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与办公室联系,以便及时派人检查维修。
(三)各股室人员应该定期做好重要数据备份工作,重要文件和个人文档一般不要存放在系统盘(C盘)。
四、计算机保密工作
(一)凡涉密文件不允许在网上发送。
(二)在局域网内设置文件共享时应设置密码保护。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办公电脑管理规定
办公电脑管理规定
可以按照以下方面来制定:
1. 使用权限规定:明确谁可以使用办公电脑,如只限公司员工或特定部门人员使用,还是外来人员也可以使用。
2. 使用场景规定:指明办公电脑只能在办公场所内使用,禁止带离企业场所,并且限制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3. 软件安装规定:规定哪些软件可以安装在办公电脑上,需要事先经过审批,并安装杀毒软件等保护软件。
4. 互联网使用规定:明确员工在办公电脑上可以访问的网站范围,禁止访问危险、色情或违法网站,限制员工上网时间。
5. 文件存储规定:确定员工应将工作相关文件存储在哪个位置,可以规定使用企业网盘或特定的共享文件夹进行文件存储。
6. 私人使用规定:明确办公电脑只能用于工作目的,禁止私人使用,如观看个人视频、玩游戏等。
7. 安全措施:规定员工需要定期更改密码,不得泄露密码、账号等信息,禁止随意连接未知的外部设备。
8. 违规处罚措施:明确对违反办公电脑管理规定的员工采取的处罚措施,如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发奖金等。
9. 监督与检查: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员工是否遵守办公电脑管理规定,并进行相应的纠正和培训。
以上是一些建议的办公电脑管理规定,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特点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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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无锡市委党校计算机及其计算机网络使用管理规定
中共无锡市委党校计算机及其计算机网络使用管理规定一、设备管理1.本单位管理的计算机和辅助设备及网络设备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登记入帐,每年清点一次。
2.计算机及网络的备件、易耗件、磁盘及有关资料的购买,由网络信息中心统一扎口,落实资金后购置。
各处室领用上述物品一律到网络信息中心领取。
3.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和网络设备的随机资料、图纸和其它有关资料,需交网络信息中心保存,由网络信息中心建帐登记。
若借用必须办理借用手续,不得遗失。
4.校内计算机、服务器、网络通信设备及电缆,未经网络信息中心同意不得拆装、移动。
5.计算机及其配套设备和网络设备出现故障,不得私自维修,必须报告网络信息中心,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6.办公人员不得私自拆装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和网络设备,更换或添加各类非计算机标准配置的硬件或外设,违者一经发现,没收其私自安装的硬件或外设。
由于工作原因需要更换添加硬件或外设时,需提出书面申请,由部门领导及分管校长审批后,报网络信息中心实施安装。
7.凡安装在各处室的计算机及其配套设备和网络设备,由各处室负责保管并落实到具体人员。
二、使用管理1.校园网络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计算机安全管理的规定,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查阅、复制、传播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的信息。
2.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但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在网上进行游戏、QQ等与学习、工作无关的事情。
3.办公人员领用的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未经网络信息中心许可不得借与他人使用,长时间离开计算机须让系统处于屏幕保护密码锁定或关机状态。
4.办公人员使用的计算机以及信息系统必须设置登录密码,保密文件要设置密码,定期更换密码,并且用户名和密码不能让无关人员知道尤其是校外人员知道,确保计算机以及网络系统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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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
一、计算机设备及软件管理
1、计算机相关耗材管理
集团机关各部室日常计算机使用耗材,包括:墨盒、光盘等方面的购置,需先填写《购买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及耗材申报单》交办公室,由办公室根据不同机型配置及集团整体网络系统需要提出意见,报集团领导批准后,办公室出办理通知单,由保卫物业部负责购置。
2、计算机硬件配置。
机关各部门使用计算机显示器、主机、键盘、鼠标等各类硬件需要升级或购置,需由使用部室提交购置、升级申请报办公室,由办公室根据集团整体网络需求和业务工作需要,结合计算机自身配置情况,与技术维护单位
2、在集团计算机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他人,干扰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
这些活动包括: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导致联网计算机系统发生阻塞、溢出、处理机忙、资源异常消耗、死机、瘫痪等运行异常。
3、集团的计算机用户名、密码只授予机关工作人员个人使用,被授权者对自己享用的资源有保护责任,口令密码不得泄露
给他人,如有泄露应及时改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被授权者本人负责。
4、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冒用他人名义从事网上活动。
不得通过扫描、侦听、破解口令、安置木马、远程接管、利用系统缺陷等手段获取他人信息。
5、集团将为各部室联接国际互联网,联网时严禁关闭防病毒程序,或在计算机上进行大量消耗资源且没有意义的测试操作,广播型或链式通讯操作、游戏型或赌博型及网上聊天操作。
6、各部门在使用计算机过程中要做好商业保密工作,做好计算机内数据文本文件的保密工作。
确保集团保密文件不外漏。
五、处罚条例
凡使用集团计算机玩游戏者,或其它违反上述规定者,经核实确认无误,将按人力资源部考核规定予以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