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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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高速公路下穿铁路安全防护方案

2023年高速公路下穿铁路安全防护方案

2023年高速公路下穿铁路安全防护方案高速公路下穿铁路的安全防护方案非常重要,要考虑到交通安全、施工安全、运营安全等多个方面。

下面是一份____字的高速公路下穿铁路安全防护方案。

一、交通安全方面的预防措施1. 设立限速标志:在高速公路与铁路的连接处,设置适当的限速标志,以便驾驶员能够及时减速。

2. 增设交通警示标志:在高速公路下穿铁路的入口处,增设明显的交通警示标志,以提醒驾驶员注意交通安全。

3. 禁止超车:在高速公路下穿铁路的附近区域,设置禁止超车的标志,以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4. 设置路障:在高速公路下穿铁路的地点,设置适当的路障,以划定车辆行驶的范围,防止危险事故的发生。

5. 配置监控设备:在高速公路下穿铁路的地点,配置监控设备,对车辆行驶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交通事故。

6. 提供救援设备:在高速公路下穿铁路的地点,配备救援设备,以应对交通事故的可能发生。

二、施工安全方面的预防措施1. 制定施工方案:在进行高速公路下穿铁路的施工之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过程中符合相关安全规定。

2. 实施清晰标识:在施工现场设置明确的标识,以指示施工区域和通行路线。

3. 严格安全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确保他们具备足够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 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人员注意安全,遵守相关规定。

5.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对施工现场进行严格的管理,确保施工设备和材料的安全性,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6. 进行定期检查: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

三、运营安全方面的预防措施1. 完善监测系统:在高速公路下穿铁路的地点,建立监测系统,对路面和铁轨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问题。

2. 加强运营管理:对高速公路下穿铁路的运营进行严格管理,确保车辆和铁路的安全运行。

3. 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的应急处置机制,提高运营管理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以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铁路预警管理办法解读

铁路预警管理办法解读

铁路预警管理办法解读为了加强高速铁路安全防护,防范铁路外部风险,保障高速铁路安全和畅通,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发布了《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8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为便于有关单位更好地理解《办法》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解读如下:一、立法背景自2008年京津城际铁路建成通车起,高速铁路在我国迅猛发展,至2019年底通车里程超过3.5万公里,高居世界第一。

随着高铁路网的快速扩张、运输规模的持续扩大,技术装备的迭代升级,高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日趋严峻和复杂。

安全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铁路发展必须坚守的底线。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铁路安全,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铁路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为保障高速铁路安全和畅通,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7部门联合印发了《办法》,切实完善高速铁路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形成综合施策、多方发力、齐抓共管、通力协作的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工作格局,为确保高速铁路安全提供制度遵循和法治保障。

二、主要内容《办法》共6章48条。

从高铁线路安全防护、高铁设施安全防护、高铁运营安全防护以及高铁监督管理方面,织密高铁安全防护网络。

第一,建立政府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实施主动防范、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高铁安全防护责任体系。

新形势下,高铁安全风险跨界性、关联性、复杂性不断增强,必须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积极调动各方面资源、统筹各方面力量,努力形成综合施策、多方发力、齐抓共管、通力协作的高铁安全防护综合治理格局。

从政府部门监管层面,《办法》第四条规定国家铁路局和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分别负责全国和辖区内的高速铁路安全监管工作,健全安全防护标准、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相关单位消除安全隐患;第五条规定各级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依照法定职责做好保障高速铁路安全的相关工作。

2024年高速公路下穿铁路安全防护方案

2024年高速公路下穿铁路安全防护方案

2024年高速公路下穿铁路安全防护方案摘要:高速公路和铁路是现代交通运输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高速公路和铁路的交叉,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

本文通过对国内外高速公路下穿铁路的实践经验和相关技术的研究,提出了一套完整的安全防护方案,以确保高速公路和铁路交叉口的交通安全。

关键词:高速公路;铁路;下穿;安全防护;交通安全一、引言随着我国交通运输事业的迅速发展,高速公路和铁路的交叉形式越来越多。

而高速公路下穿铁路是其中一种常见的形式。

由于高速公路和铁路的运行速度差异较大,必须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保障两者的交叉口的交通安全。

因此,制定一套完善的高速公路下穿铁路的安全防护方案,对确保交通运输的安全畅通具有重要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目前国内外在高速公路下穿铁路方面的研究已取得一些成果。

其中,国内较早开始研究并实施高速公路下穿铁路工程。

例如北京市规划建设的S6京津冀高速公路下穿京雄铁路就是一个典型的实例。

而国外主要发达国家如美国、法国等也有大量成功的经验可借鉴。

法国的高速公路下穿铁路安全防护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交通信号灯系统:通过安装有交通信号灯的设备,控制高速公路和铁路交叉口的车辆行驶状况,保证交叉口的安全通行。

2.隔离设施:在高速公路和铁路交叉口,设置隔离设施,使行驶在高速公路上的车辆与铁路上的列车进行有效隔离,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3.监控系统:通过安装监控摄像头等设备,实时监测交叉口的交通状况,及时发现并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确保交叉口的交通安全。

4.警示标识:在高速公路下穿铁路的入口和出口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提醒驾驶员注意减速慢行,遵守交通规则,防止事故的发生。

2024年高速公路下穿铁路安全防护方案(二)综合国内外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针对2024年高速公路下穿铁路,可以提出以下一套适用的安全防护方案:1.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在高速公路和铁路交叉口,安装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控制车辆的行驶方向和速度,确保交叉口的交通安全。

高铁防护管理制度

高铁防护管理制度

高铁防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高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高铁运营的安全、稳定和高效,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职责分工1. 高铁运营企业负责制定高铁防护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高铁防护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执行管理制度,监督检查高铁运营情况。

3. 高铁驾驶员负责遵守高铁运营规定,确保高铁安全运行。

4. 高铁乘务员负责协助高铁驾驶员,维护高铁运营秩序,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三、防护措施1. 安全检查(1)定期对高铁车辆进行机械和电气设备的检查,保证运行安全。

(2)检查车内消防设备和救生防护装备是否完好,随时保持救援准备。

(3)对高铁运输线路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持线路畅通。

2. 安全培训(1)定期组织高铁驾驶员、乘务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对高铁安全知识进行宣传,增强广大乘客的安全意识。

3. 应急预案(1)建立高铁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流程。

(2)定期组织高铁应急演练,检验处置能力。

4. 安全监控(1)安装高铁车辆追踪监控系统,实时监测车辆行驶情况。

(2)加强高铁站点安防监控,保障车站和乘客安全。

四、突发事件处理1. 火灾(1)发生火灾时,高铁乘务员应第一时间通知驾驶员并引导乘客疏散。

(2)及时使用消防设备灭火,保障乘客安全。

2. 恐怖袭击(1)遇到恐怖袭击威胁,高铁乘务员应及时通报警方并进行应对措施。

(2)确保乘客安全,配合警方调查处理。

3. 列车故障(1)发生列车故障时,高铁驾驶员应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列车平稳停车。

(2)乘务员应协助乘客有序疏散,做好后续安排。

五、处罚与奖励1. 对违反高铁防护管理制度的违规人员,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罚,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2. 对遵守规定、发挥积极作用的人员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风险评估1. 定期对高铁运营安全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 不断完善高铁防护管理制度,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七、结语高铁安全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密切合作,共同维护高铁运营秩序,确保乘客出行安全,为高铁事业的蓬勃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速铁路安全防范有关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速铁路安全防范有关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速铁路安全防范有关工作的意见摘要:一、引言二、加强高速铁路安全防范的必要性三、高速铁路安全防范措施的具体实施1.提高旅客安全意识2.完善高速铁路安全管理制度3.加强高速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4.提高高速铁路应急救援能力5.加强高速铁路安全科技创新四、加强组织领导与责任落实五、总结正文:一、引言随着我国高速铁路的快速发展,安全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确保高速铁路的安全运行,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

本文就如何加强高速铁路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探讨。

二、加强高速铁路安全防范的必要性高速铁路作为我国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大量旅客和货物的运输任务。

确保高速铁路安全运行,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高速铁路安全防范措施的具体实施1.提高旅客安全意识通过加强安全宣传和教育,提高旅客对高速铁路安全的认识,培养旅客安全出行习惯。

2.完善高速铁路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高速铁路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监管,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3.加强高速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对高速铁路沿线进行定期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防止事故发生。

4.提高高速铁路应急救援能力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效率,确保在突发情况下快速响应。

5.加强高速铁路安全科技创新推动安全科技创新,运用新技术、新设备提高高速铁路安全性能。

四、加强组织领导与责任落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高速铁路安全防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五、总结进一步加强高速铁路安全防范工作,是确保高速铁路安全运行、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

2023年高速公路下穿铁路安全防护方案

2023年高速公路下穿铁路安全防护方案

2023年高速公路下穿铁路安全防护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交通运输业的迅速发展,高速公路和铁路作为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在现代社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高速公路和铁路的交叉运输,特别是高速公路下穿铁路的情况,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

为了保证高速公路下穿铁路的安全和畅运,制定一套完善的安全防护方案是非常必要的。

二、现状分析目前,针对高速公路下穿铁路的安全防护,主要采取的是设置交通信号灯、设立防护栏、加强巡逻等措施。

然而,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问题。

首先,交通信号灯存在着指示不明确、信号灯盲区等问题,不利于交通的流畅。

其次,防护栏的设置需要考虑不同车辆类型和尺寸,需要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最后,巡逻也只能起到临时性的作用,并不能长期有效地保护交通安全。

三、安全防护方案1. 引入智能化技术要解决目前交通信号灯的问题,可引入智能化技术,比如基于视频识别的信号控制系统。

通过摄像头和图像识别算法,对交通流量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智能调控信号灯的指示。

这样可以提高信号灯的控制精度,减少交通拥堵和事故的发生。

2. 设立完善的防护设施在高速公路下穿铁路的位置,应设立完善的防护设施,如隔离带、防护栏等。

防护栏的设置应根据不同车辆类型和尺寸的需要,采用可调节高度和宽度的设计,确保车辆不能越界。

此外,还可以考虑增加朝向铁路的防护网,以防止车辆或物品从高速公路抛洒到铁路上。

3. 加强视频监控和人员巡逻在高速公路下穿铁路的区域,应增加视频监控设备,对交通情况进行实时监测。

同时,加强人员巡逻,对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和管理。

人员巡逻时应配备应急设备,确保能够及时处理交通事故和故障,并引导交通流畅。

4. 加强宣传教育在高速公路下穿铁路的相关区域,应设置交通安全提示标志,提醒驾驶员注意交通安全。

针对驾驶员,可推出相关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安全意识和技能,并通过车辆GPS定位系统发送安全提醒。

5. 定期维护和管理高速公路下穿铁路的区域,应定期进行维护和管理。

2023年高速公路下穿铁路安全防护方案

2023年高速公路下穿铁路安全防护方案

2023年高速公路下穿铁路安全防护方案1. 引言由于交通的便捷性和高速公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高速公路的发展已经成为各国政府关注的重点。

在高速公路建设中,往往需要与铁路交叉或者相交,这种情况下就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安全保护措施来避免交通事故和事故带来的严重后果。

2. 高速公路下穿铁路的安全风险及现状分析在铁路高速发展的今天,高速公路下穿铁路已成为常见现象,但由于两者的速度和交通特性的不同,可能带来一系列的安全风险:(1)交通流量冲突:高速公路和铁路交叉处,不同方向和速度的车辆可能形成冲突,引发交通事故,尤其是在高峰时段交通流量大的情况下;(2)能见度问题:在高速公路下穿铁路处,可能存在能见度不良的情况,降低驾驶员的能见度,增加交通事故的发生概率;(3)行人通行安全:高速公路下穿铁路可能还需要设置行人通道,这对行人的安全构成一定的威胁。

3. 高速公路下穿铁路的安全防护方案(1)道路设计方案在高速公路下穿铁路处,应考虑以下设计要点:- 设计相对平缓的超高能见度的道路纵坡,确保驾驶员的能见度;- 设计充足的上下坡长度,保证车辆能够顺畅地上下道路;- 设置交通信号灯或者限速标志,引导驾驶员减速;- 相应的标线划分和路边设施的设置。

(2)交通管理方案在高速公路下穿铁路处,应采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设置交通提示标志,提醒驾驶员注意铁路交叉处;- 设置监控设备,监测交叉路口的交通流量和安全状况;- 开展定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驾驶员和行人的安全意识。

(3)行人通行方案在高速公路下穿铁路处,为保障行人的安全通行,应采取以下措施:- 设置有明显标识的行人通道,避免行人随意穿过道路;- 设置行人天桥或者地下通道,确保行人安全过马路;- 在行人通道的入口处设置交警或者安全人员,维护交通秩序。

(4)铁路安全设施方案在高速公路下穿铁路处,还需要一些针对铁路的安全设施:- 设置铁路的防护栏杆,避免行人和车辆进入铁路;- 设置铁路信号设备,引导火车行驶;- 定期对铁路进行维护和巡检,保证铁路的正常运营。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速铁路安全防范有关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速铁路安全防范有关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速铁路安全防范有关工作的意见(最新版)目录一、背景和意义二、总体要求三、主要措施四、组织实施正文一、背景和意义近年来,我国高速铁路事业发展迅速,高速铁路已经成为人们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

随着高速铁路运营里程的不断增加,保障高速铁路安全运行的任务越来越重。

为了进一步加强高速铁路安全防范工作,提高高速铁路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高速铁路安全防范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二、总体要求1.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放在首位,构建和谐铁路。

2.坚持预防为主,加强风险防范,提高安全防范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坚持综合治理,强化责任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4.坚持改革创新,完善制度体系,提高安全防范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主要措施1.完善高速铁路安全法规体系,加强立法建设,为高速铁路安全防范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2.建立健全高速铁路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对高速铁路进行安全评估,确保风险可控。

3.加强高速铁路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提高安全监测预警能力,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隐患。

4.强化高速铁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加大投入,提高安全防护设施的技术水平和质量。

5.加强高速铁路安全培训,提高铁路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6.建立健全高速铁路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组织实施1.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高速铁路安全防范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2.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协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3.强化监督检查,定期对高速铁路安全防范工作进行督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4.完善激励机制,对在高速铁路安全防范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一、确定安全防护范围(一)覆盖高速铁路运营施工管理中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如货物运输风险、列车安全、行车方式等;(二)形成安全防护系统,以预测、防止和减少火车事故的发生;(三)规定高速铁路行进、运营、维护、管理以及检修的安全防护要求,做好防火、噪声、公共安全、特殊设备等特殊风险的安全防护。

二、健全高速铁路安全管理制度(一)确定严格的站台建设标准,包括车站、枢纽站和变电所等,以正确指导火车运行;(二)提出良好的运营管理制度,在火车行驶时实施有效的安全管理办法;(三)定期实施火车调度管理,完善安全设施,以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四)定期实施火车监控,检查火车的工作状态,对各部件及其操作规范进行检查;(五)安装防盗设施,防止外力侵入,保证火车行驶安全。

三、加强安全培训(一)定期开展安全知识培训,普及乘客和运营人员的安全知识;(二)强化乘客安全意识,加强乘客自身行为安全控制,严格执行车辆停止、开闭门等规则;(三)定期对驾驶、技术、调度等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使其在火车运行过程中具备必要的安全操作能力;(四)按照加强火车安全管理的要求,不断改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四、规范施工管理(一)严格遵守高速铁路的竣工工程施工采购管理程序,做好施工现场配套设备的管理工作;(二)加强防洪、防火等专业施工管理,做好安全防护设施和施工现场管理;(三)加强施工质量和安全管理,建立施工质量检查制度。

错误工作要及时纠正;(四)定期组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纠正措施,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

五、运营安全管理(一)规定安全运行设备检查要求,确保火车的安全性能;(二)严格按规定进行火车内外全车清机检查,除尘等设施,确保安全;(三)严格执行火车运行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火车及操作人员的培训;(四)建立火车故障处理制度,确保火车得到及时处理;(五)健全安全检查管理,定期检查安全设施,确保火车的正常运行。

2024年高速公路下穿铁路安全防护方案

2024年高速公路下穿铁路安全防护方案

2024年高速公路下穿铁路安全防护方案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工程,其关键在于确保交通通畅的同时最大程度地保障行车安全。

针对这一目标,我们制定了以下详细的方案:首先,我们将在高速公路和铁路交汇处设置严格的限速标志,并在必要时安排交警进行现场指挥,以避免车辆超速行驶带来的潜在危险。

其次,我们将对高速公路下穿铁路的隧道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隧道结构牢固,通风系统正常运行,排水系统畅通无阻。

这样可以有效减少因为设施老化导致的安全隐患。

接下来,我们将在高速公路下穿铁路的隧道入口处设置高清晰度的安全提示标志,包括车辆限高限宽提示、隧道使用规定等内容,提醒驾驶员注意安全并遵守交通法规。

然后,我们还将在高速公路隧道两侧设置紧急停车带和紧急电话,以便驾驶员在出现车辆故障或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处置,确保车辆在高速公路下穿铁路区域的安全行驶。

最后,我们将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向驾驶员普及高速公路下穿铁路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方法,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从而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率。

以上是我们针对2024年高速公路下穿铁路的安全防护方案的详细规划和措施,我们相信通过这些方案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高速公路下穿铁路的安全性,保障广大驾驶员和乘客的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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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0.05.06•【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8号•【施行日期】2020.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铁路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8号《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3月26日经交通运输部第10次部务会议通过,并经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应急管理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公安部部长赵克志自然资源部部长陆昊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水利部部长鄂竟平应急管理部部长王玉普2020年5月6日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速铁路安全防护,防范铁路外部风险,保障高速铁路安全和畅通,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设计开行时速250公里以上(含预留),并且初期运营时速200公里以上的客运列车专线铁路(以下称高速铁路)。

第三条高速铁路安全防护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法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技防、物防、人防相结合,构建政府部门依法管理、企业实施主动防范、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综合治理格局。

第四条国家铁路局负责全国高速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的高速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铁路局和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以下统称铁路监管部门)应当按照法定职责,健全完善高速铁路安全防护标准,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相关单位及时消除危及高速铁路安全的隐患。

第五条各级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以下统称相关部门)应当依照法定职责,协调和处理保障高速铁路安全的有关事项,做好保障高速铁路安全的相关工作,防范和制止危害高速铁路安全的行为。

《高速铁路防护栅栏管理办法》(2014)249

《高速铁路防护栅栏管理办法》(2014)249

高速铁路防护栅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速铁路防护栅栏管理,确保行车和人身安全,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防护栅栏是高速铁路行车安全的重要防护设施,应纳入铁路行车设备进行管理。

第三条新建高速铁路防护栅栏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第四条防护栅栏新建及更新改造应按设计文件执行,竣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办理竣工验收交接手续。

设备管理单位应做好竣工文件审核和工程质量验收。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200公里/小时及以上铁路和200公里/小时以下仅运行动车组列车的铁路。

铁路局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防护栅栏设置第六条高速铁路应实行全线封闭。

路基、涵洞地段线路两侧和隧道进出口应设置“线路防护栅栏”;桥梁地段(水中桥梁及山区沟壑峡谷桥梁除外)桥下应设置防护栅栏:当旱桥墩高小于3米时应设置与路基地段相同的“线路防护栅栏”,当旱桥墩高大于等于3米时应设置“桥下防护栅栏”。

第七条上跨道路的高速铁路桥梁墩台未在封闭范围内、存在安全隐患的,应按有关规定安设可靠的防撞隔离设施。

第八条高速铁路并行其他铁路时,线路最外侧防护栅栏应按高速铁路标准设置。

第九条防护栅栏应设置在用地界以内0.5米处。

有维修作业通道地段,防护栅栏可设置于维修作业通道内侧,且距桥墩外侧不得小于0.5米。

隧道进出口的防护栅栏应距堑顶边缘不少于2米,并结合被动防护网进行设置。

涵洞地段的防护栅栏应封闭至涵洞翼墙端部,并包围翼墙锥体坡脚。

线路防护栅栏一般应从桥台下包围锥体封闭线路,当旱桥地段采用的线路防护栅栏与相邻路基地段、隧道进出口的防护栅栏连续贯通设置时,可不设置包围桥台锥体的防护栅栏。

第十条防护栅栏跨越排水沟等设施时,下部应安设间隙不大于6厘米的箅子或金属网片。

第十一条防护栅栏遇建筑物及铁路设备时,宜采用直角拐弯形式绕避。

高速铁路与其他线路交汇处,应将防护栅栏向该线路延伸,并在防护栅栏终端安设封闭大门或在合适位置派员看守。

云南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

云南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

云南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高速铁路建设、运营、维护的安全和有效性,维护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云南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云南省境内高速铁路建设、运营、维护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云南省交通运输部门担负着高速铁路安全管理的责任,并委托专业的安全检测机构、安全培训机构等协助开展工作。

第二章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责任第四条高速铁路建设单位及其专业分包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具体包括:1.加强对施工现场、施工作业等的安全管理;2.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3.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劳务人员参加危险作业,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4.整改安全工程局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环境稳定;5.加强对施工现场技术人员的指导和培训,提高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五条高速铁路运营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具体包括:1.尽职负责,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2.普及安全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3.加强安全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施完好;4.做好应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报告相关部门;5.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加强预防性管理。

第六条高速铁路维护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具体包括:1.按时完成维护任务,确保铁路正常运营;2.加强维护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3.整改发现的安全隐患;4.定期组织维护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5.提供安全工作中的技术支持,协助相关单位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高速铁路安全管理措施第七条高速铁路建设单位及其专业分包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生产队伍安全生产有序开展。

制度应当包括: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2.安全生产考核评价机制;3.性质特殊的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八条高速铁路运营单位应当制定运营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运营过程安全有序开展。

制度应当包括:1.监管机构安全管理制度;2.运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3.运营车辆维护保养制度。

高速公路下穿铁路安全防护方案

高速公路下穿铁路安全防护方案

高速公路下穿铁路安全防护方案高速公路下穿铁路的安全防护方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它涉及到了公路和铁路两种交通方式的安全和协调。

下面将提出一些关于高速公路下穿铁路的安全防护方案。

1. 设计方案:首先,在规划和设计阶段,应该考虑到下穿铁路的安全因素。

设计师应该根据地形和环境条件,合理选择下穿铁路的位置和路线。

设计方案应充分考虑到高速公路和铁路的交通流量,确保交通的通畅和安全。

2. 放置标志和标牌:在高速公路下穿铁路的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和标牌,提醒驾驶员注意铁路交通。

标志应该包括下穿铁路的警示标志和提示标志。

此外,还应设置反光镜以增加驾驶员对于铁路交通的视野。

3. 路面和车道设计:在高速公路下穿铁路的地方,路面和车道的设计应该充分考虑到铁路的存在。

路面应设有防滑和减振装置,减少车辆在下穿铁路时的颠簸和滑动。

车道宽度应符合标准要求,并设置合适的道路标线,以指引驾驶员正确通行。

4. 交通信号和灯光:为了确保交通的安全和顺畅,应在下穿铁路的入口和出口处设立交通信号和灯光。

这样可以使驾驶员按照信号和灯光的指示来通行,避免发生事故。

5. 火灾和紧急情况的措施:在高速公路下穿铁路的地方,应设置灭火器、警报系统和紧急电话等设施,以便在发生火灾或紧急情况时及时采取措施。

此外,还应开展培训和演习,提高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和火灾逃生意识。

6. 定期巡视和维护:为了确保下穿铁路的安全运行,应定期对设施和设备进行巡视和维护。

对于损坏或失效的设备,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以上是关于高速公路下穿铁路安全防护方案的一些建议。

这些方案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并结合专业知识和技术要求。

通过合理的规划、设计和管理,可以确保高速公路下穿铁路的安全和顺畅通行。

高速铁路安全保护措施与铁路运输管理

高速铁路安全保护措施与铁路运输管理

高速铁路安全保护措施与铁路运输管理引言:高速铁路是现代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与运营涉及到数以亿计的乘客的生命安全与财产安全。

因此,为了保障高速铁路的安全,必须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的保护措施和管理措施。

本文将就高速铁路的安全保护措施和铁路运输的管理方面展开详细阐述。

一、工程措施:1. 高速铁路线路设计:铁路线路的设计需要充分考虑地质环境、气象条件和铁路功能需求等因素。

设计时,应确保轨道平顺、均匀,弯道半径要符合标准,坡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以确保列车行驶的平稳性和安全性。

2. 高速铁路桥梁建设:高速铁路桥梁是保障列车行驶的重要构件,需要符合强度和稳定性要求。

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充分考虑风荷载、地震等自然灾害因素,采取合适的桥梁设计和施工技术,确保桥梁的安全可靠。

3. 轨道设备和信号系统:高速铁路的轨道设备和信号系统是保障列车运行安全的关键设备。

轨道设备包括道岔、轨道、道盘等,要保证其结构坚固、安全可靠;信号系统包括闭塞信号系统和列控信号系统,要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及时提供准确的信号信息。

二、安全管理措施:1. 人员培训:高速铁路的安全保护必须建立在专业人员的具备安全意识和技能上。

因此,对铁路从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培训是至关重要的。

培训内容包括紧急救援、安全操作规程、危险物品处理和应急预案等,以提高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 安全意识培养:通过组织安全教育活动、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广大乘客和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

同时,建立健全安全投诉举报机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发现和上报安全隐患,实现安全管理的社会化。

3. 安全监测与预警:建立健全的安全监测系统,包括安全监控设备和巡检人员,及时发现和排查潜在的安全隐患。

同时,建立预警机制,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提前对可能发生的安全风险进行预警,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高速铁路的安全运营。

4. 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机制,对于突发事件能够迅速响应、组织救援和疏散。

高速铁路安全保护措施

高速铁路安全保护措施

高速铁路安全保护措施近年来,高速铁路在我国的建设不断推进,作为交通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高速铁路的安全保护措施越来越受到关注。

为了确保高速铁路的运营安全,各级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的安全措施。

本文将就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详细阐述:人员安全管理、设备设施安全、防灾减灾措施以及安全培训与技术支持。

一、人员安全管理高速铁路的运营安全离不开对人员的严格管理。

在高速铁路站点和车厢内,安检员会对旅客进行安全检查,以防止违禁品和危险物品携带和蔓延。

此外,每位乘务员和驾驶员都必须接受严格的培训,以确保他们熟悉应急处理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高速铁路运营公司还会严格筛选和监管人员,确保他们具备相关经验和资质。

同时,高速铁路运营公司与公安机关保持密切合作,加强对治安和恐怖袭击的防范。

二、设备设施安全高速铁路的设备设施是保障运营安全的基础。

首先,高速铁路的轨道和桥梁都必须经过严格检修,确保其结构完整和安全稳定。

其次,信号系统和电气设备都需定期维护和升级,防止故障导致的异常情况。

此外,高速铁路的隧道也需要定期检查,确保通风系统和照明设备正常运行。

对于列车本身,高速铁路运营公司会加强对列车车况的监控,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如制动系统、车体结构等。

三、防灾减灾措施高速铁路在防灾减灾方面也做出了大量努力。

首先,高速铁路在工程建设中考虑地质灾害和气象灾害等因素,确保线路和周边环境的安全性。

其次,在运营过程中,高速铁路会根据天气变化和地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和应对灾害风险,如暴雨洪涝、山体滑坡等。

此外,高速铁路运营公司会配备紧急救援队伍,以应对突发事件。

四、安全培训与技术支持为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高速铁路运营公司会定期组织安全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紧急处理流程、防灾减灾知识、安全操作规程等,以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和自我保护能力。

与此同时,高速铁路运营公司还与科研机构合作,引进先进的安全技术和设备,包括监控系统、安全警示装置等,以提升高速铁路的安全保护能力。

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铁路运输安全,预防和减少铁路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铁路运输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铁路运输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防护责任1. 铁路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防护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安全防护职责。

2. 铁路企业各级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防护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

3. 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安全防护职责,确保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

三、安全防护措施1. 铁路企业应加强铁路设施的安全防护,确保设施完好、可靠。

2. 铁路企业应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运输安全。

3. 铁路企业应加强铁路沿线安全管理,设立防护设施,加强巡查,防止非法侵入、破坏铁路设施。

4. 铁路企业应加强铁路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查,确保运输工具设备完好、性能可靠。

5. 铁路企业应加强铁路信号、通信、电力等关键设备的安全防护,确保信号、通信、电力畅通。

6. 铁路企业应加强铁路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四、安全防护监督检查1. 铁路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防护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防护检查。

2. 安全防护检查应覆盖铁路设施、运输工具、信号、通信、电力等关键设备,以及铁路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

3. 安全防护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确保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

五、事故报告与处理1. 铁路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铁路安全事故时,应及时报告。

2. 事故报告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损失等情况。

3. 事故发生后,铁路企业应迅速组织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追究责任。

4. 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应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按规定进行公开。

六、奖励与处罚1. 对在铁路安全防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铁路安全防护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高铁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高铁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高速铁路安全、稳定、高效运行,防止各类事故发生,根据《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高速铁路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高速铁路运营企业、建设企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三、安全防护原则1.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加强安全风险防控,确保高速铁路安全稳定运行。

2. 责任明确,分级管理。

明确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实施分级管理,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3. 技术保障,物防结合。

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技术防范,同时注重物理防护,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

四、安全防护措施1. 运营安全防护:(1)严格执行列车运行图,确保列车运行安全有序。

(2)加强车站、区间、桥梁、隧道等关键部位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设施完好。

(3)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 物防安全防护:(1)实行全封闭管理,设置封闭设施和警示标志。

(2)在车站广场、候车区、列车车厢等重要场所及高速铁路桥梁、隧道等重点部位配备、安装监控系统。

(3)设置应急疏散逃生通道和指示标识,加强防范。

3. 技防安全防护:(1)采用先进的信号、通信、监控等设备,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2)建立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对潜在风险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

(3)加强对接触网的维护,防止异物侵袭。

4. 人员安全防护:(1)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操作安全。

(3)加强人员健康监测,防止因病引发事故。

五、安全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制度,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2. 对未履行安全职责,造成安全隐患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3. 对在安全防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高速铁路运营企业负责解释。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本制度将相应修改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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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速铁路安全防护,防范铁路外部风险,保障高速铁路安全和畅通,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设计开行时速公里以上(含预留),并且初期运营时速公里以上的客运列车专线铁路。

第三条高速铁路安全防护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法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技防、物防、人防相结合,构建企业主体、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综合管理格局。

第四条铁路监管部门应当按照法定职责,健全完善高速铁路安全防护标准,对危害高速铁路安全的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相关单位部门及时消除危及高速铁路安全的隐患。

第五条各级交通运输、工信、公安、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建、水利、安监、能源、地震、气象等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职责规定,协调和处理保障高速铁路安全的有关事项,做好保障高速铁路安全的相关工作。

必要时加强日常检查管理,防范和制止危害高速铁路安全的行为。

第六条铁路监管部门应当督促协调高速铁路沿线地方人民政府构建高速铁路综合治理体系,健全治安防控运行机制,落实高速铁路护路联防责任制。

第七条从事高速铁路运输、建设、设备制造维修等相关企业应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行高速铁路安全防护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健全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相关管理制度,保证高速铁路安全防护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对高速铁路安全防护情况进行经常性巡查,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或报告。

第八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高速铁路保护范围内施工、建造构筑物、生产经营等应当遵守保证高速铁路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采取措施防止影响高速铁路运输安全。

第九条铁路监管部门应当联合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铁路运输等相关企业建立安全信息通报和问题督办机制,做到协调配合、齐抓共管、联防联控。

第十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围绕高速铁路安全制定洪水、地震、风雪雷雨、冰冻等灾害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应急预案中应当充分发挥沿线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铁路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配备报警装置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

发生涉及高速铁路运营安全的突发事件后,铁路运输企业(包括其所属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向发生地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和铁路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发生地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并按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铁路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按规定向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做好协调处置工作。

第十一条铁路监管部门、高速铁路沿线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保障高速铁路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安全防护意识,防范危害高速铁路安全的行为。

第十二条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监督工作,铁路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以及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并公开监督举报渠道,根据各自职责及时处理影响高速铁路安全问题。

对维护高速铁路安全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线路安全防护第十三条铁路监督管理机构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和相关职责规定,组织有关铁路运输企业、建设单位以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高速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并公告。

在高铁线路重点区段应当设立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的警戒区。

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应当绘制高速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平面图,并根据平面图设立标桩。

未按规定完成保护区划定并公告、设立高速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标桩的不得投入运营。

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并公告完成后,相关资料应当向铁路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四条在高速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禁止烧荒、放养牲畜。

禁止向高速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排污、倾倒垃圾以及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

在高速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取土、挖砂、挖沟、采空作业或者堆放、悬挂物品,应当征得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并签订安全协议,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派员对施工现场实行安全监督。

任何单位均应当遵守保证铁路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施工安全规范,采取措施防止影响铁路运输安全。

高速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既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不能保证安全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拆除。

第十五条高速铁路与道路立体交叉设施及其附属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移交有关单位管理、维护,未完成移交的不得投入运营。

上跨高速铁路道路桥梁及其他建、构筑物的管理部门或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定期检查及维护机制,定期检查道路桥梁及其他建、构筑物和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采取有效监控手段及时发现并制止超速、超载车辆,及时检查清理有坠落高速铁路隐患的杂物。

检查、维修施工时应当与铁路运输企业取得联系,铁路运输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共同制定安全措施。

第十六条跨(穿)越、并行高速铁路线路的油气、上下水、电力、通讯管线等规划、设计、施工应当满足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施工前应当向铁路运输企业通报,并征得同意后方可施工。

对跨越高速铁路的电力线路,应当采取可靠的防坠落措施。

下穿高速铁路的油气、水等管线应当选择在铁路桥梁、预留管线涵洞、综合管廊等既有设施处穿越;油气、水管线并行高速铁路敷设时,最小水平净距应当满足相关规定要求。

下穿高速铁路的油气、水等管线应当设置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安全保护设施。

相关单位应当加强检查维护管理,确保状态良好。

第十七条在高速铁路线路两侧建造、设立生产、加工、储存或者销售易燃、易爆或者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场所、仓库,设计单位或规划批准部门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进行评估,确保安全防护距离,并向铁路运输企业及相关单位通报。

第十八条在高速铁路线路两侧从事采矿、采石或者爆破作业,应当遵守有关采矿和民用爆破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铁路安全保护要求。

在高速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各一千M范围内,以及在铁路隧道上方中心线两侧各一千M范围内,确需从事采矿、采石或者爆破作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时,应当充分考虑高速铁路安全需求,与铁路运输企业协商一致,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煤矿开采在矿井、水平、采区设计时,对高速铁路及其主要配套建筑物(构筑物)应当划定保护煤柱并符合相关规定。

新建高速铁路线路跨越既有采矿、采石范围的,应与有关部门、单位协商,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禁止违反有关规定在高速铁路桥梁跨越处河道内采砂、淘金。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划定禁采区域、设置禁采标志,制止非法采砂、淘金行为。

禁止在高速铁路线路路堤、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各M范围内抽取地下水。

M范围外,高速铁路线路经过的区域属于地面沉降区域,抽取地下水危及高速铁路安全的,应当设置地下水禁止开采区或者限制开采区,具体范围由铁路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告。

第二十条在高速铁路附近从事排放粉尘、烟尘及腐蚀性气体的生产活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大检查和管理力度,对危及高速铁路运营安全的依法责令整改。

第二十一条在高速铁路线路及邻近高速铁路进行施工作业,应当符合工程建设的法定基本程序,并执行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建设、施工单位应当与相关铁路运输企业制定安全施工方案,按照方案进行施工。

施工完毕应当及时清理现场,不得影响铁路运营安全。

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施工和纳入邻近营业线施工计划的施工,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派员对施工现场实行安全监督。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向社会公布施工手续受理部门,支持相关企业按照规定开展符合条件的施工。

第二十二条邻近高速铁路杆塔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铁路安全防护要求进行设计安装,杆塔产权单位应当建立定期检查维护制度,确保杆塔牢固稳定。

种植妨碍行车瞭望和有倒伏危险可能影响线路、牵引供电安全的树木等植物,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责令有关单位或者个人限期迁移或者修剪、砍伐。

第二十三条在高速铁路接触网两侧各M范围内,不得升放风筝、气球、孔明灯等低空漂浮物体,对塑料大棚、彩钢板、广告牌等临时建(构)筑物轻质物体应当采取加固防护措施,对塑料袋(薄膜)、锡箔纸等包装材料应当及时清理,防止大风天气条件下危害高速铁路安全。

在高速铁路周边飞行空域管控范围内禁止使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空域管控范围外使用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最大起飞重量为克及以上的,实行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拥有者实名制登记制度。

无人驾驶航空器驾驶员应当依法依规持证飞行、规范操作。

各类轻小型无人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飞行活动评估、飞行前准备、飞行限制区域等各项运行管理规定,依法规范运行。

第二十四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定期对高速铁路沿线无线电干扰进行排查,发现铁路运营指挥调度无线电频率受到干扰的,应当立即报告无线电管理机构和铁路监管部门。

无线电管理机构、铁路监管部门应当依法排除干扰。

第二十五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对高速铁路线路、防护设施、警示标志、环境隐患进行经常性巡查。

巡查和处理情况应当记录留存。

第三章安全防护设施及管理第二十六条高速铁路应当实行全封闭管理,其范围包括箱型梁、隧道斜井、竖井等附属设备设施出入口。

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在铁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封闭设施和警示标志。

高速铁路与普速铁路的并行地段,高速铁路不具备单独封闭条件时,高速线路与普速线路间设置物理隔离,普速铁路外侧依照高铁线路标准进行封闭。

高速铁路高架桥下应当根据周边生产、生活环境,按照确保高速铁路设备设施安全的要求,对铁路用地进行封闭管理或保护性利用管理。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进出高速铁路线路通道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公安部门、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依法落实公共安全保护和反恐防暴责任。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客运车站广场、售票厅、进出站口、候车室、站台、车厢、动车存放场所等重要场所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速铁路沿线的桥梁、涵洞、隧道等重点部位、关键节点配备、安装高清晰、全天候、全覆盖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并落实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值班监看、信息保存使用、运行维护等管理制度。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纳入当地公共安全视频建设联网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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