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切实做好学校精品课程的建设、应用与管理工作,加强优质教学资源的开发与共享,推进信息化环境下课程教学内容、教学管理、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与创新,进一步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精品课程是指体现现代职业教育思想和课程设计理念,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教育教学的普遍规律,具有鲜明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职教特色,能恰当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显著,具有辐射推广作用,对学生就业与可持续发展有重要价值的优质课程。
精品课程具有教学内容优、教学团队优、教学方法优、教学资源优、教材质量优、教学管理优“六优”特点。
第三条精品课程建设要以现代职业教育理念为先导,以科学设计和模式创新为关键,以校企合作建设为途径,以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的课程内容建设为重点,以系统丰富的课程资源建设为核心,以教学团队建设为保证,以课程实施与管理为落脚点,着力实现学校教育教学水平整体提升。
第四条精品课程建设要坚持思想性原则、职业性原则、系统性原则、创新性原则。
思想性原则: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贯穿课程建设与实施的全过程;职业性原则:根据学生职业发展所需的知识、技能、素质要求设计课程结构和内容,为学生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系统性原则:科学系统设计,包括课程标准、课程整体设计、教学设计、教学组织、教学方法手段、评价方案、教材等完整的课程资源;创新性原则:牢固树立创新理念,及时融入本行业领城的最新科技成果,将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课程建设,创新课程教学方法、模式和手段。
第二章建设第五条课程教学文件建设。
课程教学文件包括课程标准、授课计划等。
课程标准开发要从职业标准、行业标准、专业标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出发,明确课程在专业或专业群的人才培养定位,确定课程的培养目标,整体规划课程的重点教学内容、培养方式、评价要求;课程标准包括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学时等课程基本信息,课程培养目标,课程教学内容、要求与学时分配,课程的考核要求,及建议选用的教材、使用的教学资源等;课程标准规范、科学,满足国家专业教学标准中对课程课时与课程教学内容的要求。
XX大学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
XX大学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暂行)教发(20XX) 17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挥精品课程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推动学校课程体系以及各类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XX大学校级精品课程项目,省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按照有关文件并结合本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精品课程的申报与立项第三条申报立项范围:申报课程必须是我校木、专科各专业开设的课程。
申报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或专业(技术)基础课,且在我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
第四条申报立项条件:1.申报课程应为教学条件较好、教学状态较优、教学建设与改革有特色和成效的课程。
“教学条件”包括:教师队伍、教材、教学管理、图书资料、实验室及教学设备等因素。
“教学状态”包括:课程实施过程中教师的教学思想、教学态度、教学方法及技巧、教学手段、教研状况及教学内容改革、优秀教材的使用、考试制度和题库建设、教学效果好等因素。
“教学建设与改革有特色和成效”包括:指课程建设在教学条件、教学状态所包括的方面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初步具有的特色。
2.申报课程应制定相应的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方案,制订“有发展目标、有具体措施、有明显特色”的精品课程建设计划。
课程教学改革和建设方案应紧密结合专业及学科发展的需要,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要跟踪学科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可行性。
3.申报课程原则上由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担任课程负责人。
4.申报课程应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使用网络进行教学与管理,相关的课程介绍、教师介绍、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指定教材、参考文献目录、课程考试考核办法等均应上网。
5.申报课程教材应是高水平系列化的优秀教材。
优秀教材可以是课程组自行编写、制作的教材,也可以是国家级优秀教材或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
6.在网上提供30-50分钟的课程负责人现场教学录像。
鼓励将课件、授课录像等上网。
四川农业大学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川农大校教发[2003]16 号)四川农业大学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使我校课程建设与国家精品课程建设接轨,整体提升课程建设水平,全面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突出我校办学优势和特色,实现我校本科教育的新跨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精品课程建设目标本着体现优势,突出重点和特色,强化示范的精神,用五年的时间,高起点、高要求、高质量地建设30 门左右各门类、专业的校、省、国家级精品课程。
通过建设,达到“五个一”,即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
二、精品课程建设申报条件1。
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原则上应是本科专业的基础课和专业(技术)基础课。
校级精品课程可适当包括专业课程。
2。
课程连续开设3 年以上,主讲教师具有教授职称,课程组至少有3 位符合任课资格的教师,其中至少2 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配备有适量的辅助教师和实验教师.3. 具有明确的、切实可行的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方案。
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已经上网,能在网上提供不少于50 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
鼓励将课件或全部授课录像上网。
三、精品课程建设管理1。
凡申请精品课程建设,须填写《四川农业大学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
教务处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初评意见,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后呈报校长批准。
2. 精品课程建设实行课程负责人制,各院主管教学的院长为本学院课程建设责任人。
3. 滚动建设精品课程,周期为三年。
建设项目单位每年初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年终提交年度建设总结,两年后进行中期检查,合格者学校继续资助,不合格者淘汰并停止资助.4. 精品课程建设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
四、精品课程评估验收办法1。
学校制定《四川农业大学精品课程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2。
学校成立课程评估验收小组,主管教学校长任组长,教务处处长任副组长,各院主管教学院长和校教学督导为成员,对精品课程评估验收。
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精品课程是“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建设学科、专业的重要内容,是深化教学改革,优化人才培养过程,推进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的有效途径。
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13]1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对我校精品课程的建设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精品课程是指具有优秀的教师队伍、优秀的教学内容、优秀的教材、具有一流的教学方法、一流的教学管理机制的示范性课程。
我校精品课程建设采取学院先行建设、择优推荐、教务处组织评审、授予荣誉称号后下拨建设经费方式进行。
并在学校主页建立精品课程专题网站,发布与精品课程建设有关的政策、规定等。
学校将在立项、运行、经费、人员等各个方面加强管理。
第三条精品课程建设机制以课程组为基础,组成学校、学院、课程组三级机构。
校级机构领导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精品课程建设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由教务处主管处长负责;院级组织机构为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领导的工作小组,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负责。
第三级机构由课程组负责人或学科带头人、精品课程任课教师及教辅人员组成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小组,确定精品课程的建设方案、经费使用方案、组织实施方案以及组织课程的评估与检查工作等。
第二章申报与管理第四条申报程序(一)课程组要结合学院专业建设与学科建设、结合学院评估工作,由教研室主任向所在学院(部)提出课程建设申请,填写“XXX 学院精品课程申报表”,由本单位审核并推荐“校级精品课程”上报教务处。
(二)教务处汇总精品课程建设申报情况,根据全校专业、学科建设,结合学校评估工作,统筹规划,严格把关,组织专门委员会研究确定校级精品课程,并在校级精品课程中遴选推荐省级精品课程,以及在此基础上推荐国家级精品课程。
第五条评审原则学校组织专家依据XXX学院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体系,对申报校级精品课程进行评审,优先考虑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
XX大学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XX大学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精品课程建设是国家、省、校三级质量工程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课程建设工作的继续和深入,也是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推进“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建设的重要途径。
为规范精品课程的评选与建设工作,发挥精品课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主动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新形势,以培养满足国家和地方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为目标,以提高学生创新能力为重点,全面推进精品课程建设工作。
在建设过程中,坚持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相结合,加大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力度,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使精品课程建设成为一个动态发展、不断深化的过程,充分发挥精品课程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建设目标精品课程是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
三、建设内容1.教学队伍建设。
要有教学经验丰富、学术造诣较深、在国内外具有知名度的主讲教师,并有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梯队,同时配备相应辅导教师和实验教师。
鼓励两院院士、教学名师、资深教授等高水平教师主持或参与精品课程建设。
2.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
要以教育创新和精品意识,不断更新和精选优化教学内容,具有基础性、先进性和前沿性,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广泛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积极整合优秀教改成果,体现学科新成果和人才新要求,带动课程系列改革,进而优化课程体系。
3.教学方法建设。
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理念,积极实行启发式、讨论式、探究式、开放式等教学方法,实行因材施教,有效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和团队学习;充分尊重学生个性发展,注重师生交流互动,实现教学相长。
4.教学平台建设。
要有数字化、信息化和外(双)语教学环境,有高质量的多媒体教学课件,课堂教学信息量大,教学效果好;做到科学合理的教学大纲、规范的教案、先进的实验指导、丰富的习题和参考文献目录及时上网,逐步实行网络教学与管理,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
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精品课程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校内涵式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教师参与精品课程建设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精品课程建设应以学生为中心,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以教师队伍建设为支撑,以教学资源建设为基础,以现代教育技术为手段,全面提高课程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实效性。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成立精品课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监督考核精品课程建设工作。
第五条精品课程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处理,包括课程申报、评审、建设、推广等工作。
第六条各学院(部)设立精品课程建设小组,负责本学院(部)精品课程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建设原则第七条精品课程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二)注重课程内容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先进性。
(三)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课程开发能力。
(四)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提升课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率。
(五)加强课程资源建设,实现优质资源共享。
第四章建设流程第八条精品课程建设流程如下:(一)课程申报:教师根据教学需要和自身优势,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精品课程建设申请。
(二)学院(部)审核:学院(部)对申报课程进行审核,筛选出具有建设潜力的课程。
(三)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部)推荐的课程进行评审,确定精品课程建设项目。
(四)课程建设:入选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后,教师根据评审意见进行课程建设。
(五)课程验收:课程建设完成后,学校组织专家对课程进行验收,确保课程质量。
(六)推广应用:对验收通过的精品课程,学校将进行推广应用,提高课程的社会影响力。
第五章考核与激励第九条学校对精品课程建设实行考核与激励制度。
(一)考核内容:包括课程质量、教学效果、资源建设、推广使用等方面。
(二)考核方式: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精品课程进行考核。
(三)激励措施:对考核优秀的精品课程和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并优先推荐参加各类教育教学奖项评选。
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实施办法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实施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以及河南省教育厅《省级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为了加强我院精品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和专业建设水平,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办法:一、建设目标通过实施精品课程建设,促进重要基础课程、专业主干课程在教师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材、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课程全面建设,形成一批示范性课程,带动全院整体课程建设水平的提升,为深化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奠定基础。
力争通过几年的建设,建成一批符合精品课程标准的院级精品课程,建成2—3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成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二、建设原则(一)以评促建。
以建设评选院级、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促进全院的课程建设和专业建设,推进课程建设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系统建设。
以促进教学改革和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着力点,对课程建设体系进行全面规划,系统建设。
以课程建设为平台,全面推进相关条件建设,促进课程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
(三)择优扶持。
选择课程地位重要,建设优势明显,已有基础良好,发展前景看好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主干专业课,实施分期、分批建设,加大投入建设力度,形成优势特色,带动整体课程建设。
三、建设内容1.课程教师队伍建设。
通过引进、培养、进修培训等办法,建设优化课程队伍。
通过精品课程建设,形成一支结构较为合理,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良好的课程师资梯队,课程负责人具有副教授以上技术职称。
2.教学内容改革与课程体系建设。
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的改革与建设,要适应科学技术、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符合学院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
课程内容要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科研成果,体现新时期社会、政治、经济、科技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
3.教材及配套教学文件建设。
精品课程应选用或自编优秀教材,开发网络课件,建成教学大纲、题库、作业指导书、教法指导书、试题库实验指导书、系列参考书和辅助教材等构成的多元化教材体系。
校级精品课程管理办法
校级精品课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精品课程建设是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课程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规范校级精品课程的规范管理,特别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精品课程项目主要指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立项的精品课程项目,其规划及日常组织、管理、协调等工作由教务处负责承担。
第三条校级精品课程的申报、评审、立项,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支持的原则。
第四条校级精品课程在校级重点课程中评选产生。
第二章精品课程申请、评审、立项第五条精品课程申报申报精品课程要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教育教学的普遍规律,具有鲜明特色,并能恰当运用现代教学手段和方法,教学效果显著,具有示范和辐射推广作用。
(一)申报课程应是面向普通本科专业开设的全校性公共必修课、学科基础课及对实现专业培养目标起核心作用的专业必修课,并连续开设2年以上。
(二)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且承担本门课程的教学工作不少于2年时间。
申报课程应具有一支能满足教学需要、责任心强且教学水平较高的主讲教师梯队(原则上不少于3人)。
(三)申报课程应具有良好的课程建设前期基础,有完备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参考资料及教学课件,有教学必需的实验、实习条件。
(四)我校已获各级各类立项资助的同名课程不能重复申报,未完成各级各类课程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精品课程,课程组成员参与的各级各类课程总和不超过两项。
(五)各教学单位在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基础上,组织课程教学团队,填写《校级精品课程立项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经所在教学部门审查盖章后,向教务处申报。
申报材料须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五份附电子版交至教务处。
第六条精品课程评审(一)教务处对申报表进行资格筛选与形式初审,通过初审的项目由教务处按学科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议,然后根据评议结果和立项规模,按一定比例提交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终审。
(二)教务处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召开课程评审会,根据申报材料及课程负责人答辩内容提出课程建设的整改意见,并根据当年校级精品课程建设计划指标,择优遴选立项课程。
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阿勒泰地区职业技术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为了加强我校精品课程建设,提高课程建设质量和水平,规范课程建设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精品课程建设的目的课程建设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
设立精品课程,进行重点建设,就是要集中一定的财力、物力、人力,按照国家标准化课程建设要求,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分期分批建设好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及特色课程,使我校重点课程达到高标准、高水平;促使我校在教学队伍建设、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教学条件、教学效果等方面均得到较大提高,在此基础上将部分重点课程进一步建设成为校级精品课程、自治区级重点课程,使其在我校课程群建设的整体优化中发挥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
第二条精品课程建设的组织和管理1、精品课程建设实行分级管理。
学校分管教学的副校长直接领导精品课程建设工作.教务处进行宏观指导和具体受理申报、立项、检查、评估和验收等事宜。
其日常管理运行由课程负责人具体负责。
教务处对各校级精品课程的建设进展实行目标管理,负责对校级精品课程的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和评估、结题验收和实施相关奖惩措施。
2、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对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审议、监督,审议精品课程建设总体规划及有关规章制度、评估指标体系,并审议推荐校级精品课程和推荐申报自治区级精品课程.3、课程负责人在教学处的领导、协助、督促下,对所负责的精品课程具体实施全面建设。
制定本课程的建设发展规划,协调本课程与各门相关课程的关系;组织任课教师实施课程建设规划;负责对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检查;培养本课程的青年骨干教师,组织任课教师积极进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试方法与教学手段改革的研究和实践;每学年必须承担本课程的具体教学任务;及时、主动解决课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第三条精品课程的建设标准1、精品课程建设应围绕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包括课程设计与实践教学)、教学手段和考试改革措施等进行,目的是提高课程的教学质量.校级精品课程是全校的示范课程,其建设目标是自治区级精品课程.2、课程建设应有具体的建设内容。
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数控技术应用专业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课程建设是学校加强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落实教学计划,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的基础工程。
精品课程建设是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大举措。
为了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改革试点项目和实施特色课程建设的意见》(闽教职成〔2012〕23号)及南教职成(2012)24号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改革试点项目和实施特色课程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的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教育创新,深化教学改革,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精品课程(特色课程建设)的建设,旨在变革教学观念,更新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提高师资水平,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促进人才培养水平与质量的稳步提高,实现我校教学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精品课程包括校级、XX、省级三级精品课程体系。
二、精品课建设的原则第四条精品课程建设要体现中等职业教育的特色,坚持中职校办学理念和指导思想,坚持中职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建立符合中职校专业要求的课程体系。
第五条精品课程建设要综合学科、教师队伍、教材、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等各方面的建设和改革,协调发展、整体推进。
以建设具有较高针对性和适用性的立体化的优秀教材为核心,以提高师资队伍建设为前提,以教学内容现代化为基础,以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平台,以科学的管理体制为保障,集观念、师资、内容、技术、方法、制度于一身的整体建设。
第六条精品课程建设要体现出“精”的特点,就是要建成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一流实训基地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
精品课程建设应集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制度的创新于一体,充分体现先进性、科学性、教育性、整体性、实用性、有效性和示范性。
第七条校精品课建设采取“重点扶植、稳步推进,成熟一门,发展一门”的发展原则,各教学部要本着“厚基础、宽口径、突出核心技能”的原则,在完善核心课程模块的基础上,加强精品课程建设。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信息化与教学方法创新指导委员会制定的《高等学校慕课建设与应用指南》,结合学校实际,以加强学校专业、专业群建设,促进高职教育优质资源共建共享,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深化教学改革、彰显办学特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为做好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管理第一条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范围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含思想政治理论课、创新创业教育课、教师教育课程,均可申报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
已取得校级立项的课程不得重复申报立项。
第二条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分类1.资助建设类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己立项建设的校级以上品牌(培育)专业、专业群项目中,列入建设规划的精品课程;(2)经立项评审认定,建设基础良好,己取得较突出建设成果的课程;(3)同一批次立项建设课程中,资助建设类课程占比约60%。
2.自筹建设类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其他获得立项的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第三条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立项与建设1 .立项基础(1)课程具备一定的前期建设基础,已在专业课程平台开设一个学期以上,课程知识点/技能点配套视频资源不少于30个(总时长2150分钟),每个知识点/技能点至少配套一个教学课件,课程配套试卷库2套。
资源与试卷库建设标准参考《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资源建设标准》执行。
(2)课程建设中将思想政治教育内化为课程内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课程团队结构合理,分工明确,能够及时更新与完善课程内容。
2 .申报立项(1)立项工作原则上每两年开展一次,上一批次课程完成结项验收工作后,组织下一批次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申报工作。
(2)申报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按照下列程序申报:①填写《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申请表》;②学院组织初审后,报教务处审查;③经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确定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精品课程建设规划及管理办法
精品课程建设规划及管理办法课程建设是学科专业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是教学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
加强课程建设,对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稳定和提高教学质量,深化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促进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等发挥着关键性作用。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1]4号)、《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及《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与质量提高工程的意见》(鄂教高[2007]7号)文件精神,推动和加强学院课程建设,改进和提高我院教学质量,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精品课程建设规划及管理办法。
一、精品课程建设的基本原则1、重视和加强精品课程建设的质量管理,坚持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的建设原则,确保精品课程的高水平和鲜明特色。
2、精品课程建设应按照确立目标、分级建设、重点扶持、稳步进行和协调发展的原则有序推进。
要优先选择重点培育专业相关课程,以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的精品课程建设为主,应充分考虑学科专业分布以及对学院教学工作的示范作用。
3、处理好精品课程建设与其它课程建设与改革的关系,充分发挥精品课程资源优势,增强精品课程的示范作用和影响力,最大范围地实现教学资源的交流和共享,促进教师队伍建设、教材建设及专业和学科建设的协调发展,全面提升我院课程建设水平。
4、在精品课程建设过程中注重对课程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课程考核办法及相关实践教学环节的创新,要强调对学生学习能力和创新思维的培养。
二、精品课程建设的目标按照“确立目标、分级建设、重点扶持、稳步进行、协调发展”的原则,用5年的时间在全院立项建设20门左右的院级精品课程,使每个学科专业至少有1门学科基础课程、部分专业主干课程以及部分通识课成为精品课程。
在院级精品课程建设的基础上,争取2—3门左右的院级精品课程成为湖北省级精品课程,努力实现1门院级精品课程成为国家精品课程,建立院级、省级、国家级三级精品课程建设体系。
天津医科大学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津医大教务〔2004〕14号关于印发《天津医科大学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学院、系、部:为了进一步落实好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学校制定了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请各院、系及教研室要认真领会其内容,明确目标,制定计划和措施,在我校十五课程建设规划的基础上,建成一批精品课程,进一步提高我校的教学质量。
二○○四年九月十七日主题词:学校教学计划通知(共印25份)天津医科大学校长办公室2004年9月23日印发天津医科大学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精品课程是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
精品课程建设是高等学校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是“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推进教育创新和教学改革,共享优质教学资源,促进教授上讲台,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
精品课程的目标是提高学生的素质、能力和创新思维,教学内容具有科学性、先进性,能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成果;教学方法特色鲜明,效果显著;教学手段先进,广泛应用现代教育技术,利用计算机网络教学;拥有一套比较完善的立体化的系列精品教材;具有科学的考核方法;建成高水平的结构合理的教师梯队,鼓励名教授主持、主讲本科课程;建立科学现代化的管理体系。
校级精品课程要向全校开放,市级、国家级精品课程要通过互联网向全市和全国开放,上网内容不能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上网后的精品课程要定期更新、维护。
根据我校的课程建设计划和学校的整体发展,拟用5年时间分期分批建设,把各院系、各专业学生受益面广的20门左右主干课程建成校级精品课程,10门左右建成市级精品课程,其中1-2门建成国家级精品课程。
各院系应根据学校的规划,切实加以重视,认真筹划、精心组织,落实好本院系的课程建设工作。
一、申报与立项(一)申报立项范围申报天津医科大学精品课程,原则上应是本科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程,特别是学校各专业的主干课程且已在学校连续开设3年。
精品课程建设实施办法
精品课程建设实施办法精品课程建设是高校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
为加快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现代化,推进教学信息化,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精品课程建设要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创新性、适用性和教育教学的普遍规律,并能恰当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显著,具有示范性和辐射推广作用。
通过精品课程建设,加快形成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和一流教学管理的局面,尽快建设一批符合高职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的系列课程和精品课程。
二、基本要求1.申报课程须是学院连续开设3年以上的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
2.课程主要负责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负责制定和实施精品课程建设的规划、运作、自评等工作。
主讲教师1-4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课程负责人和主讲教师应优先推荐具有“双师素质”且有一定学术造诣、教学水平高、授课经验丰富的教师承担,以形成一支职称、学历、年龄等方面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学梯队。
3.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要高度重视实验、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实践培养来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
鼓励开设综合性、创新性、开放性实验课程,为学生自主学习创造条件。
4.理论教学应体现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最低标准,实践教学内容应与理论教学相配套,形成完整体系,突出产学结合特色,能很好地培养学生实践技能,并尽可能考虑与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考试相接轨。
5.精品课程主讲教师可自行编写、制作文字与电子化系列校本教材。
对暂时没有能力自编高质量教材或没有必要自编教材的课程,应该选用高职高专优秀教材。
6.教学方法既要体现互动性强的传统教学手段,又要采用信息量大的现代教育技术;既要注重知识的传授,又要加强能力的培养,同时强调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重视在实践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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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勒泰地区职业技术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为了加强我校精品课程建设,提高课程建设质量和水平,规范课程建设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精品课程建设的目的课程建设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
设立精品课程,进行重点建设,就是要集中一定的财力、物力、人力,按照国家标准化课程建设要求,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分期分批建设好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及特色课程,使我校重点课程达到高标准、高水平;促使我校在教学队伍建设、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教学条件、教学效果等方面均得到较大提高,在此基础上将部分重点课程进一步建设成为校级精品课程、自治区级重点课程,使其在我校课程群建设的整体优化中发挥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
第二条精品课程建设的组织和管理1、精品课程建设实行分级管理。
学校分管教学的副校长直接领导精品课程建设工作。
教务处进行宏观指导和具体受理申报、立项、检查、评估和验收等事宜。
其日常管理运行由课程负责人具体负责。
教务处对各校级精品课程的建设进展实行目标管理,负责对校级精品课程的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和评估、结题验收和实施相关奖惩措施。
2、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对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审议、监督,审议精品课程建设总体规划及有关规章制度、评估指标体系,并审议推荐校级精品课程和推荐申报自治区级精品课程。
3、课程负责人在教学处的领导、协助、督促下,对所负责的精品课程具体实施全面建设。
制定本课程的建设发展规划,协调本课程与各门相关课程的关系;组织任课教师实施课程建设规划;负责对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检查;培养本课程的青年骨干教师,组织任课教师积极进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试方法与教学手段改革的研究和实践;每学年必须承担本课程的具体教学任务;及时、主动解决课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第三条精品课程的建设标准1、精品课程建设应围绕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包括课程设计与实践教学)、教学手段和考试改革措施等进行,目的是提高课程的教学质量。
校级精品课程是全校的示范课程,其建设目标是自治区级精品课程。
2、课程建设应有具体的建设内容。
包括师资队伍、教学条件、教学效果三方面。
师资队伍与水平包括师资队伍年龄结构、职称结构、教学水平、教学研究水平、科学研究水平等;教学条件主要指教材、教学文件资料、实验(实践)条件等;教学效果有课程教学质量、教学改革效果等。
3、必须形成完整规范的课程信息资料档案并上网。
包括课程负责人及成员信息、课程建设现状及相关资料、课程建设规划。
规划中各项建设内容及指标具体可测。
4、在教学内容上体现现代社会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对该门课程知识结构的要求并反映该专业方向的学术前沿内容。
5、有系统完整、科学的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教材和完备的教学辅助资料和高水平教案(讲稿),并有相应的多媒体课件。
6、有习题集(库)或案例集(库)、试题集(库)。
提倡用计算机管理试题库和组卷。
考试一般实行教考分离,考试结束后有考试分析与总结。
7、有实践环节的重点课程必须加强实践环节的建设,包括实验室、实习基地、实践教学队伍等。
8、每门精品课程必须有一套完善的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如教学效果的调查,资料信息收集,教学方法、手段改革研究,各教学环节的设计、检查,考试制度改革研究等,应有具体的安排及相应措施。
9、具有教学手段方法改革和教学研究的具体活动保障。
每学期至少举行2次以上的课程建设与改革研讨会和1次以上的学生座谈会,并形成档案资料。
10、具有突出的标志性建设成果。
尤其是主讲教师整体水平,课程体系改革,考核体系改革,学生创新实践能力方面要有特色创建成果并形成相关调研报告、教改论文等。
第四条精品课程建设的申报评审与立项1、校级精品建设课程每年申报一次,建设周期为1--2年。
2、申报自治区级精品课程,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拟申报课程有一定建设基础,范围主要是学生受益面较广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和特色课程。
(2)负责人有至少5年以上中职教学经验的我校在岗教师,承担同层次本门课程的教学工作不少于3遍;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学术造诣较高,创新意识强,教学效果好;具有奉献精神,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教师中享有较高的威望。
(3)有一支教学水平较高,年龄、学历、职称结构合理,富有敬业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师资梯队,有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4)有一套较为完整的、高水平的教材、教案和教学参考资料,实验课程要具备较好的实验条件和较高的设备使用率。
(5)具有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的基础。
(6)整体教学效果较好,教学研究有成果。
3、课程建设申报评审步骤:(1)校级精品课程申报,按要求填写《新疆林业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申请书》一式三份,经教研室审查并签署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报教务处。
(2)由教务处组织教学工作委员会及相关学科专家召开专题会议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论证、评审、遴选,评出初步结果。
(3)报送主管校领导和校长办公会批准,正式确定为校级精品课程。
第五条精品课程建设的激励措施1、参与校级精品课程建设的教师及其成果在校内评先、评定职称、科研奖励等诸方面与参与同级别科研、教改项目的教师及其成果同等对待。
2、支持并鼓励校级精品课程申报自治区级以上精品课程。
凡申报获准立项的自治区级精品课程奖8000元、国家级精品课程奖10000元。
3、为了鼓励申报精品课程,凡申报自治区级及以上精品课程而未获准立项者,由学校从所设专项经费中给予申报者一定标准的申报工作经费补贴。
4、对工作突出,成果显著的校级精品课程要加大资助的力度;优先推荐参加各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奖;对在课程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在职称评定上可由教务处重点推荐,并优先推荐享受学校设立的各类教学奖。
第六条精品课程建设的经费管理1、学校设立精品课程建设专项基金。
每门校级精品课程建设资金为8000元/年;凡获准立项的自治区级以上精品课程,学校按所下达的经费额度实行1比0.5 配套资助。
2、校级精品课程经费实行按年度滚动资助。
经费使用实行主管教学的校长、课程负责人共同负责制。
教务处负责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登记和控制进度。
精品课程经费开支须由课程负责人及另一名成员签字,教务处登记,教务处主任审核签字并报学校分管副校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3、精品课程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凡将本项目经费挪作它用者,一经发现立即停用,并将追究挪用者的责任。
4、本基金主要开支范围为:(1)添置必备的教学用图书资料、教具以及建设所需的低值易耗品等费用。
(2)进行教学改革试验和教研活动相关费用(其中招待费不超过本年度经费总额的10%)。
(3)短期师资培训费用。
(4)关于本课程发表的教学论文版面费。
(5)课件、题库建设购置费。
(6)资料、论文等文印费(不超过本年度经费总额的10%)。
(7)教学调研费用(不超过本年度经费总额的35%)。
(8)课程建设检查、评估验收相关费用。
(9)课程建设组成员劳务费(不超过本年度经费总额的20%)。
课程建设的有关资料设备属学校所有。
经课程建设评审验收后,有关申报、评审验收资料按立卷归档要求存档;有关图书资料、习题库等均由学校图书馆登记备案;设备、教学用具等资产由学校登记备案。
所有资料设备由所在科室保管,并在该门课程的教学与建设中继续使用。
5、本基金只能按课程建设规划确定的进度使用,不得超前开支。
对于课程未按时、按进度完成者,不得报销后期经费。
第七条校级精品课程建设的检查与评估验收课程建设的评估、验收由教务处具体组织专家实施现场评审验收。
一般安排中期评估和结题验收各一次。
1、日常检查:精品课程的日常检查由教学处组织进行。
根据建设规划进程,每学期末对精品课程进行阶段性检查并做出书面总结。
对组织工作不力、建设工作起色不大的课程,在征得课程负责人同意后,必须对该课程进行调整,以确保课程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2、中期评估:由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参照前述精品课程建设标准的相关要求,对该门课程的档案材料及实际进展等方面予以专题评估。
3、结题验收:精品课程建设完成后,需对照《精品课程建设质量评估指标体系(量化细目)》逐项检查打分,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自评,并撰写课程建设结题报告,向教务处提请验收。
4、精品建设课程组验收按以下步骤进行:(1)填写《新疆林业学校课程建设评估验收申请表》,一式三份。
(2)课程建设课程组根据课程建设目标、内容、实施计划、经费使用等方面进行建设工作总结,并整理、准备好全部资料、数据、实物等第一手材料。
如有实践项目,需做好操作、演示等准备工作。
(3)撰写建设验收报告。
其内容包括是否达到课程建设申报时的建设规划和协议书所规定的目标,是否完成建设的主要内容,有关建设成果的先进性和受益面,建设成果的创新点、突出的特色,建设初期、建设完成的前后教学质量等比较,课程建设经费使用情况等。
(4)学校组织专家验收组对课程建设进行验收。
专家组在听取汇报、审阅自评报告、查看附件,现场了解情况,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对学生知识、能力进行实测的基础上,逐项进行评价分析,分别给予相应评价等级,并形成验收评价报告。
综合档案室参与归档资料的验收。
5、经过中期评估,按计划完成相应任务较好的课程,教务处将批准其下一轮经费继续使用。
否则,如未完成预期任务,教务处将停止其后续经费的使用。
对于结题验收未能按时完成或未通过验收的重点课程,学校将取消其课程建设基金资助并取消该课程负责人所属教学单位下一次重点课程建设的申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