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工程学院“首席教授”、“瑶湖杰青”特聘岗位聘任及管理办法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下发《江西省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实施方案》及相关办法的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下发《江西省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实施方案》及相关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6.05.24•【字号】•【施行日期】2006.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江西省教育厅关于下发《江西省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实施方案》及相关办法的通知各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实施方案〉和有关实施办法的通知》(教人[2004]4号),为推进全省高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培养和汇集一批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形成一批优秀创新团队,造就一支高质量、高水平的高等学校教师队伍,江西省教育厅决定实施“江西省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
现将《江西省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实施方案》、《“江西省高等学校井冈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井冈学者聘任办法》、《“江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和“江西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校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根据本文精神,制定本校的人才培养计划。
附件一:江西省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 实施方案附件二:“江西省高等学校井冈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井冈学者聘任办法附件三:“江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和“江西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二00六年五月二十四日附件一:江西省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和教育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实施方案〉和有关实施办法的通知》(教人[2004]4号)等文件精神,重点培养和汇聚一批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形成一批优秀创新团队,造就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决定从2006年开始实施我省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
南昌工学院招聘工作管理办法.doc
南昌工学院招聘工作管理办法南昌工学院招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招聘工作,高效引进适合岗位需求的教职员工,切实满足学校发展需求,特制订招聘工作管理办法。
一、招聘原则1.招聘工作秉承“按需、精准、择优、规范”的原则。
2.实行回避的原则。
凡在聘人员的直系亲属,原则上不录用在校内同一单位或部门工作;副处以上干部推荐人员原则上不录用在本单位或部门工作。
二、招聘条件1.专职教师(除少数师资引进难度大的专业外)要求政治思想合格,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且本硕专业方向一致,取得博士学位或讲师及以上职称者优先;行政教辅岗位要求政治思想合格,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专业与岗位要求相同或相近,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辅导员要求党员、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硕士研究生和思政类专业毕业生优先。
兼职教师引进以高职称为主。
2.应聘人员若为本校毕业留校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中共党员、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一等及以上奖学金、校级及以上荣誉、在学校实习满三个月及以上。
3.未满18周岁青少年不得录用。
三、招聘流程1. 人员需求计划专职老师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发展要求和师生比、专兼职教师比例、高级职称教师占比和硕士学位教师占比等指标规划,按照学院年度用人计划实施招聘;辅导员根据师生比(1200)和专兼职比例核算招聘需求;行政及教辅人员根据部门定岗定编情况核算招聘需求。
各单位需至少提前一个月填报用人申请表见附件一。
人力资源部按照用人需求审核的权限转呈给相关负责人审批,按审批意见反馈给申请部门后组织招聘。
2.用人需求审批权限表部门/领导招聘类别用人部门人力资源部部门分管校领导人资分管校领导校长董事长普通人员招聘申请审核签批审定审批/ 特殊人才招聘申请审核签批审定审批终审毕业生留校申请审核签批审定审批/3.人员甄选专职教师人力资源部根据用人需求和相关材料进行初步筛选,将筛选后的材料下发至二级学院,二级学院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二次筛选,并将拟试讲人员名单及具体试讲安排(时间、地点)反馈到人力资源部。
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岗位制度实施办法
附件一: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岗位制度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等学校骨干教师队伍和学术梯队建设,吸引和遴选中青年杰出人才,培养、造就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带动一批重点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提高我国高校在世界范围内的学术地位和竞争实力,教育部决定与香港爱国实业家李嘉诚先生及其领导的长江基建(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建立特聘教授岗位投入专项资金,实施“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制度。
第二条在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建设的学科设置特聘教授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招聘条件,在国内外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动态管理。
第三条特聘教授实行岗位聘任制。
人选由学校推荐,专家评审,学校聘任,聘期内颁发特聘教授奖金。
第四条设置特聘教授岗位的学科和特聘教授人选,由国内外知名学者组成的专家评审委员会审定。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五条特聘教授岗位原则上在二级学科设置,分期进行。
每一获准设置特聘教授岗位的学科设特聘教授岗位一至二个。
第一期,三至五年内,全国高校特聘教授岗位总数计划达到500〜1000 个。
第六条设置特聘教授岗位的学科范围:(1) 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在学术上达到或最有可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国家重点建设学科;(2) 教学科研实力雄厚,处于国际学科发展前沿,有望实现重大突破的新兴学科。
第七条申请设置特聘教授岗位的学校应具备支持设岗学科发展的学科优势和综合实力,并能够为特聘教授岗位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第八条特聘教授岗位职责:(1) 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2) 主持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研究;(3) 领导本学科学术梯队建设;(4) 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
第九条特聘教授岗位属流动岗位,五年一期。
由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学科发展和学术梯队建设需要,按规定程序定期评审确认。
第三章招聘条件第十条特聘教授招聘条件:(1)从事科研教学第一线工作,年龄一般在45 周岁以下(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5 周岁);(2)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3)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4)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5)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6)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及相应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
2008年江西申报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
艾利群、夏文胜、彭晓环、姚春敏、余 政、许建文 13、省人才交流中心(1人) 余江平 14、南昌大学(1人) 吴光宇 15、省建设厅(13人) 孙鹏章、周 剑、杨玮明、王益东、谢霏雰、孙 兴、 催 伟、杨进军、王小保、肖存胜、孙旭群、张 清、 杨芳根 六、江西农业大学(32人) 一、教授(6人) 刘齐元 吴彦红 张春美 黄占旺 胡春晓 陈文波(破格) 二、副教授(23人) 季春峰 宋小珍 文建萍 刘 文 余 敦 周丙娟 彭小波 戴幼玲 康念铅 洪艳平 张 宝 徐 波 曾丽萍 刘后根 罗为民 符业清 龚水泉 樊十全 傅军如(破格) 彭 军(破格) 高 鹏(破格) 黄建伟(破格) 郑国栋(破格) 三、高级实验师(3人) 江绍琳 李 琳 吴家斌(破格) 七、江西财经大学(56人) 一、教授(17人) 王为民 张福运 陈明坤 崔开玲 唐 广 陈海花 肖尧春 林 新 但承龙 黄文华 欧阳康 孙建成(破格)杨 峰(破格)王自力(破格)肖文海(破格) 黄丽娟(破格) 曾卫明(破格) 二、副教授(39人) 李 刚 刘孝敏 吴鹏飞 朱晓刚 陈小锋 刘爱军 周 林 黄 敏 潘 永 蔡吉甫 尹亚红 张祖平 钟小林 银平均 曾 劲 黄茂军 杜立群 王 俊 刘小林 吴云龙 罗世华 万树平 王翠霞 彭树欣 黄和平 董友洁 喻 艳 曹小英 徐旭川(破格) 曹国新(破格) 万 征(破格) 卢世主(破格) 张利国(破格) 黄新阳(破格) 梅小安(破格) 王建国(破格) 黄 健(破格) 李钟华(破格) 谢花林(破格) 八、南昌大学(116人) (一)学校本部各学院(83人) 1、教授(27人) 徐福来、郭朝晖、彭继增、邹小华、章晓岗、黄洪玲、邓群钊 徐义红 黄赣辉、赖卫华、肖鉴谋、胡 军、廖小建、龚良贵 涂海宁、罗丽萍 郭烈恩、张忠会、江智军、熊俊平、徐光兵 刘德才 王 立(破格)、陈志强(破格)、彭维杰(破格) 王远兴(破格)王白杨(破格) 2、副教授(55人) 尹 蓉、吴晓红、刘文斌、况学文、刘圣中、李 铭、何明辉 曹爱春 朱娅蓉、熊苏春、陈文财、严兆华、罗润梓、钟双英 范亚苇、阮 征 万 茵、郭 锐、李 璠、曾慧卿、杜 军 黄 虹、胡峰强、刘旭波 梁发云、文 华、龚根华、江 耘 杨选辉、林振荣、曾国华、万 斌 伍洪昊、刘繁荣、黄兴磊 邢周凌、周 婷 陈红平(破格)、施桥发(破格)、周林兴(破格)、罗建河(破格) 江马益(破格)、吴国荣 (破格)、邱润根(破格)、周志仪(破格)韩迎春(破格)、邱 萍(破格)、杨安树(破格)、马国红(破格)林 永钦(破格)、汪 祥(破格)、于天宝(破格)、周辉林(破格)聂少平(破格)、王玉皞(破格) 3、高级实验师(破格1人) 戴 群(破格)
岗位考核定级管理暂行办法
湖工大政字〔2011〕29号湖南工业大学岗位考核定级管理暂行办法为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完善校内津贴分配制度的运行机制,增强办学活力,提高教学、科研、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根据湖南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岗位津贴和绩效奖励分配基本原则按岗定酬,优劳优酬。
在普遍受益逐步提高教职工待遇的基础上,建立重实绩、重贡献、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激励机制,促进学校向教学研究型大学转型。
二、岗位津贴和绩效奖励类别与标准根据岗位性质分为教师岗位、其它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四类。
根据各类岗位的不同性质,设置相应的岗位等级与对应的岗位津贴和绩效奖励标准。
各类岗位津贴和绩效奖励每年按10个月发放。
教职工主要收入按档案工资加岗位津贴和绩效奖励的分配模式发放。
教职工的档案工资执行国家工资政策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标准。
新岗位津贴是在原岗位津贴标准的基础上,普遍增加400元/月.人,即所有的在职人员,具备相应的职务或相应的工作岗位,年度考核合格享受相应的岗位津贴,按原来的形式和要求发放。
绩效奖励是根据不同的岗位和不同的贡献大小确定其等级。
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都属于专业技术岗位,其岗位等级确定必须符合附件要求的岗位聘任条件。
申请教师岗位的行政管理岗位人员归口到相应教学院部考核定级。
申请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归口到所在单位考核定级。
1.教师岗位和绩效奖励标准教师岗位指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和高等学校教师任职资格,且需要完成规定教学基本任务和科研任务的岗位。
教师岗位的教师中,教学第一线的专任教师和各科研院所具有研究系列的教师,年基本教学工作量(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及指导毕业设计、指导论文等工作量)为260课时,且综合工作量要达到学校规定要求(按教学科研工作量折算办法计算,另行文)。
如果不承担教学任务,则按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考核确定相应等级。
对于有特殊贡献的科研人员,经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特批,可减免教学工作量。
江西财经大学首席教授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
江西师范大学首席教授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快我校学科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批在国内有重大影响的学科带头人,带动学科团队建设,引领一批学科尽快达到国内乃至国际先进水平,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和总体办学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二条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需要,可在学校重点发展学科、优先发展学科、省高水平学科和省重点学科等学科设置首席教授岗位。
一个学科只设1个首席教授岗位。
第三条首批设置首席教授岗位的学科,由校学术委员会提出建议方案,报校长办公会批准。
第四条首席教授岗位实行聘任制,聘期3年。
聘期内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不从事行政管理工作。
第三章职责职权第五条首席教授的岗位职责(一)掌握本学科最新的学术动态及研究成果,把握学科发展方向,根据学科建设需要,具体负责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制(修)订,并组织实施。
学科和人才建设三年规划要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要求在正式聘任后的第一年内完成;年度工作计划要求在每年的二月底前完成,并送人事处、科技(社科)处、研究生院备案。
(二)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
每年承担本学科研究生1-2门主要课程的讲授任务,指导博士和硕士研究生4名左右,承担本科生1门课程教学任务且教学质量评估为优良;聘期内所指导研究生的论文获省级优秀论文奖1篇以上;每年指导博士后或本校3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1—2名,且所指导的博士后或青年教师在《江西师范大学学术期刊目录》认定的一类专业期刊上发表本学科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包含在以下对团队成员要求的论文数量之内)。
(三)组建并培育学科团队,为本学科建设培育后备人才,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先进水平。
聘期内,积极申报校级以上创新团队或自行组建创新团队,并达到学校规定的考核标准。
所在学术团队除首席教授本人成果外,团队成员还须完成以下科研任务:1、人文社科类(含艺术、体育):以第一作者署名在《江西师范大学学术期刊目录》认定的一类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高水平学术论文3篇以上(音乐、体育、美术学科2篇);理工类:以第一作者署名发表S CI、EI论文3篇或在SCI分区表中列为2 区杂志收录学术论文(以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大类分区表为准)1 篇;2、主持(第一主持人)国家级课题1项或主持(第一主持人)省部级重点课题1项,并通过鉴定;(四)与国内外著名高校或科研院所建立固定的合作与交流关系,每年协助院长选派1-2名青年教师赴国内外著名高校或科研院所进行不少于6个月的合作研究;聘期内至少成功推荐并协助院长引进1名以上符合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规定的本学科发展急需的拔尖人才。
科研项目外聘专家、教授管理制度
科研项目外聘专家、教授管理制度一、引言科研项目外聘专家和教授的管理对于提升科研项目的质量和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档旨在建立科研项目外聘专家和教授的管理制度,以确保其参与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目标1. 正确选择外聘专家和教授,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2. 建立合理的管理流程,确保外聘专家和教授的工作符合项目要求。
3. 加强沟通与协调,保持与外聘专家和教授的良好合作关系。
三、管理流程1. 甄选外聘专家和教授- 根据项目需求,明确外聘专家和教授的专业领域和经验要求。
- 向相关机构或学术圈发布招聘信息,吸引符合要求的候选人。
- 进行面试或专业评估,选取最合适的候选人。
2. 签订合同- 在选定外聘专家和教授后,与其签订合作协议,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协商确定工作时间、工作内容、报酬等事项,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3. 任务分配与跟踪- 根据项目需要,合理安排外聘专家和教授的任务分配。
- 建立有效的跟踪机制,及时获取工作进展情况,并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帮助。
4. 监督与评估- 建立项目进度监督机制,定期与外聘专家和教授进行工作沟通和评估。
- 对外聘专家和教授的工作质量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四、沟通与协调1. 建立定期沟通机制,与外聘专家和教授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解决问题和反馈意见。
2. 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协助外聘专家和教授顺利开展工作。
3. 鼓励外聘专家和教授参与项目讨论和交流,促进团队合作。
五、权益保障1. 尊重外聘专家和教授的知识产权和学术声誉。
2. 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报酬,并确保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六、其他事项1. 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定,并与外聘专家和教授进行沟通。
2. 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管理制度。
七、结论科研项目外聘专家和教授的管理制度对于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取得良好的研究成果至关重要。
我们将按照这一制度的要求,加强对外聘专家和教授的管理,并持续改进以提升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南昌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版
附件1:南昌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2014年版)为做好学校新一轮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进一步创新人事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规范工作程序,顺应校院两级管理的新要求。
根据《南昌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版)》(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学校现有各类人员结构,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和权限(一)组织机构1、学校成立“南昌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部署学校岗位设置、聘用和考核工作。
“南昌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领导、以及党委(校长)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离退休工作处、工会、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人事处、计划财务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后勤保障部、教学督导与评估办公室、档案馆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2、南昌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各类各级岗位设置、聘用和考核的计划、组织和协调等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挂靠人事处,由人事处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3、各单位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组,负责本单位岗位设置、聘用和考核的具体工作。
4、南昌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教职工提出的投诉和申诉,负责组织调查、处理和答复。
(二)审批权限1.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包括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一级、二级岗位分别为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和省重点设置的专任岗位,其设置的具体条件和审批程序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选由二级单位推荐,学校组织评审;专业技术四至十三级岗位由二级单位确定拟聘人选,报学校审批。
2.管理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由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依照二级单位推荐,学校审批的程序,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
3.工勤技能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由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依照二级单位推荐,学校审批的程序,按照《管理办法》组织实施。
南昌大学关于李军等180位同志具备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暨聘任李军等180位同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南昌大学
南大人字〔2015〕4号
南昌大学关于李军等180位同志具备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暨聘任李军等180位同志相应
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经学校相应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或参加全国统一资格考试,李军等180位同志具备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学校同意聘任李军等180位同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具体人员任职资格及聘任职务起算时间如下:
一、高教系列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二、研究系列
- 10 -
三、工程系列
四、实验系列
- 11 -
五、图书资料系列
六、卫生系列
七、财会系列
- 12 -
以上180位同志须出具有效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及计算机合格证,经江西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核通过后完成聘任手续。
南昌大学
2015年4月14日
- 13 -
南昌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5年4月15日印发- 14 -。
南昌工程学院“首席教授”、“瑶湖杰青”特聘岗位聘任及管理办法
南昌工程学院“首席教授”、“瑶湖杰青”特聘岗位聘任及管理办法第一篇:南昌工程学院“首席教授”、“瑶湖杰青”特聘岗位聘任及管理办法南工发…2014‟88号关于印发《南昌工程学院“瑶湖学者”特聘岗位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南昌工程学院“首席教授”特聘岗位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南昌工程学院“瑶湖杰青”特聘岗位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校各单位:《南昌工程学院“瑶湖学者”特聘岗位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南昌工程学院“首席教授”特聘岗位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南昌工程学院“瑶湖杰青”特聘岗位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等三个文件已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1―附件:1.南昌工程学院“瑶湖学者”特聘岗位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2.南昌工程学院“首席教授”特聘岗位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3.南昌工程学院“瑶湖杰青”特聘岗位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南昌工程学院2014年7月4日南昌工程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4年7月4日印发-2-附件2:南昌工程学院“首席教授”特聘岗位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快我校学科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批在国内有重大影响的学科带头人,带动学科团队建设,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岗位设臵、管理机构第二条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实施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一级学科设臵首席教授岗位,每个一级学科只设1个首席教授岗位。
第三条首席教授岗位实行聘任制,聘期三年。
聘期内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不从事行政管理工作,不享受行政职务津贴。
第四条学校成立由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研究生处等组成的特聘岗位选拔、考核工作小组,负责人选选拔、考核等具体工作。
第三章应聘条件和选聘程序第五条首席教授的应聘条件―3―(一)具有正高职称,年龄57周岁以下(截至选聘前一年12月31日),为人师表,学术道德高尚。
南昌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
南昌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字〔2008〕17号)、省人事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赣人字〔2008〕237号)、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及最高等级控制标准(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8〕13号)和《关于印发江西省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及最高等级控制标准(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8〕14号)等文件的精神,为做好我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结合我校建设高水平新型综合性大学发展目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岗位设置与聘用是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是用人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基础与前提。
岗位设置与聘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坚持以人为本,以教师为主体,转换学校用人机制,优化学校人力资源配置;妥善处理好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队伍建设之间的关系,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为建设高水平新型综合性大学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实施范围学校在册、在岗的事业编制教职工和通过公开招聘、经过省人事厅认可、办理了正式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的教职工适用本实施办法。
学校各党群部门、行政部门、业务单位、教学和科研院(中心、室)、直属单位和后勤服务集团(以下简称各单位)等单位的岗位设置与聘用适用本实施办法。
其他单位可参照本办法执行或制定本单位的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
三、岗位设置管理的基本原则(一)承前启后、深化改革。
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是学校2005年实行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也是实现科学评价绩效,推进绩效工资改革的基础。
(二)统筹兼顾、按需设岗。
坚持从学校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引领先进文化使命的需要出发,统筹学科专业建设,兼顾各类人员结构现状,合理确定岗位总量,按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规范设置各类各级岗位,强化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
卓越人才培养的本科生导师制的探索与实践——以南昌工程学院瑶湖
2018年10月8日,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加快建 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 明确提出,“为本科生参与科研创造条件,推动学生 早进课题、实验室与团队,将最新科研成果及时转化 为教育教学内容,以高水平科学研究支撑高质量本 科人才培养。”⑴本科教育是高等教育阶段的重要 形式,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是本科教育建设水平与高 等教育质量最重要的评价依据。当前,国内高等教 育综合改革正在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办学重心主要 体现在人才培养层面,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是高 等学校主动适应国家战略发展需求和世界高等教育 发展趋势的着力点。导师制是指根据人才培养目标 和规格要求,以个别指导的方式进行教育的一种制 度,包括一系列办事规则与行动准则⑷。通过本科生 导师制的深入实施,在科研方面对学生进行全方位、 有针对性地指导,对本科学生的发展具有长远价值。
一、卓越人才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情况
南昌工程学院瑶湖学院成立于2014年8月,原 为2009年学校开办的大土木实验班,作为学校探索 本科生培养的荣誉学院和实施创新人才培养的精英 学院,瑶湖学院是卓越学生个性发展、创新实践的重 要基地,也是学校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示范区。 学院领导与研究团队多番修订并出台了《瑶湖学院 学业导师管理办法》与《瑶湖学院专业导师管理办 法》,强调对选拔的每位学生实行一对一的导师制, 到目前为止,瑶湖学院导师制已实施5年,有两届学
导工作进行考核,以激励、督促导师认真完成指导工 作;(2)导师考核总评分由学生评议分、院办评议分 两部分加权得出。总评分=学生评议分x 60% +院 办评议分x40%。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三个等次,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15% ,总评分低于 60分为不合格(考核指标见表1、2、3、4)。计分标 准A(优秀)计90分、B(良好)计80分、C(中)计70 分、D(—般)计60分、E(差)计50分;(3)期末考核 优秀的导师,学院将给予一定奖励。考核不合格的 导师,学院将给予警告,连续两学期不合格,取消导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聘任洪葵等15位学者为江西省高等学校“井冈学者”特聘教授的决定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聘任洪葵等15位学者为江西省高等学校“井冈学者”特聘教授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1.12•【字号】赣府字[2009]3号•【施行日期】2009.0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聘任洪葵等15位学者为江西省高等学校“井冈学者”特聘教授的决定(赣府字〔2009〕3号2009年1月12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深入实施科教兴赣、人才强省战略,加强我省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带动我省重点建设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我省在10所高校设立15个“井冈学者”特聘教授岗位,面向海内外招聘。
经个人申请、专家评审、设岗高校推荐,省政府决定聘任洪葵等15位学者为江西省高等学校“井冈学者”特聘教授。
具体名单及岗位如下:洪葵南昌大学内科学(心血管)学科岗位;刘小平南昌大学材料加工工程学科岗位;何其昌南昌大学固体力学学科岗位;江风益南昌大学材料物理与化学学科岗位;罗时文南昌大学内科学(消化)学科岗位;侯豪情江西师范大学化学学科岗位;廖维林江西师范大学有机化学(精细化工)学科岗位;黄路生江西农业大学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学科岗位;张昕竹江西财经大学产业经济学学科岗位;雷晓燕华东交通大学道路与铁道工程学科岗位;侯增谦东华理工大学地质工程学学科岗位;万林生江西理工大学冶金工程学科岗位;柯黎明南昌航空大学航空宇航制造学科岗位;李砚祖景德镇陶瓷学院工艺美术学学科岗位;杨明江西中医学院中药学学科岗位。
希望以上各位“井冈学者”特聘教授,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科研团队建设等方面的领军作用,为提高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综合实力,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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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工发〔2014〕88号关于印发《南昌工程学院“瑶湖学者”特聘岗位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南昌工程学院“首席教授”特聘岗位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南昌工程学院“瑶湖杰青”特聘岗位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校各单位:《南昌工程学院“瑶湖学者”特聘岗位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南昌工程学院“首席教授”特聘岗位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南昌工程学院“瑶湖杰青”特聘岗位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等三个文件已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南昌工程学院“瑶湖学者”特聘岗位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2.南昌工程学院“首席教授”特聘岗位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3.南昌工程学院“瑶湖杰青”特聘岗位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南昌工程学院2014年7月4日南昌工程学院校长办公室2014年7月4日印发附件2:-2-南昌工程学院“首席教授”特聘岗位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快我校学科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批在国内有重大影响的学科带头人,带动学科团队建设,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岗位设置、管理机构第二条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实施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一级学科设置首席教授岗位,每个一级学科只设1个首席教授岗位。
第三条首席教授岗位实行聘任制,聘期三年。
聘期内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不从事行政管理工作,不享受行政职务津贴。
第四条学校成立由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研究生处等组成的特聘岗位选拔、考核工作小组,负责人选选拔、考核等具体工作。
第三章应聘条件和选聘程序第五条首席教授的应聘条件(一)具有正高职称,年龄57周岁以下(截至选聘前一年12月31日),为人师表,学术道德高尚。
―3―(二)有健全和具有凝聚力的学术团队,有带领学术团队从事高水平教学和科研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有创新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
(三)已承担指导硕士研究生的工作,具有指导博士研究生的水平和能力;胜任并已系统讲授多轮专业必修课程,近3年每学年至少给本科生或研究生讲授1门课程。
(四)在科学研究上取得突出成绩,能代表学校本学科最高水平。
近五年科研成绩显著,符合以下条件的1、2项中任意一项,且符合3、4、5、6项中的任意一项:1.主持完成国家级A类科研项目1项,或国家级B类科研项目、省级重大招标课题2项,且均为第一负责人。
2.作为第一负责人的科研成果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或省级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及以上表彰。
3.公开发表论文。
人文社科类(含艺术、体育):以南昌工程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署名在《南昌工程学院国内权威学术期刊目录》认定的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 篇(音乐、体育、美术学科2 篇)或SSCI期刊论文2篇;理工科类:以南昌工程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署名发表SCI期刊论文2篇或EI与SCI期刊论文合计3篇或在SCI 分区-4-表中列为2 区杂志收录学术论文(以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大类分区表为准)1 篇。
4.获得国家发明专利2项(第一完成人)。
5.独立撰写并出版A类学术专著1部。
6.建议被中央、国务院部委或省委、省政府采纳并推广应用且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以采纳单位提供证明为准);科研成果经权威部门认定转化为生产力且年产值200万元以上。
上述科研成果必须与所申报的学科相一致。
第六条首席教授的选聘程序(一)特聘岗位选拔、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学科发展需要,在征求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意见的基础上提出首席教授岗位设置建议方案,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后公布首席教授岗位控制数。
(二)申请人员书面申请并提出本学科发展的设想和初步规划,经所在学院学术委员会评议审核、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填写《南昌工程学院“首席教授”特聘岗位申请表》,由院长签署意见后交人事处。
(三)特聘岗位选拔、考核工作小组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四)校学术委员会采用答辩、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审,确定首席教授候选人,报校长办公会审批;(五)校长与首席教授人选签订岗位聘任合同,规定聘期内―5―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聘任期满后聘任合同自动解除。
第四章岗位职责、职权及待遇第七条首席教授的岗位职责(一)掌握本学科最新的学术动态及研究成果,把握学科发展方向,根据学科建设需要,协助学科所在学院院长具体负责和组织实施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制(修)订。
学科和人才建设三年规划要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并在正式聘任后的第一年内完成。
年度工作计划要求在每年的三月底前完成,并送人事处、科研处备案。
(二)每年承担本科生或研究生1门次及以上课程教学任务;每年指导3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1—2名,且所指导的青年教师在《南昌工程学院国内权威学术期刊目录学术期刊目录》认定的期刊上发表本学科专业论文1篇及以上(包含在以下对团队成员要求的论文数量之内)。
(三)组建并培育学术团队,为本学科建设培育后备人才,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先进水平。
聘期内,积极申报省级以上创新团队,团队成员为7-9人并保持相对固定,具有合理的年龄和职称结构,达到学校规定的考核标准。
所在学术团队除首席教授本人成果外,团队其他成员还须完成以下科研任务:1.公开发表论文。
人文社科类(含艺术、体育):以南昌-6-工程学院为唯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署名在《南昌工程学院国内权威学术期刊目录》认定的专业期刊上发表本学科专业学术论文6篇(音乐、体育、美术学科3 篇)或SSCI期刊论文5篇(音乐、体育、美术学科3 篇),或出版A类专著1部且以南昌工程学院为唯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署名在《南昌工程学院国内权威学术期刊目录》认定的专业期刊上发表本学科专业学术论文2篇;理工类:以南昌工程学院为唯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署名发表SCI期刊论文5篇或EI与SCI期刊论文合计6篇(其中在SCI 分区表中列为2 区杂志收录学术论文1篇,国家发明专利可视同EI论文)或在SCI 分区表中列为2 区杂志收录学术论文(以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大类分区表为准)2 篇;2.以第一负责人获得国家级A类科研项目立项1项,或国家级B类科研项目、省级重大招标课题立项2项,或作为第一负责人的科研成果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或省级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及以上表彰。
(四)与国内外著名高校或科研院所建立固定的合作与交流关系,所在学科每年选派1-2名青年教师赴国内外著名高校或科研院所进行不少于6个月的合作研究;聘期内至少成功推荐并协助院长引进1名以上符合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规定的本学科发展急需拔尖人才。
―7―(五)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积极组织学术活动,每年举行1次以上公开学术报告。
(六)在三年聘期内,本人还应完成的科研任务:1.公开发表论文。
人文社科类(含艺术、体育):以南昌工程学院为唯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署名在《南昌工程学院国内权威学术期刊目录》认定的专业期刊上发表本学科专业学术论文6篇(音乐、体育、美术学科3 篇)或SSCI期刊论文5篇(音乐、体育、美术学科3 篇),或出版A类专著1部且以南昌工程学院为唯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署名在《南昌工程学院国内权威学术期刊目录》认定的专业期刊上发表本学科专业学术论文2篇;理工类:以南昌工程学院为唯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署名发表SCI期刊论文5篇或EI与SCI期刊论文合计6篇(其中在SCI 分区表中列为2 区杂志收录学术论文1篇,国家发明专利可视同EI论文)或在SCI 分区表中列为2 区杂志收录学术论文(以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大类分区表为准)2 篇;2.以第一负责人获得国家级A类科研项目立项1项,或国家级B类科研项目、省级重大招标课题立项2项,或作为第一负责人的科研成果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或省级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及以上表彰。
(七)各单位还应结合学科特点,在参照上述工作职责基础-8-之上,对本单位首席教授提出具体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并载入聘任合同中。
第八条首席教授的职权(一)原则上担任本学科带头人,可提名为所在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候选人;(二)在完成本单位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可依托自己的重要课题和项目,利用学科现有人才或按学校政策引进若干高层次人才,自主组建学术团队。
(三)举办全国性大型学术研讨会或国际学术研讨会的经费开支,首席教授可拟定工作计划及费用预算报学校科研处,经学校审批后,列入学校学术交流工作计划,其经费由学校安排。
(四)各学院院长应积极支持首席教授的工作,在人、财、物等方面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充分发挥首席教授在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学科团队建设等方面的作用。
第九条首席教授享受的待遇(一)每年除享受正常发放的校内绩效工资之外,额外享受每年10万元的特聘岗位津贴。
(二)学校每年为每位首席教授提供3万元科研经费;学校针对设立了首席教授岗位的学科,搭建科研平台,并重点给予专项经费保证。
―9―(三)配备1名工作助手;提供1间工作室,配备电话和计算机。
(四)在聘期内可安排出国(境)进行2次学术交流(以会议通知为准),提供每次1万元经费资助。
第五章考核与管理第十条首席教授岗位实行聘期目标管理。
学校对其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首席教授每年填报教学科研工作进度表,由学院根据首席教授岗位职责组织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种,并将结果报人事处。
考核基本合格者,学校予以警示,要求提出改进的具体措施,考核不合格者,学校予以解聘。
第十二条聘任期满,学校对首席教授在聘期内的履约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聘期内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者为合格,全额享受首席教授岗位津贴;未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为不合格,不享受第3年额外特聘岗位津贴。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中“以南昌工程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适用于申请人员进入我校工作后取得的业绩。
第十四条本办法授权人事处负责解释。
-10-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3:南昌工程学院―11―“瑶湖杰青”特聘岗位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培养一批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学者,壮大高水平人才后备力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岗位设置、管理机构第二条“瑶湖杰青”岗位数量,根据学校实际设立。
第三条“瑶湖杰青”岗位实行聘任制,聘期三年。
聘期内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不从事行政管理工作,不享受行政职务津贴。
第四条学校成立由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研究生处等组成的“瑶湖杰青”岗位选拔、考核工作小组,负责人选选拔、考核等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