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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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林业局•【公布日期】2016.05.04•【字号】苏财规〔2016〕20号•【施行日期】2016.05.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6〕20号各市、县财政局、林业(林牧渔业、农林)局:为适应林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规范和优化省级以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省财政厅、省林业局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实际需要,对2007年印发的《江苏省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苏财农〔2007〕7号)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江苏省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林业局2016年5月4日附件江苏省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促进省级以上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维护生态安全,根据《江苏省生态公益林管理条例》、《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63号)和相关财政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以下简称省级补偿资金),是指省财政设立,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用于省级以上(含国家级)公益林的补植、抚育、保护、管理的专项补助资金。

第三条市、县级财政应当参照本办法,设立相应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用于对市、县级公益林的营造、补植、抚育、保护、管理的补助。

第四条省级补偿资金补助范围是经国家和省批准的省级以上公益林地。

第五条省级补偿资金由省财政厅、林业局共同管理,职责分工为:(一)省财政厅负责:1.省级补偿资金预算安排;2.资金拨付和使用管理;3.审核省级补偿资金年度分配方案,监督检查省级补偿资金使用;4.牵头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2016林地征收补偿标准

2016林地征收补偿标准

2016林地征收补偿标准林地征收是指政府为了推进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或者其他公共利益事业,对林地实行征收并给予相应的补偿的行为。

2016年,我国对林地征收补偿标准进行了调整,以更好地保护林地资源,合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下面将对2016年林地征收补偿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法》,林地征收补偿标准应当综合考虑土地的质量、位置、用途、周边环境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

具体来说,征收补偿标准应当包括土地征收补偿费、林木补偿费、生活补偿费、过渡期生活补助费等内容。

其次,针对土地征收补偿费,应当根据土地的实际用途和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合理确定补偿标准。

对于有林地的征收,还应当考虑到林地的保护价值、生态效益等因素进行适当增加。

同时,对于土地上的临时性建筑物、农作物等,也应当进行合理的补偿。

再者,林木补偿费是指对于被征收的林木资源进行合理补偿。

征收单位应当根据被征收林地的树种、树龄、数量等因素进行评估,确定合理的补偿标准。

同时,对于有特殊保护价值的珍贵树木,也应当进行适当增加的补偿。

此外,生活补偿费和过渡期生活补助费是为了合理保障被征收农民的基本生活。

征收单位应当根据被征收农民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补偿和补助。

特别是在征收后的过渡期内,对于失去土地的农民,应当给予相应的生活补助,帮助他们顺利过渡。

综上所述,2016年林地征收补偿标准的调整,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林地资源,合理保障被征收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合理确定补偿标准,确保被征收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害。

同时,政府部门也应当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征收补偿工作的公平、公正进行,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希望通过这些措施,能够更好地推进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同时保护好我国宝贵的林地资源。

2016林地补偿标准

2016林地补偿标准

2016林地补偿标准
林地补偿标准是指针对林地征用和破坏所制定的一套补偿政策,旨在保护和合
理利用林地资源。

2016年,我国对林地补偿标准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以适应当前
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保障林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下面将就2016年林地补偿标
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2016年林地补偿标准对补偿范围进行了明确划分。

在征用和破坏林地时,需要对土地、植被、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等进行全面补偿。

此外,还需要考虑到林地的生态功能和经济价值,综合评估确定补偿标准。

其次,2016年林地补偿标准对补偿方式进行了规范。

除了货币补偿外,还可以采取绿化、造林、修复生态环境等方式进行补偿。

这样既可以保障受损林地的恢复,又可以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和保护。

再次,2016年林地补偿标准对补偿标准进行了调整。

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林地,制定了相应的补偿标准,以更好地满足各地的实际情况。

同时,还要考虑到林地的土地利用权、生态效益等因素,合理确定补偿标准。

最后,2016年林地补偿标准对监督和管理进行了加强。

相关部门将加大对林地补偿的监督力度,确保补偿资金的合理使用和落实。

同时,还要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法规,提高林地补偿政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总的来说,2016年林地补偿标准的修订和完善,为保护林地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希望各地区和相关部门能够严格执行相关政策,确保林地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为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管理制度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管理制度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管理制度背景森林是地球上最重要的生态系统之一,为人类提供了饮用水、空气净化、气候调节、土壤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等重要的生态服务功能。

近年来,随着森林开发和利用的不断加剧,森林生态环境遭受了严重破坏,森林生态效益逐渐丧失。

为了保护森林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态福祉,我国已经建立起了一套比较完善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其中,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补偿手段,可以激励森林资源所有者有效保护森林生态环境,促进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本文主要介绍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管理制度。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的概念和目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是指向森林资源所有者、管理者和社区提供的一种经济补偿,用于促进森林生态环境的维护和促进。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的目标是:1.激励森林资源所有者、管理者和社区有效保护森林生态环境,提高森林生态效益;2.促进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推动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协调发展;3.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态福祉,维护生态平衡。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基本原则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管理制度实行以下基本原则:1.支持保护和改善森林生态环境;2.坚持科学、严谨、公正、公开的补偿标准;3.遵循“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4.实行分类管理和分级补偿;5.建立健全监督、考核、评价和问责制度。

补偿对象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的补偿对象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森林资源所有者和管理者。

森林资源所有者和管理者是森林生态效益的直接责任人,对保护和改善森林生态环境负有主体责任;2.森林资源所在的社区。

森林资源所在的社区是受益人,也是森林生态环境的关键参与者。

补偿标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的补偿标准应遵循以下原则:1.科学合理。

补偿标准应当根据森林资源所有者或管理者的付出和受益程度、地区差异、森林类型等因素进行科学核算;2.适度提高。

应当根据政策、经济、技术等方面的变化,适当提高补偿标准;3.公开透明。

2016年退耕还林还草最新补贴政策出炉

2016年退耕还林还草最新补贴政策出炉

【惠农政策HUI NO NG ZHENG CE科普惠农2016年退耕还林还草最新补贴政策出炉为把生态承受力弱、不适宜耕种的地尽快退下来,种上树和草。

日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环保部、国务院扶贫办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中明确提出国家按退耕还林每667㎡补助1500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现金补助1200元、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种苗造林费300元)、退耕还草每667㎡补助1000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现金补助850元、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种苗种草费150元)。

退耕还林还草是我国最大的生态建设工程,中央光在这一项投入的资金就超过4300多亿元。

而此次《通知》给我们又带来什么政策利好呢?2004年之前,补贴的都是粮食,在2004年之后开始改为现金补助,因为退耕的地区多属于山坡地,产量不高,同时也多在贫困区域。

所以通过退耕还林,来达到保护生态农民脱贫致富的目的。

政策解读:《通知》要求由各有关省在充分调查并解决好当前群众生计的基础上,研究拟定区域内扩大退耕还林还草的范围;从2016年起,重点向扶贫开发任务重、贫困人口较多的省倾斜;各有关省在具体落实时,要进一步向贫困地区集中,向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充分发挥退耕还林还草政策的扶贫作用,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

随着种地越来越不赚钱,风险越来越大,而打工工资提高幅度较大,打工一个月的钱可能顶上种地一年赚的钱,这就使得一些山区大量的劳动力逃离农业,土地也被弃耕撂荒。

现在随着粮食价格的进一步降低,2016年大家对于弃耕毁约撂荒的现象应该更为常见。

国家不可能强制农民去种地,并且农民的土地也流转不出去,这时候退耕还林就相当于国家掏钱流转了农民的土地。

政策解读:《通知》要求,认真研究在陡坡耕地梯田、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以及严重污染耕地退耕还林还草。

一是关于陡坡耕地梯田。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天津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市级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天津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市级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天津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市级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天津市林业局•【公布日期】2016.08.02•【字号】津财农〔2016〕87号•【施行日期】2016.08.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天津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市级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农〔2016〕87号有农业的区县财政局、林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为规范天津市市级财政林业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市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15〕63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天津市市级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林业局2016年8月2日天津市市级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级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增强资金分配使用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防范运行风险,提高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天津市“十三五”造林绿化规划》、《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15〕6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级财政林业补助资金(以下简称林业补助资金)是指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市级重点造林绿化工程、市级重点生态林管护、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以及湿地保护与恢复、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与救助等支出方向的资金。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三条林业补助资金分配分别按照因素法和项目法管理,其中,市级重点造林绿化工程、市级重点生态林管护、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按照因素法管理,湿地保护与恢复、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与救助资金按照项目法管理。

林业局2016年及“十三五”期间项目工作计划

林业局2016年及“十三五”期间项目工作计划

林业局2016年及“十三五”期间项目工作计划林业局2016年及“十三五”期间项目工作计划一、二�一五年重点项目及重大工作任务进展情况(一)林业项目建设成效显著。

全市共争取并实施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生态效益补偿、林业科技、林果产业、林木种苗、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等各类林业项目17类37项,总投资35747万元(其中:中央投资xx万元,省级投资xx万元),目前已完成投资29789万元。

特别是由我局自主申报实施的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二期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两个项目共下达中央投资xx万元,目前已全面开工建设,明年上半年可竣工。

在抓好在建项目的基础上,积极做好各类林业项目的储备工作,累计向国家和省上申报各类林业项目4批次336项,涉及投资43136万元。

(二)重点林业工程稳步推进。

依托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防沙治沙、中央财政补贴造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全市共整合投入和吸引社会投入造林绿化资金xx万元,新增人工造林面积10.95万亩,占责任指标10万亩的109.5%。

完成义务植树551.3万株,占计划376.5万株的146.4%,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7%。

(三)森林资源管护有力有效。

严格林地审批管理和用途管制,认真贯彻执行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全面完成森林资源调查、林地落界等工作,积极开展祁连山生态保护整改落实工作,深入开展打击各类涉林案件专项行动,涉林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促进了全市森林资源持续增长。

2015年全市非天保区净增森林面积xx亩,森林总面积达到528.89万亩,初步测算可以完成省上下达的森林覆盖率19.56%的责任目标。

(四)特色林业产业蓬勃发展。

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思路, 2015年全市新增特色经济林4.51万亩,其中新增葡萄、优质梨、红枣、杏等为主的优质林果xx万亩,占计划任务2.5万亩的151%;新增以核桃、油用牡丹、油用玫瑰等为主的木本油料种植xx亩,以肉苁蓉、皂角等为主的林药种植xx亩。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豫政办 〔2016〕184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豫政办 〔2016〕184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84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6〕31号)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美丽河南的实施意见》(豫发〔2016〕7号),建立健全我省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河南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基本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围绕建设美丽河南,不断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强政策协同和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逐步扩大补偿范围,合理提高补偿标准,有效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推动提升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文明水平。

(二)基本原则。

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必须科学界定生态保护者与受益者权利义务,坚持保护者受偿、受益者补偿、损害者赔偿;必须将生态保护补偿与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脱贫攻坚有机结合,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等区域的转移支付力度;必须将试点先行与逐步推广、分类补偿与综合补偿有机结合,稳步推进不同领域、区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有机结合,通过经济、法律等手段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实现森林、湿地、水流、耕地等重点领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生态保护补偿标准体系和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多元化补偿机制初步建立,跨地区、跨流域补偿试点示范工作取得明显进展,生态保护者与受益者良性互动的机制基本形成。

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

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

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保护重点公益林资源,促进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财政部建立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以下简称“中央补偿基金”)。

为规范和加强中央补偿基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补偿基金是对重点公益林管护者发生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支出给予一定补助的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使用管理中央补偿基金必须执行本办法.中央补偿基金原则上待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后再予以安排.第三条中央补偿基金的补偿范围为国家林业局公布的重点公益林林地中的有林地,以及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的疏林地、灌木林地、灌丛地.第四条中央补偿基金平均补助标准为每年每亩5元,其中4.5元用于补偿性支出,0。

5元用于森林防火等公共管护支出。

补偿性支出用于重点公益林专职管护人员的劳务费或林农的补偿费,以及管护区内的补植苗木费、整地费和林木抚育费.公共管护支出用于按江河源头、自然保护区、湿地、水库等区域区划的重点公益林的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林业病虫害预防与救治、森林资源的定期定点监测支出。

其中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支出用于统一开设防火隔离带(包括生物防火林带)和购置扑火器具等,林业病虫害预防与救治支出用于集中购置药剂、药械和除害处理等,森林资源消长定期定点监测支出用于采集、分析、处理资源数据,以及建立资源档案购置的简易器材等。

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应根据区划范围确定不同类型的重点公益林资源动态监测点,定期向国家林业局和财政部提供资源变化数据.第五条对不同权属的重点公益林,补偿性支出分别采取以下补助方式:(一)国有林场经营管理的重点公益林,补偿性支出由上级财政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国有林场组织的专职护林员、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作为专职管护人员,根据承担的任务量划分专职管护人员劳务费的不同补助标准。

补植和抚育补助由国有林场提出具体使用计划,报上级财政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安排。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6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6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6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6.16•【字号】保府办〔2016〕86号•【施行日期】2016.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6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府办〔2016〕86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七仙岭农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6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6月16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6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森林生态保护,激发广大林农自觉保护森林资源,促进农民增收,参照我县历年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现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保护森林生态安全和实现农村居民收入翻番为目标,加强我县生态建设,加大生态效益补偿,优化林业结构,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确保森林生态安全和增加森林产品有效供给,提高广大农民群众保护生态的自觉性,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二、补偿依据、对象、标准、资金和方式(一)补偿依据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促进农民增收的决定》(保委字〔2014〕1号)。

(二)补偿对象凡是户口登记在我县各乡镇村小组、县七仙岭农场、乡镇经济场(林场),并在当地长期居住,以务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户籍人口(以户口本登记所在地为主,含农业和非农业,财政供养人员除外),2016年6月30日24时前出生人口(以乡镇派出所注册入户为准),之前死亡人数不纳入统计和享受范围。

(三)补偿标准各乡镇(含县七仙岭农场)符合条件人员每人全年一次性补偿300元,毛感库区移民符合条件人员每人全年一次性补偿450元。

河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

河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

河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河南省近日启动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开始有偿使用森林生态效益。

这意味着,今后谁要享受“前人”留下的绿阴,就要交“乘凉费”了。

4月11日,记者从省林业厅获悉,河南全省将有550万亩重点公益林得到先期补偿,涉及10个省辖市、30个县(市、区)、170个乡(镇)、1286个村。

其补偿标准为每亩每年5元。

其中,4.5元为补偿性支出,用于专职管护人员的劳务费、林农的补偿费以及管护区内的补植苗木费、整地费和林木抚育费;0.5元用于森林防火、林木病虫害防治、森林资源监测等公共管护支出。

国家此次的补偿范围仅限天保工程区外,且生态地位特别重要的有林地。

划入补偿范围的有林地,今后将停止商品性采伐,以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

河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以下统称补偿基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保护公益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07]7号)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各级政府按照事权划分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中央财政补偿基金用于重点公益林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省级财政补偿基金用于省级公益林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重点公益林是指我省按照国家林业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局财政部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的通知》(林策发[2004] 94号)区划界定并经国家林业局和财政部核查认定的公益林林地;省级公益林是指各县级实施单位按照《河南省林业厅关于搞好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的通知》(豫林补[2006]2 5号)区划界定并经省林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查认定的公益林林地(重点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以下统称公益林)。

国家林业局公告2016年第1号——《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与评估规范》等73项林业行业标准目录

国家林业局公告2016年第1号——《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与评估规范》等73项林业行业标准目录

国家林业局公告2016年第1号——《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与评估规范》等73项林业行业标准目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01.18•【文号】国家林业局公告2016年第1号•【施行日期】2016.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国家林业局公告2016年第1号国家林业局批准发布《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与评估规范》等73项林业行业标准(见附件),自2016年6月1日起实施,现予以公布。

附件:《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与评估规范》等73项林业行业标准目录国家林业局2016年1月18日附件《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与评估规范》等73项林业行业标准目录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LY/T 2573-2016 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与评估规范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LY/T 2574-2016 国家沙漠公园总体规划编制导则LY/T 2575-2016 国家沙漠公园建设导则LY/T 2576-2016 雷击森林火灾调查与鉴定规范LY/T 2577-2016 森林消防车辆外观制式涂装规范LY/T 2578-2016 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分级及标识LY/T 2579-2016 森林火险监测站技术规范LY/T 2580-2016 森林防火通信车通用技术要求LY/T 2581-2016 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LY/T 2582-2016 森林防火视频监控图像联网技术规范LY/T 2583-2016 森林防火避火罩LY/T 2584-2016 森林防火VSAT卫星通信系统建设技术规范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LY/T 2585-2016 森林火灾信息处置规范LY/T 2586-2016 空气负(氧)离子浓度观测技术规范LY/T 2587-2016 空气负(氧)离子浓度监测站点建设技术规范LY/T 2588-2016 林业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准则LY/T 2589-2016 珍稀濒危植物回归指南LY/T 2590-2016 珍稀濒危野生植物种子采集技术规程LY/T 2591-2016 长白山林区森林抚育技术规程LY/T 2592-2016 东北东部山地森林抚育技术规程LY/T 2593-2016 大兴安岭森林抚育技术规程LY/T 2594-2016 西北林区人工林抚育技术规程LY/T 2595-2016 黄土丘陵沟壑区水土保持林营造技术规程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LY/T 2596-2016 植物新品种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指南榆属LY/T 2597-2016 植物新品种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指南崖柏属LY/T 2598-2016 植物新品种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指南松属LY/T 2599-2016 植物新品种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指南蛇葡萄属LY/T 2600-2016 植物新品种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指南桉属双蒴盖亚属LY/T 2601-2016 中国森林认证生产经营性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饲养管理审核导则LY/T 2602-2016 中国森林认证生产经营性珍稀濒危植物经营LY/T 2603-2016 中国森林认证生产经营性珍稀濒危植物经营审核导则中国森林认证森林生态环境服务LY/T 2604-2016自然保护区操作指南中国森林认证森林公园生态环境服务LY/T 2605-2016操作指南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LY/T 2606-2016 枣实蝇防治技术规程LY/T 2607-2016 锈色棕榈象检疫技术规程LY/T 2608-2016 竹产品分类LY/T 2609-2016 旋切竹单板LY/T 2610-2016 马占相思树皮LY/T 2611-2016 对孟烷LY/T 2612-2016 氢过氧化蒎烷LY/T 1302-2016 五倍子LY/T 1302-1999 LY/T 2613-2016 蒎烷LY/T 2614-2016 室内竹质门木质活性炭试验方法铅含量的测定LY/T 2615-2016原子吸收光谱法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LY/T 2616-2016 生物防火林带经营管护技术规程LY/T 2617-2016 红椎目标树选择技术规程LY/T 2618-2016 红椎大径级目标树经营技术规程LY/T 2619-2016 岩桂育苗技术规程LY/T 2620-2016 西南桦无性系组培育苗技术规程LY/T 2621-2016 乌桕育苗技术规程LY/T 2622-2016 天麻林下栽培技术规程LY/T 2623-2016 太行山石灰岩山地造林技术规程LY/T 2624-2016 笋用丛生竹培育技术规程LY/T 2625-2016 纸浆用丛生竹培育技术规程LY/T 2627-2016 沙冬青平茬技术规范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LY/T 2628-2016 柠条播种育苗技术LY/T 2629-2016 楠木栽培技术规程LY/T 2630-2016 南京椴容器苗培育技术规程LY/T 2631-2016 毛叶木姜子育苗技术规程LY/T 2632-2016 绿化全冠苗木栽植技术规程LY/T 2633-2016 龙胆林下栽培技术规程LY/T 2634-2016 榉树大田扦插育苗技术规程LY/T 2635-2016 降香黄檀轻基质容器育苗技术规程LY/T 2636-2016 灰木莲育苗技术规程LY/T 2637-2016 华南厚皮香大苗培育技术规程LY/T 2638-2016 华北落叶松种子园营建技术规程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LY/T 2639-2016 华北地区河溪植被缓冲带建设技术规程LY/T 2640-2016 胡杨播种育苗及造林技术规程LY/T 2641-2016 杜仲雄花园营建技术规程LY/T 2642-2016 杜仲嫁接育苗技术规程LY/T 2643-2016 刺楸播种育苗技术规程LY/T 2644-2016 柏木林抚育技术规程森林工程林业架空索道架设、运行和拆转LY/T 1169-1995 LY/T 1169-2016技术规范。

2016年彩色健康丛林建设补助资金

2016年彩色健康丛林建设补助资金

2016年彩色健康丛林建设补助资金
公示
依照浙江省财政厅、省林业厅《浙江省林业进展和资源爱惜专项资金治理方法(试行)》(浙财农[2021]35号)、《关于提早下达2016年省林业进展和资源爱惜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1]246号)和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彩色健康丛林、木材战略储蓄林项目和中央丛林抚育补助项目任务的通知》(磐林[2016]37号),经项目验收,现将2016年彩色健康丛林建设补助资金分派予以公示,公示时刻6月14日至6月18日。

公示期间,假设有异议,单位和个人都可通过书面、等形成向县林业局办公室反映举报,联系人:张苏炯,联系:0579——,电话:(686931).
附:2016年彩色健康丛林建设补助资金分派表
附:2016年彩色健康丛林建设补助资金分派表
单位:亩、万元。

关于印发建昌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文件解读

关于印发建昌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文件解读

关于印发建昌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文件解读为规范和加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保护公益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和《辽宁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农〔2017〕280号),结合我县实际,拟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实施办法所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包括中央财政用于我县的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省财政预算安排的省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以下简称为“中央补偿基金”和“省级补偿基金”)。

中央补偿基金主要用于国家级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省级补偿基金主要用于省级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国家级公益林是指按照国家林业局、财政部《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林资发〔2009〕214号)界定,经县人民政府重新确认的生态区位极为重要或生态状况极其脆弱的公益林林地;所称省级公益林是指按照森林分类经营区划标准,由县人民政府确认并由省人民政府核准的生态区位重要或生态状况脆弱的公益林林地。

第三条中央补偿基金和省级补偿基金根据公益林权属实行不同的补助标准,包括管护补助支出和公共管护支出。

第二章补偿标准及支出范围第四条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根据权属实行不同的补偿标准。

国有的国家级公益林平均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10元,其中:管护补助支出9.75元,公共管护支出0.25元;集体和个人所有或经营的国家级公益林平均补助标准为每年每亩16元,其中:管护补助支出15.75元,公共管护支出0.25元。

国有的省级公益林平均补助标准为每年每亩5元,其中:管护补助支出4.75元,公共管护支出0.25元;集体和个人所有或经营的省级公益林平均补助标准为每年每亩7.5元,其中:管护补助支出7.25元,公共管护支出0.25元;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中集体和个人所有或经营的省级公益林平均补助标准为每年每亩10元,其中:管护补助支出9.75元,公共管护支出0.25元。

2016年营林生产管理义务植树造林补助项目.doc

2016年营林生产管理义务植树造林补助项目.doc

2016年营林生产管理(义务植树造林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报告(2017年5月10日)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南平市位于福建省北部,典型的八山一水一分田,是中国南方重点林区。

全市林业用地面积3261.59万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3945.88万亩的83%,其中有林地面积2931.79万亩,占全省的24%。

在有林地中,用材林1385.48万亩、防护林517.87万亩、特用林159.55万亩、薪炭林4.03万亩、经济林255.49万亩、竹林609.37万亩。

疏林地面积29.88万亩,灌木林地面积72.21万亩,未成林造林地面积120.77万亩,无林地面积106.55万亩。

全市森林覆盖率74.3%,活立木蓄积量1.34亿立方米,占全省的33%。

林业在全市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是山区农民致富奔小康的重要途径。

南平市林业局为南平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内设24个科室(站)。

其职责主要是: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承担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的责任。

承担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承担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的责任;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市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组织、指导、监督林业相关保护体系的责任;参与拟订全市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实施依据《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关于扎实有效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的通知》(全绿字〔2015〕3号)2.项目基本性质项目为2016年义务植树的工作经费,包含苗木购买,种植劳务支出层,属于公益性质。

3.项目涉及范围南平一中江南校区,5个地块,面积12亩。

4.项目主要内容和目标栽植楠木19株、野鸦椿15株、罗汉松11株、阔瓣含笑14株、火力楠9株、丹桂44株、竹柏3株、香樟6株、紫微32株、水杉130株,共计283株。

2016林木补偿标准

2016林木补偿标准

2016林木补偿标准林木补偿标准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于因建设项目需要征用林地而需要进行的补偿标准。

2016年,我国对林木补偿标准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以更好地保护林木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本文将对2016年林木补偿标准进行介绍和解读。

首先,2016年林木补偿标准对于补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

补偿范围包括征用林地所需砍伐的林木、砍伐后的林地恢复费用以及相关的生态环境损失费用。

这些费用的补偿标准将根据砍伐的树木种类、数量、树龄等因素进行综合计算,以确保补偿的公平和合理性。

其次,2016年林木补偿标准对于补偿标准的计算方法进行了细化和规范。

补偿标准的计算将根据砍伐的树木种类和数量确定补偿金额,并且对于不同树种的补偿标准也有所区分。

同时,针对林地恢复费用和生态环境损失费用,也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计算,以确保补偿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再次,2016年林木补偿标准对于补偿的支付方式进行了规定。

补偿款项可以通过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的方式进行,以满足不同地区、不同项目的实际需要。

同时,对于补偿款项的监督和管理也有了更加明确的规定,以保障补偿款项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最后,2016年林木补偿标准对于补偿的监督和管理进行了加强。

相关部门将加大对于补偿款项的监督力度,确保补偿款项的合法、合规使用。

同时,对于违规使用补偿款项的行为也将进行严厉的处罚,以维护补偿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总之,2016年林木补偿标准的出台,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林木资源提供了更加明确和有效的制度保障。

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林木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为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016林木赔偿标准

2016林木赔偿标准

2016林木赔偿标准林木赔偿标准是指在因林木资源遭受破坏或损失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损失的林木资源进行赔偿的标准。

2016年,我国对林木赔偿标准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以适应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

下面将介绍2016年林木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决定》,林木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林木资源的评估标准,二是赔偿金的计算标准。

对于林木资源的评估标准,主要是依据受损林木的种类、数量、质量等因素进行评估;对于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主要是根据受损林木的评估价值、修复成本等因素进行计算。

其次,2016年修订的林木赔偿标准在评估标准和计算标准上进行了细化和完善。

在评估标准方面,明确了对不同类型的林木资源进行分类评估,如乔木、灌木、竹类等,对于每一类林木资源都有相应的评估方法和标准。

在计算标准方面,增加了对于生态功能价值的考虑,不仅仅是对受损林木本身的价值进行计算,还要考虑其对生态环境的贡献价值。

这样一来,赔偿金的计算更加科学合理,能够更好地反映受损林木资源的真实价值。

再次,2016年林木赔偿标准的修订还增加了对于责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的规定。

对于破坏或损失林木资源的主体,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修复和保护义务。

这样一来,不仅能够更好地保护林木资源,也能够更好地促使责任主体增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减少对林木资源的破坏行为。

最后,2016年林木赔偿标准的修订还加强了对于赔偿金的使用和监督。

对于获得赔偿金的单位或个人,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赔偿金,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这样一来,赔偿金的使用更加透明和规范,能够更好地保障受损林木资源的修复和保护工作。

综上所述,2016年林木赔偿标准的修订和完善,为保护和管理我国的林木资源提供了更加科学合理的依据和规范,有利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态环境,推动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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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评价类型:完成结果评价项目名称:2016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项目单位: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评价时间: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组织方式: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评价机构:海南智融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项目单位(盖章):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上报时间:2017年9月30日目录一、项目概况 0(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0(二)项目背景 0(三)项目依据 0(四)项目基本性质、主要内容及目标 0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一)项目组织管理情况分析 (1)(二)项目的完成情况分析 (1)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3)(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3)(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分析 (3)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3)(一)社会效益分析 (3)(二)环境效益分析 (3)(三)经济效益分析 (4)(四)可持续性影响分析 (5)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详见附件) (5)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6)(一)主要经验及作法 (6)(二)存在问题 (6)(三)建议 (6)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6)附件: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7)2016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根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绩效评价的函》要求,我们接受委托,现对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实施的“2016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绩效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具体情况如下: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以下简称“保亭林业局”)隶属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为正科级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林政股、营林股、森林植物病虫害检疫站、野生动物保护站、森林防火办公室、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林业工作总站、种苗站等10个股级机构,核定财政预算管理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7名。

具体负责全县造林绿化、林业事业发展以及森林资源的保护,维持生态平衡等工作。

(二)项目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六次党代会和县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加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生态建设,加大生态效益补偿,优化林业结构,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确保森林生态安全和增加森林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以保护森林生态安全和实现农村居民收入翻番为目标,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关于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促进农民增收的决定》,在此背景下,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实施2016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推进低碳示范区和生态示范县建设,保护和巩固森林生态环境指标居全省前列,同时,使森林生态受到保护,农民群众得到实惠,真正使森林生态环境保护的成果惠及千家万户。

(三)项目依据本项目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的《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6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为实施依据。

(四)项目基本性质、主要内容及目标1、项目性质:本项目属于经常性项目;2、项目内容: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促进农民增收的决定》(保委字〔2014〕1号)本项目实施及补偿对象和标准为:以户口登记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各乡镇村小组、七仙岭农场、乡镇经济场(林场),并在当地长期居住、以务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户籍人口为补偿对象,每人全年一次性补偿300.00元,毛感库区移民符合条件人员每人全年一次性补偿450.00元。

3、项目目标:2016年计划发放补贴金额为2,819.82万元,其中毛感库区移民295户1,080人,发放金额48.60万元;其他地区22,583户92,374人,发放金额2,771.22万元。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一)项目组织管理情况分析1、管理制度保障保亭林业局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6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作为本项目的实施依据。

2、机构设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成立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成员由县财政局局长、县林业局局长、县计生局局长、县公安局副局长、县农村信用联社书记、保城镇等六个镇人民政府镇长,毛感乡、六弓乡、南林乡等三个乡人民政府乡长,县七仙岭农场场长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保亭林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副局长、保亭林业局副局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信用社副主任担任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指导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日常工作。

同时,建立联络机制,由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农村信用联社相关人员组成联络小组。

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相应乡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长担任组长,各乡镇财政所所长、派出所所长担任副组长,并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

(二)项目的完成情况分析1、项目实施过程(1)各乡镇人民政府及乡镇公安派出所、财政所、计生办等部门负责收集校对农户信息;(2)各乡镇人民政府安排专人负责,对不履行《森林生态保护责任状》的个人及农户进行统计核准。

对2015年下半年涉嫌非法侵占国有林地而未停发2015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的农户和2016年6月30日前涉嫌非法侵占国有林地的农户,停发2016年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

对2016年7月1日以后涉嫌违法侵占国有林地的农户,列为2017年度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停发对象;(3)各乡镇政府对于不履行《森林生态保护责任状》而停发2016年补偿资金的对象要在该农户村小组进行公示说明;(4)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作组将校对好的农户信息汇总并上报保亭林业局;(5)保亭林业局根据各乡镇报送的农户信息进行核实并在村小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6)县信用联社通过“一卡(折)通”进行资金的发放。

2、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1)农户信息重复、有误;(2)部分农户因没有及时办理“惠农一卡通”,以及未认真核实公示信息导致补贴资金未能及时拨付;(3)个别乡镇未对不履行《森林生态保护责任状》的农户及时停发生态补偿金。

由于未获取整改的相关资料,本次评价无法对问题的整改结果做出评价。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发放金额完成率2016年度计划补偿资金发放总额2,819.82万元,累计支出2,644.55万元,资金发放完成率93.78%。

(2)发放面积完成率未设定绩效目标,本次评价无法对发放补贴面积的完成程度进行分析。

(3)完成及时性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6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规定资金发放工作完成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实际完成时间为2016年12月,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完成。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16年4月18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下达预算资金2,800.00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99.30%。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分析1、资金使用情况本项目预计发放补贴金额为2,819.82万元,其中毛感库区移民295户1,080人,发放金额48.60万元;其他地区22,583户92,374人,发放金额2,771.22万元。

本项目实际发放补贴金额2,644.55万元,其中毛感库区移民153人,发放金额6.89万元;其他地区87,922人,发放金额2,637.66万元。

详见下图(单位:万元):2、资金管理情况本项目未制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负责本项目资金的拨付、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

资金的收支情况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进行会计核算。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一)社会效益分析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逐步建立森林生态保护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是一项以人为本的民生、民心工程,对保护生态安全意义重大。

(二)环境效益分析保亭县林业产业产值见下图(单位:万元):保亭县2016年林业产业产值较去年增长了 6.26%,其中:第一产业产值较去年下降0.64%,第二产业产值与第三产业产值较去年分别增长35.80%、15.30%。

2016年第一产业产值比重较去年降低3.80%,第二产业产值比重较去年上升0.41%,第三产业产值比重较去年上升3.40%。

保亭县2015年森林面积9.94万公顷,2015年林业产业产值198.28万元,2015年林业产业产出率为每公顷19.95元;保亭县2016年森林面积9.69万公顷,2016年林业产业产值210.70万元,2016年林业产业产出率为每公顷21.74元。

2016年林业产业产出率较去年提高8.97%。

根据保亭林业局提供的《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2015年工作总结暨2016年工作计划》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2016年工作总结暨2017年工作计划》,2015年保亭林业局查处毁坏林木案2宗,滥伐林木案2宗。

2016年保亭县林业局共查处滥伐林木案1宗,毁林开垦案1宗,较上年减少2宗,项目的实施有效减少了森林破坏事件的发生,有助于保护森林生态安全。

评价小组通过问卷形式对受益群众进行满意度调查,90%以上群众认为项目的实施有效减少了森林破坏事件的发生,对提高当地居民森林生态保护意识有较大帮助。

(三)经济效益分析本项目发放补贴金额共计2,644.55万元,受益农户88,075人。

其中毛感库区移民受益农户153人,补贴金额6.89万元;其他地区受益农户87,922人,补贴金额2,637.66万元。

补偿资金的发放,改善了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农民群众得到实惠,真正使森林生态环境保护的成果惠及千家万户。

2016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为每人每年直补300元,毛感库区移民为每人每年直补450元。

未能达到《关于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促进农民增收的决定》(保委字〔2014〕1号)文件中提到的“争取到2016年实现我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资金直补农民翻一番的目标”。

(四)可持续性影响分析长期以来,保亭县一直承担着海南中部生态核心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任,农民群众承担着保护森林生态资源的巨大压力。

农民为保护生态环境失去了后续发展的机会而长期处在全省平均收入水平之下,给保亭县森林生态可持续发展带来严重的潜在威胁。

因此,通过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长效机制,既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也是保护森林生态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详见附件)2016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78分,绩效级别评定为“一般”。

1、“项目实施”评价指标满分为39分,评价得分为29分。

该指标扣分的原因主要是:(1)项目未制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扣3分;(2)实施方案未完全落实到位,扣2分;(2)问题整改不到位,扣2分;(3)补贴金额发放率未达到100%,扣1分;(4)项目资金发放未在计划时间内完成,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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