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kv变电站蓄电池室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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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kV变电所主要设计原则实施意见

220kV变电所主要设计原则实施意见

220kV变电所主要设计原则实施意见220kV变电所主要设计原则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2005版)浙江省电力公司2005年5 月目录1、总则2、主变压器3、电气主接线4、无功补偿5、短路电流计算及控制水平6、配电装置、主要电气设备选型及通用图设计7、直流系统8、所用电系统9、主控制楼、就地继电器室、监控中心10、变电所继电保护11、变电所自动化12、变电所通信13、计量14、总平面布置及建筑物15、消防、暖通、环境保护、远程图像监控系统16、技经17、附则相关规程、规范、导则下列规程、规范、导则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实施意见”中引用而构成本“实施意见”的条文。

本“实施意见”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规程、规范、导则都会被修订,使用本“实施意见”的各部门、设计院,应探讨使用下列规程、规范、导则新版本的可能。

1、220~500kV变电所设计技术规程,SDJ2-88。

2、变电所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DLGJ25-94。

3、220kV输变电项目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试行)国家电网计[2003]249号。

4、电力系统设计技术规程SDJ161-85。

5、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

6、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能源电[1993]228号文颁布发。

7、电力系统技术导则D131-84。

8、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SD325-89。

9、并联电容器设计技术规范GB50227-95。

10、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程SDJ5-85。

11、220kV~500kV变电所所用电设计技术规程DL/T5155-200212、城市户内变电所建筑设计规定DLGJ168-200413、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5044-200414、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电发[2000]589号。

15、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14285-93。

16、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DL/T5136-2001。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全)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全)

《20kV 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1 总则1.0.1 为使变电所设计做到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供电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装和维护方便,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交流电压为20kV及以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变电所设计。

1.0.3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负荷性质、用电容量、所址环境、供电条件、节约电能、安装、运行和维护要求等因素,合理选用设备和确定设计方案,并应考虑发展的可能性。

1.0.4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所址选择2.0.1 变电所的所址应根据下列要求,经技术经济等因素综合分析和比较后确定:1 宜接近负荷中心;2 宜接近电源侧;3 应方便进出线;4 应方便设备运输;5 不应设在有剧烈振动或高温的场所;6 不宜设在多尘或有腐蚀性物质的场所,当无法远离时,不应设在污染源盛行风向的下风侧,或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7 不应设在厕所、浴室、厨房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处,也不宜设在与上述场所相贴邻的地方,当贴邻时,相邻的隔墙应做无渗漏、无结露的防水处理;8 当与有爆炸或火灾危险的建筑物毗连时,变电所的所址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 的有关规定;9 不应设在地势低洼和可能积水的场所;10 不宜设在对防电磁干扰有较高要求的设备机房的正上方、正下方或与其贴邻的场所,当需要设在上述场所时,应采取防电磁干扰的措施。

2.0.2 油浸变压器的车间内变电所,不应设在三、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内;当设在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内时,建筑物应采取局部防火措施。

2.0.3 在多层建筑物或高层建筑物的裙房中,不宜设置油浸变压器的变电所,当受条件限制必须设置时,应将油浸变压器的变电所设置在建筑物首层靠外墙的部位,且不得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正上方、正下方、贴邻处以及疏散出口的两旁。

高层主体建筑内不应设置油浸变压器的变电所。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地要求规范(全)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地要求规范(全)

《20kV 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1 总则1.0.1 为使变电所设计做到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供电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装和维护方便,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交流电压为20kV及以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变电所设计。

1.0.3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负荷性质、用电容量、所址环境、供电条件、节约电能、安装、运行和维护要求等因素,合理选用设备和确定设计方案,并应考虑发展的可能性。

1.0.4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所址选择2.0.1 变电所的所址应根据下列要求,经技术经济等因素综合分析和比较后确定:1 宜接近负荷中心;2 宜接近电源侧;3 应方便进出线;4 应方便设备运输;5 不应设在有剧烈振动或高温的场所;6 不宜设在多尘或有腐蚀性物质的场所,当无法远离时,不应设在污染源盛行风向的下风侧,或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7 不应设在厕所、浴室、厨房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处,也不宜设在与上述场所相贴邻的地方,当贴邻时,相邻的隔墙应做无渗漏、无结露的防水处理;8 当与有爆炸或火灾危险的建筑物毗连时,变电所的所址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 的有关规定;9 不应设在地势低洼和可能积水的场所;10 不宜设在对防电磁干扰有较高要求的设备机房的正上方、正下方或与其贴邻的场所,当需要设在上述场所时,应采取防电磁干扰的措施。

2.0.2 油浸变压器的车间内变电所,不应设在三、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内;当设在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内时,建筑物应采取局部防火措施。

2.0.3 在多层建筑物或高层建筑物的裙房中,不宜设置油浸变压器的变电所,当受条件限制必须设置时,应将油浸变压器的变电所设置在建筑物首层靠外墙的部位,且不得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正上方、正下方、贴邻处以及疏散出口的两旁。

高层主体建筑内不应设置油浸变压器的变电所。

千伏变电站直流蓄电池技术规范

千伏变电站直流蓄电池技术规范

110kV变电工程220V直流蓄电池专用技术规范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设计联系人:联系电话:1 招标设备需求一览表2 供货范围2.2 本工程所需其他配件。

2.2.1蓄电池间的接线板及相应连接配件。

2.2.2蓄电池辅助设备。

2.2.3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3 其他技术条款直流系统电缆应采用阻燃电缆。

蓄电池与蓄电池之间间距≥15mm,层间≥150mm。

4 使用说明本专用技术规范与湖南省电力公司110kV变电所220V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通用技术规范(2007版)构成完整的设备技术规范书。

湖南省电力公司110kV变电所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通用技术规范书(2007版)目录1.总则2.技术要求应遵循的主要现行标准环境条件安装地点基本技术条件技术性能要求3.设备规范4.供货范围(详见专用条款)5. 技术服务项目管理技术文件现场服务及售后服务6. 买方工作7. 工作安排8.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9. 质量保证和试验质量保证试验10. 包装、运输和储存附录A:制造厂提供的各种曲线或蓄电池容量选择表附录B: 卖方应填写的蓄电池技术数据表1. 总则本设备技术规范书适用于湖南省电力公司110kV变电所蓄电池的招标订货,它提出了蓄电池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如果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卖方提供的设备(或系统)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

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报价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国家电网公司220kV变电站典型设计技术导则

国家电网公司220kV变电站典型设计技术导则

国家电网公司220kV变电站典型设计技术导则1技术原则概述1.1依据性的规程、规范《220~500kV变电所设计技术规程》(DL/T5218-2005)等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220kV变电站设计、通信设计和调度自动化设计的标准、规程、规范及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输变电设备技术标准》、《预防输变电设备事故措施》、《电力系统无功补偿配置技术原则》等有关企业标准和规定。

1.2设计对象国家电网公司220kV变电站典型设计的设计对象暂定为国网公司系统内220kV常规户外和户内变电站,不包括地下等特殊变电站。

1.3运行管理方式国家电网公司220kV变电站典型设计原则上按无人值班远方监控设计。

1.4设计范围国家电网公司220kV变电站典型设计的设计范围是:变电站围墙以内,设计标高零米以上。

受外部条件影响的项目,如系统通信、保护通道、进站道路、站外给排水、地基处理等不列入设计范围,但概算按假定条件列入单项估算费用。

1.5设计xx按《变电所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DLGJ25-94)有关内容深度要求开展工作。

1.6假定站址环境条件xx≤1000m;环境温度-20℃~+40℃(除A-5,A-8方案适用);-40℃~+40℃(A-5,A-8方案适用);最热月平均最高温度35℃;覆冰厚度10mm;设计风速30m/s(50年一遇10m高10min平均最大风速);污秽等级Ⅲ级;日照强度:0.1W/cm2;最大冻土层厚度:≤0.5m(除A-5,A-8方案适用);地震设防烈度:7洪涝水位:设计土壤电阻率:地基:腐蚀:1.8m(A-5,A-8方案适用);度,地震加速度为0.1g,地震特征周期为0.35s;站址标高高于百年一遇洪水位和历史最高内涝水位,不考虑防洪措施;不大于100Ω·m;xx力特征值取fak=150kPa,无地下水影响;地基土及地下水对钢材、混凝土无腐蚀作用。

变电站蓄电池室照明灯具要求

变电站蓄电池室照明灯具要求

变电站蓄电池室照明灯具要求
在变电站蓄电池室的照明设计中,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和标准,以确保照明质量和安全。

以下是一些关于蓄电池室照明灯具的要求:
1. 灯具的选用:应选择适合蓄电池室使用的灯具,例如嵌入式灯具、吸顶灯、防爆灯等。

这些灯具能够满足蓄电池室的特殊要求,如防尘、防水、防爆等。

2. 照度要求:蓄电池室的照度应满足相关规定,以确保工作区域的照明质量。

一般来说,蓄电池室的照度不应低于200 lux,但也不宜过高,以免造成能
源浪费。

3. 均匀性要求:照明灯具的布置应保证照明的均匀性,避免出现明显的暗区或亮区。

灯具的布置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例如可以采用嵌入式灯具或吸顶灯等。

4. 安全性要求:由于蓄电池室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因此照明灯具应具备相应的安全性能。

例如,防爆灯具能够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确保照明安全。

5. 节能要求:在满足照明质量的前提下,应尽可能采用节能型灯具和智能控制系统,以降低能耗和节约能源。

6. 维护要求:照明灯具应易于维护和清洁,以确保长期使用的效果和寿命。

例如,可采用嵌入式灯具,方便清洁和维护。

总之,在选择蓄电池室照明灯具时,应综合考虑以上要求,选择合适的灯具,并合理布置照明系统,以确保照明质量和安全。

35Kv~220kV城市地下变电站设计规定 DLT5216-2005 Microsoft Word 文档

35Kv~220kV城市地下变电站设计规定 DLT5216-2005 Microsoft Word 文档

35Kv~220kV城市地下变电站设计规定DL/T5216-2005目次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总则5 站址选择和站区布置5.1 站址选择5.2 站区布置5.3 进出线电缆通道5.4 其他6 电气部分6.1 电气主接线和设备选择6.2 主变压器6.3 配电装置6.4 无功补偿装置6.5 站用电源和直流设备6.6 主控制室和继电器室6.7 监控和二次接线6.8 继电保护、调度自动化和电测量仪表装置6.9 通信6.10 过电压保护和接地6.11 电气照明6.12 电缆选择与敷设7 土建部分7.1 建筑7.2 结构7.3 建筑防水7.4 通风、采暖与空调7.5 给水与排水8 消防8.1 建筑防水8.2 消防灭火系统8.3 火灾探测报警装置与消防供电9 环境保护9.1 电磁辐射及防治9.2 噪声控制9.3 污水排放10 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10.1 一般规定10.2 防火10.3 防电伤和防坠落伤害10.4 防毒及防化学伤害10.5 防噪声及防电磁辐射条文说明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下达2002年度电力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计划的通知》(国经贸电力[2002]973号)安排制定的。

制定本标准是为了规范城市地下变电站的设计,以达到供电安全可靠、技术先进、造价合理和运行维护方便的目的。

本标准以国家标准GB 50059《35kV~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和SDJ 2《220kV~500kV变电所设计技术规程》为基础,参照有关国家标准和电力行业标准,对35kV~220kV地下变电站设计的有关问题作出了原则规定。

本标准是在目前国内地下变电站设计和建设尚不普遍的情况下,在调查收集了北京、上海、山东等地区地下变电站设计、运行、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力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电力设计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

变电站(所)标准化建设规范

变电站(所)标准化建设规范

附件:齐鲁石化变电所(站)规范化建设标准1.变电所(站)建筑物1.1 门(1)变电站大门上应有不锈钢材料制作并带有中国石化公司标志的站名牌。

大门使用门栓挂锁。

(2)配电室一般情况应设2个甲级防火门(一大一小)并向外开启。

(3)所有门应安装高度为0.5米防小动物板。

防小动物板为塑料、金属或木板制作,安装方式为插入式,防小动物板上部刷防止绊跤线标志。

(4)所有门(含防小动物板)关上后缝隙不大于0.5cm。

图1-1 配电室防火门及防小动物板(5)站名牌规格:600×450mm,不锈钢板制作,并带有中国石化公司标志。

底色:不锈钢本色,黑色宋体字,站名字号300号,“中国石化标志”高度180mm,“齐鲁石化”字号260号。

图1-2 站名标志牌1.2 门前标志(1)每个配电室的两个主要通道门前地面上应画上禁止阻塞的标志线,防阻塞线外边沿距离门线800mm,禁止阻塞线为黄色,条宽100mm,间隔100mm,倾斜角度为45°。

图1-3 禁止阻塞标志线(2)配电室主要通道门上醒目位置应悬挂(张贴)“禁止烟火”、“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必须带安全帽”、“注意通风”等安全标志牌并依次排序;侧门应悬挂(张贴)“紧急出口”等安全标志牌。

“注意通风”安全标志牌仅适用于SF6设备配电室和蓄电池室。

图1-4 配电室门前标志牌(3)“禁止烟火”、“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必须带安全帽”、“注意通风”标志牌规格为200×160mm,。

(4)“紧急出口”尺寸如下:表1-1 “紧急出口”标志牌参数(单位:mm)(5)控制室、保护室、电子室入口门上醒目位置应悬挂“禁止使用无线通讯”标志牌。

图1-5 “禁止使用无线通讯”标志牌1.3 窗户窗户应紧密不留缝隙。

必要时可加装不锈钢网窗、不锈钢防盗窗,不锈钢网孔为(5×5mm) 。

1.4 墙及地面配电室的内墙表面应粉刷白色防水涂料,地面应铺防滑瓷地砖或打平的水泥地。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要求规范(全)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要求规范(全)
3.2.3 配电所的非专用电源线的进线侧,应装设断路器或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
3.2.4 从同一用电单位的总配电所以放射式向分配电所供电时,分配电所的进线开关宜采用隔离开关或隔离触头。当分配电所的进线需要带负荷操作、有继电保护、有自动装置要求时,分配电所的进线开关应采用断路器。
3.2.5 配电所母线的分段开关宜采用断路器;当不需要带负荷操作、无继电保护、无自动装置要求时,可采用隔离开关或隔离触头。
3.1.2 配电装置各回路的相序排列宜一致。
3.1.3 在海拔超过l000m的地区,配电装置的电器和绝缘产品应符合现行国标准《特殊环境条件高原用高压电器的技术要求》GB/T 20635 的有关规定。当高压电器用于海拔超过l000m的地区时,导体载流量可不计海拔高度的影响。
3.1.4 电气设备的接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 50065 和《低压电气装置》(或《建筑物电气装置》)GB/T 16895 系列标准的有关规定。
3.2.11 接在母线上的避雷器和电压互感器,宜合用一组隔离开关。接在配电所、变电所的架空进、出线上的避雷器,可不装设隔离开关。
3.2.12 由地区电网供电的配电所或变电所的电源进线处,应设置专用计量柜,装设供计费用的专用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
3.2.13 变压器一次侧高压开关的装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3.3.6 在多尘或有腐蚀性气体严重影响变压器安全运行的场所,应选用全封闭型或防腐型的变压器,也可采取防尘或防腐措施。
3.3.7 在低压电网中,配电变压器宜选用D,yn11接线组别的三相变压器。
3.4 所用电源
3.4.1 配电所的所用电源宜从就近的配电变压器的220/380V侧母线引进;距配电变压器较远的配电所,宜设所用变压器;重要或规模较大的配电所宜设所用变压器,并宜设两回路所用电源;当有两回路所用电源时,宜装设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

220kV变电所主要设计原则实施意见

220kV变电所主要设计原则实施意见

220kV变电所主要设计原则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2005版)浙江省电力公司2005年5 月目录1、总则2、主变压器3、电气主接线4、无功补偿5、短路电流计算及控制水平6、配电装置、主要电气设备选型及通用图设计7、直流系统8、所用电系统9、主控制楼、就地继电器室、监控中心10、变电所继电保护11、变电所自动化12、变电所通信13、计量14、总平面布置及建筑物15、消防、暖通、环境保护、远程图像监控系统16、技经17、附则相关规程、规范、导则下列规程、规范、导则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实施意见”中引用而构成本“实施意见”的条文。

本“实施意见”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规程、规范、导则都会被修订,使用本“实施意见”的各部门、设计院,应探讨使用下列规程、规范、导则新版本的可能。

1、220~500kV变电所设计技术规程,SDJ2-88。

2、变电所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DLGJ25-94。

3、220kV输变电项目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试行)国家电网计[2003]249号。

4、电力系统设计技术规程SDJ161-85。

5、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

6、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能源电[1993]228号文颁布发。

7、电力系统技术导则D131-84。

8、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SD325-89。

9、并联电容器设计技术规范GB50227-95。

10、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程SDJ5-85。

11、220kV~500kV变电所所用电设计技术规程DL/T5155-200212、城市户内变电所建筑设计规定DLGJ168-200413、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5044-200414、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电发[2000]589号。

15、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14285-93。

16、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DL/T5136-2001。

17、220~500kV变电所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5149-2001。

(技术规范标准)直流电源系统技术规范

(技术规范标准)直流电源系统技术规范

目次目次 (I)前言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总则 (1)2 规范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使用条件 (4)4.1 正常使用的环境条件 (4)4.2 正常使用的电气条件 (5)5 通用技术要求 (5)5.1 系统组成及配置原则 (5)5.2 直流系统电气接线 (6)5.3 对直流供电网络的要求 (6)5.4 直流系统的功能 (10)5.5 直流系统的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10)6 直流系统主要部件技术要求 (11)6.1 充电装置和高频开关电源模块 (11)6.2 监控单元 (12)6.3 直流系统绝缘监察装置 (13)6.4 蓄电池管理单元 (14)6.5 降压硅链 (15)6.6防雷器技术要求 (16)6.7 测量表计的配置 (16)6.8 蓄电池技术要求 (16)6.9 直流屏柜技术要求 (18)7 现场安装要求 (19)7.1 安装场所的布局要求 (19)7.2 安装接线要求 (20)7.3 蓄电池安装注意事项 (20)8 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21)8.1 标志 (21)8.2 包装 (22)8.3 运输 (22)8.4 储存 (22)附录A(资料性附录)图一110~500kV直流系统电气主接线图 (24)附录B(资料性附录)直流系统I/O表 (25)附录C(资料性附录)直流系统设备检验和试验 (27)附录D(规范性附录)本规范用词说明 (33)本规范编制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变电站设计规范

变电站设计规范

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9-92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9-92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3年5月1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变电所的设计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技术经济政策,符合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的要求,制订本规范.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电压为35~110kV,单台变压器容量为5000kV A及以上新建变电所的设计.第1.0.3条变电所的设计应根据工程的5~10年发展规划进行,做到远,近期结合,以近期为主,正确处理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的关系,适当考虑扩建的可能.第1.0.4条变电所的设计,必须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按照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工程特点和地区供电条件,结合国情合理地确定设计方案.第1.0.5条变电所的设计,必须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第1.0.6条变电所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所址选择和所区布置第2.0.1条变电所所址的选择,应根据下列要求,综合考虑确定:一,靠近负荷中心;二,节约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及经济效益高的土地;三,与城乡或工矿企业规划相协调,便于架空和电缆线路的引入和引出;四,交通运输方便;五,周围环境宜无明显污秽,如空气污秽时,所址宜设在受污源影响最小处;六,具有适宜的地质,地形和地貌条件(例如避开断层,滑坡,塌陷区,溶洞地带,山区风口和有危岩或易发生滚石的场所),所址宜避免选在有重要文物或开采后对变电所有影响的矿藏地点,否则应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七,所址标高宜在50年一遇高水位之上,否则,所区应有可靠的防洪措施或与地区(工业企业)的防洪标准相一致,但仍应高于内涝水位;八,应考虑职工生活上的方便及水源条件;九,应考虑变电所与周围环境,邻近设施的相互影响.第2.0.2条变电所的总平面布置应紧凑合理.第2.0.3条变电所宜设置不低于2.2m高的实体围墙.城网变电所,工业企业变电所围墙的高度及形式,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第2.0.4条变电所内为满足消防要求的主要道路宽度,应为3.5m.主要设备运输道路的宽度可根据运输要求确定,并应具备回车条件.1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9-92第2.0.5条变电所的场地设计坡度,应根据设备布置,土质条件,排水方式和道路纵坡确定,宜为0.5%~2%,最小不应小于0.3%,局部最大坡度不宜大于6%,平行于母线方向的坡度,应满足电气及结构布置的要求.当利用路边明沟排水时,道路及明沟的纵向坡度最小不宜小于0.5%,局部困难地段不应小于0.3%;最大不宜大于3%,局部困难地段不应大于6%.电缆沟及其他类似沟道的沟底纵坡,不宜小于0.5%.第2.0.6条变电所内的建筑物标高,基础埋深,路基和管线埋深,应相互配合;建筑物内地面标高,宜高出屋外地面0.3m;屋外电缆沟壁,宜高出地面0.1m.第2.0.7条各种地下管线之间和地下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之间的最小净距,应满足安全,检修安装及工艺的要求,并宜符合附录一和附录二的规定.第2.0.8条变电所所区场地宜进行绿化.绿化规划应与周围环境相适应并严防绿化物影响电气的安全运行.绿化宜分期,分批进行.第2.0.9条变电所排出的污水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第三章电气部分第一节主变压器第3.1.1条主变压器的台数和容量,应根据地区供电条件,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和运行方式等条件综合考虑确定.第3.1.2条在有一,二级负荷的变电所中宜装设两台主变压器,当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装设两台以上主变压器.如变电所可由中,低压侧电力网取得足够容量的备用电源时,可装设一台主变压器.第3.1.3条装有两台及以上主变压器的变电所,当断开一台时,其余主变压器的容量不应小于60%的全部负荷,并应保证用户的一,二级负荷.第3.1.4条具有三种电压的变电所,如通过主变压器各侧线圈的功率均达到该变压器容量的15%以上,主变压器宜采用三线圈变压器.第3.1.5条电力潮流变化大和电压偏移大的变电所,如经计算普通变压器不能满足电力系统和用户对电压质量的要求时,应采用有载调压变压器.第二节电气主接线第3.2.1条变电所的主接线,应根据变电所在电力网中的地位,出线回路数,设备特点及负荷性质等条件确定.并应满足供电可靠,运行灵活,操作检修方便,节约投资和便于扩建等要求.第3.2.2条当能满足运行要求时,变电所高压侧宜采用断路器较少或不用断路器的接线.第3.2.3条35~110kV线路为两回及以下时,宜采用桥形,线路变压器组或线路分支接线. 超过两回时,宜采用扩大桥形,单母线或分段单母线的接线.35~63kV线路为8回及以上时,亦可采用双母线接线.110kV线路为6回及以上时,宜采用双母线接线.第3.2.4条在采用单母线,分段单母线或双母线的35~110kV主接线中,当不允许停电检修断路器时,可设置旁路设施.当有旁路母线时,首先宜采用分段断路器或母联断路器兼作2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9-92旁路断路器的接线.当110kV线路为6回及以上,35~63kV线路为8回及以上时,可装设专用的旁路断路器.主变压器35~110kV回路中的断路器,有条件时亦可接入旁路母线.采用SF6断路器的主接线不宜设旁路设施.第3.2.5条当变电所装有两台主变压器时,6~10kV侧宜采用分段单母线.线路为12回及以上时,亦可采用双母线.当不允许停电检修断路器时,可设置旁路设施.当6~35kV配电装置采用手车式高压开关柜时,不宜设置旁路设施.第3.2.6条当需限制变电所6~10kV线路的短路电流时,可采用下列措施之一:一,变压器分列运行;二,采用高阻抗变压器;三,在变压器回路中装设电抗器.第3.2.7条接在母线上的避雷器和电压互感器,可合用一组隔离开关.对接在变压器引出线上的避雷器,不宜装设隔离开关.第三节所用电源和操作电源第3.3.1条在有两台及以上主变压器的变电所中,宜装设两台容量相同可互为备用的所用变压器.如能从变电所外引入一个可靠的低压备用所用电源时,亦可装设一台所用变压器. 当35kV变电所只有一回电源进线及一台主变压器时,可在电源进线断路器之前装设一台所用变压器.第3.3.2条变电所的直流母线,宜采用单母线或分段单母线的接线.采用分段单母线时,蓄电池应能切换至任一母线.第3.3.3条重要变电所的操作电源,宜采用一组110V或220V固定铅酸蓄电池组或镉镍蓄电池组.作为充电,浮充电用的硅整流装置宜合用一套.其他变电所的操作电源,宜采用成套的小容量镉镍电池装置或电容储能装置.第3.3.4条蓄电池组的容量,应满足下列要求:一,全所事故停电1h的放电容量:二,事故放电末期最大冲击负荷容量.小容量镉镍电池装置中的镉镍电池容量,应满足分闸,信号和继电保护的要求.第3.3.5条变电所宜设置固定的检修电源.第四节控制室第3.4.1条控制室应位于运行方便,电缆较短,朝向良好和便于观察屋外主要设备的地方. 第3.4.2条控制屏(台)的排列布置,宜与配电装置的间隔排列次序相对应.第3.4.3条控制室的建筑,应按变电所的规划容量在第一期工程中一次建成.无人值班变电所的控制室,应适当简化,面积应适当减小.第五节二次接线第3.5.1条变电所内的下列元件,应在控制室内控制:一,主变压器;二,母线分段,旁路及母联断路器;三,63~110kV屋内外配电装置的线路,35kV屋外配电装置的线路.6~35kV屋内配电3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9-92装置馈电线路,宜采用就地控制.第3.5.2条有人值班的变电所,宜装设能重复动作,延时自动解除,或手动解除音响的中央事故信号和预告信号装置.驻所值班的变电所,可装设简单的事故信号和能重复动作的预告信号装置.无人值班的变电所,可装设当远动装置停用时转为变电所就地控制的简单的事故信号和预告信号.断路器的控制回路,应有监视信号.第3.5.3条隔离开关与相应的断路器和接地刀闸之间,应装设团锁装置.屋内的配电装置, 尚应装设防止误入带电间隔的设施.闭锁联锁回路的电源,应与继电保护,控制信号回路的电源分开.第六节照明第3.6.1条变电所的照明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的要求.第3.6.2条在控制室,屋内配电装置室,蓄电池室及屋内主要通道等处,应装设事故照明.第3.6.3条照明设备的安装位置,应便于维修.屋外配电装置的照明,可利用配电装置构架装设照明器,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装置的过电压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第3.6.4条在控制室主要监屏位置和屏前工作位置观察屏面时,不应有明显的反射眩光和直接阳光.第3.6.5条铅酸蓄电池室内的照明,应采用防爆型照明器,不应在蓄电池室内装设开关,熔断器和插座等可能产生火花的电器.第3.6.6条电缆隧道内的照明电压不应高于36V,如高于36V应采取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 第七节并联电容器装置第3.7.1条自然功率因数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变电所,应装设并联电容器装置.其容量和分组宜根据就地补偿,便于调整电压及不发生谐振的原则进行配置.电容器装置宜装设在主变压器的低压侧或主要负荷侧.第3.7.2条电容器装置的接线,应使电容器组的额定电压与接入电网的运行电压相配合.电容器组的绝缘水平,应与电网的绝缘水平相配合.电容器装置宜采用中性点不接地的星形或双星形接线.第3.7.3条电容器装置的电器和导体的长期允许电流,不应小于电容器组额定电流的1.35 倍.第3.7.4条电容器装置应装设单独的控制,保护和放电等设备,并应设置单台电容器的熔断器保护.第3.7.5条当装设电容器装置处的高次谐波含量超过规定允许值或需要限制合闸涌流时, 应在并联电容器组回路中设置串联电抗器.第3.7.6条电容器装置应根据环境条件,设备技术参数及当地的实践经验,采用屋外,半露天或屋内的布置.电容器组的布置,应考虑维护和检修方便.第八节电缆敷设第3.8.1条所区内的电缆,根据具体情况可敷设在地面槽沟,沟道,管道或隧道中,少数4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9-92电缆亦可直埋.第3.8.2条电缆路径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一,避免电缆受到各种损坏及腐蚀;二,避开规划中建筑工程需要挖掘施工的地方;三,便于运行维修;四,电缆较短.第3.8.3条在电缆隧道或电缆沟内,通道宽度及电缆支架的层间距离,应能满足敷设和更换电缆的要求.第3.8.4条电缆外护层应根据敷设方式和环境条件选择.直埋电缆应采用铠装并有黄麻,聚乙烯或聚氯乙烯外护层的电缆.在电缆隧道,电缆沟内以及沿墙壁或楼板下敷设的电缆,不应有黄麻外护层.第九节远动和通信第3.9.1条远动装置应根据审定的调度自动化规划设计的要求设置或预留位置.第3.9.2条遥信,遥测,遥控装置的信息内容,应根据安全监控,经济调度和保证电能质量以及节约投资的要求确定.第3.9.3条无人值班的变电所,宜装设遥信,遥测装置.需要时可装设遥控装置.第3.9.4条工业企业的变电所,宜装设与该企业中央控制室联系的有关信号.第3.9.5条远动通道宜采用载波或有线音频通道.第3.9.6条变电所应装设调度通信;工业企业变电所尚应装设与该企业内部的通信;对重要变电所必要时可装设与当地电话局的通信.第3.9.7条远动和通信设备应有可靠的事故备用电源,其容量应满足电源中断1h的使用要求.第十节屋内外配电装置第3.10.1条变电所屋内外配电装置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的要求.第十一节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第3.11.1条变电所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的要求.第十二节电测量仪表装置第3.12.1条第3.12.1条变电所电测量仪表装置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的要求.第十三节过电压保护第3.13.1条变电所过电压保护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装置的过电压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5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9-92第十四节接地第3.14.1条变电所接地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的要求. 第四章土建部分第一节一般规定第4.1.1条建筑物,构筑物及有关设施的设计应统一规划,造型协调,便于生产及生活,所选择的结构类型及材料品种应经过合理归并简化,以利备料,加工,施工及运行.变电所的建筑设计还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第4.1.2条建筑物,构筑物的设计应考虑下列两种极限状态:一,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这种极限状态对应于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最大承载能力或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要求在设计荷载作用下所产生的结构效应应小于或等于结构的抗力或设计强度.计算中所采用的结构重要性系数ro,荷载分项系数r,可变荷载组合系数ψc及其他有关系数均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采用,结构的设计强度则应遵照有关的现行国家标准采用. 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这种极限状态对应于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正常使用或耐久性能的某项规定极限值.要求在标准荷载作用下所产生的结构长期及短期效应,不宜超过附录三的规定值.计算中所采用的可变荷载组合系数ψc及准永久值系数ψq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采用.第4.1.3条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等级,均应采用二级,相应的结构重要性系数应为1.0.第4.1.4条屋外构筑物的基础,当验算上拔或倾覆稳定性时,设计荷载所引起的基础上拔力或倾覆弯矩应小于或等于基础抗拔力或抗倾覆弯矩除以表4.1.4的稳定系数.当基础处于稳定的地下水位以下时,应考虑浮力的影响,此时基础容重取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的容重减10kN/,土容重宜取10~11kN/.表4.1.4 基础上拨或倾覆稳定系数荷载类型计算方法在长期荷载作用下在短期荷载作用下按考虑土抗力来验算倾覆或考虑锥形土体来验算上拔 1.8 1.5仅考虑基础自重及阶梯以上的土重来验算倾覆或上拔 1.15 1.0注:短期荷载系指风荷载,地震作用和短路电动力三种,其余均为长期荷载.第二节荷载第4.2.1条荷载分为永久荷载,可变荷载及偶然荷载三类.一,永久荷载:结构自重(含导线及避雷线自重),固定的设备重,土重,土压力,水压力等:二,可变荷载:风荷载,冰荷载,雪荷载,活荷载,安装及检修荷载,地震作用,温度变化及车辆荷载等;三,偶然荷载:短路电动力,验算(稀有)风荷载及验算(稀有)冰荷载.第4.2.2条荷载分项系数的采用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永久荷载的荷载分项系数r宜采用1.2,当其效应对结构抗力有利时宜采用1.0;对导线及避雷线的张力宜采用1.25;二,可变荷载的荷载分项系数rq宜采用1.4,对温度变化作用宜采用1.0,对地震作用宜采用1.3,对安装情况的导线和避雷线的紧线张力宜采用1.4;注:在大风,覆冰,低湿,检6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9-92修,地震情况下的导线与避雷线张力均作为准永久性荷载处理,其荷载分项系数宜采用1.25, 但安装情况的紧线张力宜作可变荷载处理,其荷载分项系数宜采用1.4.三,偶然荷载的荷载分项系数rqi宜采用1.0.第4.2.3条可变荷载的荷载组合系数ψc,应按下列规定采用:一,房屋建筑的基本组合情况:风荷载组合系数ψcw取0.6;二,构筑物的大风情况:对连续架构,温度变化作用组合系数ψcr取0.8;三,构筑物最严重覆冰情况:风荷载组合系数ψcw取0.15(冰厚≤10mm)或0.25(冰厚>10mm);四,构筑物的安装或检修情况:风荷载组合系数ψcw取0.15;五,地震作用情况:建筑物的活荷载组合系数ψcw取0.5,构筑物的风荷载组合系数ψcw取0.2,构筑物的冰荷载组合系数ψcj取0.5.第4.2.4条房屋建筑的活荷载应根据实际的工艺及设备情况确定.其标准值及有关系数不应低于本规范附录四所列的数值.第4.2.5条架构及其基础宜根据实际受力条件,包括远景可能发生的不利情况,分别按终端或中间架构来设计,下列四种荷载情况应作为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基本组合,其中最低气温情况还宜作为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条件对变形及裂缝进行校验.一,运行情况:取30年一遇的最大风(无冰,相应气温),最低气温(无冰,无风)及最严重覆冰(相应气温及风荷载)等三种情况及其相应的导线及避雷线张力,自重等;二,安装情况:指导线及避雷线的架设,此时应考虑梁上作用人和工具重2kN以及相应的风荷载,导线及避雷线张力,自重等.三,检修情况:根据实际检修方式的需要,可考虑三相同时上人停电检修及单相跨中上人带电检修两种情况的导线张力,相应的风荷载及自重等,对档距内无引下线的情况可不考虑跨中上人;四,地震情况:考虑水平地震作用及相应的风荷载或相应的冰荷载,导线及避雷线张力,自重等,地震情况下的结构抗力或设计强度均允许提高25%使用,即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采用0.8.第4.2.6条设备支架及其基础应以下列三种荷载情况作为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基本组合, 其中最大风情况及操作情况的标准荷载,还宜作为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条件对变形及裂缝进行校验.一,最大风情况:取30年一遇的设计最大风荷载及相应的引线张力,自重等;二,操作情况:取最大操作荷载及相应的风荷载,相应的引线张力,自重等;三,地震情况:考虑水平地震作用及相应的风荷载,引线张力,自重等,地震情况下的结构抗力或设计强度均允许提高25%使用,即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采用0.8.第4.2.7条架构的导线安装荷载,应根据所采用的施工方法及程序确定,并将荷载图及紧线时引线的对地夹角在施工图中表示清楚.导线紧线时引线的对地夹角宜取45°~60°.第4.2.8条高型及半高型配电装置的平台,走道及天桥的活荷载标准值宜采用1.5kN/㎡,装配式板应取1.5kN集中荷载验算.在计算梁,柱和基础时,活荷载乘折减系数;当荷重面积为10~20㎡时宜取0.7,超过20㎡时宜取0.6.第三节建筑物第4.3.1条主控制楼(室)根据规模和需要可布置成平房,两层或三层建筑.主控制室顶7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9-92棚到楼板面的净高:对控制屏与继电器屏分开成两室布置时宜采用3.4~4.0m;对合在一起布置时宜采用3.8~4.4m.当采用空调设施时,上述高度可适当降低.电缆隔层的板间净高宜采用2.3~2.6m,大梁底对楼板面的净高不应低于2m.底层辅助生产房屋楼板底到地面的净高宜采用3.0~3.4m.第4.3.2条当控制屏与继电器屏采用分室布置时,两部分的建筑装修,照明,采暖通风等设计均宜采用不同的标准.第4.3.3条对主控制楼及屋内配电装置楼等设有重要电气设备的建筑,其屋面防水标准宜根据需要适当提高.屋面排水坡度不应小于1/50,并采用有组织排水.第4.3.4条主控制室及通信室等对防尘有较高要求的房间,地坪应采用不起尘的材料.第4.3.5条蓄电池室与调酸室的墙面,顶棚,门窗,排风机的外露部分及其他金属结构或零件,均应涂耐酸漆或耐酸涂料.地面,墙裙及支墩宜选用耐酸且易于清洗的面层材料,面层与基层之间应设防酸隔离层.当采用全封闭防酸隔爆式蓄电池并有可靠措施时,地面,墙裙及支墩的防酸材料可适当降低标准.地面应有排水坡度,将酸水集中后作妥善处理.第4.3.6条变电所内的主要建筑物及多层砖承重的建筑物,在地震设防烈度为6度的地区宜隔层设置圈梁,7度及以上地区宜每层设置圈梁.圈梁应沿外墙,纵墙及横墙设置,沿横墙设置的圈梁的间距不宜大于7m,否则应利用横梁与圈梁拉通.对于现浇的或有配筋现浇层的装配整体式楼面或屋面,允许不设置圈梁,但板与墙体必需有可靠的连结.第4.3.7条在地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的变电所,其主要建筑物及多层砖承重建筑,在下列部位应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一,外墙四角;二,房屋错层部位的纵横墙交接处;三,楼梯间纵横墙交接处;四,层高等于或大于3.6m或墙长大于或等于7m的纵横墙交接处;五,8度及以上地区的建筑物的所有纵横墙交接处,六,7度地区的建筑物,纵横墙交接处一隔一设置.第4.3.8条变电所内的主要砖承重建筑及多层砖承重建筑,其抗震横墙除应满足抗震强度要求外,其间距不应超过附录五的规定.第4.3.9条多层砖承重建筑的局部尺寸宜符合附录六的规定,但对设有钢筋混凝构造柱的部位,不受该表限制.第四节构筑物第4.4.1条结构的计算刚度,对电焊或法兰连结的钢构件可取弹性刚度,对螺栓连结的钢构件可近似采用0.80倍弹性刚度,对钢筋混凝土构件可近似采用0.60~0.80倍弹性刚度,对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构件可近似采用0.65~0.85倍弹性刚度.长期荷载对钢筋混凝土结构刚度的影响应另外考虑.第4.4.2条钢结构构件最大长细比应符合表4.4.2的规定.各种架构受压柱的整体长细比, 不宜超过150,当杆件受力有较大裕度时,上述长细比允许放宽10%~15%.第4.4.3条人字柱的受压杆计算长度,可按本规范附录七采用.第4.4.4条打拉线(条)架构的受压杆件计算长度,可按本规范附录八采用.8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9-92表4.4.2 钢结构构件最大长细比构件名称受压弦杆支座处受压腹杆一般受压腹杆辅助杆受拉杆预应力受拉杆容许最大长细比150 220 250 400 不限第4.4.5条格构式钢梁或钢柱,其弦杆及腹杆的受压计算长度,可按下列规定采用:一,弦杆:正面与侧面腹杆不叉开布置时,计算长度取1.0倍节间长度;正面与侧面腹杆叉开布置且弦杆使用角钢时,计算长度取1.2倍节间长度,相应的角钢回转半径取平行轴的值,如弦杆采用钢管则计算长度仍取1.0倍节间长度.二,腹杆:对单系腹杆计算长度取中心线长度;对交叉布置腹杆,当两腹杆均不开断且交会点用螺栓或电焊连结时,计算长度取交叉分段中较长一段的中心线长度.第4.4.6条人字柱及打拉线(条)柱,其根开与柱高(基础而到柱的交点)之比分别不宜小于1/7及1/5.第4.4.7条格构式钢梁梁高与跨度之比,不宜小于1/25,钢筋混凝土梁此比值,不宜小于1/20.第4.4.8条架构及设备支架柱插入基础杯口的深度不应小于表4.4.8的规定值.根据吊装稳定需要,柱插入杯口深度还应不小于0.05倍柱长,但当施工采取设临时拉线等措施时,可不受限制.表4.4.8 柱插入杯口深度柱的类型钢筋混凝土矩型,工字型断面水泥杆钢管架构1.25B 1.5D 2.0D插入杯口最小深度支架1.0B 1.0D 1.0D注:B及D分别为柱的长边尺寸及柱的直径.第五节采暖通风第4.5.1条变电所的采暖通风及空调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在严寒地区,凡所内有人值班,办公及生活的房间以及工艺,设备需要采暖的房间均应设置采暖设施.在寒冷地区,凡工艺或设备需要,不采暖难以满足生产要求的房间均可设置采暖设施.不属于严寒或寒冷的地区,在主控制室等经常有人值班的房间可根据实际气温情况,采用局部采暖设施.采暖的方式可根据变电所的规模,结合当地经验作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但必需符合工艺及防火要求.第4.5.2条主控制室及通信室的夏季室温不宜超过35℃;继电器室,电力电容器室,蓄电池室及屋内配电装置室的夏季室温不宜超过40℃:油浸变压器室的夏季室温不宜超过45℃; 电抗器室的夏季室温不宜超过55℃.第4.5.3条屋内配电装置室及采用全封闭防酸隔爆式蓄电池的蓄电池室和调酸室,每小时通风换气次数均不应低于6次.蓄电池室的风机,应采用防爆式.第六节防火第4.6.1条变电所内建筑物,构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本规范附录九的要求.第4.6.2条变电所与所外的建筑物,堆场,储罐之间的防火净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变电所内部的设备之间,建筑物之间及设备与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最小防火净距,应符合本规范附录十的规定.9。

0千伏变电站220V直流蓄电池技术规范要点

0千伏变电站220V直流蓄电池技术规范要点

0千伏变电站220V直流蓄电池技术规范要点一、引言在110千伏变电站中,直流蓄电池起到了关键的备用电源和调节电流的作用。

因此,制定技术规范对于确保蓄电池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蓄电池的选型、安装和维护等方面,提出一些要点。

二、蓄电池选型1.根据110千伏变电站的负荷和运行时间,确定蓄电池的容量。

一般来说,应选择稍大于实际负荷的容量,以确保正常运行和备用能力。

2.选择高能量密度、低内阻和长寿命的蓄电池。

铅酸蓄电池是常用的选择,但也可以考虑其他类型的蓄电池,如锂离子电池。

三、蓄电池安装1.蓄电池应安装在干燥、通风、防尘的环境中。

避免蓄电池受外界物质污染,影响其性能和寿命。

2.蓄电池应放置在坚固的架子上,以避免振动和碰撞。

同时,为了保证安全,蓄电池应与其他设备保持一定的距离,并设置防火阻隔。

3.安装适当的电缆和连接器以确保稳定的电流传输。

同时,要确保连接器的接触良好,避免因接触不良而引发的故障。

四、蓄电池维护1.定期检查蓄电池的运行状态和电压。

如果发现电压异常或容量下降,应及时采取措施维修或更换蓄电池。

2.清洁蓄电池表面,避免积尘和腐蚀。

同时,定期检查蓄电池的电解液,确保其在规定范围内。

3.定期检查蓄电池的连接器和电缆,确保其紧固并无异常。

同时,检查蓄电池的绝缘性能,防止漏电和触电事故。

五、蓄电池的处理和回收1.蓄电池在报废之前应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如密封和防爆处理。

2.蓄电池报废后,应按照相关法规和环境要求进行回收处理。

蓄电池中的有害物质应得到安全处理,以防污染环境和危害人体健康。

六、蓄电池安全注意事项1.遵守蓄电池操作和维护规程,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2.避免和其他设备共用通风散热系统,以防蓄电池过热引发事故。

3.注意蓄电池的防护措施,避免短路和过充电的情况发生。

总结:通过制定110千伏变电站220V直流蓄电池的技术规范,可以确保蓄电池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选型、安装和维护都是关键的环节,需要注意各项要求,以保证110千伏变电站的正常运行。

220kV变电站的总平面布置优化

220kV变电站的总平面布置优化

220kV变电站的总平面布置优化发布时间:2021-08-02T03:55:17.367Z 来源:《电力设备》2021年第4期作者:刘玉红[导读] 高压配电装置-变压器-低压配电装置的布局是总平面布置的主体,是核心。

(黑龙江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黑龙江哈尔滨 150078)摘要:变电站电气总平面布置主要内容包括主控室的布置方式、配电装置的接线方式和电缆构筑物的确定。

变电站中最重要的设备之一是变压器,其是电气本体专业的纽带地位,它的场地布置应着重考虑起吊、搬运,防火、防爆,进出线方式和通风散热等多方面的考虑。

在变电站总平面布置中应该根据相关要求以及原则进行合理的布置。

关键词:变电站;总平面布置;设计一.变电站总体设计思路:概述变电站地理位置;交通状况;经济发展前景及本变电站供电方向;还须说明本变电站电压等级;进出回路数;变压器容量;系统电源分配情况;本期建设及远景发展情况。

变电站的总平布置图是一张反映变电站各构筑物平面相对位置的俯视图,电气主接线图反映了电气设备间的电气连接,而总平布置则表示了电气设备的相对位置、连接方法、总体布局和定位,因此它是施工设计和安装中的重要图纸之一。

总平面布置主要解决和协调全站建构筑物,道路在平面布置的相互关系和相对位置。

高压配电装置-变压器-低压配电装置的布局是总平面布置的主体,是核心。

站内广场即站区围墙大门到主控制建筑前的空地,以往工程大小各异。

但根据多年工作实践一般认为100mX50m左右最佳。

广场现在以停车场和绿地为主。

应有一定的回旋活动范围,且是整个站区的交通枢纽,从变电站大门直通主控建筑主入口,会给人一种清晰和宽阔的感觉。

除讲求经济,实用,还应注重美观的环境。

主控建筑的布置应该考虑美观、位置适中便于和各电压级的配电装置联系,主入口对准大门,一般靠近大门。

包括设置警卫室,卫生间、机动用房,二次设备间,蓄电池室等等。

电气设备电容器属于易爆易燃品,故不能与主控制室及其配电装置设置在同一室内,但应该尽量与10kV配电装置靠近,以缩短电缆的长度。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全)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全)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全)《20kV 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1 总则1.0.1 为使变电所设计做到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供电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装和维护方便,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交流电压为20kV及以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变电所设计。

1.0.3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负荷性质、用电容量、所址环境、供电条件、节约电能、安装、运行和维护要求等因素,合理选用设备和确定设计方案,并应考虑发展的可能性。

1.0.4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所址选择2.0.1 变电所的所址应根据下列要求,经技术经济等因素综合分析和比较后确定:1 宜接近负荷中心;2 宜接近电源侧;3 应方便进出线;4 应方便设备运输;5 不应设在有剧烈振动或高温的场所;6 不宜设在多尘或有腐蚀性物质的场所,当无法远离时,不应设在污染源盛行风向的下风侧,或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7 不应设在厕所、浴室、厨房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处,也不宜设在与上述场所相贴邻的地方,当贴邻时,相邻的隔墙应做无渗漏、无结露的防水处理;8 当与有爆炸或火灾危险的建筑物毗连时,变电所的所址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 的有关规定;9 不应设在地势低洼和可能积水的场所;10 不宜设在对防电磁干扰有较高要求的设备机房的正上方、正下方或与其贴邻的场所,当需要设在上述场所时,应采取防电磁干扰的措施。

2.0.2 油浸变压器的车间内变电所,不应设在三、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内;当设在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内时,建筑物应采取局部防火措施。

2.0.3 在多层建筑物或高层建筑物的裙房中,不宜设置油浸变压器的变电所,当受条件限制必须设置时,应将油浸变压器的变电所设置在建筑物首层靠外墙的部位,且不得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正上方、正下方、贴邻处以及疏散出口的两旁。

变电所蓄电池室须注意通风、防火范本

变电所蓄电池室须注意通风、防火范本

变电所蓄电池室须注意通风、防火范本电力变电所的蓄电池室是变电站中一个重要的装置,它在电力系统运行过程中具有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证蓄电池室的安全运行,我们需要注意通风和防火工作。

下面将介绍蓄电池室通风和防火的具体范本。

一、蓄电池室通风范本:1. 气流通道布置:蓄电池室应设置合理的气流通道,确保内部空气能够顺畅流通,并及时排出有害气体和烟雾。

通风风口和排风口应分别设置在蓄电池室的两侧,远离电池组,并通过管道将废气排出室外。

2. 通风设备选型:蓄电池室应安装高效通风设备,如离心式通风机或轴流式通风扇,以确保室内空气流通畅通。

通风设备的选型应根据蓄电池室的大小和电池组容量来确定,以保证空气的流通和换气。

3. 通风系统维护:蓄电池室的通风系统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清洁,保证通风设备的正常运行。

通风设备应定期检查和清理,确保其通风效果达标。

同时,室内的通风口和排风口也需要经常清理,防止积灰和堵塞。

4. 温度控制:蓄电池室的温度应保持在适宜范围内,过高的温度会对电池组的寿命和性能造成不利影响。

因此,可以考虑在蓄电池室内安装温度探测仪和温度调节设备,及时监测和调节室内温度。

二、蓄电池室防火范本:1. 防火材料选择:蓄电池室的墙壁、天花板和地面应选择防火性能好的材料,如防火墙板和防火地板,以增加防火隔离能力。

此外,室内设备和布线材料也应选择阻燃性能好的材料,以降低火灾发生的概率。

2. 防火隔离:蓄电池室应与其他场所进行严格的防火隔离,确保火灾不会蔓延到其他区域。

防火隔离措施包括设置防火门、防火墙和火灾探测系统等,以及确保室内设备与电池组之间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3. 灭火设备配置:蓄电池室应配备适用的灭火设备,如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以便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进行灭火。

同时,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灭火设备,确保其正常工作。

4. 防火控制系统:蓄电池室应配备防火控制系统,包括火灾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火灾报警系统能够及时监测到火灾的发生,并发出警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则能够在火灾报警后自动启动,进行喷水灭火。

变电所蓄电池室须注意通风、防火模版

变电所蓄电池室须注意通风、防火模版

变电所蓄电池室须注意通风、防火模版变电所蓄电池室是供电变电站存放备用蓄电池的专门场所,其功能是为变电站提供备用或应急电源。

由于蓄电池室内存在着气体和电池产生的热量,因此必须注意通风和防火安全。

本文将对变电所蓄电池室的通风和防火要求进行详细介绍,以确保蓄电池室的安全运行。

一、通风要求1.有良好的自然通风系统。

变电所蓄电池室应设计有自然通风系统,以保证室内空气的循环和流动,排除有害气体和热量。

通风口的位置和数量应根据蓄电池室的大小和容量进行合理设置,确保室内新鲜空气的进入和污浊空气的排出。

2.配置适当的机械通风设备。

除了自然通风系统之外,变电所蓄电池室应配置机械通风设备,以增强通风效果。

机械通风设备应能够快速排除室内积聚的有害气体和热量,同时可以根据需要调节通风强度。

通风设备的工作应连续可靠,保证室内空气的质量。

3.确保通风系统的畅通。

变电所蓄电池室的通风系统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通风管道的畅通。

防止管道堵塞或者被外来物质所阻塞,确保通风系统的正常工作。

同时,定期清洁通风设备,保持其良好的工作状态。

4.控制室内湿度。

蓄电池室内湿度应适中,过高或过低的湿度都会对蓄电池的运行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在通风的同时,应注意控制蓄电池室内的湿度。

可以采用空气加湿或者干燥的方式进行调节,确保湿度在合理的范围内。

二、防火要求1.室内应设置专用防火门。

变电所蓄电池室的出入口处应设置专用防火门,防止火势蔓延到室内或者室外。

防火门的材料应有良好的防火性能,可以有效的隔离火灾。

2.禁止乱堆杂物。

蓄电池室内严禁乱堆杂物,特别是易燃物品。

蓄电池室内空间有限,堆积杂物容易引发火灾,因此必须保持室内的整洁和整齐。

杂物应按照规定的堆放方式进行摆放。

3.设置防爆设备。

蓄电池室内存在氢气等有害气体,因此,应设置适当的防爆设备,如防爆灯、防爆电线等。

这些设备应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要求,能够有效的防止火灾的发生。

4.设置火灾报警设备。

蓄电池室内应配置火灾报警设备,以及时发现并报警火灾。

220kV户内变电站通风设计专题

220kV户内变电站通风设计专题

220kV户内变电站通风设计专题D性能,而且会危及设备运行和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因此必须采取有效的通风措施排除泄漏的SF6气体。

根据DL/ T 5218 —2005《220 kV~500 kV变电所设计技术规程》的规定,六氟化硫电气设备房间空气中SF6气体的含量不得超过6000mg/m3。

为安全和设计简便起见,也可按换气次数法进行计算。

平时正常运行时,由于SF 6气体密度比空气大,易积留在下部空间,规定下部通风换气次数不每小时2次。

运行事故发生后,有害气体外逸,分解为各种气体,成分较复杂,但大多数比空气重,聚集于房间下部,,但其中也有一种氟化氢气体比空气轻,会上升到房间的上部,因此应上下部同时排风,通风换气次数不小于每小时4次。

六氟化硫电气设备间通风属于排除有害气体的事故通风。

1. 2. 2 蓄电池室通风蓄电池的型式有多种,防酸隔爆蓄电池室的通风量应按空气中的最大含氢量(按体积计) 不超过0.7%计算,且换气次数应不小于每小时6次,通风机采用防腐防爆型,排风口靠近顶棚,以有效排除室内氢气。

目前变电站普遍采用免维护蓄电池,正常运行时没有有害气体排出,事故时会排出少量氢气,事故通风换气次数不小于每小时3次即可满足要求。

蓄电池室通风属于排除有害气体的事故通风。

1. 3消防排烟通风GB50229-2006《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对地上变电站排烟设计无具体规定,只要求发生火灾时,应自动切断电气设备间通风机电源。

DL/T5218-2005《220kV~500kV变电所设计技术规程》规定,变电所通风系统应与消防系统联锁,并配合消防系统进行防火隔断和排烟。

结合目前变电站无人值守的特点,对于地上布置的户内变电站,笔者认为消防通风系统的目的是在火灾后排除室内危害人体健康的烟气,为尽快展开灾后抢修工作创造条件,基本上不存在人员的疏散问题。

因此当火灾发生时,应联锁切断通风机电源,以避免大量新鲜空气进入室内导致火灾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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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220kv变电站蓄电池室规范篇一:220kv变电站直流系统220kv变电站直流系统讲义一:220kv变电站直流母线基本要求:1、20xx年全公司无人值班改造即将启动,了解直流母线改造方案可帮助大家更好的对大修工作进行监督和验收,防止在各个环节出现不符合要求的问题出现,必须按照省公司技术方案进行。

2.蓄电池组、充电机和直流母线2.1设立两组蓄电池,每组蓄电池容量均按单组电池可为整个变电站直流系统供电考虑。

2.2设两个工作整流装置和一个备用整流装置,供充电及浮充之用,备用整流装置可在任一台工作整流装置故障退出工作时,切换替代其工作。

2.3直流屏上设两段直流母线,两段直流母线之间有分段开关。

正常情况下,两段直流母线分列运行,两组蓄电池和两个整流装置分别接于一段直流母线上。

2.4具有电磁合闸机构断路器的变电站,直流屏上还应设置两段合闸母线。

(220kv变电站蓄电池室规范)2.5220kV系统设两面直流分电屏。

分电屏Ⅰ内设1组控制小母线(kmⅠ)、1组保护小母线(bmⅠ);分电屏Ⅱ内设1组控制小母线(kmⅡ)、1组保护小母线(bmⅡ)。

2.6110kV系统设1面直流分电屏,屏内设1组控制小母线(km)、1组保护小母线(bm)。

2.710kV/35kV系统的继电保护屏集中安装在控制室或保护小间的情况下,在控制室或保护小间设1面直流分电屏。

2.8信号系统用电源从直流馈线屏独立引出。

2.9中央信号系统的事故信号系统、预告信号系统直流电源分开设置2.10每组信号系统直流电源经独立的两组馈线、可由两组直流系统的两段直流母线任意一段供电。

2.11断路器控制回路断线信号、事故信号系统失电信号接入预告信号系统;预告信号系统失电信号接入控制系统的有关监视回路。

2.12事故音响小母线的各分路启动电源应取自事故信号系统电源;预告信号小母线的各分路启动电源应取自预告信号系统电源。

2.13公用测控、网络柜、远动柜、保护故障信息管理柜、调度数据网和ups的直流电源从直流馈线屏直接馈出。

二、直流系统现状:20xx年,国电公司在总计6217套直流充电装置中,高频开关电源型充电装置3476套,占55.91%。

相控性2631套,占2.32%,磁放大型110套,占1.77%。

在总计6897套蓄电池中阀控型5536组占80.27%,防酸型710组占10.37%,隔镍621组占9%。

据统计,20xx年至20xx年110-500kv站用直流系统故障共14次,全部是直流电源系统自身故障,110站12次,占85.7%,220站2次站14.3%。

14次故障中,蓄电池故障5次,占35.7%,其中由于充电装的监控模块损坏,长时间过充电造成整组蓄电池全部鼓肚损坏一次;蓄电池爆炸起火,造成全站直流失压在220和110变电站各一次;蓄电池极柱烧毁一次;蓄电池内部短路,造成全站直流失压一次。

充电装置故障9次,占64.3%,其中硅整流装置烧坏,造成全站直流失压一次;直流回路短路越级到总保险熔断,造成全站直流失压一次;直流回路熔断器与空气短路器混用且级差不配合,在直流回路发生短路时,支路空气断路器未动作,越级到蓄电池总保险熔断一次;充电装置控制插件等6次。

直流系统缺陷主要原因有:一是高频开关模块缺陷率高,影响设备运行。

二是蓄电池缺陷严重,包括电池开路、容量崩溃、端电压低、漏液等。

三是监控装置缺陷频繁,包括控制失灵、控制精度差等,严重影响蓄电池质量和寿命。

四是充电装置自身缺陷多,包括硅整流损坏造成直流失压、阀控蓄电池配相控充电机其稳压稳流精度满足不了要求、充电装置死机、防雷抗干扰能力差、降压单元或其它元件损坏等。

五是绝缘检查装置运行可靠性差,包括死机、选线不正确、报警失灵、装置损坏等。

三:直流母线接线方式:1、直流系统运行一般规定:(1)、220kv变电站一般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方式,110kv 变电站一般采用单母线接线方式。

直流成环回路两个供电开关只允许合一个,因为母联开关在断开时,若两个开关全在合位就充当母联开关,其开关容量小,线型面积小,又不符合分段运行的规定。

直流成环回路分段开关的物理位置要清楚,需要成环时应先合上母联开关再断开直流屏上的另一个馈线开关。

(2)、每段直流馈线母线不能没有蓄电池供电。

(3)、充电机不能并列运行。

(4)、正常情况下,母联开关应在断开位置。

(5)、绝缘检查装置、电压检查装置始终在运行状态。

(6)、投入充电机时先从交流再到直流。

停电时顺序相反。

(7)、母线并列时首先断开一台充电机,投入母联开关,在断开检修蓄电池。

(8)、母线由并列转入分段时首先合上检修蓄电池,断开母联开关,再投入充电机。

2、直流母线接线方式举例1(王段):(1)、本接线方式绝缘检查装置、电压检查装置、闪光装置各两套。

(2)、正常运行方式:1#充电机经qk1供直流母线代蓄电池1运行,直流母线经qk2和降压硅堆供1段直流馈线母线运行(同理2#充电机),qk5、qk6在断开位置。

此接线方式属于负调压。

(3)、1#充电机短时间检修:断开qk1,蓄电池1处于放电状态。

送电时合上qk1。

(4)、1#充电机长时间检修:断开qk1,合上qk5或qk6;送电时断开qk5和qk6,合上qk1。

(5)、蓄电池1检修:断开qk1,合上qk5或qk6,断开蓄电池1保险。

合上开蓄电池1保险,断开qk5和qk6,合上qk1。

(6)、单独对蓄电池1进行充放电试验:断开qk1,合上qk6,断开qk2,蓄电池按照规定电流放电,放电完毕由充电机自动充电至浮充状态。

实验完毕后恢复正常运行方式:断开qk1(此时正在充电方式),合上qk2,断开qk6,合上qk1。

3、直流母线接线方式举例2(南宫):提示:图中从左到右四个硅堆分别为:dn5、dn7、dn8、dn9。

(1)、正常时q7、q8、q11、q12、q13在断开位置。

(2)、1#充电机短时间检修:断开q3、q1,q7应在断开位置,1#蓄电池组处于放电状态。

恢复时合上q1、q3。

(3)、1#充电机长时间检修:断开q3、q1,q7应在断开位置,合上q12、q13(或q11)。

恢复时断开q12、q13(或q11),合上q1、q3。

(4)、蓄电池1检修:断开q3、q1,q7应在断开位置,合上q12、q13(或q11),断开q5。

恢复时合上q5,断开q12、q13(或q11),合上q1、q3。

(5)、单独对蓄电池1进行充放电试验:断开q3、q1,q7应在断开位置,合上q12、q13(或q11),断开q5,合上q1、q7。

恢复时合上q5,断开q12、q13(或q11),合上q1、q3。

断开q7。

(6)、正常情况下dn5、dn6、q9加dn8、q10加dn7保证直流馈线正母线不失电。

(7)、正常情况下q12、q13作为母联开关,q11作为备用母联开关,q12也可以作为q9、q10的备用。

4、直流母线接线方式举例3(金店):(1)、正常运行中,zk7、zk8在断开位置,zk6在合位(因为二极管的隔离作用,理论上认为母线是分段的)(2)、zk1、zk2在母线位置,zk5在断开位置,zk3、zk3在合位。

(3)、1#充电机检修:断开zk1。

(4)、1#蓄电池检修:断开zk1、zk3。

(5)、单独对蓄电池1进行充放电试验:zk1在电池位置,断开zk3。

5、直流母线接线方式举例3(隆尧):(1)、zk3、zk4是两个会为备用的母联开关。

(2)、3#机可对1#电池单独充放电,2#电池则不能。

四、蓄电池运行状态及注意事项(1)、蓄电池组正常运行再浮充状态,电池亏电或在厂家规定的周期进行均充。

(2)、蓄电池浮充电压25℃时2.23伏,均充2.35伏。

(3)、充电机运行在自动程序中,但必须监视蓄电池的单体电压、外观(爬碱、鼓肚),控制蓄电池室温度(25℃)。

(4)、蓄电池保险熔断发出信号后,应将母联开管立即合上(此时充电机短时并列),然后断开为本蓄电池组充电的充电机,然后对电池检查。

(5)、虽然有蓄电池巡检装置,但每天要测量单体电压。

(6)、蓄电池短路会出现电压下降,甚至出现零值瓶。

(7)、蓄电池断路时其端电压高于正常值,电压值视断路程度而不同。

(8)、蓄电池过充危害较大,鼓肚爆炸。

(9)、极柱接触不良易烧断。

五、充电机运行状态及注意事项(1)、直流系统主回路开关应当在正常位置,各站有所不同。

(2)、所有监控器应在开启状态。

(3)、主辅硅链正常在自动状态,当其不能满足直流母线要求时可将其置于合适的手动挡位,双硅链只调整一个即可。

(4)、微机监控器内有一套绝缘检查装置,但不能选线,每段母线各有一套绝缘检查装置可选线,大部分站每段母线各有一套绝缘检查继电器但不可选线。

(5)、隆尧站绝缘检查开关0位时微机监控器内绝缘检查装置起作用,每段母线绝缘检查装置起作用。

1位1#绝缘检查装置起作用。

2位微机监控器内绝缘检查装置不起作用。

3位2#绝缘检查装置起作用。

绝缘检查继电器永远起作用。

(6)、充电机受温度影响,518产品尤其突出。

(7)、监控器有时误报信息,可短时关掉其电源,但不能频繁关停机,否则易烧显示屏。

(8)、每段直流馈线母线保证一个备用模块。

六、直流系统接地查找1、直流系统接地查找一般原则(1)、“直流接地”信号发出后,可通过直流屏监控器和绝缘检查装置找出接地支路号及接地状态,支路号的排列大都是按直流馈线屏馈线开关从上至下或从左到右的顺序,绝缘检查装置还可以显示接地电阻(接地电阻小于15-20千欧时报警),判断接地程度,可通过绝缘检查开关判断正对地、负对地电压,判断接地程度。

有时绝缘检查装置判断不出支路只报“直流母线接地”,此时有可能直流母线接地,也可能是支路接地。

(2)、直流接地信号发出后,必须停止二次回路上的工作,值班员应详细询问情况,及时纠正修试人员的不规范行为。

(3)、利用万用表测量正对地、负对地电压,核对绝缘检查装置的准确性。

万用表必须是高内阻的,2000欧/伏,否则会造成另一点接地。

(4)、试拉变电站事故照明回路。

(5)、试拉检修间直流电源回路。

(6)、试拉380伏配电直流电源回路。

(7)、试拉通讯远动电源回路。

(8)、解列蓄电池。

(9)、解列充电机。

(10)、1段母线负荷倒至2段母线,判断1段母线是否接地。

(11)、使用接地查找仪对控制、保护、信号回路逐一查找。

2、查找接地举例1(金店)(1)、本站事故照明正常有交流供电,g1、g2、g3合位(2)、交流失电后启动2c、3c继电器事故照明回路有直流供电。

(3)、断开110保护小间。

(4)、断开220保护小间。

(5)、断开g3。

(6)断开g2。

(7)断开直流馈线屏事故照明开关。

(8)、直流接地查找必须清楚回路,从末级断电逐级排除判断。

3、查找接地举例2(金店110直流储能回路)(1)、zk1、zk2在合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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