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区规划技术经济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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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规划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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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解释日照间距:前后两排房屋之间,为保证后排住宅能在规定的时日获得所需的日照量而必须保持的距离。

绿地率:居住区用地围各类绿地的总和占居住区用地的比率(%)。

绿地应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即道路红线的绿地),不应包括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

容积率:又称建筑面积毛密度,是指一个小区的地上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

竖向设计:只为了满足规划区道路交通、地面排水、建筑布置和城市景观等方面的综合要求,对自然地形进行利用和改造,确定坡度、控制高程和平衡土方等进行的规划设计,包括道路竖向设计与场地竖向设计。

雷德朋系统:即人车分行的道路系统,这种系统由车行与步行两套独立的道路系统组成,首次在美国的雷德朋小区规划中采用并实施。

城市居住区:一个城市中住房集中,并设有一定数量及相应规模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地区,是一个在一定地域围为居民提供居住,游憩和日常生活服务的社区,由若干居住小区或若干居住组团组成。

公共绿地:是满足规定的日照要求,适合于安排游憩活动设施的、供居民共享的游憩绿地,应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和组团绿地及其它块状带状绿地等,其中包括儿童游戏场地、青少年和成年人的活动和休息场地。

道路红线:规划的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边界线。

[建筑小品:建筑小品是指既有功能要求,又具有点缀、装饰和美化作用的、从属于某筑空间环境的小体量建筑、游憩观赏设施和指示性标志物等的统称。

建筑面积毛密度:又称容积率,是指一个小区的地上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

居住组团:由若干栋住宅组合而成,不为小区道路穿越的地块,设为居民服务的最基本的管理服务设施和庭院,是构成居住小区的基本单位。

二.单选题1.居住区级商业中心属于哪类用地(C)A.RB.C2C.R2D.R32.关于高层住宅的描述不正确的事(B)A.可提高容积率,节约城市用地B.每层户数超过3户时,要设2部电梯C.高层住宅的高度参考防火云梯高度而定D.高层住宅与周围建筑的间距是根据其高度和耐火等级而定的3.在我国炎热地区的建筑适宜朝向依次是(C)A.南向、东向、西向、北向B.南偏东30°或南偏西15°以、南向、北向、东向、西向C.南向、南偏东30°或南偏西15°以、东向、北向、西向D.东偏南45°与南偏西15°以、南向、东向、北向、西向4.以下选项中,应是坡地住宅规划设计所要考虑的最主要的条件是(D)A.朝向B.通风C.采光D.地形5.根据居住用地性质、功能、结合自然地形,可将地面规划为三种形式,分别是(D)A.平坡、台地、台阶B.台地、台阶、混合C.混合、平坡、台地D.台阶、平坡、混合6.为了便于场地排水,场地最小坡度和最大坡度分别为(D)A.3%、8%B.0.5%,8%C.0.3%,15%D.0.3%,8%7.当工程管线交叉敷设时,自地表面向下的排列顺序宜为(B)A.电力、给水、热力、煤气、雨水排水管线、污水排水管线B.电力、热力、燃气、给水、雨水排水管线、污水排水管线C.电力、燃气、热力、给水、雨水排水管线、污水排水管线D.污水排水管线、雨水排水管线、电力、热力、燃气、给水8.居住区工程管线规划应结合居住区道路网规划,宜采用(A)A.地下敷设B.架空敷设C.网状敷设D.平行敷设9.对工程管辖干线综合管沟的敷设时,应将其设置在(C)下面A.人行道B.非机动车道C.机动车道D.绿化草坪带10.下列措施中,会减弱建筑物的保温功能的措施是(B)A.加大建筑的进深B.增加外墙长度C.增加外墙厚度D.建筑朝向尽可能南向11.为使建筑产生活跃,醒目的气氛,富有活力,常采用(C)手法A.变形B.呼应C.对比D.重复12.居住区竖向规划中,广场兼停车场的适用坡度以及绿地的适用坡度的正确选择应是(B)A.0.2~0.3%;0.5~1.0%B.0.2~0.5%;0.5~1.0%C.0.2~0.5%;0.8~1.5%D.0.1~0.5%;0.5~1.0%13.中小学南向的普通教室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时间不应小于(D)A.4.0hB.3.0hC.2.5hD.2.0h14.住宅进深在(A)时,每增加1米,每公顷可增加建筑面积()A.11米以下;1000m2B.12米以下;1200m2C.13米以下;1300m2D.14米以下;1300m215.住宅区容积率是指(A)A.住宅区总建筑面积/住宅区总用地面积B.住宅区住宅总建筑面积/住宅区总用地面积C.住宅区住宅总建筑面积/住宅区住宅建筑总用地面积D.住宅区总建筑面积/住宅区住宅建筑总用地面积16.居住区道路机动车道最大纵坡为(),但坡长不能超过(B)A.8.0%、50B.8.0%、20C.3.0%、20D.3.0%、5017.起居室布置家具的墙面长度应大于多少(C)A.2.4mB.2.7mC.3.0mD.3.3m18.下列哪一项不是确定公共建筑通道宽度与长度的主要因素(C)A.空间感受B.功能需要C.通道两侧门洞的数量D.防火规定19.主要供残疾人使用的走道设计,以下哪一项符合规要求(B)A.宽度不应小于1.2mB.两侧应设扶手C.地面不得有高差D.两侧墙面应设高0.65m的护墙板20.老年人建筑层数为几层时应设电梯(C)A.2层B.3层C.4层D.5层1.公共建筑在进行功能分区时,主要考虑(C)方面之间的联系A.空间的“主”与“次”、空间的“闹”与“静”、空间的“大”与“小”B.空间的“主”与“次”、空间联系的“”与“外”、空间的“大”与“小”C.空间的“主”与“次”、空间的“闹”与“静”、空间联系的“”与“外”D.空间的“大”与“小”、空间的“闹”与“静”、空间联系的“”与“外”2.下列关于公共建筑群体组合的说法中不妥的是(C)A.在群体建筑造型处理上,结合周围环境特点,运用各种形式类美的规律,按照一定的设计意图,创造出完整统一的室外空间组合B.运用绿化及各种建筑的手段丰富群体空间,取得多样化的室外空间效果C.采用分散式布局是公共建筑全体组合的最优方法D.要从建筑群的使用性质出发,着重分析相互关系,加以合理分区,运用道路广场等交通联系手段加以组织,使总体布局联系方便3.多层住宅区的规划设计中,当单幢住宅的宽度超过(B)m时,应设置消防通道A.80B.160C.120D.1504.一般来说,空间是指(B)A.由点、线、面占据、扩展或围台而成的三度虚体B. 由点、线、面、体占据、扩展或围台而成的三度虚体C.与时间相对的一种物质概念D.一个地方所占据的体积5.把社区分为居住社区和精神社区的分类方法是(B)A.从历史发展角度分类B.从空间特征角度分类C.从社区结构和特点角度分类D.从社区生活方式角度分类6.根据社区结构和特点把社区分为(A)A.农村社区和城市社区B.流动性社区和村舍式社区C.居住社区和活动社区D.流动性社区和汇集式社区7.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规定,居住用地人均指标为()m2,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为(),下列选项正确的为(C)A.14~24,16~25%B.16~26,18%~30%C.18~28,20%~32%D.20~30,22%~35%8.居住区人行道最小宽度不得小于(C)A.3.0mB.2.0mC.1.5mD.1.0m9.中国古代居民多以(C)为主,这种情况对居住区的布局形态影响极大A.家族聚居,并采用木结构的低层院落式住宅B.木结构低层院落围合形成城市广场、院落等公共活动中心C.里坊制为居住单位D.“天人合一”、“相天法地”10.下面哪项容不是居住用地选择的必要因素(C)A.有良好的自然条件B.与工业保持环保距离,靠近就业区C.符合居民生活行为规律的设施D.依托现有城区,充分利用原有设施11.居住区级配套公建的合理服务半径为(A)A.800~1000mB.500~700mC.400~500mD.150~200m12.宅间小路用地面积计入到下列哪一项(A)A.住宅用地B.公共设施用地C.道路用地D.公共绿地13.居住区组团绿地的设置,应满足有不少于一下哪项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围之外的要求(B)A.1/2B.1/3C.2/3D.1/414.中高层住宅是指(A)A.7~9层住宅B.10~11层住宅C.11~12层住宅D.12~16层住宅15.小区主要道路至少应设两个出入口,机动车出人口间距不应小于多少米及人行出入口间距不宜超过多少米(A)A.150m、80mB.200m、80mC.180m、70mD.160m、80m16.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有环形的消防车道,当设环形车道有苦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尺寸不宜小于(),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宜小于()。

居住区规划原理课程第一节 居住区规划指标

居住区规划原理课程第一节  居住区规划指标
第八章 规划指标与设计成果
第一节 居住区规划指标 第二节 居住区规划设计的内容与成果
第一节 居住区规划指标
居住区规划指标分为两大类: 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用地平衡指标
一、居住区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居住区综合技术经济指标的项目应包括必要 指标和可选用指标两类,其项目及计量单位 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93)(2002年版)的规定。 (见下表10-1-1)
L≥1.5L2
L≥1.5L2 L≥1.5L2
L ≥ 50m
L≥ 30m L ≥ 50m
S1 ≥1800 ㎡ S1 ≥500 ㎡ S1 ≥1200 ㎡
S21 ≥1000 ㎡ S2 ≥2000 ㎡ S2 ≥600 ㎡ S2 ≥1400 ㎡
注:L——南北两楼正面间距(m); L2——当地住宅的标准日照间距(m); S1——北侧为多层楼的组团绿地面积(㎡); S2——北侧为高层楼的组团绿地面积(㎡)。
3、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范围的确定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一般称公建用地,是与居住 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 设施的用地,应包括建筑基底占地及其所属场院、 绿地和配建停车场等。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一般按其所属用地范围的实际界 线来划定。
(1)当有明确用地界限的公共服务设施按基地界 限划定;
(2)居住区(级)道路,按红线宽度计算; (3)小区路、组团路,按路面宽度计算。当小区
路设有人行便道时,人行便道计入道路用地面积; (4)居民汽车停放场地,按实际占地面积计算; (5)宅间小路不计入道路用地面积。
7、其他用地面积的确定:
其他用地——指规划范围内除居住区用地 外的各种用地,应包括非直接为本区居民 配建的道路用地、其他单位用地、保留的 自然村或不可建设用地等。

居住区规划技术经济指标

居住区规划技术经济指标

技术经济指标技术经济学研究的是从劳动消耗和提高经济效益的观点来评价技术活动。

建筑技术经济就是对建筑产品的技术方案(包括投资方案、工程设计、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和技术政策)进行技术与经济的分析、计算、比较和评价。

从中选出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的最优方案,为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建筑技术经济评价指标是对设计质量优劣和设计方案的先进性、科学性、合理性、经济性的评价的项目指标。

由于影响设计方案和设计质量的因素繁多,而且不少因素对方案优劣起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建筑技术经济评价指标多以一组指标来评价,这成组的指标也叫指标体系。

建设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指标,按要求可分为几大类。

1.按指标的范围,可分为综合指标和局部指标。

2按指标的表现形式,可分为实物(使用价值)指标和货币指标(价值)。

3.按指标的应用,可分为建设指标和使用指标。

4.按指标的性质,可分为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

居住区综合技术经济指标居住区综合技术经济指标是针对居住区规划设计的技术经济评估项目。

技术经济指标项目中每一项都有针对性地评价和反映着某些方面的控制作用和使用意义,每一项都是居住区整体居住水平的反映,居住区规划设计、方案评价、使用评估都要通过这每一项指标来表达。

另外,技术经济指标项目不是孤立地起作用,而是相互起制约作用。

评价或优化规划方案时,应综合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整体地、综合性地评价和优化。

还有居住区规划设计方案的评价和优化结果,不仅仅取决于综合技术经济指标系列,还要看规划方案的功能合理性,布局创新的科学性,环境质量的保证度等物质和精神方面的水平。

也就是说同样的综合技术经济指标系列条件下,可能会出现几个方案。

要善于运用这些指标系列,评价出优秀方案。

居住区规划总用地居住区规划总用地范围应根据国家现行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来确定:1.当规划总用地周界为城市道路、居住区(级)道路、小区路或自然分界线时,用地范围划至道路中心线或自然分界线。

2.当规划总用地与其它用地相邻,用地范围划至双方用地的交界处。

GB50180-93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16年版)

GB50180-93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16年版)
表1.0.3居住区分级控制规模
1
居住区
小区
组团
一_ -一一一
户數(户)
10000-16000
3000—5000|
300〜1000
人口(人)
30000-50000
10000〜15000
1000^3000
1.0.3a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形式可采用居住区-小区-組团、居住 区-组团、小区-组团及独立式组团等多种类型。
前 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94号文件《关于印发“一九九八 年工程建设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要求,对现行国家标 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进行局部修订。
本次规范修订主要包括以下凡个方面:增补老年人设施和停 车场(库)的内容;对分级控制规模、指标体系和公共服务设施 的部分内容进行了适当调整,进一步调整完善住宅日照间距的有 关规定;与相关规范或标准协调,加强了措辞的严谨性。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技 术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员:涂英时、吴晟、刘燕辉、杨振华、赵文凯、 张播。
其他参加工作人员:刘国园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
'建标[1993]542 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7) 250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 冇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 会审,现批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 - 93为强 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起执行。
现批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 - 93(2002 年版)局部修订的条文,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局部修订的条文及具体内容,将刊登在我部有关网站和近期 岀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居住区各项用地界线划定的技术性规定

居住区各项用地界线划定的技术性规定

居住区各项用地界线划定的技术性规定1 居住区以道路为界线。

属于城市干道以干道红线为界,属居住区以道路中心线为界,属公路以公路红线为界2 与其他用地相邻时以用地边线为界3与天然障碍物或人工障碍物想毗邻的以障碍物地点边线为界4 居住区内的非居住区用地或居住区级以上的公共设施用地应扣除二.住宅用地范围的确定1 以居住区内部道路红线为界,宅前宅后小路属于住宅用地2 住宅临公共绿地设有道路或其他明确界限时,在宅前宅后通常以住宅高度的1/2计算,在两侧一般按3-6米计算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范围确定1 一般明确划分的按基地界限划定未明确划分的按建筑物基地占用土地及建筑物四周所需要利用的土地划定界线。

四道路用地范围确定1 城市道路不计入居住区的道路用地2居住区道路作为居住区用地界线时,以道路红线宽度的一半计算3小区道路和住宅组团道路按道路路面宽度计算4公共停车场、回车场以设计的占地面计入道路用地,宅前宅后小路不计入道路用地属于住宅用地5 公建用地界线外的人行道或车行道按道路用地计算,属于公共建筑专用的道路不计入道路用地。

五公共绿地范围的确定1公共绿地指规划中确定的记住去公园,小区公园和住宅组团绿地,不包括满足日照要求的住宅间距之内的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非居住区范围内的绿地2组团绿地的用地界线的划定居住区规划主要经济技术指标1 建筑面积=主要使用面积+辅助使用面积+结构面积2 建筑密度=住宅公共服务设施和其他建筑物基地面积的总和/建筑基地总面积*100%3建筑面积密度又称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总建筑用地面积日照1 住宅正面间距应按照标准确定的不同方位的日照建筑数来控制,也可用不同方位的间距折减系数来换算2 住宅侧面间距,调试住宅、多层住宅之间不能小于六米,高层与小高层。

、多层住宅间不能小于13米。

还需考虑室外活动场地的日照,建议布置住宅上下左右要错开,以获得更多日照活动场地。

通风(朝向要注意住宅群体的通风与防风)噪音控制与防治(主要来源有道路交通噪音、临近工业区噪音、人群活动噪音在小区规划设计中采取的对住宅群体噪音进行防治的措施1 利用临街建筑防治噪音2 利用绿化防治噪音(隔音绿窗、块状带状绿地、沿小区周围简历绿篱3利用地形防治噪音4利用室内的功能空间的饿布置防治噪音(临街一侧布置厨房、卫生间而起居室、卧室设置在另一侧)道路类型、分级和规划要求按功能分:机动车到和非机动车道按规划等级分:小区道路、组团道路、宅间道路、园路(含入户道路)按材质分:柏油沥青道路、混凝土道路、花砖面道路(釉面砖、陶瓷面砖、透水花砖路面、粘砖路面)、天然石材面(碎石、卵石、沙石路面)、沙土路、木质路、合成树脂路(人工草皮路、弹性橡胶路、合成树脂路)消防通道:一般设消防通道包括明面的和隐形的无障碍通道小区道路分级小区道路:宽度6-9米,同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需敷设供热气管线的不宜小于14米,五供热管线不宜小于10米组团道路:宽3-5米,同建筑控制线间的宽度,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8米。

控制性详细规划 居住区用地平衡表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与分析

控制性详细规划 居住区用地平衡表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与分析

控制性详细规划居住区用地平衡表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与分析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定义、内容、成果、审批一.定义,内容:控制详细规划是城市规划管理和综合开发、土地有偿使用的依据。

主要内容包括:详细确定规划地区各类用地的界限和使用范围,提出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的控制指标:规定各类用地适建、不适建、有条件可建的建筑类型,规划交通出入口方位、建筑后退红线等;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坐标和标高;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的用地界限;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细则。

这一阶段的城市景观、形象设计主要依照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的景观设计要求,提出各项景观建设标准和用于景观设计的各项控制指标,指导下一阶段景观设计。

二.成果:(一)位置图。

图纸比例不限;(二)用地现状图。

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分类画出各类用地范围(分至小类),标绘建筑物现状、人口分布现状,市政公用设施现状,必要时分别绘制;(三)土地使用规划图。

图纸比例同现状图,画出规划各类使用性质用地的范围;(四)地块划分编号图。

图纸比例1/5000,标明地块划分界线及编号(和本文中控制指标相对应);(五)各地块控制性性详细规划图。

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图纸标绘以下内容:1.规划各地块的界线,标注主要指标;2.规划保留建筑;3.公共设施位置;4.道路(包括主、次干道、支路)走向、线型、断面,主要控制点坐标、标高;5.停车场和其他交通设施用地界线;(必要时4、5两项可单独绘制)。

(六)各项工程管线规划图。

标绘各类工程管网平面位置、管径、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三.审批:应该由市人民政府审批。

编制分区规划的城市的详细规划,除重要的详细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审批外,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61.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指标体系确定的意义、如何确定、要考虑哪些因素、这些因素之间的关系规定性指标: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泊车位及配套服务设施,绿地率,交通出入口方位。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总建筑面积简介:指在建设用地范围内单栋或多栋建筑物地面以上及地面以下各层建筑面积之总和。

简单的说:就是建筑物各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总和。

计算方法在住宅建筑中,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和方法是:(1) 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住宅如内部带有部分楼层(如阁楼)也应计算建筑面积。

(2) 多层或高层住宅建筑的建筑面积,是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其底层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或二层以上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 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及相应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4) 用深基础做地下架空层加以利用,层高超2.2米的,按架空层外围的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5) 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大厅内回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 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和附墙囱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设面积。

(7) 住宅建筑内的技术层(放置各种设备和修理养护用),层高超过2.2米的,按技术层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8) 独立柱雨蓬,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多柱雨蓬,按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9) 突出房屋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0) 两个建筑物之间有顶盖的架空通廊,按通廊的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无顶盖的架空通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2、建筑占地面积互匡E] 建筑占地面积有几种计算方式:1,建筑占地的地下(埋在地中)看不见部份,2,竖直墙的外围地面肉眼看见部份,3,整个建筑物竖直向地面投影范围部份。

到目前为止,到底采用那种方案较为实用,较为真实地在实际中运用,在学术界引起争议,在民间也引岀不少答案,变成持久性争议的话题。

一般来说,采用整个建筑物竖直向地面投影范围部份的计算方式比较通俗。

居住区规划中的技术经济指标分析与计算

居住区规划中的技术经济指标分析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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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几个典型经济指标的计算举例
1.住宅平均层数:
2.住宅建筑净密度 3.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
三、住宅建筑净密度和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 的控制指标
1.住宅建筑精密度最大控制指标: 平均层数与建筑密度关系密切,是基本数 据,属必要指标。对住宅建筑精密度指标来说, 住宅建筑精密度越大,即住宅建筑基地占地面积 的比重越高。 2.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住宅容积率)最大控制指 标 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是决定居住区居住密 度的重要指标,是一个实用性强、习惯上也是控 制居住区环境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必要指 标。
居住区规划中的技术经济指标分析与计算
施浩
一、居住区的技术经济指标包括的内容


Hale Waihona Puke
居住区居住户数、人数。 居住区总建筑面积、住宅总面积。 住宅平均层数。 住宅建筑净密度。 住宅建筑套密度(毛)(净)。 住宅建筑面积毛密度。 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 建筑面积毛咪度。 建筑密度。 绿地率。 人口毛密度。 人口净密度。 拆建比。 停车率。 地面停车率。 高层住宅。 中高层住宅。

居住区规划设计说明

居住区规划设计说明

居住区规划设计说明一、总体概述基地西侧、东侧为住宅区,北侧为田地,南侧则为河流。

东侧及南北侧均为城市主干道,30m宽.规划用地约15公顷.本项目的目标是建成一个环境优美,造型新颖,设施完善,设备齐全,使用方便的中高等档次的居住小区。

此方案共有居住建筑总计51栋,其中高层17栋,小高层14栋,多层20栋。

会所2个,小学1所,幼儿园1所。

其中东南步行入口处为商业街,向西、向北皆设有沿街商铺.二、总体构思本规划设计旨在面向未来、面向大众、创造一个布局合理、配套齐全、环境优美的新型居住小区,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充分结合起来。

(1)、通过设计丰富的住宅类型及富有现代气息的建筑立面造型,更好地契合了当今时代人们得需求,创造了现代化风格的居住小区。

(2)、设计了流畅而经济实用的贯通式小区主道路系统,在汽车驶入小区后,能就近地停靠,使小区内部靠近中心的道路做到了“人车分流”,保证了小区内部中心区的人流的安全与便捷。

小区路及宅间小尽量做到流畅且方便使用,以满足人们对于小区内部的步行的要求。

三、设计构思说明1、总体布局本居住小区用地布局的分布主要为:住宅用地、公共建筑用地、道路用地、绿化用地。

小区主干道以及中心绿地把小区分为六个大组团,每个大组团围绕中心绿地进行布置2、规划结构根据用地现状条件和规划用地布局,结合道路系统结构,小区分为六个大组团,每个大组团中的小组团围绕组团景观节点布置。

3、道路交通组织本小区共设有4个主要出入口,其中三个车行出入口,一个步行出入口,满足了小区居民的就近进出。

考虑到小区内主要人流方便乘车,南、北、东面各有一个车行出入口。

道路网大致设置为S型,整体上看小区路网结构丰富活泼,充满变化。

小区道路分为三级:小区干道路宽10米,为方便小区居民的晨练,散步和出行要求。

;组团级道路路宽4-5米,满足了内部的一些日常出行,地面停车位主要布置在这片区域。

宅间路宽2-3米,造型多变,活泼生动,与周边环境及建筑很好的结合在一起。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方案》GB50180_93[2016版]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方案》GB50180_93[2016版]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36879 50180-93(2016 年版)目录1 总则2 术语、代号3 用地与建筑4 规划布局与空间环境5 住宅6 公共服务设施7 绿地8 道路9 竖向10 管线综合11 综合技术经济指标附录A 附图及附表附录B 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附录A 附图及附表1 总则1总则1.0.1 为确保居民基本的居住生活环境,经济、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和空间,提高居住区的规划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

1.0.3 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

各级标准控制规模,应符合表 1.0.3 的规定。

1.0.4a 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形式可采用居住区- 小区- 组团、居住区- 组团、小区-组团及独立式组团等多种类型。

1.0.5 居住区的配建设施,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

其配建设施的面积总指标,可根据规划布局形式统一安排、灵活使用。

1.0.6 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1.0.5.1 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1.0.5.2 符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1.0.5.3 符合所在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民族习俗和传统风貌,气候特点与环境条件;1.0.5.3a 符合低影响开发的建设要求,充分利用河湖水域,促进雨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1.0.5.4 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安全、卫生、方便、舒适和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1.0.5.5 为老年人、残疾人的生活和社会活动提供条件;1.0.5.6 为工业化生产、机械化施工和建筑群体、空间环境多样化创造条件;1.0.5.7 为商品化经营、社会化管理及分期实施创造条件;1.0.5.8 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和环境三方面的综合效益。

1.0.7 居住区规划设计除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居住区规划的主要内容及居住区规划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居住区规划的主要内容及居住区规划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五)居住区内静态交通的组织 1、自行车存车设施的规划布置 2、小汽车存车设施的规划布置
居住区道路和交通的规划布置
六、居住区绿地的规划布置 1)居住区绿地的功能
改善小区气候、净化空气、遮荫、隔声、防风、防尘、杀菌、防病,提供室 外活动场地,美化居住环境等。
2)居住区绿地的组成和标准 3)居住区道路系统的基本形式
居住区规划的主要内容
❖居住区规划的任务
❖居住区的组成、规模和规划结构
居住区规划的任务与编制
❖居住区的规划设计 1) 基本原居则住和区的基组本成要规求模与规模结构
2) 3)
住公宅共及建居其筑住用及区的地用规的地划规的设划规计布划置布置
4) 居住区道路和交通的规划布置
5) 居住区绿地的规划布置
6) 居住区外部环境的规划设计
❖3、安全要求: 必须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灾害进行分析,并按有 关规定,对建筑的防火、防震、安全间距、安全疏散场地、人防 的地下构筑物等作必要的安排,使居住区规划能有利于防止灾害 发生和减少其危害程度。
❖4、经济要求 ❖5、美观要求
住宅及其用地的规划布置
❖ 住宅的规划布置 其规划布置应建立在建筑群体组合的基础上,与居住用地的总体规划
设在住宅或其它建筑底层、独立设置
3、基层公设及其用地的规划布置 1)居住小区级公服设施及其用地的规划布置 商服设施、儿童教育设施 2)居住组团级公服设施的规划布置 幼托、小商店的规划布置
居住区公服设施及其用地的规划布置
4、居住区公服设施的建设步骤 1)居住区级公服设施的建设步骤 应与住宅建设的步骤一致。 两种方式: a) 按规划预留用地,分期建造,逐步实现――对建设期限较长的居住区 b) 按规划预留用地,待到一定人口规模时,一次基本建成――适于建设

住宅区规划设计的技术经济指标

住宅区规划设计的技术经济指标
70-80
公建用地
15-25
12-22
6-12
道路用地
10-18
9-17
7-15
公共绿地
7.5-18
5-15
3-6
居住区用地
100
100
100
11-1 规划用地平衡表
11-1 规划用地平衡表
02
03
04
05
06
08
09
10
11-1 规划用地平衡表
11-1 规划用地平衡表
(2 )住宅用地范围
——与公共建筑相邻时,以公建用地为界
11-2 技术经济指标
11-1 规划用地平衡表 11-2 技术经济指标
11-1-1 规划用地平衡表
项目
数值 (ha)
比重 (%)
人均面积 (m2/人)
居住区用地
其中
住宅用地
公建用地
道路用地
公共绿地
其他用地
注:其他用地是指在居住区范围内不属于居住区的用地,如市级以上的公共建筑、工厂、单位等用地,以及不适于建筑的用地,包括住宅区工业用地。
11-1 规划用地平衡表
11-1-3 住宅区各类用地的划分 (4 )公共绿地 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街心绿地、林荫道与活动场地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 (1) 居住户数(户、套) (2)居住人数(人) (3)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4)住宅平均层数 = 住宅总建筑面积 / 住宅基底总面积(层) (5)人口密度 = 规划人口数量 / 居住用地面积(人/ha) (6)建筑面积密度(毛密度、净密度) = 建筑面积 / (居住)用地面积 (7)建筑密度(毛密度、净密度) = 建筑基底面积 / (居住)用地面积(%) (8)停车泊位(停车率、地面停车率)(个) (9)绿地率 = 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占与居住用地总面积的比例(%Leabharlann 11-1 规划用地平衡表

规划设计方案中各种经济技术指标计算规则

规划设计方案中各种经济技术指标计算规则

规划设计方案中各种经济技术指标计算规则1、建筑占地面积计算:参照国家有关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和有关规范计算(1)单层、多层及以上建筑物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2)地下室、半地下室等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等)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3)有柱雨篷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独立柱的雨逢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4)有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R单排柱、独立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5)建筑物墙外有顶盖和柱的走廊、檐廊按柱的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二层以上建筑物出挑形成走廊、檐廊的按上述原则计算,未形成的不计算。

(6)穿过建筑物的通道或两个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通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7)两个建筑物间无顶盖的架空通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8)有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按其柱或围护结构外围投影面积计算;突出墙外的门斗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9)室外楼梯按其投影面积计算。

以下部分不计入建筑占地面积:(1)无顶盖的花架等建筑小品不计算。

(2)亭、独立烟囱、烟道、油罐、水塔、贮油(水)池、贮仓、圆库等建、构筑物不计算。

(3)城市公共通道不计算。

(4)骑楼不计算。

2、建筑面积计算:按国家有关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划计算:(1)对高度为2.2m以下(含2.2m)的设备层不计算建筑面积。

对设备层兼作避难层的,其高度可适当放宽,由福州市城市规划局核定(2)根据福州市实际情况,参照国家有关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高度为2.5m 以下(含2.5m)的架空层(作为停车库等用途的),可不计算建筑面积。

(3)封闭阳台、挑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3、绿地面积的计算:(1)公共绿地包括各级中心绿地、河、湖畔绿地和其它带状、块状绿地,同时满足宽度不小于8m,面积不少于400㎡。

(2)中心绿地与宅旁(宅间)绿地的主要区别为: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绿地面积在规定建筑间距范围之外。

2021年《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版

2021年《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版

2021年《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版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

2.0.2小区居住区的一级划分,一般为几十至几百户,由若干个楼栋或住宅组成,配备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

2.0.3组团居住区的二级划分,由若干个小区或楼栋组成,配备更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

2.0.4居住户数指某一居住区内的住户数量。

2.0.5人口规模指某一居住区内的常住人口数量。

2.0.6绿地率指居住区内绿地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2.0.7建筑密度指居住区内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值。

2.0.8容积率指居住区内建筑总体积与用地面积的比值。

2.0.9建筑高度限制指居住区内建筑物的最高高度限制。

2.0.10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比例指居住区内公共服务设施面积与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的比值。

2.0.11居住区规划设计代号指居住区规划设计的代号或编号。

用地与建筑3用地与建筑3.0.1居住区的用地性质应为住宅用地,建筑物应为住宅建筑。

其中可配建有公共服务设施和商业、办公等建筑。

3.0.2居住区的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高度限制等指标。

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形式,综合考虑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居住区的地形地貌、气候条件、环境质量、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比例等因素确定。

3.0.3居住区内的建筑物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并应按照安全、经济、美观、舒适的原则设计和建造。

3.0.4居住区内的建筑物应充分考虑防火、防盗、防震、防水、防潮等安全防护措施。

3.0.5居住区内的建筑物应符合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的要求,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规划布局与空间环境4规划布局与空间环境4.0.1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综合考虑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地形地貌、交通条件、环境质量等因素,采取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创造舒适、安全、方便、美观的居住环境。

4.0.2居住区的空间环境应充分考虑采光、通风、日照、景观绿化等因素,创造宜居的生活环境。

[生活]居住区用地平衡表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生活]居住区用地平衡表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居住区用地平衡表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与分析居住区规划技术经济分析:(或指标分析)一、用地平衡表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与分析1、平衡表(用地)的内容和用地计算住宅区总用地住宅区用地界线一般情况下按以下三总情况予以确定:1、天然障碍的边界,指河流、水面、陡坎等边界线;2、人工设施的边界,指围墙、场地边缘和道路的红线或中心线;3、其他人为划定的界线。

对天然障碍除道路外的人工设施一般均算至边界,对周围或区内现有的道路用地究竟是哪种情况来划归要根据道路与该住宅区关系来确定,可参照居住区的分级标准来进行。

当确定居住区的用地界线时,不论是在居住区内还是在居住区外城市级的道路均不计入居住区的总用地中(即算至道路红线);居住区级及其居住区级以下道路则全部计入居住区总用地;当确定居住小区的用地界线时,在居住小区外围的居住区级道路计入一半(即算至道路中心线),而在规划的居住小区内部(之间)的居住区级道路则全部计入居住小区总用地,居住小区级及其居住小区以下级道路则全部计入;当确定居住组团的用地时,在居住组团外围的居住小区级道路计入一半(即算至道路中心线),而在规划的居住组团内部(之间)的居住小区级道路则全部计入居住组团总用地,居住组团级及其居住组团以下级道路则全部计入;其他人为划定的界线一般指那些无特殊标识物的界线,如征地线,规划界线等。

住宅建筑用地住宅建筑用地是指包括住宅基底在内的住宅前后左右必不可少的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前后的界线一般以日照间距为基础,各按日照间距的二分之一划定计算;住宅建筑左右的界线一般以消防通道要求为条件,参见第五章“空间”中的“建筑间距”部分。

因此,住宅建筑用地实际上是住宅本身的占地加上住宅前后左右的宅间通道、绿地、住户底层的私院和部分或全部的住宅院落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一般按其所属用地范围的实际线来划定。

当其有明显的界线时(如围墙等),按其界线计算;当其无明显的界线时,应按其实际占用的用地计算;包括建筑后退道路红线的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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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经济指标技术经济学研究的是从劳动消耗和提高经济效益的观点来评价技术活动。

建筑技术经济就是对建筑产品的技术方案(包括投资方案、工程设计、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和技术政策)进行技术与经济的分析、计算、比较和评价。

从中选出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的最优方案,为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建筑技术经济评价指标是对设计质量优劣和设计方案的先进性、科学性、合理性、经济性的评价的项目指标。

由于影响设计方案和设计质量的因素繁多,而且不少因素对方案优劣起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建筑技术经济评价指标多以一组指标来评价,这成组的指标也叫指标体系。

建设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指标,按要求可分为几大类。

1.按指标的范围,可分为综合指标和局部指标。

2按指标的表现形式,可分为实物(使用价值)指标和货币指标(价值)。

3.按指标的应用,可分为建设指标和使用指标。

4.按指标的性质,可分为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

居住区综合技术经济指标居住区综合技术经济指标是针对居住区规划设计的技术经济评估项目。

技术经济指标项目中每一项都有针对性地评价和反映着某些方面的控制作用和使用意义,每一项都是居住区整体居住水平的反映,居住区规划设计、方案评价、使用评估都要通过这每一项指标来表达。

另外,技术经济指标项目不是孤立地起作用,而是相互起制约作用。

评价或优化规划方案时,应综合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整体地、综合性地评价和优化。

还有居住区规划设计方案的评价和优化结果,不仅仅取决于综合技术经济指标系列,还要看规划方案的功能合理性,布局创新的科学性,环境质量的保证度等物质和精神方面的水平。

也就是说同样的综合技术经济指标系列条件下,可能会出现几个方案。

要善于运用这些指标系列,评价出优秀方案。

居住区规划总用地居住区规划总用地范围应根据国家现行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来确定:1.当规划总用地周界为城市道路、居住区(级)道路、小区路或自然分界线时,用地范围划至道路中心线或自然分界线。

2.当规划总用地与其它用地相邻,用地范围划至双方用地的交界处。

底层公建住宅或住宅公建综合楼用地面积底层公建住宅或住宅公建综合楼是集住宅与公共建筑为一体的建筑。

为了方便居民生活,这种建筑处理是居住区规划中经常采用的一种方式。

另外临居住区、居住小区的沿街道一侧,为了丰富沿街立面和扩大服务效益,往往沿街兴建底层公建住宅或者住宅公建综合楼。

这种建筑的用地面积既不同于住宅用地,也不同于公建用地,依据国家现行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的有关规定作如下确定:1.按住宅和公建各占该幢建筑总面积的比例分摊用地,并分别计入住宅用地和公建用地;2.底层公建突出于上部住宅或占有专用场院和因公建需要后退红线的用地,均应计入公建用地。

绿地率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占居住区用地的比率。

绿地应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即道路红线内的绿地),不应包括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

根据国家现行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新区建设绿地率不应低于30%,旧区改造绿地率不宜低于25%。

绿地率是反映居住区园林绿化水平的指标之一,目的是为了能反映绿化的覆盖率,绿地率高,反映绿色植物种植的面积多,在居住区内分布广。

绿化覆盖率不同于绿地率。

绿化覆盖率除绿地面积外,还有树种选择、植物配置形式、树龄等。

绿化覆盖面积是指乔灌木和多年生草本植物的覆盖面积,按植物的垂直投影测算,但由于各地的居住区的地理位置不同,树种比例树龄结构不同,因而绿化覆盖率只能概略性的估算。

绿地面积绿色植被的生态效应已逐渐被人们认识,人们追求绿色,向往大自然,居住区内的外部环境质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绿化、美化居住区外部环境是居住者的追求。

在居住区规划设计中尽可能扩大绿地面积是设计者的社会责任。

为了相对准确地计算绿地面积,相对统一绿地面积的计算方法,国家现行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特作如下规定:1.宅旁(宅间)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绿地边界对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算到路边,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算到便道边,沿居住区路、城市道路则算到红线,距房屋墙脚1.5米,对其它围墙、院墙算到墙脚。

2.道路绿地面积,以道路红线内规划的绿地面积为准进行计算。

3.院落式组团绿地面积计算起止界的规定:绿地边界距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路边为1米;当小区路有人行便道时,算到人行便道边;临城市道路、居住区级道路时算到道路红线;距房屋墙脚1.5米。

4.开敞型院落组团绿地至少有一个面面向小区路,或向建筑控制线宽度不小于10米的组团级主路,并向其开设绿地的主要出入口敞开。

5.其他块状、带状公共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同院落式组团绿地。

沿居住区(级)道路、城市道路的公共绿地算到红线。

居住区用地内道路用地面积居住区内设有居住区道路,居住小区道路,居住组团道路及非公建配建的居民小汽车、单位通勤车等停放场地,这些道路用地面积的计算依据国家现行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的有关规定应如下确定:1.按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的同级道路及其以下各级道路计算用地面积,外用道路不计入;2.居住区(级)道路按红线宽度计算;3.小区路、组团路按路面宽度计算。

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人行便道计入道路用地面积;4.非公建配建的居民小汽车和单位通勤车停放场地,按实际占地面积计算;5.宅间小路不计入道路用地面积。

其他用地居住区规划总用地内的其他用地是指规划范围内除居住区用地以外的各种用地,应包括非直接为本区居民配建的道路用地、其他单位用地、保留的自然村或不可建设用地等。

其他用地面积居住区规划总用地内其他用地面积计算依据国家现行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的有关规定应如下确定:1.规划用地外围的道路算至外围道路的中心线;2.规划用地范围的其他用地,按实际占用面积计算。

城市人口从城市规划的角度来看,城市人口应该是指那些与城市的活动有密切关系的人口,他们常年居住生活在城市的范围内,构成了该城市的社会,是城市经济发展的动力。

他们既是建设的参与者,又都是城市服务的对象;他们依赖城市以生存,又是城市的主人。

居住区规划人口数量居住区内可容纳的人口数量,应根据居住区的具体的环境容量估算。

每个居住区的具体的环境容量的影响因素是个复杂的系统。

为了简化和方便规划设计,一般按照国家现行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以人均居住区用地控制指标与规划总用地相除得到规划人口数量的估算值。

独立的新建厂矿居住区的人口可以按照厂矿在册职工规划总人数进行估算。

而对于城市旧居住区的改造,则应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对旧居住区用地进行合理调整后的用地来估算合理的规划人口数量。

住宅平均层数住宅总建筑面积与住宅基底总面积的比值(层)。

高层住宅比例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与住宅总建筑面积的比率(%)。

人口净密度单位住宅用地上居住的人口数量。

人口毛密度单位居住区用地上居住的人口数量。

住宅建筑套密度(毛)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套数(套/ha)。

住宅建筑套密度(净1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套数(套/ha)。

住宅面积毛密度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m↑2/ha)。

住宅面积净密度也称住宅容积率。

是指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住宅建筑面积(m↑2/ha)或以住宅建筑总面积(万m↑2)与住宅用地面积(万m↑2)的比值表示。

该项指标合理控制的目的,其一是提高单位住宅用地内的住宅面积密度,合理利用土地,充分利用土地。

其二是控制单位用地内的住宅建筑面积密度防止密度过高,产生“拥挤效应”。

为此,国家现行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作出了相应规定,如表2-2所示。

住宅面积净密度是决定居住区居住密度(住宅面积毛密度或人口毛密度)的重要指标。

由于居住区用地中,住宅用地具有一定的比例,因而在一定的住宅用地上,住宅面积净密度高,该居住区的居住密度相应也高,反之,居住密度相应越低。

住宅面积净密度的决定因素主要是住宅层数和决定日照间距的地理纬度与建筑气候区划。

根据我国居住区规划建设中目前存在的问题,该规范只作出了住宅面积净密度最大值的控制指标。

住宅面积净密度最大值的确定依据,一是不同层数住宅在不同建筑气候区别能达到的最大值。

二是考虑居住区基本环境质量要求。

表中的低层、多层与中高层三栏的数值是在对全国140余个居住区的资料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再与理论计算值验核后提出的。

但高层住宅一栏的指标则主要是根据环境容量确定。

虽然住宅面积净密度不能全面地反映居住区综合环境状况,但却直接反映住宅用地上的、环境容量中的建筑量和人口量。

显然,住宅面积净密度过大,就是住宅用地上的环境容量过大,即建房过多、住人过挤,就会影响居住区环境质量,包括空间环境效果和生态环境状况。

该规范所定指标系根据北京、上海和广州等大城市的有关规定和实际效果确定,即各建筑气候区划的全高层居住小区或组团的住宅面积净密度均不得超过3.5万m↑2/ha。

建筑面积毛密度也称容积率,是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拥有的各类建筑的建筑面积(m↑2/ha)或以总建筑面积(万m↑2)与居住区用地(万m↑2)与居住区用地(万m↑2)的比值表示。

住宅建筑净密度住宅建筑净密度是住宅建筑基底总面积与住宅用地的比率(%)。

该项指标合理控制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减少基底占地面积,扩大空地率,扩大宅旁绿地面积,改善居住外环境;另一方面是适当加大基底面积,降低建筑的层数,减少人们上楼的疲劳。

为此,国家现行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作出相应规定如表2-3。

住宅建筑净密度是决定居住区居住密度和居住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必须合理确定。

决定住宅建筑密度的主要因素是层数和决定建筑日照间距的地理纬度和建筑气候区划。

由建筑气候区划和住宅层数两个因素作为指标的分类依据。

其中气候区划按地理纬度关系分成三组。

鉴于目前我国居住区规划建设中存在建筑密度日趋增高的倾向,而几乎不存在建筑密度过低的现象,为使居住区用地内有合理的空间,以确保居住生活环境质量,故规范中仅对住宅建筑净密度的最大值作出控制。

建筑密度居住区用地内各类建筑的基底总面积与居住区用地的比率(%)。

拆建比新建的总建筑面积与拆除的原有总建筑面积的比值。

土地开发费每公顷居住区用地开发所需的前期工程的测算投资,包括征地、拆迁、各种补偿、平整土地、敷设外部市政管线设施和道路工程等各项费用(万元/ha)。

住宅单方综合造价每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所需的工程建设的测算综合投资,应包括土地开发费用和居住区用地内的建筑、道路、市政管线、绿化等各项工程建设投资及必要的管理费用(元/m↑2)。

人均居住区用地控制指标(m↑2/人)为了节约人均居住用地,为了实行有效的调控,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作用,国家现行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对此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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