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债券应收利息计算方法20080201终稿
银行债券应计利息核算方法
(原创实用版4篇)编制人员:_______________审核人员:_______________审批人员: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序言下面是本店铺为大家精心编写的4篇《银行债券应计利息核算方法》,供大家借鉴与参考。
下载后,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谢射!(4篇)《银行债券应计利息核算方法》篇1银行债券应计利息的核算方法通常是根据债券的票面利率和购买价格计算出债券的应收利息,然后根据债券的持有期限和利率计算出债券的实际利息收入。
具体来说,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计算:1. 计算债券的应收利息:应收利息 = 债券面值×票面利率×持有期限其中,债券面值是指债券发行时所确定的债券本金,票面利率是指债券年利率,持有期限是指债券持有的时间,通常以年为单位。
2. 计算债券的实际利息收入:实际利息收入 = 债券购买价格×实际利率×持有期限其中,债券购买价格是指投资者购买债券时所支付的价格,实际利率是指债券的实际收益率,持有期限是指债券持有的时间,通常以年为单位。
3. 计算债券的应计利息:应计利息 = 应收利息 - 实际利息收入应计利息是指债券持有人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利息收入,通常用于债券投资的会计核算。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债券类型和发行人有可能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因此具体的计算方式可能会有所不同。
《银行债券应计利息核算方法》篇2银行债券的应计利息核算方法是根据债券的面值、票面利率、购买价格和持有期间计算出来的。
具体来说,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应计利息 = 购买价格×实际利率×持有期间有期间是指债券持有的时间。
在实际计算中,应计利息通常是按月计算的。
对于一年内到期的债券,应计利息可以按照季度、天数或月度进行计算。
在计算应计利息时,需要考虑到债券的票面利率、购买价格和持有期间这三个因素。
债券利息计算步骤
债券利息计算步骤
步骤一:确定利息计算期间
首先,确定债券利息计算的期间。
这通常指的是投资者持有债券的时间段。
利息计算期间可以是按年、按月或按其他规定的时间段。
步骤二:查找利率信息
在计算债券利息之前,需要查找债券的利率信息。
这包括债券的票面利率和付息周期。
票面利率是债券上明确注明的利率,通常以年为单位计算。
付息周期指的是利息支付的频率,可以是按年、按半年或按月。
步骤三:计算利息金额
根据债券利息计算公式,根据债券的面值、票面利率和付息周期来计算每次付息的利息金额。
债券利息计算公式如下:
利息金额 = 面值 ×票面利率 ×付息周期
步骤四:确定付息次数
根据投资者持有债券的时间段和付息周期,确定利息支付的次数。
例如,如果投资者持有一份年付息的债券,持有期间为两年,则付息次数为2。
步骤五:计算总利息金额
将每次付息的利息金额相加,得到总的利息金额。
例如,如果每次付息的利息金额分别为100元,则总的利息金额为100 ×付息次数。
步骤六:计算债券到期收益
最后,将总的利息金额加上债券的面值,得到债券到期时的总收益。
债券到期收益 = 总利息金额 + 面值。
请注意,以上步骤仅为一般的债券利息计算步骤,具体计算方法可能因不同类型的债券而异。
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具体债券的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准确计算。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债券回购日利率折算标准的通知-银货政[1999]112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债券回购日利率折算标准的通知
正文: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债券回购日利率折算标准的通知
(银货政[1999]112号)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为适应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展的需要,提高债券回购业务的应收、应付利息金额计算精度,现决定,从1999年9月21日起,在债券回购的交易、结算中,日利率统一按年利率除以365天折算,若不能整除,小数点后保留四位,第五位四舍五入;计息期按债券回购的实际天数算,并以此计算交易双方的应收、应付利息金额。
请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做好系统技术调整工作。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交易系统、中央债券簿记系统和中国债券信息网将上述内容及时通知系统用户。
1999年9月7日
——结束——。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收益率和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收益率和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一、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收益率计算公式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核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收益率采用以下计算公式(一)对处于最后付息周期的附息债券(包括固定利率债券和浮动利率债券)、贴现债券和剩余流通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到期收益率采取单利计算。
计算公式为:式中:y 为货币市场到期收益率;PV 为债券全价;FV 为到期本息和,其中:贴现债券FV=100;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FV=M+N×C ;附息债券FV=C/f+M;M 为债券面值;N 为债券偿还期限(年); C 为债券票面年利息;f 为债券每年的利息支付频率;D 为从债券交割日至债券兑付日为止的剩余流通天数。
(二)剩余流通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的到期收益率采取复利计算,计算公式为:式中: y 到期收益率:M 为债券面值;N 为债券偿还期限(年); C 为票面年利息; PV 为债券的全价;L 为债券的剩余流通期限(年),等于(债券交割日至到期兑付日的天数)/365。
(三)不处于最后付息周期的固定利率附息债券和浮动利率债券的到期收益率采取复利计算,计算公式为:式中:y 为所求的到期收益率;PV 为债券的全价(包括:净价和应计利息); C 为当年票面年利息;f 为债券每年的利息支付频率;n 为剩余的付息次数,n-1即为剩余的付息周期数; D 为从债券交割日距最近一次付息日的天数; w 等于D/当前付息周期的实际天数 M 为债券面值。
(四)到期收益率计算公式的有关说明365DPV PV FV y ÷-=1-⨯+=LPVCN M y ()()()()111/1/1//1//1/-+-++++++⋅⋅⋅++++=n w n w w w f y Mf y fC f y fC f y fC PV1、对于银行间债券市场上的所有债券品种,到期收益率或货币市场收益率的日计数基准均采用“实际天数/365”方式,即一年按365天计算,一月按实际天数计算,闰年的2月29日不计息。
【税会实务】债券利息调整两法相较 计算法简单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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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会实务】债券利息调整两法相较计算法简单明了
债券利息调整实际上就是债券溢折价摊销。
按照新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在发行债券或持有债券时,对债券利息调整摊销一律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核算。
债券利息调整摊销不仅涉及发行债券、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业务,而且摊销时间长,计算复杂,不少人在初次接触债券利息调整摊销业务时感觉无从下手。
本文拟举例对债券利息调整摊销过程进行比较,以期对初学债券利息调整摊销的会计人员有所帮助。
一、列表法
自从会计界把实际利率法介绍到我国后,不少会计教材都采用列表法进行债券利息调整摊销。
现举例如下:2000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价款1000元(含交易费用)从活跃市场上购入某公司5年期债券,面值1250元,票面利率4.72%,按年支付利息(即每年59元),本金最后一次支付。
合同约定,该债券的发行方在遇到特定情况时可以将债券赎回,且不需要为提前赎回支付额外款项。
甲公司在购买该债券时,预计发行方不会提前赎回。
不考虑所得税、减值损失等因素。
计算实际利率为10%.
债券利息调整摊销过程列表如下:(见附表)根据上述数据,甲公司的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1)2000年1月1日,购入债券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250。
债券发行了解不同债券的利息计算方式
债券发行了解不同债券的利息计算方式债券是一种证券工具,由发行人发行给投资者,用来筹集资金。
它是发行人向投资者发出的一种无记名、不记账的债权凭证。
在债券市场上,不同债券的利息计算方式有所不同。
本文将介绍几种常见的债券利息计算方式。
一、固定利率债券固定利率债券是最常见的债券类型之一。
发行时确定一个固定的利率,作为投资者每年获得的利息。
这个利率通常以年利率形式给出。
利息的计算方式为:利息 = 面值 ×年利率。
例如,如果一张固定利率债券的面值为1000元,年利率为5%,那么投资者每年将获得50元的利息。
二、浮动利率债券与固定利率债券相比,浮动利率债券的利率是根据市场利率或某个参考利率来浮动调整的。
这种债券通常与某个基准利率挂钩。
利息的计算方式可分为两类:以面值为基准和以市场利率为基准。
1. 以面值为基准在这种情况下,利息计算公式为:利息 = 面值 ×浮动利率基点差。
浮动利率基点差是指浮动利率与基准利率之间的差距,通常以基点为单位。
例如,一张浮动利率债券的面值为1000元,浮动利率基点差为2,而基准利率为4%,那么投资者每年将获得利息为80元。
2. 以市场利率为基准另一种浮动利率债券的计算方式是以市场利率为基准。
在这种情况下,利息计算公式为:利息 = 面值 ×(市场利率 - 基准利率)。
如果市场利率高于基准利率,投资者将获得正的利息;反之,如果市场利率低于基准利率,投资者将获得负的利息。
三、零息债券零息债券是指在发行过程中未附带利息支付承诺的债券。
也就是说,投资者在购买零息债券时,不会在债券存续期间获得定期的利息支付。
然而,零息债券的吸引力在于,在到期时,投资者可以获得高于其购买价值的回报。
零息债券的利息计算方式为:利息= 面值- 购买价值。
例如,如果一张零息债券的面值为1000元,购买价值为900元,那么投资者将在到期时获得100元的利息。
四、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是指债券持有人根据约定的条件拥有将债券转换为发行人公司发行的股票的权利。
公司债券利息计算是如何进行的
公司债券利息计算是如何进行的1.确定债券面额:债券面额是指债券的初始发行价值,通常为1000元或其倍数。
2.确定债券利率:债券利率是债券发行时确定的,表示债券持有人每年可以获得的利息比例。
3.计算利息:利息的计算可以根据不同的付息方式进行。
常见的付息方式有以下几种:-线性付息方式:线性付息方式是指每年按照债券面额乘以债券利率来计算利息。
例如,一张面额为1000元的债券,利率为5%,每年的利息为1000元乘以5%,即50元。
-阶梯式付息方式:阶梯式付息方式是指利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增加。
例如,一张面额为1000元的债券,前两年的利率为3%,第三年开始增加到5%,每年的利息为债券面额乘以对应的利率。
-复利付息方式:复利付息方式是指利息会根据债券的期限和支付频率进行复利计算。
例如,一张面额为1000元,年利率为5%,每半年支付一次利息,债券期限为3年,每半年的利息计算公式为:利息=(债券面额×年利率)/支付频率。
在计算复利付息方式的利息时,还需要考虑到债券付息的时间调整。
如果债券的付息日与债券的计息日不一致,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
4.计算利息支付时间:根据债券的支付频率和付息方式,确定每年或每季度支付利息的日期。
通常,利息会在特定的时间点支付给债券持有人,可以是每年、每半年或每季度。
5.确定债券到期日:债券到期日是指债券的最后一次支付利息和最后一次偿还债券本金的日期。
债券到期时,债券持有人将获得最后一次的利息和债券面额。
需要注意的是,债券利息计算中可能存在其他因素的影响,例如税收和折扣等。
税收可能会对利息收入造成影响,折扣则是指债券在发行时以低于面值的价格转让给投资者。
总结起来,公司债券利息的计算是根据债券面额、债券利率以及付息方式来确定的。
不同的付息方式会导致利息的计算方式不同,同时也需要考虑债券付息时间和到期日。
在实际应用中,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对利息计算的影响。
债券应计利息计算公式
债券应计利息计算公式
应计利息=应计天数×(票面利率÷365)
其中,应计天数是指从上一次付息日期或债券发行日(如首次发行)
到结算日期之间的天数。
票面利率是指债券的年利率,它是在债券发行时确定的,通常是固定
的利率。
365表示一年的天数,这个数值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例如在
闰年中有366天。
为了更好地理解债券应计利息的计算过程,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
假设有一张债券的面值为1000美元,票面利率为5%,每年支付一次
利息。
假设债券发行日期是2024年1月1日,结算日期是2024年12月
31日。
我们需要计算从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的应计利息。
首先,我们需要确定应计天数。
从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
31日共有366天,因为2024年是闰年。
然后,我们可以将这些值代入到公式中进行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公式适用于一些简单的债券计算。
在实际应用中,还可能涉及到其他因素,例如付息频率、利率调整等。
此外,对于一些复
杂的债券,可能需要使用更复杂的计算方法来确定应计利息。
总结起来,债券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计利息=应计天数×(票面利率÷365)
通过这个公式,我们可以计算出债券在结算日期之前所产生的应计利息。
这对于债券投资者来说是一个重要的指标,可以帮助他们在购买或出售债券时确定应计利息的金额。
金融证券市场中的债券利息是如何计算的?
金融证券市场中的债券利息是如何计算的?一、债券利息的基本概念和计算方法债券利息是指投资者持有债券所获得的回报,也被称为债券的利息收入。
计算债券利息的方法根据债券的特性和发行方的要求不同而有所差异。
1. 票面利率票面利率是债券发行时确定的利率,也被称为固定利率。
投资者按照债券的面值和票面利率计算每年所获得的利息收入。
例如,一张面值为1000元,票面利率为5%的债券,投资者每年将获得50元的利息收入。
2. 利率浮动某些债券的利率并非固定不变,而是根据市场利率的变化进行调整。
这种债券被称为浮动利率债券。
投资者根据每期的浮动利率计算所获得的利息收入。
例如,某浮动利率债券的基准利率为5%,并设定利差为0.5%,则投资者每年将根据当前市场利率计算出相应的利率。
如果基准利率为6%,投资者将获得60元的利息收入。
二、影响债券利息的因素1. 债券的发行价格债券的发行价格是指投资者购买债券时支付的金额。
债券发行价格与票面利率密切相关,一般情况下,票面利率越高,债券的发行价格相对较低,从而提高了债券的利息收入。
2. 市场利率变动债券市场利率的波动对债券利息产生直接的影响。
当市场利率上升时,债券的利息收入也会相应增加;相反,当市场利率下降时,债券的利息收入则会相应减少。
3. 债券期限债券期限是指债券的存续时间,即到期日前的时间长度。
一般情况下,债券期限越长,债券的票面利率也会相应增加,从而提高债券利息的收入。
4. 信用风险和评级发行债券的机构信用状况对债券的利息收入也有影响。
评级较高的债券通常有较低的利息收入,因为其信用风险较小,投资者较为安全。
相反,评级较低的债券通常具有较高的利息收入,因为其信用风险较高,投资者需承担更大风险。
三、债券利息计算实例例如,某公司发行了一张面值为1000元,票面利率为6%的债券,期限为5年,发行价格为980元。
根据这些基本信息,可以计算出每年的利息收入。
首先,计算每年的利息收入。
根据票面利率6%和面值1000元,每年的利息收入为1000元 × 6% = 60元。
银行债券应计利息核算方法
银行债券应计利息核算方法银行债券是银行发行的具有固定利率和期限的债权凭证,债权人持有债券可以享受固定利息的支付和到期本金的偿还。
根据会计准则,银行债券的利息应计核算是指将债券的利息分摊到每个会计期间,以反映利息在债券有效期内的真实应收和应付情况。
以下是银行债券应计利息核算的基本方法:1.利息计算基础:债券的利息计算基础通常采用365天计算,即每年的天数为365天。
以年利率计算利息时,将年利率除以365,计算每一天的利息,再乘以实际持有天数来计算应收或应付利息金额。
2.利息支付频率:银行债券的利息支付通常有两种形式,即按年支付和按半年支付。
根据债券的具体利息支付频率,将每一期支付利息的金额进行分摊,按照每个会计期间的持有时间来计算应收或应付利息金额。
3.计息日期:银行债券的计息日期通常为债券发行的日期,即债券的起息日。
从起息日起,每个会计期间的持有时间被认为是一个计息周期。
4.应计利息计算:根据债券的利息率和计息日期,可以计算出每个会计期间的应计利息金额。
应计利息金额等于利息率乘以债券面值乘以计息周期天数除以365、例如,假设债券面值为100,000美元,利息率为5%,计息周期为180天,则应计利息金额为100,000*5%*180/365=2,465.75美元。
5.利息支付和核算:根据债券的利息支付频率和支付日,将每一期支付利息的金额进行分摊,按照每个会计期间的持有时间来计算应收或应付利息金额。
将应计利息与实际支付的利息进行抵消,获得该期间的净利息。
6.利息摊销:利息摊销是指银行从应计利息中分摊一部分作为当期的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
一般来说,利息摊销方法有两种,即按比例摊销法和按固定金额摊销法。
-按比例摊销法:按照债券的持有时间比例,将应计利息平均分摊到每个会计期间。
例如,当期持有时间占债券有效期总时间的比例为t,应计利息为I,则该会计期间的摊销利息为t*I。
-按固定金额摊销法:将应计利息按固定金额平均分摊到每个会计期间。
债券的计息规则范文
债券的计息规则范文债券是借款人向债权人发行的一种债务凭证,购买债券的投资者在一定的利息期限内,根据债券的计息规则获得利息收入。
债券的计息规则包括计息期限、计息方式、计息频率以及计息基准等。
下面将详细介绍债券的计息规则。
1.计息期限:2.计息方式:简单计息是指按照债券初始面值和具体利率计算利息。
例如,一张面值为1000元,利率为5%的债券,每年能够获得50元的利息收入。
复利计息是指按照债券初始面值和具体利率,将每年或每半年的利息收入添加到债券面值上,再根据新的债券面值计算下一期的利息。
例如,一张面值为1000元,利率为5%,每年复利计息的债券,第一年可以获得50元的利息收入,第二年可以获得1050元*5%=52.5元的利息收入。
3.计息频率:年付息是指债券每年支付一次利息,通常以年为计息期限的长期债券采用这种方式。
例如,一张面值为1000元,利率为5%的年付息债券,每年可以获得50元的利息收入。
半年付息是指债券每半年支付一次利息,通常以一年或多年为计息期限的债券采用这种方式。
例如,一张面值为1000元,利率为5%的半年付息债券,每半年可以获得25元的利息收入。
零息凭证是指债券没有固定利率,但可以在到期时按照折价或溢价的方式支付利息。
这种债券通常用于国债和融资工具,收益与债券价格的波动及市场需求有关。
4.计息基准:实际天数是指以实际的日期来计算计息起始日和计息终止日,根据具体的发行日、到期日及计息频率确定到期收益的利息天数。
一年360天的等额日历法是指将一年按照360天来计算,不考虑闰年的存在。
在这种计算方式下,每个月都按照30天计算利息。
综上所述,债券的计息规则是债券发行人向债权人支付利息的具体规定。
投资者可以根据债券的计息规则计算预期收益,并根据自身的风险偏好选择适合的债券投资。
怎样计算债券利息
怎样计算债券利息债券是一种借款工具,发行人以固定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
债券利息的计算主要取决于债券的面值、利率、利息支付频率和债券期限。
以下是计算债券利息的详细步骤:1.确定债券的面值:债券的面值是发行时债券的票面金额,也是债券最终偿还债务的金额。
2.确定债券的利率:债券的利率是发行人向债券持有人支付的固定利率。
一般情况下,债券利率以年为单位表示。
3.确定债券的利息支付频率:债券的利息支付频率是指发行人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的时间间隔。
常见的利息支付频率包括每年支付一次、每半年支付一次、每季度支付一次等。
4.确定债券的期限:债券的期限是债券从发行日到到期日的时间周期。
5.计算每次利息支付的金额:根据债券的面值和利率,可以计算出每次利息支付的金额。
计算公式为每次利息支付金额=面值×利率。
6.计算债券的剩余期限:债券的剩余期限是指从当前日期到债券到期日的时间周期。
7.计算债券的累计利息:如果已持有债券一段时间,可以计算出债券的累计利息。
计算公式为累计利息=每次利息支付金额×支付次数。
8.考虑到债券利息的时间价值:债券利息的计算也要考虑到债券持有人的时间价值。
在一些情况下,利息支付会提前支付给债券持有人,而债券持有人可以将这笔收入投资于其他项目,从而获取更高的回报。
这种情况下,需要对利息支付的时间价值进行调整。
总之,计算债券利息的过程涉及到债券面值、利率、利息支付频率和债券期限等因素。
通过这些因素的计算和调整,可以确定债券的每次利息支付金额和累计利息金额。
在进行债券投资时,债券持有人需要对债券利息的计算做出合理的评估,以便获得最佳投资回报。
财政部关于调整金融企业应收利息核算办法的通知-财金[2001]25号
财政部关于调整金融企业应收利息核算办法的通知正文:---------------------------------------------------------------------------------------------------------------------------------------------------- 财政部关于调整金融企业应收利息核算办法的通知(2001年2月6日财金〔2001〕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为不断提高金融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逐步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现决定调整金融企业应收未收利息核算办法,有关内容通知如下:一、贷款利息自结息日起,逾期180天(含180天)以内的应收未收利息,应继续计入当期损益;贷款利息逾期180天(不含180天)以上,无论该贷款本金是否逾期,发生的应收末收利息不再计入当期损益,在表外核算,实际收回时再计入损益。
二、对已经纳入损益的应收末收利息,在其贷款本金或应收利息逾期超过180天(不含180天)以后,金融企业要相应作冲减利息收入处理。
三、对于2000年12月31日以前纳入损益的应收未收利息,金融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逐步冲减利息收入,但原则上不得超过5年。
同时,不再提取坏账准备金,并停止执行坏账核销的政策。
四、应收未收利息的复利不计入损益,在表外核算,实际收回时再计入损益。
五、贷款本金逾期超过180天(不含180天),作为呆滞贷款;其应收未收利息的核算,仍然按照《关于加强金融企业财务监管若干问题的通知》(财债字〔1999〕217号)有关规定执行,不计入当期损益,在表外核算,实际收回时再计入损益。
债券应计利息、实际利率和利息收入计算文档
债券应计利息、实际利率和利息收入计算文档债券应计利息、实际利率和利息收入计算文档一、债券实际利率及按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的方法对于不同的债券类型,实际利率和用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的方法有所差别,下表反应债券类型与计算方法匹配关系。
债券类型方法贴现债剩余期限小于一年单利法剩余期限大于一年年复利法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剩余期限小于一年单利法剩余期限大于一年年复利法周期性付息债最后一个付息周期单利法非最后一个付息周期周期性复利法(一)单利法1、实际利率计算对于剩余期限小于一年的贴现债券、剩余期限小于一年的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处于最后付息周期的周期性付息债券,剩余期限小于一年,且只有一笔现金流支付,到期收益率(实际利率,下同)采用单利方法,其计算公式为:y?PM?B0B0?SPS:B0为债券市场全价,PM为到期本息支付,S为债券剩余期限。
对于贴现债券,PM?FV;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PM?FV?(1??i?1ci?i);处于最后付息周期的周期性付息债券,PM?(1?c?)?FV。
其中FV为面值,c为票面利率,?为计息周期期限,M为计息次数。
M2、按实际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dTR?(B0Sy)?DPS:TR为应该计提的利息收入;d为本次计息的实际天数;D为债券剩余期限的实际天数。
(二)年复利法1、实际利率计算对于剩余期限大于一年的贴现债券、剩余期限大于一年的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剩余期限大于一年,且只有一笔现金流支付,到期收益率采用年复利方法,其计算公式为:Py?(M)S?1B0PS:B0为债券市场全价,PM为到期本息支付,S为债券剩余期限。
12、按实际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TS?[B0(1?y)S?B0]?d D(三)周期性复利法1、实际利率计算对于不处于最后一个付息周期的周期性付息债券,剩余现金流次数大于一次,则到期收益率采用付息周期复利方法,其到期收益率可以从以下表达式中解出: B0??i?1NFV?ci?iFV ?W?f?i?1W?f?N?1(1?yf)(1?yf)PS:B0为债券市场全价,FV为债券面值,c为票面利率,f为付息频率,W为当前计息周期剩余期限,?为计息周期期限,N为剩余付息次数。
应收债券利息计算公式
应收债券利息计算公式
一、债券利息的概念
债券利息,是指基金资产因投资于不同种类的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金融债等)而定期取得的利息。
二、债券利息的计算和计提
企业发行债券应按期计提利息,其计提依据是债券面值和债券票面利率。
计算公式为:
每期应计债券利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债券利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X 时间
一般按年预提,但上市公司为中期报告的编报要求,也可以按半年预提。
在计提利息费用时,还应同时对债券溢价和折价进行摊销。
三、债券的摊销处理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债券溢价或折价的摊销,在债券存续期内按直线法或实际利率法于计提利息时摊销,并按借款费用的处理原则处理。
(1)债券利息分期支付的,债券到期的账面价值等于面值,企业只需按面值偿付债券本金,则会计处理为:
借:应付债券一一债券面值
贷:银行存款
(2)债券利息同本金一起到期偿付的,债券到期企业偿付本息时,会计处理为:
借:应付债券一一债券面值
应付债券一一应计利息贷:银行存款。
关于对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债券应计利息计算方法说明的函
关于对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债券应计利息计算方法说明的函尊敬的用户:
感谢您对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的关注和使用。
根据您的要求,我们将对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中债券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进行说明。
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在计算债券应计利息时采用以下方法:
1. 债券计息基准日:计算应计利息的起始日期,一般为上一次付息日后的第一天。
2. 利率计算:根据债券的利率规定,按照年利率进行计算。
具体计算方法包括按照实际天数计息和按照年度利率计息两种方式。
- 按照实际天数计息:根据债券计息基准日和到期日之间的
实际天数,按照年利率进行计算。
- 按照年度利率计息:根据债券的年利率,在债券计息基准
日和到期日之间按照年度进行计算。
在跨越闰年的情况下,按照实际天数进行调整。
3. 付息频率:根据债券的付息周期进行计算。
常见的付息周期包括年付息、半年付息、季付息等。
- 年付息:债券的付息周期为一年一次,利息按照年利率计算。
- 半年付息:债券的付息周期为半年一次,利息按照年利率除以2计算。
- 季付息:债券的付息周期为季度一次,利息按照年利率除以4计算。
综上所述,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采用债券计息基准日、利率计算和付息频率等因素进行债券应计利息的计算。
具体计算结果可在系统中查看。
如有任何进一步的疑问或需要更详细的说明,请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户服务部门。
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支持和帮助。
再次感谢您对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的使用。
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团队。
债券利息费用的计算方式
债券利息费用的计算方式1、贴现债券:零息债券,也叫贴现债券,是指债券券面上不附有息票,在票面上不规定利率,发行时按规定的折扣率,以低于债券面值的价格发行,到期按面值支付本息的债券。
从利息支付方式来看,贴现国债以低于面额的价格发行,可以看作是利息预付,因而又可称为利息预付债券、贴水债券。
是期限比较短的折现债券。
2、定息债券:固定利率债券是将利率印在票面上并按其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的债券。
该利率不随市场利率的变化而调整,因而固定利率债券可以较好地抵制通货紧缩风险。
例如一年期国债利率3.8%,票面金额为100.则债券利息为100*3.8%=3.8元3、浮息债券浮动利率债券的息票率是随市场利率变动而调整的利率。
因为浮动利率债券的利率同当前市场利率挂钩,而当前市场利率又考虑到了通货膨胀率的影响,所以浮动利率债券可以较好地抵制通货膨胀风险。
其利率通常根据市场基准利率加上一定的利差来确定。
浮动利率债券往往是中长期债券。
例如5年期国债,前面一两年利率为4.0%,后面利率为5,。
8%。
利率的上下浮动主要是根据市场基准利率变东来调节。
1、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承诺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债券一般标明面值、利率和期限。
发行债券首先要确定发行价格。
债券的发行价格与债券的票面利率和市场利率之间的差异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市场利率一般以银行存款利率为主要依据。
一般情况下,债券的票面利率高于、等于、低于市场利率时,则债券的价格高于、等于、低于债券的面值。
2、如果只考虑债券票面利率与市场利率的差异这个因素,不考虑其他因素,则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的债券的发行价格由两部分组成:按市场利率计算的本金面值现值和按市场利率计算的年金现值。
例:公司于上年12月31 发行债券与购建固定资产无关,面值20万元,期限5年,票面利率8%,市场利率10%,该债券每年付息1次,到期还本,则:债券价格=20万元×O.62092+20万元×8%×3.7907=184835元如果按上述方法确定价格,则无论是溢价发行,还是折价发行,债券发行人实际支付的利息即票面利息加上折价或减去溢价和市场利息一致。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2008年凭证式(五期)国债发行利率的通知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2008年凭证式(五期)国债发行利率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已变更),银行•【公布日期】2008.10.31•【文号】财库[2008]70号•【施行日期】2008.10.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债券,国债正文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2008年凭证式(五期)国债发行利率的通知(财库[2008]7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08年第31号)及《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发行2008年凭证式(五期)国债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8]294号),现将10月30日人民银行下调金融机构存贷利率后,2008年凭证式(五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发行利率的调整情况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利率调整情况银发[2008]294号文件规定,如发行期内遇到银行储蓄存款利率调整,尚未发行的凭证式国债利率在利率调整日按三年期、五年期银行储蓄存款利率调整的百分点相应作同向调整。
提前兑取分档利率的调整另行通知。
按上述规定,决定对2008年10月30日起发售的本期国债票面利率和提前兑取分档利率做如下调整:1.2008年10月30日起(含10月30日)发售的本期国债,3年期票面利率下调至5.17%,5年期票面利率下调至5.53%。
2.2008年10月30日起(含10月30日)发售的本期国债,提前兑取分档年利率按以下规定执行:3年期和5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不满半年不计息,满半年不满1年按0.72%计息,满1年不满2年按2.88%计息,满2年不满3年按3.87%计息;5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满3年不满4年按5.13%计息,满4年不满5年按5.31%计息。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02年记账式(十三期)国债2008年第一次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02年记账式(十三期)国债2008年第一次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布日期】2008.03.10
•【文号】
•【施行日期】2008.03.10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金融债券,证券,国债
正文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02年记账式(十三期)国债2008
年第一次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02年记账式(十三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将于2008年3月20日支付2008年第一次利息。
为做好本期国债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0213”,证券简称为“国债0213”),是2002年9月发行的15年期记账式国债,票面利率为2.60%,每年付息两次,每百元面值国债每半年可获利息1.30元。
二、本所从3月11日起至3月20日停办本期国债的转托管及调账业务。
三、本期国债付息债权登记日为3月19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国债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
3月20日当日采用提示性简称“XD国0213”,以示区别。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本期国
债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八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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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业协会中证协发[2008]9号关于调整债券应收利息计算方法等问题的通知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会计核算业务,保证2007年7月基金顺利实施新会计准则,2007年5月,我会发布了《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近期,我会对基金实施新会计准则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中反映目前基金在债券应收利息计算方法等方面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经与业界沟通、研究,并报经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备案,现就调整债券应收利息计算方法等问题通知如下:一、基金在计提银行间市场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的应收利息时,应参照《》(银发〔2007〕200号)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债券应计利息计算公式的通知》的有关内容,改用“实际天数”计算应收利息,具体公式见附件1。
二、基金在计提交易所贴现债券的应收利息时,应参照《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关于贴现国债实行净价交易的通知》(财库[2007]21号)的有关内容,改用“实际天数”计算应收利息;基金在计提其他的交易所市场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的应收利息时,应参照《关于试行国债净价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01]年12号)的有关内容,仍保留现有方法,采用“实际天数/365”计算应收利息,具体公式见附件2。
三、为了更合理地反映货币市场基金所持债券每日产生的收益,货币市场基金在采用实际利率法下的摊余成本计量债券时,应参考附件3第四条所述的计算方法。
四、本通知自2008年3月17日起实施。
2008年3月17日,按以下顺序进行处理:(一)对于改用“实际天数”计算应收利息的债券,新旧方法之间的差异于3月17日确认,即将截止3月16日债券应收利息的差异,借记“应收利息”,贷记“利息收入-债券利息收入”。
(二)对于改按附件3第四条所述的方法计量债券的货币市场基金,以3月17日摊销前的摊余成本(定义见附件3第四条)计算新实际日利率,再使用新实际日利率计算3月17日的利息收入,借记“应收利息”(按附件1、附件2所述方法计算3月17日当日应计提的应收利息),借记“债券投资-折溢价”(轧差),贷记“利息收入-债券利息收入”(3月17日摊销前的摊余成本×实际日利率)。
货币市场基金在改用“实际天数”计算债券应收利息之后,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也相应的改用“实际天数”计算。
五、各公司应事先测算和评估相关方法调整对基金收益和投资产生的影响,在系统调试、投资运作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避免方法调整首日对基金收益和基金净值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通知。
附件:1、银行间市场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的应收利息的计算公式2、交易所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的应收利息的计算公式3、货币市场基金实际利率法下溢折价每日摊销的计算方法二○○八年一月三十日附件1:银行间市场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的应收利息的计算公式附件2:交易所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的应收利息的计算公式附件3:货币市场基金实际利率法下溢折价每日摊销的计算方法一、货币市场基金运用实际利率法的基本原理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模拟从买入日至最后一个计息日计提利息和摊销溢折价的整个过程,通过插入法,达到存续期结束前最后一次计息和摊销溢折价后,溢折价余额为零,即摊余成本=面值。
二、模拟的整个过程(以下日为自然日)T日应收利息=Round((T日债券数量余额-T日未交割的买入债券数量+T日未交割的卖出债券数量)×面值×票面日利率,2);其中:(1)按平均值付息的附息债券票面日利率=(T日对应的票面利率/1年内的付息次数)/ T 日对应的付息周期的实际天数;(2)按实际天数付息的附息债券票面日利率= T日对应的票面利率/ T日对应的付息周期所在计息年度的实际天数;T日摊销前的摊余成本=T-1日摊销后的摊余成本+T日T+0交割的买入交易确认的摊余成本-T日T+0交割的卖出交易确认的摊余成本T日确认的利息收入=round(T日摊销前的摊余成本×实际日利率,2);T日摊销的溢折价=T日应收利息-T日确认的利息收入;T日摊销后的摊余成本=T日摊销前的摊余成本-T日摊销的溢折价;…………………T+n日为存续期结束前最后一个计息日,T+n日应收利息=Round((T日债券数量余额-T日未交割的买入债券数量+T日未交割的卖出债券数量)×面值×票面日利率,2);其中:(1)按平均值付息的附息债券票面日利率=( T+n日对应的票面利率/1年内的付息次数)/ T+n日对应的付息周期的实际天数;(2)按实际天数付息的附息债券票面日利率= T+n日对应的票面利率/ T+n日对应的付息周期所在计息年度的实际天数;T+n日确认的利息收入=round(T+n-1日摊销后的摊余成本×实际日利率,2);T+n日摊销的溢折价=T+n日应收利息-T+n日确认的利息收入;T+n日摊销后的摊余成本=T+n-1日摊销后的摊余成本-T+n 日摊销的溢折价=(T日债券数量余额-T日未交割的买入债券数量+T日未交割的卖出债券数量)×面值;三、模拟过程的简化公式 M :每张债券面值 y :实际日利率 Z :每张债券溢折价余额Z 0:每张债券初始溢折价(Z 0=(T 日债券溢折价余额-T 日未交割的买入交易确认的溢折价+T 日未交割的卖出交易确认的溢折价)/(T 日债券数量余额-T 日未交割的买入债券数量+T 日未交割的卖出债券数量))i :票面日利率,在可预知未来利率的情况下为i 0,i 1,i 2,...,i t ,t+1为剩余付息次数(1)按平均值付息的附息债券i =( T+n 日对应的票面利率/1年内的付息次数)/ T+n 日对应的付息周期的实际天数;(2)按实际天数付息的附息债券i = T+n 日对应的票面利率/ T+n 日对应的付息周期所在计息年度的实际天数 ;从计算实际利率之日起至债券到期日之间的自然日为n ,其中可预期的利率变动日的前一日分别为第k 1,k 2,k 3,k 4,...,k t 日;每日摊销的溢折价为 (M+Z)y-MiZ 2Z 11y +()M y i 0-()+Z 01y +()2M y i 0-()1y +()1+[]+Z 3Z 21y +()M y i 0-()+Z 01y +()3M y i 0-()1y +()21y +()+1+⎡⎣⎤⎦+ Z 1 Z 0 M Z 0 + ( )y + M i 0 ⋅ - Z 0 1 y + ( ) M y i - ( ) + 0............最后一期将溢折价全部摊销,即Z n =0,则得到如下公式:以上迭代公式中,实际日利率范围为(-1)/365~4/365,插值误差0.00000001(默认值,可配置);实际日利率结果保留12位小数(默认值,可配置)。
四、计算方法在买入债券或利率调整日,计算Z 0,取得M 、i 、k 、n 的值,用公式使用插入法计算出实际日利率y 后,每日计提利息和摊销溢折价:Z k1Z 01y +()k 1M y i 0-()0k 11-x 1y +()x∑=⋅+Z 01y +()k 1M y i 0-()1y +()k 11-y⋅+Z k2Z 01y +()k 2M y i 0-()k 2k 1-k 21-x 1y +()x∑=⋅+M y i 1-()0k 2k 1-1-x 1y +()x∑=⋅+Z Z 0-1-t -n01y +()nM y i ()n k 1-n 1-x 1y +()x∑=⋅+M y i ()n k 2-n k 1-1-x 1y +()x∑=⋅+...+M y i ()0n k t -1-x 1y +()x∑=⋅+.Z 01y +()nM y i 0-()1y +()n1y +()n k 1--y⋅+M y i 1-()1y +()n k 1-1y +()n k 2--y⋅+...+M y i t -()1y +()n k t-1-y⋅+0Z 0 1 y + ( ) nM y i 0 - ( )1 y + ( ) n1 y + ( ) n k 1- - y⋅ + M y i 1 - ( )1 y + ( )n k 1- 1 y + ( )n k 2- - y⋅ + ... + M y i t - ( )1 y + ( )n k t- 1- y⋅ +(1)T日应收利息按现有方法计算;(2)T日摊销前的摊余成本=T-1日摊销后的摊余成本+T日T+0交割的买入交易确认的摊余成本-T日T+0交割的卖出交易确认的摊余成本;(3)T日确认的利息收入=round(T日摊销前的摊余成本×实际日利率,2);(4)T日摊销的溢折价=T日应收利息-T日确认的利息收入;(5)最后一个计息日,将剩余的溢折价全部摊销。
注:此方法依据实际利率法下摊余成本确认的基本原理和溢折价摊销的计算过程,以最后一次溢折价摊销后溢折价余额为零为目的,通过模拟溢折价摊销的计算过程(见第二条的具体内容),运用插入法,计算出实际日利率,使溢折价科目余额逐渐趋向零直至到期日最终为零,其本质上是以每日债券利息作为未来现金流折现为该债券的账面价值,所得出的日折现率作为实际日利率,与以每期债券利息作为未来现金流折现为该债券的账面价值,所得出的年折现率差异不大。